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斐士 上(女变男 埃及)——元古宙
元古宙  发于: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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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一个没啥女人味的美女警官因公殉职,重生为5000年前的上埃及王公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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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有座城,它矗立在下埃及尼罗河三角洲的顶点,以我上下埃及之王美尼斯的名义,君临下埃及!

它是一座白色会发光的美丽城池,正如我上埃及的首都尼赫布特。

它将以你的名字命名——孟斐士!

内容标签: 性别转换 天之骄子 异国奇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斐士 ┃ 配角:美尼斯,帕特里夏 ┃ 其它:埃及,黄金,战争,爱情

楔子

一切记忆开始于女人们的哭声。

没完没了的呜咽声让她心烦意乱。

她很想说,请你们不要再哭了,还能听到你们哭,证明我还没有死不是么,如果你们继续哭,我挨枪子都没死成却要被你们哭死了。可是当她试图发出声音,却觉得头昏沉沉地、眼睛睁不开,整个身体都不听使唤。

好吧,这点困难算什么,让我从头开始。她想。

她把全部心念集中于脑海想象中的手指指尖,微微地颤动它们,一点、两点……手指终于艰难地动了动,她在心里给自己一个微笑,看来以前教官教给她的小手法很有效果,随后把心念集中到眼皮上。

这段时间里,耳边一直传来伤心欲绝地哭声,她在心中无奈地撇撇嘴,不被痛楚和疲惫动摇意志,继续练习。

当她睁开眼睛,刚开始时视线非常模糊,就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纱布,只能影影绰绰地看到一些东西,这时一个模糊的女人的面孔凑了过来,大声地叫嚷着什么,音律铿锵流畅,优美动听,但是……她完全听不懂……

难道这次受伤很重,出现听觉幻象了?我还年轻,不想因公致残的。她在心里苦笑,决定再休息一会,便放松心念,任由黑暗的浪潮淹没。

但是,当她在晚上再次醒过来时终于确定了,原来是她穿越了,而且是单穿、灵魂穿、儿童穿、女变男穿……

至于究竟是异时空穿、异大陆穿,还是干脆就是历史穿,鉴于她现在被一群兴奋激动得嗷嗷乱叫的女人们使劲按在床上,丝毫动弹不得,只能慢慢观察了。

啊啊啊啊啊啊!天啊!!老天啊!!!

杜小仙欲哭无泪。难道老天是在惩罚她曾在某论坛上发帖嘲笑穿越花式一百种(附简介)。

小仙毕业于公安最高学府,在基层历练多年,为了庆贺终于摆脱警员称号混入警官阶级,以后算是干部级别,可以美美地吃皇粮吃到老,和她亲爱的老公去X市游玩,却不幸遇到恐怖分子劫持人质事件。

小仙可以不站出来,可是看到恐怖分子持自制手枪劫持一个不满五岁的小女孩,小女孩惊吓到目光呆愣,旁边被夺走孩子的母亲哭声泣血凄厉,她便悄悄退入人群,对老公笑了笑,拉着他进旁边的饭馆,然后一手刀打晕老公交给店家看管就跑了出去,对三十岁上下,人高马大的劫匪说:求求你,请你别伤害孩子,我是XX市警官,来这边度假,用我做人质,警方一定会更重视你的要求。

她成功了,现在看来,或许是成功替那个孩子死掉了!

几乎同时响起的两声枪响……

因为她的动作劫匪没有打中她的耳下致命处,挣扎中却误中了她的前胸,鲜血汹涌而出时,她还紧紧抓着劫匪的手腕……劫匪开枪的瞬间,狙击手一定也开枪了。

在警界,这是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劫匪胆敢杀害人质或警官,那就只有一条路可走:成为法医的标本兼观赏品。上级会暗示只要尸体,绝对不留活口给公检法国地税添乱,公检法要做卷、监狱看守所要供饭、法警要补枪……啧啧,这些手续太麻烦了不是,有时候国家机器的效率很惊人的。

小仙在心中耸耸肩。原来自己真的死了啊,还搭着个劫匪,不知道那小子现在在哪里投胎呢。

刚才看到自己嫩乎乎,花骨朵般的小手,又摸到个小小小黄瓜,以她历无数凶险风波的老脸,都惊得满脸血红,把身边的女人们吓得嗷嗷叫。不是新的不好,而是旧的用习惯了,再怎么粗神经的女人,遇到这种诡异的事情,都会呆滞的。

美女警官英勇救援人质孩童,凶恶匪徒辣手摧花!

