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战神掳走后by清麓
清麓  发于: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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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面面相觑,紧紧抓住彼此的手,决定今天一定要跟紧凌息,他俩被卖了指不定还要给人数钱呢。
“你腿脚不方便,诗会人多别伤着你,你留在家中休息。”凌息没让霍琚陪他一起去,反正也没啥好看的。
霍琚同样考虑到他腿脚不便,担心自己去了会帮倒忙,他对吟诗作对才子佳人没兴趣,何况他也担心人多眼杂,里面藏着找他的人。
霍琚顺从地答应,眼底洇开浅淡的笑意:“好,我在家等你回来。”

第46章
板车是凌息自己赶工做的,仿照现代的小推车,因为运的都是酒水,酒坛容易摔碎,所以四周刻意以木板加高。
霍琚见到成品后来来回回观摩许久,“道路颠簸使起来应该不太方便吧。”
凌息摊摊手,没办法谁叫他当下尚未发现橡胶,许多减震措施都无法实现,不过比起村里独轮推车,还是他自己做的安全性更高。
前往贵妃岭的路程不短,刘枝提议和凌息换着推车,凌息哪需要他出力,“不必,我力气很大,刘阿叔你和吴阿奶要是走累了就坐上来,我推你们。”
两人脑袋摇成拨浪鼓,他俩今天跟着凌息去贵妃岭的目的是帮忙,哪能叫凌息操劳。
“不累,这点儿路我们早走惯了。”吴阿奶生怕他瞧不起自己一把老骨头,别看她上了年纪,腿脚可利索着呢。
刘枝没租她房子前,她一直独自生活,村里人嫌她晦气不爱搭理她,无论什么事都得亲力亲为,可不是曹家那两个懒货能比的。
吴阿奶倒没夸张,附近村的村民全靠一双腿来来回回,毕竟买得起家畜的是少部分人,舍得花银钱坐车的也不多,家家户户都得精打细算着过日子,忍饥挨饿,疲惫辛苦早已成为他们生活的常态。
一年一度的诗会,何况今年又搞了个新奇的评选荔枝娘娘的活动,吸引了许许多多的男女老少前去凑热闹,一路上除了凌息三人,也有不少打算趁人多赚点散碎银子的人。
哪怕特意起了个早,三人抵达贵妃岭时,能够摆摊的位置基本被占去了,一个货郎挑着货物经过他们身边,见他们三脸茫然,好心说了句:“好位置早在昨晚就被人占去了,咱们这些后来的,只能往前头走咯。”
越朝着前头走,距离举办诗会的地方越远,人自然少些,不利于摆摊做生意。
“天啦,昨晚上就来了,他们不睡觉的吗!?”刘枝震惊地睁大眼睛。
吴阿奶回过神说:“岂不是跟地主老爷们抢头柱香一样,前一天晚上就派人去排着。”
刘枝豁然开朗,“还真是这个理,那这些人多半也是遣人过来占的位置,咱们人单力薄,只能往前走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位置。”
凌息半点不丧气,推着车挤过人群向前走,吴阿奶和刘枝选了好几个地方他都不满意,嫌地方太小,等他终于找到一块满意的空地,周围人稀稀拉拉,冷冷清清。
刘枝犹豫询问:“人太少了吧,要不我们再找找,万一有更好的位置呢?”
