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百笑————凌影
凌影  发于:200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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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怎么就没想想,如果我是那个被咬着喉咙的猎物,或者是猫嘴里叨着的食儿时,会作何感想?
成浩司一定跟我一样喜爱收看这个节目,他将这捕猎的动物模仿得入木三分浑然天成,他扑过来的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是一只花斑羚羊。

03。
他的牙齿准确捕捉到我的颈动脉,在上面狠狠地咬了一口,我发出了绝望的惨叫声,身体向地上倒下去,脑袋还撞上地面,这使我的凄厉的惨叫尾音变调,成了小猫一样的呜咽声。
成浩司抬起头来,眼神变得非常可怕。这可不是跟小猫玩耍,让它在我胸膛上蹭来蹭去,这个高大的家伙压在我身上时,不说体重,单是那压迫感已经足已令我翻白眼,真想就此晕死过去。可这样必然逃脱不掉尸骨无存的下场,我是很怕死的,所以我搏命反抗。
我先是一个左勾拳,向他的右眼,被他挡下,我再一个右直拳,打向他的鼻梁,却被他攥住拳头,我只好跟他拼了,干脆拿脑门直接向他撞去。这招真管用,异军突起,他完全没想到,我的脑门正中他的下巴,我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然后头痛欲裂,头晕眼花向后倒去。
我一副软绵绵的样子,令得成浩司放松了警惕,正所谓兵不厌诈,我趁机抽出被他夹着的右腿,奋起就向他脸上踢去!
哈哈哈,这一下真是全中。他成浩司的脸再硬,也没有我的鞋底硬吧!我正在得意之时,却发现我脚上根本就没鞋子!连袜子都脱得干净!我痛恨那些服务周到的服务生!
心中惨叫一声,这一击将会威力大减,我就此放弃,把腿收回来,迅速从地上爬起来,向门口逃去,为今之计,英雄逞不得,保身才是最重要的。
有句话叫一寸长一寸强,我动若脱兔,可成浩司长胳膊长腿,只消轻轻一伸,就把我从房间的这一头拽到另一头去,我的身体划个大大的弧度,被抛向一个方向。
看着冷硬的墙壁,预感自己的脸象饼一样贴上去的惨状,可成浩司在抛物之前显然经过精密的计算,连我的坠落都掐得精准,我扎扎实实地一头栽进床中央。
我还未来得及庆幸,身后那怪物又压了过来,我恼怒地一巴掌扇过去,这次他本可轻易避开,却是没有。
他脸色苍白,却眸黑如漆,他的一面脸因为我的巴掌一片红肿,他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比起香港天空那混混沌沌的星空,他的眼睛要亮多了。
居然让我心生感动的错觉。
错觉就是错觉,当他张牙利爪再来咬我的时候,我所有感动一扫而空,只剩屈辱跟委屈。
他的牙齿啃咬着我的嘴唇,血腥的液体流入我的口中,再被他的舌尖掠夺而去。
我想咬牙切齿,可是下颌被他捏得不得动弹,我只能张开嘴合着他的节奏,可我不甘心,虽然身体不得动弹,可我尽力将右手向一旁移动,一点点向床头柜挪过去。
菜刀,没有,剪刀,也没有,连裁信刀都没有!这是什么破酒店!
我一把抓起床头柜的台灯,向成浩司脑门上摔去!
灯体是瓷制的,可撞着成浩司的头嘣得就碎裂开来,他一定是极其惊异的,可惜我已经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因为我把灯打碎了,失去照明,房间陷入黑暗中。
我本应趁着黑暗遁逃,成浩司不会阻止我的。
可我没有离开--脸上滴滴答答落下奇妙的液体,温热细腻,沿着我的脸颊滑落进衣襟,我象被施了定身术。
成浩司的呼吸,波澜不惊,平缓地一舒一平,他知道我已经逃不掉了。
他的吻如蜻蜓点水,轻而柔,他的吻如蜜蜂采蜜,总伴随那么点入侵的刺痛,当他的舌尖细致地描过我受伤的唇瓣,那种酥麻入骨令我不寒而栗起来。
成浩司将手指拂在我的颈间,轻轻拔弄,沿着领口,探向我的胸膛,一路往下,停在我的小腹间。
我之前没有告诉你,这是我的死穴。
脐带是我跟素未谋面的妈妈唯一的联系,也许我的意识还缠绵在羊水中依依不舍,一旦有人触碰到我的肚脐,那感觉就如同将幼小的我温柔地包容起来,令人舒适得不忍离去。
这个时候我已经退化得没有智力了,惶论理智?
