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错+番外 逆境丛生
  发于: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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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猎到了5 只狼。杀死母狼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了我必须杀死其他的小狼,不然,这些家夥是会长大,伺机报仇的。我知道,我很残忍,但是,我要生存。我要好好地珍惜这一次机会,生存下去。
"对不起,我捉了半天,才捉到一条鱼。" 莫很气馁地说。
"没有关系,一条也够了。我们把这些东西背回去吧!"
"这么多!亚,你真的好厉害。"
"我知道了,快走吧!天还早,我们可以煮好汤,等茉莉回来,我再教你们用野猪炼油。"
"好的。好的。"
"汤煮好了,尝一下吧!"
"好喝!莫的手艺最好了。"
"真的。太好了。茉莉也最爱我做的东西了。我一直以来都期望我可以成为饭店里的厨师的,那样,我就可以把剩饭,剩菜都带回来,我和茉莉就都可以吃饱了。啊,对不起。我们现在有了你,一样吃得很好很饱。"
"等茉莉把这些狼皮卖了,你去买件过冬的衣服吧!还有,我们需要窗帘,光秃秃的窗户,冷风会刮进来冻死人的。"
"亚! 莫!你们还好么?" 茉莉高兴地走了进来。"这是你要我弄来的。尽管我不知道你要干些什么。"
"我看了看她手中的两把白米,还有几块土黄色的布。"
"这些,不需要很多钱吧!"
"不需要,我今天把狼皮卖了个好价钱呢!"
"那就好。"
"对了,茉莉,亚今天又捉了5 头狼回来。还说要卖了狼皮,给我买过冬的衣服呢!"说着,莫又窜到我的怀里。我好笑似的抱紧了他,真是可爱的小孩子。这么依赖我!
"我知道了,我又不是不给你买,以前我们哪有哪些闲钱。" 茉莉撅着嘴,给我们盛了汤。
"虽然我对这里的金钱没有什么概念,不过,我还会再去打猎的,所以,如果卖狼皮的钱够的话,给你自己也买一些过冬的衣物吧!"我对茉莉说。
她感激地看着我。"你是个好人,我就知道,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真不知道怎么报答你。"
"如果可以,我很喜欢这把短刀,可以送给我么?不行的话,借给我也可以。""当然,如果你喜欢的话。没有问题。反正,那刀也是留给莫的。"
"就是就是,亚。我的东西就是你的。不用客气。"
茉莉收拾了碗盘。
"要把这些米煮熟么?" 莫问我。
"不,加一点点水,小火煮。慢慢地搅拌,直到米变得很粘很粘。那锅猪油要用大火煮透。"
"知道了。"
过了一会儿,我将粘粘的米一勺一勺的铺在土黄色的布上,压紧。"你这是做什么?" 茉莉问我。
"将这些布挂在通风的地方,等它干了,就变得硬硬的密不透风的质地,可以御寒挡风呢。冬天来临的时候,我们可以用木板封住窗户和门,再用这布置成帘子,冷风就进不来了。"
"好主意呀!" 茉莉有些半信半疑,莫则是一脸敬佩地看着我。
"那这些油呢?" 莫问我。
"放在干冷的地方,会有白色乳装的物质形成,叫做脂肪,可以将它挖出来,盛在罐子里,冬天,如果手或者嘴唇裂开了,用它来治愈。做饭的时候放一点,会给你更多的热量呢!"
"原来如此。" 茉莉看来相信了。莫则是很高兴。
"好好玩。你知道得真多。"
为了生存,奴隶不得不想出最好的办法。其实,奴隶才是最聪明的吧!
