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的一路詹伯心里一直盼望,希望头家开口拒了这次见面,这番说辞正合他心意,含笑转身出了屋。
金翎哪里坐得住,听辛实不在家,立马表现出了失望,绮丽的面孔都暗淡了下来。连一盏茶都没喝完他就告辞了,踢踢踏踏的皮鞋声踩在黑榉木地板上,清脆得像一串玻璃铃铛。
他确实是个无法忍受寂寞的人,总想身边陪个人,最好是个姿容美好、热气腾腾的男人。自从跟了朝宜静,他已经长达一年未出门交友,想一想简直有些惊悚,觉得自己快要和朝宜静变成真正的夫妻。
打起精神,他对着汽车上的内置银镜摸了摸油亮的头发,接着低头整理了衬衫衣袖上的钻石袖口,又欣赏了片刻自己完美无瑕的面孔,响亮地吩咐朝宜静拨给他的司机:“去八角街!”
那是一条绵延两英里的花街柳巷,舞厅、戏园、妓院,食店应有尽有,天刚擦黑就四处亮起电灯,红黄交错,在灰蓝的天空映出一道冲天的靡丽气息。
金翎以往是这里的常客,和朝宜静看对眼以后,就去的少了。一开始也蠢蠢欲动过,每回都叫朝宜静逮了回去,并不骂他,只在床上教训他,几次下来,他也怕了。再后来,觉得在家里跟朝宜静斗嘴亲嘴比去外头有意思,自己就不愿意再去。
今日猛然钻进去,瞧见路两边改换的灯牌门头,他陡然还有些茫然。他最爱去大西珠舞厅,最高级的客人都爱去那里,这回也是直奔里头。
里头的大班还认识他,三十几岁的女人,风情的眼睛把他一扫,欢欢喜喜地扭着腰扑到他怀里,用血红嘴唇印在他的面颊上,搂着他往舞池里去:“金先生,我可想坏你啦!”
舞池里香风熏然,金翎到自己以往常去的沙发一坐,大班退下去,立马又接上来两位侍从,大班是个聪明的大班,还记得他更中意和男子相处,叫来的都是年纪不大的男子,并无妆饰,干干净净的两张秀丽面孔,柳条似的身体,一左一右扑在他肩上,拿柔软的手掌抚摸他的胸口。
叫他们一搂,金翎顿时舒坦得眯了眯眼,空荡荡的心里头也顿时满足起来,朝宜静没了他还有浩瀚的前程去忙活,他没了朝宜静就什么也没了,说不甘心吧,还有点寂寞,因此迫切地想要找点额外的刺激。
两个小倌都穿得非常单薄,若隐若现袒露着皮肉,金翎任由他们在自己身上拱,嘴对嘴地给自己喂酒,都是名贵的洋酒,这群年轻的小子就靠卖酒卖屁股挣钱。
他的酒量其实不大好,按理说不该这么惯着他们的,他们拿他往死里灌呢,可送上来的酒他没拒绝一杯。今日他太孤单了,就想痛痛快快地花点钱。
“手往哪里摸呢?”把左边那个男孩子的手从自己衣摆里掏出来,金翎嘻嘻地笑着:“屁股痒了?”