多么耸动的新闻,那个混.账、白.痴、XXXXXXXXXXXXX!(过度邪恶,自动消音)

在奋力诅咒劫匪与救援不力的X市特警队狙击手千万遍之后,杜小仙不得不长叹口气,认命了。

从此,“她”就是“他”了,既来之则安之,该吃吃该睡睡,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别说他唯心主义,连穿越转生这种事都出现了,还有什么奇怪的事情不能出现。

小仙睁大眼睛,仔细打量人们和房间,片刻后,他又想叹气了,看这房间装饰,看这些人的穿戴打扮,物品用具,是不是今年流行拍《尼罗河女儿》的COS?!

如果他真是穿到《尼罗河女儿》里了,他一定把凯罗尔那个楚楚可怜的娇弱煞星丢得能多远就多远,别看姐们俺穿越了,咱就是不搞百合那一套!

第一章

其实,杜小仙的担心不是没必要的。

在他渐渐康复的日子里,他首先记住了自己的名字,一个娇弱弱的黑发大美女天天对他喊“孟斐士”,自称“西莉克斯妈妈”;此外,还有一个娇滴滴的黑发小美女,也就是3、4岁的样子,天天也对他喊“孟斐士”,自称“爱西斯妹妹”或者“爱西斯姐姐”?

孟斐士(从此用新名字了~)小时候喜欢过《尼罗河女儿》,但他可不记得曼菲士的妈妈叫什么了,只记得里面的超级大美女反派大人物——曼菲士的痴情姐姐就叫爱西斯。

孟斐士、曼菲士,这根本只是翻译音的细小差别,应该是一个音没错。

所以有一段时间,每当水灵灵地黑发小姑娘在他面前晃来晃去、递水递药,脆生生地喊着“孟斐士”的时候,孟斐士都挺内疚,又挺担忧的,他不想和著名的黄金女孩凯罗尔发展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恋情,另外,自己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占了人第一章家正牌小正太孟斐士的老巢,而且到目前都不见正牌小正太孟斐士出来抗议。不告而取,这种事是孟斐士从来都不屑做的,可是这回他破例了。

第一,他还不懂这里的语言;第二,他就算懂了,也没法解释这种错综复杂离奇诡异的现实,说了只会被当作疯子;第三,也是最主要的一点,孟斐士不想再让那个娇弱弱的西莉克斯妈妈担惊受怕了,她拉着爱西斯一坐在软榻旁边抹眼泪,孟斐士就开始头疼。

在孟斐士还是杜小仙,还是个女孩子的时候,她就很爱护比自己柔弱的女性,在那些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里,女性往往都是受害者。那些强.奸妇女、虐待妻子的人如果落入她的手中,会倒足八百辈子的霉,被她反复蹂躏……嘴硬心软这词就是为她这种人准备的。

于是杜小仙保持了异乎寻常的缄默,张嘴只说啊啊嗯嗯,一副高烧过度头脑不清病体不良的样子,并且像海绵一样努力吸收语言和日常常识,好在她当年在高考独木桥上也曾经杀得血流成河,纵马横朔、横扫一方,威风凌凌、虎视雄哉,就是多学一门外语,智商上肯定没问题。

这些年除了在网上装装文艺青年灌灌水拍拍砖,因为好奇和兴趣的关系,古埃及方面的书也多少看了一点。当时随手翻翻,没想到现在派上用场了。

所以,孟斐士很快推断出,自己不是身在《尼罗河女儿》这本漫画的世界里,因为按照漫画的设定,曼菲士是古埃及第十八或十九王朝的国王,当时古埃及国王被称为上下埃及之主,头戴红白双冠,国家富庶,百姓安居,王公贵族衣饰华美,神圣的鹰与蛇都是王权的象征,但是现在孟斐士虽然能看出来自己身在一个大贵族式的家庭,然而器物服装都比较朴素,并且徽记只有上埃及的荷露斯之鹰,白色王冠和白色百合花,在见到同尼赫布特之王安提斯塔一同出征,刚刚回家的“布吕尼爸爸”后,孟斐士确认了自己身在上埃及,而时间,应该不超过公元前3100年,也就是说,这是上下埃及仍未统一的时间点,上埃及还被称为尼赫布特王国,渐渐发展出强力的王权,而下埃及虽然比他的山地兄弟早发展1000年,但是仍然处于一种极度混乱的州联盟统治中。

或许能见到传说中第一个统一上下埃及,加冕红白双冠的第一王朝的开辟者美尼斯王!是否要个签名?

