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好好爱你——蓝蝎子
蓝蝎子  发于:2010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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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出去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看他魏凌云能怎么样!当刘星雨跟柜台经理招呼过后,被一个小姐引领着来到3号包厢前,他咬了咬牙,掀开了红纱绸的门帐,立刻,进入眼帘的是那张流动着调侃的微笑的脸。那个人见到他进来,突然楞了一下,也许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魏凌云在职业西装之余穿上休闲羊毛衫的样子,天蓝羊毛与灰白晴纶混纺的束身高宽领羊毛衫,收束着结实修颀的腰身,在微微隆起的胸膛处涌现着男性特有的英气,柔软翻卷的高领却又带出一线中性味道的柔和,而刚刚洗过自然下垂的黑发在额前温顺的几缕刘海,更添了三份雅致,只是,稍稍有些不安的眼睛突然急速内收,让服装所带出的锐气不由得短了两分。于是,他的唇动了动,不经意地笑了,在刘星雨的眼中,那是一种挑衅的笑。

“嘿,星雨,你终于来了,我还担心你中途有事呢!”王其轩的英俊脸庞这时才晃入眼帘,他就坐在魏凌云的左手边,与天琴对面。
刘星雨看了看表,原来晚了三分钟,本来自己是从来没有迟到的习惯的,只是,内心的犹豫也会成为迟到的理由吧?他正想找些个理由搪塞一下,比如塞车之类,却听那魏凌云抢着说道:“是你的生日,小刘怎么会不来呢?”刘星雨瞟了他一眼,却感到对方似笑非笑的眼神:调侃我?有你的!

王其轩笑了,拉着刘星雨在剩下的座位上坐下,正好与那人对面,刘星雨别过头去,与天琴打了声招呼:“段师姐好!”
天琴点头应和着。在北大,她与凌云、其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不时能见到刘星雨,每次见到时,刘星雨总是要客套地称她作师姐,虽然两个人不是同一个院系的,可是依着凌云他们的关系,她怎么也算是姐字辈的了,于是,也就对刘星雨“师弟师弟”地叫。

四人坐定,火锅里的汤水香气就在包厢里晕荡开了。在刘星雨到来之前,三个人已经聊了一阵子了。毕竟是从高中时候就开始的友情,再加上天琴和其轩还是远房表亲的关系,所以,扯扯家常,互相问候父母都是不可避免的。等刘星雨进入了这个房间,三个人的心里突然都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先前的某种平和被打破了,大家开始重新寻找共同的话题。

这一天,他们点的是鸳鸯锅底。所谓鸳鸯锅底,实际上也就是用块铁板在汤锅中间隔开,一边灌注清汤,一边灌注红汤。只是中国人喜欢求个吉利,吃穿住用,也图一个热闹,所以,连这混汤的火锅也攀上了这么传统而诗意的名字。鸳鸯戏水,千帐红软,那种温情脉脉的滋味、那种干材烈火的感触,何其暧昧,何其缱绻,只是对于这四个纠缠在一起的男女而言,却是一种奇怪的讽刺。

由于红汤的内容丰富,火焰上燎,没有几下就滚开了,翻腾旋转的全都是火辣辣的红椒,星雨是苏杭人,素来喜欢清淡,而凌云恰好得个不轻不重的咽喉炎,所以,这么刺激的汤料,他们全都望而却筷。天琴也不着急,毕竟不是为了吃而来的,她举着筷子,撩拨着生菜叶子往红汤里加了些,便避开其轩的眸光,专情地望着凌云。其轩却是出身蜀中的,虽然在北京也呆了好几年了,喜欢吃辣的习惯倒是没有改变多少。不过,看着大家都还没有动筷子的念头,便端着八宝茶给每个人加了杯。

“来,我先以茶代酒,祝我的好兄弟生日快乐!”凌云打破骚动着的静默,举起了蓝花白瓷杯。
“生日快乐!”“生日快乐!”杂错着彬彬的祝福,茶杯间响起一片清脆悦耳的碰撞,就像彼此的心灵,在曾经的某时某刻,也如此轻巧地擦身而过。缘分,真的是一件很无稽的东西。

