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之国————mobba的老婆
mobba的老婆  发于:2009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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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当这个世界准备将我遗弃

1

假如有一天你发现自己会双目失明,终生为之相伴的只剩下黑夜。你会对之后的生活有怎样的决定呢?

这么突然提出问题,估计没有人会满意自己立刻说出的答案。不停的想补充,不停地更改想法。

齐越也曾有过很多种计划,也在瞬间后将它们统统推翻。偶尔地,他还会觉得自己就是那废墟上被孩子遗弃的玩具,到时候毫无用处也必将毫无生机。大概只有恐惧是最真实的,在那窒息般的时刻到来之后,感觉着自己的软弱无力才是最真实的。


但是——

当一切期盼的和不期盼的事实结果到来之后,齐越突然明白了。

明白在这或许不算最后的·最·后·里,他该做些什么。

对于居住在北京的人来讲:一个父亲在牢里服无期徒刑,母亲跑了,亲戚只肯帮忙收留到高中毕业的男孩子,几乎可以说是一滴扔进人海里就会消失无踪的小水花。所以,天性淡泊的齐越并没有对自己的未来有多少宏伟规划,只要可以维持生计就行。


事实也的确如此发展着。他从小喜欢绘画,仗着有些底子给一些儿童读物画插图。后来情况好些了,又开始帮人做各种平面设计。就这样成了所谓的自由职业者,钱虽然挣得不算特别多,日子还是过得很惬意。二十一岁的时候搬了第五次家,这回住的地方大多了,有三十多平米。征得房东同意,齐越自己动手将墙重新粉刷了一遍白色,窗户也全部加了一层瘦高的蓝色平开百叶窗。在墙的映衬下格外显眼。


最值钱的东西是电脑,加上其他的各种配置,热热闹闹地占了很大一块地方。房间里没有床没有饭桌也没有椅子。即便是工作时齐越也只是盘膝坐着解决问题,累了朝后一躺立刻就能睡。其他家用电器全是在二手市场买的,没有一样超过二百块钱。卫生间有个摆样子充数的浴缸,非常小,根本不能泡澡,他找了个包工队重新改装了洗淋浴的位置,将浴缸变成金鱼缸。那些小鱼是在早市上买的,五毛钱两条。有时侯画累了,齐越就蹲在浴缸前待上一阵,瞧着那些红彤彤的家伙看似快活地游来游去。


每周他会抽出一到两天时间专门去城里逛逛,买书以及其他的东西。每个月固定去一趟美术馆,看展览并在附近的街上购置新的画材。除此之外,也时常会去打篮球。那是他唯一喜欢的体育运动,也由此认识了几个球友,有空大家便聚在一起切磋切磋球技。


隔一阵子,齐越便带些东西去看父亲,通常都是他自己东拉西扯地说些话,父亲几乎不见开口,无论面孔还是身体,僵硬得形同一块铁板。小时的印象里父亲似乎并不是一个缄默的人。齐越实在想象不出如今这样一个看起来相当胆怯,总是佝偻着背的男人,是怎样成为贪污犯的。


每次离开的时候,齐越会对他说:“爸,你好好的啊。”

这句话其实没什么含义,笼统得连他自己也说不清要讲它的理由。父亲耷拉的眼皮这时会抬起来看看他,随即重新垂下去。

齐越没有朋友。真正认识的可以叫出名字的——除去工作来往的人以外,就是那几个球友。不过也仅限于可以同他们简单熟悉的范围内,再没有更深的交流。不是齐越不希望,而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该怎样做。可能是自卑感作祟,也可能是从小住在亲戚家的原因。因为被嘲笑惯了,被冷落惯了,齐越感觉不到自己究竟需要别人什么,就算有时感到孤单,也宁肯独自忍过去。