“这儿挺好的。”凌息一句话落下就开始动作,半点不给刘枝二人继续游说的时间。
刘枝与吴阿奶面色为难地看着彼此,再看向凌息,一咬牙只能先听凌息的,上前帮忙搬东西。
凌息的东西装得井井有条,所有酒坛全放在一个木箱子里,底部和四周垫了许多稻草减震,为了预防酒坛相互碰撞碎裂,他特意将木箱做成九宫格的形状,一个格子放一坛酒,这样清点数目也很方便。
他将推车四周挡板的插销松开,挡板向四方垂落,方便凌息直接把木箱子端下来放到旁边,旋即他从木板底部拉出抽屉,里面放着一块布料,凌息将布料抖开,白色的布料上绘着墨色的竹子,惟妙惟肖,十分生动。
把布料铺盖在板车上,垂落下去的布料遮挡住轮子,一眼看上去叫人误以为是方桌案。
简单的布置,极致的美学。
简陋的板车瞬间变得雅致起来,一旁目睹全程的刘枝两人目瞪口呆。
凌息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块木牌子,上面写了两行字,刘枝和吴阿奶不识字,好奇问了凌息一嘴。
少年唇角上扬,眉眼生动,意气风发,“酒逢知己千杯少,以酒会友。”
刘枝二人听不懂,茫然地面面相觑,他们不是来卖酒的吗?凌息咋跑来交朋友了?
他们不明白,也不好多问,默默等在旁边,日头越来越大,人越来越多,此处却门可罗雀,二人不禁开始着急,脑门儿上汗水直流。
凌息倒是闲得住,坐在霍琚给他做的小马扎上,头顶绿树成荫,太阳晒不到他。
“你们若是无聊就四处去逛逛吧,总归这会儿没人,我一个人忙活得过来。”
刘枝和吴阿奶决定去别的摊位上打探打探情况,点点头很快融入人群。
“好热的天,方才我闻到糖油煎炸的味道别提多难受了。”
“是啊,咱们举办诗会,讨论学问,如此风雅之事怎能与厨灶之事摆放到一块儿,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君子性洁,自当食些高雅之物,比如这荔枝,珠圆玉润,果肉皎洁而味美。”
“李兄说得是,我家夫人以荔枝泡酒,别有一番风味,可惜被我贪杯喝了个精光,否则便可叫诸位哥哥品尝一番哈哈哈哈。”嘴上说着可惜,男人脸上的笑容却透露着炫耀。
“荔枝酒我家年年泡,家中只有母亲和妹妹爱喝,我与父亲还是更偏好黄酒。”黄袍男子摆摆手,不以为意。
“黄兄,你可莫要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荔枝酒的味道喝过之人都说好。”方才炫耀自家妻子酿的酒的男人面上流露一丝不愉。
其他人嗅到空气中的火药味,急忙开口劝解,“大家都是同窗好友,莫要为一两句话拌嘴坏了今日的好心情。”
此时,他们中一绿衫公子托着下巴开口,“提到喝酒,我想起一个人。”
几人不约而同转头看向他,“谁?”
绿山公子吓了跳,稳定心神道:“咱们书院的传奇人物,陆相百。”
他一提名字,其他人纷纷有了反应,“他呀,他不是又落榜了吗,传闻下次再考不上书院就要将他撵出去了。”
“年年考,年年落第,也不知谁给他传出的文曲星名声,故意让人看他笑话的吧。”
绿衫公子摇摇手指头道:“你们不晓得了吧,陆相百的的确确是文曲星下凡,他的文章连山长见了都连连称好。”
几人越听越糊涂,“那他咋还接连落榜?”
绿衫公子叹了口气,道:“陆相百有个习性,喝不到好酒,写不出好文章,我曾遇到一回他在合宴酒楼喝醉的场景,手指沾了酒水就在桌面上洋洋洒洒写了一首诗,震惊得现场所有人拍案叫绝。”
黄兄突然瞪圆眼睛,扇子合拢在手心一拍,“这事儿我听过!我还当是街头巷尾编造的故事呢,居然是真事!?”
绿衫公子连连点头,“真的,我就在二楼坐着,亲眼目睹全场,把我的诗文衬得像稚儿所写,臊得我没敢再逃学。”
几人视线齐刷刷落到他身上,“怪不得你莫名其妙变老实了,原来是被人比得太狠,伤到自尊心了。”
绿衫公子捂住胸口,“往事不堪回首。”
炫耀妻子酿酒手艺的男人叹了口气,问:“陆相百屡试不中,该不会就是因为在考场上没美酒,他写不出好文章吧?”