他确实是个少见的美丽男人,尤其喝醉酒以后更是艳若桃李,水润的嘴唇简直红得发亮,两个男孩子光看他的脸就看得意乱神迷,简直不知道是谁占谁的便宜,浑身燥热地一起缠在他身上,吻他的脸和脖颈。
金翎呵呵地笑着,陡然,熏熏然瞥见不远处舞池中央的沙发里,一个男人正盯着自己瞧。
那也是个相貌堂堂的男人,身材高大健壮,年轻得过分,锃亮的油头,穿笔挺的衬衣西裤,大腿上坐了个纤瘦的男孩子,正气喘吁吁吻他的脖子。
男人的眼珠锃亮,眼看是动了情,却不去亲吻怀里的男孩子,直直地瞧着人群之外的金翎,被金翎发现了,不闪不避,笑吟吟地舔了舔嘴唇。
他是在勾引他,不紧不慢,却势在必得。这是欢场老手才有的风采。
金翎浑身无力地靠坐在沙发上,歪着头,眼珠水盈盈,也瞧着那边,他是个被人爱惯的人,因此并不感到无所适从或受宠若惊,仍旧是醉醺醺地笑着,很平静,甚至有点不屑的意味。
金翎扭回头又喝了杯酒,男人那边轻轻拍了拍怀里男孩子的屁股,打发了人走,站起来,慢条斯理地把衬衣的扣子扣上,目不转睛盯着金翎走了过来。
金翎不为所动。男人越走越近,就快到他面前来了,金翎这时才动弹了下,淡定自若地伸手把自己面前的两个小倌推开了。
这就是不要他们过夜的意思,两个小倌都不舍得走,蹲下来想舔金翎衣衫敞开的雪白腹肌。金翎目光滚烫地盯着离他不到三步的男人,意兴阑珊地拦住了小倌的讨好。
小倌们一走,男人立即补上来,自在地往金翎身边一坐,偏头看他,“好久不见。”
金翎有些吃惊,漂亮的眼珠惫懒地扫他一眼,轻飘飘地说:“你认识我?”
“很早之前,也是在这里,你饮酒时总是先伸舌头,那模样真美。朝署长很钟爱你,我还没来得及来结识你,他就气冲冲地把你扛走了。”男人有些情热,边寒暄,边站起来,伸手拉他起来。
那至少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有人爱慕铭记总是令人高兴的,金翎心中有些得意,眯着眼含笑让他拉起来,两人一前一后,一齐出了舞池。
到了寂静的走廊里,那家伙就原形毕露了,从身后贴上来,一只手搂住他的肩膀,一只手捏住他的下巴,低头狂热地吻他。
金翎任他把自己搂到怀里,背后是块滚烫坚硬的胸膛,他吃吃笑了笑,抬头露骨地道:“你不怕他?”这个“他”自然是朝宜静。
男人盯着他看了看,突然低头咬住他的嘴,分开以后,虎狼似的盯住他,说:“以前是以前,现在你在我怀里。”倒真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记住了,我叫霍加,往后就是你的男人。跟了我,可不许再像今天这样出来偷吃。”
听名字,这家伙是个马来人,看言行举止,来头恐怕不小。
今日尚未终,就擅自计划起了他的明日,真够专制的。可惜金翎最恨有人管他,剔透的眼珠定定看了眼霍加,忽地觉得很没意思,一把将人推开,温和地笑了一声:“算了,我走啦。”
说完他扭头就走,没半点停顿的意思。
没走出几步,身后扑过来一阵风,是霍加贴了上来,从后头一只手拦抱住他,稍显急躁,“欲擒故纵?”
“你真麻烦。”金翎也不推他,只是轻轻地说:“放开我,我不同贪心的人交朋友。”
“我怎么贪心了?”金翎是真的想走,半点没把他放在眼里,霍加心一沉,简直有些挫败,他急不可耐地低下头,温热的酒息喷在金翎雪白的耳后,恨恨地用牙齿轻轻地啮咬他的皮肤,“想叫你长长久久做我的人,就是贪心?”
