擒神(出书版)BY 李葳
  发于:2010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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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冒生命危险自找苦吃?幸亏最后是一阵雷击落石把熊砸死了,不然死的人铁定是我。」
「嗳,十郎大爷就爱开玩笑,一般人遇上黑熊,能撑到半个时辰已是奇迹,您还僵持了三天呢!像您这样不居功

的英雄。才是真英雄。」
「阿草伯,您什么时候不卖凉茶改卖起甜汤了?我喝不惯这一味,还是您的青草茶好喝。」黑肤少年淡笑地要老

翁别再把「英雄」两字挂嘴上了。
一方面,晓得了对方并非一介寻常的山野猎户,多少让红发汉子释怀了些。
老翁应少年要求,换了个话题。
「这次老朽不周到,让红发爷儿您这么生气,还惊动了十郎大爷,老朽深感过意不去。不如这样吧,等会儿请两

位到寒舍一坐,我让内人摆一桌酒菜向两位谢罪,还望两位赏我这个脸,务必接受我的招待。」
「噢,阿草大婶的手艺比镇上任何一间客栈都好!我可以跟你打包票,兄台,你非吃看看不可!!」黑肤小子粗

鲁直率地以手背抹抹嘴,垂着口涎笑说。
可惜红发汉子原本饥肠辘辘的肚子早已气饱了,于是以「赶路」为由婉谢了老翁的邀请。
「呃,爷儿,恕老朽冒昧,敢问您说要赶路,莫非您是打算现在出发,越过巫豳山吗?」
汉子一颔首,老翁紧接着追问。「您一个人吗?没有其他同伴吗?」
「是啊。」他顺口答完后,看到老翁与黑小子两人的表情瞬间凝重起来。「怎么,我一人不行吗?」
「也不是不行」踌躇地拧了拧手。「老朽接下来这番话,可不是在恐吓爷儿。实不相瞒,近一、两年来,不少夜

宿巫豳山的独身旅人离奇地死在路途上,他们被发现时,浑身上下无一处外伤痕迹,但全身骨头却是断的断、折

的折,状甚凄惨、恐怖。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些人的暴毙,至今连官府的人都说不清。」
浑身骨头断裂?听来的确很令人毛骨悚然。
「如果那些人是从高处落下,尚可理解,问题是陈尸地点的四周并无悬崖,也无滑落的痕迹。是什么人、或什么

动物,不但有那么大的力气能折断人全身的骨骼,还能不在死者身上留下伤痕、掌印?因为太诡异了,还有人穿

凿附会地说是巫豳山的鬼神在作祟呢。」
「总之,此事早已搞得附近几个村子人心惶惶。现在大伙儿越山时,必定觅同伴而行,像您这样逼不得已的独身

旅人,也多半在晌午前就出发了。若骑快马的话,一日应可越过山头到元州的幛纱村,无须夜宿山中」
老翁抬头看看天色,好意地说:「我看今日时辰已过,劝您还是别勉强入山,何不在镇上多住一晚,等明儿个再

出发?」
红发汉子依然提起了行囊,道:「多谢您劝告,但我有急务在身,不想为了这点乡野怪事就耽误行程。」
老翁以为不可地摇摇头。「爷儿,这件急事有紧急到值得您赌上一条命吗?您还是再考虑一下吧。」
「这事儿比我的生命还要紧。」
红发汉子不听劝地离开了。
「唉,年轻人啊,有什么事会比命更要紧?命没了,一切也没了啊!」老翁在他身后不停喟叹。
黝黑的年轻猎户上前拍了拍老翁的肩膀。
「阿草伯,能说的、能劝的,你都已经做了,剩下的也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我看他方头大耳的招福脸,不像会

短命的样子,你就别替他操心了。」
老翁默默地点点头,握着手中的十两银元,朝天拜了拜。希望老天看在这位出手慷慨、性子急的番人大爷,对他

这老翁做了件大好事的分上,能够保佑他平平安安地越过巫豳山。
一旁黑肤青年已经开始替老翁收拾凉茶担子,嚷嚷着道:「我们快回你家吧,阿草伯,我要饿死了啦。」
「失礼失礼,老朽这就来了。」
老翁心想着家中的黄脸婆若看到这十两银元,不知会有多惊喜。今天真是个风和日丽、开心幸福的好日子。
***
「阿草伯、阿草婶,谢谢你们的招待啦。」
饱食了顿迟来的午餐,再陪老爹喝了几巡薄酒,黝黑的双颊浮着酣红健康色泽的飒爽青年,告辞这对朴实和善的

