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飞狗跳(一受多攻)上————生生死死
生生死死  发于:2009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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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当初找你的时候咱们也没约定我从此後就只能有你一个人……”看帝烈眼里的温度都快结成冰了,卫夕就知道这个问题是跟帝烈没法讨论下去了,於是便忍着想揍人的冲动,咬牙问──虽然自己都知道十成十是否定的答案:“好吧好吧,算我倒霉,我不该招惹你,那从现在起,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可不可以?”

  卫夕不耐烦的话让帝烈眼里风暴骤起,森冷地道:“除非我对你没兴趣了,否则,你认为谁可以在招惹了我之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吗?”

  卫夕脱力了,快速穿好了衣服,就想出去,却被帝烈抓住了,问道:“干吗去?”

  “我出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不行啊。”卫夕凶的像别人欠了他一百万两银子。

  既然帝烈不放他走,那他以後不高兴的时候就表现出不高兴的情绪,最好再三五不时无缘无故发发脾气,他就不相信,帝烈受得了!帝烈要受不了,要麽放他走,要麽打死他好了──反正他也不在乎早死几个月!总比被帝烈管得喘不过气来好!

  “先吃饭再去呼吸你的新鲜空气!”

  帝烈将卫夕擒住了,任卫夕怎麽踢打都没有效果。

  ──卫夕忘了一件事:他跟帝烈相差悬殊的武力值,会导致帝烈在某些时候,能轻松取消他的想法,转而按帝烈的想法做。

  第九章

  卫夕本来是准备用不吃饭对抗帝烈暴政的,但胡搞了一下午,肚子早饿了,再看看满桌的好菜,就算想绝食也禁不住嘴巴想流口水,更甭提帝烈还威胁他,如果不吃,他会用分筋错骨手让他痛上一个时辰。

  怕痛是小事,肚子饿是大事,於是卫夕的豪言壮语只停留了不到片刻,便将注意力转到美食上了。边吃边在心里想着,发脾气可以,但不吃饭这种事还是不能做的,太辛苦了。

  青石镇虽小,但是南北交通要道,繁华无比,所以这个白云客栈设施不错,吃饭的大厅灯火通明,还搭了个台子,唱小曲的,说书的,玩杂耍的,连番表演,食客们边吃着美味,边看着娱乐节目,人生一大享受。

  每当在这种人多热闹的时候,往往就会发生一些事情,让武林人士出点风头,特别是那些初出江湖想扬名立万的小毛头们也最喜欢趁着这时候出点风头,毕竟人这麽多,只要有点小事情,适当发挥一下,很容易就会在江湖中广为流传,进而让自己很快名扬江湖的。

  今天也不例外。

  让卫夕觉得有些惊讶的是:竟然还是恶霸调戏小姑娘的老戏码──天下怎麽就有那麽多恶霸呢,怎麽每个都喜欢调戏小姑娘呢,可事情就是喜欢这样发展,也没办法。

  不过卫夕还是觉得事情有点突兀,觉得有点怪怪的,为什麽怪,按他的想法是,这满堂的人中,九成以上是江湖人,怎麽还有人会在江湖人聚集的地方调戏小姑娘呢?这不是故意给江湖人出风头的机会吗?

  可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

  先是唱曲的小姑娘下台收赏钱,然後某桌就有某个好像喝多了点酒的“恶霸”出言调戏,随着小姑娘惊叫一声,马上就有无数江湖人准备行侠仗义了,当然其中年轻人比较多──平常也不见谁这麽有侠义心,今天大家都格外地热情。

  卫夕左侧一个一袭簇新白衣──爱潇洒的少年郎不知道怎麽回事,都喜欢穿白衣──拿着名贵非凡宝剑、一看就是名门公子的年轻人正准备出手的时候,却有一人早他一步跃到了那个小姑娘身边,这让白衣年轻人不免有点不快──风头被人抢了嘛──不过下一刻,白衣年轻人眼睛再次亮了起来。

  跃入场中的却是一个红衣姑娘,端的漂亮,眉间英气不掩妩媚,二九年华的样子,劲装打扮,束腰扎得胸部更显饱满,也更显得小腰儿盈盈一握,穿着漂亮的小蛮靴,手里抖着丈二的红绫,柳叶眉儿,樱桃嘴儿,嫩白的脸上隐隐透着红晕,就像一朵开的正艳的红牡丹花,怒放得全场男子的心都禁不住荡漾了下。

  於是卫夕便向苏醒望去,苏醒果然在看那个姑娘,这时似是感受到了他的眼神,便向他呶呶嘴,卫夕便向旁边帝烈看去──帝烈也在看那朵红牡丹花。

  卫夕心里一动,想着这倒少见,会留意一个姑娘这麽长时间,是说帝烈多多少少有点喜欢这姑娘麽?

