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恕我的士兵无礼。”阿舍对江宜说。
江宜自己也很疑惑,他连那几人究竟说了什么都没听懂。
“汗帐马上到了,我们走吧。”阿舍在前面带路。江宜走出几步,又回头看,那几个士兵见他又转脸看过来,便惊恐无语,面上像以鲜血画了张笑脸。萧思摩一手按在佩刀上,微微发抖,他的拇指贴在刀镡下,摸到一道锐利的豁口——看上去似乎是阿舍阻止了他,然而在他动念拔刀的瞬间,腰刀就已经断在皮鞘里了。
“真是奇怪,”江宜说,“脸上好像被刀割了一样。”
残剑走在江宜身后,两手环胸,仍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草原的风有时就像刀一样利,也许刚才就是一阵风。”
先可汗乎尔赤停尸之帐,启帘时一阵阴风窜来,江宜身上蓦地发冷。
突厥尚火,以木中含火,故而从不使用木制家具。尸体只以一卷布帛包裹,平放在重茵上,四周堆砌鲜花香料祛除气味,顶窍洞开的天光形成方方正正一块,正笼罩在尸身面部。
按说死去一年,尸体不腐也烂,空气中却没有闻见任何臭味。江宜询问道:“是有什么保存肉体的办法么?这可从未听说过。”
阿舍犹豫道:“有是有……我想应当是裹尸布的缘故。”
“裹尸布?”
包裹尸体的布帛,乃是一块陈旧发黄的素质麻布,乍看之下平平无奇,然而一股血红的颜色,自布帛下层层浸染上表面,使这块素白的裹尸布,俨然变成血布。江宜骇了一跳,眼前为这浓郁的血色侵占,头脑阵阵发昏,然而一左一右阿舍与残剑两人,却似什么也没看见般,依旧闲话交谈:
“这是沙州的一个传说,你们从沙州过来,莫非没有听过?”
“你且说来听听?”
阿舍道:“沙州是大漠中的城镇,漫漫黄沙千里,数百年间商贾旅者往来,曾有在沙漠中迷失的人,因炎热与干渴而暴毙,然而他们的尸身却能保存十年不腐。后人找到那些遗骸时,仍然面目如新,而尸体上就蒙着一块裹尸布……”
阿舍的声音隔着遥远距离传来:“……那时候我在外游历,在沙漠里找一种金色羽毛的鸟,无意中却遇到一具游子的尸首,裹着这块布,不知死去了多久,脸摸着还是软的。我就把这块布带了回来……”
飙风卷地漫天黄沙,大漠深处一年四季都大风不断,风以沙砾织成帷幕,连太阳的光芒亦被遮挡。风中一切都在起舞,一块布因此开始它的旅行。起初它在半空中飘荡,从炽热的白昼到寒冷的夜幕,夜晚它被旅人抓住,裹在身上保暖,直到旅人渴死在中途,布仍然忠实地保护着他的身体。
第二个人发现了它,准确的说,是发现了旅人的尸体,他将布从旅人身上撕了下来,翻找旅人装钱的衣袋。布被风抓走,继续它的旅行。这一次它找到一队被盗匪劫杀抛尸的行商,商人身上的鲜血吸引了它,布降落在商人的肉体上,吸食血液,将商人做成一具不朽的皮囊。
第三个人捡起了布,将它裹在头上,挡住白天可怕的日晒。那人在沙漠中迷失方向,追逐海市蜃楼,最终倒在虚幻的边界。三十年过去,那人的身体风干成细条,头颅则被布妥善保护着,仍是鲜活的模样。
三十年后,布等来了第四个人,那人将布带出了沙漠,带到城镇中,在市集中拍卖。贪婪的人欲将布剪成两段,卖给不同的人,还未来得及动手,他自己先被偷布人所杀。偷布人亦被卖家所杀,卖家又被竞价者暗算。无数鲜血将布浸泡。
风在城中盘旋,寻找,再次带走了布。布在风沙中飞舞,降落,辗转于不同人之手。
不知多少年后,一双蓝眼睛来到它面前。
“可敦着属下前来,请您回到族中。”
“可是我还没有找到用来给可汗金冠作饰的羽毛。”
“您不必寻找了,属下来正是要告知此事,可汗不幸染疾,已于数月前晏驾了。”
“……”
沉默,如同布独自旅行过的漫长时光。
蓝眼睛说:“好罢,那么,我就把这块裹尸布带回去,当做礼物吧。”
江宜晕得站不住,被残剑眼疾手快地扶了一下:“怎么了?”
