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深蓝————橄榄
橄榄  发于:2009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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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到这里吧……再晚,就没有车了。”称皓首先松开他,宽阔的肩膀垮下,撑着石栏,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安杰还坐着,原地不动。程皓站着歇了口气,锢着肩膀把他提起来。安杰沮丧地看着他,一瞬不瞬。

“就到这里吧,你知道,我们必须这样。”
“我还是爱你!”安杰大声说。
程皓贴在腿恻的手,缓缓握成拳。
“我也爱你。”
曾企盼能到机场把这个大音乐家真正地迎回来他们的世界,然后一等就是五年。他应该想到可能会有这样一天的,毕竟安杰从来没有明确说过要来多久,要做到什么程度,他才回去。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些东西自知不能说得太多,也不能太天真太勉强——

所以就到这里吧,在辉煌沦落为惨淡前,在坚持消磨成懦弱前,他已经,再没有什么能给他了。
带着腥味的风终年在河上盘旋,河水波光粼粼,在对面灯火璀璨的映衬下似有些失色,却才是真正的暗地里年华流淌,再风起云涌的变幻之于它也不过是微澜一簇,很快就会被淹没,更何况刚才那不疼不痒的一幕。它在幽暗中看遍一切,高深莫测。

就到这里吧——
终章
夏夜,极其的闷热。
程皓望着对面白粉墙上的结婚照,浑然不觉时间流逝。
卧房里,小孩子睡得酣熟,中间偶而夹杂了无意识的嘤咛,然后渐渐地,放轻、放柔、放远,像早上五六点种的宿露,一串串一串串地,滑过润湿的叶脉,忽而凌空,划开一个不甚明显的弧度,落入浅灰的水泥地里,没了。

他还在看那张照片,专注地,目不转睛地,仿佛上面的人在说话。
照片上的人西头梳得油亮,一排整齐的牙齿,却笑得悲天憫人,不似个做新郎的。身边妻子笑得勉强,也还残留着一丝哀愁,但眼里已经明白看到为人妻的觉悟。
这本来也应该是一个美满的家,如果妻子没有去世的话。
美满。
美满——
美满……
那排牙齿,太整齐了,整齐得刺眼,整齐得他几乎无法直视。
这样的家,是他一直想要拥有的,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从他对“妻子”还有“儿子”是什么都还一知半解的时候就开始了。
他爱家,因为家里有阿母,有小妹,有吃的和穿的。小时候学校里要写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老师说“理想”就是你想做什么想要什么,但他想来想去还是不懂什么是理想,家里什么都有,还要别的作啥?真要有,也是一条大狗,阿母和小妹都怕黑,有条大狗来看着门她们就能安心地睡个好觉了。于是他写“我的理想就是做条大狗”,结果是被那个城里新调来的老师臭骂了一顿。那老师让他把父亲叫来,他想了好一会儿,才知道那是叫他阿爸,吞吞吐吐了几分钟勉强把话说清楚了——

阿爸不住这儿,他都出城做工去了。
那年他九岁。
后来突然有一天,阿爸打了个电报,说就要回来了,他高兴得一夜没合眼,一大早就帮阿母挑了只老母鸡,扫干净屋子做了一桌子的好菜,像过年。
傍晚的时候,阿爸真的回来了。小妹一蹦一跳地跑出去,走过门槛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下,随之而来即是膝盖落地的“咚咚”声——她委屈地坐在地上,努着嘴,却没有哭,阿妈说,好日子是不能哭的,一哭霉气就都来了,她在等阿爸把她抱起。

阿爸嘴皮子动了动,向前跨了一步却又退了回去。程皓先他一步把小妹抱起,才发现阿爸后面还有人,一个小孩。
阿爸揉了揉小孩的头发,把他从身后揪出来,推到所有人面前,让他叫“阿哥”、“阿母”还有“阿姊”。
第二天事情传开了,全村子的人都在窃窃私语,最后还是由威望的老人做了主,让他从了祖姓。阿母为这连哭了三天三夜,阿爸则带着那孩子到处窜门。对了,那时的程皓还不叫程皓,叫程守田,像所有注定要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人一样,他是为守着这几块不肥不瘦的田而生的。新来的小弟和他只差了一字,唤守天,天同地比,云和泥比。

