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神书by麦客
麦客  发于:202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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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听了只是笑,那丁发便更当他人傻,给他带到酒馆的南房去。一间大通铺,十几个伙计同住,气味浓得吓人。丁发的大哥是个黑脸,正领着几个伙计赌酒,丁发叫江宜在外面腰厅里自个儿坐会儿,自己去找大哥。
“大哥!我带了个肉票回来!”
黑脸长得五大三粗,一脸的横肉,顺着丁发指的方向一看,呸道:“哪儿来的穷酸书生,讹他不如讹一头驴。”
丁发道:“大哥,你相信我的眼光。我丁发八岁起就干了这一行,绝对错不了,你瞧他那小脸白的,那手嫩的,那脑子傻的,必然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少爷!咱就把他扣在店里,让他给家去信要钱。”
黑脸道:“没空!马上要押一批货到沙州去,这几天就要动身了。”
黑脸干的是倒卖的生意,名都酒馆是他的据点之一。名都盛产绫罗绸缎、金器茶叶,沙州则在四千里地外的戈壁之中,于疏勒山下,汇集了来自西方的香料宝石、皮货药材,是河西道上最大的易货市场。
丁发索然无味,出了南房,到腰厅一看,那白脸儿书生居然自得其乐,倚在花窗下看起书来。酒客的醉言醉语、划拳嚷嚷,女郎的轻歌曼舞,评书人的说学逗唱,于他竟都格格不入。
算你小子走运。丁发上前,恶声恶气道:“小子,哥几个这几天要出趟远门,去沙州,没功夫招待你。你好自为之吧。”
江宜从书里抬起脸,茫然道:“沙州?疏勒山下的那个沙州?太好了,我也正想去,不知道方不方便让我同行呢?”
丁发:“…………”
天下很大,路途很远,靠一双腿是走不完的。纵使江宜什么都不需要,他也至少得有一头驴。在名都住了三天,江宜混进了黑脸的车队,三辆马车,大概半月能到沙州城。
黑脸商队里拉车的马,与江宜记忆里疏勒山下的马大有不同,看上去瘦骨嶙峋,眼神没精打采。江宜在车队里负责装货卸货、跑腿喂马,并把自己分到的不多的一点粮食偷偷添进马的草料里。他有时觉得自己想去疏勒草原,也许只是想看看那时的马儿。
“那书生不会饿死吧?”伙计说,“发哥,别到时候咱们钱没弄到,还得找地方把人埋了。”
丁发本来都要放江宜走了,谁料这家伙自己倒贴上来,白给的肉票不要白不要。丁发把江宜当苦力用,又叫他写封信回家要钱,汇到沙州驿站去。江宜是言听计从,最可爱的是,他从不多嘴,丁发就没见过这么好捏的软柿子。
“那你的饭别吃了,省给他吧?”丁发说。
那伙计就闭口不言了。
朝廷的官道修得宽阔敞亮,十步一座望楼,日夜有官兵执勤巡逻,行人往来非常安全。黑脸带了几个手下,去前面探了道回来,一脸晦气说过路税又涨了,格老子的,走官道刮层皮,等天黑了兄弟几个抄小道绕过去。
正是在胜县老君山地界,夜里走山路,江宜坐在货车上,伸手一接,下雨了。石韦灰绿色的叶子贴着马车,油亮亮,像盛着无数银珠,江宜抽出雨伞,还没撑起来,林里夜枭发出一声怪叫。
“站住!”
“打劫!”
“有财留财,没财留命!”
原来黑脸抄的这条小道,离官道已经很远了,走官路毕竟交钱保平安。乌漆嘛黑的,双方都不举火,只有铁器的寒光一闪而过。黑脸的人也抄家伙争斗起来。江宜忙打伞钻到树荫下——李家盛世居然真有盗匪。
只听乒呤哐啷一阵,棍棒齐飞,雨水乱入。匪首点燃风灯,光亮下,黑脸的十几个伙计尽数倒地呻吟,肚破肠流——治世太平已久,只闻官员盘剥,哪有匪寇横行,商队用以防身的只有几根车架梁,根本不是盗匪一回之敌。
“货都在这儿!”盗匪举风灯查看马车,瞥见一旁泥泞里有双脚印,一路歪进了丛林:“有人跑了!追!”
