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鏡狂想曲 下——killer
killer  发于:201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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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早上,阿辉伯最后一次提醒他,明天要记得参加跟中山美女班的联谊,一起去淡水玩。小翎本来想说他不去了,却在对方凶狠的目光下噤声。
阿辉伯拍拍他肩膀:“好了,你明天还得负责带动气氛,拜托你喽!”
小翎心想:合着他成了专业耍宝员?
望着窗外晴朗的天空,忽然有种预感:明天会下大雨。
第二天果然下雨了,一群人才刚踏出捷运站,马上给倾盆大雨逼了回来,只好困在餐厅里聊天。
中山那班女生的确长得不错,但小翎实在受不了她们好奇的目光和窃窃私语声,简直把他当成博物馆的展示品。他愤愤地想:要是哪个家伙敢问他“你们这种人会不会吃醋”,他一定一巴掌甩过去,管他什么怜香惜玉。
他们班男生的心情也很不好,因为女生的注意集中在小翎身上,他们全成了活动布景。小翎看着同学们阴沈的脸色,心知这次联谊是完了。
在这种闷到最高点的情况,他无聊地把视线转向餐厅门口开始数人头。不料这举动却让他看到了惊人的景象:一对年轻男女并肩走进餐厅,无视湿淋淋的天气和拥挤的人潮,有说有笑地就座,女孩拿手帕帮男孩擦肩膀上的雨滴,男孩对她温柔一笑,一举一动间全是甜蜜。
的确是幸福的一幕,问题是,那女孩是“北一女奥菜惠”李诗云小姐,男方却不是蔡志恒。
这一下有如五雷轰顶,轰得小翎动弹不得。
这是什么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那男的是她哥哥吗?还是很久不见的亲戚?也许只是童年玩伴,约出来叙叙旧……
不要傻了!他大骂自己,事实摆在眼前,明明就是那回事,不是吗?这个荣获美女青睐的幸运儿,搞不好正是那位建中足球健将呢!
怒火迅速升起,亏他还在志恒面前帮她说话,扯什么“越无辜的人越怕被冤枉”,搞了半天事实就是事实,有所隐瞒的人就是心虚!不用再狡辩了!
顿时有种冲动,想冲过去狠狠赏那水性杨花的女人一耳光,再把她拖到志恒面前让他看看她的真面目。
各位男性同胞,在你们批评同性恋者“违反自然法则”之前,先张大眼睛看看女人是什么样子吧!被这种无情无义的生物耍得团团转,这就叫“自然法则”吗?
“陈少翎!陈少翎!”
小翎回过神来,才发现满桌的人都在看他。
中山的康乐股长噘着小嘴:“你是怎么了啊?都不讲话,叫你好几声也不应!”
她的一个同学附和:“对嘛,就算你们这种人不喜欢跟女生打交道,也不用摆臭脸给人家看啊!”
全体男生不约而同心想:这年头的女生讲话真是直接啊……
小翎定了定神,忽然生出一个念头,微微一笑。
“不是啦,老实说我最近在烦恼一件事,一直不晓得该怎么解决。还是你们要帮我提供意见?”
“好啊,说来听听。”
“如果有一天你们无意间发现,你们好朋友的另一半背着他偷吃的时候,你们会怎么处理?”
气氛立刻被炒热了:“劈腿啊?好恶心!”
“对嘛!”
男生个个八卦细胞大活跃:“喂,是谁的女朋友劈腿?我们班的吗?”
“是不是志恒学长?”
小翎不耐烦地说:“这不是重点啦,快点跟我讲你们会怎么办!”
“身为朋友,当然要告诉他。”
“对呀,如果换了是我,我也希望我朋友告诉我。”
“被人戴了绿帽子还不知道,这算什么?”
女生也纷纷附和:“对啊,应该要告诉朋友才够道义。”
“那个劈腿的人太过份了,当然不可以放过他。”
有一个比较冷静的人开口了:“可是这样好像在挑拨离间,不太好耶。”
“事实就是事实,哪叫挑拨?”
