我的情人是大佬(出书版)by 小花花
  发于:2010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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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放开?我们这叫『相濡以沫』,看过《猛龙过江》没有?就是靓仔南和山鸡那样,大家要搂搂抱抱才搏出一片天。」
「山鸡可是喜欢大咪咪的。」我继续挣扎,想摆脱从他那巨大的掌心传来的热度,可以把心烫伤的热度。
相濡以沫吗?可是下一句好像是「不如相忘于江湖」吧?
我因为他的话而产生了剧烈的恐惧和动摇。
摸摸自己的内心,调情什么的固然没想过,「和陆一行打打嘴仗还蛮好玩的」这种念头却冒出过不止一两次了。因为他的睿智和博学,可以把一件乏味的事也变得很有意思。 
虽然现在再来思考这个问题有些为时以晚,但我还是忍不住想,正处在精力最为旺盛的二十岁年纪的我,却可以一连几个月不和女人打炮,也许本身就属于很轻易就可以接受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爱的那一种人吧,不过,即使生理上无所谓,心理上也会抗拒。  
但是,如果没有被别人看扁而带来的羞耻和屈辱,就这样逐日逐日地过,也没有什么不好......这样的想法,不管怎么看好像都不能被称这是正常人应有的想法。
困惑、迷惘、烦躁......各种稀奇古怪的情绪开始一个接一个地在脑海里盘旋,我讨厌这种感觉,甚至本能地想到了逃避这样没出息的念头。 
已经放开了我的陆一行,借了鬼叔的推杆使用,又推进了保PAR成功的一球。
看着开怀大笑的陆一行,那鹤立鸡群的身高和出类拔萃的魄力,不论何时何地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不知道他是还有某种程度的自觉,自觉到自己是怎样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甚至会让一个以非自愿方式留在他身边的人,也因为太过害怕内心的转变而想要选择逃避?
「小天天,快跟上。」  
他们又开始移动了。  
如果我和陆一行的相遇是场意外,那么以后我们会走上一条什么样的路,演绎出什么样的故事,是不是也是完全无法预知的事?  
我望望天空。湛蓝中带点灰色,没有一丝白云的天空,也好像有嘲笑我的庸人自扰一般。既然无法预知,何不顺其自然?于是我不再多想,无声地跟着陆一行走下去。  
当我准备好千篇一律的三明治早餐,并以谦卑的态度将之呈现到陆一行面前的时候,他正大张着双腿,以帝王之姿威风八面地坐在饭厅的面南背北处,叼着雪茄端详新近花重金购得的高尔夫球杆,听说不但采用了最新的高科技材料,使错容度和周边承重都达到了相当的精密程度,而且还附赠了埃尼厄尔斯和维杰辛的雕刻名。
「今天又要去打高尔夫吗?」  
「没错,商业应酬,所以放你一天假。」  
我在心里暗叫了一声「万岁」,不过还是强压住喜悦,面无表情地问他:「不需要我当球僮了吗?」  
「免了,我已经对不起尼克劳斯一次了,还是不要再对不起我其他偶像比较好。」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不是我的贡献,你又怎么能得到现在这套更好的球杆?」
陆一行把视线从球杆转移到我身上,嘲讽似地歪了歪嘴:「受不了别人的眼光,害怕听到我的温柔爱语,还会一个人在那边胡思乱想的是你吧?要不是考虑到身为老公有义务对老婆纤细的神经进行无微不至的呵护,我倒不介意你把球杆再丢一次。」
我张口结舌地盯着陆一行,过了好久才喃喃道:「今天我才知道......」
「知道什么?」
「原来你这个外面万人景仰的老大,其实是个脾气像牛一样大,心眼像老鼠一样小,嘴巴像鹦鹉一样饶舌的家伙!」
我还没说完他就开始笑起来,然后放开球杆和雪茄,开始大口地干掉三明治,就在我以为他笑过就算的时候,他却突然走过来,不由分说地捧着我的脸,狠狠的亲我。