江宜将伞抱在怀中,发足狂奔。原来只因自己一人一驴,没有打劫的价值,方才能一路平安,这回错跟了商队,树大招风,简直受了无妄之灾。
身后风声迫近,想是盗匪追来了。
江宜身体轻飘飘的,犹如纸张,被风雨一刮,几欲起飞,忙乱中将雨伞向身后一挡。
一道白晃晃的电光从天而降,江宜的油纸伞应声裂为两半,裂隙里显出一道黑乎乎的影子。
黑影是个人,背对江宜,一手按在腰间,犹如抽出一条雪白的闪电——草丛里冲出数名盗匪,闪电惊鸿一现,并未看清如何出招,几人便全被切中要害,软倒不起了。
那人回过身来,问:“没事吧?”
油纸伞破破烂烂地掉在地上,江宜浑身发软,贴在树干上,雨水将他从头到脚浇透了。那人没得到回应,便伸来一手抓住江宜腕子。江宜道:“唔,你轻、轻点……劳驾,能不能把我搬到有火的地方,或者,淋不到雨也行。”
那人力气很大,江宜被他拽得仿佛身体要从中裂开。
“你没受伤吧?”那人又问。
“那倒没有,就是腿软,路是走不动了。”
那人笑了一声,不确定有没有嘲讽的含义,将江宜一只胳膊举起来,似乎想扶着他。然而江宜总是往下滑,站也站不住,那人稍一迟疑,抄了膝弯将他打横抱起来。
江宜缩在他身前指路:“这位义士,你走错路了,这个方向你大概还会遇上强盗——咦?”
商队货车停靠的地方,几个劫匪全被捆货用的麻绳五花大绑,蚂蚱似的串起来。
“我就是从这里过来的。”那人在江宜头顶笑着说话,令江宜头皮微微发麻。

第10章 第10章 残剑
雨夜,黑脸一行人在山中找到一间柴房,暂作歇脚,将货物搬进雨檐下。江宜被潮气浸湿,稍一动作,皮肤就会黏在一起,只好一动不动,在铜盆边安然烤火。
众劫匪被那义士一根麻绳穿了,扔在雨中,黑脸的伙计们总算捡回条命,千恩万谢问那义士道:“敢问大侠尊姓大名?”
那义士浑身亦被雨水浇透,却丝毫不令人觉得落拓,脸颊消瘦,眉宇飞如一道梁,个高腿长,颇有些英气。江宜瞧着他,觉出些眼熟来。
“我们先时见过。”义士说。
江宜:“?”
“在沧州。”
江宜:“啊!……您哪位?”
那义士做了个喝茶的动作,说:“我只要半贯钱。”
江宜瞠目结舌,蓦地想起来,这位义士原来是在茶寮中遇到的镖师之一。他道:“咱们还真是有缘。你虽未聘用我,我却保护了你一回,可见花钱不如结缘。”
黑脸等人一听,此人原是个镖师,当即求之不得,欲给钱请那人护送商队直到沙州。这年头本没有劫匪,屋外那几个,乃是胜县被侵吞了田地的老百姓,无处谋生便出此下策,真要说起来顶多算刁民。虽然不见得还能遇到第二回,但就这一次也给吓够呛。
那人道:“唔,我这个人,接单看眼缘。你们就算了,这位小兄弟很合我意,如果你有需要,我愿意走这一遭。”
江宜的身体在火烤中恢复了干爽,支撑着坐起来:“可是……”正想说自己是真没钱,手掌在地上摸到一只内镂方孔的圆片,捻起来一看,是枚铜钱。
不知是从哪只货箱里掉出来的。
“虽然我很便宜,”那人也有点为难,“但是一文钱,未免太便宜了。”
江宜道:“可是,就这一文钱还是我刚捡的。”
铜钱的锈痂生涩而陈旧,那人两眼中犹如藏着明亮的火苗,一笑之下,将铜钱从江宜手中抽走。
“一文就一文,这单我接了。”
此人自称为“残”,残缺的残,因他是名游侠剑客,江宜便叫他残剑。
残剑的武艺非常高强,农民劫匪与黑脸的伙计都是他手下败将。并且他手中根本无剑,常常信手拈来,以一段枯枝、一截柳条,便能对敌,无人能走过他三招。残剑武艺虽高,却不恃强凌弱,是个十分讲道理的人。
譬如胜县的十几个山匪,虽是残剑拿下的,如何处置却听凭江宜的意见。
“你问我,可算是问错人了,”江宜好脾气地解释,“其实,我才是刚出家门没多久,什么都不懂呢。残剑兄行走江湖,只怕比我更有经验。”
残剑沉吟片刻:“那便把他们吊起来打一顿,直到认错?”
