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老公喂养日记by岩城太瘦生
岩城太瘦生  发于: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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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了!”
林小饱下意识挺起小胸脯,结果挺到一半,忽然感觉有哪里不对。
爸爸好像……不是在夸他啊。
“爸爸!”林小饱生气蹬脚。
“幸好爸爸提前擦了桌子,不然这块肉都不能吃了。”
林早又给他夹了两片猪耳朵。
“给,慢慢吃。下次夹不起来,就喊爸爸帮忙,不许再用猪耳朵擦桌子了。”
“知道了。”
可就算是爸爸把猪耳朵放进他的碗里,他也还是夹不起来。
林小饱只能噘起嘴巴,凑到小碗旁边,用筷子把猪耳朵推到自己嘴边。
张大嘴巴,一口咬住。
终于吃到了!可喜可贺!
林早悄悄看了他一眼,没敢再笑他,很快就转回头去,吃自己的。
“都夹到碗里了,你可以用手抓。”
“不要,我不是小野人,我要用筷子吃。”
“好吧。”
林小饱撅起嘴,吃了一片又一片猪耳朵。
中间的白色软骨,对他的小乳牙来说,还是太硬了,他嚼不动。
吃起来有点困难。
林小饱悄悄转过头,偷偷看了一眼爸爸。
确认爸爸没有在看他,他才轻轻放下筷子,直接上手拽!
呀,好像在吃橡皮筋!
实在是太麻烦了!
林早低下头,把脸埋进碗里,扒了两口饭。
不能笑,不能笑。
不能打击小饱吃猪耳朵的自信心。
不能……
“扑哧——”
林早终于还是没忍住,笑出声来。
林小饱听见声音,下意识抬起头:“爸爸……”
林早同样伸出手,捏起一片猪耳朵,塞进嘴里,嚼得嘎吱响。
他笑着看向林小饱:“嗯?怎么啦?”
原来爸爸也在用手吃,那没事了!
“没什么。”
林小饱歪了歪脑袋,看着爸爸,矜持地啃了一口猪耳朵皮。
爸爸的牙齿真锋利,吃猪耳朵不吐猪软骨。
吃完晚饭。
父子二人简单收拾一下餐桌,就拿上伤药和绷带,来到了一楼。
云南白药和干净绷带,给傅骋用了两次,剩的不是特别多,要省着点用。
所以今天晚上,林早只打算给傅骋胸膛上那道最大、最严重的、贯穿的伤口换药。
其他不是特别严重的伤口,就等明天晚上再换。
杂物间的铁门关着,傅骋正在里面吃饭。
林早毫不客气,也不敲门,直接就推门进去:“骋哥,我来啦!”
——入室抢劫一般的爱情来啦!
傅骋抱着保温桶,把最后一口汤倒进嘴里,嚼了两下,看向他的双眼亮了起来。
——欢迎欢迎!欢迎小早!
刚吃完小早做的饭,就能见到小早。
真是幸福的一天。
林早走上前,把他手里的保温桶拿走:“吃完了吗?吃完了来上药。”
看见保温桶里都空了,林早便放下心来,把东西交给林小饱。
“小饱,抱着。”
“好。”
林小饱也学着爸爸的样子,低下头,看了一眼。
哇,大爸爸吃得真干净,都能给他照镜子了。
就在这时,傅骋最后嚼了两下嘴里的食物,把东西咽下去。
咔嚓咔嚓——咯吱咯吱——
林早和林小饱下意识抬起头,疑惑地看向他。
你喝的是汤,你在嚼什么?
下一秒,林早倏地睁圆眼睛,惊叫出声。
“啊!骋哥!你把炖汤的骨头也嚼碎吃了!”
他猛扑上前,一把按住傅骋的脸,就要掰开他的嘴。
傅骋沉默着,朝他露出尖利的犬牙。
——小早,麻烦你放尊重点,我是丧尸!
——噢。
林早连忙收回手。
对不起,他给忘了,骋哥现在是丧尸。
林小饱站在旁边,惊叹一声:“哇!”
原来他们家里,牙齿最锋利的人,是大爸爸!
“小饱,你先把饭盒和保温桶拿上去吧,等一下爸爸来洗。”
“我也可以洗!”
