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好好爱你——蓝蝎子
蓝蝎子  发于:2010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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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精打细算终于过去了,员工们陆陆续续地离开,魏凌云依然坚持到最后一个,他像一只夜醒的猫一样审视了公司里的一切,然后,才走出长青藤的蓝色大楼。微漠的阳光在青蓝色的天空中依然洒下淡漠的微笑,金黄色的晚霞在西山上游荡,随风荏苒,不断地幻化着,流成零落的蝶形,流成飞跃的鱼群,魏凌云闻到了空气中的清爽的枯草味道,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突然想到早间刘星雨离开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举止,不禁笑了起来,但感觉很怪,不知道是在嘲笑人家,还是在自我嘲笑。他挥手打了辆车,让司机开到不远的环球影音公司楼下,在那里,一身职业女装的天琴正翘首以待,韵致分明的身姿娉婷着,伫立在一个朱红色的大幅广告牌前,晚风卷起她齐腰的长发,在空间中飘成一抹一抹的丝絮,她偶尔用手挑起掠到腮边的鬓发,往脑后轻拂,冷朱色的嘴唇轻轻地抿着,显得高贵而腼腆。魏凌云很想从阴暗的角落里跳出来,从背后抱住她,然后,吻她的修长的颈子,让她喘不过气来。但是,他没能这样做,因为等得焦急的女孩已经用敏感的神经感觉到了他,朝还没下车的他挥了挥手,笑着,就像初次迷恋上他的时候那样。

魏凌云像个被发现了的老兵,笑着,把她拉上车,在她的等得泛红的脸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对司机说:“去老墙根街,”担心司机不识路,又说了声,“在宣武门外。”
桑塔那开到一排小胡同前就停住了,在北京东城所保留下来的这些古老的巷子里,依然来来往往着那些沧桑的老北京们,虽然岁月已经剥夺了他们太多,可是,那些古老的生活习俗依然延续着,在四合院的晨露晚霞中,氤氲升起的炊烟,宛然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传奇。

魏凌云攘过天琴,朝一个幽深的巷子里走去,那里,有他童年的所有记忆。窄小、曲折、凹凸不平的路面不断地向里延伸,仿佛永远都不会到头,就像那童年时的梦魇,怎么逃也逃不出去。魏凌云依稀可以看见那个破衣烂衫的少年,背着与自己的年龄和体重根本不相称的沉重的大米袋子,在艰难地往前挪步,偶尔放下来,在路边的大青石上大口地喘着粗气,然后,继续那样的征程。偶尔,魏凌云对一个坐在门口抽旱烟的老头颔首示意,叫一声:“田大爷!”那老人睁开迷蒙的眼睛,望着西装革履的一男一女从眼前彬彬有礼地走过,仿佛是从西洋镜中看到了前尘后事,老花的皱纹紧紧地揪起,带着一口浓重的烟雾,从口中应出一句:“哎……”老人曾经在那少年摔倒的时候,扶了他一把,所以,魏凌云一生都会记得。

魏凌云在一扇搭拉着的木房门前加紧了脚步,没有进门就已经喊道:“妈——”屋里一阵瓢盆的声音,然后,一个苍凉的女音回答道:“啊,是凌云,快进来!”
推开门,刚刚半百的女人已经苍白了鬓发,深深的鱼尾纹刻印着无数的沧桑,也侵蚀着曾经无限娇艳的形容,女人安详地笑了,是只有母亲面对孩子时才有的微笑:“天琴也来啦。凌云,快和她一起去里屋坐坐,妈已经烧好菜了,汤一会儿就好,你们再等等。”

“妈,您就别忙活儿了,坐下来跟我说说话儿。”魏凌云站在母亲面前,当年只能够得着她的手的小男孩已经长大了,长壮了,整整比她高出了一个头。他看着未老先衰的母亲依然忙碌着灶火间的活计,心中一阵酸楚。其实,魏凌云本来有意思让她到自己的公寓那边,请一个阿姨来照料她,让她能够过上安逸点的生活。可是,母亲还是断然地拒绝了,一方面她现在毕竟还是为人妻子,另一方面,她在这个家庭里也还有一个女儿。

