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人长久————肖红袖
肖红袖  发于:2009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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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我看自己的手,被捏得通红,手背上有一条明显的指痕。

我在车站里坐了好久,一直盯着进站口的电子显示牌,错乱的思绪飞舞着,心想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到底是在看电影还是在做梦?但不是的,不是电影也不是梦,一次心血来潮的见面,开启了我们不一样的生命,我们约定共赴生死,我们把它叫做爱情。


……

他们唱那夜我喝醉了拉着你的手胡乱地说话,只顾着自己心中压抑的想法狂乱地表达。

他们唱我不是黄蓉我不会武功我只要靖哥哥完美的爱情。

他们唱我把自己关起来只留下一个阳台,每当天黑推开窗我对着夜幕发呆。

他们唱得乱七八糟的,我心里也乱七八糟的。老公象一只无助的小鸟紧紧依靠在我的身边,他不善喝酒,我看见他的脸很红,气息很浓,握着我的手的他的手很用力,好象怕一松开,就会失去。


……

 

1.

有一天我放学走出校门口,看见有很多同学围在一个老头摆的摊子前观望,我知道他们是在抢着买那些诸如棒棒糖、酸梅膏、长秆子爆米花之类的零食。那老头生意好得不得了,并且还多种经营,充分利用着学校门口这块风水宝地,那时候他在我们眼里有如圣诞老人那样神奇。但我不屑于跟他们拥挤,我对那些吃的玩的东西没兴趣。我感兴趣的只是那些印着明星头像的不干胶贴纸,没错,我是个小电视迷,对当时风头正劲的电视明星如数家珍。很快地,学生们买完了东西一哄而散,我才漫步过去,把一大叠不干胶纸从塑料袋子里掏出来,一张一张翻看,精挑细选。


突然我眼前一亮,那一刻可以形容为屏住了呼吸,惊艳啊!一个在我看来完美的正面头像映入眼帘,不,准确地应该说是那完美的面容象一把小李飞刀的刀,毫不留情地射进了我的眼睛,然后直入脑海,直抵胸膛。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惊叹无比,啧啧,这是谁?天底下怎么可能有这么帅的人?!


那正是元旦节前的一天,天气还很冷,呼吸之间缭绕着腾腾的白气,不干胶纸上也蒙了一层薄薄的霜。我摘下手套把霜抹开,狠狠地端详这张脸,他的眼睛很清澈,眉毛很浓,鼻梁很挺,嘴唇很饱满也很红润,当时我并不知道有个词叫做性感,但看着这张小照片我的心里萌动着异样的感觉。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种感觉,麻酥酥的有些颤栗。我捧着宝贝一样地捧着它看了又看,舍不得放下。摊主老头在一边直咳嗽,他说,咳咳,买不?大张的两毛,小张的一毛。


我说,买大张的,一毛五行不行?

他说,行,你拿去,我要收摊了,你们也放假了,明天就不来了。

我欣喜若狂地翻着口袋翻出来三枚五分钱的硬币递到老头枯瘦的手里,看着他用剪刀剪下那张大头贴,小心翼翼地接过来,生怕掉了似的。

走了两步我才想起来回头问,喂,这是谁?演过什么?

老头说,郭富城。

谁?!我没听清。

老头大声地喊,郭、富、城!

于是,我的记忆里便印刻了一个跟我毫无干系的名字,那一年我十三岁。

 

2.

那天回到家里已经很晚了,因为从学校出来以后我又去了同学家,那时候经常跟同学一起做作业,然后再一起玩,还经常在同学家蹭饭吃,一直玩够了才回家。玩的过程里暂时忘记了今天在摊子上的意外收获,回到家里躺在床上才想起打开书包,把小日记本翻开写日记。很抱歉,我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这一点比较象女孩子。那张郭富城的大头贴就夹在日记本里,我又拿起它来放在台灯底下仔细地看,越看越好看。真的不骗你,那时候郭富城真的可以用“惊为天人”来形容,不象现在这样粗黑紧腻又矮又矬地象块咸菜。我就呆呆地想,这个人实在太好看了,把它贴到哪里才好呢?