林小饱抱着东西,跑上楼去了。
林早按住傅骋,拆开他肩膀上的蝴蝶结。
“下次不许吃骨头!算了,我下次不给你送骨头了。”
傅骋安静坐着,随他摆弄。
林早小心揭开绷带,仔细看看他的伤口。
大概是丧尸体质特殊,普通人被划出这么大一道伤口,早就血流成河了,不休养个把月,根本恢复不了。
傅骋身上的伤,倒是好了很多。
伤口已经结痂,血肉也重新黏合在了一起。
揭开绷带,也没有把伤口撕裂。
他只用了一天,就恢复到了正常人休养半个月的水平。
林早拿起毛巾,沿着伤口边缘,轻轻擦拭傅骋结实的胸膛和腰腹,擦去上面干涸的血迹。
但不知道为什么,林早把毛巾放上去的瞬间,傅骋身上一僵,整个人都绷紧了。
他从喉咙里挤出来两声“呼噜”,喉结也跟着上下滚了滚。
林早浑然不觉,腰弯得有点累了,干脆蹲了下来。
他蹲在傅骋面前,抬起头,继续擦拭。
有一块血迹格外牢固,林早就伸出一根手指,隔着毛巾,使劲搓搓。
温温热热的触感,隔着手套和毛巾,准确无误地印在傅骋的胸膛上。
傅骋望着林早,呼吸一滞,紧紧握着拳头,越发绷紧了身上肌肉。
林早一边擦,一边说:“明天再给你炖补汤喝,你想喝什么汤?”
傅骋当然无法回答,林早也不指望他能回答。
“萝卜汤?三七汤?洋参汤?”
傅骋低着头,看着林早认真的小脸。
什么汤?小早给他喝的是什么汤?
为什么他感觉身上热热的?
傅骋微微偏过头,一双眼睛亮着红光,越来越亮,越来越亮。
他咧开嘴,用舌尖扫了一下尖利的犬牙。
为什么他的牙齿痒痒的?
为什么他的手蠢蠢欲动?
为什么他的心脏跳个不停?
吃了太多了人类食物,他差点忘记了,最好吃的食物,就在他面前。
傅骋低下头,眼睛盯着林早白嫩的脖颈,越凑越近,越凑越近。
下一秒,林早收起毛巾,倏地站起身来。
“哎呀!”
傅骋捂着脸,别过头去。
林早赶忙上前,想要看看他的脸。
“骋哥,我撞到你了?撞倒哪里了?不会把你的伤口撞开了吧?”
“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你别挡着了,给我看看嘛!快点!没事的,我戴手套了!”
林早把他挡着脸的手扒拉开,认真看了看。
别的倒是没事,就是……
傅骋新长出来的牙齿太尖,把他自己的嘴巴划破了。
林早没忍住笑出声来,还故意问他。
“丧尸自己咬自己,体内的丧尸病毒会翻倍吗?还是会负负得正,从丧尸变回人?”
傅骋磨了磨后槽牙,定定地看着他。
——还笑?还敢笑?
——等一下就咬住你的脖子!死死咬住!
——绝不松口,你再哭再闹,也不松口!
林早才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把弄脏的绷带收起来,继续给他换药。
傅骋板起脸,始终紧紧盯着他的脸,暗中窥伺,静静等候,随时准备再次捕猎。
只可惜,接下来一段时间,林早都没有再把脖颈袒露在他面前。
他没有再等到那样好的机会。
“好了。”林早打好蝴蝶结,“包好了,不许乱动,我明天再来。”
傅骋只能沉着脸,握着拳,眼睁睁看着林早离开。
林早离开杂物间,把铁门关上。
他不了解丧尸,但是他了解骋哥。
他也感觉到了,上药上到一半,骋哥忽然怪怪的。
眼神怪怪的,表情怪怪的,动作也怪怪的。
林早摸了摸脸颊,犹豫片刻,最后还是把铁门锁上了。
保险一点好。
他还是不放心,又悄悄搬来长凳,和之前一样踩上去,从窗口看看。
看倒是看不出什么。
只见傅骋顶着满身的伤,起身走到墙角,往前一倒,额头顶着墙面。
像是在面壁思过。
丧尸本该是浑身冰冷的,他为什么身上滚烫?
