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我想这样,”秦风瞪我一眼“这个臭小孩已经把三个保姆赶跑了,死活粘着我不放。”
“那你把他带到我这干什么”
“我打算把他放你这,你帮我看他两天,等我姐出院了她会来把他接回去”
“你不是说他死活粘着你不放。”
“所以现在让你来把他搞定。”
“我不是带小孩的,你把他放这也没用。”
秦风发火,不悦地拧起眉“我让你哄他你就去哄他,你没听见是不是”
这是威胁,我搔搔耳朵“听见了听见了,你别对我嚷嚷。”
“对了,有一批新货要出了,你说派谁去好。”我问。
“张海吧,他一向比较稳。”
“说的也是。”
秦风站起来洗澡去了,留下我和这个秦风的缩小版大眼瞪小眼。
“你叫什么名字?”哄小孩的第一用语,我笑容可掬。
这个小臭屁孩把头扭到一边。自 由 自 在
我的脸拉下来。“不行啊,秦风,他不鸟我。”
“你没看见我在忙,这种事你别烦我。”
你现在在洗澡你哪里忙,真是坐着说话不腰疼,使唤别人做事的时候总是理直气壮。他奶奶的。
“白--痴”小男孩斜睨着我,露出不可一世的表情。
小臭屁孩,你踩地雷了,知不知道我最讨厌小孩子这么拽。
我伸出手,他看着我,我把这个小男孩的耳朵用力揪起来。
等秦风洗完澡出来以后,他看到的将是我和这个小孩其乐融融的情形。
6(完全版)
拉着安迪出去游荡的时候我真怀疑他前一段是怎么过的,对于纽约他几乎是一无所知,可他的英语却说得非常好。我看着他和外国人的对话,标准的美式英语简直堪称完美,完全没有一点瑕疵,就好象英语本身就是他的母语一样。他说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英语就成了他的必修课,照理来说这样同时学两门语言应该会有所抵触,可安迪的情况并非如此,或许对于学习语言他有他自己的天赋。
所谓天赋才能是上天给予的恩赐,应该好好珍惜,我实在不懂象他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来混黑帮。不过就象SY里的其他人一样,混黑道都并非我们的本意,如果可以我们也想在公司里上班,领着固定的薪水过安安稳稳的日子,可现实总是不能尽如人意,每个人背后都有他自己的故事,有的是因为家破人亡,有的是因为欠下巨额债务,有的是因为从小就无家可归,各式各样的原因,琳琳总总。安迪或许有他自己的苦衷,但除非他自己说出来,否则我们是不会过问的。别人的事,我们无权干预。
安迪对于摄影有种莫名的狂热,每到一个景点他都要拿着照相机不停地拍照,变换着各种角度。他所用的并不是我所熟悉的傻瓜机,而是什么得奥Z-90的变焦照相机,反正是我不懂的牌子。
在我家里现在还有一部带架子的专业摄影用设备,是他新买的,在搬来我家不久以后。如果不是我阻止他他会把那样夸张的东西也扛出来,安迪曾经试图跟我解释怎样调焦,怎样选择光与影的配合,可那根本就是白搭,无论什么事只要一搭上“专业”这个字眼我就犯晕。我爸是个军人,我妈在我出生的时候就死了,我从小就没读过多少书,大学也没考上,老实说,我是个平凡的人,没有文化,也没有任何的了不起。
说起刘小志,也就是秦风扔我家的臭屁孩,自从我把他揍一顿后他就没有再作出任何反抗了,今天也乖乖地去上学,教育小孩有时就得用暴力。不过秦风说过只把他放我那两天,可是现在已经过了两个星期,还没有任何他要来把他领回去的迹象。
安迪帮那些街头音乐人拍了很多照片,不但和他们合影还跑过去和他们合奏,那首“moon
light”大受欢迎,许多人停下来听,那些街头音乐人笑得合不拢嘴,搂着安迪要去喝酒,还把安迪的头发拼命地揉乱。
纽约有很多这样的街头音乐人,他们为了自己的晚餐要在街边站上一整天,生活很苦,可是他们都很乐观,有时候也会有站上一整天也没有收入的情况出现,可是他们对此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笑呵呵勒紧皮带也就过去了。安迪很喜欢他们,舍不得走,简直就想和他们融为一体。