我可以感到成浩司用那种粘腻的液体涂遍我的全身,我哪里都是他的味道,以至于他的进入,不是一种入侵,而是一体的交溶。
以前看过先锋派的一种怪异的表演,叫"在碎玻璃上跳舞",我们这种,应该叫"在碎瓷器里做爱"。

早上醒来,我象被吨位级的大卡车在身上反复辗压过那么干瘪憔悴,所有的水份都被榨得一干二净。
我在想,我要告他。
我要告他--诈欺。
他装疯卖傻,装瘸扮瘫,博取我的同情心,欺骗我的美好心灵,诈取我的--身体。
什么?你说我应该告他强奸?拜托,新世纪新青年,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
虽然看这满床的凌乱痕迹,谁都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我的某位律师朋友告诉我,在香港,强奸这个罪名很难成立。首先是取证工作非常困难,谁也没办法再回到案发现场,去把那些毛发呀精液呀口水呀纤维什么的搜寻回来。其次是当今社会,一夜情象凉白开,入口就没味。警官打个哈欠,请问你怎么证明你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是被他强迫的,而你在同时,只有痛苦,没有快感?
快感这东西,就象射精一样,是闪瞬即逝的,就象我没办法证明我是被强奸一样,我也无法证明,我是被强迫射精。
天。
而且令我惭愧不已的是,我一点受害者的样子也没有,充其量就是纵欲过度。
我头晕,目眩,耳鸣,盗汗,我的神经痛到打战,可是我浑身上下光滑无比,别说伤痕,连一个吻痕也没有。
成浩司他不是人,他是禽兽,只有禽兽才没有前戏。

于是我放弃了,没有必要去给那些小报记者增加猛料,如果被我爷爷看到那份报纸--"同性恋"在我爷爷那儿是根导火索,他会象九号风球一样杀过来把我刮到银河系去。
房间里空无一人,当然,除了我。我要迅速清理现场,把被单枕头全都打包,以免有人整理现场的时候发现到处血淋淋,以为这里昨晚发生碎尸案,而尸体不知去向。
我扛着一大包东西,象个偷内衣的变态,从门口偷偷溜出去,匍匐前进,还好,我起了个早,还没人起床,畅通无阻,我一路爬到电梯里,按下"1",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成浩司再没有出现,冷笑一下,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04。
下午我到城中最大的洗浴中心蒸桑拿,蒸得皮开肉绽,直到确定自己每个毛孔层都脱胎换骨后,我才从里面爬出来,头晕眼花,被一群赤身裸体的家伙抬到救护车上。
那医生看到我一脸绝望的神情,就调侃道:"小伙子,失恋了吧!这年头,什么新鲜的死法儿都有,倒没听说过蒸桑拿自杀的,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我瞥到这家伙怀中捧着一本《现代人的心理1000问》,翻个大白眼,把被子一抖,钻进去大睡起来。晚上我有点发烧,被灌了一大堆药,睡得更加昏天黑地,可是再醒来,就群魔骤散,精神抖擞。
我打算回香港,在机场却被人拦下。
阮温明也许因为职业的关系,对穿梭于口齿之物尤其在意,在S城,他只喝一家咖啡馆的东西。我不喜欢黑咖啡苦涩的味道,仅用小勺蘸了一小口吞下,过了片刻,果然是齿颊留香。
我怀疑阮温明去了非洲,短短几天,居然晒得肤色黝黑发亮,他说:"这世间多得是阳光明媚的好地方,只是需要好心情。"
我说:"是人家结婚又不是你,怎么轮到你去渡蜜月?"
阮温明呵呵笑道:"到了这个年纪,别人的婚礼一个接着一个,真是感叹年华老去,可以用来逍遥的时间不多啦!"