身体里、心脏里,一团烈火,压不下去!
小早到底在汤里下了什么药?!

小饱躺在他怀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转了个身,和他面对着面,鼻子对着鼻子。
这边吸气,那边呼气。
这边呼气,那边又吸气。
他们两个人,呼吸着同一片区域的空气,难怪会抢起来。
林早拍拍林小饱的后背,翻了个身,平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准备继续睡。
就在这时,楼下忽然传来汽车发动机的声音。
嗡嗡嗡——
林早再次睁开眼睛,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
这下是真的醒了!
林早瞬间警觉起来,不敢犯懒,掀开被子,起身下床。
他穿好棉鞋,站在床边,一边披上大衣,一边给林小饱掖了掖被子,又拿起耳机,给他戴上。
这回没有给他放歌,就是当做耳塞,起到隔绝噪音的作用。
做完这些事情,林早才拎起放在床头的铁棍,走出房间。
他双手握着铁棍,把武器横在身前,警惕地穿过三楼走廊。
在家里待了快一个月,事情也经历了很多,林早不敢说自己完全不怕,至少胆子大了一些。
三楼安全。
林早顺着楼梯,一步一步,朝楼下走去。
二楼也安全。
那就是一楼!
林早刚来到一楼,马上就察觉到了——
外面有人!
汽车发动机的声音更响了,还有灯光透过遮挡窗户的纸板缝隙,从外面照进来。
林早握紧武器,循着光亮,快步上前,来到窗边。
把遮挡的纸板掀开一条小缝,只见张爷爷家门前,原本好好停着的一辆面包车,正敞着门、亮着灯,嗡嗡地发动着。
不好!有人偷车!
林早心里一惊,刚准备把棍子举起来。
下一秒,一个红彤彤的脑袋,从车里钻了出来。
林早赶紧把武器放下。
是红毛。
紧跟着,黄毛、绿毛,还有张爷爷,都出来了。
他们凑在一起说话,刻意压低了声音,但林早还是能隐约听见几句。
张爷爷问:“怎么样?车会开吗?”
红毛点点头,比了个“ok”的手势:“跑起来没问题。”
“那就好。”张爷爷一边说,一边从身后拿出一个塑料袋,“给,拿着路上吃。”
“干爷爷,不行……”
“你们做的那些米饼都烧焦了,一股糊味,吃了对身体不好。快拿着,吃饱了才有力气找食物。”
“不行不行。那不是糊味,是焦香味,我们就爱吃烧焦的锅巴。”
“不是借的,算是我送你们的,别担心,不用还。”
“我们不是担心这个……”
张爷爷拿着塑料袋,强硬地要往他们手里塞。
三个彩毛也一样态度坚决,坚决不肯收。
直到张爷爷板起脸,对他们说:“快拿着,再吵下去,把街坊邻居吵醒了不说,万一把那玩意引来了,怎么办?”
说完这话,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张爷爷一甩手,直接把塑料袋甩进车里。
“去吧去吧。”
张爷爷拍拍他们的肩膀。
“一路顺风,平平安安。”
“那我们走了。干爷爷,你也保重,等我们带吃的回来。”
“走吧。”
张爷爷朝他们摆了摆手,三个彩毛上了车,把车门关好。
发动车子,一踩油门,跌跌撞撞地离开了幸福街。
他们还挺聪明的,知道要趁天黑,半夜出发。
这样不引人注意,说不定还能捡个漏。
林早站在窗前,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
不管怎么样,不是坏人就好。
他转过身,想要回去继续睡觉。
可在这时,张爷爷拄着拐杖,朝他走来。
林早停下脚步,把纸板掀开,看着眼前的老人家。
张爷爷在窗前站定,朝他笑了一下,轻声问:“小早,我和这三个孩子,把你吵醒了?”