  一阵窃喜,卫夕觉得自己终於找到摆脱帝烈的方法了。

  “恶霸”看到更加漂亮的红衣姑娘上场,借着酒意,愈发色胆包天,不过可惜,调戏的话还没说两句,便被红衣姑娘直射过来的红绫打断了。

  那红衣姑娘对“恶霸”的污言秽语并不接腔,上前二话不说便战在了一起,不过场中人马上发现,这个“恶霸”原来还不是普通角色,红衣姑娘根本不是对手,看着美人神色有点慌张,马上便有人英雄救美了──人数比刚才救小姑娘时站起来的人还要多,美人的感召力就是要强些。

  红衣姑娘看有人上场了,便站到了一边边歇息边观战。

  一个,两个,三个。

  粗豪中年汉子──就是那个“恶霸”──功夫的确不弱,三个救美的年轻人上场,都被丢到了一边去。

  卫夕看了看帝烈,看他还在关注场中,便拿手捣了捣他,低声道:“你不出手麽?”

  “我为什麽要出手?”帝烈挑眉,不解地问。

  卫夕当然不敢说他想搓合他跟那个红衣姑娘,只道:“都说你功夫好,可惜我还从没看过你跟人交手,想借这个事,看看你手上的功夫呗。”

  说起来也怪,都跟帝烈快两个月了,怎麽就没人找帝烈干架呢?──盼人打架,什麽心理啊──他一次高手对决的精彩也没看到过,太可惜了,实在浪费他守着这个宝贵资源却没满足过一次眼福了。

  原来卫夕功夫虽然不怎麽好──其实是非常不好──但以前对江湖高手是最崇拜的,每次看到江湖高手对决他都最喜欢观战,边看边心里痒痒,幻想着要是自己也有那样高的功夫有多好,有时还不免代入自我意淫一番。

  却说帝烈听了卫夕的话,便想了想,笑笑道:“好吧,就搏你一笑吧。刚好也好久没练过手了,这人虽不算顶尖高手,但也算一二流高手了,练练手也不算掉价。再者吃个饭一直砰隆!啷也挺吵的,收拾了也好。”

  卫夕哑然,他没想到帝烈还真打算出手。

  帝烈连这种事都管,他要对那个红衣姑娘没意思卫夕他敢把名字倒过来写。

  於是卫夕便看帝烈站了起来,道:“这位朋友……”

  话未完,那个粗豪中年汉子好像酒被吓醒了,只听他大叫一声“是帝烈!”,大惊失色之下便赶紧逃之夭夭了。

  第十章

  帝烈看“恶霸”只听自己说了几个字便逃走了,根本不给他“表现”的机会,脸上的表情有片刻的破裂,而後便面无表情地坐了下来。

  一边的卫夕只愣了刹那,便不由哈哈哈哈爆笑起来,一拳擂在帝烈的身上,道:“今天才知道什麽叫……威名远震啊!”

  其实他是想说臭名远扬的,但是怕这个词估计帝烈不会喜欢的,所以临时改了口。

  那边的红衣姑娘看了帝烈一眼,既没上前道谢,也不像惯常情节那样借着这机会认识俊美非凡又颇有势力的帝烈──往後的情节经常是美女爱英雄以及英雄难过美人关之类──却是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不走寻常路,有时往往预示着事情不像表面那麽简单。

