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神书by麦客
麦客  发于:202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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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鸦雀无声,只见壁上犹如上演一幕寂静的皮影戏,看不清残剑如何动作,几个看守的影子便悄无声息地软倒,继而残剑飞掠般消失在光影里,前去探路了。
黑暗中,众人面面相觑,其中有人轻声问江宜:“那位大侠是个什么人物?忒也厉害了……”
然而江宜也不知道。
一盏茶功夫,残剑回来了,一身轻松,为众人打开牢门。一行人争先恐后逃出俘虏营,才知道还有更厉害的——残剑带的路线上,七七八八全是横倒的突厥武士,有猝不及防的,也有身披鳞甲、装备齐全,皆被残剑迅速而悄然地解决了。并且,以江宜的眼光看来,这些人都没有见血,仅是晕过去了。
残剑一身功夫于突厥营中如入无人之境,先时拿他与流寇黑帮作比,简直是侮辱。
一众俘虏尽都心服口服,这下是残剑说东绝不往西,都盼着他能将众人救出险境。
苍茫月色下,远处汗帐方向传来昼夜不休的欢歌笑语,杀生石在夜幕中如同无数幽冥卫士,投以注目,令人心中发寒。突厥人的马圈外,两个守夜人已被残剑撂倒了,马儿都有灵性,睁着黑亮的眼睛看向众人。
残剑不知从哪儿剥来布料,裹上马蹄,又以铜枚塞入马嘴。战马训练有素,衔枚后便不发出丝毫声响。
“上马,抓紧时间快走。沿曳咥河往东,绕过阿尔泰山再南下,太阳升起的时候就能看见沙州城。”残剑道。
那个给地主养马的姑娘一把撕了裙裾,翻身上马,露出的大腿上满是血痂,正是差点被突厥兵带走的女孩儿,江宜帮着将另一个女孩儿塞进她身前的位置。“多谢你们救了我!”那姑娘咬着泪水,看向江宜与残剑,两腿一夹马腹,纵入夜色之中。
余人也赶紧如法炮制,追随而去。
“我不会骑马的呀!哎我不会——”
残剑单手将那哥们丢上马背,缰绳绑了两圈,一拍马腿把人送走了。
“那个,其实我也不会。”江宜惭愧地说。
残剑一手托住江宜后腰,一瞬间轻飘飘的感觉充盈江宜全身,他不由自主便被扶上马背。残剑飞身坐于江宜身后,衣袍划过利落的弧,一手绕过江宜抖动马缰:“走!”
奔马疾行,寒气砭肤,江宜伏在马背上,风中睁不开眼睛。
残剑火热的胸膛贴在他后背,身前则是马儿温暖的鬃毛、起伏的筋肉,江宜感受到一种混乱的喜悦,似乎不是在逃命,而是骑在了童年看见的那匹英俊野马的脊背上,于辽阔原野中快意驰骋。
河川东流不舍昼夜,十匹良驹踏过曳咥河,将阿尔泰山甩向身后,天际渐晓,夜幕自荒滩疏草间退去。众人亦感觉到疲惫,体力不济,速度不自觉放慢下来。便在此时,身后长空中一声尖啸。
“狼骑追过来了。”残剑说。
江宜抬头,看见天上一道响箭。
他想起残剑说过,一旦被狼骑发现,手无缚鸡之力的众俘虏便只有等死的份。而残剑武艺深不可测,只要甩开拖累,带江宜安全回到汉人地盘不是问题。
其实江宜从不担心自己的生死,他师父说过,天有大任降于他,受些苦难也罢,终归不至于丧命。而此间这十余条性命却是实实在在,危在旦夕。
江宜抓住残剑握缰的手腕,残剑似乎有所领会,低头。“能拖住一时半刻么?!”江宜问。