夫妻时,已是日照西斜的时辰。
「哪里,老朽不知寒舍里连点像样的好料都没有,还夸口要煮大餐招待您,真丢脸。结果还是煮了您带来的鹿肉

,才弄出点东西上桌,让爷儿见笑了。」
「不、不、不,我搬来到青松屯之后,已经好久没吃过像样的料理了,要不是拜阿草伯的慷慨,我哪吃得到这么

美味的一锅肉汤。阿草婶的手艺还让我想起我娘亲,教人感动到想哭呢!」
「若十郎大人不嫌弃,以后可以常常来,老身无论何时都很欢迎你的。」
「阿草婶人真好!我可是很厚脸皮的,以后天天上门吃白饭,让你赶我不走,看你怎么办!」黑肤青年格格笑道


「老身欢迎都来不及了,我明儿起每天都会帮您准备好碗筷。」
青年笑了笑,挥挥手与两人道别。
「真是个好孩子模样生得俊,和善又尊重老者,打猎的本事又是一流的。嫁给他的姑娘应该可以过着不愁吃穿的

生活,可惜咱们家的女儿全嫁人了,咱们没这福分收他当女婿。」
「不要作白日梦了,像他这么有本事的猎户,不会久居于青松屯这小地方,早晚会往更大的地方去发展的。就算

咱们女儿没嫁出去,也是高攀不起这门亲事啊。」
老翁捻了捻白须,凝望着远去的青年身影,预言着。
「我这双眼睛不会看错的,苟十郎非池中物,他日必有一番大作为。」
浑然不知后头的老夫妻正大力恭维他的青年,踏着微醺的醉意,步履有些蹒跚地走在回家的路途上。
轻风徐吹,山歌慢哼,苟十郎混在傍晚的人潮中,心情好得不得了。大啖过数个月以来最有「家」的味道的一餐

,那愉快全写在脸上。
话说,他有多久没见到家人了?一年、两年糟糕,居然算不清了。由此可见,自己真的太久没回家一趟了,怪不

得会这么想念家乡味儿。
不知道爹、娘和排行在自己上头的九个兄姊们,可都安好?
十郎的老家是在离青松屯约百来里的南方小农村中,光是要返家一趟,骑马也得耗上十天半个月,并不是那么容

易能回乡省亲。而报平安与近况的书信,也是半年、一年才捎上一封。
但,出外打拼的人,哪个不是这样?
反正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十郎相信家人们在老家过的日子,十之八九也没啥改变。
苟家代代是连自家田地都买不起的穷佃农,村子里的人常说,苟氏夫妇能够拉拔大十个孩子,而没让半个孩子饿

死,是奇迹中的奇迹。不过这也是他们「早也做、晚也做,从日出忙到日落,无一刻休息」的辛劳所换来的。
也许是从小看爹娘们挥汗如雨地辛苦耕种,却还是穷得快被鬼捉走的模样长大,让十郎对务农没什么兴趣。既然

无意帮忙家里种田、一辈子务农维生,自然没道理留在家中吃白饭。
因此他十三岁就不顾爹娘的忧心,不听兄长们的劝阻,款了款包袱,便只身离家出外闯天下了。
他还记得自己的头一份工是在有钱人家里打打杂,虽然对方供吃供住,但不被当人看的感觉,让他不到一年就走

人了。之后又辗转做了好几份工,学了很多谋生技巧,他在驿站学会了如何照顾马儿、在镖行学会了点拳脚功夫

,并在皮货商那儿学到了如何制皮等等。
谋生本领学得快、有张讨喜的长相,加上擅长与人相处的个性,十郎无论待在哪里都过得如鱼得水起码表面看来

如此。
可是,往往在他得心应手、习得了窍门之后,他又会心生困惑自己离家为的是过这种生活吗?他苦苦追求的,是

待在这个地方,把这儿当成家,然后像这样一成不变地过日子?一旦这种念头在心里头萌芽,每天他脑海中都会

听到
我真的属于这里吗?
不对、不对,我不想这样过一辈子。
我也不想待在这个地方,我并不属于这个地方。我不知道我属于哪里,但「那里」绝对不是这里!
通常「求去」的念头一出现,它便一日日地在心中膨胀,过不了多久,他只好辞去那份活儿,前往下一个乡镇,