漫天血色乃稍微褪去,布重新化作卵黄色旧的普通布帛。
“怎么了?”阿舍也问。
江宜心知这块裹尸布不知经历多久岁月,吸食了多少生命,早已饱含秽气。是以自己在靠近之时,才会为秽气所冲撞。而残剑与阿舍,并不如他体质特殊,没有太大感觉。
“这块裹尸布,”江宜说,“最初并不是用来裹尸的。”
阿舍闻言诧异,笑道:“那当然,天下大抵没有造来便是给死人用的东西吧?你们汉人讲究事死如事生,于我们而言却是太浪费了。”
江宜道:“这是一件中原的法器。大王,我有个不情之请,待可汗火葬之后,能否把这块布交由我带回中原?虽是您捡到的,这块布对中原人而言却是大有来历。”
阿舍略一犹豫:“原来如此……不知道究竟有什么来头?”
江宜说:“这块布包裹的第一个人,是个婴儿。婴儿的母亲是地主家长工,夜晚独自在马房里生产,取下身上围裙包住她的孩子,婴儿发出第一声啼哭时黎明到来,白布因此有了灵识。母亲因在前夜梦见黑龙从天而坠化作山脉,为她的孩子取名桓岭。这块布就是李桓岭的襁褓。”
李桓岭在世时,一扫六合四夷宾服,八百年前突厥尚是冰海雪原边的蕞尔小部,亦曾为神曜皇帝的威严所折服,献上称臣文书与酋长羽冠。八百年后成为草原狼王的突厥人也不会忘记那个曾经以太阳神般的光辉照耀普天万民的汉皇。
“汉人传说神曜皇帝羽化登仙,于云海尽头、金乌归处建立天国白玉京。从此有了‘人间名都,天上玉京’,我部族人亦将神曜皇帝当作脱司一般尊崇……”
阿舍言语间十分尊敬:“……原来是神曜皇帝的旧物,难怪有裹尸不腐的神奇功效。自当归还汉人。”
江宜忙道感谢,一时觉得阿舍真是个好人,这块布已成了传说之物,放在黑市拍卖价值千金,曾不见多少猎奇者为此物流血赔命?阿舍竟因他一句话,就坦然相让。
阿舍又道:“不过,得等到可汗的葬仪之后,若没有这块布,尸体很快就无法支撑了。”
“那当然。”江宜说。
残剑忽而开口:“真是搞不懂你们突厥人的风俗,人死了就入土为安,何必等什么良辰吉日?”
阿舍但笑不语,径自到尸体身旁跪下,一手将面部的白布掀开一角,对江宜说:“巫祝请过来看看?我兄长的遗体可有不妥之处?”