「真是的,你这小子怎么就这么可爱呢?」亲完了,他还意犹未尽地用舌把我嘴唇周围残留的咖啡汁舔了个一干二净。
「你才真是的。难道不知道说一个男人可爱有侮蔑他的嫌疑吗?」我别扭地反驳着,脸却莫名其妙地涨红了。也许是意识到两个男人一大清早就进行这样的对话实在又难堪又可笑吧。
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我强迫自己不要去在意陆一行说的那些话,而改为去打量他今天的扮相。
花衬衫是D&G的,以他日常穿着的标准而言,蓝底白花也算得上是异常朴素了;凡塞斯带着光泽的西服有多么古怪恶俗自不必说,而颈子上挂着的翡翠有鸽子蛋大,手指上戴着的宝石有麻将牌大,就连江诗丹顿(Vacheron Constantin)的手表上,起码也镶嵌了超过四十克拉的晶亮石头。
在欣赏了一番后,我的嘴角愉快地上扬起来,陆一行的着装还真是让人看了又看,也百看不厌。
他却又突然幽怨地叹口气:「以本大爷这样职业级的水平,却要去和差点四十以上的家伙打着玩,为了这单生意,连本大爷也不得不做这种执条袜带累身家的事啊。」
我随口问道:「谁啊?」
「长实的小开。」
我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
「你你......你和他谈生意?宏胜也要盖大楼吗?」  
「不行吗?你可不要小看宏胜的实力,如今这个世界,万事都讲利益,只要有利可图,小布什和萨达姆(Saddam Hussein)结拜都可以。」  
「是啊......所以流氓也得学会打高尔夫。」  
「臭小子,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发财立品?」  
「知道,你就是其中一个。」我没好气地答。  
「哼哼,你总算明白了,本大爷不但拥有天授神予的运动神经,还具有无人可比的智商,想当年在MIT,号称力量美貌智慧集于一体的『圣三一学者』,就是本大爷。」陆一行笑嘻嘻地抚着下巴炫耀自己。  
我抚摸着猛烈抽搐的额头,有些眩晕地问:「行少,既然您是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天才的存在,还需要发财来立品吗?」
「那是因为身为一个社团老大,即使在才能和运气上都和普通人有着天壤之别,如果不具备弹簧一样的交际手腕,最后也只能做一个被条子抓去投进监狱,作为邀功请赏的筹码而已。」  
随着悠哉游哉的话语还在室内回荡,他已经晃荡巨大的身体走出去了。
「真是......你这种人要是投进监狱,也只会让其他的囚犯变得更加不可救药而已。」我望着他的背影,吐出一串不甘的嘀咕。  
 
 
 
嘴里叼着一支没点燃的烟,把两只手揣在裤袋,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晃。依然是车水马龙,依然是人潮汹涌,唯一的变化是我已经失去了在街上穿梭逃跑的意义。  
公园那种地方是绝对不能去的,因为里边总是充斥着一种类似于温情脉动的家庭气氛,稍微待一会儿就会被勾起无限的乡愁。可是又不能回去,要是陆一行晚上回来,发现我居然乖乖地在家做好了晚饭等他,嘴巴说不定会裂到后脑勺去。
这就是做奴才的悲哀吧,虽然想反抗,却会发现反抗以后的自己反而变得更加无所适从。
就这么出神地向前走,停下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海边。
远处有海鸥在滑翔,我不禁幻想自己也能像天边的那只海鸟一般,展翅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不用再被任何人看低,不用再被任何人当作女人一样对待......不如就这么逃离吧,可一旦真的飞走,又会觉得怅然若失。
结果坐了半天,也只是让自己变得更加郁闷而已。
天色不知不觉暗了下来,我扶着不知为什么有点昏的脑袋,拍拍屁股上的灰,正想往回走,目光却被路旁的一家小店吸引住了。
