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不熟—— by一只怀野
一只怀野  发于:2024年10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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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商宠溺地笑了一声,“恨我了?”
“章家是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你在伦敦搞出的动静太过了,他咽不下这口气。今天不谈这些,我已经替你摆平了。”
明明这其中有他放任的手笔,他还能大言不惭地说出这番话。叶阮攥紧了手里的勺子,那冰冷的触感被他暖热。
台上的旦角卧鱼嗅花,身段流利。一楼的散客叫起好来,这出戏唱完,雁商也鼓起掌,招手叫来候在走廊的小厮,赏了笔钱,他抬眼看向叶阮,“想听什么?你来点。”
叶阮放下筷子,声音仿佛是沉在心底升上来的,带着点嚼不烂的恨意:“《关大王独赴单刀会》。”
雁商的眉有些稀奇地挑了一下,他随即一笑遮过去,吩咐小厮;“没听到吗?去安排。”
“哎……哎!”他们这儿的来客只当听戏是个雅致,很少有指名点的,点也是那几出耳熟的京剧,要听昆曲的少,听深明大义的更是头一回。
这桌客人是老板点名让他搁心上的,小厮特没底的下去安排了。台上窸窸窣窣一阵,连场面都换了一番。
整个雅间里只剩下他俩后,雁商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他身上,他又在透过这副皮囊去欺骗自己。叶阮低着头自顾自地吃菜,他好像用这十年练就了一番本领,哪怕被那目光烫掉一层皮,面上也还是波澜不惊。
演员出将,忠贞正义的关大王协周仓赶往孙吴单刀赴会。小厮是个行家,戏从第四折开唱,[新水令]唱苏东坡的“大江东去浪千叠”,叶阮停下筷子,抬头时正赶上那句“可正是千丈虎狼穴。大丈夫心别,我觑这单刀会似赛村社。”
雁商叠着腿,手搁在桌面间或跟着敲,那枚黯淡的钻石戒指在灯下闪着刺眼的光芒。
大江中流,快要到蜀汉,关羽觑着这涛涛江水,回想起当年赤壁之战,[驻马听]别有一派悲壮苍凉之感。周瑜已死、关羽已老,时间匆匆流转二十年,这些牺牲真的值得吗?
叶阮终于抬起头,对上他的目光。这短暂的一刻里,他没有掩盖住属于兰卿的神色,那陌生的一点光从他眼神中透露出来,这层一模一样的皮囊便瓦解在不同的灵魂之下。
周仓在台上喝道:“好水!”
关羽说:“周仓,这不是水,这是二十年流不尽的英雄血!”
叶阮突然笑了,在这悲怆的唢呐声中笑起来,他的脸上是与记忆中那个人截然相反的无畏。
雁商眼中那种掌控一切的自得猝然出离,二十一年前的叶阮有家庭、有爱,可以用尽手段来逼迫她;可现在这个叶阮什么都没有,他似乎什么都不惧怕。
“雁商。”兰卿第一次在床下这么叫他,“几天前我从游艇上把小书抱下来,那天的夕阳很红,把江水都染成了红色。小时候您教过我,当时我不懂,原来川流真的是溺毙者的颜色。①”
雁商看着他,难得地回想起这段画面。
——兰卿刚到雁家的时候其实依赖过他一段时间,刚刚失去双亲的小孩,讨好是生存下去的方式,他只会弱小的、本能的依赖大人。主宅的人都看他不顺眼,雁商只好把他安置在别院,扔过去也就忘了,一时兴起接回来的摆设而已,一忘就是很长一段时间。