"莫,我们去捕鱼吧!"这小家夥捉鱼的方法一定不对。
"好的。"
我用长长的树枝一手绑上了我的短刀。"当你看到鱼的时候,不要立即去捉,而是刺向比它稍微靠后的地方,刺得深一些。"说着,我刺向了一条鱼。可怜的鱼在作者垂死挣扎,我看也不看,把它甩给了旁边的莫。
莫不明所以地看着我。我笑笑,我怎么解释我是来自于21世纪,懂得不少科学道理,却又被迫生活在奴隶制度之下呢?我怎么解释光的折射,不可能的吧。算了。
我一连捉了十几条鱼。"好了,今天可以好好的考鱼了。还可以煮鱼汤喝。"
"我们回去吧,天气已不那么热了。"
我拎着两只狐狸,莫抱着一筐鱼,高兴地会到了家里。我要感谢莫的屋子背靠着森林,前面是马路,我从来不踏出前门一步。实在是不想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莫,亚,你们回来了?" 茉莉今天提前回来。"莫,我给你买了一件大衣,船上看看吧!亚,你也有。"
"好的。"我放下手中的东西。
莫的是一件淡蓝色的大衣,看上去挺保暖的。我一向对衣着无所挑剔,但是还是穿上了冰蓝色的大衣。
"好看,亚,你穿什么都好看!" 莫赞叹着。"美丽的头发,美丽的眼睛,还有雪白的皮肤。亚,你是不是皇子?"
"莫,别胡说。"
"才没有!不过,也可能不是,哪有这么好心的皇族呢?"
"我不记得了。"我只能这么说。
"算了,我们来做饭吧!茉莉,亚今天捉到不少鱼,够我们吃上几天了。还有狐狸,又可以去卖钱了。"
我躺在房顶,欣赏着美丽的月亮。
"谢谢你。" 茉莉推开门,走了出来。
"你有话想说,对吧!"我没有看她。
"我。。。"
"你不想我和莫走得太近,对吧?"
"是的。也不是。我本来以为,你是皇族的人,一定会有回去的那一天。所以,莫到头来还是会很伤心,我只是想在他跟你还不是很要好的时候,你能离开,但是,你对我们很好。我们很感谢。可是,你不可能呆在这里一辈子的,你太耀眼了,亚。美丽的像是一颗黑珍珠,即使是灰尘,也不可能笼罩住你的光泽,你迟早,会回到同类的身边去的。对不起。"
"茉莉。"我叫住她。
"什么?"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把你那个脸盆拿去卖了,记住,不要答应他们所提出的价钱,等到他们抬了8次价,就用那笔钱好好地养大莫。我现在不能承诺什么,等我真的出人头地了,我不会忘记你们的。我以天神子民的身份发誓。"
"我。。。知道了。" 茉莉悲哀地看了我一眼。"不管你将来记不记得我们。我们都会一样敬爱你的。这里,永远都是你的家。"
我知道我要离开。我没有预言的能力,但是我的第六感一向很准。
在寒流到达的前两天,我一个人在森林里漫无目地的乱晃着。我走到了溪水边,低下头,注视着那几乎被我遗忘的模样。我一直痛恨着自己的长相,不光光是那紫黑色的眼睛,还有那苍白的皮肤,瘦弱的脸庞,总是被当成好欺负的人。每次,都是将对方打得头破血流,才能保住我的纯洁的躯干。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尚的森林?"深沈的男生响起。
我抬头,明显地听到了对方的抽泣声,明显地看到了他眼中的惊讶。
他是个一头火红色长发的男子,穿着黑色的盔甲,长得到是眉清目秀的,看不出来是皇族的亲卫队。他看见了我,立马单膝跪下。"我是,霜的第一臣子,我叫鸣。请问阁下是?"
又把我当成了皇族么?
"我不认识你们,我失忆了,所以,我才不管你是谁。"我狂妄地说着。
鸣抬起头,站起来,有些不知所措。
"就当你从来都没有看见过我。"我冷冷地命令者。
尽管,我知道,他一定会向他的主人汇报的。不过,我现在还顾不了那么多,等我在捕捉些动物回去,当作是给莫最后的礼物吧!
"阁下?"
