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斐士 中(女变男 埃及)+外传——元古宙
元古宙  发于: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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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西丝擦去眼泪跑了过来,拿出洁净的纱布和药膏为他包扎。

孟斐士把短剑剑尖向下地掷给埃尔,让他还鞘,然后对纳塞尔说:“殿下,你的进步很大。期待你下次再来挑战。”

纳塞尔没有回答,愤恨地捶了捶地面。

孟斐士一转身,正好看到美尼斯带着几个人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门口的侍卫认识王储殿下,因此没有阻拦他的脚步。

“很精彩的比试。”美尼斯高声地说。

“王储殿下。”众人纷纷跪伏在地恭敬地行礼。

孟斐士可以行半礼,他还没有弯下腰,已经被美尼斯紧紧地搂在怀里。

美尼斯用手指轻抚孟斐士的额角,没有感到汗水,也没有发现怀里的人有急促的呼吸。

他微微一笑对孟斐士说道:“我听说纳塞尔回来了,不去我那里却立刻跑来挑战你,赶紧过来看看。”

“纳塞尔殿下进步很大。”孟斐士淡淡地说。

美尼斯拉他走到纳塞尔面前,拽起了弟弟,擦擦他全是汗水和灰尘的小脸。

“纳塞尔,看到王兄你不高兴吗。”

“……王兄……”纳塞尔像做错事的孩子那样手足无措,只要想到王兄看到他丢脸的战败他就觉得惶恐不安。

美尼斯抱住弟弟,安抚地拍拍他的后背。

“纳塞尔,你尽力了,这就很好,哥哥以你为荣。”

“王兄!是我不够好……”纳塞尔已经不会扑进别人的怀抱寻求安慰,但还是红了眼圈。

孟斐士带着爱西丝走到柳树下,让美尼斯自行安抚弟弟。贝丝和赛斯兴高采烈地凑到他的面前热情赞美。

过了一会,美尼斯准备带安静下来的纳塞尔离开。众人纷纷到大门口施礼相送。

经过孟斐士的时候,美尼斯在他的耳边悄悄地说:

“今晚新月升起的时刻,我在西市老纳特尔的酒铺等你。”

人约黄昏后,月上柳梢头。

孟斐士的心忽然急促地一跳。

第五十四章

淡定,这不就是一次约会嘛。

孟斐士越是这么对自己说,越是不能说服自己淡定。

好吧,他必须承认,到了晚上,他还是很开心地翻墙偷跑了……

晚饭后,孟斐士以旅途劳累为理由,让大家都早早地回房休息。入夜后,他让卡莲为他寻来平民的服饰,理由是有重要的约会。

卡莲颇为怀疑地看了他一眼,王储殿下前脚刚走,自己的殿下后脚就有约会?

但是卡莲一言不发地执行了孟斐士的命令。

她端来清水服侍他洗脸,用绿松石溶液重新描画孟斐士的靛青眼影,找来粗布头巾把他的贵重耳环遮挡起来,将两个护身符塞进粗糙的短袖衬衣里面,并把他身上的珍贵护具全部摘下,再给他穿上平民的短裙和草鞋,系上用蓝色冻石磨成的椭圆形珠子串成的腰带。

一个俊逸非凡的平民少年立时出现在眼前。

换好衣物装扮,卡莲绕着孟斐士转了一圈。

“不行,殿下的站姿太端正了,这样会被人看出来。”孟斐士的站姿和坐姿都像黎巴嫩的雪杉一样挺拔优美,和平民相差很多。

卡莲拉着他不厌其烦地指导:“在路上说话声音不要太高,走路时,头要略低下去,腰微弯,见到权贵的权标不可直视,要快些退到道边,见到王族的轿子不仅要退到道边还要跪伏行礼,否则会挨鞭子……”

“好了好了,我会小心避开的。”被她说得头疼,孟斐士连忙打断她。

虽然孟斐士这样说,卡莲仍然坚持到确认没什么破绽才肯放他离开。

“卡莲,回来给你带尼赫布特的特产哦。”

孟斐士轻松跃上窗台,冲着卡莲摆摆手,他想跳窗后从后院翻墙偷跑,走前面躲不过埃尔的眼睛。

卡莲神色复杂地轻声问道:“殿下,以后是否需要在后院墙边准备一架梯子?”