约莫过了大半年,某天他坐在中庭看书,小兰卿偷偷从别院跑了出来,趴在柱子后边露出半个毛茸茸的脑袋。没有人管他,他的头发已经披肩了,像个秀气的小女孩。
恍惚间,雁商从他的小脸上看到了旧人的痕迹。他招了招手叫他过去,福利院那些人一定教了他什么,雁商把他抱到膝盖上坐着,兰卿怯懦地揪着他的衣摆,叫了他一声“爸爸”。
他喉头极为不明显地滚动了一下,看着叶阮站起了身。
“过来。”雁商道。
叶阮走过去,那个稚气的身影已经消失无踪,他被养成现在这样,长成与他妈妈毫无二致的栀子花。雁商握住他的手,摩挲了一下。
“我同意给你自由,这就是你要付出的代价。闹够了,好好过完这个生日,回到我身边来,我会让雁放接手你的工作。”
叶阮脸上的笑已经冷却了,他没有对这个决定表露出半分的不满,依然神色淡淡地说:“最后再陪我去一趟福利院吧,你把我带回来的地方。”
雁放是被人拍醒的,他闷哼了一声,身体对折地蜷缩起来,直感到头疼欲裂。窗帘被拉开了,午后橘黄的光直愣愣照在人脸上,面皮都被晒得滚烫。
宁远的大脸从面前撤走,叽里呱啦说着什么,门口还站着一个尽职尽责的老董。
雁放耳朵发鸣,他抱着头连甩了两下,才把那阵眩晕感甩出去,宁远的话忙不迭往他耳朵里钻来,字字都是心惊肉跳的程度。
“……叶sir他不见了!少爷你醒醒啊,没了你叶sir可怎么办呐!凌晨他跟我哥协定好曝光时间之后就消失了,少爷!少爷你快说句话啊……”
雁放“嘶”了一声,昨晚的情形逮着时机往他脑子里钻,叶阮用那杯酒把他迷晕了,那之后呢?!他龇牙咧嘴地撑起身子,一拍宁远的脑门:“打……打电话啊!”
宁远无奈得要哭出来,他错开身,叶阮的电脑、pad、手机一个不少摆在小桌上,那束萎靡的玫瑰旁边。
“操……”雁放突然想到什么,从沙发上窜起来,跌跌撞撞扑向老董,眼睛里的红血丝狰狞得吓人,“今天是不是,是不是他妈妈的生日?!”
老董瞌着眼,片刻才默然地点了头。
雁放一时没站稳,被赶上的宁远扶了一把,他扭身揪住宁远的衣领,喘着气道:“走……送我去工作室!”
叶阮开着车,雁商坐在后座上。
从市中心到福利院的路途很远,足够聊完一场跨越二十多年的天,也足够清算一笔旧账。
“您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叶阮从后视镜里望过去,投来一个好奇的目光。
“你以为你的那些伎俩能骗过我吗?小时候你把那只金丝雀偷偷放走,骗我说它死了。四年前你把人送到伦敦去,烧了具假尸体骗我,也是一样的手段。”
“手段不在于俗套,只要有效就够了。”叶阮轻飘飘地反驳他:“您难道不是这样吗?永远用母亲来掣肘儿子。”
雁商笑着解开西装纽扣,换了个更加舒适、且不设防的坐姿,从后视镜里觑着他,眼神中有种欣赏之意。
叶阮驶下高架,看了眼后视镜。“我一直有个疑问想问您。”
“你说。”
“雁放只比我晚了两年出生,我四岁来到福利院。在那年之前,您就爱上了我妈妈?”
他在过去的很多年间都以为父母的惨祸来源于那年的外派,但当雁放出现在视野里,查过他的身份信息之后,叶阮产生出另一个更加骇人的猜测——
“你猜到了?”雁商坦然道:“是你想的那样。我第一次见她,是在朝远的表彰会上,后来得知她回了南京。那时我还年轻,权力也不在手里,为了把她调来北京,我费了不少心思。”他又笑了笑,“那会儿你还不记事吧。”
那真是一场蓄意已久的强取豪夺!