“还是先搜集证据比较好。反正现在手机很方便,先把他劈腿的证据拍下来,再拿给朋友看。”
“可是那是人家自己的事,应该让他们自己解决,外人不要插手比较好。”
立刻有人反驳:“你朋友都被曚在鼓里了,要怎么解决?”
“他总会发现吧?到时候他们自己谈一谈,也许感情还能挽回也不一定。要是被不相干的人告密,十之八九会分手的。”
“都已经被劈腿了,还有什么好挽回的?换了是我才不要哩。”
“也许劈腿的人他有什么理由……”
“有再多理由都不行!”
小翎听着众人的激辩,心中也在交战着。如果千秋听到这件事,他一定会带着嘲讽的笑容,不屑地说:“被劈腿也是蔡志恒自找的,你管他那么多做什么?你早就没有权利担心他了!”
的确,他本身的动机并不纯粹。做这种事真的是为志恒好吗?还是只是为了他自己的私心?
向志恒告密,就可以成功地拆散他们,正是他最想要的结局,但却会让志恒痛苦。当年千秋向佳沅揭发他女友,结果是把佳沅推入深渊,连带地加倍恨他。难道他真的想重蹈千秋的覆辙吗?
想到千秋,有如伤口上被洒了盐,痛得像要烧起来。
他干嘛要管千秋的想法?真正的「叶千秋」早就不在世上了,他家里那个东西只是他自己制造出来的幻觉,是他全身愚蠢细胞的结晶体,千、秋、根、本、不、存、在!
他陈少翎,终究只能靠自己,一切自己做决定。而此时他最想做的,不就是阻止那女人继续伤害志恒吗?
这时,一个女生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我问你,你觉得你朋友他有可能会原谅另一半劈腿吗?」
小翎仔细研究了一下志恒的个性,做下结论:「不可能。」
「那就告诉他吧。」
「说得好,谢谢大家。」小翎站了起来:「很抱歉,我得先失陪了。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做。」
两个小时后,小翎出现在三二一的教室门口。他的脸色像铅灰的天空一样阴沉凝重,牛仔裤的裤管湿了一大片,活像刚从水池里爬出来。
正在自习的志恒惊异地走出来接他:「你怎幺了?为什幺突然跑来?」
小翎看到他眼神清澈无垢,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背叛浑然不知,不禁胸口抽痛。
顿时有些迟疑:真的要做吗?
转念一想,那对狗男女现在正在淡水的餐厅里甜甜蜜蜜,若是放过他们岂不是太没天理?
更何况他都已经走到这里了。
「我今天去淡水,看到一件很严重的事,我觉得一定要告诉你。但是你要答应我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能做傻事。」
「什幺事?」听到这话,再迟钝的人也知道大事不好了。
「你先答应我。」
「??好吧。」
小翎掏出手机,叫出一张照片:「自己看吧。」
那天晚上小翎一直到十点半才回到家,不可避免地又被父亲念了一顿。不过他实在太累,根本是左耳进右耳出。
整整一天,他都陪着志恒在台北街头漫无目的地乱逛,说「陪」也许不太恰当,事实上是志恒在前面快步疾走,他跟在后面,拼了老命保持二到三公尺的距离。从头到尾志恒都没回头,一句话也没说,他也就保持沉默不去打扰他。跟着他没有别的原因,只是要防止他做傻事。秋天的雨滴拍在身上,地上的水漥溅湿了鞋袜,带着腐味的寒意从脚底一路渗到心里去。
他们原本沿着忠孝东路一直走,走到顶好商圈,志恒临时起意跳上路边停的一台262,跟着堵塞的车阵绕了一大圈。在环亚前面下车,又沿着南京东路走回来。总之走走停停,有时坐车有时下车,全看志恒的心情。直到晚上九点,在保安宫前面,志恒回头对他说了一句:「我要回家了。」两人这才分别。