那家开在海边的店,玻璃橱窗里摆放了许多高矮在二十公分左右的绢人,做工的精细程度自不必说,最有趣的是每一排的人物都构成了一个故事。例如第一排大概是俞伯牙摔琴谢知音,第二排则是灌园叟晚逢仙女,我朝周围看看,不由觉得这家店的主人要么是个闲着没事做的富翁,要么就是个商业白痴,姑且不论这地方是多么的鸟不拉屎乌龟不下蛋,单单就他把这么好的手艺用来制作没几个年轻人知道的故事人物这一点来看,也真够秀逗的。
正欲进去一探究竟,突然只听一声惨叫,然后是一把巨大的扫帚从门内一飞而出,不偏不倚地跌落在我面前。
  「死八婆,老子教你敬酒不吃吃罚酒!」
当我走进屋里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脸上红了「二条」形状的年轻男人把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推倒在地,紧接着喀答一声响,那女人跌下去的时候恰好压断了一根凳子,我猜她一定摔得很痛。
「宝师奶,你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打我们光哥!」
「就是,医药费怎么说也得再加五万块!」
看到这里,即使是普通的良民也知道他们是一群强收保护费的家伙了。
虽然同样是古惑仔,对待女人,而且是上了年纪的女人的方式如此粗暴,宏胜的那些人大概都不屑为之。
我再仔细一看,那一伙流氓里居然还有熟面孔。
「阿贤。」
「小明哥!」
随着我的呼唤,那个脸已经肿起来的光哥身后的一个小胖子抬起了头,过去在油麻地,他一直住我们楼上。
只见贤仔附在光哥耳边飞快地说了几句。
我上去扶起那个女人:「她是我姨妈,能不能看我的面子,医药费什么的就免了?」
「原来是宏胜的小明哥,久仰久仰。」那个光哥向我伸出手来,不过表情里可一点久仰的意味也没有。
「我是安乐的『红棍』阿光。今天我就给小明哥面子,不要医药费了,不过那三万块的保护费......」
「我就是把我的钱扔进马桶冲到下水道也不会给你!」
不识时务地火上浇油的,当然就是刚刚才被打翻在地的女人。
光哥顿时跳起来:「死老太婆,信不信老子x了你?」
我连忙拦住他:「不如这样,我替她给?」  
正准备掏钱,却被光哥叫住了:「小明哥,这是我们安乐和信义的事,你最好站在一边,还是说你们宏胜也要来搅这淌浑水?」  
我不明白这收保护费的小事怎么又扯到赌王金和棺材李的恩怨那么高的高度去了,不过这光哥的有风驶尽利实在叫人不爽,对方是年轻人倒还罢了,对一个女人大呼小叫拳脚相向,怎么称得上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所为?
何况我的心情本来就不好,他的言行,不啻是锦上添花了。
我冷笑一声,把钱包放回口袋:「都跟你说了她是我长辈,怎么站在一边?」
「妈的,不要以为屁股借给你们老大用了两下就上天了,惹得老子不爽,我管你什么行少跟前的红人,照打不误!」
啪的一声,像是脑子里的某根血管爆开了,血液往下流,充满在视网膜中,我的眼前于是出现一片红色。
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冲上去抓住阿光的领口,对准他的脸就是一阵暴打,在看到他的鼻血流下来的时候,感觉到手肘被人从后面抓住了,我顺势反手一肘,随着一声惨呼,那个人也捂着眼睛蹲了下去;接着一脚踢翻拿刀冲上来的另一个小喽哕,再对着他的肚子狠狠补上一脚,直到他像狗一样在地上蜷成一团,才再度转身,冷冷地注视着正在寻找逃跑路线的阿光。看着他的脸就觉得格外火大,再一想到他刚才的话,忍不住上去又是几拳,不知不觉就用上了全力,几乎把在陆一行那里积攒的郁闷尽数发泄在他的身上。
  当我喘着气放开他的时候,那张脸已经和猪头皮没有任何区别。
看着呆立在一旁保持中立的贤仔,我用下巴向他示意:「还不快把你大哥拉回去?」
「啊?哦,是、是......」他赶紧手忙脚乱地架起昏迷的阿光往外走,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来:「小明哥,我刚才只是跟他说了你的名字,别的事我什么也不知道,真的!」
我不耐烦地同他挥挥手。事到如今还去在乎这些细枝末节干什么?反正通过陆一行不遗余力的宣传,江湖上知道我大名的人难道还少吗?
