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脸色一变,顾不得此时夜深人静,几步冲到外室,摇醒乘光,说:“别睡了,快去叫侍医来,里头那人发热了。”
乘光为了照顾伤员,累得要命,半夜才入睡,刚刚睡着就被无名摇醒,整个人还呈现一副迷糊状态,听得无名说伤患发热了,瞌睡顿时跑了,一骨碌从炕上爬了起来,头也不回地往外跑
无名原本不想吵醒樊伉的,然而这种事除了找他别无他法,只得满心不情愿地回屋将樊伉叫醒。
樊伉睡得迷迷糊糊之间,被无名叫醒,连忙披着衣裳跑到隔壁,揭开被子,举着油灯照看。
人已经被仔细清理过,除了伤口包扎的地方之外,其余的地方被拭擦得干干净净,即使如此,闻着依然有股淡淡的腥臭味儿,不过已经淡了许多。
乘光虽然为人不够稳重,但是做事还是很尽心的。
樊伉满意地点头。
那人身材修长,虽然因为受尽折磨的缘故,身上几乎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也瘦得厉害,关节突出,看着有点可怕。
他的眼睛紧闭着,即使是昏迷中,眉头依然扭在一起,似乎在昏睡中依然在忍受着无尽的痛苦一般,脸上一片潮红,呼出的气息灼人。
樊伉拿手探了探他的脖子,心知不好。
不管是因为风寒入体还是因为伤口感染,这个时候发热总归是不好的。
“去拿点酒来。”他说。
无名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应声去了,不一会儿手里拿了一壶酒过来。
樊伉拍开壶盖,拿布巾沾了酒正要给人擦身体,却被无名一把夺过。
“郎君要做什么?”无名拧着眉,一脸的不高兴。
“酒精可以降温,不管怎么说先帮他把温度降下来。”要不然就算人好了,只怕也要烧成傻子。
“我来就好了。”无名把他赶到一边,拿酒精给那人擦身体。
刚擦了两遍,乘光就领着白天来过的老侍医过来了。
侍医看着那人的情况,眼里闪过一抹失望。
今天见识了阿沅缝伤口的样子,他还以为这样真的有用,没想到结果还是这样。
纵是如此,他还是开了一副退温的药,其他的他也无能无力了。
樊伉知道他也尽力了,并没有责备,大半夜的把人从家里挖过来,颇觉不好意思,让乘光拿了五金给他,又送他回去了。
接下来的大半夜,樊伉没有再睡,亲自守着,无名在一旁陪着他,有什么事只要他吩咐,不用他动手,无名自己就做了。
樊伉能做的也很有限,只知道发烧了用酒精擦降温,注意清理伤口,其他的受条件所限,也做不了什么。
伤患高热一直反反复复,降下去之后过不了多久又会发烧,如此反复,到第三天,高热才终于降了下来,气息也平稳了许多。
樊伉这才松了口气。
这应该是度过危险期了吧?
这日,樊伉让阿沅给人喂完淡盐水,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忽见一直昏迷不醒的人突然睁着眼,吓了他一大跳,继而欢喜起来。
“你醒了?”
少年虽然睁着眼睛,但没有焦距,听到樊伉的声音,好半天才聚焦到他脸上。
“郎君,是你救了我?”声音粗嘎,像是坏掉的门被风吹开的声音,刺耳难听。
樊伉说:“啊,算是吧,你现在没事了罢?”
少年怔怔地看着他,脸上无悲无喜,仿若一尊雕像一般。
“郎君为什么要救我?”
“为什么?”樊伉诧异地看着他,说,“碰上了就带回来了啊,其实我也没做什么,那么重的伤我们都以为你会活不了,真正救你的是你自己,因为你自己不想死,想要活着才能撑过来
说实话后来他高热一直反复不退的时候,樊伉自己都有些泄气,以为这人没救了,没想到最后人居然醒了。
那么重的伤,这么简陋的医疗条件,粗暴得令人发指的伤口处理,这人居然捱了过来,简直就是奇迹。
只能说这个年代的人求生欲望之强烈,就连死亡都要为之却步。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樊伉问他,总不能一直那个人那个人地叫他吧。
少年沉默了一会,说:“我没有名字。”
樊伉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
贱民没有姓氏,但其实很多贱名连名字也是没有的。
“那平时别人怎么叫你的呢?”