金翎温柔地回头看他一眼,区别于霍加的躁动,他平静得像一湖春水:“等他回来,我就用不着你了。”
“你对朝署长可真是有情有义。”霍加陡然松开了他,尽力平静地道。
两人各自背靠走廊上的左右两侧墙壁,酒气熏熏注视对方。
金翎听出了点嫉妒兼嘲讽的意思,他也不恼,掀起绯红的眼皮望着霍加,语气依然地轻飘飘,像根羽毛,轻轻往人心尖挠,“就只一夜,你要是不愿,我们就此分手,两厢便宜。时候还早,再去找个称心如意的人。”
霍加冷笑一声。
金翎了然地点点头,转过单薄莹润的身体,抬起步子毫不留恋地朝舞厅外走去。霍加心里想什么他知道,家里有个男人,还要到外头找男人,这简直是明目张胆地偷情,换成他是被偷的那个,也会觉得屈辱。
他是来寻开心,却没尽欢,该扫兴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头倒像是松了口气。
刚走两步,被一只臂膀搂住了,是霍加追了上来,边纵情地低头吻他的后颈,边咬牙在他耳边,骂了句什么,大概是马来话,又道:“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通宵达旦,退房下楼时,已是第二日的中午。
出了旅馆的大门,就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可金翎慢悠悠地避着午后炽热的日光走了几百步,身旁的男人还是泰然自若地寸步不离。
金翎有些不高兴了,干脆停下来,道:“霍加先生,我想你并不应该再和我同路了吧。”
这简直是翻脸不认人,霍加却没有一点怒火,仔细地盯着金翎靡丽的面貌,简直想再像昨夜那样,低头在金翎纤细的后脖颈上狠狠咬几口,这个男人的肉简直是蜜做的,香甜,柔软,他承认自己是意乱神迷了。
故作淡然的,他厚着脸皮笑道:“你又怎知我们不同路。”
昨日真没看出来此人是个无赖,金翎漠然扫他一眼,不再言语,径自走自己的路。出了八角街,路边自有许多租赁人力车,霍加总不能跟他到朝家去,除非他嫌自己的命太长。
走至一个街角,前方不远的巷子深处突然传来打斗声。金翎的眉心跳了跳,往远离巷口的方向不动声色挪了几步,脚步也加快几分,想要尽快经过这段路。霍加没说什么,只是靠他更近一些,有个保护的姿态。
金翎扭头瞧了他一眼,没有受到多么感动,这家伙比他强壮那么多,保护他不是应当应分的事宜么。
到了那巷口,声音愈加清晰,却光听见拳脚落到肉体上的闷响,没听见痛呼的声音。挨打之人要么十分能忍耐,要么已经被打死了,金翎难免好奇,禁不住还是扭了头。
只匆匆扫了一眼,他一瞬间大惊失色。
青苔密布的阴湿墙角,蜷缩了一个极年轻的男人,此人正在被三四个膀大腰圆的打手拳打脚踢,从几个打手的缝隙里倏忽漏出里头那个倒霉蛋的脸孔,不是朝宜静的儿子朝天铮是谁。
朝天铮此刻已经鼻青脸肿,鼻腔两道红色血迹,大概是打不过,可也不认栽,光是咬着牙一声不吭,抱臂弓身忍耐着这顿毒打。
朝天铮身旁不远的地面,横七竖八躺了七八个人,其中有一个人非常醒目,是个年轻男孩子,同朝天铮一般穿了学生制服,已经不省人事,想必是早早地被打昏了。
其余躺地的人则都同打手一般打扮,应当是被朝天铮放倒的,他的身手从来不差,朝宜静很早之前就有意让他熬打身体,等闲几个人伤不了他。
可再能打也总有力竭的时刻,也就是靠着身强体壮,否则照这些打手那么个打法,朝天铮早该也昏死过去了。
金翎急坏了,下意识便要往巷子里头冲。
朝宜静的这根独苗,说起来同他真是前世的冤家,从他住进朝家那天,就没见过朝天铮一个笑模样,白白生了一副年轻俊俏的好相貌,却常常用来做坏事,不是用种杀人的眼神阴沉地瞪着他,就是口吐恶言叫他但凡要点脸就速速地离开朝家。
他从不畏惧,每回朝天铮前来招惹他,他便立刻向朝宜静告状,朝天铮往往会收获一顿马鞭。
对于朝宜静这个父亲,朝天铮是天然的服从,每回都坦坦荡荡地认罚,可是他从来也没被打服,不但皮糙肉厚十分抗揍,又极其地不肯服输,你根本无法指望靠任何手段打压和收拢他,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你别想得到他一个好脸色。
金翎现在都愿意避着他走,免得给自己找不痛快,幸而朝天铮正处于念书的好年纪,能在家找他麻烦的机会少之又少。
说起来,也有两三个月未见到朝天铮了,他住在朝家的这两年,即使是过年过节,朝天铮也绝不会在家多待,意思意思地在年节当日露个脸,就已经是很给朝宜静面子。
朝宜静对儿子的抗拒十分理解,但他似乎从不打算为此做些什么改善,废话,也不看看谁是老子,要是当爹的连自己床上睡什么人都要看儿子的脸色,干脆这个老子让给儿子当好了。
无论如何,再如何恨朝天铮的不识抬举,金翎对他是全然无恶意的,他对朝天铮,从来都是秉持着爱屋及乌的心思,只是朝天铮往往都把他的好心当成驴肝肺。
见他不管不顾地就要冲进去,霍加吓了一跳,拧着眉立马就把他拉住,低声怒喝:“你疯啦!”