残剑猛地收紧缰绳,骏马长嘶扬起前蹄,于疾行中被勒停。
“雇主有命,莫敢不从。”残剑声音里带着笑意,似乎早料到江宜会这样请求。停步的这短暂一刹,同伴从身旁疾驰而过,身后,山脉尽头出现数道纵马迫近的剪影。
残剑掉转马头,反向驰去。
对面一支飞箭射来。“低头!”残剑一声喝,按下江宜肩膀,飞箭擦身而过。弓兵跨马追来,抽出腰间长刀,短兵相接的瞬间,残剑以胁刀刀背拗进弓兵喉头,其人两眼翻白堕马,残剑左脚踹开马镫,翻身挂于一侧,以脚尖勾起长弓,捞了箭囊回身坐好。
一串动作行云流水,江宜尚没来得及心惊肉跳,那位倒霉的先遣弓兵就已被他们抛在身后。
前方数个追兵已愈来愈近,残剑轻描淡写,抽箭架弓,拉弦轻微的崩响在江宜耳边,如银瓶乍破——飞箭离弦。
对面一人马镫断裂,惊呼中摔下马背,其后同伴忙勒住缰绳,一时人仰马翻。
残剑连发数箭,一箭一人,神乎其技。
然而依江宜所见,突厥的楛箭未免太钝了,被射倒的人还能爬起来揉胸口。
追兵如潮水般不断涌来,其中夹杂着陌生的外族语言。残剑不愿陷入苦战,拍马欲走,天际一道黝黑的箭光射来,势如闪电,与先前不可同日而语,正中胯下马腿。军马哀鸣声中,前腿跪地,江宜被余势甩出半空,惊鸿一瞥,窥见对面射箭那人——
群马簇拥中,一顶雪白的狼尾帽。
“江宜!”残剑纵身,捞住江宜一手,巨力将他拽得有如轻薄纸鹞般腾空而起,破烂的外衣飞扬——天际红日于这一刻初升,越过山丘,越过草场,越过荒石,越过残剑乌黑的发顶,穿透江宜腹部洞穿的伤口。
金红的光芒于他身体中绽放。
“脱司……”
追击的狼骑这一刻停下动作,神情震惊。白狼帽分众而出,难以置信眼前这一幕,红日犹如通过江宜的身躯降临在他们面前。
江宜被残剑捞回马上,而敌人已没有追击的意思,纷纷收起了兵器。
“脱司!”白狼帽下马,似乎向江宜致意。滚滚旭日的照耀下,江宜面容宁静,犹如一尊神祇。
帐中悬着一幅鲜红的图画,画中涂料肆意泼洒,形状如同火焰,江宜敞着衣襟坐在裘皮地毯上,望着图画。
残剑道:“那是火神脱司的神像,也是太阳神,与狼神一般皆是突厥人的神明。”
“这我知道,”江宜轻声说,“太阳神带来光明与温暖,然而守护草原与戈壁的却不是太阳,而是飓风。西北是风伯的领地,祂为巨岩塑型,为沙洲造势,使骏马日千里,使鹰鹫击长空。草原子民描绘火的模样,如舞如狂,那也是风的形状。”
他看向残剑。
江宜脸上毫无血色,平时看来似乎只是面相过于白净,然而此刻胸怀大敞下,露出腹部可怕的洞口,实在够吓人的。便是静静坐在裘毯上,都能将人震住,何况刚才在狼骑马前露的那一手,阴差阳错之下,被突厥人当成了某个了不得的存在,恭敬请回了金山营帐。
估计此时族人中已经风传太阳神现世,正手忙脚乱准备如何祭拜他。
这戏剧性的发生,令江宜心生微妙感觉。从前他因这具身体而被生身父亲当作妖邪,如今却因同样的原因被奉为神灵,可见师父说的不错,人的际遇时刻都在变化。
只是不知道残剑是怎样想的,会不会觉得雇主是个怪物?

“人生当真是活得久见得多啊。”残剑十分感慨。
江宜一愣,残剑那话似乎把他当作了雨天的太阳、山寺的佛光,稀奇却又没有那么稀奇,足以让人感叹一句“真是开了眼了”,然后继续埋头赶路。
那白狼帽安排的毡帐,悬挂神像图不提,还铺满裘皮毡毯,供着马肉羊奶、貊炙干酪并从沙州劫掠来的瓜果,规格很高。残剑闻着肉香食指大动,用突厥人的宝石小刀割下暗红色的炙肉,问江宜:“你来点吗?”