半个埃及迷的孟斐士美滋滋地想,此时他还不知道美尼斯王子今年12岁,仅仅比他大7岁,已经是个举国公认的重要王储。

因为不得不装傻,孟斐士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吃药和治疗,此时的尼赫布特还没有后世扬名万国的医术,巫医结合的治疗手段,发展出有尼赫布特特色的药汤,每次孟斐士看到热气腾腾、颜色浑浊、散发出恶臭气息的药汤,都要鼓起重生以来最大的勇气,才能在西莉克斯妈妈和爱西斯妹妹以及满屋子侍女的注视下,一口气吞下去。幸好他现在还不知道里面的成分。

布吕尼爸爸踏入孟斐士的房间时,脚步急冲冲的,他是个身形高大、英俊,黝黑,面部轮廓深刻的中年人,眼神像鹰一样锐利,此时却盛满对孟斐士的担忧。他身披黑色战甲,腰畔挂着装饰华丽的宝剑,身上还带着隐隐的烽火与血腥气,明显刚从战场上回来。

此时距离孟斐士“大病初愈”,已经三个月了,孟斐士已经能听懂日常对话。于是在满屋子人尤其是西莉克斯妈妈紧张期盼的眼神下,孟斐士试探着称呼了一声“爸爸?”,便立刻被布吕尼紧紧地抱在怀里。

中年男子一边用胡子拉碴的面孔蹭着孟斐士花朵般娇嫩的小脸,一边朗声大笑:“好儿子!爸爸的小宝贝!你认出爸爸了!你的病好了!”

他抱着漂亮的孟斐士宝宝在屋里转了好几圈才停下来,激动得眼角流出了晶莹的液体。

被冰冷的战甲硌到,孟斐士皱着眉头伸手推他,却推不动,当看到男人眼角的泪光,他悄悄地收回了小手,心里却很痛。前世的父亲也曾视他为举世无双的瑰宝,万分宠溺,在小仙十五岁的时候就扬言将来会狠狠地修理要娶宝贝女儿的臭小子,虽然他们父女缘浅,很快前世的父亲就因为癌症折磨濒死,痛得连话都说不出来的时候,手仍然紧紧抓着心爱女儿,满眼爱怜与不舍,直到离世。

孟斐士那颗属于成年女子杜小仙的心,悄悄地柔软了。他伸手抱住将军粗壮的脖子,从将军的肩膀往后看,看到了憔悴欣喜、满眼泪水的母亲,以及既羡慕又开心地妹妹。

爸爸、妈妈、妹妹,你们是……我的亲人。他在心底默默地接纳了他们。这是亲情,更是责任。

将军此时太激动了,他三个月前就接到幼子孟斐士落水病倒,醒后既不认人,也不说话的消息,但是身在战场,尽管心急如焚却不能立刻回家探望,现在战争获胜了,又亲眼看到儿子认出自己,怎能不欣喜如狂。

长子孟莫战死后,幼子孟斐士已经是他唯一的男性继承者,这个孩子对他来说是家门未来的荣耀。国王安提斯塔得知堂兄的儿子出事后,也曾派人送来大量的珍贵药品,并命令御医们全力治疗。

布吕尼将军胜利归来,一家团聚后,将军家里面热闹许多。为了庆贺这次对下埃及战争的胜利,国内连续多日举行盛大的宴饮,有些还是国王安提斯塔主持的,这种情况下,身为女主人的西莉克斯必须陪丈夫出席,不能守在儿子身边,她便加派两名年龄十五六岁比较稳妥的侍女到孟斐士身边精心照顾。

西莉克斯没有空,孟斐士很高兴,终于能做点自己想做的事了。他让侍女塔丽和霞丽两姐妹打来一盆清水,在水面上第一次看到重生后的面容。

黑发黑眼,五官端正,假以时日会是个英俊少年。

孟斐士对新面容撇撇嘴,确认自己长的还算可以,对得起父母妹妹一家子美人后,就把这个问题丢到了脑后。当年的杜小仙就曾被死党们评为拼命糟蹋自己美貌的极品变态女人,现在变成男孩子,他更不会关心那张脸,他不是水仙男。