金翎被他制住两只手腕无法动弹,不由急出怒火,瞪大眼睛抬头看他,道:“那是朝宜静的儿子!”
霍加冷静了点,将他拉至一旁的死角,颇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那么说,也是你的儿子。”
金翎因惊惧而苍白的面色有些恼羞成怒。
他今年二十有二,只比朝天铮大上五岁,依照他和朝宜静的关系,倒真可叫朝天铮一声儿子,可男人和男人的情分,到底不比男女婚姻的重量,大概风一吹就散了,他跟朝宜静连夫妻都谈不上,还要去谈和他儿子的辈分,真是可笑。
金翎不耐烦地道:“你烦不烦,想不出办法就不要拦我,我不进去,我去外头找警察。”
“几个小流氓么,小菜一碟。”看他真急了,霍加不再玩笑。
金翎看得出霍加是个练家子,他连忙命令:“那你还在等什么。”
霍加的笑容有点恶毒:“你该知道,普天之下,我此刻最恨的应该就是朝宜静了。救他的儿子,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金翎平生最恨挟恩图报之人,忍不住冷冷扫视他一眼,带了点厌恶的意思,转身就走。
霍加呆了一瞬,忙把他拉回来,低三下四道:“我救,我就去救,你脾气可真不好。”
金翎伸手打他的手臂,额头简直急出汗来了,催促:“赶紧!”
霍加快速解下手表,塞到金翎手里,转身要走了,突然深深看他一眼,说:“我知道,打从你下床那刻就已经打定主意从此以后不再见我。现在可好,我非得让你欠我一回。想玩完我就走,没那么容易。”
金翎还来不及骂他,霍加已经快步没入巷子。
金翎不敢冒头,他手无缚鸡之力,要是贸然进去,不是救人是害人。
里头很快传来一阵喧嚣的打骂声,几乎一刻钟过去,求饶的声音越来越多,还有人踉踉跄跄从巷子里头慌乱逃出来,一头一脸的血。
金翎心惊肉跳,可他始终也没听见拳脚声停下,又过半刻钟,霍加喘着粗气扬声喊他:“进来!”
金翎赶紧抬起发软的双腿跑进去,霍加出了点汗,衬衣黏在了后背,脸上有几处青紫,见金翎急匆匆的模样,他笑着迎上去,伸手来搂金翎的腰,温柔地说:“急什么,我没事。”
金翎眼珠子直盯着朝天铮,一把将霍加的手拍开,奔过去,几乎是跪坐在朝天铮身边,伸手去捧那张血迹斑斑的脸,故作镇定地问:“朝天铮,你还好么,哪里疼,告诉我。”
霍加有些茫然,站在一边半天才回过神,叹了口气,不再自讨没趣,慢慢靠在一边墙上等。
朝天铮有些耳鸣,同时,他觉得眼前一片模糊,血已经冷了,黏糊地附在他的面颊和眼皮上,他的思想有些混乱,只感到一只柔软温热的手在他脸上胡乱地摸。
由于浑身酸痛,他迟钝得没有第一时间扭头甩开那只手,他努力掀开眼皮,想要看清是谁救了他。
视线里出现的面孔十分熟悉,熟悉到他几乎认为这是一场难堪的梦——大概任何人都不会希望自己最窘迫的时刻被自己憎恨的人看到。
强忍住羞耻,朝天铮微微挺起胸膛,惊疑不定地审视了面前的人,流血的嘴角慢慢做出一个口型,困惑地说:“金翎?”