我不理会身后的叫喊。

2 双子城
"我明天,可能回不来了。"我对茉莉说。"他们发现我了。我会住到森林里去。我不想,有人用你们作为要挟我的筹码。"
"亚?" 茉莉红了眼睛,欲言又止。
"告诉莫,相信我,只要我还活着,我们一定可以再见面的。"我在熟睡的莫的额头上印下我在异次元的第一个吻,也是除了母亲外,我唯一的吻。
溪水已经变得有些凉了,我脱下外衣,只穿着薄薄的一层深蓝色的内衣,站在瀑布的底端,静静地冥思,享受着难得的激流下平静和安宁。虽然只是傍晚,藏蓝色的晴空中,挂着一颗闪烁着诡异的红色光芒的星星。尽管我不是很懂得观星,却也知道那血一般的颜色往往意味着巨变。
"是她么?"冰冷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
"是的,殿下。"
我缓缓地睁开眼睛,发现了那些包围着我的人,大约有20人左右,都是身着白色的盔甲和黑色的披风,其中10人手持着弓箭,千钧一发,只等一声令下。
"阁下!"那个叫鸣的红发男子率先开口。"这位是第七皇子,霜殿下,请您上来一聚。"
我嘴角扬起讽刺的笑容,只有弱者才要用得着这么多的禁卫队的保护吧!
众人霎时都秉住了呼吸。只见那有着黑色长发和深色眸子的人缓缓地从瀑布的底下显现。是他,不是她!
他晶莹的皮肤,深沉的眼神,洁白的胸膛,和微微上扬的嘴角,给人一种艳丽四射的感觉。他的长相也许不是最美,却有着三分娇媚,三分灵秀,一分冰冷和一分神秘。举手投足之间发出的魅力自是无人可媲美。虽然这身体生得小巧玲珑,加上十分中型的脸和泛着深紫色光的秀发,却丝毫不失男性特有的帅性和睿智。
特别是那双眼睛中保藏太多的智慧,神韵,和复杂的情感。似乎已饱尝人间沧桑,历经世间苦难的黑眸让人有一种出手可得又要遥不可及的感觉。
"你是谁?"霜是最先回过神来的人,他开口问。心中免不了惊讶。此人长得很像那个人。但是,那个人应该早就魂飞魄散了才对。
"我叫亚,殿下。"我鞠躬,给了他一个魅惑的微笑。
霜有着黝黑的头发,雪白的皮肤,眼神冷淡,神情漠然,还有代表皇族的高傲。但是很显然,他还未成年,最大的表现在与没有学会掩藏内心深处流露出的情感。
"带他回城堡!" 霜似乎有些不满意,给了鸣一个简单的命令。有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那似乎是等着看好戏的眼神。
鸣有些为难,在没有明确地认定我的身份之前,他们并不敢对我有太多的不敬。我摆摆手,表示我无所谓。反正,我不可能在这里生活一辈子,还不如去见识见识世面,闯荡闯荡江湖。
"给我一匹马,就好了。"我对他说。我不是娇贵的王子,我不需要马车。
大概向南方走去,翻过了两座山,又跨过了一条河,我们到了这个繁华的地方。跟尚的相比,这里简直就是富饶的沃土,远远的海风拂面,海涛撞击岩石的声音连绵,还可以偶尔听到船队进入港口的笛声,欢呼声,叫卖声,声声入耳。
街上,大部分的人还是有着耀眼的银色头发,但是,也有不少蓝色头发的人,偶尔还能看见红色头发的人。稀少的种族有着百分之百的回头率,这些人似乎很引以为豪。我却觉得他们就像是被耍弄的猴子一样可笑。
"阁下,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请您穿上这个。"鸣在我身后,默默的地给我一个冰蓝色斗篷,足以包裹住我的全身,连面孔也不漏出。看来,我的权力不比那些大门不出,而们不买的阿拉伯妇女多出多少。
"鸣,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双子城,霜殿下和海殿下共同掌管的领地。虽然不是最强大的领土,却是最富裕的,北面环山,南面靠海,不少海运都经由这里登陆卸货,再运往全国。"