江宜道:“……不、不合适吧。我看,还是交给胜县衙门好了。”
一路上,与残剑聊天,江宜发现这人也许真不是那些久惯牢成的镖师,反而更像独行侠,做事全凭心意,有种令江宜羡慕的豪爽疏朗。
“这么说,你到了名都城外,弄丢了钱袋,多亏了丁发兄弟的商队接待你,才有地方留宿?”残剑问。
残剑加入队伍后,江宜的待遇提升了很多,体现在不必参与搬货了。两人并坐在马车辕上,残剑支着一条长腿,一手把玩江宜给的那枚铜钱,以食指高高弹起,再抄手接住。
江宜不由自主被他的手吸引,只觉得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想来是适合握剑的手,就连弹玩铜钱,也显得飒爽。
“是啊,”江宜说,“多亏了发哥。不然,我也没路费去疏勒山啦。”
残剑道:“好人呐。”
丁发与黑脸:“………………”
沙州城在一片戈壁之中,依傍鸣沙山,绿洲与湖泊犹如万顷黄沙中的明珠。商队入城后在客栈落脚,丁发立即便去了驿站,收给江宜的回信。那呆子的家人还真给他写了信来,比他们早一天抵达沙州,信中是:
吾徒亲启:
至于江宜本人,根本没打算去驿站,此时此刻,他已与残剑行走在黄沙累石间。
远处山脉犹如黝黑的马鬃,绵延起伏,山脚下绿意隐现,正是江宜魂牵梦萦的疏勒草原。城里人告诉他们,沿着粟末河上游,一直走就能抵达绿洲。
残剑问:“你既给家里写了信,怎么不去拿回信?”
江宜老实地说:“其实我家里也没钱,不过,发哥要我写信,也就写了。只希望他不要生气才好。”
残剑惊奇道:“这么说,你把丁发耍了?胆子真大,难道不怕自己势单力薄,被他们收拾了?”
江宜道:“这不是有残剑兄你在么。”
“你是运气好遇上我。若是没有我呢?”
“那我就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了。”江宜颇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他平时看起来呆呆的,笑容却有几分生动,残剑看了他一眼。
绿洲内十分热闹,没有江宜希冀中的野马群,反而支着许多帐篷毡房,打眼看去,帐顶五颜六色,如同开遍草原的野花。
原来,他们正赶上一年一度的商贸互市,每逢市场开放,城外绿洲中就会举办鱼龙曼衍,届时杂戏伎乐、百家争鸣,足足要热闹上三天三夜。
来都来了,两人便在一顶毡包中住了下来,等待戏目开场。幸运的是残剑身上还有点钱——聘用人家当保镖,住宿却都赖别人出钱,江宜不禁十分惭愧。
夜晚,绿洲的戏班在篝火边畅饮烈酒,牛羊肉炙烤渗出的金黄油汁滴落火中,发出清脆的爆裂声。残剑加入其中,喝得面红耳赤,江宜却怕被发现格格不入,在毡包中点着灯烛看书躲清静。深夜残剑酒气熏人地回到帐中,歪头便睡,早玩得忘了搭理江宜。
“我怀疑,”翌日,残剑与江宜逛市场时说,“昨夜的锁阳酒喝太多了。”
“锁阳是什么东西?”江宜问。
“就是这种。”残剑一指身旁卖药材的摊位,其中通体熟红、状如马根、足有一握之粗的就是锁阳,药贩道:“锁阳泡酒,喝了就知有没有,是男人就来一坛!”