在这里遇见金翎,已经是极其诡异的事宜,更诡异的是,他对金翎从来都不好,看到他落难,金翎应该要像从前每次看到他受到爸爸的责罚那样,站在一旁讥诮地笑,可现在这个生怕他死在这里的漂亮男人是谁。
“是我是我,还认得人就行,证明脑袋没被打坏。”金翎从裤袋里拿出来一块干净的丝绸手帕,没沾水,擦不大干净,可他尽力去擦了,小心翼翼地把朝天铮渗血的嘴角压住。
朝天铮动也不动,两条笔直的长腿,一条直放在地面,一条曲着,整个人是个靠墙瘫软的姿势,等后背不那么疼了,他强撑着挺腰坐直,喘了口气,别开脸,不自在地说了声:“多谢。”
金翎一时有些发愣,半晌,收回细长的手指,也不大自然,小声说:“你好好的,不在念书,怎么在这里同人打架?”
朝天铮转过头,看在金翎今日还算做了件好事的份上,本想平心静气地好好解答:他那位此刻还躺在地上的好友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了来这条花街柳巷寻乐,不料被相好的姑娘骗去赌场一夜狂输七千英镑,他今日便是来替好友支付赌资,全当买个教训。
谁料赌场利滚利,欠款一日之内就多翻一倍,他气疯了,在赌场掀翻一张赌桌,带着好友一路打出来,结果不识路,被堵在这条死胡同。
只是他才刚张嘴,不经意一瞥,正好瞧见金翎宽松的白色上衣里头,两条莹润笔直的锁骨下方有几枚紫红色的吻痕。
爸爸已经离家一周有余,昨日还同他通电,头疼地说大概要在狮城过年,无法回家陪伴他们,希望他懂事一点,和平地跟金翎一道来狮城陪他过年。
他很不情愿,但还是答应下来。
他爸爸此刻不在雪市,那么给金翎留下这些痕迹的会是谁?
朝天铮的脸色一瞬变得铁青,他抬起脸,面孔几乎有些扭曲,看了眼不远处靠墙伫立,视线紧盯着金翎的男人。
由于经历了打斗,那个男人的衬衣被扯掉了上方两颗贝母纽扣,袒露出来的胸膛上,有好几道抓痕。
这里是八角街,一个放荡的、被他爸爸金屋藏娇的漂亮男人,居然跟另一个男人浑身吻痕共同出现,朝天铮简直不知道还有除了偷情以外的另一个可能性可以想。
怒不可遏的,他抬手把金翎狠狠推了一把,唾骂道:“无耻!”
金翎猛地往地面一扑,双手不由自主在地面一撑,手掌即刻传来疼痛,他的手掌被粗粝的地面擦伤了。
霍加想也没想冲过来,飞快地瞪了朝天铮一眼,同时把金翎扶起来,“不好,手出血了。”
金翎茫然又窝火,还有点头晕目眩的,被霍加几乎搂在怀里了也不知晓,忍不住怒视朝天铮:“我又有哪里对不住你大少爷!”
霍加在他身后添油加醋:“你早说是头白眼狼,我也不替你救他了。”
朝天铮双眼几乎冒出火,鄙夷地瞪着这个奸夫,咬牙怒骂:“你算什么东西,也敢来管我的事。”
金翎见朝天铮脸色气得苍白,简直摇摇欲坠,立马回头警告霍加:“你少说两句!”