给你翻墙偷跑会情人用的——卡莲的眼神就是这个意思。

斐斐和美美正好溜着猫步经过这里,听到卡莲的话,两个小家伙一下子跃上了主房的窗台,蹲在那里昂着头用金翠色眼睛瞪着孟斐士他们。

“不……不必了……”

孟斐士被她的问题问得落荒而逃,卡莲太强大了,强悍如他也有窘迫的感觉。

他临走时还不忘向看热闹的斐斐它们做个噤声的手势。

两只小猫一点不给他面子,大声地“喵呜”了一嗓子。

斐斐跳到卡莲的怀里撒娇安慰她,美美冲着孟斐士的背影哀怨地咪唔。

没管身后的混乱,孟斐士无声无息地从高墙飘落到街道上,沿着记忆中的方位向西市摸去。

他从未在夜晚独自行走在尼赫布特的街头。

夜风吹去了燥热的气息,空气里飘荡着金合欢的香气,十二位夜之女神依次展开她们颜色深浅不一的裙摆,一抹清亮的新月慢慢升起,映亮了孟斐士眼前的道路。

他的王府位于权贵们居住的东部,东南部是王宫,南部是祖神庙,城市的西部和北部是平民和集市所在。

这一片住宅区街道铺砌的泥砖比较整洁,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但是宅院里面灯火通明,不时传来宴饮和歌舞的声音。那是达官贵人们在饮酒作乐,享受丰裕的生活,整个上埃及的风气就是如此。

孟斐士并不熟悉道路,他沿着月亮的方向前进,渐渐的,他走入了完全不同的世界。

街道不再用泥砖铺砌,路面是沙石铺的,有些地方坑洼不平,两侧的房屋都比较低矮,里面黑漆漆的不见灯光,也听不到人声。

和贵族区正相反,平民区是街道上人来人往非常喧闹,不少地方就着火把或者篝火的亮光摆出了路边摊。

路边摊往往卖些陶土做的盆盆罐罐、粗粮禽肉、无花果油和小吃、粗糙的亚麻和布帛,还有用鱼骨、兽骨、铜珠、蓝色冻石做成的腰带、项链与手串,以及调配好的劣质眼影和化妆用具。

穿戴整洁的妇女们顶着装满了货物的方形柳条筐,领着成群的小孩子在街道上闲逛,如果看好了什么,在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就从柳筐中挑出等值的货物和摊主交换。

平民很少有黄金,也用不起黄金。

在有酒馆的地方往往聚集了大量的人群,这些劳累一天的男人们坐在酒馆里或者酒馆外的柳树下,一边赶蚊虫一边品着小菜,举起盛满啤酒的陶土杯和朋友们闲聊畅饮……

见此情景,孟斐士愣住了。

如果抹去他们的服饰语言和相貌,眼前的一切,是多么熟悉的情景……前世的家乡在夏日里的夜市,不也正是如此吗?

【人,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是古埃及还是中华,除了那些风土人情,人的本性和需求在几千年的时间里根本没什么变化。

谁比谁先进?谁比谁丰饶?

少量的物质就可满足一个人的身体,永不餍足的是我们贪婪的内心。

因为不断渴求更多更好,不停地开辟荆棘往前走,忘记了天地和自然,也被天地和自然所厌弃。

这个文明持续了三千年,自有它的道理。除了故国,那么多文明兴衰过,没有那个文明比它更加源远流长。

我不能用不属于它的东西,轻率地破坏它。】

孟斐士如此想。

“呦,你们快来看,这里有只光鲜的嫩雏……”

转眼的功夫,从街头巷角涌出了十几个小混混把站在街角暗影里的孟斐士包围了起来,带头的那个还举着火把冲着孟斐士晃了晃。

他们似乎把孟斐士的发愣当作了惧怕,肆无忌惮地围上他。几个妇女和一些行人惊惧地躲避他们。

“嘿,识相的你自己把衣服脱|光了丢过来,免受皮肉之苦……”

原来是遇到拦路抢劫的。孟斐士现在这身衣服对于王族来说粗陋无比,对平民们来说仍然是好衣服。

……居然连这个都没什么变化吗?