江宜:“…………”
残剑走路果然有几分别扭,江宜忍不住哈哈直笑。残剑潇洒惯了,也不觉尴尬,伸手在江宜头上按了一下。
城里的商人渐渐聚集于此,绿洲中人满为患,江宜每遇到感兴趣的,便驻足围观,不知何时与残剑走散了。他倒也不着急,只是要再往前走,人群却相继停滞下来,自觉地分为两列,让出中心道路。
“哎哟,挤什么挤!”江宜身前一少年回头瞪他,“要开戏了!别乱推。”
果然鼓乐响起,浓妆艳抹的伶人踩着高跷经过,捧花童子洒下无数花瓣。
江宜在茶摊里坐下,过来一人,坐他对面,好巧不巧正是方才瞪他的少年郎。此人落座后将一把长剑拍在桌上,引得旁人纷纷侧目。
“看什么看?!”少年脾气很暴躁。
江宜觉得有趣,方露出个笑容,少年的眼刀就杀过来:“你又笑什么?”
江宜道:“原来少侠也爱看戏。”
那少年的刺被捋得稍服帖了,似乎也喜欢被人当作侠客,答道:“互市的鱼龙曼衍名声在外,特地来看戏的人也不少。一会儿还有更精彩的。”
摊主过来上茶,少侠道:“拿两只茶碗来。”
江宜忙道:“不必不必,多谢,我不喝水。”
少侠看他一眼,似乎觉得江宜很奇怪。
忽而起风了,草波起伏,毡帐在风啸中狂颤不已,伶人的戏服顿时迎风招展,宛如斑斓的巨蛇。商贩忙以厚毡盖住货物。
少侠道:“西北一年到头都在刮风,吹得人灰头土脸,真烦死了——看,他来了。”
江宜定睛看去,只见伶人队伍的末尾,乃是一辆两层高的花车,精雕细琢华丽无比,车上一人褒衣博带迎风舞蹈,形容疏狂。楼车所过之处,风吹花瓣乱飞,织成一张巨大的帘幕,车上伶人黑发纷飞,远看面目似乎是个美男子。
围观者向楼车中抛掷鲜花瓜果。
少侠鄙夷道:“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只有每年戏班来到沙州,才会露面。很多人喜欢他,长得英俊嘛。”
江宜伸手在风中抓了一把,指缝里全是沙子。欢声笑语中,那少侠蓦地蹙眉,一手按在茶台上:“你看!”
江宜道:“是啊!风好大!”
少侠翻了个白眼,他手掌下桌面抖动越来越明显,茶碗不住摇晃,茶水几乎泼洒出来。江宜亦察觉到了,地面似乎在震动。
起初他以为是人群欢闹所致,但很快众人也惊慌起来,不知谁喊了声“狼骑来了!”,场面立即混乱起来,到处是逃跑的人。
“快走!”少侠拍案而起,一手抓了江宜,一手提剑拨开人群。
江宜一头雾水,被他拉着边跑边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少侠道:“来不及解释了!先跑!——糟了,我的马!”
木桩上缰绳断了一半,一看便是被人割断了,少侠估计原本是想骑马离开绿洲,眼下马被人偷了,地面震动愈发剧烈,连江宜都能看见,一股烟尘从天边升腾而起。
少侠当机立断,冲进路边毡包,挑开一只人高的皮箱,一把将江宜推进去。
“是突厥人,”少侠道,“来打草谷了。可恶,这次来得这般凑巧,刚好孔将军不在城中!”