先可汗乎尔赤犹如在沉睡中,面容仍旧是生前模样,他五官的轮廓较之阿舍更显纤细,嘴唇线条优美,涂抹丹朱一般颜色饱满。
江宜经历过离死人最近的时刻,就是被江家人埋进柳家祖坟里,从那时起生与死的界限对他而言就很模糊了。当他看见死去的乎尔赤睁开眼睛,浑浊的灰蓝色眼球盯着自己时,那种混沌的感觉再次袭来。
“……”江宜闭眼,再睁开,乎尔赤恢复了安详,似乎刚才只是死人灵机一动的捉弄。
生者以七魄主宰六识,三魂执掌命运,人死灯灭,魂魄回归天地,突厥以为肉体乃是灵魂的束缚,因此在人死后要以火焰解脱灵魂,而江宜所知中则没有这一说法。灵魂如飞鸟,肉体只是暂时的栖息,人的生机一经消散,魂魄便自由离去。
然而此时看这具安然的尸体,竟似乎仍保留了一缕残魂。
江宜起初以为,阿舍所说需要一位真正的巫祝为兄长举行葬仪,只是走个形式,毕竟唯独灵魂是自由的,哪里需要人送灵。
“也许是裹尸布的缘故,”江宜忖度着说,“这件法器具有很强的束缚力,可以屏蔽天地,使你兄长的魂魄仍然残留了一部分在身体中,无法进入轮回。这也很好办,拿走这块布就好了。”
阿舍道:“你说什么?魂魄?不,我的意思是,你觉得我兄长的尸体,有没有哪些表面上的异常?”
“表面上的异常?”
“表面上,与其他寻常尸体有哪些不一样。”
“这……我也没见过许多尸体啊。”江宜老实地说。
残剑道:“我来看看,唔,你想说什么?除了比较新鲜,好像没什么不同。”
阿舍道:“我兄长,至今仍是他死去那日的模样。”
二人一齐看向他,似乎这时候才意识到,阿舍为什么要用大费周章,找到这块传说中的裹尸布来为他兄长敛尸?
“他死去的那夜,”阿舍道,“我在沙漠中与旅者痛饮美酒、吃肉赏月,萨珊的美姬月下献舞,彻夜欢歌,几乎忘却了时间。等我回来后,只能从别人嘴里得知那夜的情形。他们说乎尔赤染上寒疾,处理族务过于劳累,那夜又喝了太多烈酒,于梦中猝亡了。但我不相信。”
阿舍手指落在乎尔赤眼皮上,那双再也不会睁开的眼睛拥有与他一脉同出的颜色。
“我哥是被人害死的。”
江宜愁眉苦脸,卸了妆,坐在帐中茵毯上犯愁。
残剑一拍大腿说:“原来那家伙,也不是无缘无故帮助我们!”
江宜:“唉!”
阿舍愿意将神曜皇帝襁褓交给江宜,条件是希望江宜能帮他查明乎尔赤身死当夜的真相。
谁有动机,谁是凶手,谁敢谋害狼神之子?一年前阿舍回到族中,所见一半是哭脸一半是笑脸,有人痛恨他,有人则期待他的回归,所有人都告诉他乎尔赤是意外病猝。但他知道有人在撒谎,而有人是不敢说出真相。
第16章 第16章 阿舍
“人在屋檐下,”残剑说,“哪能不低头。要么,咱们只能选择帮他,也是帮咱们自己了。在突厥地盘上没有阿史那舍庇护,日子很难过啊。”
江宜怀疑地说:“残剑兄,我怎么觉得你还挺开心的呢?”
“哪有?”
“刚才你还不说话,现在怎么话这么多?”
“那是和阿史那舍没话说,但我乐意同你讲话嘛。”
江宜说:“你讲话的语气也很雀跃。”
残剑道:“我的语气一向如此。”
江宜:“你脸上的笑还没收。”
残剑:“失礼了。其实我行走江湖,就是为了增广见闻,凡有人讲新的故事,宁愿打一斤酒,花一整天的功夫也要坐下来慢慢听完。恩怨情仇岂不如同苦修路上的甘酿,百般滋味尽在其中。”
江宜叹气:“残剑兄啊,你这爱好真是让人不敢苟同。凡人已是戏中人,戏又演给谁看呢?你有没有想过,阿史那舍是突厥的左贤王,连他都查不出真相,我们又能做什么?”