绿衫公子颔首,“对,前些日子我偶遇他从书院出来,形容憔悴,再不见往日的意气风发,据说他喝遍了各种酒,再没任何一种酒能激发他的文思。”
黄兄神情尴尬地说:“不会是江郎才尽了吧。”
众人摇摇头,谁知道事实究竟如何呢。
不知不觉走出了人群聚集的地方,几人顿感呼吸畅通,决定逛逛人少的地方。
“那,那不是陆相百吗!”黄兄早睡早起,目力很好。
大家闻言陆续向他指的方向张望,高高瘦瘦的背影站在一个小摊前。
不太像小摊,陆相百刚好遮挡住卖家,他们无法看清对方模样,却能看清台面上啥也没有。
“不,上面有字!”黄兄依靠自己卓越的视力辨认出牌子上写了两行字。
他慢慢念给几人听。
“酒逢知己千杯少。”
众人细细品味着这句诗,眼睛遽然放光,“好诗啊!”
“以酒会友,能写出这样的诗,又能说出这样的话,必定是位豪气干云的壮士。”
“我觉得会是一位心胸豁达的前辈。”
“对方说以酒会友,难不成他有酒?”
这个问题令几人神情一顿,然后不约而同望向陆相百的方向,抓耳挠腮想知道摊主是谁,他们在谈论什么,以酒会友,他们也可以!
他们对视一眼,互相传递信号:要不我们也过去?
毫不犹豫的他们得到了统一答案:去!
待几人走近,竟发现被陆相百遮挡住的是位年轻貌美的小哥儿,身量颀长,比他们中大半人还要高上一些,饶是高高瘦瘦的陆相百在他面前也只高了一个头盖骨。
震惊之余,二人的对话传入他们耳朵里。
“以酒会友,自然得拿出诚意,我这里有最好的酒,公子你有千杯不醉的酒量吗?”凌息唇角带着丝浅笑,眸中情绪水平如镜。
陆相百心脏重重一跳,他鲜少与小哥儿来往,而且还是相貌如此出众的哥儿,读书人的礼节一时令他眼睛不知该往哪儿放,可内心对好酒的渴望又叫他无法挪动步伐。
他尝遍了当地的好酒,甚至托人从外地带回传闻中的美酒,结果大差不差,他恍如干涸的田地再也长不出新鲜的嫩芽,他亟需一种酒,解除他的困境,否则他大概活不久了。
“咕咚!”陆相百喉结滚动,眼睛对上少年清澈的双眸,手指竟在发颤。
独自坐在路边卖酒的绝色小哥儿,说他有世上最好的酒,怎么听怎么像画本子里骗人性命的狐妖,现实点想也是个骗子,但对上这双极度纯粹的眼睛,陆相百生不出半丝怀疑。
他笃定地开口:“我有。”

凌息莞尔一笑,伸出修长的手,掌心向上,“好,诚惠一两银子。”
陆相百垂眸看了看凌息洁白的掌心,缓缓睁大眼睛。
旁边凑热闹的几人,“???”