江宜纳罕地道:“肚子破了这么大个洞,吃下去也会漏出来吧?——残剑兄,你当真半点不怕我?”
残剑反而问:“那你说说,你有什么可怕的?”
江宜道:“你看我都这样了,居然还能走能跳能说话,而且,肚子里也没有肠子没有脏器,受了伤不痛也不流血。岂不是像一具活尸,或者一副借尸还魂的皮囊?”
残剑脸色稍微严肃起来,挪坐到江宜身边,手掌按在江宜胸膛上。
江宜的皮肉如阴房里的白瓷,光泽冰冷,残剑的手则是小麦色,手掌与那推倒礁石的浪潮一般。江宜被他摸着心口,因那力度而打了个颤。
“但你的心还在跳。”残剑认真道。
‘如果我已不是我,只是存放天书的柜子,那我还剩下什么?’年幼的江宜问师父。
师父回答:‘你还有一颗心,这是神唯一没有拿走的东西。’
江宜也曾试想过,也许世外天需要的毕竟不是一具行尸走肉,是以最终还是给他留下了一颗心来存放三魂七魄。
残剑的话说出口时,江宜心中也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应和,便不大好意思地笑起来。两人对视少顷。
白狼帽在帘外出声道:“脱司!”
江宜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遇到有人想见他,还得在外面先请示的情况。不免有点尴尬:“请进……”
白狼帽掀帘进来,似乎不敢抬头,然而仍是一眼看到江宜腹中洞口。残剑提起江宜外衣,将他身体裹住。
白狼帽身着绿绫袍,以雪白狼尾裹额垂于脑后,乌黑长发束辫结绺,腰间银鞓上一枚赤琼石吊扣,吊扣下佩一柄翻卷狞狰花纹的黄金腰刀。突厥人自称狼神后裔,族中贵族俱戴狼尾帽,而白狼王更是罕有,不难看出白狼帽身份尊贵。
先前在乱军之中,尚不觉得,此时和平相处之下,方看出白狼帽长着一双蓝眼珠,五官秾郁,如同草原的半日花,令人赏心悦目。
“脱司携带火种降临草原,赐予子民以福祉,狼群不必在黑夜中行走,狼的子民愿永世供奉太阳之神……”
残剑将白狼帽的异族语言翻译给江宜听,大意是将太阳神赞美了一番,再小心谨慎地询问太阳神此番降世,是有什么旨意。
江宜道:“我不懂突厥语,残剑兄,麻烦你告诉他,他们认错人了,我只是个体质特殊的凡人,再怎么不同寻常,也是人,不是神。”
残剑叽里咕噜同那白狼帽交谈一番。白狼帽蹙起眉心,这才用正眼看待江宜,半天叹了口气,开口竟是十分流利的汉话:“我想也是,察巴克脱司是草原的神,怎么会降临在汉人的身体里。”
残剑说:“他是汉人里的修道者,修寂灭道,讲究生死如一。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巫。”
残剑不动声色,在江宜背上写了两个字——应变。
白狼帽立时又变得十分尊敬:“巫在草原上的,等同于太阳神使者。修道者也是草原的贵客。前番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江宜道:“好说,好说,不过,不知什么时候能放我们回去呢?”