“没有啦。”林早笑着说,“我熬夜看电视呢,都还没睡,听见声音,就下来看一眼。”
张爷爷依旧笑着,看穿了他在说谎,却没有戳穿。
他只是像变戏法一样,从身后变出另一个塑料袋:“给。”
林早愣了一下,还有点儿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
“米饼。”
“不用不用。”林早下意识也要摆手拒绝,“我们家还有吃的。”
“给了他们三个一袋,也要给你们家一袋。这个就叫——”张爷爷顿了顿,“公平。”
“可是我们家又不出门,不用干粮……”
“要的。做老人的,不能偏心,你也拿着。”
张爷爷提起袋子,把东西塞进防盗网的格子里。
“放这儿了。”
“张爷爷……”
张爷爷把东西放好,转身就走。
林早喊都喊不住。
他只能拿好东西,关上窗户,顺着墙边去追。
可是张爷爷拄着拐杖,腿脚竟还麻利,穿过小巷,直接从后门回了家。
林早站在原地,挠了挠头。
“好吧,那就谢谢张爷爷了。”
也不知道张爷爷听见了没有。
林早低头看了看米饼,拎着东西,转身离开。
路过杂物间的时候,林早心思一动,特意停下脚步,踩着长凳,往里面看了一眼。
还好,傅骋没再面壁思过了。
他现在正背对着门窗,躺在床上睡觉。
不管是多厉害的丧尸,到了小早宿管这里,都必须准时熄灯睡觉!
林早笑了笑,放下心来,从凳子上跳下去。
他转过头,余光一瞥,忽然看见停在自家车库里的皮卡车。
这辆黑色的皮卡车,自从傅骋上次把它从外面开回来,就再也没动过。
林早抿了抿唇角,忍不住想,等家里的食物都吃完了,他是不是……
也要像三个彩毛一样,出去找物资?
他会开车,但是开得不怎么好,车感一般,平时都要骋哥陪他,他才敢开。
而且外面还有那么多丧尸,要单独出门,他还是有点害怕的。
不知道那时候,骋哥能不能陪他一起去。
林早望着皮卡车浓重的黑色车漆,似乎被它所吸引,放下手里的东西,走到车门前。
他拉开车门,爬到主驾驶位置上。
傅骋又高又壮,他的车座对林早来说,确实是有点宽敞了。
林早低下头,摸索着,把座椅和靠背都往前挪了挪。
他系上安全带,双手扶着方向盘,端端正正地坐好,努力回想骋哥教过他的开车步骤。
车子连钥匙都没插,可以随便练习。
先踩离合,然后挂挡,按按喇叭,看看左右。
林早一边在心里默念,一边认真复习,就怕自己太久没开车,到时候忘记了。
他练习了三遍,自我感觉还不错。
林早放下心来,往后一倒,靠在椅背上,叹了口气,放松下来。
天还很黑,可是他也睡不着了。
不如找点事情做。
林早转过头,看见自己摆在中控台上的三个小鸭子玩偶。
红黄蓝三原色的小鸭子,毛茸茸的,底座是弹簧,车子一开,三只小鸭子就在车上摇来摇去的。
像他们一家三口坐在车上一样。
——看见自己塞在车子抽屉里的纸巾和帽子。
骋哥活得特别糙,夏天太阳再大,也不戴帽子,总是把自己晒得黑黑的,他就放了一顶帽子在车上,让他记得要戴。
他可不喜欢晒得太黑的男人。
——看见骋哥丢在副驾驶上的粉色毛巾。
毛巾上沾着血迹,应该是……骋哥被丧尸抓伤之后,用来擦拭过伤口。
林早还看见,小饱落在车上的玩具小车,他放在车上的柠檬香包、挂在车内后视镜上的木质佛牌。
还有……
就在这时,车内后视镜上,忽然有一个红点闪了一下
林早警觉起来,微微坐直起来,探手去摸后视镜。
什么东西?
没多久,他就顺着一条黑色数据线,把一个黑色的小匣子,拽了出来。
这是什么?是……
林早盯着上面闪烁的小红点,看着看着,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
是记录仪!是行车记录仪!
林早反应过来,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
他怎么把这个给忘了?他怎么会忘了这个东西?
他怎么能忘了?
行车记录仪在车上,骋哥前阵子去了什么地方、遇到什么事情,都会被拍下来。
他之前写《丧尸老公喂养日记》,空了好几天的内容,现在就可以全部补上了!