头一次听说交朋友需要花钱的。
凌息眉毛一挑,理直气壮地反问:“你该不会想白嫖我的酒吧,亲兄弟明算账,何况我们还没正式交上朋友呢。”
“白……白嫖?”陆相百结巴了,学富五车的大脑突然一片空白。
那几位公子哥可不是多纯良的主儿,花街柳巷也是去过的,猝不及防从一位小哥儿嘴里听到“嫖”字,纷纷不可置信,瞠目结舌,仿佛被嫖的是他们,脸一个比一个红。
凌息弯腰拿起一坛酒,他装酒的坛子不大,物以稀为贵,既然文人雅士喜欢附庸风雅,他自然乐得宰肥羊。
酒坛上龙飞凤舞写着三个字“妃子笑”。
“好字!”陆相百脱口而出,他起先就是被木牌子上的字吸引,而后被内容牵动全副心神。
走近了再看,处处有乾坤,连小摊布上的画技艺也格外精湛,如今拿出的酒坛,上面所书三字苍劲有力,笔走龙蛇。
光从字迹就能推断出,书写之人胸中有沟壑,必定不是凡人。
“这字是你写的?”陆相百迫不及待追问,其实他内心基本断定不会是眼前人写的,一个小哥儿写不出这样大气的字。
凌息摇头,陆相百心中一喜,果不其然。
“是我丈夫写的。”
陆相百脸上笑容僵硬,原来小哥儿已经嫁人了。
也是,相貌生得如此出挑的小哥儿怎会仍待字闺中。
心中说不上来的落寞。
他看向台面上的酒坛,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里面装的应当是荔枝酒吧。”
取名妃子笑,便是与荔枝有关。
陆相百伸手去拿酒坛,即便一两银子有点贵,但瞧一眼卖酒的夫郎,再瞧瞧摊上的墨宝,也算值了。
凌息用酒杯挡住陆相百的手,阻止他的动作,“公子你弄错了,一两银子是这个。”
少年晃了晃手里小巧的酒杯。
陆相百连同一旁围观的几人全傻了。
不确定地再度望向凌息,而后得到小夫郎笑眯眯点头肯定的答案,所以他们没理解错。
一两银子,买这么小一杯?
这不是纯纯讹诈吗!
陆相百眼珠子快瞪出眶,他终于遇上了比他接连落第更为离谱的事,究竟是他疯了,还是眼前的夫郎疯了?
凌息从陆相百脸上明晃晃看到一行字:你明明可以硬抢,居然还送了我一小杯酒。
“这位夫郎,你太过分了,不能因为我们读书人是君子,不屑于女子小哥儿计较,就欺辱我们吧!”绿衫公子实在看不下去,他大小算陆相百的粉,怎么能眼睁睁见对方被一个小夫郎讹诈。
“对啊,这么小一杯酒你要一两银子,明摆着抢钱啊。”
“还好意思打着以酒会友的名头,你一夫郎不在家相夫教子,出来抛头露面讹钱真是世风日下。”
“你既已嫁人,把你相公叫出来同我们好生理论理论,我们不同你这小夫郎多费唇舌。”
一群读书人围在这儿对一位貌美的小夫郎疾言厉色,不知情的当有什么热闹可以瞧,假如换成现代,估计早被人放热搜上,同时打上耸人听闻的标题#一个小夫郎与六个书生不得不说的事#
围观的人逐渐增多,窃窃私语声不断,等几人发现事态不妙,为了脸面试图躲避已然来不及,道路被堵得水泄不通,身后就是看热闹的人群,他们退无可退。
“这……这咋办啊?被我爹娘知道会打死我的!”
“千万别叫我娘子知道了,她若是误会了什么,我怕是要睡一月书房。”
“我……我们没欺负人!别血口喷人!”
陆相百年纪轻轻便被传乃文曲星降世,往后必成大器,他做的诗歌文章流传出去人们争相拜读,况且类似绿衫公子所说的事迹发生过好几次,再加上陆相百屡试不中,使他彻底成为县城的话题人物,读不读书的人都知晓他。
故而,哪怕他憔悴至此,仍被人轻易认出,指着他大喊:“咦,这不是陆秀才吗!”
“哪儿?哪儿呢?陆秀才在哪儿呢?”