与其被拒绝,还不如根本不去请求——他就是这么想的。

同年春天,齐越遇见了陆寻。

说来挺戏剧化的。陆寻在公共汽车上发现自己钱包被掏了,就抓着司机不放,让人家不要开门径直把车开到附近派出所。在其他忙着上班的乘客一片“愤怒”声讨中,那个小偷又将钱包重新丢到地上。只是里面的钱早已消失无踪,光剩下身份证和几张卡。陆寻想起自己还没买票,立刻相当老实地和售票员说明,还表示自己天天都会坐这趟公车,一定会补票还上。售票员没说什么,笑笑了事。


后来,同是从起点坐到终点的他们开始彼此熟悉,见了面会打个招呼,偶尔聊上些共同喜欢的NBA赛事。

于是就算认识了。

“这周末有空没有?想玩‘斗牛’人不够。怎么样?”齐越问。“场地租好了,中午大家一起吃饭。”

陆寻很痛快地答应。比赛的时候齐越发现这个人球打得不错,一问才知道中学时陆寻是区业余体校篮球队的大前锋,大学时还拿过联赛冠军。

“行啊你。我说看你打球挺专业的……”齐越说,“后来怎么不打了?”

陆寻笑着点上一根烟,“自然而然就放弃了。毕竟这世上没多少人能吃一辈子篮球饭。”

午后的天气有些雷雨欲来的味道,其他人都已经纷纷告辞离开,他们俩却还坐在饭馆里谈兴正浓。说得话多了,也了解到彼此关于篮球之外的其他一些事。大学毕业后陆寻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还兼负责一些摄影工作。单位没有宿舍,他就自己租了公车站附近的房子,相隔几百米以外是几所高校和机关大院,环境还算不错房租也相当便宜。虽然已经算是河北省的地界,但因为有走高速的公交车直达大望路地铁站,所以不少在北京工作的人都选择在那里买房子。


“齐越你呢?”他问。

齐越也是冲着那些房子去的。半年一交的房租不到市内的二分之一,又是热水暖气又是电话,上网还奇快无比。光是想着就足以让他激动得“热泪盈眶”。所以自从一发现那块宝地,他就牢牢地扎下了根。


“以后有空去我那儿玩吧。”陆寻挺热心地说,“不是我吹,是人都说我做饭好吃极了。”

齐越笑着满口答应,不过因为各忙各的事,很久都没有兑现这个邀请。

又过了将近一个多月,齐越发现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该怎么说呢?

其实他的视力一直不能算特别好,高中体检时测的大概是0.7、0.8的样子。但因为讨厌带眼镜,所以也就云里雾里朦胧美地晃了多年。工作后因为时常昼夜颠倒、熬通宵的关系,感觉上自己能看清的最远距离记录已经直线下降。


那天为了赶一本小说的插图,整整画了两天两夜。临到快结束时,齐越忽然感觉眼前一片模糊。以为是过度劳累的关系,就起身去卫生间用冷水洗了半天,然后站在水池前闭眼歇着。片刻,重新睁开眼睛,似乎没事了。镜子里的脸非常清楚,找不到半点朦胧的痕迹。


 

但只是稍稍松了一口气。马上的——几乎是眨眼之间,那种蒸腾而起的水汽立刻又涌满视野。

他知道自己一定哪里不对劲了,可心里还是想着工作的事。回到电脑前,相当吃力地将所有插图修正存好格式,上网将文件发送出去,得到确认后倒头便睡。睡一觉就行,齐越想着,只要睡上十二个小时,就绝对又可以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第二天傍晚他才醒过来。还是看不太清楚东西,肚子也很饿。但是他没动,躺在地上发呆,直到天全黑下来,房间里什么也看不见的时候。想起冰箱里还有些吃的,齐越起身摸索着走进厨房。其实开关的位置他都知道,只是不想开。就这样摸着黑打开冰箱门,被刹那的光亮晃得一阵头晕。