残剑人虽不拘小节,有时倒也显得灵光,说道:“兴许正因为他是左贤王,才没人敢告诉他。你现在是神使啊,脱司的使者,谁人敢在神面前撒谎?那小子难道原本就是这个打算?呵呵。”
江宜正束手无策,却见残剑兴致勃勃,也有点无语,心想杀人的事能算什么好故事。
“不管怎么说,”残剑计划道,“明天咱们先找人打听一下。”
巫在族中行医的消息飞快传遍十部。
塞外民族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有时生病也找不到大夫,偶尔行游的祆教贤者与巫来到部落,对族中病人施以援手,不过这样的人已经很久没有光临了。
江宜的医术乃是传自道医一门,加之他有一双能看见秽气的眼睛,常常一眼就能看清病灶所在,施术颇见成效,立刻就传出了名声。
起初,江宜只是与残剑一同去拜访韦纥国王,感谢他的关照与礼物,“顺便”打探与乎尔赤可汗有关的事情。
残剑将王后闼穆兰多的话翻译给江宜:“国王身体不行,年轻的时候从马上摔下来,就不能久坐,趴着才会舒服,请咱们见谅。”
江宜观察韦纥国王的身体,腰部积郁了一团黑色秽气,于是请来王后的牛骨梳充作砭石,为韦纥国王按压穴位推拿一番,稍微疏散沉滞的秽气。韦纥国王身上轻松不少,对待江宜便更信任亲切,说了一些关于先可汗的事情。
乎尔赤诞生之日,草原的野马群涉水迁徙,万马奔腾声如滚雷。这也算是天降异象,只是降得很不是时候,令覆罗妃子受惊早产,生下乎尔赤天然便体弱多病。乎尔赤作为可汗的长子,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不过他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一位汉地来的学者担任两兄弟的老师,乎尔赤在他的教导下学会了很多不适用于草原的社会规则。
好在他有一个勇武善战的弟弟。
突厥人很少敢向乎尔赤挑衅,因为王子阿舍十分尊敬他的兄长。都罗可汗逝世,不顾族人反对将汗位传给了乎尔赤,传闻那天夜里突厥的勇士包围了阿舍的毡帐,手持弓刀愿意为他一战。
第二天阿舍就离开了金山草原。他的部下告诉族人,王子是去为可汗寻找大日金冠上装饰的金鸟翎,当作即位的贺礼。没人知道阿舍是什么时候走的,但大家都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直到族人彻底接受他们的新可汗为止。
“可汗是冬月鼠日出生,命里无火,注定命短。”韦纥国王说。
韦纥国王将上次的几名姬妾送来服侍江宜。怪的是,分明残剑更加强壮,即使闲散地倚靠或是坐着,也充满了力量,与之相比江宜文文弱弱,却很得那几名美人的喜欢。
“乎尔赤可汗么,”一人说,“人是死在突厥部,当然与突厥人脱不了干系。”
旁人赶紧制止:“好大的胆子,什么话都敢说呀?!”
“大家嘴上不敢说,心里头都知道嘛。巫祝大人可要小心,听到了秘密,夜里要睁着眼睛睡觉哦。”
江宜心想,心里头都知道?难道阿舍也早就心知肚明了吗?与残剑对视一眼。
残剑道:“你们在韦纥国的人,难道连那天夜里金山发生了什么都知道?”
“知道呀,那天是卡拉琼,一年中夜最长的日子,金山每年此时都会彻夜点燃篝火庆祝。覆罗的人为他们的王子献贺,也派了勇士去金山,回来的人说,那天夜里牙帐中通宵灯火,可汗的身影照映得清清楚楚。他先是喝了很多酒,然后观看了帐中勇士角斗,很晚才睡下,第二天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这么说,”残剑摸着下巴,“不就是梦中猝死的意思?既然是庆祝节日,人那么多,要下手也不容易。”
之后,来找江宜看病的人多了起来,江宜不得不将帐帘高高挂起,方便病人进出,残剑则为他充当翻译。
江宜乃有一百试百灵的妙方——因他是天书之体,书写天书的墨汁于凡人而言便是世外天的琼浆玉液,具有化瘀祛秽的功效。于是放个水盆在身前泡手,使清气散入水中,残剑再满脸虔诚地舀一勺到病人碗里,一口下去顿时浑身轻盈。
“巫祝大人!救命!这小子和人打架把肚子打破了好大条口子!”