"霜殿下要我做什么?"我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口。
"这。。。老实说,主人的事,我们都不可以过问。"他闪闪烁烁地答辞更是让我起了警惕心。
不过,我不担心,水来我掩,兵来我挡。我的生命力绝对旺盛。我的个性也无比的坚强。
事实证明,霜想要淹没我,一辈子将我收藏在他那不知名的寝宫。不准我离开双子城一步,就算去逛街,也要有鸣的陪伴。我不能跟他指定的人外有任何的接触。这样,像不像是被包养的情妇呢?我好笑似的地猜想。
除了鸣毕恭毕敬地侍奉着我,就是每天都有来报到的宫廷画师,想要捕捉我的身影。难道,我就长得这么好卖,要做成的写真集大量出版么?我玩弄着手中的弓箭,闷闷地想着。连狩猎也要那些低下的仆人将猎物圈养起来供我追着玩。真是无聊透了!若不是每天都有着山珍海味,和大量的皇家藏书,我早开溜了。
"遭了!"一个女佣慌慌忙忙地往回跑。
"怎么了?"我却有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情,俗话说得好,乱世出英雄。
"东边的狩猎圈破了一个洞,似乎有巨大的野兽混了进来。"
"是么?"不等她哆哆嗦嗦地说完。我跨上一匹骏马。奔驰向狩猎深区。
远远地听见了吼叫,是一头狮子!我的血液顿时沸腾了起来。还是一头公狮子!好久没有痛痛快快地杀戳了,我拎起弓箭,又摸了摸腰间的长剑。
"不好了!海!"是霜的声音。
我寻声望去。那巨大的猛兽发了疯似的扑向了海。奇怪,霜跟海差不多距离,为什么就选中了海?
没有时间思考,我上箭,拉弓,瞄准,放手,一气呵成。嗖的一生,带着倒钩的利箭深深地扎入了那野兽的左眼。几乎是同一时刻,我马上又在此拉开弓箭的弦,却有人比我更先地射中了狮子的右眼。
那家伙似乎是彻底崩溃了,没了命似的地冲向前,眼看它就要覆盖住霜和他怀里的海,我抓准时机,跳到它的颈项旁边,对准他最薄弱的关节,猛地刺了下去。嫣红的鲜血像是喷射的岩浆一样,打湿了我的衣服。遍体鳞伤的猛兽还在做垂死的挣扎,凄厉地嘶喊着,声音震耳欲聋。我冷笑着,以整个人的体重压住利剑的把守,再次深深地进入他的颈椎,滚烫的血液渐渐地冰冷。最后,我抽出宝剑,从它的脖子坎下,左手拎着沾满鲜血的宝剑,右手拎着沉重的狮子的头,抬头看了看那绚丽的阳光,我有一种胜利的喜悦,让我浑身愉快舒畅。我,果然还是喜欢杀生。
迟迟赶来的人们看见了这瑰丽的一幕,纤弱的男子征服了凶残的猛兽。金色的阳光照在他被鲜血染红的皮肤上,他的右手高举着巨大的狮子头,嘴角有着自信的笑容,美得扣人心弦,让人不得不伏地膜拜。
"至高无上的君王,您终于归来了?"
我回过头看着那些惊讶地人们,纷纷地趴在地上,而海的眼睛中有着莫名的激动。
君王?难道指的是我?
"先去疗伤吧!"我对紧紧地抓住我不放手的海说。
"可是,光。。。"他激动得昏了过去。我摇摇头。
"鸣,抱他回去!"我对愣在一旁的鸣下了命令,却有人比我更先一步。
是一个高大的男子,有着红褐色的头发,他挑衅地看了我一眼,抱着海跳上了马,往城堡的地方驶区。
"咳,那是,嗯,海殿下的好友,叫做沧,对海殿下的独占欲似乎很强呢!"鸣脸色发红地看着我,在我耳边窃窃私语。
"男人跟男人,不犯法么?"想起了我的父亲曾经将爱上男奴的部下吊起来,活活打死。我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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