第11章 第11章 残剑
箱子里装的俱是华缎软绸,颜色艳丽,似乎是伶人的行头。少侠一面将江宜朝箱子深处按,一面捞了衣服将他盖住,正要合上盖子:“你且藏好,待到外面没有声音,安全了再出来!”
江宜撑住箱盖,探头问:“等等,你呢?”
少侠冷笑,铿然抽出佩剑,按着江宜的脸把他推进去:“侠客从不躲躲藏藏!”箱盖合拢。
四面骤然黑暗,人群的奔走呼号隔着箱壁,听上去朦朦胧胧,渐渐低了下去。江宜耳朵贴上去,很快什么也听不见了,只有如雷鸣般的马蹄声,仿佛鼓面在他面颊边擂动。
大漠突厥狼骑的名号,即使江宜足不出户也有所耳闻,其人以狼神为图腾,勇悍无匹,传闻战士的胸膛皆纹有兽首。沙州在交界之地,五十年未遭过侵犯,突厥人逐水草而居,亦从不管东西互市的商路。然而五十年过去,世道似乎已与书中所写的不同了。
江宜听见骑兵的马蹄踏进沙州,四处追赶,怪嚎并惨叫,令人寒毛迭起。
糟了!残剑!
一支长兵刷然捅进皮箱,猝不及防,扎进江宜小腹将他刺了个对穿。江宜后知后觉,低头,看见自己肚皮上豁然出现一只洞:“………………”
长兵的勾援绞住箱壁,一拉,皮箱四分五裂,缤纷的衣饰滚落出来。马上那狼头兵本是搜刮财物,岂料衣服底下钻出个人来,当即以绳圈一挥,套在江宜脖子上,一手拽着催马就走。
江宜双手摸索到拴住脖子的绳索,抗争不得,混乱中,看见绿洲中毡包被骑兵践踏得东倒西歪,那少侠仗剑迎向骑兵,于马蹄下斩断绳索,救得一人,然而更多汉人被骑兵的套索圈住,当作货物一样拖行。
一道鸣镝冲天而起。狼骑掠完就走,拖着大大小小的货箱与俘虏,绝尘而去。
少侠追赶几步,只能放弃,恨得一口铁齿咬碎,方回去找江宜。然而,那装衣服的货箱已经四分五裂,其人不知所踪。
草原上,一道烟尘,犹如翻出地表的长蛇。狼骑队向着日落之地,那座兜鍪似的高山驰去,那是汗帐所在的突厥金山。
经过戈壁石滩,似乎抵达了金山下的营地,这队外出劫掠归来的狼骑总算减缓了速度,将俘虏与掠来的战利品一同关起来。十几个汉人俘虏有老有少,跟着马跑得半条命都没了,哀哀呻吟。江宜爬坐起来,掀起营房一角,窥见外间有巡逻的卫队。
“逃不出去的,”身边一人说,“被抓来,算咱们倒霉,非得等朝廷拿东西来换,才有活命的机会呢。否则,就是给突厥人做奴隶——喂,这种时候你还能看书啊?!”
江宜身上什么东西都弄丢了,只有从沧州带出来的那卷书还在,此时掏了出来,对着帐外火光翻阅。
“既然逃不出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那人恨恨道:“你、咳咳、你就不害怕么?!你是外地人吧!”
那卷书乃是神曜皇帝传,江宜看得很慢,才翻到少年李桓岭代兄弟从军,历经艰辛后归来母子团聚,山下就刮起一阵风,吹得篝火乱窜,光影晃得人眼花,只好放下书。俘虏营的毡包壁上映出一道黑乎乎的高大人影。
影子蹲下来,就在江宜边上,将帐帘掀开一寸:“是我。”
江宜本在揉眼睛,听到声音几乎没吓一跳:“残剑兄?”
那人俯身钻入营帐,黑暗里,正是残剑那双明亮的眼睛。
“你怎么在这?”江宜忙问,“外面看守的士兵呢?”