残剑:“好,来,先喝一碗水。”
“这个不行,再喝就漏了!”江宜赶紧制止。
“大人,你看这人该怎么治呢?”
残剑一点也不着急,看那伤员嘴角还挂着两道血痂,俨然是那日与萧思摩在一块儿嘲讽江宜的兵士之一。
江宜满头大汗:“这、这、这……”他不好意思说这外科的伤他可救不来,有道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知道得再多,从来没机会上手,也是白搭。
残剑道:“巫祝大人说,这个伤太简单了,我来就行。你,拿个碗来把他肚子罩住,别让肠子漏出来;你,去打水、拿毛巾;还有你,去找个会针线的女人过来……”
残剑指挥起来有条不紊,十分有经验。看来人在江湖飘,常有受伤的机会,也常有治伤的时候。
这厢帐中人走得干干净净,只留下重伤患者,残剑指挥一位勇敢妇人给他缝肚子,江宜在旁围观,一边将他被水泡得透明的手掌晾晾。
残剑看一眼,说:“这也是你不同寻常的地方?”
“算是吧,”江宜说,“不过不是什么好事。以前常因这个,被人当作妖怪。”
阿舍走进来,一身胡帽乌靴,窄袖长袍,蹀躞玉带衬得他腰身挺拔,英姿俊朗。
“听说你在治病,”阿舍说,“眼下族人皆传言你有神通,药到病除。多谢你,因我的私心才让你留下来,你却帮助了我的族人。”
江宜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只不好意思,残剑说道:“你安排的任务,完成起来着实困难,我们也只有出此下策,向前来求医的人打听,才不显得张扬。不过听来听去,似乎总离不开心照不宣四个字。我说大王,莫非其实你心里早就明白,却故意耍着我们玩儿么?”
阿舍面上苦笑,答道:“我知道什么?正因没人肯告诉我,才拜托二位帮我查证。若说这个地方,还有谁是被蒙在鼓里的,也就唯独我们三个了。”
语罢,阿舍看了地上那位打架打破了肚子的倒霉伤员一眼,对江宜道:“这个人是萧思摩的亲卫,去年卡拉琼,牙帐中曾举行宴会,萧思摩列席,此人想必随侍其左右,也许知道点什么。你们救了他的命,或许他愿意对你们开口。”
阿舍一走,江宜佩服地说:“你竟然直接问了!”
残剑示意那妇人洗净手,可以离开了,一边继续用汉话回答:“为什么不能直接问?”
如果阿史那舍知道真相,却还找人来查,说明也许他想要的不是一个事实,而是一个说出事实的人。江宜有点担心他们会越陷越深,他只是想游山玩水,并不想漫江撒线钓出是非。
残剑很无赖地咧嘴一笑:“怕什么,你想走的时候,我自然能带你走。”
三天后,那伤兵已经能自己爬起来,到江宜住的毡帐向他道谢。伤恢复得不错,只是脸色仍然雪白,并且脸上那两道裂向耳根的伤痕让江宜觉得很滑稽。
“最近每天肚子都在响,好像有东西在肠子里面跑。巫祝大人,你们不会是把沙鼠缝进我肚子里了吧?”
江宜看着他的面孔,终于迟钝地想起来,这人岂不就是那个捅破了皮箱,又套住自己脖子拖行了几百步的狼骑?
残剑说:“真是无礼,巫祝大人亲自为你的伤祈福,请脱司的护法神进入你腹中为你修补伤口,你竟敢说那是耗子?”