叶阮无声地攥紧了方向盘,车缓停在大门外。福利院虽然改成了疗养院,门头却没有变化。雁商透过玻璃往外看,疗养院里一片静寂,这安静里不掺杂一点多余的人声和动静,几乎如同死寂。
叶阮下了车,走过来替他开车门。雁商搭着他的手,一阵风吹来,携着即将到来的初夏的燥热,他突然沉声叹了一句:“秋水为神玉为骨②。我想要的还是镜中水月啊。”
叶阮脸上终于多了丝惶惶的神色,只不过瞬间就被他抹去了。雁商在他手背上拍了拍,那平日里洞穿一切的眸子眯起来,竟演变出一丝别样的笑意来。
工作室的推拉门刚安上没两天,还没来得及换更结实的,又被人一脚给踹开了。
林子正躺沙发上睡午觉,吓了一跳,反应过激地蹦了起来。一看来者是大哥,提着的心才滚落回原地,杵在那儿抚了好一阵心口。
叶阮簪子上的追踪器定位在工作室的电脑上,宁远搀着他进来,雁放浑身的药劲儿还没挥发完,跟打了麻醉似的半身不遂,撑着身子倒在电脑前。
他祈祷叶阮出门前一定戴着簪子……不要对他这么残忍,让他找不到他。
三只脑袋挤在电脑前,统统屏住了呼吸,定位信号在地图上闪烁着红色的小点,他们目睹那个红色的小点在经历一番移动后,缓缓停留在一个地点,那里是……
雁放心脏报警一般狂跳起来,那里是福利院的旧址!
雁商神色古怪地看着他,两人走到悬铃木下,叶阮忽然解开长发,把那只他根本没当回事的簪子抽了下来,银簪上钻石闪烁的光盖过了他们无名指上的旧戒指。
簪子被叶阮堪称小心翼翼地收进风衣的内袋里,贴在心脏的位置。
雁商觉得有些好玩,旁观他这仿佛带有某种仪式感的动作。再伸出手,揽着叶阮的肩膀将他强硬地拉进怀里,“带我来这里,准备了什么戏给我看?”他的手往上捏住叶阮的下颚,将他的脸抬起来,“我一向信任你,只要你不做什么出格的事……”
话音未落,他听到了一阵凶猛的犬吠。
趁雁商皱眉的时刻,叶阮已经挣开他的桎梏抽身离开,踉跄中,两人都听到一声近乎癫狂的怒吼。雁商直觉不妙,手猛地摸向腰间,原本装着枪的匣子内却空无一物,他眼皮一跳,那把枪已然掂在了叶阮手里。
这时迎面一记寒光,雁商抬起眼,正对上一张失智发狂的脸。
这张久不见光的脸被黑暗泡得浮肿变形,青色的眼中无光,如同一具被狗叫声操纵的傀儡,掂着刀向他刺来!
【作者有话说】
①出自齐奥朗《苦论》原句:“川流是溺毙者的颜色。”
②宋·赵汝湜《赠羽人何授》引用了关汉卿所作《关大王独赴单刀会》第四折「双调新水令」及「驻马听」部分文本,借以影射小阮的心情,关羽为大义单刀赴会,是抱着必死的心态去的,也暗示一下下一章的走向(眨眼

雁商在慌乱之中记起了这个名字。
昔日平起平坐的商人,居然没被叶阮丢去坐牢,而是出现在这里,算计着来取他性命。
雁商失笑起来,操控一个失心疯的病人,只丢给他一把刀,他不知道该不该笑自己的教育出了错,从小养大的东西,心居然会软到这种程度?