母亲笑着,点了点头,陪着两个年轻人进到里屋,看着儿子和天琴并排坐着,仿佛一对璧人亲密无间的样子,由衷的喜悦又泛上了脸颊。
魏凌云望望这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屋子,又摸摸身下的老沙发,鼻头一阵发酸,唇边却淡淡地笑了。在这个屋子里,母子两始终过着低人一等的生活,那一对父女吃好的,吃饱了,才轮到他们,夫妻两个人睡在木制的双人床上,女儿睡临近的一张单人弹簧床,自己则只能窝在这个破沙发里,偶尔男人酒醉犯疯,也会一脚把他从沙发上蹬起来,拉他出去,任他穿着单衣在黑夜里蹲上一宿。毕竟,这里,不是他的家!但是,这里有自己的妈妈,有深爱着自己,从来不曾抛弃自己的妈妈,所以,在那个男人出差离开的时候,魏凌云还是要回来,看看妈妈!在他的心目中,母亲永远是最终的港湾,如果说他欠下什么,需要偿还什么,那欠下的只是母亲的爱,无私的爱!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更恨那个生他而不养他的男人,他要夺取那个男人的一切,包括为自己的母亲夺回那应得的一切!

“哎呦,汤要漫出来了——”母亲叫着,回到外间的锅灶旁,又是熄火,又是端汤,忙得不亦乐乎。
天琴注视着身边的男人,用手抚摸着他的后脑勺,轻轻地为他把不能从心里喊出来的声音化成自己的一声低低的叹息:“你有一个好妈妈!”
魏凌云笑了,在女人的世界里,可能他所真正牵挂的,除了母亲,就是这个知冷知热的女孩了。他把她抱到怀里,在她的唇上深深地吻了一下:“我还有一个很好很好的爱人。”
即使在这么狭隘、阴霾的小市民的屋子里,也会有这么亮丽的春天。魏凌云揉着天琴,感受着她的温柔和体贴,淡淡的幸福,在空间中渲染着。
外间的门,呀的一声,打开了,一个清亮的嗓音喊道:“妈,我饿死了。哥回来没有?”
“小椿,放学了?”魏凌云亮着嗓门问道。
“哥——”小椿推开里屋的门,一脸的阳光灿烂,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妹,虽然不是完整的血亲,但是,后天的情感依然是很重要的。刚刚赶完高三的辅导课,就一路骑飞车回家,虽说肚子饿是一个现实的原因,不过,同母异父的哥哥也是很挂心的。不过,她望了眼哥哥身边的天琴,眼睛稍稍一黯,亮丽的声音微微平淡了些:“天琴姐姐好。”

四个人,围坐在小小的圆桌边上,你一勺,我一筷,不是给自己舀自己夹,相反,都是为了另外一个。也许,这就是家吧!虽然是一个残缺的家。
吃完晚饭,魏凌云主动收拾起碗筷,到水龙头边浆洗,从小干起来的活,现在做,却是自愿而快乐的。天琴在一边打着下手,又递毛巾,又递洗洁精的,母亲坐在小圆桌旁看着,满心的欢喜,小椿微微有些无聊,自个儿跑到里屋去,翻起以前的照片来,童年时,可是只有自己是在哥哥的身边的呀。

洗完了碗筷,四个人又团坐在里屋,聊起了家常,也就是些工作生活状况,大家都尽量避忌着,不去提那两个男人。谈话,在轻松的气氛中开始,又在轻松的气氛中结束。
魏凌云看看表,8点多了。他眼睛闪了闪,说道:“妈,我得走了。”
“哎……”母亲淡淡地说着,抿了抿嘴。
和小椿调侃了几句,两个人走到了门口,魏凌云望着母亲斑白的头发,还是忍不住,抱住了她,深深地说了一句:“妈,保重啊。”把事先准备好的五百块钱强行塞到母亲的手中。
“哎……”微微泛红的眼睑,唇边依然笑着。
“我还会来看您的。”
“哎,下次还带天琴来,我给你们做好吃的。”望着儿子远去的身影迅速消失在蜿蜒的巷子尽头,母亲的眼泪才缓缓地淌了下来。
站在宣武门外大街上,魏凌云叼了根烟,一会儿工夫就抽掉了。然后,他甩掉烟蒂,抱过天琴,在她的唇上狠狠地吻了一下:“还去哪儿?”
虽然还是不习惯他的烟味,但是,知道他每次见过母亲以后心情都会很糟,所以,能包容的都包容了下来。她的大眼睛闪了闪,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去蓝梦酒吧吧?”因为,那是你喜欢去的地方。这后半句话,却是在私底下说的。要想留住一个男人的心,至少要知道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然后,有选择有让步地为他着想。总之,在这一点上,天琴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