好了,该想想我这新的一生,到底要怎样过了。孟斐士难得认真地思考起来,把娇嫩的小脸团成了一个本地没有的粉嫩包子。

他自己是没自觉,周围的侍女们却因为觉得小少爷一副小大人的沉思摸样,可爱得不得了。

第二章

在孟斐士纠结于人生道路的重大选择问题并把自己的小脸蛋纠结成一个本地没有的可爱粉嫩包子时,他的父母布吕尼将军和西莉克斯夫人正盛装打扮,在灯火通明的王国大殿里参加国王主持的庆贺宴饮。

上埃及虽然不像下埃及那么炎热,但是因为现在是临近天狼星升起的七月,白天的太阳仍然像个炽热的火团,烤得天地变色,只有金色的拉神(太阳神)陷入短暂的死亡睡眠后,十二位夜之女神扬起她们清凉华美的裙裾笼罩天地,这世间才多了些清凉惬意的柔风与如水的月光。

那是仿如神话的美丽情景。

白天时,浮喧的风夹着西部的尘沙,越过山脉与河流,直吹到以神鹰为守护神,白百合为国徽的上埃及王国首都——尼赫布特。

那座巨大繁华的首都依傍山势而建,城中用水不依赖河流,它拥有丰沛的地下水源,加上足以供应二十万人口吃用七年的巨大粮仓,是座易守难攻的要塞。

用美丽莹洁的白色石材修建的尼赫布特王宫,位于首都的东南部,是全城地势最高的地方。晴天下远望王宫,那座美丽的宫殿仿佛在发光。

夜晚的王宫褪去威严神圣,带着淡雅的色彩与金合欢的香味款待众多的嘉宾。

宴饮已经持续了三日,众多的达官贵人连续三日畅饮王室美酒,享用由御厨们精心烹调,王宫侍女们纤纤玉手递上的佳肴和醒酒药,某些不胜酒力的贵妇人在奴仆的服侍下,偷偷躲到外面呕吐并重新洗漱更衣梳妆,以便继续这贵族的享乐。根据古老的传统,宴饮的参与者必须把自己喝到烂醉如泥才不算对主人失礼。

此时尼赫布特之王安提斯塔正半躺在舒适的豹足御榻上,由几个妃子和侍女们团团围绕。女人们有花朵般的美貌,头戴各式彩色假发,身上珠环玉绕,穿着单薄透明的吊带纱裙,露出圆小柔嫩的结实乳房,曼妙的身体上抹着气味馥郁芬芳的香膏,只要他一个眼神,她们将为他献出一切,青春、美貌、肉体、生命还有她们的家族……

殿堂里充满欢声笑语,熏香和酒气蒸腾,饮酒过度的权贵们趁着正妻去梳洗换装的一点点空闲,偷偷和妩媚的王宫侍女们调情,异国情调的舞女在音乐中狂乱地扭动缀满银铃的纤腰,媚眼如丝地勾引狂放的男人们。

安提斯塔心满意足地饮下宠妃用香唇哺来的美酒,作为一个国王,他以战场上的赫赫威名,打下一个偌大的国家,让众多国主闻风丧胆;作为一个男人,他正处于男性魅力的巅峰年龄;作为一名王族,他慷慨豪爽,拥有可以召开盛大宴饮的无数财富赢得王公们的欢心……拥有所有这些,他就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国王与王族,而构成这种完美的最后一环,是他有个好继承人,他最心爱的女人所生的王长子美尼斯王子。

安提斯塔往王子的软榻看去,不出意外地看到王子已经不胜酒力地躺在那个有异国血统的伴读帕特里夏公子的怀里,沉沉睡去。

在安提斯塔眼里,儿子美尼斯面貌酷似自己,性格温文尔雅、文武双全,唯独不胜酒力这点更像他那位早亡的母妃,那位出身大贵族的女人是安提斯塔一生的至爱,她在世的时候,安提斯塔从不与其他女人甚至包括王后同房。

看着在伴读怀中熟睡的12岁王子,安提斯塔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他示意一个带着靛蓝色莲花的侍女,让她在王公中找来布吕尼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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