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冷笑,早知结果如此。事情其实早已注定,我和他永远走不到一起。只是经过十几
年时间的纠缠,心里变得空空荡荡。我坐在咖啡馆里看着他走出门,穿过窄小的街道
,在林荫掩映下找到他那辆保时捷,再看见他带上墨镜。再然后?再然后也不过是回
到他的世界。我又可以做什么呢?我从头至尾在流年中挣扎。
我是不想回忆的,但我依然去回首。这样就会心平气和一些,这样才知道我一直在自
欺欺人。
那时都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一起在上高中。我照例是远近驰名的才子,而他则是
校草兼尖子生。人本不认识,一来二去也就熟了。还记得那天,开学生会,我俩都出
席了。我本无需参加,但由于是校刊的事,不得不去了。这是我们第一次近距离接触
,可我向来冷情,哪会注意他。倒是他自动自发地贴了上来。
我承认他的笑容真是连冰都要融化的,他拍了下我的肩膀说:“嗨,我是叶未眠,你
是那个大才子林添吧?久仰了。”我笑了笑:“久仰了。”然后冷场。后来他说,初
见我时真是惊艳,原来淡然与忧郁可以如此契合。我暗想,大约这也是我以后命运如
此坎坷的原因了。
接下来的几个月,叶未眠作为学生会副会长亲自过来为校刊的改版帮忙。于是有一搭
没一搭的聊上了。真是孽缘啊!他是如此优秀,可以和我聊蒙克、拉康或者是弗罗斯
特,即使在校刊的编辑中也没有这样一个人。我是如此无法抵挡他的魅力,于是渐渐
和他亲密起来。他真是极有品位的,戴表从不用Rolex,喝酒也不喝马爹利,吃鳕鱼
时必用新西兰的奶油做佐料。我没有挣扎地直接陷入深渊。
我也察觉他对我的特殊,每天必用他家的林肯送我回家,中午为我打饭,经常替我分
担校刊的杂务。可是我依然沉默,我知道雷池是不可轻越的。
三个月后,改版成功,甚至上了那里第一大报。众人欣喜,他尤其兴奋,带我到他家
里去吃大餐。极尽奢华之能事,我与他在长长的桌两端品尝龙髓凤肝,在醉眼昏花中
越发觉得他英俊,他搀着我的手沿着扶梯上了楼,在大露台上看星光。其实那天没有
星星——我们最终拥吻,然后上床。
第二天醒来,一切都变得不同。我们从此成了地下情侣,有些偷情的感觉,当时感到
尤其刺激,现在想起来,只感到一阵阵刺痛。当时我们依然天真,曾经以为这是一辈
子,其实这个词是如何飘渺无定。
很快高三,我和他选择了同一所学校,那是所在国际上都有很大名气的大学,凭他的
家底考不进还可以靠关系,我则只能靠自己。我当然迟疑,但他执意要选那所,因为
那是他们家族永远的最爱,那么如果我还想坚持住,也只能就义无返顾了。我深知,
再牢固之情也禁不住距离的考验,它不过是尊美丽而易碎的水晶。
想来这段关系自始至终都只有我在努力。
最终我和他都考了进去,只是这所大学偏理工的,我不得不从我喜欢的文科改为了理
科。他高兴极了,含情默默地环着我的肩膀说:“添,我知道我们俩一定会为了自己
的幸福而努力的。”我淡淡一笑,心想总算也值得了。或许他当时指的“自己”真的
是指我俩,只不过似水流年,后来这“自己”慢慢就转为真的自己了。于此,我又有
什么办法呢?
他进了金融系,而我则是电子信息工程,离的是越发遥远。不消说,凭他的人品自然
成了风云人物,一天走在路上看见他与众人谈笑风生,我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扬着
那笑容走过,只是没有发现我而已。我心中充满了忧伤,昔日连我皱一皱眉头都能体
察的人儿,如今是咫尺天涯。
那天晚上他拉我出去吃饭,我默不做声,他如此敏感,自能感觉到,他瞧着我,笑道
:“怎么了,我的王子不高兴了?”