高丰达被关进疗养院大半年,神经早已错乱,加之本身就没什么拳脚功夫,他满脸痛苦地挥舞着刀,像在驱赶着那夜经久不衰的梦魇,在狗吠中将雁商视为了唯一的攻击对象。
叶阮冷漠地站在树下,那乱砍乱劈的刀锋闪着寒光,刀背挥出的厉风将垂下来的树枝扫得瑟瑟发抖。
雁商直被他逼到空地上,掀起一阵狼狈的尘土。眼看高丰达怒吼着举起刀向前扑去,叶阮突然吹了声口哨,将他的注意力吸引过去。
“汪。”他叫道。
就像一万次折磨训练那样,高丰达在听见这声的当下即刻暴走,劈手一挥,在雁商的前胸划出一道尖锐的长痕。那质地高昂的西装布料瞬间裂开,刀锋深到连穿在衬衫外的防弹背心也被刺开一条口子!雁商根本来不及抵挡,高丰达步步紧逼,手持刀柄换了方向,在他手臂横向割出一道伤口,皮肉翻开,血液登时涌了出来。
就在这时,叶阮单薄的身形幽灵般逼近,错手将枪扔给高丰达。雁商见状,用肩膀狠狠迎下那砍下的一刀,同时撞开高丰达,悍然夺过半空中的枪。
“砰——!”
枪声扫开局势,叶阮的指尖倏地掐住手心,指甲狠狠陷进去。
他在一阵短暂的耳鸣后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这无比相似的场面和同一个持枪的人,侵蚀骨髓的记忆令他表情松动,连嘴唇都微不可察地颤抖起来。
高丰达心口中弹,暴起的身形重重砸在地面上,反射般痛苦地蠕动了两下,定格在目眦欲裂的模样。
尘土再次荡起来,像一卷翻开了泛黄陈旧的日记本,通篇被岁月褪了色,只留下结尾鲜明的“仇恨”二字,浑浊不清地弥漫在两人之间。
雁商一手捂住肩膀,持枪的那只手抬起来,毫不犹豫地指向叶阮的脑袋。
——就像十年前那样。
阳光从树影间洒下来,星星点点落在他身上,发丝被微风吹动,他站在那里,像站在明媚的记忆里。
雁商太了解他,知道他现在听不见,性命捏在自己手里,这似乎已经昭示着结局。叶阮在这阵风吹过他时,看似妥协地闭上了眼。
好一出《关大王独赴单刀会》,雁商森冷地笑了。
他将手里的枪扔进叶阮怀里,抹开一手的血迹,蹙起眉头。他已经不如壮年,体力剧烈耗费,不由得喘.息起来,“……这方法太愚蠢了。”
叶阮接过枪,低头意味不明地看了一眼。他装出那份恰到好处的落败,好像真的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脸上甚至重现了那一年被关在樊笼中的金丝雀一般的忧愁。
雁商受伤的手臂垂在那里,强撑风度地整理好西装,遮住里层受损的防弹衣。他仿佛对叶阮这副表情很是受用,沉声道:“你长大了,我不会再把你关起来。等雁放接手了你的工作,我对你自有安排。”
嗡鸣声持续不断,叶阮其实听不太清这些话,高丰达死得太轻易了,比他想象中还要轻易。他不得已勾起嘴角,强撑着把这场戏演下去。
“是么?您终于决定重新洗牌了,利用我来把章家踢出去,让我接管英国的一切。您早就知道温斯特先生站在我这边,哈里森做不到的事,只有我能做到。”
哈里森是个不受控的匪徒,连手段阴险的章世秋都无法制服他,伯明翰已经被雁商抛弃了,在这场扩充商业版图的明争暗斗里,章家早已被撤去了同桌竞技的资格,那本象征着把柄的文件袋说明了一切。雁商看似对他们所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则一早就在预谋,妄想把这黑暗的阴云笼罩到伦敦!
“聪明。”雁商眼中浮现出精明的光,赞许道:“每个人都在愤世嫉俗,每个人又都在同流合污。①人性本就如此,连月亮都不是全然的光明,世界存在着背面,追求绝对的光明会让你充满痛苦。”
叶阮垂下头,肩膀耸动着笑起来,清脆得像这一缕清风。他摇了摇头:“已经晚了。”
雁商盯着他,脑内的弦竟被他这出反常的模样调紧,绷了起来。
下一秒,他看到叶阮的食指滑进扳机里,那把枪上过膛,枪口以雁商意料不到的弧度上扬,转而顶在了他自己的太阳穴上!