凌云嘬了口茶,突然撑起了下巴:“这么说,我们都已经25岁了?时间过得好快啊!”
“是啊。我们那一年联手打篮球,狂赢法律学院,好象就发生在昨天。”其轩的眸光渐渐变得悠远,心思也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当中。
“呵呵,那个时候主要是因为全校的女生都站在我们这一边,给我们加油助威啊!谁叫咱们当年是北大鼎鼎有名的校草呢!”凌云一拍其轩的肩膀,打趣道。
星雨瞟了凌云一眼,咂摸着手中的茶杯,心里微微一丝酸涩。
天琴却爆开了:“喂,喂,大男人了,还这么酸啊!你以为你是哪根葱,哪根蒜,还校草呢!呵呵,你看人家星雨都不想笑话你们。哼,臭美!”天琴别过脸去,假装生气了。
“好,好,好,我不酸了行不行?呵呵,如果我是校草,你怎么也算是北大的第一校花啊!要不是我看得紧,还不知道你当年让谁拐跑了呢!”凌云调侃着,拉住了天琴的手,两人相顾一笑,分外得旖旎。

其轩脸色稍稍黯了一下,便又恢复了微笑:“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我们都等着喝喜酒呢!”其轩故意用“我们”,因为他察觉到星雨这晚上变得非常沉闷。星雨听得出其中的意思,而且他也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感兴趣,所以,用探询的眼光,甚至带着几分嘲弄的眼神,瞅了凌云一眼。

天琴低下了头,微微红了脸颊。毕竟是自己的终身大事,虽然她也经常希望凌云给她一个确定的答复,却一直没有敢当面提,现在其轩问了,她心里却不免有些惴惴。凌云轻轻地咳了一声,沉静了下来,毕竟,这个问题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的,在天琴和天贺之间来往的日子让他产生了一种近乎于虚幻的安逸,而结婚一定会对这种安逸造成巨大的破坏,所以,说他自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倒不如说他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如今在饭桌上突然被好友问到,凌云的思绪不禁有些混乱。天琴,天贺,还有自己,这种奇怪的三角关系,让凌云一向自诩的决断力大打折扣。过了好半天,他才缓缓地说了一句:“现在大家都还在创业阶段,太早结婚多半要影响各自的事业,我想还是再过一段时间再说吧。”

大家都沉默了。星雨突然觉得这个包厢里特别的闷热,张贴在白墙上的“双喜临门”的红色剪纸也显得异常刺眼。天琴冷冷地瞟了一眼凌云,眸边微微泛红,她随手扔了一块土豆下锅,溅起了一丝血色的水花。

其轩说了声:“大家夹菜吃啊,要不然就老了。”突然觉得这个“老”字也异常地别扭,赶忙转移话题,问道:“对了,凌云,最近你们公司经营得怎么样?”
凌云接过话茬,又眉飞色舞起来:“很不错啊。不过,却有人临时来挖我的墙角。”
大家都听得出他话里有话,一齐把注意力集中到他身上。他微微笑了笑,一拍王其轩的肩膀,说道:“咱哥俩这么好的交情,你居然还撺掇小刘去考公务员,让我失了手下一员大将!”他半开玩笑地望向星雨,然后又使劲捶了一下其轩的肩。

其轩笑了,有点装傻地笑,然后回敬道:“那是因为你留不住人嘛!是星雨自己想考的。我可没有撺掇他,是吧,星雨?”
星雨点了点头,一丝不苟地面对凌云,说道:“我跟你说过了,那份工作不适合我。”
“好啊,好啊,我不是已经给你放行了吗?不过,现在可苦了我自己,每天还要亲自来管财务部,毕竟像你这么能干的人难找啊!”
凌云又似调侃又似夸奖的话语让星雨浑身不自在,他轻轻哼了一声,也不搭腔,顾自吃起了莴笋。
“喂,你们以后一起共事,有了什么高官厚禄,可不要忘记了兄弟我哦!”凌云用肩膀蹭了蹭其轩,话语中微微有些酸。
其轩摇了摇头,说道:“国家机关哪里有你们公司那么好混?想晋身的人多了。倒是你以后成了大老板,别忘记了我们才是。”
“我怎么可能忘了你呢?想想,我们,还有天琴,从高中开始就玩在一块儿,然后是大学,怎么说我们的交情也有十年了吧?再说了,我是那种会忘了自己最好的朋友的人吗?”凌云一番抢白,让其轩只好微微笑着,提不出什么异议来。