“嘘。”残剑比了个手势,压低半身察看营中各人的情况。有人恐惧得瑟瑟发抖,有人浑身尽是擦伤,痛苦地抽气,还有的人腿折了。
残剑动静放得很小,以防被外界发现,到江宜身边坐下说:“突厥人的右贤王胡山抵达金山下,部众都出去迎接,看守一时松动,被我找到机会溜进来。”
江宜道:“我是说,你怎么跟到这里来了?”
光线很暗,他虽看不清楚,却闻到残剑身上沙尘的气息,手掌一摸,残剑头发里挂满沙砾,想是追风赶月一路疾行。
残剑笑道:“既然收了你的钱,怎么能不办事?况且,对不起,在市集里把你搞丢了。”
江宜十分感动,这一文钱的生意竟然值得残剑如此尽心相待。
眼前境况实在不容乐观,听着耳边呻吟不绝,江宜眼前阵阵发黑,不知自己是怎么了。晕眩中,残剑一只手搭在江宜肩上,说了句什么,江宜没听见,不过靠近残剑身边,视线似乎便清晰了许多。
残剑见他神情恍惚,有些担心:“我们得想个办法逃出去。”
江宜:“你说的对,可是,有什么办法?”
残剑道:“塞外以草木纪年,草木黄落为秋,华叶荣茂为春。每年春,可汗麾下二王十国会约定时间前来觐见。方才我在外面,瞧见右贤王胡山到了营地,掳走你们的狼骑就是胡山部属。想必明日他们就会去朝见汗帐,届时看守的人手松动,或许我们有机会逃走。”
不过,第二天,所有汉人俘虏都被剪住双手,与朝见的大部队一起转移了,似乎要作为战利品献给可汗。
白日的突厥圣地,只见青草才没脚踝,旷野上奇石林立,犹如倒插在大地上的蜂刺。残剑在江宜耳边道:“那是杀生石,狼神的子民每杀掉一名敌人,就会在草原上立一块杀生石,是力量的象征。”
看守的士兵以带刺长兵在二人之间一拨。江宜不得已与残剑分开,重重黑影立即又出现在他眼前,无数杀生石升腾起黑烟,凝结不散,汇聚成一片浓黑的雾海,众俘虏被绳索牵着于雾海中行走,被浸没的半身竟然闪过枯骨状的惨白颜色。
江宜闭上眼睛,一晃脑袋,幻觉始终在他眼前缠绕不休。
这尚是他第一次见到秽气的实相。
曳咥河外金山上,汗帐上飘扬狼头旗,长风鼓起旗帜,金饰的狼头居高临下,露出灿然的獠牙。俘虏被关押在右贤王的地盘上,负责看守的士兵进来,抓了一个女孩儿要走,那姑娘拼命挣扎,早已破烂的裙裾下露出先前被马拖行弄得淋漓的伤口。
江宜护了一下,就被士兵一脚踹倒,丢开女孩儿,要来揍人。残剑立即挡在他身前,挨打也不还手。那士兵简直怒不可遏,要抓人被拦,要打人还被拦,一边以突厥语斥骂,一边狠往残剑身上招呼了几下。俘虏营中人人自危,莫敢相助,只有江宜想回护,却被残剑按在怀里,不能动弹。
直到栅门外有人来叫,士兵乃骂骂咧咧地走了。
残剑高大的身躯蜷在地上,好半天,终于动了一下,翻过身来,手里是一柄士兵身上摸来的胁刀。
残剑虽是一名剑客,身上却从不带剑,以至于关键时刻还得靠偷。
“呼……”残剑喘着气,朝江宜笑了一下,庆幸他的脸没有破相,江宜不禁愣住:“你没事吧?”