我装模作样叹气,帮他配音,此时若是有夕阳西下,更是应景。
阮温明眼明心细,一举一动很少逃得过他的眼睛,可他嘴巴却极少是非,有这种人做朋友,原是非常可靠的,可是我们的关系也就仅限于在咖啡厅叙叙旧。
"小柯,你莫要责备我,雨晨说她的婚礼希望邀你到来,可由她出面又怕你不来,只好......"
对,我跟阮温明无法深交的原因就是,他与宁雨晨是极好的朋友,知交莫逆。两人都是顶尖聪明的人,令吾等凡夫俗辈望尘莫及。
我笑两声,毫不作假:"这倒不是最令我吃惊的,可是宁雨晨......会与成浩司结婚,这倒真叫人不解。"
敢与那蛇女同床共枕,他成浩司也算有胆有识。
阮温明抿一口咖啡,呵呵笑道:"我比你更吃惊呢!宁雨晨这女人,天晓得要什么样的男人才降得住她,最后居然投入成浩司的怀疑,缘份这东西,真是奇妙无比。"
的确奇妙,两人可能无数次擦肩而过,漠然视之,可只需要一瞬间视的交集,就可以佳偶天成。
就象成浩司跟宁雨晨。
成浩司大学三年级那年,赴美投身篮球事业,两年后,宁雨晨去美国搞学术交流,一个在纽约一个在芝加哥,全无交集。
后来成浩司在美国出了意外,他在盘山公路上超速行驶跌落悬崖,命悬一线。救援人员将他从废铁中拖出,他陷入深度昏迷需要手术,医院联络不到他的亲友,几经周折,找到他大学时代的同学宁雨晨。一来二往,这陈旧的故事最后也划上甜蜜的句号,两人最后决定回国结婚,接着在异国幸福地生活下去。
这淡而无味的故事,令我口中的咖啡也不觉得苦涩了。

我回去香港,同事们问我,故乡重游感受如何?我说,很愉快。
有些人总觉得遗忘是一件痛苦又费力的事情,常常需要一辈子的时间。对我来说,这个过程可以大大地缩短,我已经太习惯去遗忘。
人的大脑是一个系统化的东西,定期总需要清理掉无用的讯息,让我们更有效率地生活下去。
现在的香港,象我这种闲人很少啦,"奇柯"虽然不是什么顶尖的大公司,业务却仍是很忙碌,可是这些与我无关。我的权力是被完全架空的,真有什么重大决策,员工们倒宁可去请示那隐居在印尼某小岛上的爷爷。不管你相不相信,做个傀儡真的非常快乐,我的悠哉直逼那澳洲放羊的舅舅。
我跟年仅10岁的小外甥泡在办公室里打网络游戏,狂热得让人忌妒。上次看报纸,有个专栏作家写到我们这种人,1000年前的封建社会就该被残酷的竞争淘汰掉,苟活至今,真是社会的寄生虫。
他的口吻酸酸的,我很能理解。他每日拼命码字挣得微薄的稿费,连房租都付不起,可我们一无是处却还高枕无忧,实属上帝的不公正。
而上帝是多么仁慈,就象对待熊猫一样,早就该毁尸灭迹的生物,却因其稀少反倒更显得高贵。我们生来有着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运气,常常不劳而获。
我这话讲出来,简直让人恨得牙根痒痒,公司秋季的招聘会上,我从四面八方都能听到这种牙痒痒的声音。说来也是,这些青年才俊,个个才高八斗玉树临风,横平竖直都比我象个总裁,可坐在位子上的不是他们,却是我。
瞪我干什么?其实他们哪里晓得我的苦衷,我坐在这里完全是个幌子,只是为了显示公司对人才的重视,以至于总裁亲自坐阵主持大局,其实人事部的主管早就塞过来一句:您只需坐着就好。
我对于管理毫无经验,多半时候很听从这些下属的指挥,可那也得是正常的情况下。
招聘会的外面就有些骚乱,一个负责人员匆匆从外面跑进来,在主管耳边念叨几句,他意味深长地点点头。我顿时觉得他很有大将之风。
进来一个人,我屁股下面的椅子还未暖热,就一跃三尺高,脑袋直撞天花板。
成浩司推着轮椅进来,将表格放到办公桌上,脸上笑意盈然,对每位考官点头致好,态度诚恳。
他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直直地盯着他的双腿,也许我焦灼的目光实在露骨,连身边的主管也坐立难安,一个劲地瞟我,小声道:"总裁,您这样是要被人状告歧视残障人士的!"