少年抿着嘴,一脸倔强地道:“没人会叫我。”
就算是叫他,也多半是野狗贱人这样的叫唤,他根本不会期待什么。
樊伉说:“这没什么,等以后我再给你取个名字吧。”
少年低下了头去,一滴温热的水滴落在他的手背上。
樊伉一时无话可说,少年显然也不是健谈之人,气氛顿时沉寂了下来。
正在这个时候,忽听得门外响起“咚咚咚”的脚步声,却是那个老侍医走了过来。
老侍医因为心里一直对樊伉所说的医法非常上心,时常过来探望,今日听说少年醒了,不顾身份过来查看。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别人说谎,可当他真的见到少年一脸虚弱的清醒的样子时,这时老头还满脸的震惊。
他亲自来到床边,查看了一番,脉像稳定,呼吸平稳,也不那么热的厉害了,确实是好转的迹像。
“真是不可思议,居然真的救回来了,烧也开始退了,呼吸也平稳了,兴平侯的法子居然真的灵验了!”
看这话说的,好像他是个骗子似的。
这法子本来就是最基本的外伤处理技巧,本来就很灵验好不好!
老侍医行医一辈子,处理得最多的也是外伤,伤口感染不知看过多少。
然而像少年这般严重的伤势,几乎是必死的,根本没的救。
他原本以为兴平侯孩子心性,没想到他说的那什么缝合伤口居然真的有效。
“这么重的伤,人居然清醒过来了,这怎么可能呢?”老侍医满脸的不敢置信。
虽然伤口没有好,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人能够清醒就是好事。
“兴平侯果然妙手回春,老奴先前失礼了。”老侍医郑重地朝着樊伉行了一礼。
“不敢,我也只是想着试一试,没想到真的有用。”樊伉可不敢受他大礼。
他会这些,不过是因为在现代的时候见得多罢了,真论对外伤的处理,他还是不及老侍医的。
不说别的,一个外行跟一个专业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
他不会自大到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了两千年的知识积累,就什么都懂,什么都比别人强了。
“老奴先前观兴平侯用酒清盐水清理伤口,不知这又有何讲究?”老侍医被勾起了做学问的**,于是不耻下问,非常虚心地请教樊伉。
樊伉眼珠子一转,对着老侍医笑吟吟地道:“来来来,我们这边聊这边聊,不要打扰伤患休息。”
老侍医顿时一脸惭愧,说:“兴平侯说得对,伤员最重要的就是休息,我们出去聊,出去聊。”
片刻后,两人移步到樊伉专门用来待客的小厅,聊起医学知识来。
虽然两人年纪差了一大把,但一个有心学,一个有心讨论,彼此之间居然讨论得异常投契。
樊伉虽然专业知识不多,但他懂得多,知道医疗最重要的就是清洁消毒,而这方面却正是侍医欠缺的。
从酒精消毒 ,到盐水消毒,再到绷带的作用,已经伤口缝合的好处,天南地北樊伉海聊一通,更是让老侍医引为知己,甚为投契。
待到樊伉提出,他准备成立一个专门培养护理人员的学院,请老侍医担任教官时,老侍医拍胸脯二话不说答应了。
第64章
“郎君说的是真的吗?当真要建那个什么培养护理人员的学校?”送走了老侍医, 无名敛着眉问樊伉。
护理人员?
药僮吗?
每个医匠们身边都会跟着一两个药僮,既是仆从,又是徒弟, 平时一些护理病人的琐碎事情也全由他们代劳。
专门的护理人员?
简直闻所未闻。
无名很是担忧樊伉,若有一日郎君真的把这个什么专门培养护理人员的学院建起来了,会不会有人来愿意学, 又或者说会不会有侍医愿意把自己的技艺就这样传授给别人。
郎君有时候就是太过良善,总把人心想得太美好。
对于他的疑问, 樊伉似是已经猜到了,笑着说:“反正现在也不急, 一点一点慢慢来吧,说不定到时候会有那么一个大公无私乐于传道授业的人出现呢?”