阿爸没过多久就又走了,留下守天在这儿,让他们好生看着。阿母不喜欢守天,还动不动就打骂。阿母现在连小妹也不喜欢了,守田不知道为什么,他有好多不懂。
他可怜那个阿爸带来的小孩,看不下去阿母对他的打骂,却又不敢叫阿母不要,只能每次过后把守天带到自己房里,给他上药。要是别人给了什么好吃的,他除了留给小妹,也分出一份给这个小弟。

等年纪大了,守田渐渐明白阿母为什么不喜欢小弟,小弟对这个家来说到底算什么。他是入侵者,像鬼子进村那会儿,毫无预兆,一下子闯进来,其他人连说声“不”的机会也没有。但他又何其无辜,他一没偷二没抢,进来了也只有被打骂的份儿,而且阿爸在外面做的糊涂事,也不是守天能拒绝的。

想通了,他也没怎么排斥这个小弟,反倒是很照顾他,带着连自己也不觉的怜悯。
他喜欢看小弟小妹璀然欢笑的样子,也总在寒冬的深夜里搭上两条棉被,拥着他们入睡。
小弟不像村子里寻常的人,一点也不野,还越发出落得眉目清秀,读了书后更有点斯文人的模样,俨然一个城里来的。
小弟对他怀着怎样的心思他是不懂,但当他意识到自己是用怎样的眼光去看待这个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时,他就知道,自己是再不可能呆在这里的了。
那年他在读高中,简陋的楼房简陋的教室里惟有那教书的老师是闪亮的,字字句句,铮铮有力。
老师说,只有读好书,才有出路,才能离开这几块田,找到更广阔的天地。他想,虽然目的不同,但好歹自己是顺了老师的想法。
日以继夜地努力,除了文子还是文字,就这样一层一层地覆下来,顺便把那诡异的念头也给埋了去,守田觉得,这样其实也挺好的。
吃完晚饭,阿母喜欢过隔壁窜门子。守田涮好锅,又将明天的早饭顿在锅里,关好鸡圈的门,这才回房,复习,拿出那盏老旧的滚黄边粉红纱罩灯。弟妹有时也陪他熬夜,最后总是熬不住先伏在桌子上睡着了。等他发现已经过了大半夜。他伸手,将他们逐个抱上床,把被子掖好。手不经意划过小弟的脸庞时,一种怪异的感觉在心里划过,痒痒的,却又夹杂着愉悦,还有舒畅,他笑了。

守田看了一阵子,有蚊子刚好飞过,还对他的手臂恋恋不舍,他盯准了,“啪”的一声打下去——蚊子成了一摊扁平的印泥,黑黑的,中间泛着红。被自己弄出来的声响吓了一跳,他忽然就想起了什么,那笑也像被烫着了,倏地敛起,赶紧放开手,回到书桌前继续学习。

录取通知单下来那日,天青青白白的,还飘着雨粉。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守田被城里一所影艺学校录取了。
具体的过程连他自己也不太清楚,只记得考了试,勉勉强强,也不是很好的样子,填志愿的时候被老师说了两句,为了怕落榜,把这分数看着很低的学校也给填上了,报时他也没想什么,反正行就行不行还是不行。之后他就收到了面试通知,糊里糊涂地去了,也过了。

但过了就好,怎样说他都是村里考上的两人之一,面子里子,也不至于太难看。有人更传开,村里就要出大明星了。
守田永远记得那天,他走的时候,全村人都来给他送行兼凑凑热闹,只有那些真正相熟,知道他这么一走代表的是什么的人,才黯然泪下。其实村子里城市里很近,一来一回耗不了多少时间,但懂事的人都知道,他一走,怕是不会回来的了。曾经一起拼搏的同窗,落榜了,在这欢笑里更是不胜悲伤。