白狼帽道:“这个……族中日前在为四月春祭做准备,高车等十部每年都在此时间汇聚于金山草原,乃是一族最为盛大的节日。您在我军众将士前露相,族人之中已有许多传闻,提到太阳神现世,今春定会祭拜神明,如果您能作为神使主持这场祭祀,我族当感激不尽。春祭之后,我便派人护送二位返回汉界。”
白狼帽族姓阿史那,名舍,身份尊贵无匹,乃是先可汗之弟,突厥人的左贤王。突厥尚左,以左右贤王领十部大军,又以左贤王为可汗之下第一人,先可汗逝世后,今春将要即位的就是阿舍。
将江宜等汉人俘来的右贤王胡山,是阿舍的娘舅,此人面赤多须,乃一虬髯莽汉。入夜后阿舍于王帐中举办宴会,邀请江宜残剑参加,胡山一人占据三张席面,举手投足,简直有地动山摇之悍。
“阿舍即位的祭祀,能由巫来主持,当真是再好不过!”胡山说话间喷吐酒气,“但是,本王要问一句,如今草原上贤者与巫都随狼群北去,留下来的全是冒牌货,你如何证明自己货真价实?”
江宜换了一身胡人骑装,贴身束腰,衣服下那个腹洞还没有补好。胡山未曾出动追击逃跑的俘虏,若是江宜脱了衣服给他看,估计也得吓够呛。
江宜到底没这么做,只以一根食指在席上灯台火苗里蘸了蘸,手指便燃起一簇小小火焰。
继而拇指扣在食指上轻轻一弹,将那火苗弹向胡山的胡须,胡山敏捷地抬手挡住,长须被高温烫得蜷缩起来。
阿舍恹恹地对胡山道:“你的人先前对巫不敬,便不要闹到宴会上来了。”
胡山的副将,唤萧思摩者,站出来说:“右贤王是为了您的即位大典,才造此声势。草原有了新的主人,应当通知中原朝廷。”
阿舍压抑着怒火,将剔肉的小刀猛然扎进重重茵毯之中。
“造声势就是去抢劫掳掠?!”
“强者生存,这是天理!”
“这是主动挑衅!狂妄只会引来祸端!”
“狼王绝不会畏惧匍匐在他脚下的羔羊……”
“住口!”胡山打断争吵,帐中数名贵族噤若寒蝉。
残剑吃得很愉快,视剑拔弩张如无物。马奶制成的酥酪甜酒,西域的香枣刺蜜,与酸甜可口的婆桃,摆盘琳琅满目——突厥骑兵收服了西域一带的小国,每年能得到丰富的供奉。所有人中唯独残剑吃饱喝足了。
末了,残剑与江宜在日暮的金山下散步。因阿舍的尊重,二人颇受礼遇,行走不受拘束,并有两名奴隶远远跟在后头。
残剑道:“那两个是在关照我们,还是在监视我们?”
江宜道:“不知道。不过,如果巫当真具有崇高地位,信徒也不敢派人来监视吧?话说回来,残剑兄你之所以在阿史那舍面前,假称我是巫,不正是看中这一点么?”
残剑道:“嗯?啊,只是因为这样做待遇能好不少,你看,如果你不是巫,咱们怎么能吃饱饭、喝美酒?在金山,做俘虏与做贵客,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
佳肴与美酒对江宜而言都没有什么意义,不过,能穿干净衣服、睡在干净的裘毯上,这是很重要的。
尤其是金乌西坠后的曳咥河,墨汁般摇曳的水草,余晖如金红枫叶撒落水面,与沙州城外乳汁般洁白的粟末河乃是两种风景。山脉伏龙,雁过长天,牛羊如草原上缓慢移动的阴影。正是江宜幼时记挂的景象。
“不瞒你说,其实我离家亦是漫无目的,只想周游四海,看不同的风景罢了。”江宜说。
残剑立即道:“咱们是有缘千里来相逢,老兄我也只想做个浪客,环辙天下。在突厥人里做客,也是一种体验,甚好甚好。”
二人于是又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这种笑,当他们在与黑脸的商队同行时也出现过,丁发见了直呼是傻笑。只有内心毫无牵挂的人才有这样由衷的表情。
白日,突厥十部的贵族男女赛马对歌,比箭摔跤,残剑武艺高强更兼相貌英俊,颇受欢迎,融入其中不亦乐乎。江宜则对人的聚会毫无兴趣,更乐意待在金山的岩洞里,点着烛灯观看岩画。
金山中岩画无处不在,或历经千年岁月,为风沙所销蚀殆尽,或藏在山阴洞穴中,仍历历在目,其中描绘了狼神别感天地,生下人类之子,也即突厥人先祖的故事。先祖自降生之初,便拥有征召飓风的力量。
江宜身后入口处,一人俯身进入洞中:“巫对狼神之子的诞生亦有兴趣么?”