林早眼睛一亮,马上捏住那个小黑匣子,找到内存卡,拔出来。
他握着小小的卡片,跳下车,兴致勃勃地跑上楼去。
走!去看看骋哥那些天,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
林早来不及多想,快步跑上三楼。
先回卧室看了一眼,确认林小饱还在睡觉,便轻手轻脚地把房门关上。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书房门,小跑进去。
他们家的书房,可以算是整栋自建房最豪华的房间了。
整整两面墙、打到顶的欧式大书柜,正中是一面巨大的书桌,桌上摆着小县城里难得一见的曲面屏电脑。
书柜书桌都是红木,一整套定制的,花纹都一样。
因为当时傅骋说,小早是家里最有文化、学历最高的人,为了小早的事业更好发展,必须给他安排最好、最豪华的书房。
书柜太大,林早的幼儿园教师资格书、手工绘本、教案本,一直没能把柜子填满。
特意从省城扛回来的曲面屏电脑,最大的用处,也只是给林小饱玩4399小游戏。
现在好了,傅骋带回来的大米,终于把空旷的书房填满了。
林早拖出电脑椅,在书桌前坐下,按下按钮,打开电脑,把内存卡插进卡槽。
“叮咚”一声,电脑开机,开始读取记录仪内存卡。
林早甩了甩鼠标,点开文件夹。
车子启动的时候,行车记录仪实时录像,三分钟一段。
车子没开,记录仪就待机。
录像一天顶一天,一般是保存三个月内的行车视频。
还好他们这几天都没开车,林早很快就找到了傅骋在外面那段时间的视频。
点开视频,有三个小屏幕。
一个拍前车窗,一个拍车里场景,一个拍车后斗。
是了,他们家的记录仪,是三个摄像头的,车子里里外外都能照到。
声音也收得很清晰。
下一秒,傅骋的声音,从镜头外传来。
“老婆,我走了。”
“嗯,路上小心,实在不行就回来,家里还有食物,我们自己种菜吃。”
“大爸爸拜拜!”
“拜拜。”
林早还记得当时的场景,记得清清楚楚。
傅骋第二次出门去找物资,他本来是不想让傅骋去的,可是傅骋坚持要去。
他说,丧尸爆发还不到十天,其他人肯定都还没反应过来,他得赶紧出去一趟,多弄点吃的喝的回来。
等到其他人都出门,就来不及了。
傅骋劝了他好久,拍着胸膛保证,赌咒发誓,林早才勉勉强强点了头。
要是可以,他就跟着傅骋一起去了。
可是小饱还这么小,离不开人,也不能跟他们一起去。
所以……
林早低下头,垂了垂眼睛,掩去眼底落寞神色。
视频继续播放。
镜头外,再次传来响亮的声音。
“啾——大爸爸拜拜!”
这是林早抱着林小饱,让他亲了一下傅骋的面庞。
“拜拜。”傅骋应了一声,“在家里要乖乖听爸爸的话,不能惹爸爸生气,明白吗?”
“明白!我一直都很乖,大爸爸在外面也要乖。”
“噢。你是他儿子,我是他老公。”
林早小声说:“做老公也要乖。”
然后……
林早记得,然后傅骋偏过头,把脸凑到他面前,让他也亲一下自己。
“老婆!我最爱的小枣老婆!”
林早放下林小饱,踮起脚,双手捧住傅骋的脸,亲了一下他的嘴巴。
傅骋红着脸,想亲回去,又想伸手去捂林小饱的眼睛,最后还是回到了车上。
临走时,傅骋还不忘叮嘱他们:“小枣,把门锁好,记好暗号,不许给别人开门,早睡早起,好好吃饭,我马上就回来,别出来,快回去……”
林早拉着林小饱,刚追出去一步,就被傅骋劝回去了。
车前窗的风景急速倒退,路上没有一辆车,没有一个人。
一直到离开幸福街,傅骋还在跟他们说话。
“早睡早起,不许熬夜看电视,也不许熬夜玩游戏。”
“我不在家,你们两个没有火炉可以抱,晚上睡觉,被子要多盖一床。”
“先去粮站买米买面,再去屠宰场买肉,蔬菜水果不好找,不知道菜市场还有没有开着。”
“有奖问答,大爸爸喜欢吃什么水果?”