路上的时候还让街头画家帮安迪画了一副肖像画,卡通而夸张的造型出乎意料得滑稽,让我笑了半天。
入夜的时候我们去一间路边的咖啡厅喝咖啡,纽约有很多咖啡厅,各具特色,我们现在所处的这间布置得象原始森林,有着野性而神秘的味道。
“觉得今天的行程怎样?满不满意?”我问安迪。
“当然满意,我从来没试过象今天这样开心。”
“那就好。不过你还真是多才多艺啊,让我吓了一跳。”应该说吓了一大跳。
“这都是以前学的东西,很久没碰了,所以很兴奋。”
“你拿着照相机就兴奋,今天拍了四卷菲林了吧。”
安迪点点头“可还是觉得拍不够,一拿起照相机我就觉得坐不住。我喜欢拍景,可我更喜欢拍人,景是死的,人是活的。纽约有很多值得拍的东西。”
景是死的,人是活的。怎么感觉这么老气横秋。
“下次再出来玩吧。纽约还有很多很好玩的地方你没去过。”离开咖啡厅的时候我对他说。自 由 自 在
“好。”他答应着,我正要往前走,他忽然拉住我。“什么事?”“看看那个牌子,”我扭过头,看见咖啡馆前一个墨绿色的牌子,上面有我所不认识的字母,很多情侣围在那照相,有的甚至当众接吻。什么时候有那样一个牌子的,我刚才怎么都没发现。而且一个木牌子有什么好拍。
“Je t'aine(法语),知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安迪神秘兮兮地问我,漂亮的眼睛目光清澈如水。
我摇摇头,这么高深的词我怎么知道是什么意思。
他对着我笑,“Je t'aine,是我爱你的意思。”他说。
来到港口的时候,附近并没有人。这是个旧港口,废弃已久。
今晚的事和以往的帮派斗争并没有什么区别,就是踩场,飞龙的老大在一次宴会过后对高丽萍一见钟情,公然强吻,虽然没有成功,但亦相距不远。高丽萍是秦风有所在意的人,他自然不会不管。
港口的风很宁静,很难想象纽约还有这样的地方。纽约是习惯繁华的城市,这里与它格格不入。
飞龙的老大看见我时有一瞬间的惊异,那是当然,当年他把我扔到巷子里头的时候,他以为我必死无疑,定无后顾之忧,没想到我会再次出现。
我对着他笑,“好久不见。”
飞龙老大看着我手里的枪,用狠劲瞪着秦风,眼珠子快要瞪出来“你这是什么意思。”
秦风冷冷开口,“就是这个意思。”
“砰!——”当那颗巨大的汽油弹爆炸时我正在距离不远处,我一个纵跃飞身扑到草丛里,在地上滚了两圈,刚才我所处的位置已经变成一片火海,一辆汽车的顶盖被炸上了天,整辆汽车陷入火中,火焰延伸到汽油缸发生第二次爆炸,整辆车被炸成碎片,轰天的巨响仿佛连耳膜也要震穿。
“撤!”秦风一声令下,所有人沿着原定路线撤退,飞龙的人在身后穷追不舍。
“妈的!”阿夜咬断手榴弹的保险栓,一个狠劲扔过去,“轰隆!”听着后面一阵巨响,我们转巷。自 由 自 在
我和阿枫殿后,一边后退一边把追进暗巷的敌人射下。
密道的入口在仓库边的下水道,在我和阿枫跳下去后阿夜用最后一个手榴弹炸烂入口,崩塌下来的碎石把入口堵死。追兵不可能再追来,只是这条密道恐怕不能再用。
下水道里很安静,只有水滴发出的声音,“滴答”“滴答”
我靠在墙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虽然损失了一条密道,但今晚的踩场其实还算成功,方子申忍不住欢呼起来,拉着安迪商量去哪里喝酒的事,安迪被他扯得快不能呼吸。
我忍不住大笑,方子申简直就是安迪的克星。
“你受伤了”阿枫看着我。方子申还在拉着安迪团团转。
“是旧伤”我把身上的衬衣扯下来,再缠到手臂上用力绑紧,手臂上的伤口裂开了,痛得厉害。
“昆哥受伤了?”方子申拉着安迪跑过来。
“我没事,血已经开始止住了。”
“让我看看”阿枫把我的手臂拉过去“伤口裂开了,还有些擦伤,这里有烧伤的痕迹。”他在我伤口旁边按了按。
“不用管我,你们去庆祝吧,难得高兴。”
“去我那吧,我那有专属医生。”秦风开口。
把伤口包扎完,出来的时候看见秦风站在露台边喝葡萄酒。夜晚的风吹起来非常凉爽,让人心情愉快。
“要喝吗?”秦风问我。“38年的。”
“不用了,什么年份的对我来说都没差,有啤酒吗?”