就在安乐的一群人已经作鸟兽散,我也准备挥一挥衣袖,作别海边的小店的时候,却被那中年女人叫住了。
「喂,后生仔,你打算就这么逃之夭夭吗?」
好笑地转过身:「太太,我是堂堂正正地向外走,并没有逃。」 
她推一推老花眼镜:「那好,你说,这店里的损失该谁负责?」
我看看四周因为打架而在所难免造成的破坏,叹口气问道:「多少钱?」
她冷笑一声,捡起地上的一块碎瓷片:「这个,是元代的汝窑青花花樽,前年苏富比在伦敦拍卖过一个稍小一点的,成交价是八百万美元。」
「......老太婆,你是折白党吗?和刚才那几个人是一伙的?」
她立即做出喷火的样子:「你不相信我说的话?」
废话,我又不是白痴。
「太太,您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我可以陪您过去。」
「你以为我有病?你才有病呢!」
我叹一口气,心想没吃羊肉反惹一身膻的自己说不定真有毛病。
「我不管那么多,总之你要赔我!」
「好,太太你说怎么赔?我可没八百万。」尽管头很痛,也还是保持着基本的礼貌,我对女人一向是很有耐心的。
那女人围着我转了一圈,又拿起我的双手仔细看了看,问道:「你有一双很灵巧的手,想必干的也是靠手吃饭的行当吧?」
「以前......的确算是啦......」我含糊地答。这双手,曾经夹过多少刀片,划过多少裤袋,拈过多少钱包,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好,从明天开始,你到我这店里来打工抵帐!」
打工?如果时光倒流回半年前,有人肯这么不问身家来历就雇用我,我会早晚都为他烧一支高香,可是现在......
「太太,我已经有工作了。」
「你们古惑仔上班还兴朝九晚五吗?我可以让你晚点上工,下午来也没关系,总之什么时候得闲什么时候来怎么样?」
本来想跟她说明我何止朝九晚五,根本就是一家人形的Seven-Eleven,不过看她这么执着,我的话又说不出口了。
把店孤零零地开在海边,一个人打理,又胆大包天地打流氓,还逮住素不相识的年轻小伙子不放......由此可知这女人的性格一定古怪得惊人。
而古怪就意味着很难交到真正的朋友,就意味着寂寞。
她嘴里说什么赔偿赔偿的,其实是渴望有个人来陪陪自己吧?
我看着她夹杂着几丝银白的头发,就像黑色的枯枝上积压着零星粉白的霜雪,虽然现在只是零星,但雪注定会越下越多,直到有一天,覆盖住整片头顶吧?眼前的女人和记忆深处,面容已经有些模糊的妈妈的样子重合起来,一股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心情油然而生。
「我明天有空就来。」
听到了我的承诺,她却全然不露出高兴的表情,而是轻描淡写地嗯一声,然后说:「小伙子,我叫宝香玉,你可以叫我玉姐,什么太太太太的,听了就叫人不舒服。」
我笑一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有时就像小孩子一样,换个角度看,还挺可爱的。
「是,玉姐。」我甜甜地答应她。
 
 
 
远远地望着灯火通明,金碧辉煌的陆宅,我就知道陆一行已经返家了。
那幢又巨大又张扬的豪宅,在黑夜里看来,就像是一只狰狞的怪兽,正张开血盆大口,准备把正向它靠近的我吃进肚子里去。我的脑袋一阵炫晕。
这就是我此刻内心真实的想法。可是,即使心里有一百二十个不愿意,除了回到那里,天地虽大,又有什么地方可以让我容身呢?
「小明哥,你总算回来了!我都等了你好半天。」刚进门,阿忠就迎上来,一副看到救世主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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