闭了一会眼睛,感觉冰箱灯映射在眼皮上那红红的光线已经有些暖意时,齐越终于张开眼。

只是楞了不到数秒钟,他便明白自己必须去趟医院。

必须去……

结果,凡是去过的医院所开出的诊断全部一样:遗传性视神经萎缩。

医生的话也全部一样:你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2

那种具有龙卷风威力的恐惧似乎还未达到最高点,齐越也并没有多特别深刻的感觉,依旧按过去的步调继续生活。不过,迥异的地方多少还是看的出来,比方说吃饭之前开始需要吃药了;进城的目的地也多了一个叫医院的地方。


他相信这是注定要出现的变化,纵然再不愿意也无可奈何。

星期六下午他躺在地上睡了两个小时左右,醒来时大概是五点钟。先是静静地待着,思绪固定在混沌的状态。之后翻个身打算继续睡,这时手机响了起来。如果是客户打来的,手机没接他就会再打房间里的电话;如果是球友打来的,手机没接就会发短信。齐越把脑袋重重地搁到靠垫上,耐心等待那突然变讨厌的铃声消失。


然而推测全盘错误。手机相当有毅力地不停响着。中间即便稍停了一下,但马上又开始无休无止地唱起来。

他认输了。刚一接通,陆寻的声音像着了火似的冲进鼓膜。

“齐越!你没出什么事吧?”

“我没事。怎么了?”

他松口气,仍然有点大惊小怪地:“连着两礼拜都没在车上看见你,我还以为出啥事了!”

“赶一个挺急的活儿来着。”齐越说,“难得,没想到你竟然会打电话过来。”

“我记得你是一个人住;都是出门在外应该互相照应点儿。”他好象在和谁讲了几句什么,然后又对齐越说:“活儿赶完了吗?晚上来我家吃饭吧。人多热闹。”

“不用不用。”

“唉,跟我客气啥?!菜全做好了,赶紧来赶紧来!”

关上手机后齐越抽掉两根烟,眯起眼睛望着窗外有些模糊的天空。脑袋里空荡荡的,也不知道该思考些什么。数分钟后,他站起来简单洗漱一下,找件象样点的衣服换上,出了家门。


去陆寻的家还要倒一趟车。他懒得等,索性选择步行。嫩绿的草地上零星开着些小花,在朦胧的视野中闪动着淡黄色的影子。可以看到的程度仅限于此,至于具体形象恐怕要趴到地上仔细抚摸端详才能描述得清。


自从视力变坏之后,齐越开始习惯尝试通过其他方法感知身边的事物。空气中有街边饭馆飘出的水煮鱼香气,烟草的气味,树叶的气味,灰尘的气味;飞快开过的汽车的声音,路人说话的声音,孩子的歌声,小贩的叫卖声,商店里的背景音乐;还有那已经有些烧灼的阳光,因为走路走热了而冒出额头的汗滴……


穿过一大片铁栅栏围起来的荒地,远远地就能看到七八栋八十年代风格的砖红楼房。每家阳台都小小的,堆满了乱七八糟看不太出可用性的杂物。几个小孩在楼前的空地上勇猛地跑着,喊着。齐越停住脚步,羡慕地看着他们以使不完的力气飞快钻出自行车棚,又灵巧地翻上矮矮的围墙,消失在灌木后面。


如果真照医生所说,到那极有可能出现的最终结果来临时,他希望自己还会有足够的信心像他们这样疯狂地奔跑。想着想着,从来没有过的伤感浮上心头。一切的一切,悄悄提醒着意识——


——这个活生生并明亮的世界,即便在我失去它之后,也必将继续活生生并明亮地存在下去。

房间里除去陆寻以外还有一个年轻人,他介绍说是自己刚从广州回来的哥们儿。双方互相握手,报出名字。

“史小威。”那个人和气地笑着说。

他同齐越一起看着电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陆寻一个人在厨房里做吃饭前的最后准备。齐越光从观感上评判,这个家就明显比自己所住的地方有温情味,很像人应该待的地方。相比之下自己那里似乎只能勉强算是个栖息地。坐在显然是精心布置过的客厅里,齐越甚至有了点刘老老进大观园时的手足无措。