那士兵诚惶诚恐,赶忙伏地认错。残剑继续骗他:“你起来吧,神很大度,问你几个问题,你如实回答,神就不计较了。”
残剑狡猾地朝江宜挤了挤眼睛,示意由他来问。江宜憋着笑:
“你和谁打架,受那么重的伤?”
“是覆罗的狗!每年都闻着肉味来金山,今年更是乱咬人!是他们主动挑衅!”
“覆罗人为什么挑衅你们?”
士兵有些犹豫,不过,江宜依然在他心中有了超然的地位,恩同再造,加之阿舍对江宜礼遇有加,众人都看在眼里。士兵回答说:“乎尔赤可汗死后,覆罗人跟我们一直不对付。”
江宜道:“我听说,先可汗是梦中猝亡,覆罗人为什么要找你们的麻烦?”
士兵微微一笑,因嘴角两道裂伤而显得诡异莫名,似乎竟有点不以为忤,反以为荣:“这就不知道了,汗王的事不是我这种小兵能知道的。那天夜里,只有可敦、右贤王与萧思摩将军在牙帐中,我在外面喝酒,三位大人离开后,帐中灯火还没有熄灭,可以看见汗王躺下休息的影子。之后整夜他都在安睡,牙帐外又有武士守卫,可他就那样死了。”
“既然有人守卫,外人想要靠近汗帐,想必是不可能的。”
“就是这么一说。那个守门的武士我也认识。”
“谁?”
“左大王的伴当,从前形影不离的。”
第17章 第17章 乎尔赤
阿舍的伴当名叫伊师鸷,从小与他一处长大。都罗可汗给他的两名儿子各安排了这样一位人物,既做伙伴,又做亲卫。阿舍离开后,伊师鸷本随他而去,不知怎么,卡拉琼那夜却出现在乎尔赤帐外。
士兵自己说完,也不确定,又推说是当晚喝多了,记错了。那天酒醒后,他也没有在族中发现伊师鸷的身影。
江宜听完,只觉得头疼,他人生中还没有遇到比乎尔赤之死更复杂的事。残剑万分不解,说:“如果那天真是阿史那舍的伴当,这么看来最接近事实的应当就是他本人才对。何必对我们推说不知?”
江宜说:“残剑兄,如果杀人的就是他,那自然不会对我们说啦。”
残剑一脸不可思议,不仅对这个可能性感到荒唐,对江宜竟会有这种想法亦感到惊讶。
“他们可是亲兄弟。”
江宜纠正:“是同父异母。”心道,兄弟又怎样,我也曾有过兄弟,翻起脸来比陌生人还可怕。
“没道理吧,”残剑仍是不相信,“如果是他做的,何必又让我们调查?”
“理由可多了,比如说,借外人之手,洗刷关于自己的流言。”
江宜长叹一气,郁闷了一会儿,宣布道:“残剑兄,我觉得,咱们不能再深入这件事了。不管阿史那舍是真不知道,假不知道,还是想要利用我们做什么。我决定用符合我身份的办法去解决这件事,完成之后,咱们就赶紧溜吧。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啊。”
一名丑奴在帐外,自称是会株可敦派来的,请巫祝去为他家大人看病。可敦是阿舍的母亲,都罗可汗的妻子,江宜与残剑跟随丑奴前往她的住所。
路经马场,看见那名打破肚子的士兵正与友人在一起,江宜道:“咦?少侠?”
残剑也看过去:“什么少侠?”