送行的队伍里,他看不到守天。但他不急,心想这个小弟一定在什么地方看着,不露面罢了。
其实昨晚小弟已经找了他,也哭了,却拗着不肯出声。他抬手,抚上那浅浅的泪痕,几乎就要忍不住告诉小弟……但他终究忍住了,用力地拍了几下守天少年特有的细削肩膀,安慰他,也鼓励他要好好学习,总有一天考出城去,像阿哥那样。说话的时候,他自觉,像一个寻常的兄长。

出了村子,他的脑中一片空白,有解脱,也有失落。他不明白那些感情确切的,从何而来,却又乐观地想,反正以后都是要这样的了,习惯了就好。
所以来到新学校,他是笑着,一脸的简单。
导师找他说话,他认得这个老师,就是面试那天其中一个考官。
那老师拉着守田转了一圈,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还问了些他家里的情况,守田是有问有答,丝毫不敢怠慢。老师点了几下头,最后默着想了一想,只道他的名字不好,在这里学演戏,改个艺名,好上得了台面。

质本洁来还洁去,你就叫……程皓吧。
程皓、程皓、程皓……守田把这个名字在心里默念了百遍,很是喜欢。从那天开始,程守田不叫程守田,改叫程皓。
程皓在学校里是规规矩矩的好学生,就因为太规矩了,也就没了特色。有导演来物识新星人才,总轮不到他。他也演过戏,不过都是些小角色,而且通常是规定每人都要有这个实习经验时候才叫上他凑合着的。

但他自己本身也并不介意,他有种感觉,自己其实并不属于这个地方,只是走错了,迷了路才来到这里的,等过完这几年,毕了业,他定要拿着文凭去找份安定的工作。钱赚得不多也不打紧,安定就好。

他一直是这样想的,在遇到那个叫做聂颖的女孩之前……不,应该说,是遇到那个叫安杰的男孩之前。
聂颖比自己小三岁,是学校里一颗引人瞩目的明珠。他曾听过有老师私底下来议论,聂颖是天生要活在舞台上的人,她的灵气只能透过镜头展现给更多的人看。对于这点,程皓在还没认识她之前,仅是看过她参与演出的两出戏便深有同感。

他们的认识是偶然,偶然得庸俗且矫情,但事实就是这样。
认识了聂颖,程皓在无形中多了很多机会。有人借此冷嘲热讽,他也不在意,因为问心无愧。聂颖喜欢他,喜欢到旁人也能轻易看出的地步。每天一有空便称不离砣的寻找,不再每天泡吧泡到三更半夜,反是学着做起规矩的小女儿。玩遍了各种各样的公子哥儿,惟独对这个人恋恋不舍,更有一头栽下去的趋势。这样的两小无猜心照不喧本来是可以一直持续下去,至于最后能不能在一起,这是后话,就是不能,也是曾经的甜蜜。只是他们都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会认识一个人,然后把这种似是而非的表象完全打破。

第一次看到安杰,程皓想起了小弟,那个叫做程守天的少年。
那天回家后,程皓就一直在想安杰,也许真正想的,是安杰身上小弟的影子。说真的,单从外貌看来他们几乎没一处相似。但两人性子里似乎都有所渴求,有些落落寡欢的样子。安杰比小弟多了点世故,那种落寞就像岩石逢里偶尔探头的小草,让人于心不忍。

想到小弟,那种快要忘记的感觉又一次鲜活起来,他决定,还是找天抽个空回去看看。看了行程表,大后天刚好有个空,他才定下心来上床睡觉。
殊不知等他回到家,接待他的却是人去楼空。
叔父看他完全不知所措的模样,忍不住告诉他,是阿母带着小妹走了,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但应该不用担心——这种事情他见多了。
程皓想了想,问,那小弟呢?阿母不喜欢小弟,总不会带他去的,那现在他人呢?
叔父叹了口气,实在没有办法,最后还是告诉了他,小弟被阿母赶了出去,死活不让他再进屋子里,最后没有办法,只得打了个电报给你阿爸,让他回来把人接走。
程皓怔住了,久久找不回自己的声音。
那一夜里,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做了个梦。梦里全是小弟的笑脸,不住地问他,阿哥,你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回来?
他回答,就快了,就快了……然后猛一扎醒,已经泪流满面。
再见到安杰,是一个月后的事情。
去药洲的时候他就知道,那一晚,对上那双月光下异常澄澈的眼,自己再也看不到星和月了,甚至连聂颖,也淡成一种模糊的存在——只有他,由远而近,由浅而深,甚至感到了微微的心疼,是再清晰不过。程皓彻底地爱上了一个叫“安杰”的人,不问缘由,不想将来,但连之前对小弟的那一份,也一并补上。