当小翎回到家里,两条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然而这一天的戏码还没结束:回到房中,赫然发现放在桌上的镜子不见了。
他冲出房间:「妈!我的镜子呢?我书桌上的镜子呢?」
妈妈想了一下:「哦,那面镜子啊?我想想,下午的时候,我眼睛进了睫毛痛得要命,急着找镜子,就到你房间去拿了。可是我忘记放在哪里了??」
小翎差点当场疯掉,几乎把整个家都翻过来,最后才在厨房抽屉里找到了那面伤痕累累的红镜子。父母看到他为了一面镜子激动成这样,脸色都不太好看。
妈妈说:「你一个男生干嘛这幺爱照镜子?而且还是红的,又磨成这样,这镜子到底是哪里来的?」
爸爸就更不客气了:「是不是哪个女生送你的?身为学生不晓得要好好念书,只晓得交女朋友,你以后到底是想怎幺办啊?」
小翎心想:爸,过不了两年,你就会求我交女朋友了。
「妈,我在房间放镜子,是因为我也常被睫毛扎到眼睛,非常非常痛,所以要先准备好;我买红镜子,是因为店里只剩红色;我有一次不小心把它掉到水泥地上,所以磨得一塌糊涂,我会这幺激动,是因为我最讨厌东西凭空消失。还有,爸,这年头不会有女生白痴到送男生镜子。晚安。」
回到房里,他终于再度把镜子打开,那张熟悉的脸随即浮现。
「哟呵,你妄想症治好了没呀?还是在期待帅哥心理医生出现?」他看到小翎的脸色,收起了玩笑:「你怎幺了?」
「我??」小翎嘴唇微颤,勉强挤出了一句话:「我这辈子再也不要听到「爱」这个字眼。」
然后,彷佛这一天的奔波和心中的寒冷交融,化成了眼泪,他哭了起来。
后来发现,李诗云劈腿的对象确实是那位足球金童。这是她亲口告诉志恒的,小翎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志恒跟李诗云在电话上大吵大闹的时候,他就坐在旁边。
星期一,志恒翘课了,像前一天一样泡在网咖里拼命打CS.小翎也只得翘课整天陪他,负责提醒他吃正餐,拖他起来走动,听他每隔两小时一通电话跟李诗云吵架,随时准备在他跑去建中扁人的时候阻止他。
到了晚上,李诗云直接关机了,志恒连打二十通都没回应,当场把手机摔烂。小翎抢救不及,只能望着手机的尸体默默哀悼。
由于太过吵闹,他们终于被轰出网咖,再度回到街上流浪。望着志恒行尸走肉般的背影,小翎只觉满心的苦涩。
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他甚至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资格去安慰他。志恒会这么伤心难过,不就是他陈少翎一手造成的吗?
他已经达成目的,让志恒跟李诗云分手了。问题是,让志恒痛苦可不是他的目的啊!
小翎深深地体会到一件事:要是心肠不够狠毒,就不要学别人搞卑鄙勾当,因为事后的罪恶感绝对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此时此刻,他心中的煎熬一点也不输志恒。
就在愁肠百转的时候,他忽然生出一个念头。
“我现在要做一件事,你等我一下。”
他花钱贿赂路人去超商帮他们买了一打啤酒,无视旁人的眼光,他把志恒拖到路旁的小公园里。
“我们来拼酒,要是你输了,明天就得回学校上课。”
志恒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惨白的路灯灯光将树影映在他脸上,显得加倍阴森。
“你很无聊。”
“少废话,到底要不要比?”
“好啊。”
千秋非常客气地发问:“陈小翎先生,请问你的酒量真的比他好吗?”
“……万一我倒了,你就出来帮我顶。”
“呵呵,现在开始采用‘妄想胜利法’了,是吧?”