  这是卫夕的想法。

  总而言之,那天晚上是个比较热闹的一夜。

  更热闹的话题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流言称,阎石发现的那个山洞是他那个江洋大盗先祖留下来的,里面除了阎家历代都没能破解的武学秘籍,还有阎石的先祖和阎石的父亲阎城埋起来的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初步估计,价值总额肯定超过一百万两银子,更有人言,恐怕总额将近一千万两银子,这个数字有多大,只消看看这个王朝的财政收入就知道了,太平去年的国库收入两千万两银子,这个传言中的数字正是这个王朝一半的财政收入,可以说是天文数字了。

  这话题就有意思了,也许阎玉不容易娶到手,也许武学秘籍不是任何人都学得会的,但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任何人都想着,自己也许有那个幸运找到了,那麽,自己也可以像阎石的先祖那样,带着这批宝藏,到别的国家,比如射雕或西凤藏起来,发个天大的家来。

  於是除了帝烈这些接到了阎石的请柬前往太岁庄的人外,还有一大批不速之客,正络绎不绝地赶往传说中有美人、有秘籍、有宝藏的太岁庄,在巨大的诱惑面前,谁都忘了天上不可能无缘无故掉馅饼这回事。

  卫夕与帝烈於翌日中午抵达太岁庄,被安排住在太岁庄的天枢院里。

  阎石为帝烈安排了洗尘宴,这种宴会,不说卫夕眼下的身份接近娈宠,就算他不是娈宠,像他这样没什麽名气的小角色也没资格列席,所以卫夕独自一人在天枢院用饭。

  他一人吃自然不到小半个时辰就完事了,而帝烈还没回来,卫夕想着他此时肯定正与阎石觥筹交错,吃吃喝喝再加谈谈说说估计没有一个时辰是搞不定的,无聊的卫夕正准备出去逛逛,熟悉熟悉太岁庄,便见苏醒过了来。

  “奇怪,阎石只给帝烈安排洗尘宴,没给你安排吗?”卫夕疑惑地问。阎石不可能觉得苏醒比帝烈稍逊一筹就不安排他列席吧?不少比苏醒地位、权势、武功差多了但接到了请柬的人,阎石不都安排了吗?

  “当然安排了,不过我不喜欢那种无聊的宴会,就说自己有事,没去了。”苏醒笑道。

  卫夕想想也是,依着苏醒的性格,让他参加那种枯燥的宴会,恐怕他一刻也呆不住,至少得能一左一右抱着美人可以放浪形骸随意调笑才行,不过想想阎石与帝烈的性格,估计那种场面他们是忍受不了的。

  “你说自己有事,万一被人发现你没事,阎石会说你怠慢他的。”卫夕道。

  “谁说没事?这不就是事吗?”

  将卫夕打横抱起,连往内室走边邪邪笑道。

  “昨天就想要你了,可惜有事耽误了,今天说什麽也得吃了你才行,我这人性子急,一旦对什麽感兴趣,就没耐心等了。”

  卫夕看苏醒凤眼里热意灼灼,热度强的可以把人烧着,也有些期待,便没反对。

  那苏醒便三两下将卫夕衣服除了,说句实在话,卫夕的容貌还真不入他的法眼,皮肤虽不错但身材没有小倌馆的小倌打理得性感诱人,不过他挺喜欢卫夕这个人的,所以看着卫夕的双眼,看着卫夕唇角泛起的若有若无的笑,苏醒发现自己还是很快起了欲望。

  “喜欢你的眼睛和干净的笑容。”苏醒亲了亲卫夕的眼睛,笑容暖暖地道。

  而後便开始慢慢挑逗卫夕的身体,他第一次跟卫夕做,不知道卫夕想要快一点的节奏还是慢一点的,为了把稳他还是用上了慢节奏,前戏做足,免得太过粗鲁吓坏了卫夕。

  不过他马上便发现了卫夕情动很快,只是这没引起苏醒的过分注意,因为在他过往的对象中,大部分是小倌以及这方面的熟手,也跟卫夕一样,能很快就会情动的,所以苏醒想着以卫夕跟不少人交往过的情况来看,这大概是卫夕被调教敏感了的缘故。

  於是便按部就班地插入,用着不快不慢的节奏抽插,直到卫夕扭着身子请求他快一点时他这才明白:原来这个小鬼真是个尤物,竟是喜欢粗鲁的,到这时苏醒便放开手脚,全力出击了。