然后,加上之前的,他用了六年的时间做了一个黄梁梦:弟弟自杀,自己名成利就,还出过国,他亲手断了与最爱的人的关系,最后黯然退出花花世界回来做了个老师。很多很多都是以前的他不曾想象也不敢想象的,但最最意外的还是他爱了一个男人八年,自己的心眼有多死他知道,所以——就是不在一起,那大概也是永远不可能结束的了。

安杰刚去巴黎头两年,曾有段时间,他经常收工后高高兴兴地回家,淘了米才记起吃饭的只有自己一人,又淘多了。他直直站在洗碗盆前,半天没有动,好象想努力记起什么。却忽然甩手不米打翻,又站了片刻,才醒过来默默收拾自己造成的狼籍。

——安杰认识的人很多,但真正的朋友很少,来去也就是几个人,现在我大概连朋友也算不上了,你以后……能的话有空就多看着他一点吧。
从巴黎回国,演完那出戏程皓就决定彻底退出,转回县里教书。临走前他叮嘱聂颖。
聂颖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只说,他走了,你也要回去了,以后就只剩下我一个人。都散了吧,少一个是一个。
发生这样的事,谁也不免沧桑。而面对她,程皓除了道歉还是只能道歉。
“我知道你,别以为这样就能丢开了。你爱他,永远也放不下他。”
不该再提的,但她就是忍不住,特别是看他自虐虐人的摸样。
程皓叹息一声,把目光移去远处的山和天空。
“但我也想过了,出来这些年,我一直觉得自己走错了,那么现在回去也许还来得及。和我一起他才快乐,这大概是我这一辈子里最有自信的事了。但快乐其实有很多种,比如说获奖,又如果对他而言快乐并不是最想要的——那我还是尊重他的选择……”

说完这些,他就坐着火车回去了。
回去不久他就结了婚,认真算起来好象只有三个月。对方是一个打工妹,出去外面打工结果因为怀了孩子被厂方借故辞退。孩子的父亲也是个打工仔,大家也都是半小不大的人,从来没想过以后。现在担不起这样大的责任,一害怕就逃走了。女孩回来,被自家的人拒在门外,跪了一天一夜。

程皓最后看不过,把她接了回家,给她生活所需的所有东西,最后甚至给了她一个家——一个小孩名正言顺出生的机会。不是济世,不是慈悲,他只是,需要一个人来让他照顾,谁都好,让他不要再在淘米的时候又忽然扬手把米倒掉,一个让他可以忘记悲伤尽心力去照顾的,也需要他照顾的人。为此,他已经认真做好了付出一生来忘记和照顾的准备。

然而没有意外的就不叫人生了。
妻子在生产后就去了,原因是镉中毒的系列并发症,以前在电池厂干活时吸入积下来的。现在又变成了程皓一个人带着儿子,从把屎把尿到教他走路喊“爸爸”,匆匆又是两年白驹过隙。就是叔父劝他再娶一个,或着就找个保姆回来帮忙管家事看小孩,他也笑着拒绝。现在这样已经是他已经是他私心下的结果,虽说是他帮助了她,但这都是物质上的,自己从她身上获得了精神支柱,这样看来怎么说也是扯平。现在有儿子,就像守天回来,自己不能再错过他的成长了。

一年前聂颖告诉他,安杰回来了,最后关头里自己驳回了申请。应该是受了什么感召,或者是比较过了还是觉得这里最好。总之现在回到母校任教,一有时间一有机会还是像以前那样喜欢去搞影视音乐。但他现在一出来就是总监了,谁的脸色也不用看,发起火来天皇老子都敢骂——林鑫出国养老去了,敌人不是被打败而是自己消失,他想不开。

聂颖问要不要见面,她帮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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