并且期望着,这次他能找到一个令自己再也不想搬离开的村子、有份能让他甘愿做一辈子的差事,但他无可救药

的流浪癖总是一再发作。
半年多前,又一次历经「卷铺盖走路」的挣扎后,这次十郎来到青松屯。
起初他仅是打算路经此地,前往繁华、天下第一富庶的丁州。谁晓得,竟在巫豳山上遇到一头足有两人叠在一块

儿那么高的凶猛黑熊,当下他以为自己小命休矣,但是经过了三天三夜的你追我逃生死斗,他不但侥幸没死,还

阴错阳差地在雷公槌的一劈助力下,神奇地解决了那头凶恶的黑熊。他还记得自己使出吃奶的力气,拖着笨重的

熊下山时,那轰动整个青松屯的场景。
原来这头在巫豳山上出没的黑熊,是令乡民们头痛多年的凶神恶煞。每到秋末冬初的季节,这头熊为了补充过冬

前的食粮,经常在山中杀气腾腾地觅食。一遇上了人类,便把对方视为侵犯地盘的外敌,毫不留情地攻击,这些

年来不知造成多少死伤。
想当然耳,成功「猎」杀这头熊的十郎,一夜之间成了青松屯这一带人人崇拜的猎熊大英雄。
村长发给他赏金,还赠与他一栋村里的房子,当作是「为民除害」的褒奖。
但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他当然明白村长送房子给他,主要是想借用他打猎的本领,继续冒险卖命为青松屯

除害。
不过被利用也无所谓,他生平第一次有机会「拥有」一样东西,一栋属于他的「房子」,一个他的「家」,代表

他不再需要浪迹天涯了,这里就是他的家!
十郎高兴得立刻接受了村长的好意,决心在青松屯住下。
即使事后发现那栋房子是间摇摇欲坠、风一吹就快垮掉的简陋茅草搭的房子,在十郎眼中它还是自己最宝贵的「

家」。
况且,当一名「猎户」比想象中更来得适合他。
靠着这五、六年来四处学来的本领,他可以自己整修屋子、设陷阱捕猎,再到市集上贩卖,一切自给自足,填饱

自己的肚皮没问题。而且没有了处处得听令于人的拘束感,可以成天随心所欲地过日子,自由自在地徜徉于山野

丛林间。
这才是我想要过的日子
当他在山中为了追逐猎物而奔驰时,脑中经常会晃过这样的念头,自己是天生的猎人,这是最合乎他天性的生活

方式。
可是,为什么他的心里还是有种美中不足的感觉?好像这样子的生活,依然缺少了什么?那个「什么」究竟是什

么?
曾经十郎以为自己缺少的是一名红粉知己,好一阵子都在红粉堆中打转。但是尽管和姑娘家们在一起时,鱼水之

欢能让他短暂忘却那股失落感,却始终填补不了他胸口的「空洞」。
这种感觉该怎么形容呢?
仿佛自己的三魂七魄中,少了很重要的一部分。
是不是失落的那部分在呼唤着他的灵魂,所以他才会克制不住自我放逐的念头,流浪过一城又一城、一乡又一乡


十郎想得发愣的时候,面前所见的一切突然间笼罩上一层红纱。
「呵呵,抱歉啦,小哥。人家的手绢儿掉了下去,你能不能送上来给我啊?」
就着被薄纱罩面的模样,十郎仰起头,瞧了瞧这娇滴滴声音的主人,而从艳旗高挂的厢楼勾栏间,也正巧探出了

一张扑着香粉、描着黛眉的脸蛋。
十郎认出了女子,笑着回道:「金芝姊儿,您的闺房里想必堆满了手绢儿吧?怎么成天在掉手绢,简直像是天女

散花一样。」
风骚的美娘子扬了扬手绢儿,格格笑说:「哟,我道是谁呢!今儿个又是被你捡到了呀,十郎。姊儿想死你了,

你还不快上来,给姊儿我捧个人场,是你的话,我分文不取也没关系。」
人不风流枉少年,十郎暂且抛下烦恼,取下红纱手绢儿,放在唇边一香,邪恶但不下流地说:「金芝姊儿这么慷