残剑道:“我没事。行走江湖,学的第一门本事就是如何挨打,这种时候让我上就行,雇主就不要逞强了。”
他是不知道江宜天赋异禀,不用学就很能挨打,想当初在江家被莲冠道人鞭了一百零八下,依然完璧无损,骇得其人直呼妖邪。尽管俘虏们个个灰头土脸、饥痛交迫,江宜却如无事发生,连衣服下小腹破了个对穿的大洞一事都快忘了。
“入夜后,”残剑靠在江宜肩上,声音有些沙哑,“寻个时机,割断绳索,偷了他们的马连夜逃跑,天亮就能看到沙州城了——哎,你别摸,又疼又痒的。”
江宜拨开残剑衣襟,想察看他的伤,被残剑捉住手。
“好啦,你别管了,真的没事。嘘,你听,是突厥人在唱歌。”
天穹下无数人合唱的歌声刺破云霄,雄浑而嘹亮——
狼神之子
金山峩峩成你胸怀
白水汩汩濯你战铠
绿草荣荣敛你尸骸
狼神之子
原野驰战马
苍穹指兵戈
毡帐遍四野
长刀过南河
残剑听得津津有味,翻译成汉话讲给江宜听,思索说道:“看来,他们的一位狼神之子死了,这场春祭也是为了给他敛尸。地位如此尊崇,除了可汗不作他想。有新的王要在今年春祭时即位,胡山去沙州外劫掠,难道是献给新汗王的礼物?”
江宜简直对残剑充满了好奇:“你怎么连突厥语都听得懂。”
残剑道:“到处走走,年纪大了,自然什么都懂一点了。不足为道。”
“残剑兄,你太谦虚了,”江宜道,“你说,汉人被俘虏过来,是为了献给新汗王?什么意思?”
残剑道:“说不定,胡山想把汉人当作人牲,在可汗的即位大典上杀牲祭天,这里十来个俘虏,日后就是可汗墓前十来座杀生石,成了他的功勋。”
大家原本懵懵懂懂,只以为是被俘虏来做奴隶,运气好也许朝廷还会赎人。未想到来了个明白人,一句话令众人的命运都走上了绝路,一时间啜泣声此起彼伏。

第12章 第12章 残剑
一人痛哭道:“做人牲,那是要被剥皮放血的,那些人天性残忍,与其被他们折磨,不如现在死了算了!”
“我只是来沙州做生意的啊!怎么会遇上这种事?!”
江宜的头又晕起来,眼前黑雾缭绕。
“好啦,”残剑道,“这位大哥,你冷静点,人家小姑娘都没说什么。来来大家聚过来,听我说,有会骑马的不?咱们得尽快找到机会,趁他们守备放松,抢了马匹连夜逃跑。”
“你说的轻松!骑马?我不会啊!”
“那个……我会,以前给地主家养马……”
残剑笑道:“那就好说了,会的带不会的,实在没人带,就夹紧马肚子,别摔下来就行。现在都去睡觉,养好精神,晚上咱们就行动。”
一番话,似乎令众人安定了许多,至少没人再绝望饮泣。江宜亦察觉到凝滞的秽气略微淡去了。
残剑坐到江宜身边,现在他成了所有俘虏的主心骨,然而笑容之中,似乎又有些满不在乎。
江宜小声说:“多亏你,否则大家都不知该怎么办了。”
残剑声音也很小,却说:“狼骑个个在马背上长大,这些人却连马鞍都没摸过。怎么跑得过人家?只盼他们能发现得晚一刻,这些人也就能多活一刻。”
江宜不说话了,好半天,看了眼残剑虽然挂着微笑,却仿佛隔了层什么的侧脸,道:“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好。”
“这就对了。不管怎么说,你跟在我身边,我总能护你逃回去。”
残剑又伸手按了下江宜发顶。江宜总觉得他这个动作像在逗什么小动物,残剑虽看着年纪轻轻,有时说话却有几分老气,江宜心想难道自己在残剑眼里就是个毛没长齐的小孩儿?
入夜后,俘虏营中暗影重重,草原上的妖风肆无忌惮,呼啸声一时盖过夜幕下的种种动静。贵族的毡帐燃着长明灯,将营外看守的影子映在幕壁上。残剑拔出白日偷来的胁刀,割断俘虏们被绑缚的手脚,做了个嘘声,示意众人稍安勿躁,他自己以削铁如泥的刀刃撬开栅门铁锁,闪身出得营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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