孟斐士的心情忽然好了起来。

他抬起头在火把的光照下微微一笑,黑曜石般的眼睛中流出晶莹的光华,在他的眼角悄然消失。

多少惋惜和惆怅不能挽回残酷的事实,他只能坚定地往前走。

难道是我把他吓哭了?

小混混的首领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看清了孟斐士的面容。

这是一个比贵族子弟,甚至比女人还要美貌的美少年。

他忽然动了别的丑陋心思,一边伸手摸他的脸边说:

“走,和哥哥玩玩吧。只要你听话,不抢你的东西了。”

孟斐士眨眨眼,闪电般擒住他的手往自己方向一带,一记标准的膝撞顶在对方心窝,他一松手,对方疼得缩在地上哀嚎,火把翻滚着掉在地上。

借着火光,剩下的人看到孟斐士对他们露出了一个魔王般的微笑。

片刻后,除了孟斐士这片街角再也没有人能站着。

他好整以暇地踢了那个首领一脚,低声道:“认识往西市去的近路吗?”

对方的回答稍微慢了点,孟斐士一脚踩在首领的手指上。

“不老实回答,我就踩断它们。”他淡淡地恐吓。自古猫鼠不同窝,孟斐士对这些混混有本能的厌恶。

“认识!认识!我带你去!”

“带路。”

“是、是……”对方知道惹到硬茬子,不敢躺在地上装死,连忙捂着胸口爬起来带路。

他们穿街过巷,抄了几条近路,终于在新月升高之前走到西市。赶走那个首领,孟斐士在人群中绕了半圈才走到老纳特尔的酒馆。

外面坐在柳树下的人里没有美尼斯的身影,他走入酒馆。

这个长方形的大屋子除了用泥砖支撑的大厅,后面还专门用泥砖和芦苇帘子分隔出一些隐蔽的房间。

见他一个人进来,老纳特尔立即迎了过来:“小伙子,你是不是来找你大哥的?他在里面等你很久了,快,这边请……”

他见孟斐士点头,便把孟斐士让进后面一间房间。老纳特尔一掀芦苇帘子,孟斐士就看到从窗子顺着高墙照进来的新月光芒下,美尼斯穿着一身平民的衣服,端着陶土杯喝着用井水冰镇过的啤酒。

见找对了人,老人识趣地再次端过来几杯啤酒和小菜放在桌子上,便撂下芦苇帘子退下了。

孟斐士打量一下这个宽敞的房间,四周的墙壁很高,一侧墙壁有个辅助照明用的火把燃着亮光,房间中间放着泥土做的桌凳,孟斐士便静静地坐到美尼斯对面的泥凳上。

“你知道这里是做什么用的吗?”美尼斯突然问。

孟斐士摇摇头。

“这里是平民偷情的时候常来的地方,有时候甚至还有贵族光顾。”

孟斐士听得满头黑线,那他们两个王子被人撞到怎么办……

“别担心,只要帘子放下,谁都不会进来,就算听到熟悉的声音也不能去看,这是这里的规矩。”

“我才没有担心这个!”

见他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如此清楚,孟斐士微怒。

“你在恼什么?”见他有些生气了,美尼斯起身拉住他的手。

孟斐士没理他。美尼斯凑到他的身边耳语:“我没有带别人来过。”

“你带谁来和我有什么关系?”

孟斐士地话引得美尼斯低声笑了起来,然而孟斐士下一句话让他小小地吃惊。

“这里是你收集消息的地方?”