“我听说陆秀才又没中,伤心欲绝之下上吊了,搞半天没死啊。”
“呸!人家活得好好的,就是消沉了些,少诅咒陆秀才。”
陆相百听在耳朵里,羞得面红脖子粗,恨不得把脑袋埋进泥土里。
“我要是他,早羞死了,什么文曲星下凡,文曲星会屡试不中?要我说他不如早点承认自己江郎才尽,老老实实回乡下种田,省得他老娘总报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话糙理不糙,陆秀才曾经确实很有才情,可他最近写出来的文章,简直狗屁不通,浪费笔墨,属于他的辉煌早已过去了。”
周围人的声音宛如一根根长针刺穿耳膜,疼得他撕心裂肺。
鼻间忽然飘来一股浓郁醇厚的香气,有些辛辣刺鼻,带着丝甘甜。
陆相百猛地从痛苦中抽离,掀起眼皮定睛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只小小的杯盏,晃眼间白瓷中似乎什么都没有,聚拢眉心,仔细观察,浅浅的水波荡漾。
杯子里竟然装着近乎透明的液体,并非白水,而是……
他痴迷地嗅着从酒杯中飘散出的芬芳,是酒。
天啦,竟然是酒!
究竟怎么做到的?酒不应该是浑浊的吗?
为什么这个酒,清亮透明,剔透晶莹,这莫非是仙人喝的琼浆玉露?
凌息把酒杯往前一送,“公子,你的酒。”
陆相百接过酒的手微微颤抖,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将酒洒了,他会心疼死的。
双手举起酒杯送到唇边,先是轻轻嗅闻,酒香入鼻,陆相百顿时陶陶然不知身在何处,抿下一口,酒甘味烈,差点叫他这个老酒鬼咳嗽。
“好烈的酒。”陆相百远离酒杯,凝视着杯中酒液。
舌尖的味道令他回味无穷,迫不及待把剩余部分倒入口中。
“哈!”陆相百自肺腑发出一声喟叹。
久久没能回神,好似遨游在仙境中。
他闭着眼睛,身体逐渐升温,死寂的大脑久违地开始转动,胸口好似有一股热流即将喷发,他要挥斥方遒,要诉说山川河流,人间百态!
“笔拿来。”陆相百倏然睁眼,目光炙热,长袖一挥。
颇有“李白一斗诗百篇”的架势。
绿衫公子最先反应过来,着急地朝凌息说:“纸笔!快拿纸笔!”
凌息不明白眼前这哥们儿一副“走开,老子要开始装逼”的模样是准备干嘛,慢吞吞拿出他家为数不多的笔墨。
“什么破笔!”绿衫公子万分嫌弃,后悔自己把笔墨放在马车上,该死的诗会为什么要在下午举行!
陆相百却不嫌弃,接过笔就在凌息那块白布上没画图案的地方洋洋洒洒起来。
“来了来了!陆秀才文曲星附体了!”
“我的老天爷,他一笔未停,这就是传说中的文曲星下凡吗!太厉害了!”
“妙啊!妙啊!写得太妙了!”
“谁也别和我抢,一百两今天陆秀才的墨宝归在下了!”
“呸!老刘你要点脸吧,一百两就想要陆先生的墨宝,我庄云纺出二百两!”
好家伙,居然开始竞价了。
凌息可算弄懂方才那绿衫公子为何那么着急了,原来这人是个一喝酒就激情创作的文青。
最后一笔落下,一气呵成,陆相百满意地看着自己写下的诗,近日以来重重压在身上的巨石和郁气通通消散,他的世界好像突然变得一片光明。
“多谢小夫郎的笔墨。”陆相百礼貌地把毛笔还给凌息。
凌息眼珠子一转,神情哀伤地开口:“笔墨倒是无碍,但这幅墨竹乃我丈夫为我所画,如今拿回去怕是不好交代。”
陆相百表情骤然尴尬,他一句话不问,直接在人家的画作上题诗,于喜爱他文章之人价值千金,于这位夫郎而言,自己的行为恐怕是乱涂乱画,毁了人家丈夫的一片心意。
“实在抱歉,是在下有失分寸,不问自取,还请小夫郎见谅。”说着他就从衣兜里掏出银子作为补偿。
其他人见这小夫郎不识好歹,居然让陆秀才赔钱,他们恨不得花重金买下来还买不到呢!