傅骋忽然嚎了一嗓子。
然后等着本该坐在副驾驶上的林早、坐在后排的林小饱回答。
可是他等了几十秒,都没能等到他们的声音。
傅骋这才想起,老婆儿子不在车上。
于是他自问自答:“大爸爸不挑食,什么水果都爱吃。”
“小饱随大爸爸,给什么都吃。”
“小枣比较挑食,小枣爱吃大草莓,爱吃砂糖橘。”
这一路上,傅骋都在自问自答。
行车记录仪诚实地把他的每句话都录下来了。
“提问,小枣爱吃什么蔬菜?”
“小枣最爱吃西红柿,第二爱吃生菜。”
“小枣和小饱最讨厌吃什么蔬菜?”
“最讨厌苦瓜,第二讨厌菠菜。”
“再提问,大爸爸爱吃什么蔬菜?”
“大爸爸最爱吃小枣和小饱吃剩下的菜。”
傅骋在记录仪里,变成一个十足十的话唠。
或许,他也不太习惯,老婆儿子不在车上的出行吧。
话都说完了,傅骋又开始唱歌。
“哥有老婆,他很爱我,哥的一生只爱我老婆!”
“老婆第一呀,老公第二,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儿……”
电脑屏幕前,林早捧着脸,没忍住笑出声来。
怎么骋哥唱的每首歌都这么土?
那首《哥有老婆》,一直在唱。
没多久,傅骋唱的歌就不土了。
他自己听的歌唱完了,就开始唱林早喜欢的老歌。
林早喜欢的每首歌,他都记得,都能哼上两句。
和唱自己的歌不一样,他唱林早喜欢的歌,总是刻意放轻声音,生怕把歌碰坏了。
就这样,傅骋一路哼着歌,一路来到粮站。
这个时候,来粮站买米买面的人,还不算多,只有零星三五个。
开粮站的老板,是他上高中时候的兄弟,后来也跟着他一起去外地跑过车,做过生意。
傅骋毫不客气,直接把车开进对方家后院里,下了车,去找人。
两个人在皮卡车前面,说了有几分钟的话。
最后,傅骋扛着两袋米,那个兄弟也抬着一袋米,一脸歉意地帮他把东西放到车上。
“傅哥,实在是对不住,限购是昨天就开始搞的,有摄像头,我也不敢太明目张胆,就多给你一袋……”
“道什么歉?”傅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粮站搞限购,我多去几个粮站就好了,别蔫头耷脑的。代我和小枣、小饱向弟妹问好,事情过了再聚。”
“好,你慢走!”
傅骋上了车,“哐”的一下把车门关上。
车子掉头,离开这个粮站。
傅骋一路开着车,一连找了五个粮站、三个菜市场,还有两个屠宰场。
不管有没有东西,都停车下去看看。
傅骋的兄弟还挺多,都是交了心的铁哥们儿。
有几个在粮站工作,有几个在屠宰场工作,都给他弄了不少东西。
傅骋用黑色的防水布盖着物资,载着这些东西,继续往城外走。
他要去乡下,去丧尸病毒还没有特别严重的地方。
饿了就拿出林早给他做的米饼,就着矿泉水啃两块。
累了就把车门锁好,把座椅放平,躺在上面歇一会儿。
这次出来,他能感觉到外面越来越混乱。
所以他不打算就这样回家,他还想多弄点食物。
有了充足的物资,他就能搂着老婆儿子,舒舒服服地待在家里,过上皇帝一般的美好生活。
再也不用出门。
视频里,第二个平静的夜晚。
傅骋把皮卡车停在隐蔽的郊外树林里。
他靠在座椅上,双手枕在脑后,轻轻哼着不成曲调的歌。
“我的爱如潮水,爱如潮水,将小枣包围……”
“我和小枣吻别,在无人的街,让风嗤笑我不能拒绝……”
“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小枣知道我会用行动表示……”
他的每句歌词里,都带了一个“小枣”。
或许是觉得有点不公平,于是傅骋想了想,又换了首唱。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小饱……”
“不行,不能一群,养不起。”
“一只就够了。”
傅骋在心里想着林早和林小饱,在嘴里默念着他们的名字,长长地舒出一口气,闭上眼睛,准备睡一会儿。
可就是在这时,车后斗的摄像头里,忽然闪过两道幽幽的绿光。
两只丧尸,拖着黏糊糊、湿哒哒的步子,朝摄像头走来。
——电脑前的林早,倏地站起身来,俯身靠近,紧紧盯着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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