“郎君说的是。”无名简直对他无语了。
“不说这个了,去睡吧。”樊伉长长地打了个呵欠,说, “明天还要去一趟长安, 进京拜见姨母。”
无名立刻道:“那早点睡罢, 明天要早起。”
现在天亮得迟, 又黑得早,白昼日短,大雪天赶路既冷也不安全, 早点动身才行。
一夜好眠。
第二天天不亮,樊伉就被无名催促着起床,半睁半闭着眼睛刷完牙洗完脸,胡乱吃了点汤汤水水, 带着给吕雉的礼物赶着驴车出城去长安。
大黑一见他们要出门,立刻“咻”地一下窜了出来,兴奋地甩着尾巴跟在无名和樊伉身后绕来跳去。
樊伉拍了拍他的脑袋,说:“今天要去长安,你留在家里。”
大黑依然甩着尾巴,仰头冲着他吭哧喷了口气。
出门的时候,大黑依然不肯放弃,一直跟在他们的驴车后面。
樊伉有点纠结,心想原来大黑这么喜欢他,连去趟长安也要赶脚,要不要带着它呢?车厢虽然小了点,但再装只狗应该还是装得下吧。
樊伉正想着要不索性带着大黑去长安算了,就听无名吹了声口哨。
这声口哨就像是某个机关的开关一样,大黑顿时就停了下来,一直盯着他们的驴车,在原地打转。
无名又吹了声口哨,大黑这才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地回头。
樊伉的脸色顿时怪怪的。
“明明喂它吃的,给它梳毛的都是我,为什么它现在都只认你。”樊伉说得十分不甘心,心里嫉妒死了。
虽然从很早以前就知道自己是个没啥动物缘的人,但大黑这么明显的差别对待还是让他非常失落。
无名理所当然地回答说:“可是每天带着它出门玩、打猎的都是我啊。”
樊伉一听,立刻说:“以后你们出去的时候也带上我啊。”
“好啊,就怕郎君到时会嫌弃天冷不肯出门。”
樊伉:“……”
谁说古人诚实的?连无名兄这么清高的侠客居然都会拐着弯儿说他懒不思进取,成天只知道睡懒觉了。
提到早起练功的事,樊伉不说话了,缩回到车厢里装没听见。
樊家的驴车自然要比驵会的好,有个不算精致的车厢,点着炉子,炉子上有一个铁架子,里头固定了一口陶锅温着食物,人坐在里头虽然算不上多舒适,但比起外面一片冰天雪地的样子要温暖许多。
樊伉拨了拨底下的炉灰,将烧剩下的灰烬扫进一个小撮箕,里头滚出一个小红薯,已经焐熟了。
上次收的红薯被罗珠全拖走,等到贺完岁首以后,剩下的红薯罗珠打算留着来年育种,樊伉硬是软磨硬泡,从罗珠手里磨了几斤出来,留着自己解馋。
红薯是昨晚上就烤熟了的,早上被他埋在炉子底下的灰里,现在已经热了。
樊伉拿袖子将红薯一卷,掀开车帘走出车厢,把烤红薯递给无名,说:“给,吃个烤红薯。”
无名扭头看了他一眼,说:“把皮剥掉。”
樊伉把外面那层沾了灰的外皮剥掉,递无名嘴边。
系统给的红薯种味道非常好,软软糯糯的,吃到嘴里非常香甜。
无名居然很喜欢这种味道,说:“还有吗?再剥一个。”
“烤红薯没有了,只有早上水煮的红薯还有一个。”
“煮的也可以。”
樊伉打开炉子上的陶锅,从里面拿出仅剩的一个煮红薯,又剥了两个白嫩嫩的煮鸡蛋递给他,无名张嘴两口吃掉,头也不回地说:“外头冷,你进车厢里去,还有一个时辰就能到长安了。”
外头实在是冷,让习惯了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的樊伉,即使来到大汉朝已经两年了,依然不太适应。
樊伉只得窝回到车厢里,然而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实在无聊,不一会儿又出去和无名并排坐在一起,说:“无名兄,你去过很多地方吗?楼兰?西域?乌孙?更远一些的地方呢?”
“几年前我学艺下山开始周游列国,去过月氏、乌孙、龟兹、楼兰,更远一点还有个叫大宛的国家,听说他们那里有一种马,奔跑起来的时候,流出的汗水像血一样红,极其珍贵,以后有机会我再带郎君一起去看。”
樊伉一听,不由眼睛一亮,开始心驰神往。
汗血宝马啊!