基本上我最心爱的帖纸都贴在一个类似于集邮册样的硬壳本子里,那本子是姨夫从大城市回来时带给我的礼物。在这个本子里,第一页贴着我最心爱的侠女黄蓉翁美玲,第二页贴的自然是郭靖黄日华,至于杨康苗乔伟,因为他是坏人所以就贴在最后一页,每天压在最下面以表达我对他的憎恨。这本子里可以说是群英荟萃纵横古今的,很多喜爱的明星无法排列顺序的,就胡乱贴在一起,非常热闹。合起本子,周润发吻着万梓良,林青霞压着郑裕玲,梁朝伟挤着刘德华,张曼玉挨着王祖贤……然后统统都压在我的枕头底下,走到我的梦里去。但是,郭富城贴哪里好呢?郭富城是新来的,也是目前我最爱的,贴到哪里都觉得可惜,干脆不贴,做书签好了。


我并不认识郭富城,他刚出道,在南方方兴未艾,在遥远的北方还没动静。人不是生下来就能够成为“四大天王”的,那时候香港还没“四大天王”之说。但我以精明的头脑深远的眼光预测到,他一定会有所作为!……嘿嘿,开个玩笑,当时我没想那么多,只是莫名喜欢他。这很糟糕,我的少年春梦里原本应当是出现丰乳肥臀的女明星的吧?比如叶玉卿或叶子楣,要不就是纯得能挤出水来的女孩子才对,那时候《十六岁的花季》开得一塌糊涂,我们班男生迷陈菲儿迷到恨不得立即跳级升入高中,他以为高中女生遍地都是陈菲儿。无论如何出现谁都行,哪怕是出现宋丹丹也好,也是个女的,也算正常。但是我不成,我喜欢男的,我做梦就梦男的,除了那些明星之外,连我们班长都梦到过。特别是这个郭富城出现之后,我兴奋得象捡了什么宝贝似的,很晚很晚都没睡着,一直想着怎么打听到他的有关信息。


第二天一早家人忙着过元旦,我就溜出去到同学家里玩,他家里订阅了很多杂志,比如《大众电影》、《大众电视》、《通俗歌曲》之类的,上面能找到不少好看的新闻。竟然也让我找到了“郭富城”这三个字,高兴得……


不过很快兴奋劲儿就过了。后来这厮红到铺天盖地,大街上不管男生女生都留他的发型唱他的“对你爱、爱、爱不完……”而我进入审美疲劳期,对他不再感冒。但仍觉得他漂亮。小伙子二十出头就是漂亮,长得歪瓜咧枣的也能凑合看,更何况是这张精致的脸。青春是一张无敌的名片,夹在偶然回顾的书页间。


可惜啊,青春是短暂的,漂亮是经不住考验的,郭富城也一样。突然某一天,我又在老头的摊儿上发现了新面孔,他象风一样卷得少男少女乱七八糟的,他叫林志颖。我随着潮流搭上了林志颖的快车,一路追风逐电马不停蹄,日子流淌得淅沥哗啦的。

 


3.

星期六上午,老公去参加公司培训,我睡到十点半起床,懒洋洋地吃完早餐,开始心血来潮计划洗衣服。于是翻箱倒柜整理房间,不经意就掏出了一个已经发黄的本子。本子压在大衣柜上面的小皮箱下面,被压的一半异常平整,露出的一半落满灰尘。我拿着刷子往废纸篓子里扫灰尘,突然扫出一张卡片。捡起来一看,不是卡片,是那张郭富城的大头帖。老天,快二十年了吧?它还在?心情立即象水一样淌了出来。


结果衣服也没有洗成,我光着脚坐在地板上,抱着电脑坐了整整一天。看看表已经下午四点多了,估计老公要回来了。打电话给他。

老公,我跟你商量件事儿。

什么事儿?他声音低得象秋霜下的长脚按蚊,你快说我在上课。

恩……那你先答应我,我才说。

哎呀,你说吧,说完我再答应你。

下个月我想去一趟雷锋镇。

去雷锋镇干什么?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去学习雷锋啊。

学习雷锋?你不是去过福利院了吗?哥,咱家已经没旧衣服可捐献了。

学习雷锋有很多种方式嘛,没衣服捐也可以捐钱,对不?