朝天铮看他还窝在霍加怀里,恼得几欲吐出血,摇摇晃晃地一手支墙一手撑膝,几乎气得要拼命站起来,“奸夫淫夫!金翎,我早说你不是个好东西,我爸被你蒙了心,不肯信,你摸摸你的良心,要是你真有这东西的话,你可曾对得起我爸爸!”
原来是败露了,金翎背后一凉,低头一看,霍加的大手还拦抱着他的胸腹,而他胸膛上那些痕迹,谁看了都知道发生过什么。
他倒吸一口凉气,一腔怒火全熄灭得不见影子,只剩下无边无际的尴尬。
朝天铮似乎以为他跟朝宜静有什么海誓山盟的忠贞约定,这简直是无稽之谈,他跟朝宜静从来不是什么守身如玉的好男人,他不是,朝宜静更不是。
在同朝宜静相好后,他流连在外不止一次,朝宜静全都知情,有几次他在赌场待的日子太长,朝宜静还亲自来接过他,问他钱花光没有,贪玩也要有个限度。
朝宜静更不必说,如今是警察署长,从前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总探长,应酬只多不少,自然也去过声色场所,睡过的男人女人只怕和他不相上下。
尽管一年来,他们彼此都几乎不再去外头玩乐,安安静静地过起了普通人家的日子,但这只是他们的默契,可以不打破,打破了也没什么好说的,朝宜静一开始就知道他是个怎样耐不住寂寞的人,他也清楚朝宜静在外头的所有应酬。
可他们谁也没想叫朝天铮知道他们是怎么过日子的,这样的默契到底拿不上台面,也不是谁都可以心安理得接受。
金翎唯一没想到的是,朝天铮居然这么敬爱朝宜静,在他以为,他只是出来透透气罢了,不要说背叛,就连移情别恋也算不上,至于霍加,更是够不上一个奸夫的名称,充其量是个解闷的玩意儿,实在犯不上让朝天铮义愤填膺。
顿时,他居然也有些心虚,因为没想到朝天铮的恋爱观念如此地专一忠贞,同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变成一个母亲,正被自己的亲儿子抓奸在床。
叹了口气,金翎推开霍加,伸手想要去扶朝天铮。
朝天铮迅速退后了一步,看金翎的眼神像在看一条死鱼,满脸厌恶地冷冷道:“不要再叫我在朝家看见你,今天的事情我会全部告诉爸爸,你做了这样不要脸的事情,该知道他不会再要你。”
金翎愣在原地没有动弹。
倒不是自惭形秽,也不是怕朝宜静真的不要他,而是头疼朝宜静回来之前他该住去哪里,朝家是暂时回不去了,朝天铮正在发疯呢。
朝天铮看金翎面色发白,似乎是被吓到了,也有些不忍,可一看到他身上明晃晃的痕迹,忍不住就是要口吐毒汁。
喉头哽了哽,朝天铮面无表情地拖着腿越过金翎,从地上把人事不省的好友扶起来,先是重重地拍了拍脸,由于没能把人打醒,他干脆把人扛到身上,一瘸一拐出了巷子。
金翎手足无措地呆了片刻,有点想追上去,霍加这时把他扯到了身后,高兴地说:“太好了,没有人要你了,你现在可以跟我回去了吧。”
朝天铮听到这句话,脚步一顿,简直想回过头去看金翎的神色,但他咬牙忍住了。他父亲才有教训金翎的资格,他没有,刚才的愤怒已经是越界了。
这时,金翎轻飘飘的声音传过来:“多谢你帮忙,我们就此别过吧。以后也不要再见了。”
总算他还有一丝廉耻,听了这话,朝天铮胸口郁结的气息松了松,步伐重新恢复了正常。
焦头烂额地把好友送回家,朝天铮在对方家人的包围下由一个家庭医生处理了身上的伤口,同时进行了长达半个钟头的解释,对于好友和自己身上伤痕的来源,他做了少许美化,没有暴露那小子恋爱不成反被敲诈的愚蠢行径。