阿舍今日除却了他的王服金刀,穿着与普通的胡人青年别无二致,终于显出他年轻的神采,一双眼睛更如瑠璃般剔透,身上冒着比武后的热气。
“汉人的修道者,也应当是感天地之灵气,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阿舍说。
江宜发现他的目光并不如人前表露的那般,对自己充满敬畏,反而有着强烈的好奇,像发现一株从未见过的苁蓉。
“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江宜说,“的确有如此神通的修道者。不过,总比不上自己亲眼所见。大王不仅汉话说得好,似乎对汉人的事也十分了解?”
阿舍道:“我被提拔上位,不过是今年发生的事。在此之前我也是个无所事事的青年,整日只想着如何逍遥玩乐。我在沙州住过一阵子,便是名都亦去过,汉人的玩意儿见识了不少。我知道汉人的修道者,真正得道的少,有很多是江湖骗子,而真人拥有的神通,可以沟通天地伟力,穿梭阴阳两界。那日,我一见你,便知不是凡人……”
“不是凡人,却也不是神人。”江宜老实地说。
阿舍一笑,说:“理当如此,神人又岂是我等凡人能轻易见到的。不过,眼下族人都只当你是神使了,这个神人,你不当也得当罢。”
即使是江宜也察觉到了,阿舍有话要说。也许,将他当作神使迎接回来,并非单纯是误打误撞。

第14章 第14章 阿舍
“你应当也听说了,”阿舍道,“春祭时要为先可汗,也即我的兄长敛尸。狼王子民死后停尸于帐,春夏死者候草木黄落、秋冬死者候华叶荣茂,始入葬黄土。去年开春,先可汗亡故,离他即位尚不满一年。那时我还在外逍遥,得知噩耗,才终于回到族中,见到的却只有一具尸体了。”
阿舍与其兄长乎尔赤,是都罗可汗唯二的两名子嗣。长子乎尔赤的母亲乃是十部中最为弱小的覆罗国王之女,覆罗人生活在大漠深处的绿洲中,人口不足五千,没有能骑马打仗的战士,依靠女人织造谋生。
次子阿舍的母亲却来自强大的突厥本部,是勇士胡山的妹妹,金山雪水沃灌的莲。都罗可汗迎接会株作为他的可敦,对会株的儿子阿舍也十分疼爱,几乎到了放纵的地步。阿舍幼时骑的第一匹马,就是他父亲的千里宝驹,握的第一把弓,就是他父亲的龙筋重弓。塞外第一勇士胡山亲自教导他摔跤斗角的本领。阿舍吃的是最嫩的羔羊肉,喝的是最纯的马奶,少年时期身体便高挑强壮,手臂有力,纵马飞驰在旷野上,一箭可以射落百步之外的飞雁。
而每当他挥汗潇洒时,乎尔赤只有在一旁看着的份,原因乎尔赤不幸生来羸弱多病,多走两步都要喘,简直不像狼王都罗的儿子。
那时的人说,当这两兄弟站在一起,阿舍一只手就能把乎尔赤拎起来。
乎尔赤的母亲身体也不行,不到三十就病重得只剩下一口气。可汗的妻妾应当与丈夫生同寝、死同穴,然而乎尔赤的母亲却留下遗言,希望能魂归故土覆罗,并让她的儿子亲自扶灵,就此留在覆罗不再离开。
都罗一口回绝了她的遗愿,许诺会将汗位顺次传给长子乎尔赤。
这一天起草原的传言就不再是阿舍单手能将乎尔赤拎起来,而是阿舍单手就能把乎尔赤扼死。塞外是只有强者生存的世界,唯力是尚,没有人理解都罗为什么要舍弃亲手教导出来的小儿子,却选择羔羊似的长子,看上去一阵稍微有力的长风就能把他刮倒。
乎尔赤的生命很短暂。虽然顺利接过汗位,却在即位后的第一个冬天,悄然病逝于汗帐中。
在外游历的阿舍被族人召回草原,他见到了长兄的冰冷尸首,然后从母亲手里接过了权力的狼尾帽。
阿舍说:“去年就应当将兄长下葬了,只因我迟迟未归,才一拖再拖。今春是最后期限。历代为可汗举行葬礼的,都是族中通灵巫者,依照火祆的教义焚其尸骸,解脱灵魂。然而巫祝已经离开了草原——你虽修汉人的道,想必也知晓灵魂解脱之法,诸教之间,唯独在生死轮回上拥有相通之处。如果能为先可汗主持葬仪,使他灵魂得到安息,我代表族人感激不尽!”