我仍然默不做声,他握住我的手,轻轻揉着:“你教我该拿你如何。总是让人如此难
舍,但却又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看着他,他总是受不住我这样看他,他有些尴尬:“是怪我近日与你相聚的少了吗
?你也该体谅我一下,人生并不总是爱情,我也得为我们将来考虑。况且我们这总不
是见得光的,如果不先铺好路,以后这日子怎么过。”
我笑,我倒是“错怪”他了。我柔声说:“那是我不好了。算拉,不谈这些。菜都凉
了,还是先吃吧。”
他咧开嘴,阳光灿烂。我想他当时还是纯真的。
夜深时分,他送我回寝室,吻得难分难舍,他摸着我的唇瓣:“真想现在就把你吃了
。”我哑着嗓子说:“快回去了,这里不方便。”
他紧了紧风衣,一步一回头地走。看着他渐行渐远,身子因为情欲而滚烫,心却越发
寒冷。原来他真的没有懂过我。我所在意的他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尤让人不敢置信
得是他竟然认为我们见不得光。我第一次对将来产生严重的怀疑,他真如此想大约我
们不会有好下场。但是后来走到那步田地也是没料到的。
马尔克斯说:“一旦事情开始,就会顺着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当真是一点都不错。
他是切切实实地执行他所说的与众人打交道,朋友越多,我就越发没时间见到他。我
曾想改变,可一想到那日的情景,就一下子意兴阑珊起来。于是趋势就越发猛烈起来
。
我有时想,我又何必为了他这样活,如今这世上哪还有谁没了谁就不能活的道理?我
自有我的过法。在我的专业,“林才子”之名颇有些大名气,起因也不过是学校搞校
庆我在十分钟内连写七副对联,立被惊为天人。于是我又被死拉活拽地请上了宣传部
长的位子。
一日我校与另一个鼎鼎大名的大学组织了一场校际比赛,我被派去写“战地报道”。
去时晚了些,老远就听到尖叫的声音。过去一看,原来我们已经大比分领先了,场上
最醒目的便是穿我们队服的一个修长身影,我悄悄问周围的女生那人是谁,她白了我
一眼,活象我是个老古董:“他就是颜渊,那个学生会长呀,是不是很帅?”我唯唯
应诺。
赛事已一边倒的局势结束,对方的主将跑到那个颜渊的身边,翘起大拇指说:“妈的
,你这小子还是那么厉害。”背对着我的颜渊不知和他说了些什么,然后转过身朝休
息室走来。我一看倒真感到有些震撼,这个颜渊确实非常英俊,甚至可以用“性感”
来形容。他走到我面前,也微微楞了一楞,然后有些轻佻地说道:“你就是那个林添
吧!”
我真是有些莫名其妙,为什么每个人都认识我,我可从来没去学生会开过会啊。可我
这人最大本领就是会做表面工夫,我非常冷静地回答:“是啊,我是来做个采访,例
行公务。”
他眼睛中闪动着一种类似于痛楚的光芒,他盯着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好啊,你
就进来吧,是时候了。”
我被弄得更为莫名其妙,什么叫做“是时候了”?
我走进休息室,噪杂与混乱扑面而来,让我有些不适应,我微微皱了皱眉头。颜渊如
同背后长了眼睛一般:“里面还有一间比较小的,如果不介意,就到里面去谈吧。”
说完也不经过我同意,就大步流星地朝里走,我倒是真的无所谓,因此也就跟了进去
。
他斜倚在墙上,边拿毛巾擦汗,边随意地说:“坐啊。”我无语坐下,他示意我可以
问了。我先是照常规问:“你几岁开始打球的?”
他歪着脑袋瞥了我一眼,坏坏地笑道:“这倒是问倒我了,谁会记得那么清楚?大约
就是小学四五年级吧!”
我看苗头不出些怪招,问他绝问不出什么东西来。于是决定绕过通常会问的那些傻问
题:“你在打球时能得到什么乐趣?”
他还是歪着脑袋,用毛巾揉着头发:“很开心啊,享受了运动的快乐,感到了发泄的
快乐。”
我不动声色地抛出一句:“那么为什么我会觉得你总是在压抑着什么?”
他一呆,放下从进来后就没停过的手,黑色的痛苦的变幻的眼眸看着我:“哦?!”
我稳如泰山:“我不知道我到底看见了什么,我不枉加揣测。”
他与我对视良久,他的眼睛真象是一个旋涡,总像要把别人的心思吸出来,我外表平
静,内心却是惊涛骇浪。他终于开口:“你很有意思,什么时候来我的工作室来看看
?我平日一直在创作音乐,你是我邀请的第一个陌生人。”
我微笑:“我该表示荣幸。但首先还是先完成采访吧!”
他又是坏坏一笑:“我累了,今天就到这吧,你随便唬弄一篇吧,凭你之才应该没问
题吧。”
我继续微笑:“那今日之事就拜托你了。”
他自是心领神会:“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你玩忽职守的。”
我不回答,站起身理好包,从容走出休息室,临出门时说了一句:“大概你也找不着
机会说我玩忽职守吧。”
背后大笑,我也含笑跨出大门,众人以为采访愉快。
几日之后,我在历经教电子电路的“小胡子”教授两个小时摧残后,与在这里才认识
的好友庄凯峻一同踏出教室时,便撞见了那个猜不透的颜渊,他穿着一件棕色的茄克
,不得不佩服他的俊朗,穿这样的土衣服还能好看成这样子,人生来不是公平的。
他似乎很喜欢斜倚在墙上——他靠着墙,把玩着右手上的白金戒指:“我等了你几天
,都没见你来,只好亲自来找你了。”
四周围观者众,我极端讨厌这种情形,我从来反感被当作猴子看,纵使我们本来也是
猴子,但数典忘祖向来是人类所长,我毫无汗颜。
凯峻睁大圆圆的眼睛,清秀的脸上布满好奇,他凑过来悄悄问我:“你认识名气飞到
天上的颜渊啊!”
我冷笑,我还认识另一个风云人物叶未眠呢,甚至熟到上床。
心情极端恶劣:“我有答应你去你那该死的工作室吗?”