残障人士?我愣了愣,下一刻火冒三丈,抄起桌上的茶杯,瞄准成浩司飞去,不用怕,我砸的不是他的头,不会血雨飞溅 ,我是瞄准脐下三寸,被他藏在两条腿间的要害处。
杀伤力并不重要,我不指望这一杯茶就可以令他断子绝孙,我是要所有人看到他成浩司虚伪的嘴脸!伪装的真相!
羊皮下的狼牙!毒蛇口中的唁!蝎子尾后的针!
也许我的表现太过杀气腾腾,被主管眼明手快地瞄到,他拿出黄继光舍身堵枪眼的英勇飞扑上来,挡在我前面,不对,他是挡在成浩司前面,拦截下我的茶杯。
这个高度,这种力度,以我精确的计算,会分毫不差地给成浩司以痛击,等他象被烧着尾巴的兔子那样跳起来时,我就大功告成,可半路杀出不开眼的主管挡道,那茶杯正中他的额头。
主管并不喜欢喝茶,尤其是热茶,我可以肯定,因为茶杯扣在他脸上的时候,他拼了老命地伸手去乱抹起来,伴着他的惨叫声。
现场陷入一片混乱,几个职员手忙脚乱将负伤的主管抬出去,外面的应征者又惊又惧地探头朝里面看,心想,妈呀,这哪里是应聘会,根本就是杀猪厂,要在这里工作,还不得天天等着褪毛!
只有一个人在笑,虽然他看起来没在笑,但他一定在笑,他的嘴巴微张着,看起来好象也很惊讶,可那眼神里的挑衅,分明是嫌还不够乱!
我对他说:"成先生,您怎么来了?你现在不是该携娇妻在太平洋小岛上幸福蜜月吗?"
当时每个人都在吱哇乱叫,我的声音自己都听不到,可成浩司却了然于心,他回道:"幸福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连财政都赤字,谈何幸福?"
我长长地哦了一声,回到座位上,跷起二郎腿。
旁边的人看我那么悠哉,都目瞪口呆,我说:"下一个。"

05。
人事部主管从医院出来后,脑袋被包得象个橄榄球,冲到我的办公室,我以为他要来找我算帐,可此人在职场冲杀多年,早已经身经百战。据说他年轻时在另一家公司做小职员的时候,那家的老板恶趣味,每天让他头顶一个苹果,站在那儿给人当靶子练,所以他面对我的茶杯时,凛然面不改色。
他一脸决然--其实我根本看不到他的脸,只是这么猜的--对我说:"总裁,你可以拿热茶波我,拿椅子砸我,拿刀砍我......"
喂喂喂......我没有那么血腥吧?
"那天是意外。"我解释道。
主管的身子一抖,干笑两声,犹豫不决地问出口:"我们已经录用了他。"
"他?谁?"
"那个......成先生。"
主管为人精明,洞察入微,他定然从那天的"意外"中看出些什么,却闭口不提,而是直接问:"我应该把他安排在哪里?"
"他来应征的是什么职位?"
"配方师。"
"好,那就让他去那里。"
"配方室在七楼。"主管道,微微侧身。
......
过了一会儿,主管犹豫不决地问我:"总裁您不是要去吗?"
我瞪他一眼,谁说我要去,我只是要知道他在哪里,以后绕着道走就是啦!

回到家后,爸爸对我说,今天有客来访,是我大学同学,我一惊,问:"他现在哪里?"
爸爸说:"已经走了,等你整整一个晚上,你去了哪里?"
我哦一声,支吾过去,现在凌晨四点,我总不能说我去吹了整整一夜的海风,虽然我现在浑身都是腥味,象只章鱼。
爸爸很少过问我事情,今天却格外多话,他说:"你的同学很可爱,你怎么没学学他们,也有点幽默感。"
我哭笑不得,生活,原来就是上帝在幽我一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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