慨,我怎能辜负妳的好意呢?我马上上楼让姊姊疼,等我。」
一旁的鸨娘听见了,立刻抗议地说:「金芝儿,你不要乱作主张啊!」
十郎识趣地掏出钱袋。「孟嬷嬷,这些是金芝姊儿帮我省下的茶资,我就借花献佛,请你把它全分给其他姊妹们

吃红吧。」
见到那锭碎银,臭着张脸的鸨娘才转怒为笑。「我是跟十郎爷儿您开玩笑的,金芝儿和您的交情,我孟嬷嬷怎会

不知道呢?您请上楼吧,我这就叫人把酒菜送过去。」
「有劳嬷嬷了。」
他人一进入这满是浓浓胭脂味儿的空间,莺莺燕燕们一拥而上,左一声「十郎哥好久不见」、右一句「十郎大人

我一直在等你呢」,无不争着要拉他到自己的包厢中一坐。能这么「受」欢迎,大概没有男人会不高兴的吧?十

郎苦笑,要是这些姊姊妹妹们别用尖尖的指甲,戳他、掐他、拧他的话,他会更高兴的。
「好了,你们这些小浪蹄,全给我闪开!也不想想是谁把十郎招进来的,他今天已经被我包下了,你们谁也不许

跟我抢。」连在上房中等待十郎上楼的金芝儿,都不禁要赶着下来捍卫自己的「独占权」了。
不过她的话反倒引起更强烈的抗议,眼看一场争端要起。十郎只好以最大的笑容,轮流地左搂右抱着每位姑娘,

在颊上一香地哄道:「这样好不好,我发誓,我今儿个一整夜都不走,不捧完每位姊儿的场子我不回去,所以不

要担心,先让我去拜访金芝姊儿。」
好不容易终于安抚完全场子的姑娘,十郎才走到嘟着嘴、一脸不悦的金芝儿面前,执起她的柔荑亲了一下。
「好姊儿,给十郎一个甜笑嘛,别气了。」
「哼,谁像你这没心肝儿的,对谁都笑、对谁都好!人家不理你了。」金芝儿作势一推。
十郎笑了笑。「好吧,金芝姊儿今夜不想理我,我走便是了」
「你敢!」好不容易摆脱那个难伺候的脑满肠肥、挟官着金银财富就作威作福的乡管,来了个年轻俊俏、温柔体

己的小哥。没把十郎的青春精力吸光之前,她岂会轻易放他走。「走,跟我上楼去,让姊姊我好好地疼你一疼。


两人才踏上楼梯,便听见楼上传来一声杀猪般的嚎叫,以及巨大的断裂声响,紧接着就有人摔下了楼,尖叫声此

起彼落,场面混乱成一团。
十郎想也不想地把金芝儿护在身后,要她赶紧去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那你呢?」
上面持续传出了混杂着尖叫声与某种兽类嘶吼的噪音。十郎左右看了下,顺手扳下一根断裂的木头扶手充当木棍


「我去瞧瞧是怎么回事。」有人喊救命,他无法置之不理。
「不要去,危险啊!」
他没把吓得一脸花白的金芝儿劝告听进耳中,三步并两步地往上爬,循着噪音来到那间不停发出尖叫声,门户洞

开的厢房。
十郎握着木棍冲进去冻住。
屋内一片狼藉。
原本是花枝招展的姑娘们凭栏而坐的窗台,破了一个大洞,到处都是飞散断裂的碎木屑,油灯掉在地上,桌椅也

是翻的翻、倒的倒,酒菜洒了一地。
可是这些都不重要,十郎根本无暇去注意这一切,他的眼中此刻只有一样庞然大物占据着,在离他不到十步的距

离远,「它」就站在那儿
被倒地油灯所点燃的火势,所照耀出来的雪白兽王。
荧荧火焰下,浓烟中浮现出它猛狞、凛冽的美丽姿态,仿佛不属于这世界的生物。
魔魅的金色双瞳冷冷地瞪视着十郎。
虎。白色的虎。足足有普通老虎两倍大的白虎,就在他的面前!

 
 
二、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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