他拍拍手:“不错嘛,原来你也是有脾气的。很好很好!”
我冷冷看着他:“你还不领路?”
他笑,迷倒众生。
我转头对凯峻说:“今天不和你吃饭了,你先去吧,晚上和你联系。”他点头。
我跟上颜渊,忍不住讽刺一句:“你是不是必须要每次都风流倜傥地笑一下,生怕别
人不知道你就是言情小说上的花花公子型的男主角?”
他的桃花眼朝我看了看:“那你是不是必须每次都要用你刻薄的嘴讽刺别人一下,生
怕别人不知道你就是言情小说上的冷漠女主角?”
我气得七窍生烟,但默不做声。
他领我出了学校,上了他的奔驰。我也不问去哪里,任他开。一路无话。
很快到了郊外,他顺着山道上了那座有名的“富人山”,我早就猜出他身世不凡。在
半山腰下了车,绿树中隐约可见一木制小屋。他穿入其中,我看见了屋子的全貌,非
常小巧精致,还散发着木香。屋檐底下还挂着风铃,下面放着几张安乐椅,颇有闲适
之意。他打开门,我进去一看,有些震惊。他在耳边说:“这是我和几个朋友共同造
的。”
我惊奇的并不是他和他朋友的能干,而是室内的布置。在墙上挂了十几把吉他,有木
制的,也有电子的,白的、淡黄的、黑的,这幅情景与他给我留下的印象确实有很大
的不同。房里稀稀拉拉地摆着几把皮质的高脚椅,还有一组金属鼓和一架钢琴。我虽
然没有玩过音乐,但却还是有些鉴赏能力的,可以看出屋子的布置者并不业余,至少
对音乐不业余,也乐意为了音乐不惜血本。这点恰恰是我很欣赏的,有理想的人总比
茫无目的的人可爱多了,也值得信赖多了。于是我又情不自禁地想起未眠,我怎么和
他在一起那么久,还是不知道他究竟有什么是真的喜爱呢?我似乎得承认,在其它方
面我总是很有眼光,但在爱情上眼光实在没什么道理。
他拉我走了进去,他的手滚烫滚烫,但是我就是没有心跳的感觉,回想那时第一次在
图书馆里和未眠牵手,简直如同触电一般。至今想来,还是有恍若隔世之感。
他面对我,笑说:“你上次真说对了,确实该感到荣幸,你是除了我那些玩音乐的朋
友以外第一次请过来的人。”
我没有看他,环顾四周许久,才开口:“倒真看不出来,你是这样一种人。”
他笑:“哪种人?”我摸着墙上的吉他,只是不回答。
他依然笑,似乎笑是他唯一的表情。我碰到的人都爱笑——未眠、凯峻、颜渊;只有
我,只有我不爱笑,我是如此格格不入,于是忽然心情低落起来:我终究与他们不是
一个世界的人。
他从墙上拿下一把木吉他,调了调音,随意地拨起弦来。我顿时沉醉其中,声音很清
澈,尤其是那手法很有大家风范,非常的即兴,怎么说呢,是有些Jimi
Hendrix在Woodstock上的感觉的(当然这是抬举他了,但神似总是值得佩服的)。我
开口:“你是不是一直弹这首《EveryBreathYou
Take》给女孩子听?”
他还是笑:“你说呢?”我还是不回答。
他接着弹,是几首威尔第的曼陀铃曲,但由吉他奏出更具风味。我呆呆地看着他在夕
阳下的侧面。血色的阳光映红他线条分明的脸,金色的边镶在脸的曲线上,模模糊糊
中我看到一个少妇抱着孩子在草坪晒太阳,阳光也是如此温暖。她轻轻地抚摸孩子的
脸,那种爱怜的神情啊!爱怜的神情?我蓦然清醒过来,甩开颜渊放在我脸上的手,
面无表情的说:“你晓得你在做什么吗?”
他在我甩开手的一瞬间收起了那神情,又是那种坏坏的笑:“我也不晓得,你晓得吗
?”
我不理他,有种人你越说他他越拽,越高兴;你不和他吵了,他也就没甚意思了。
他说:“好了,也别赌气了。我给弹些不一样的吧。”我默然。
他开始弹,其实他真的热爱音乐,从他立马忘我即可看出。我给予这种人足够的尊重
,悲伤而诡异的曲调,LedZepplin的《StairwayToThe
Heaven》,可谓摇滚人学吉他的入门曲目。其实指法不难,困难在于绝望的感情,但
我在他的弹奏里分明能听到颜渊心底的哭泣。我再次受到震动。他后来又弹了Steve
Vai、BobDylan、Joan
Baez、Nico和Stoa的,我想他的精神世界大概是与常人很有些不同的,是不是我开始
受到他的迷惑了呢?我想我是有些害怕的。
天色渐渐暗起来,他依然在弹。他似乎特别钟爱darkwave,那种宏伟结构下的悲怆具
有极大的冲击力,我真的不懂他的痛苦到底是什么,又是从何而来。屋中一片昏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