凌息摆手拒绝,“银子就不必赔了,方才我与公子说好以酒会友,其实是这样。”
“我丈夫意外伤了腿,意志消沉,郁结于心,我想叫他开心些。”
“他独喜好美酒,只可惜市面上卖的酒味太淡,于是我想方设法为他寻摸方子,酿制出了新酒,我丈夫极为喜爱新酒,果然不再消沉,想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便让我趁此机会寻找与他志同道合之人。”
围观群众听得恍然大悟,朝他竖起大拇指,夸赞他是位好夫郎,他丈夫能娶到他真是有福气,同时好奇起这新酒究竟是何种滋味,能让沉寂许久的陆秀才诗兴大发。
陆相百闻言大为动容,“你真是位好夫郎,请让我为你们做一首诗,将你们的故事广而告之。”
凌息:“……”大可不必。
他赶紧转移话题,“方才你已经喝过第一杯酒,不知觉得味道如何?”
陆相百不假思索地赞赏:“非常好,特别好!是我平生喝过最好的酒!”
其他人要不是深知陆相百是个酒痴,宁愿不喝,也不会喝难喝的酒,恐怕得怀疑他是这夫郎的托儿。
凌息很满意他的答案,眉眼弯弯,继续忽悠:“我丈夫生性好酒,希望找个能与他共饮的朋友,若你能一口气喝完十杯酒仍保持清醒,我会把你付的酒钱全退给你,并且白送你一坛酒。”
陆相百恍然大悟,难怪这位夫郎起初会问他有没有千杯不醉的酒量。
他舔了舔嘴唇,口腔中依然残留着酒香,如同钩子一样牵扯出他肚子里的酒虫,喉结来来回回上下滚动,透露出他的迫不及待。
陆相百嗜酒如命,酒量自然差不了,十杯酒而已,他断不可能喝醉,他对凌息口中的挑战兴致缺缺,仅仅想再尝尝这酒的味道。
“没问题,不过银子你不用还给我,你丈夫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好!陆秀才好气魄!”围观路人高声叫好给他助威。
许多人对凌息的酒起了兴趣,摩拳擦掌排队等候,十杯哪里够,若是条件允许,他们恨不得把这个小酒摊喝垮,不过能够白得一坛酒也算赚了。
免费永远是最吸引人的,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第48章
“什么!?那么小一杯酒居然要一两银子,抢钱啊!”起了蹭酒喝心思的人一听有门槛,而且一杯一两银子,要求是喝完十杯酒后保持清醒,也就是说得花十两银子。
“小夫郎,你别是在这儿坑蒙拐骗吧,十杯酒十两银子,合宴酒楼都不敢喊这么高的价!”
人群骚动,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凌息波澜不惊,态度落落大方,“我家酒自然与别家酒不同,在别家也喝不到我家这种酒,我率先讲明了规则,你若是觉得不值,或者觉得自己没有那个酒量,不来挑战便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怎能指责我坑蒙拐骗。”
“是啊,是啊,有道理。”
“哼,胡说八道!”
现场人潮涌动,有人赞同凌息的说辞,有人笃定凌息在狡辩,什么以酒会友,什么独一无二的酒,全是噱头,跟那些坑蒙拐骗的江湖术士无甚区别。
绿衫公子犹豫地开口:“陆兄,你真要尝试吗?”
陆相百目露疑惑,绿衫公子立马自我介绍,又引荐了旁边几位同窗,一听是同一书院的校友,陆相百神情舒展,拱了拱手,“几位兄台好。”
“实不相瞒,陆某此生最好的便是一口美酒,自认酒量还算不错,况且这位小夫郎并未撒谎,这种酒我的确第一次喝,若不让我喝个尽兴,怕是要悔恨终生!”