士兵尊敬地行礼,他的几位友人也放下戒备,好奇地打招呼。
江宜多看了几眼,说:“可能看错了,还以为遇到了熟人。”
可敦的毡帐刷红顶,悬挂草穗,以寓多子多福,近前听见里面有人争执。一男人说:“那个汉人在族中到处打听,多管闲事,都是你儿子惹的事……你我都是黑眼珠,你却生下两个蓝眼珠……”
一女人说:“你真是疯了!我何曾正眼瞧过他?我如果和他好,又怎会帮你……”
丑奴启帘入内,争执声便停了,从里一人摔帘出来,块头高大,居然是胡山,差点把江宜撞倒。胡山像一座山似的,居高临下打量这个弱不经风的汉人,狼骑儿郎皮肤个个如夕晖下的岩石一样灿然黝黑,汉人却白得像冬雪。
“巫?”胡山面带讥讽。
“大王,”江宜诚恳说道,“你们吵架的声音太大啦。”
胡山脸肉一抖,顿时提起几分警惕,走出五步还在回头看江宜。
残剑道:“不想惹麻烦的话,装作没听见怎么样?”
江宜笑道:“我们来得这么是时候,你说没听见,他信么?”
会株可敦嫁给都罗可汗时还是位青葱年华的少女,这么多年过去死了丈夫、养大了儿子,她依然保持着年轻时的美貌与风韵,与胡山简直不像亲兄妹。她手上带着四枚宝石戒指,拈着金汤匙调和马奶羹,弯曲的脖颈如鹅羽般轻柔白净。
“最近些日子咳得很,”会株可敦说,她的嗓音倒与胡山一般蕴含着深沉的力量,“有时脸也烧得发红,我想着都开春了,应当不至于着凉。”
“春分以后天有暴寒,皆为时行寒疫,三四月阳气尚弱,可能有些伤寒。”江宜说,为会株可敦诊脉相面。
会株可敦微笑道:“听族人说你医术高明。”
江宜答:“我本是修道者。所谓两仪之内,阴阳之众,唯人最贵,人者禀地气而生,修道也是修人,故而略通医术。”
末了又说:“病热发于阳,七日可愈。我给可敦写个方子罢。”
会株可敦听他将病症说得十分轻松,有些许犹豫,江宜见她脸色,就问:“还有什么其它症状么?”
会株可敦眼神飘忽,不知在想什么,说:“不,没有了。”
从可敦帐中出来,晴天高渺辽阔,蓝色的风吹拂草原,云气如丝如缕。江宜与残剑在金山的阴影里行走,深沉的绿意犹如一块沼泽。
残剑说:“那女人看个病,眼睛到处乱瞟。”
江宜一愣:“什么?”
残剑道:“你没看见?你问她还有什么病症,她却在看那个丑奴。”
这个细节,江宜还真没注意到,他只是觉得会株可敦有些走神。残剑作为习武者,的确比他更眼观六路。
残剑呵呵笑道:“难道她有什么病,还写在那个丑奴脸上?”
江宜道:“是啊,残剑兄,试问如果是你伤寒发热,会如何对医者陈述?”
残剑很困难地想了想:“对不住了,我很少害病。”
江宜只好自己说:“其实,我也很少害病。不过我的同窗曾经害过寒热,发抖说身上冷,一摸额头却烧得很。若是病人,当说身上发冷,若是旁人,自然说脸红滚烫。也许生病的真不是会株可敦,她只是替别人陈述病症。”
残剑抱臂,二人已走到坡上,向下俯瞰,毡帐如云,会株可敦红色的帐顶犹如羊毛里的赤琼石。马群俯首在营地不远处的草场里,伴随草浪时隐时现。
“替那个丑奴?”残剑问。
江宜看他样子,不像开玩笑,竟然真是这么想的。
“残剑兄,”江宜斟酌道,“你真的是个独行侠吧?”
“怎么说。”
江宜道:“一般来讲,只有儿子为父亲代劳,徒弟为师父代劳,家仆为主人代劳。从没有反过来的。”
“……”残剑鹰似的明眸转向一处,“她出来了——那个丑奴。”
江宜向残剑视线的方向看去,一切都很模糊,人影与阴影分不清楚,不知道残剑是怎么看见的。
“我猜,”江宜说,“她说不定是要去找那位真正的病人。这和我们没有关系,也许会株可敦有不方便的地方,还是不要多生事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