三里屯的酒吧业很红火,有摆在台面上的,有隐在布帘子后的。魏凌云在这里基本上都见识过,不过,风花雪月以后,他反倒喜欢上了比较正经的蓝梦,来来往往的都是些文化素养相对较高的白领和大学生,聊天,喝酒,打牌,听歌。所以,他到这边来,尤其是带着天琴来,一般都是进蓝梦。不过,在推开那扇门之前,他依然会回头望一眼在远处有些昏暗的紫色灯光打着的酒吧间,那儿的名字叫“夜幽”,也是魏凌云初次遇上离家出走的天贺的地方。

魏凌云给自己要了些啤酒,给天琴要了杯果汁,慢慢喝着。灯光幽暗,萨克斯的音乐很悠扬。他突然来了兴致,站起身,微微鞠躬,做了个请的姿势。天琴笑了,伸出了手。两个人在有些窄小的空间中挪动着舞步,缓缓地,随着灯光和音律的摇摆,缓缓地,旋转——

“我们认识多久了?”魏凌云在她的耳边低低地呢喃。
“从高中开始,八九年了吧?”
“我是说,你什么时候开始追我的?”魏凌云狡黠的目光扫过女孩羞赧的脸颊,吻了一下,继续追问。
“哼——你这家伙够自恋的。”天琴知道他的心思,只有让他觉得自己被需要,他才会觉得最大的满足。
“说啊……”淡淡的缱绻。
“大一的时候吧。”
“为什么喜欢我?”
“因为你坏!”咬了他一口,天琴笑着跑回他们的桌子,又是一副正经八百的职业女性。
看着自己的女人一副假正经的样子,除了开心的笑,还会有什么呢?他喝了一瓶啤酒,大拇指指了指洗手间的方向,天琴点了点头。
经过吧台,一个艳装的少女突然甜甜地朝他一笑,拿起身前的一块巧克力,缓缓地放到唇边,慢慢地咂摸。魏凌云一阵贼笑,低低地吹了一声口哨,进了洗手间。当他出来的时候,那少女依然在那里等他,长长的睫毛轻轻一勾,唇边又是一个媚笑。魏凌云正要上去打声招呼,却听到了天琴的声音:“对不起,我不喝酒。”他回头,看见原先自己的桌子旁坐了个衣冠楚楚的青年,拿了两扎啤酒,作出请的架势,强逼天琴和他干杯。魏凌云心头一阵火大,他三步并作两步,一把扯起那男生的衣领,喝道:“你丫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我女朋友说不喝就是不喝!你丫想怎么着?”

那男生见这架势,气就短了,抓起桌上的扎啤颠颠晃晃地说:“哦……我请她喝……既然她不喝,我……”没说完,溜到一个角落里头去了。
天琴拉他坐下,望着兀自生气的他说道:“别生气了,犯不着。”
“他妈的以为我是谁!敢碰我女朋友!”一边说着,一边解开领口的扣子。
那男生慌忙付过钱,在魏凌云的瞪视下灰溜溜地走了。
两个人在酒吧又坐了一会儿,天琴突然亮了亮手表。魏凌云一看,已经9点一刻多了。他们家那老男人的规定,天琴晚间必须10点钟到家,即使在与魏凌云恋爱了六年之后,依然保持着这个铁的纪律。魏凌云算算现在从三里屯出发到宣武区差不多也需要半个小时,就付过水酒费,打了辆车。

高级住宅楼前,魏凌云紧紧地抱住了想逃开的天琴,深沉的吻,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想不想让我上去?”
天琴的脸一红,情人间的私语一听就很明白,有很多次,魏凌云留宿在她家,半夜等老两口睡沉了,都会偷偷溜到她的屋里,不过,那种偷欢的激情在她的心底总觉得还是有些禁忌,她推开他,依然红着脸,悄声在他的耳边说道:“你不怕我在你做到一半的时候说停?”