或许还应该加个“之一”之类的,以美尼斯的性情既然想到了就不会只安排一个据点。孟斐士在内心补充。几年前美尼斯就带他来过老纳特尔的酒馆,换句话说,这地方不知道为美尼斯收集多少年的情报了。

“真是聪明。连帕夏都不知道,他以为我喜欢喝这里的啤酒,其实除了偷情这里还很适合某些人密谈。”

“这么聪明的孩子我该怎么奖励呢。”美尼斯把孟斐士侧坐着抱进自己的怀里,双手搂住他纤细的腰,头搭在他纤瘦的肩膀上,表情苦恼地思考。

他的视线忽然落到了外壁凝结出寒冷水珠的陶土杯上。

“一杯啤酒如何?”他笑着问。

一杯啤酒就想收买孟斐士。拥有上埃及国库的王子脸皮之厚已经不能用城墙来形容了。

孟斐士侧过头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不行。”孟斐士坚决地说。

“好吧,啤酒加上我本人如何,真的不能再加价了。”

他举起杯子,饮下一大口,搂住孟斐士纤瘦的双肩,抬起他的下颌,一点点地渡了过去。

淡赭色的酒液顺着孟斐士因为不适而挣扎的唇角慢慢流出,溅湿了两人的肌肤和衣物,

“唔……快放开我……你这该死的毒蘑菇!”孟斐士皱紧了眉头,好不容易才推开横冲直撞蛮不讲理的家伙。

“豆芽菜……”美尼斯抱起他的上身,扯去他遮挡头发和耳环的粗布头巾,把脸埋进他的黑发间轻嗅芳香,有力的大手隔着粗糙的亚麻衬衣揉着他腰部和腿部光润细腻的肌|肤。

劣质衣裙上大大小小的亚麻颗粒被人强力地压迫摩擦敏感的皮肤,疼痛中带着难耐的麻痒感,没有碰到的地方也传来一股股滋味奇特的胀痛感。

“啊……不行……不要这样……”他艰难地喘息着回过神,发现美尼斯已经用灵巧的手指卷起他的衬衣和短裙,纤细柔韧的腰部和光滑玉润的长腿全部暴|露在月光和火光之下。

四目相对。

美尼斯像个偷|腥的大猫一样用纯洁无辜地眼神看着他……

孟斐士顿时怒气冲冲。居然这么容易就被这混蛋动摇了,看来以后还要加紧功课。

“你把我约来,到底想说什么?”他不顾两人暧昧交缠的姿态和混淆的气息轻声地问。

“本来是想和你谈一些事情,可是……我们现在聊点别的如何?”

美尼斯拉起他的手,放在一个重要地方。那里的硬热炙痛了孟斐士的手。

美尼斯深沉地凝视着他朱红色泛着水光的双唇,危险地笑了笑。

“现在,我们可以继续聊了吗?”

第五十五章

“好吧,我们聊聊别的。”

见他这样,孟斐士忽然笑了。

他没有接触过关于古埃及人种谜团的讨论,也不知道学术界对此有无数的争论。

但是前世的他曾经有机会亲手抚摸辨认不同人种以及国内不同地区的完整头骨,并把那些种族和地区上的差异牢记在心。

如果给他中国各地的头骨,他能根据头骨的形状和复原后的相貌大致推测这个人来自中国的哪个地区,常有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的正确率,比猜硬币准那么一点。

虽然前世没有研究过古埃及人的人种,但是这种辨认骨头的本领让孟斐士一直怀疑提尼斯王族有黄种人的血缘。

美尼斯皮肤光滑、色泽淡黄,黑发黑眼、五官平和,相貌温文尔雅,性情深沉难测。

最初的好感就是来自这种熟悉的感觉。

此后六年多时间,他们共同经历了许多事情,如果说最初的好感是来自熟悉的感觉,只是因为有些相像有些难舍,有些难舍有些喜欢,那么之后渐渐变化的感情已经不能用喜欢来形容。

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视他为心头重要的那一个?

从什么时候起,两地往返的秘密信使排着队上船,仍然来不及传达内心的火热?

酷刑、分离、再遇、蛇毒、初吻、再次分离、再次重逢……

原来他们经历过如此多的痛苦和磨难,短短几年时间,竟然仿佛活过了普通人的几生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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