现在千秋绝少对他的行动提出意见,只是偶尔会酸他两句。小翎早已放弃跟他争辩妄想或真实的问题,只是依照习惯随身带镜子,虽说没事还会哈啦一下,人鬼间的气氛早已僵到极点。所以,基本上小翎认为自己藉酒浇愁的理由跟志恒一样充分。
两人开始比赛,没说一句话,只是一罐接一罐地喝着。小翎喝了两罐半,血已经快要从头顶喷出来,肚子也涨得像个球,然而看到志恒已经拉开第四罐,他当然也不能服输。
志恒喝完四罐,仍是脸不红气不喘,挑战者陈少翎却已是吞一口就要休息一下,显然即将阵亡。他辛辛苦苦干掉三罐,瞄了志恒一眼,正要伸手拿第四罐时,被志恒拦住了。
“够了,这种东西喝再多也没用。”
“那要喝什么才有用?”
志恒耸肩:“最好是那种喝一口就会睡死,连发生核战都吵不醒的东西。”
小翎苦笑:“哪有这种东西?”
志恒哼了一声,没开口。
小翎小心地将手搭在他肩上:“我知道你现在很难过,但是你眼光要放远一点,这事总会过去的。”志恒拍掉他的手:“总会过去?我现在每天早上连眼睛都不想睁开,你跟我说总会过去有什么用?你根本不了解我的心情!”小翎平静地说:“老实说,我很了解。因为我也曾经希望可以一觉睡到死,永远不要醒。”“什么时候?”
也许是酒精作祟,也许是忍了太久,小翎说出他平常绝对说不出口的话:“高一,当你跟其他人都不理我的时候。”志恒脸上浮现一阵尴尬:“我……我没有不理你啊,只是……只是熊熊不晓得该怎么跟你相处。”“是啊,我也是熊熊就变成全民公敌了。”
志恒斟酌了一下,小小声地说:“那你是不是很恨我?”
“该怎么说,那种感觉就像是走在路上忽然被陨石砸到一样,就算要恨也不晓得要恨谁。只是每天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事?如果真的做错,为什么没机会改就被讨厌了?可是我连该问谁都不知道,没有人要告诉我。”志恒沉默了半晌。“我现在也是这样。一直想一直想,到底要恨我自己还是恨诗云还是恨那个建中的;我很努力在反省,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如果我真的有错的话,她为什么不告诉我让我改呢?只是一句话而已,有那么难吗?我问她,那个建中到底哪点比我好,她也只会一直说我不懂。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却连句交代都没有,这是什么态度啊!”千秋冷笑:“真是可爱的小孩,整天只会追着别人要交代。有点出息好不好?”
小翎冷静地纠正他:“请你不要只会说别人,谢谢。”
“你要是再这样对着你的妄想自言自语,真的会被送进精神病院哦。”
小翎决定立刻停止这场无聊的斗嘴,把注意力转回正题。他拿起一罐啤酒:“你真的不喝了?这些多出来的酒怎么办?”
“看你要不要带回去,再不然就丢了吧。”
“我要是带酒回家,绝对会被砍死。可是丢掉也很可惜。”说着,开始猛力摇晃手上的啤酒:“那么,现在就只剩唯一的用途。”
“什么用途?”
“这样!”一把拉开拉环,啤酒立刻化成水柱喷出,喷得志恒满头满脸。
“你!”志恒跳了起来,伸手要抓他,小翎大笑着逃开。志恒抓起另一罐啤酒,开始追杀他。两人在小公园里彼此追逐,不时拿啤酒互喷,郁闷的心情仿佛也化成啤酒泡沫消失了。
最后,公园里只剩满地的水渍,一堆啤酒空罐,和两个满身酒味活像疯子一样的男人。
“厚厚,你看你带头玩这种花招,现在一身酒味,回家等着给你爸妈K好了!”
这事小翎早就想到了,只是一直逃避现实。
“嗯,看来我只好去叫巴西人收留我一晚了。到他家赶快把制服冲一冲,明天早上应该来得及穿。”这时,志恒说了一句让小翎千秋同时跌破眼镜的话:“干脆去住我家吧?至少不用听大人啰嗦。”小翎一时无法回答,只能呆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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