几人听他言之凿凿,情不自禁好奇这酒究竟是何种滋味,能让陆相百念念不忘。
陆相百掏了掏衣兜,把钱袋子里的银子倒到掌心,倏然面颊发烫,他每次喝高兴后,随手做出的文章会有无数人争抢,所以从没为银子发过愁,直到最近写不出东西,为了找灵感接二连三买酒,钱袋子不知不觉变轻,偏偏他对银钱一事不上心,这才出现眼下钱不够的窘境。
绿衫公子一眼看出他的窘迫,非常有眼力劲儿地掏钱补上他欠缺的部分。
陆相百诧异转头,绿衫公子友好一笑,“同窗之间互相帮助理所应当,陆兄不必放在心上。”
“多谢,我一定会还给你银钱。”陆相百感动地握住手中银钱,扭头递给凌息。
凌息坦然接过,笑眯眯道:“陆公子说不定很快就能把银子拿回去。”
陆相百挺胸抬头,对自己的酒量很自信。
凌息摆上九个杯子,挨着倒上酒液,围观群众伸长脖子去看被说得神乎其神的酒到底长啥样。
紧接着,他们便见一泓清泉倾泻而出,水珠在日光下飞溅,晶莹剔透,似玉珠落盘,美不胜收。
空气中扩散开淡淡的荔枝气味,甘冽清甜,带着丝辛辣,勾得人口舌生津,尚未喝进嘴里便已微醺。
不爱喝酒,不会喝酒的人只觉这味道刺鼻,闻久了甚至有点头晕目眩。
而对嗜酒之人来讲,他们眼珠子都看直了,目光死死钉在少年手中的酒坛上,喉结不停滚动,仿佛行走在沙漠中的旅人终于看见了绿洲,都快急红眼了。
怪不得陆相百无比推崇这酒,他们怎么能怀疑一个酒痴对酒的鉴赏能力!
如此美酒,如果能现在立刻马上喝到嘴里,他们无法想象自己会有多快乐。
“我要尝试!”刚才出价一百两要买陆相百诗的老刘第一个举手。
他的死对头庄老板不甘示弱跟着举手,“我也要!”
随后举手表示要尝试的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数也不数不清。
达成目的的凌息面上挂着得体的微笑,“请大家排队,一个个一个个来,别着急很快的。”
他说的很快,真的不掺半点水。
陆相百喝到第五杯彻底绷不住,双腿软得像面条,“笔,给我笔!”
“谁说我赋写得差,我现在就写给你看!”
他是标准的读书人,不爱出门,每天坐在书案前读书练字,皮肤很白,这会儿比枝头的荔枝还鲜艳。
嘴里逐渐没把门,他的同窗生怕他秃噜出啥大逆不道的话,毁了未来仕途,慌张捂住他的嘴,把人带走。
凌息叫住人,“陆公子还剩四杯没喝。”
几人脑袋摇成拨浪鼓,陆相百的腿现下基本属于摆设,再来两杯恐怕得进医馆,虽然痛失十两银子,但银子事小,保命事大!
老刘错愕地望着陆相百被架走的方向,一转头对上双漂亮的凤眼,和善开口:“陆公子还是太年轻了,不像您,一看就是海量。”
打起退堂鼓的老刘顿时被架到高处,下不来台,并且被凌息的彩虹屁吹得怪舒服的,何况自己的死对头还在后面盯着,他怎能退缩。
拍拍自己的大肚子笑得像弥勒佛,“那是当然。”
“我若能保持清醒全部喝完,你真要退我钱?”
凌息处变不惊地颔首,“自然,如果我没信守承诺,这位老爷大可把我送去见官,我一个小哥儿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反抗。”
原本心有顾虑的人听了,豁然开朗,是啊,就算这人想跑,一个小哥儿还能跑得过他们这么多汉子不成。
待凌息倒满十杯酒,老刘搓搓手迫不及待端起一杯,先放到鼻子前嗅闻,眼中骤然冒出精光,美美喝下一口,当真神仙来了也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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