“你跟陆寻认识多久了?”史小威问。

“没多久。坐车时遇上的,偶尔约着打打篮球。”

他好象有点难以置信。多打量了齐越几眼。电视里有个最近很红的歌星在表演,齐越吃力地看着那张大特写的脸,觉得他和早晨手中那碗煮糊的稀饭没什么区别。这时候听见史小威又说:“我还以为你们是老熟人了呢!这可真称得上是头一回。”


齐越没听明白,莫名其妙地转过脸。陆寻此时在厨房里大喊:“来个喘气儿的帮忙盛饭!”

饭菜的确像其所说的极为可口。他们一边溜须拍马吹捧着陆寻一边没品位地狂吃,啤酒也飞快地喝掉一罐又一罐。史小威是个爱逗趣说话的人,又知道不少热热闹闹的见闻,所以几乎见不到冷场的时候。齐越坐在旁边笑着、喝着、吃着,体会着二十多年来很少能遇上的发自内心的快乐。慢慢的,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中,大家开始有了醉意。钟表滴答的痕迹里,像是附上了什么淡灰色的东西,有些粘滞,有些忧郁。陆寻伏在桌上,将脸埋进自己的臂弯里;史小威也变得沉默下来,烟不离手。


齐越想把电视的声音调小些,于是在身边摸索着寻找遥控器。史小威注意到了,问他在找什么。得到答复后他有点奇怪地说:“就在你手边啊。”

说着,他探身抓起遥控器递给齐越。本就模糊的视线被啤酒搞得连距离都判断不清,一连两次齐越都没碰到他的手。史小威以为他也醉了,索性直接将遥控器塞进他手中。齐越道了谢,费劲地辨认着那些小小的按钮,最终还是不得不放弃。陆寻已经彻底睡着了,史小威笑着说:“太晚了,不行你也住在这儿吧,三个男人没啥不好意思的。”


喝完杯子里最后一口啤酒,齐越问他:“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高校篮球联赛预选的时候。他们学校把我们学校打得那叫一个落花流水。”史小威似乎很不服气地在陆寻的后脑勺上狠狠弹了一记,后者还是睡得半死。

“这小子害我六次犯规下场。还没等我走到休息区时他居然在后面笑话我是没长种子光长一肚子絮的老丝瓜!

齐越失笑说:“这种挖苦太阴了。”

“结果我冲回去跟他动手,一场混战……教训惨痛啊。”

“在球场上他那张嘴确实很损。根本不管认不认识对方——”齐越说,“只要和陆寻打一次球,就能彻底领教了。”

史小威看着他,表情似乎也带着五分醺意。“齐越,你觉得自己能和他成为朋友么?”

“什么?”

“朋友啊。”史小威说,“如果没有好感,他不会特意叫个只是坐同一趟车,偶尔打打球的人来自己家里吃饭。”

齐越想想也是。便说:“可能吧,我们倒是还算谈得来。”

默默坐了一会儿,史小威淡淡地接着说:“陆寻这个人,其实不坏。只是……”

只是什么?齐越望着他。

“你知道么?他啊,上大学时超级痛苦地喜欢过一个人。其实说到底那只能算彻头彻尾的单相思。他看上人家了,又不敢当面说明,整整憋了两年时间。这中间两个人常常见面,因为他们是很不错的朋友。直到毕业后有天晚上陆寻打电话到对方家里,那个人正好不在,他留了一通电话留言,总算说出了自己的心思。也不知道他咋会那么倒霉!当天是愚人节,对方的姐姐以为是恶作剧,没当真也没说什么就把留言消掉了。结果他所要表白的对象一个字儿都没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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