刹那间,雁商的眼前闪过二十一年前的冬夜,这副一模一样的壳子死在他面前的情境,这是比叶阮拿枪指着他更要让人惊心的画面。
他彻底明白了那出《单刀会》的寓意,原来单刀赴会的不是他,抱着必死决心来的人是兰卿!
一种脱离掌控的怒意漫上肺腑,他当即斥责道:“把枪放下!”
叶阮置若罔闻,这时候耳鸣成为了极好的借口。枪口被他顶在左侧太阳穴上,左耳的疤痕轮回着那四百一十二天的噩梦。他和雁商心里都无比清楚,他根本听不见枪响,这把枪如果不慎走了火,顷刻就能剥掉这张脸皮,终结他的性命。
他吸了一口气,缓缓道:“十分钟之前,披露的文章已经发出去了,现在大概已经传遍外网。福利院真正的用途、你和章家的勾当,这种种罪恶……四年前的那场大火并不是终结,今天才是。”
“天真!”雁商刚夸过他,此刻险些咬了舌头,“我教你使用有效的手段,没教过你制造无谓的混乱。”
叶阮的睫毛很轻地煽动,像一只蝴蝶妄图颠覆掉整个夏天:“我记得,所以这次并不算无谓。你可能忘了,我也是这座福利院的受害者之一。”
雁商在震怒之余冷笑一声,他感叹这颗凉薄的心还能有这般炙热的机会。他试探着往前踏出一步,那双鹰目凌厉起来:“我早该知道的,你养不熟。你就这么恨我?恨我给你的这些权力?让你不惜性命也要做到这一步,值得么?”
“值得。”叶阮脸都是麻的,他的手臂僵硬着,血液难以递进到指尖,这使他看上去仿佛被抽空了一半。“你的直系亲属只剩下雁放,你亲手写下的任命书已经公布,花了这么多年洗白的产业都将交到他手里,他不会再让罪恶蔓延。”
“你就这么笃定,以我对你的感情不会分给你更多?”雁商强压着火气,一步迈上前,抬手揪住了他的长发,将污血染了上去,“你这副舍身就义的模样他会领情吗?我活着你才能捞到好处,这点道理你不懂?”
“我懂,但我根本不想要!”叶阮被他的力道往后扯去,吃痛地挣扎起来。
雁商哼笑着,“你不想看看遗嘱么?在我身边卑躬屈膝这么多年,不想知道我都补偿给你什么?”他掐住叶阮的下颚,痴情地说:“告诉你吧,你才是我选定的第一继承人。”
令他难以置信的是,叶阮脸上没有一丝一毫震惊的神色,他眼神轻飘飘地落下来,那张被血弄脏的脸上甚至有种凄厉的美感。
“那如果我死了呢?”
雁商眸子里掠过凶狠的光,他完全不顾汩汩冒血的手臂,一手扳住叶阮的脸,像无数次施暴那样掐住他的脖颈,几乎下了死手。
“不识好歹的东西。”
叶阮死死盯着他,声音被挤压到艰涩:“你听到警笛声了吗?二十一年前的报应已经来得太迟了!我会陪着你,让一切终结在今天。”
在叶阮因呼吸困难而呛咳起来时,雁商终于强硬地掰开了他的手指,将那把枪抽离出来,冲着地面扣动扳机!
“咔哒。”——是空枪!