星雨望着眼前两个男人间那种奇怪的感觉,心中酸溜溜的,他突然建议道:“这么好的日子,没有酒怎么可以呢?来几瓶啤酒吧!”
这个提议一提出,大家都有些诧异。因为星雨是很少喝啤酒的,以前大学共事的时候,他在喝啤酒时老是推三阻四,说是对啤酒过敏,其实,他是怕喝多了啤酒会胡言乱语。而今天琴也在场,她一般也很少喝酒的,所以,凌云其轩点菜的时候就没有要酒,只是点了壶八宝茶而已。如今,最不愿意喝啤酒的人居然提出要喝啤酒,大家自然都不禁有些惊异。

“哈,你什么时候学会喝啤酒了?”其轩问道。
“这个……以后总得应酬点吧。”星雨随便搪塞道。
“天琴也喝一点吧?”其轩望向已经缄默了一阵的女孩,凌云刚想阻拦,天琴昂起了头,说:“大家难得聚一聚,喝点酒也好。”
四瓶啤酒端了上来,其轩给星雨和自己斟满了杯子,那边,凌云给天琴斟了半杯就停住了,天琴眉头微微一皱:“怎么,歧视妇女啊?大男子主义!”凌云睁大了眼睛,诧异地望着她,她却熟视无睹,自己抓了瓶酒,给自己倒满了,端起酒杯:“来,祝大家快乐!”不动声色地呷了半杯下肚,虽然胃里马上一阵翻腾,脸上却依然一副不在乎的神色。星雨慢慢地咽着,毕竟这种黄汤他很少碰过,以前第一次喝的时候,觉得它有股子刷锅水的味道,跟他喜欢的淡淡的香槟和甜涩的红酒的味道毕竟相差太远,简直是小市民的家常口味,所以小资的他一直厌烦着。如今是自己主动要的,当然不能不喝,虽然速度慢了些,却也把那半杯咽了下去,不过,清秀白皙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凌云望望天琴,又望望星雨,禁不住点头称许:“哇,果然厉害!真是真人不露相啊!”结果,这句话刚落地,就迎来了两人冷冷的目光。凌云心中一动,举了举杯,一仰头,把整杯酒都灌下肚去:其实,这场离奇的游戏,没有一个人会是赢家。

喝酒祝贺渐渐演变成了斗酒。四个人你一杯,我一盏,轮班转着,两箱子的啤酒竟喝得罄尽。酒气上头,许多平时根本不会说、不敢说的话,在这个时候,却纷纷说了出来。
天琴脸色微微有些泛白,却依然冷冷的眸子,唇边微微笑着,朝其轩抛了一个媚眼:“表哥,还记得大学的时候,同学们都以为我们是最搭配的一对吗?”
“哦……”其轩酒红了的脸看不出是兴奋还是羞涩,“不过,那些都是同学们开玩笑。”
凌云又用眼睛望了望天琴,他知道自己刚才对婚姻问题的答复有欠稳妥,所以看着自己的女人发起飙来,只好先顺从着,没有插嘴。
“唉,还是大学的时候好,不觉得自己要长大,也不需要考虑那么多问题。”天琴随手用筷子拨着残留在碟子里的生菜叶子,想着当初那些象牙塔的浪漫。
其轩微微沉下头,对眼前这个女孩的深深的眷恋和对遥远往事的恍惚回顾,燃烧了眼中的一丝热情。
星雨把残酒喝完,眉头还是皱了一下,毕竟那酒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他现在就觉得脚下有些虚浮,眼前的人物都有些恍惚。他淡淡地笑开来了:“我想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师姐和其轩真的是很登对的呢!”他意识到对面闪射来的冷冽的目光,却不在意的望着其轩,推了推他的肩膀,“要不我给你做参谋,帮你帮师姐抢回来?”

其轩心里微微一动,却摇了摇头:“老实说,我还是觉得天琴和凌云是最合适的。”他拍着凌云的肩膀,笑着,却不免有些酸楚,“凌云啊,我永远祝你们幸福!”
幸福?凌云被这个字眼怔住了,对于他这样一个人,可以奢望幸福吗?他望了望对面的星雨,陡然升起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什么是幸福呢?一想起这个问题,他就烦了,一挥手,喊了一声:“买单!”

