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贵————傻子小贵
傻子小贵  发于:200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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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我家住在临海的一个叫淄硫的小城镇里。

      淄硫不大,除去平头百姓,总共也就三户人家:城中父母官温俊贤大人的温府,姨奶奶在宫里伺候皇后娘娘身边丫头的林狗儿一家,还有据说是临海一带首富的盐商——富家一族。


      头两户人家在我们这边也算得上是权倾一时,但真要比起满屋的金银来,恐怕还是富家多上那么几倍——

      听说,富家每日的进帐,都是用牛秤称的。

      我虽未曾亲眼见过富家人用牛秤称金子,不过用金子做成的秤倒还是见识过的。十分小巧精致的秤,顶多也只能称个小碎银什么的,若真要称那十万百万,估计也得先换成厚厚的一打银票才能胜任。


      不过若真是银票又不好玩了,因为它不能当石头来砸野狗,也没法铸成一块一块的当积木玩。所以说啊银子总是好过银票——除非你要带着它逃命。

 

      唷,讲了这么久都忘了跟你说了!

      我姓富,叫富小贵。家里排行老三。凡是我们那儿的人都知道,翻遍全淄硫,也找不出比我更傻的了。

      对,我是个傻子,自小我爹我娘我哥我姨娘我姨奶奶大舅父二表叔三姨夫四婶五妹六姑姑都这样说——

      孩子长得俊,怎么就是个傻子!

      傻不傻,我不知道。兴许是不愿意想,反正我一直都明白不了傻子和其他孩子的区别——不过也从来没人敢告诉过我,就算是跟我最亲最亲的小侍鹿儿,也在我五岁时就对我爹娘发了毒誓:这辈子绝对不在我面前提半个傻字。

 


      结果我还是知道了这个字。因为学堂里的先生是要教的。

 

      其实知道这个字后,也没有多大意义,顶多是在我娘一边吃斋一边念佛,嘴里还不停叨叨着“傻人有傻福”时,我会开心一阵——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福气是专门属于我的。

 

      鹿儿说,一个人一辈子只要有一样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幸福的了——所以我应该是幸福的,因为我有我的福气;

      鹿儿也说过,这个属于自己的东西如果是三奶奶房里的小婢女翡翠就再好不过了——这点我却一点也不同意,因为我不喜欢翡翠,谁叫她总喜欢在我午睡时偷了我的鞋,然后非要鹿儿去要才还给我呢!


      所以我的福气肯定不是翡翠,打死我也不承认。

 

      由于已经知道我傻得不可救药,所以爹在我小的时候从来没有逼过我的学业。在他眼中,我只要能在没有人提示的情况下,用毛笔正经地写出自己名字里的那个“贵”就可以了——结果就因为这一点,我的两个哥哥从小就讨厌我——虽然鹿儿认为那是他们爱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但我不喜欢这样的方式:


      我不喜欢在我专心地数着树上的梅花时被人用墨汁污了我的新衣裳;

      我不喜欢当我看着池子里的红鲤时却被一条不知哪飞来的蚯蚓吓得差点掉进水里;

      我更加不喜欢我身边的鹿儿、烟儿在为我教训了哥哥手下的几个小厮后,被人用绳子吊起来差点活活打死……

      反正他们所做的事情必定是让人厌恶的。

      即使是傻子也要唾弃。

 

      不过很快我便无需再为这些烦恼了。

      因为我就要娶媳妇儿了——

      爹爹说过,只要贵儿有了媳妇,他就会把东院的房子隔出一部分来让贵儿自己住。独处一院,若是我不愿意,谁也不能随便进来。到那个时候,哥哥们就再也欺负不到我了——


      真是让人开心到做梦也会笑出来呢。

 

      开心归开心,这里还是要说我娶媳妇儿的事。

      其实原本这房媳妇应该是大哥先娶的。娶的对象就是淄硫城里的另一家大户,温大人家的大小姐,今年年芳二八的温玉暖。

      可惜温小姐不知为何始终不肯嫁给我大哥——虽然他也算得上一表人才。

      这样拖了半年,眼看婚事就要吹了,没想到,温小姐的一次出行却让她临时改变了主意。事实如何我不知道,不过听鹿儿说,外面的传言是:

      温大小姐在去城隍庙里还愿时,偶然看见了一位玉树临风、气宇轩昂的翩翩公子。

      然后一打听之下才知道是我们富家的人。

      所谓一见倾心,二见倾城。敢做敢为的温大小姐当下便回家告诉了温大人,说是愿意下嫁富家,不过前提条件是必须由她自己在富家人里选婿——

      实在是,好玩得紧呀。

      于是选婿当日,原本就直接被圈出局的我,带着鹿儿一伙偷偷地躲到了后院柴房,就想看看究竟是我哪位表兄堂弟,能将一位传说中的美人迷成那幅模样。

      结果,所有和富家沾点亲带点故的人中龙凤都在后院的小石子儿路上走过一遭后,温家大小姐依然没有看到她相中的夫婿。

 

      别不是她被人给骗了吧?