雁商猛地抬起头,可惜一切都晚了。
叶阮狡黠地笑起来,他张开手掌,攥在手心里的子弹哗啦落地。这时雁商听到身后的草丛里响起动静,叶阮使尽全力推开他,赴死般向着那声响走去——
“这是什么?!”繁莹尖声叫道,很快她意识到自己已经接受了对方的请求,被拉入了同一阵营,这让她面对叶阮很是不自在,不得不压低了声音,忐忑着翻开那份文件。
“遗嘱。”叶阮站在她面前,面色平淡。
繁莹的手抖了一下,手指抓着那份冰凉的纸页,听他接着说。
“雁商已经预料到我打算动手,这是用他账户保存的遗嘱。”叶阮稍作停顿,“他把洗白过后的产业都赠予了我,早年间在英国积累的那部分由雁放继承。他笃定我为了确保雁放无事,必然会帮他搭上英国这条线,实现他的野心。”
繁莹看着白纸上的天文数字,只感觉脑中阵阵晕眩,她提起一口气,手背碰到了冰冷的金属物体,她吓了一跳,那赫然是一把枪。
“夫人,我们不能让更多无辜的人牵扯到这件事中。杀了我是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我死了之后,我的那部分顺理成章由雁放来继承,罪恶自有该迎来的结局。而这件事必须由你来做,你得帮雁放来完成这最后一步。”叶阮轻声说,带着一种安慰。
“杀了我,你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这句话倒映在繁莹的脑海里,她一直听从叶阮的安排躲在草丛后。这个小女人捧着枪,犹如捧着烫手的山芋,这短暂的时间里,她内心纠结至极,但当她听到“第一继承人”从雁商嘴里说出来,那百分的怯懦转瞬化作了决心。
警察马上就会来,钟声的脚步划到了最后一刻,她要在那之前,替儿子完成最后一步。二十四年前走投无路的时候,那种宿命般的召唤又在她耳畔响起——回到雁家……回到雁家去!
“砰——!”第二声枪响。
与此同时,宁远奋力拉开了疗养院的大门,雁放冲进来,被面前的局面刹愣在原地。
没有电影中的宏大场面,就像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午后,连阳光都显得分外柔和。他甚至能看到那颗子弹颤抖着滑过的痕迹,持枪的繁莹躲在草堆后,最爱的人坦然奔赴死亡……
子弹迎面而来,在那千钧一发之际,雁商侧身冲上前推开了叶阮。子弹狡猾地绽开他的西装外套,径直冲破被利刃滑开的防弹背心,射入他的心脏!
雁商应声倒地,始终望着叶阮,尽管太阳热烈得刺眼,瞳孔像染了血一般。他深不见底的眼神中那些傲慢都碎掉了,暴露出一丁点的愧疚来。
所有人都愣在原地,目睹这位高权重的男人狼狈不堪的一刻。
叶阮手脚一软,瘫坐在他身边。
雁商急促地呼吸着,枪口不断往外渗着血。他强撑着把脸扭向叶阮,目光深深地定格在他那张脸上,他在这张脸上看到了二十一年的风景,他动了动嘴唇,说了句什么,那种疯狂的深情便随着他的呼吸一同停止了。
他说:“我不能看你再一次……死在我面前……”
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因过度惊悚而发不出声响,只能听到或高或低的喘气声。片刻,这宁静被女人的尖叫声打破了。
繁莹脱手扔了枪,惊恐地看着满地的鲜血,精神的砝码加重到难以承受的地步,如同她自导自演的宿命那般。她真的疯了。
二十余年的仇恨以万分荒唐的方式结束,叶阮抬起头望过来。
雁放的人生里从未体会到同等浓度的爱与恨,都在这一刻如同聚拢的生长边界般席卷向他。两块崭新的版图一片空茫,爱与恨势均力敌,叶阮站在版块的中央,铸成他唯一爱恨交织的神坛。
爱,振臂高呼;恨,歇斯底里。
【作者有话说】
①出自加缪《鼠疫》

那一天的太阳好像是前所未有的热烈。
那天之后,气温骤降,一场猝不及防的倒春寒呼啸进了北京城。明明过了清明,阴雨丝丝缕缕地下起来,一连下了一周,换上夏装的人们不得已,又把柜子里的外套翻出来披上。