解释完毕,他又被迫聆听了一段热情的感谢以及留宿。他当然是不会住下来,他还要回家进行告状,于是匆匆地就告辞了。
回到家中,茶也没喝一口,朝天铮沉着脸,拨了一个电话到朝宜静那边。
电话一接通,听了他的描述,朝宜静很是沉默了半天,随即咬牙骂了句:“这个骚货,老子才走几天。”
朝宜静如他所愿,真的厌弃了金翎,朝天铮该高兴的,可他紧皱的眉头却没有松开的迹象。甚至,由于听到了这句不堪入耳的辱骂,两道浓黑的眉毛蹙得更深了。
回家的一路上,他曾多次想起金翎捧住他脸颊时那张惊慌失措的面孔和手心湿热的体温。
这样的悸动,在文学里,通常发生在两个有情人之间,而很明显的,他的悸动是给错了人。
对父亲的情人产生了这样微妙的遐想,按理说该觉得羞愧的,但朝天铮倒并不为这份心悸感到多么慌张。
在他认为,那一瞬间的心动,并不是因为金翎有多么特殊,究其根本是一种受到意料之外帮助后的感动,今日即使不是金翎,是个别的什么人,他相信他同样会产生相似的情感。
除此之外,金翎出众的相貌,在那样一个紧迫的情景下,也容易起到推波助澜的效果。
既然这份情绪起伏只是因缘际会之下的巧合,那么自然不值得深究其中意味。
这场不可为外人道的、短暂的意乱神迷,会像一颗投入水面的石子,波澜泛起后终将淡化,并且以后不会再出现。
“爸爸,你也不必骂他,我已经告诉他不准再回我们家。你既然看清他是怎样道德败坏的人,那么以后不要再同他来往。”
朝宜静却大惊失色了,在电话那头沉声问:“什么,你把他赶出去了?”
朝天铮停顿了一下,说:“是,我把他赶走了。”
“那他今夜能住哪里?他现在是一个人在外头?还是跟着那个姘头走了?”听筒里传来椅子摩擦地面的尖锐刺耳声,朝宜静似乎坐立不安了。
朝天铮想到今日听到的金翎所说的最后一句话,诚实答道:“应该是独自一个人,他同那个男人分开了。”
朝宜静诡异地沉默了下来,片刻后,貌似还挺高兴地“哦”了声。
朝天铮静静听着,心里顿觉沉重,因为他爸爸的语气真像是发现家里起了火,结果只烧坏了一条凳子,损失并不很惨重的那种虚惊一场。
下一刻,朝宜静调转枪头开始指责起他这个亲儿子:“你个不孝子,你好好的,做什么去抓他的奸。他也就看着机灵,其实全是假精明,要是在外头出了什么事,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朝天铮的呼吸一滞,突然觉得这一切十分荒谬,他替自己亲爹出头,亲爹不但不在乎头顶戴了绿帽子,并且还为那个水性杨花的男人来教训他,教训他不该去揭破那个人的丑事。
他又忍不住想到金翎的那个姘头,那个男人身手很好,并且气质不凡,看上去接受过良好的教育。那样一个男人,也跟他父亲一样,对金翎言听计从。
朝天铮不由得感到深深的迷惑,即使他自己也曾有过一瞬间的心动,可是绝做不到被金翎牵着鼻子走,难道金翎身上有什么迷药,为什么每个同他睡过的男人都这么听话地臣服于他。
呼吸重了重,朝天铮愤怒地挤出了一句话:“那种人……那种人……我看你们一个一个都被灌迷魂汤了吧。”
后院失火,即使只有小小一簇火苗,甚至自行熄灭了,朝宜静还是马不停蹄赶了回来。
他在一家环境十分华丽高级的旅店找到金翎。
当时金翎正心不在焉地在旅店二层的餐厅包厢里用餐,紧闭的门猛然被推开,他吓了一跳,扭脸,却瞧见朝宜静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