      我站在柴房里一边喝着酸梅汤一边听鹿儿他们嘀咕着,结果一个不小心,却将汤洒了一身。

      “贵少爷,您真是喝口水都不安生。”

      烟儿急着带我回屋换衣服,于是冒失失地就拖着我直往后院的正门冲去。我想叫他停一停,却又拗不过他,只得这样被他半拖半拽着走着。

      路过的道正是各家院子里的兄弟走过的,我窘困地看着周围嘲笑的表情,很想向他们解释不是我自己要走过来的。

      但温小姐却在那个时候指着我对着她老爹发话了:

      “我就嫁他吧。我喜欢比我小的。”

 

      吐血……

 

      反正我就是这样不明不白地当上新郎倌的。

      在我差不多十四岁的时候。

 

 

      当新郎倌其实并不好玩,而且还麻烦得要死。

      我要穿上一层一层厚厚的硬邦邦的新郎礼服,还要扎一朵又大又碍事的绸子花——总之当时我深刻意识到了鹿儿烟儿对我的重要性——至少他们会帮我打理好我所应该做的一切,除了陪我入洞房。

 


      入洞房前的拜天地也没意思。

      傧相总是在说完“一叩首”、“二叩首”之后又喊一声我的名字——“贵——”

      而我只能不厌其烦地回答他——“我在这呢。”

 

      然后一整堂子的人就都变了脸色。有为了憋什么而涨得通红的,也有瞬间发青发黑发紫的——当然颜色变得越多越快越希奇的,都是一些看上去就德高望重的长辈。

 

      接着,我便在满堂的笑声中,被人推入了洞房。

 

      洞房里比我原先想象的漂亮,因为到处都是大红大红的一片,床罩、桌布、纱窗糊纸,以及那对金龙戏凤的大红烛。

      当然,其中最红的还是我媳妇温玉暖:

      盖着艳红的喜帕,裹着一身苏杭官制的真丝红袄,缀着一溜珍珠的纱裙下,是一双游着鸳鸯的绣花鞋……

      “真好看。”我乐呵呵地对还坐在床上的媳妇儿说。结果话音才落,就听见房间门外响起一阵轰笑:

      “三少爷说他傻吧还真不傻,至少人家还知道新娘子好看。”

      “我就说咱们少爷是傻人有傻福。”

      “傻子怎么了?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儿,早知我也当个傻子去!”

      ……

      七嘴八舌闹哄哄的,一听就知道是大哥二哥院里的小厮们。

      “鹿儿烟儿!”我不高兴地对着洞房的窗外叫了几声。

      “哎——少爷,我们来了——”

      烟儿首先应了,然后和着鹿儿一起嘿唷嘿唷地抬着一大桶的红染料,冲着那帮势利的小厮们迎头泼了上去——

      因为一早料到这时候会有一群苍蝇来捣乱,所以鹿儿他们早就备好了“东西”等着——大喜的日子,我们弄点彩头总不为过吧?

      唯一可惜的是,那些个“彩头”的脸色却没有初时那么好看了。

 

      送走了一班看着就不喜欢的家伙,我再转头看我新媳妇时,却发现她早已经自己掀了盖头,正没命地冲我直乐。

      “没想到傻子也是有骨气的嘛!”她说着,就开始自己动手脱衣服。

      “你现在是我媳妇了,所以不准你再叫我傻子。”我故意嘟起嘴,一边用手遮着眼。

      “媳妇又怎么了!明明是我挑的你,有什么不服气的!我都不介意嫁给傻子了,你还介意我这样叫你?!”温玉暖声音细长细长地一挑,冲到我身前就把我遮着眼睛的手往外扯。


      “遮什么遮?!没见过女扮男装?”

      “什么女扮男装?!”我心里叫着就睁开了眼,这才发现温玉暖的红袄子里穿的原来是套湛白的男装小褂。

      “你、你这是做、做什么?”

      我一紧张就结巴了。断断续续地才说了几个字,温玉暖的脸上就扬起一副狐媚子的笑脸来。

      “做什么?当然是做女侠去!我才不陪你们一帮臭男人在这地方老死。”

      “那你还嫁给我……”我嘀咕。

      “那叫对策。本来我才不想嫁,谁叫你家哥哥看着就那么精明,我嫁了他还跑得了?我呸。不过幸好后来听说你们富家有个傻子……”

      “好凶的媳妇儿~”

      我咋了咋舌头,转念想了想,却又哭起来。

      “你怎么突然哭了?”温玉暖不解,看着我犯愣。

      “媳妇儿跑了,爹会不高兴。”我老实回答她。

      “他不高兴关你什么事?!我爹就经常不高兴,说后悔养了我。而且我都还没怎么着呢,你先哭什么!”

      “但你肯定不会留下来吧!”

      我看着已经收拾起细软的温玉暖,鼻子一酸,再次哭了起来。

      “当然不会留。我才不要给傻子做媳妇儿!”

      “那你还嫁给我。”

      “都说了是对策!你真够傻的!”

      “我本来就是傻子嘛!”

      我看她根本没有留下来的意思,甚至还开始动起我宝贝的金人娃娃的念头,于是一拍桌子,想到一个主意。

      “要不我跟你一起跑吧?”

      “一起跑?”温玉暖又愣了一下。“新婚之夜新郎和新娘一起私奔?我才不要做这么傻的事!”

      “又不是私奔。”我吸吸鼻涕。“你去当你的女侠,我跟在边上看就可以了。你如果不答应的话,我现在就去前院告诉我娘说你要逃跑。”

      “你这傻子!!”

      她气得直瞪眼,但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同意了带我一起潜逃。

      接着我们用茶几上的大红桌布包了几个看上去挺值钱的瓶子,带了一包点心和首饰,就这样连夜翻墙钻狗洞离开了淄硫城。

 

      离开淄硫后,温玉暖原本的打算是到离淄硫最近的延昕镇落脚。

      结果跟过路的商人一打听才知道,即使是那么“近”的延昕,我们也必须走三十多里山路才能到达。

      “媳妇,我走不动了。”我跟着温玉暖走了些时辰,然后看看周围越来越阴森的林子,差点又哭出来。

      “傻子就是傻!连走路都这么没用!”温玉暖杏眼儿一瞪,抓过我背在背上的金银包裹,抗到了自己肩上。“算了,让本女侠来帮你一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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