离开火红蜀味城,已经将近午夜了。凌云赶忙打了辆车,四个人都醉醺醺地挤在车上,司机差点没被熏晕了。凌云趁着自己还稍稍有些清醒,先把天琴送回了家,临别时他想吻她,却被天琴一把推开了,她淡淡地说了一句:“去照顾他们吧。”一拧身,上了楼,临到门口时,胃里突然一阵翻腾,她“哇”的一声就吐了出来,五脏六腑像是要翻过个儿来似的难受,喉咙口更有如针扎一般酸涩,闻着那些刺鼻的酒精味道,天琴的眼泪,滴答滴答地直往下落……

凌云也没觉着什么,让司机把车子往德胜门方向开去,到了自己的公寓楼下,他左手一个,右手一个,互相搀扶着上了楼,开了门,也不知道是里屋外屋,也不脱衣脱鞋,三个男生就随便躺下了,囫囵着睡了一觉。

星雨梦中觉得自己还是在上个星期的夜晚,与其轩喝完了香槟,然后,到了其轩的房子,两个人一直谈到了深夜,然后,悠扬的《月光》响起,两个人相拥着跳了一曲,然后,暖暖地相拥着,平静地睡在同一张床上……所以,当早晨太阳光从窗外直射进房间的时候,星雨依然觉得身边有一个坚强的男人的身体,身上有一只坚强的男人的臂膀,他温馨地笑着,缓缓地,又再沉沉地睡去。等到他完全没有了睡意,睁开眼睛想看一眼自己的新房时,却发现一双可恶的眼睛正在肆无忌惮地打量着自己,他慌忙翻身站起:“这是什么地方?我们……”他想说下去,但是,又是十分得不好意思,脸已经涨得通红了,却怎么也没有把想说的话说完。

凌云昨天晚上觉得自己的确是抱着一个男生睡着的,不过,他觉得自己抱着的应该是其轩,因为只有其轩才会给他那么安稳、那么平静的心态,让自己能够毫无顾忌地开怀大睡。所以,当他清晨醒来,望见怀里抱着的竟是刘星雨时,他也着实大吃一惊,不过,他马上发现,这么近距离地观察刘星雨实在是一次不可多得的机会,而且,这个男生居然还会在睡梦中展露出天使般的微笑,凌云的心里突然很想知道,他的梦里究竟是一个怎样幸福的世界。于是,他就这样端详着,想象着,竟忘记了起身离开。当他看到星雨一脸尴尬地站起又慌张地提问时,他故意显得很暧昧:“这是我的房子,昨天晚上你舍不得走,就留在我这里了。难道昨天晚上做的事,你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

“什么事?”星雨问着,突然又红了脸:不会吧?不会吧!我跟他?上帝,你是不是看走了眼!!!
“什么事?”其轩扶着卧室的门扉站着问道,他昨天晚上就睡在外屋的大沙发上。一起来就听到里屋两个男生在讨论问题,就摇了摇有些酒昏的头,进来看个究竟。
“没什么事,就是你们昨天晚上喝醉了,我把你们扶回来在这里睡了一觉。”凌云半调侃地说道。
“哦。”其轩点点头,“昨天真喝多了。想不到星雨你这么能喝。”
星雨瞅瞅身上衣衫虽然有些不整,不过根本没有脱过的痕迹,也就稍稍放心,他头一偏,释然地笑了笑:“还不是跟你学的。”然后,瞪了凌云一眼,心里暗道:想骗我?没门!
凌云笑了,望着眼前的星雨,隐隐觉得,这个有些孩子气的南方男生有那么一点点的,一点点的可爱……

 

六、选择:姐姐,还是弟弟?

 

其轩的生日已经过去许久了,每个人又都重新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忙碌着自己的忙碌,烦恼着自己的烦恼。星雨开始准备公务员考试,常常足不出户,他终于发现,那些考试的试题相当的简单,根本不需要自己刨出一个多月的时间去准备。不过,他依然会借口某些试题很难而找上其轩,当然,对面聊的时候,却多半把话题转得很远,以至于海阔天空。而另一方面,星雨渐渐觉得有坐吃山空的危险,以前在长青藤工作的时候,向来是衣食不愁的,而且自己是属于那种即时消费型的人,往往一时兴起,就会有一大笔花销,所以,也没有太多的积蓄,等到现在辞职休养,反而觉得到处捉襟见肘,房子的租金就是一个让他头疼的事。当他偶然把这件事告诉其轩时,其轩一敲他的脑门,叫道:“早说嘛!我那个两室一厅空荡荡的就我一个人,你愿意就搬过来!别的不用了,每周一次的卫生清扫你包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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