“吧台上有。不过不要喝太多,你受了伤。”
秦风今晚看起来心情很好,难得用这么温和的语气说话,反而让我有些不习惯。“我没关系,只是小伤而已。不过你家的医生什么时候换了人啊,我都不知道,”我把啤酒取出来,靠在露台边。“我还是比较喜欢以前那个老头子,搞笑又风趣。”
“刚换的,原来那个退休了,这是他孙子。”秦风背靠在铁制的栏杆,手撑在两边。
“孙子?”我把头仰起来,看着上方的天空“那么说他们祖孙三代全是精英咯,医学世家,真厉害。” 自 由 自 在
“这并不是什么好惊讶的事。”
我呼出一口气“虽然已经看了很多次,可我还是想说一句,这里的风景不错。”
秦风看我一眼,“你是第二次说这句话了,你就这么想住我这。”
远方的灯火明媚灿烂闪烁不定,在海上投下光错斑斓的影,我定定地看着眼前的海,笑“对啊”
秦风并没有看我,只是看着手中的玻璃杯,他仰起头将酒一口喝尽“无聊透顶。”
我啪的一声打开一罐啤酒“你最喜欢说这一句。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不要老说这个词,你再怎么说我的性格也不会变。”
“你不开心,”秦风不理会我的话,往杯中斟上酒,秦风在看人方面总是敏锐。“为什么,今晚的事也算顺带为你报仇了。”他拿起玻璃杯。
“我没有不开心,只是秦风,”我灌一口啤酒“你觉不觉得SY好象变了。”
“你想说什么。”
“我们大部分人的命都是前任帮主救回来的,我们之所以聚在一起有一半就是因为前任帮主的关系。”我看着远处灯火辉煌的高楼“帮主的本意原本只是想让我们这些无家可归的人有个安身之所,可是现在,我们好象距离这条路越来越远。”
秦风拿着手中的高脚杯摇晃,“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你不是很清楚吗?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他轻啜一口“如果不想被别人欺负,就只有自己先变得强大。如果不继续这种方式我们根本无法生存下去,这是现实,我们别无选择。”
我趴在露台上,不说话了。秦风说的话是对的,我无法反驳。这是现实,我们别无选择...这句话说的真好听啊,照这个说法好象无论我们做任何杀人放火的事,都可以理直气壮了。
“哈哈哈,我们来猜拳,怎么样?”我大叫,秦风用手支着太阳穴,刚才他被我猛灌了几罐啤酒,现在也开始有点醉了.
看见他没有反应,我狠狠推他,“喂,秦风,你听见没有,我们猜拳!猜拳!”我狠狠地拍地板,拍得啪啪响。秦风不耐烦地挥手“别吵,烦死了。”秦风的酒量极好,所以被我灌了那么多也只是小醉而已,不过白皙的脸庞上还是有些微红,大概还有些头痛。我看着他的脸,傻傻地笑,开始发酒疯“秦风,有没有人说你很象一个人”秦风越发的不耐烦“我谁也不象,我象我自己。”
呵呵,不对,你象一个人,很象很象。
我把脸靠近,目不转睛地看,你看这脸型,眉毛,眼睛,嘴巴,全部都和弘文一模一样,一模一样。弘文的眼睛是这样的,弘文的鼻子是这样的,弘文的嘴巴也是这样的,弘文的,嘴巴...
“弘文...”
我把嘴唇凑过去,弘文的嘴唇和想象中的一样,有着完美的唇线,冷毅的弧度,嘴唇间还有浓郁的葡萄酒香味。葡萄酒...是了,弘文最喜欢喝葡萄酒。他每天晚上工作的时候都要喝。葡萄酒不易醉人,而且芳香浓郁。
“谁是弘文。”冷冷的声音忽然从那冰冷的嘴唇里吐出来。
我睁大眼睛,弘文怎么了,为什么问我谁是弘文,你不就是弘文吗?
眼前的人忽然用力捏紧我的下颚把我扯到他面前,我吃痛,他把脸猛地靠近“你看清楚,我是秦风,不是什么弘文。”
“秦风?”我愣愣地看着他“呵呵,秦风,我知道你是秦风,秦风...那么秦风,我们来接吻吧!”自 由 自 在
秦风眼里难得地闪过一丝惊讶,但也只是一瞬间而已,很快他又恢复了以往的模样。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从不和男人接吻,以前不会,现在也不会。”
我挑眉“秦风,你怕了?”
“谁”
不等他反应我一把抓着他把嘴唇贴上去,轻轻地碰到,然后我仔仔细细地加深这个吻,秦风的嘴唇是冷而坚毅的,习惯紧紧抿起,可此时的感觉,却非常火辣,带着葡萄酒丝丝的甜。秦风害怕与男人接吻这个认知让我莫名的兴奋。新仇旧恨一起上,平日积压的怨气全部爆发出来,蜻蜓点水般的吻我觉得越发的不满足,我把他的嘴巴撬开。他忽然抓着我的头发反客为主,仿佛啃咬一般吻我的嘴唇。
情况越发不可控制,他狂乱地喘息,我的毛衣被他抓乱。仿佛暴风雨一般激烈的接吻,嘴唇与舌头猛烈纠缠,感觉霸道不可一世,双方的力量此消彼长,简直连喘息的空间都没有留下,这场炽热而危险锝吻,就象一场激烈的战争,在攻防掠战之间有着不可思议的畅快淋漓,等我们放开对方的时候,我忍不住哈哈大笑。“秦风,怎么样!我的吻技不错吧!”我向他挑衅。
秦风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发酒疯的模样,不发一言,早料到他不会回答我施施然耸耸肩,他该不会生气了,怎么这么小气“如果你不喜欢,我向你道歉。”原来我喝醉的时候会变接吻狂啊,我以前怎么都不知道,以后得注意一点。
“也不是这样”就在我自我反省的时候秦风忽然开口,“什么?”我扭头看他,他却又不说话了,只是静静地站着,露出一贯所有若有所思的表情。“这次接吻,很有意思。”他倚在栏杆上,然后看着我,微微眯起的眼睛里竟然有着淡淡的笑意,就象是有了某种目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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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的阳光很好,是万物生长的好时机,我拉着安迪去晒日光浴。阿枫工作的酒吧楼上有个很大的天台,最适合搬张席子躺着吸收日月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