对阿舍而言,捡回来一个神使,最重要的不是为自己即位仪式添彩头,而是兄长可以正经下葬了。
“当真兄弟情深啊。”残剑很感动。他与十部贵族青年赛马归来,赢了满堂彩,韦纥国王送来几名美姬,服侍他沐浴净身。
塞外游牧民族,讲究之处不比汉人,在帐里以围屏圈出块空地,就可以烧水、宽衣、入浴。腾腾雾气里,残剑的衣服一件件丢出来,女人的笑声令江宜头晕目眩。
“我、我还是一个人出去待会儿好了……”
“为什么?”残剑在围屏后奇怪地问,“一个人有什么好玩的。你们去陪陪他。”
江宜浑身僵硬,被美貌胡姬环绕,少女的肌肤上还氤氲着浴汤的热气。
“巫祝大人,我们也为您洗漱一番吧?”
“不不!不用啦!”江宜死死抓住衣襟。
美姬既尊敬又好奇,抚摸江宜的面庞:“巫祝大人很年轻呢,长得也很好。只是怎么不作巫的打扮?国王送来了巫的衣饰,请让奴婢们为大人梳妆。”
江宜乃是天书所化,身不染尘,只是在俘虏营时弄得有些狼狈。众美姬为他洗拭头发,以牛骨梳理顺双鬓。韦纥国王送来巫祝的彩衣佩饰,乃是依照胡人风俗,颜色殊丽,佩上宝石鞓扣与头冠。
美姬端来水盆脂粉,净面后为江宜涂抹胭脂水粉,好一番折腾,众女拍手笑道:“前任巫祝大人祭祀时,就是这样打扮。只是比起咱们这位小巫祝,可要逊色多了。”
残剑终于洗完了,套上丝袴外衣出来,见江宜面朝镜台坐着,听得动静,回过头来无奈道:“姐姐们别作弄我了。”
他脸庞原本就白,沾了水后更有种剔透晶莹之感,只以红蓝花捣的水彩染了眼尾,立即便有独特的颜色从那留白似的画纸下浮现出来。
美姬道:“像个女孩子呢。”
“是呀。”
“好了,”残剑大马金刀,在江宜身边坐下,将众美人挤开,“你们可以回去复命了罢?”
众女笑盈盈地离开毡帐。
残剑外袍下不着寸缕,离得近时,热气就透过来。江宜道:“方才说到哪儿了?啊,对,兄弟情深,你是这样认为的?”
残剑不说话,以小指在江宜眼尾轻轻捺开。
江宜:“?”
“什么水粉,这样滑溜。”残剑一笑,看眼指腹上沾染的红色。
闻言,江宜揽镜自照,亦觉得妆容十分不妥,想要就水洗掉,然而刚才洗脸时已经使得面皮湿黏,再沾水只怕就要变色,因而作罢。
“我只是好奇,”江宜说,“如果没有遇上我们,阿舍又打算如何安葬他的哥哥呢?”
残剑耸肩道:“那也只好认命。突 厥人信教,没有巫祝送灵,死者的魂魄就不能脱离肉体。说来,你修道乃是我随口一编,莫非你还真懂如何为死者送灵么?”