  卫夕这时更加情动,面颊如晚霞艳若桃李,小红唇轻轻地颤抖着,眉头纠结地凝在一起,面部表情也越来越纠结,檀口里的轻吟声越来越响,苏醒看着喜欢,便一边用力进出着一边压住了他的嘴亲吻。

  卫夕被堵得喘不过气来,大脑缺痒,浑身燥热得越发厉害了,想挣脱苏醒的亲吻却被他紧紧纠缠住了舌头,蜜穴里的捣弄越来越快速,摩擦得肉壁上所有的敏感点都不停地传来更令人痉挛的快感,卫夕的身体开始忍受不住地颤抖起来,深吻的窒息感让他觉得自己快要晕过去了,却又没有完全晕过去,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那洗刷他神经末梢的快感,他哆嗦着交货了,但该死的苏醒堵住了他的嘴,让他没法叫出声来,便不由紧紧抓住了苏醒的肩膀,来发泄这极致的快乐。

  甬道里有热液袭来,洒在敏感的被摩擦充血的肉壁上,烫得卫夕闷哼了声,受充血肉壁被烫的刺激,卫夕在神经末梢的刺激下,又机灵灵跟苏醒一起颤抖了几下。

  第十一章

  片刻过後,苏醒满足地长呼了口气,退出了卫夕的蜜穴,拍了拍被他吻的有些失神的卫夕,笑道:“才发现夕夕原来是尤物,哈哈,还会自动分泌蜜液,都不用润滑。”

  在他的过往里,只有小部分尤物级的小倌才有这本事,一般人就算不用额外的润滑物,也得靠玉茎前端的蜜液稍微润滑一下才行,毕竟蜜穴那样干涸的地方,要是没点润滑,不但承受的人会痛苦甚至会搞坏身体,便是进入的人,因为太紧太干涸了,也会损害宝贝的,所以有点湿润对两方来说都是必须的。

  “无聊……”卫夕边下床清理了下身体,边丢给苏醒一个白眼。

  不过心里倒是想着,连苏醒也这麽说,难道自己真的是天生尤物,更适合跟男人在一起?这可是爆炸性的信息,亏他活了二十来年,竟然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方面的天赋。

  “苏醒的表现如何?比公孙衡那家夥好还是差?”苏醒嘻嘻笑道,倒不忘问“比赛”结果。

  “前半截不好,太慢了,做着没劲,後半截好点了。”

  卫夕实话实说,却被苏醒给了一个爆栗,道:“前半截我是在查看你的状况,看你是喜欢快节奏的还是喜欢慢节奏的,毕竟有些人喜欢和风细雨,轻揉慢捻,重了点就会叫苦叫疼,我怕你是那样的人,所以才慢的,只是没想到我的夕夕是这麽有天赋的一个人,竟然还喜欢粗暴的,那我就放心了。”

  边说边亲了亲卫夕,笑道:“嘿嘿,其实我也比较喜欢粗野点的,不过有时候为了某些娇弱美人,我就得体贴地温柔呵护,让对方体会缠绵的快乐。”

  “所以我总结,我要比公孙衡好,因为我善於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自动调整,以公孙衡那个肉欲比较强的性格,恐怕没心思想到这些吧?”

  苏醒其实也算说到了点子上,於是卫夕便轻轻打了个呵欠,道:“算你有理!”

  情事过後,有些倦累,再加上旅途劳顿,刚刚到达,说起来,现在倒可以睡个下午觉了,相信在情事过後肯定能睡得很沈很舒服。

  “对了,再跟你说件事,据我最可靠的情报,公孙衡恐怕要倒霉了!”苏醒颇有些神秘地道──当然不免有幸灾乐祸的意味。

  “嗯?”快要睡过去的卫夕听到这句话,醒了过来,疑惑地看向苏醒。

  苏醒倒也不卖关子,直接道:“我听说李寒霜也来了!”

  “李寒霜?!”卫夕彻底清醒了过来,道:“他是驸马,已经不能再娶人了,又没武功,也没法参研秘籍,再者他又不是江湖中人,他来干什麽?”

  “谁知道呢,从我得来的消息上看,他负责督管前来太岁庄的六扇门弟子,毕竟来的这些人,总要有个头头管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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