疗养院的消息被警方封锁,大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逮捕章世秋,结束这长达四年的收网行动。
三天之后葬礼举行,遗嘱公布,雁放遵照叶阮的安排宣布他的“死讯”。没了章家的一票否决,加上孙副手中雁商亲笔签字的任命书,股东会压倒性的赞同下,雁放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名正言顺地接管了集团。
宁致发出的新闻稿引发了国内外的高度关注,罪恶被揭穿,摆上平头百姓的饭桌,演变成茶余饭后的闲话。更有有心人士频发通稿,称豪门之死是一场阴谋论,流言蜚语四起。
雁放奔波在冷冽的风雨中,扑了一身焦头烂额,回家也越来越晚。
每晚回到别院的时候,兰卿就披着一块方形的羊绒披肩,披肩底下随意穿一条吊带睡裙,光着脚蜷在沙发上。
有一次他放着黑白片睡着了,刚洗过的发丝垂在前胸,后背露出来,一节一节的骨珠在落地灯的暖晕下白得像玉。
那么傲气,让人不堪折断。
他们的关系似乎又退回到一个没那么热切的阶段,对那天所发生的一切闭口不谈、彼此难堪。
老董把主宅二楼的东西几乎都搬了过来,辛巴玩偶也放进了他们的卧室里。雁放的衣柜腾出一半空间,西装与长裙挂在一起,像一个裹满了蜜糖的圆满结局。
只有当事人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兰卿几乎每晚都做噩梦,比过去二十一年被梦魇住的频率还要高,当一切都迎来平缓的结果,这当中那唯一尖锐的棱角便会显得格格不入。
他失去了仇恨,同样也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位置。就好像退回到在别院长大的那些年,一扇落地窗囚住了所有。
雁放轻手轻脚地抱起他,把他抱到二楼卧室的床上。兰卿对待自己愈发敷衍,洗完澡连身体乳都忘了涂,闻上去了无生气。
雁放脱了西装外套,从床头柜里翻出乳液帮他涂,涂到脖颈时他突然惊醒,巴掌扇过来一阵花香味的风。
雁放没有防备,被这一巴掌扇得头偏过去,脸颊泛起麻木的疼。兰卿清醒过来,惊恐地喘着气,眼中的警惕渐渐被抱歉所取代。
雁放反倒没当回事儿似的,捉住他的手吻了一下,还往脸上按,故意笑着说:“接着打,老婆,让我爽个够。”
世界是一种荒诞的平静,兰卿在惊醒的那一刻甚至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是否还活着。手掌贴着雁放滚烫的皮肤,他机械般抚摸一下,雁放扭头吻他的指根,叼着空缺的无名指丈量戒指的轮廓。
——警察包围疗养院的最后时刻,兰卿从雁商沾满鲜血的手掌上,取下那枚属于爸爸的钻戒,同他那只一起,在雁放破解了保险柜密码后,放进妈妈的骨灰盒中。
他们这些天总是做,沉默地做。雁放大概预料到什么,人总是有这种预感,越接近于失去,就越渴望占有。他们是两具在爱里分摊不均的壳子,一副满腔热血妄图均摊给另一副空壳,没有这样的道理。
雁放总是紧锁着眉头,眉心刻出一道矛盾的纹路,他把兰卿箍在怀抱里,动作像只疯狗。
到底是爱更多些,还是恨更多些?
雁放思考不来这么复杂的问题,他在本能的索取间体会到占有的愉悦,他惊觉这恶劣的血液是基因里流淌着的,像一种毒。
兰卿是爱他的,他手心流的汗在雁放心口拓下印记。他渐渐地会反抗,会在他背上抓出深深的痕迹。雁商把这朵花养坏了,养成了供人欣赏的假花,雁放要把他养回来,让他鲜活起来。
他的手从后背穿过去,按着兰卿的肋骨,那曾经两厘米的断痕,他要用爱来帮他重塑。
灯到后半夜才灭,雁放用吻把他溺在爱里,重复着叫他“兰卿”,帮他找回那个丢失在六岁的自己。
兰卿躺在他怀里,困意消失,雁放就会事无巨细地跟他汇报集团的工作,各种玩笑和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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