江宜道:“但你恰好说中了,我的确在修道,不过修的不是寂灭道,而是苦行道。”
残剑:“……”
“我是修道者,不代表我就懂得如何送灵。唔,不过,我的确知道如何送灵——但那绝对不是因为我是一个修道者。”
残剑:“………………”
江宜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个神仙……也许是一群神仙,决定将天上的道书藏到人间。祂们选中了一个凡人,也就是我,当作藏书台,改造了我的躯体。因此我身上有很多异于常人的地方。这不是重点,我想说的是,所以我了解一些鲜为人知的道术,那是因为天书中有所记载。”
残剑的目光落在江宜腹部,似乎是说原来如此。
“世上真有神仙?”残剑憧憬地问。
江宜反问:“神仙又怎样呢?”
“你们修道者的终生目标,不就是得道成仙?你若见过神仙,岂不向往祂们的生活?”
“大道无情,天地不仁,”江宜说,“神是天地间清气感化而生,无七情六欲,又岂会在乎凡人的羡慕与向往?残剑兄,要我说,神也没那么好,我倒宁愿与凡人交往,也不想和神做朋友。”
法言道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修炼得已几乎有了神仙的境界,清心寡欲、六根明净,江宜每与她谈话,都似完成一项任务,从来领略不到情绪波动。与此相比,徐沛与残剑这样的人,则更是江宜喜欢的同伴,至少能从他们身上得到回应,不必像面对一堵砖墙、一口枯井。
残剑好像很意外江宜会说出这样的话,脸色微变。
众女为江宜装扮妥当后,不多时,阿舍亲自前来请江宜为先可汗的遗体祝祷。一行人穿过营地,前往悬挂狼头旗的汗帐,途中拭刀的士兵、舞戚的贵族,美貌姬妾、奴隶仆妇,纷纷投以注目。草原上已多年不见巫祝身影。
十部毡帐距离王旗的远近,乃是依照实力排行,覆罗国在最偏僻的西边,三人一路经过仆骨、韦纥、高车等部的营帐,江宜看见每处国王居住的帐外都悬以一支金翎骨箭。
阿舍在他身边说:“突 厥最初只是北边雪原里茹毛饮血的小部落,在脱司的指引下,来到草原,繁衍生息,壮大实力,历经角逐后收复了高车等十余部落。先代可汗以金翎令箭授予十部,乃是统领的象征。”
韦纥的王帐掀开帐帘,国王并王后在帐中煮奶茶,远远看见江宜,很为自己提供的服饰而满意,笑着点头致意,江宜亦回以招呼。
及至突 厥本部的营地,突 厥部的年轻人更加肆意张狂,春日万物复苏、地气骚动,萧思摩领着几个兵在摔跤,见到阿舍带着江宜经过,都很好奇。
其中一人叽里咕噜不知说了什么,众士兵哄堂大笑。
江宜问残剑:“他们在说什么?”
阿舍眉头皱起,训斥了几句,萧思摩面带揶揄的笑容说:“这几个家伙之前对巫不敬,我已经教训过了,不过他们说,本是想抢个女人,看见一个细皮嫩肉的家伙藏在花花绿绿的衣服里,便掳了回来,没想到却是个男人。”
胡人的血统都生得高鼻阔额,威风堂堂,对汉人书生的清瘦单薄很是不屑一顾。加之江宜涂抹胭脂后,的确有些男生女相,那几个士兵便赤裸裸地打量。
待又要说笑,忽然几人眼神惊恐,彼此嘴角两侧都裂开血口,犹如被无形刀锋划破,面上渗出鲜血来。
萧思摩与阿舍登时色变,同时看向江宜。江宜一脸茫然。
萧思摩怒意上脸,以为是江宜施展术法惩戒他的士兵,兼之心中本就对汉地来的巫祝颇不信任,手在腰间刀柄上一抹,就要拔刀,阿舍警告的眼光制止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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