你到底搞什么鬼啊?要不等我回家再说。四点半就下课。

我决定采取撒娇政策,我不,我现在就要决定,你陪不陪我去?

很显然这一招是百试不爽的,他无奈地说,陪你陪你,行了吧。但不一定要去雷锋镇,还得花路费。

不成啊,不去雷锋镇就看不成《同一首歌》啊。这期《同一首歌》请了郭富城,我要看郭富城!

不行。他果断地挂断了电话。

 

这家庭关系确实有点儿乱。不过说明白了也不算乱,因为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他。我叫他老公,他叫我哥。我比他大四岁,所以我的老公又是我的小弟,也是我的老婆。不过我们都不喜欢老婆这个称呼,因为听起来太女人,所以我们就只好各叫各的,他叫我哥,我叫他老公。


称呼不过是个代号,管它怎么样呢,反正叫起来顺口就成了。所以有时候我也叫他小猴子、小乖乖、亲爱的、宝贝,当然也会偶尔直呼其名陈启明,但他对我的称呼却永远不变的只是那么一个“哥”。哦,偶尔嬉皮笑脸的时候他也叫我肖青春,我就叫他陈年少。我知道我在他心中的定位已经形成固定格局了,从我们在一起的那天起开始直至如今。我们有多么不容易在这里简而言之一句话便可以概括,就是“沧桑殆尽,云破天开”,这一点从我们家庭的经济状况上就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很搞笑的,他与他前妻离婚时和我与我前女朋友分手时,我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净身出户,一无所有地走到了一起。


我们背井离乡地来到了长沙,确切地说应是私奔。

我们私奔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陌生而向往的自由生活。这是一个由两个男人和一段感情组成的世界,真是太勇敢啊——勇敢之处在于,它不是虚构的故事,而是我们正在行走的人生道路。


道路……说不清楚,生活要是只存活于理论状态中就好了。同志们那些理论化的东西我早就听腻了,爱或不爱,苦或伤害,压力或挣扎,反正一切都是理想主义的,啧啧,连吃苦都要选择理论化的苦,小GAY们这点儿出息!

 


老公回来了,提着一大袋子菜。

我们家里他买菜。其实我们家里他负责的事情很多,买菜、做饭、洗碗、洗衣服、打扫房间、烧洗澡水、修电脑、听我唠叨和陪我上床等等。而我负责的事情也不少,吃饭、睡觉、努力把衣服穿脏、把电脑用坏、数落他和陪他上床等等。他径直地进了厨房,我听见厨房里哗哗水声,他洗菜了。


我关上电视,隔着厨房的门说,老公,我都想你啦。

他说,想想想,我刚出去不到一天吧?

我说,我是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然后高唱COCO的歌曲《想你的三百六十五天》。

他没动静了,估计是在淘米或是切菜。

我们每次做饭都要把厨房门关得紧紧的,以防油烟味道窜到客厅里面来,房东已经严正警告过了,你们做菜再不开排气扇就赶你们出去。但我们就是不开,嘿嘿,省电嘛。


为了节省,我们几乎达到无孔不入的地步。比如接水,旧式电表如果水龙头的水流不大的话,表轮不会旋转,字数也不会增加,所以我们每天都放着桶子在龙头下面接水滴。不要小看滴水之功,每天早晨那都是一大桶啊。


用电当然有用电的严格原则,开电脑就不能开电视,电脑可以放音乐或视频来取代电视的娱乐功能;开电视就不能开电灯,因为电视屏幕的光亮完全可以起照明作用;开电磁炉就不能用电热水器;手机充电一定要拿到单位里去充;数码相机用袋子装起胶带封起不再使用;最热的天气里开风扇不能超过五小时,热得实在受不了的话就睡天台或者到商场门口借门逢里的凉风吹吹,至于空调,那是绝对不可祈望的奢侈品;现在天气逐渐冷了,老公说,电热毯就不要买了,又费电又上火,你抱着我不同样挺暖和的吗?