一听这话,魏凌云的兴致就没了,的确,天琴始终不能满足他的欲望。他放开抓住她的手,像个站在老师面前的老实的学生似的,点了点头:“那我就不送你上去了。”
天琴叹了口气,因为她知道他可能晚上又会去找什么男生,但是,只能这样吧?她挥了挥手,转身,上了楼。
魏凌云看了看表,刚好十点,他又打了辆车,往安慧桥的方向开去。那里,一个漂亮而忧郁的男生正在等他。想到那微微隆起的胸膛上两点玫瑰红的蓓蕾,只要稍微吮吸就敏锐地挺起,还有那抚摩过后就急速泛红了的修长的颈子,还有那调皮的带着海草香的玉脐,魏凌云禁不住一阵心襟荡漾。

魏凌云不明白,当初为什么在夜幽看到天贺的时候,自己竟然有一种呆住了的感觉。那个时候,天贺已经是圈里很有名的牛郎了,那股即使到现在也没有改变的时隐时现的少年的纯真,让许多销金的男人痴迷。而魏凌云迷上他,也许是因为他漂亮,也许是因为他眉眼间的感觉简直就是天琴的翻版。魏凌云至今不明白,究竟自己是因为喜欢上天琴才喜欢天贺,还是因为喜欢上天贺才喜欢天琴。一个有爱,一个是欲望,或者说,两个人都爱,两个人都是欲望。反正现在这种状态满完美的,两个人交替着,满足他,不论是性,还是心理需要。

打开那扇门,魏凌云笑了。他收起钥匙,望着傻坐在床头,一袭浅蓝色的睡衣半掩着胸口的天贺,轻轻地打了一声呼哨。
天贺抬头,望见壁钟滴答,刚好走到10点半,抹了一把微微泛红的眼睛,关掉了影碟机,说道:“来了?”
“哦。怎么了?”魏凌云回答着,拣过撂在一旁的影碟盒子,上边是一群英俊少年,旁边用红字标着:“美少年之恋”。他把盒子往桌上一扔,攘住天贺,吻了他一下,说道:“傻瓜,老看这样骗人眼泪的片子。”

天贺寂寞地笑着,把头仰靠在他的肩膀上,问着:“云,你以后会不会离开我?”
魏凌云衔住他的唇,深深地吻着,趁他喘不过气来的时候,用低低的催情的声音说着:“我现在不是在你的身边么?”手滑进绸纱的睡衣,拇指揉拧着胸口的突起,才一会儿,就感觉到怀中的身体变得坚硬。

“要我吧,云!要我——”含着一丝哽咽的轻缓的声音在蓝色的新床上游荡着,像一缕哀伤的幽魂。
魏凌云撕开了他的睡衣,舔噬着,爱抚着,让火一样的身体不断地升腾……

 

五、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火红”蜀味城,本来就是朝阳区数一数二的吃火锅的地方,更逢上周末,生意更加得红火。高高的门槛后,沿路挂着暄暖的大红灯笼,烛火摇曳,掩映着青白的四壁上红红火火的一袭剪纸,有三星报喜、五福临门、龙凤呈祥、喜上眉梢……招待服务的小姐们高挑的个子,朱唇轻点,眉间含笑,都穿着大红旗袍,胸口用金线绘了一个大圆双喜,看上去别样的艳丽。

刘星雨是独自从马甸桥打了辆车过来的,一路上他还想着如何应付今天的场面,毕竟,突然爆出来一个自己实在不想见的人。当周一下午王其轩打电话通知自己时,他还有些犹豫,到底是来还是不来,可是,当他听到王其轩接着说了一句:“你一定要来啊!”他的决心就下了。如果说这个世界还有什么理由可以让刘星雨上刀山、下火海,那么,这个理由就是王其轩。何况,不过是见一个魏凌云,花心、虚伪,还带有那么一点点贼,在刘星雨的心里,他还没有多少斤两。虽然这么想,可现在进了蜀味城的刘星雨却突然有些心悸:也许,会有什么万一的事情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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