谈到吃饭,也不得不说说。买菜做饭都是老公的终极事业,所以他颇有心得。他说,家乐福的五花肉最便宜,两块九一斤,属于长沙最低价,但得排队很费时间。家乐福的蔬菜也很便宜,大白菜五毛,比家门口的菜市场要便宜多了。不过,家乐福再便宜还是没有街上挑担子卖菜的便宜,今天晚上这一大捆菜才花一块二,够吃三顿的了。买米也很讲究,上次一块四的吃了感觉不怎么好,所以下二十斤决定试用一块三一斤的。买油能不买超市里成桶的就不买,市场里论斤打的也不错,金龙鱼油才三块五,呶,这个大可乐瓶子不要丢,留着打油……


至于朋友交际的花销我们惊人地达成了一致,就是请客不去,以免回请;AA制聚会偶尔参加,不唱KTV只唱音乐茶座;实在郁闷了,想蹦迪就在九点半以后去冰河,因为那时候不收门票,进了门绝不坐下,以免要求最低消费,到舞池里就跳,跳完就走;实在觉得漫漫长夜枯燥难熬,就去五一广场或步行街,逛街的原则是只许看不许买,遇到发放试用装洗发水的拼命往前挤,遇到新食品上市免费品尝的不要客气;如果有公益活动参加下也行,捐一件旧衣服可换一顿午餐,基本不会吃亏,要不我怎么能参加社会福利活动呢?


穿衣原则自然更是精打细算,夏天热,好对付,回家打赤膊,出门穿的T恤要买沃尔玛促销的产品,九块九一件,穿起来也看不出档次高低;冬天冷,没关系,一件大衣我们分着穿,每天出门看谁路程远谁就有优先选择权。内裤买十块钱三条的,袜子买五快钱一打的,皮鞋能凑合就凑合吧,不露脚趾头就成,到宾馆大厅看到有擦鞋机就狠命地擦亮,每次穿起来都崭新的。洗衣粉太不经用,换用透明皂。一次性纸杯纯属浪费,我们买两个塑料杯,我们两个用一个,另一个客人来了再给客人用……

 


如此情形,你说,想看《同一首歌》的现场演唱会这可能吗?

 

4.

老公做好了饭,端着汤锅出了厨房。

我们没买桌子,地上铺着泡沫板,板上垫一张报纸就成了。锅一揭开热腾腾香喷喷的什锦汤就出现了。今天的汤里面不仅有土豆白菜,还有火腿肠片儿。他夹了两片火腿到我的碗里,自己一边喝汤一边看报纸。


我说,老公,今天你们都学什么了?

他说就是些按摩技巧之类的,说是什么化妆品总代理,其实就是招几个人去做业务,得先学会如何护理皮肤。等我学会了,天天给你做脸部按摩,那你就可以永保青春了。哈哈。那你就是名副其实的肖青春了。


我说,切,你个陈年少。

他问,你今天都做什么了?

什么也没做,我显得有些伤心,放下饭碗翻起那个本子,说,看这个本子,是我小时候的日记……

蟑螂!!他大叫了一声,抓起一张报纸努力砸向墙角边一只健步如飞的蟑螂,不过它身手敏捷,飞速越过门槛逃过了一劫。

我说下个月雷锋镇会有同一首歌的演唱会,据说郭富城会去哦。

他没什么反应,仍旧看报纸。

我说记得小时侯,有一次我刚放学,在学校门口小摊子上发现一张贴纸,天啊,上面的郭富城真的好帅!真的真的好帅……

他说拜托,你这个故事说了N回了,也不换个新鲜点儿的。

陈启明!!我大叫!

他说叫那么大声干吗?怎么了哥?他看我。唉。他还是蛮帅的,眼睛大大的圆圆的,小分头浓眉毛,嘴巴红得总象擦了唇膏。他那么楚楚可怜地看着我,我就没脾气可发作了。难啊,对着个年龄比自己小的人撒娇要有适度。我只好收拾起了凶婆悍妇的姿态,撅起了嘴巴。


他说,哥,我们公司今天学了哑语舞。

呸,我挖苦他,那是手语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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