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而且耐力强,后世许多名马都有汗血马的血统。
就是因为听说大宛有汗血宝马,这才有后来汉武帝的数次远征大宛,着实劳民伤财。
谁说只有美人能倾国?名马也一样有这效果。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从古有之。
只可惜大宛王庭何其无辜,天下百姓何其无辜。
“现在在打仗呢,太不安全了,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吧。”樊伉还有点理智,仿佛在说服自己一般。
无名不以为然地道:“打仗也一样,小心一点就好了。西域的商队很多,到时候我们混进商队里一起走。”
原来无名兄现在就已经想好办法了吗?还真是雷厉风行的性格啊!
樊伉想着,为免正处于中二期的少年说风就是雨,第二天就背着行李包裹带着他浪迹天涯,走遍西域,赶紧想法子岔开话题。
“无名兄的家人呢?还有兄弟姐妹吗?他们现在在哪里?”樊伉一问出口,就觉得说错话了。
钟离眛至死都是西楚王项羽的大将,未曾降汉。
钟离氏的家人算起来都是叛逆家属,虽然这个年代讲究祸不及家人,但是顶着叛逆的名头,谁也不敢拿自己家人的性命冒险去赌人性。
“无名兄不想说可以不说。”
无名面无表情地道:“我还有一个兄弟,不过他一直生活在颖川,我从小就外出学艺,很早就分开了。上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在我游历之前,那个时候他才到我腰那么高,现在应该长大了吧。”
“哦。”觉得自己好像提到了什么不该提及的话题,樊伉显得有些忐忑,担心无名不高兴。
“真的没什么,郎君不要放在心上。”
“哦。”樊伉仍旧有些不开心,表情都没有以前那般鲜活,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无名突然有点烦躁起来,说:“我跟他不是一个阿母生的,懂了?”
樊伉这才惊讶地抬起头:“懂了。”
不是一个妈生的,那就是小妈了。
樊伉立刻在脑海里脑补了十万字的贵族家庭妻妾相争,最后原配失宠,嫡长子被迫送到山上学艺,远走西域游学的苦情宅斗小说,顿时心里对无名升起了无数同情。
无名兄真是太不容易了。
无名顿时满头黑线:“郎君你那什么表情?”
樊伉把脸一整,作严肃状说:“没有,我只是脸被冻僵了。”
“真的?”无名扭头,伸出手朝他脸上摸了一下,同样严肃脸道,“嗯,脸都冻成冰块了,再冻一会就能直接跑驴车了。”
樊伉:“……”
不带这么损人的吧!
“说到兄弟,我那个小后母也不知道生了没有,应该生了吧。”樊伉想起来一件事,自顾自地说道,“反正没人告诉我,阿母没提,大家也都不说。”
长安那边除了定期让人送些物资过去之外,大家都很有默契地仿佛忘了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樊伉对这位邑夫人的印象不好也不坏,反正没见过,如果邑夫人一直这样安安份份地呆在樊家安置的地方不出来给他添堵,就像吕媭说的就这样养着也没关系,反正他们家也不缺这些东西。
无名说:“这不是郎君该过问的事情,不要搭理就好了。”
樊伉想想觉得深有道理。
他家阿翁阿母都在,一个小老婆生的孩子怎么都轮不到他来管。跟自己都不是一个妈生的,要说有多深厚的兄弟情肯定是没有的。
生下来了给口饭吃饿不死他,以后若是成才有出息,有需要的时候还可以帮一把,若是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没啥出息还各种坑爹坑娘坑兄弟就算了,有多远闪多远。
在这一点上,樊伉非常现实,因为实在有太多坑爹熊孩子的前例了,让他不得不防。
樊伉撑着下巴坐在无名身边,一会儿就感觉眼睫上全是雪花。
无名摸了摸他的脑袋,说:“郎君去车厢里坐着,外头冷。”
樊伉摇头:“不,我在外头陪无名兄。”
其实是他一个人在车厢里闷着太无聊了,但看在无名眼里,只觉得小郎君既可爱又无比贴心。
“去车厢里把毯子拿出来。”无名说。
樊伉以为他冷,连忙进车厢把毯子拿出来,刚要递给无名,又听无名说:“披上。”
樊伉这才知道无名是怕他冷,想了想把毯子抖开,把自己和无名都裹在里头。
“这样就都不冷了。”
无名嗯了一声,驾着驴车缓缓地朝着长安进发。
在雪地上艰难地行走了两个多时辰,他们才终于抵达长安城。
因为大军北征的缘故,长安城内如今萧条了不少,再加上大雪的原因,走在大街上都看不到几个行人,偶尔几户人家里有动静,也是怕大雪压塌了自家屋子,搭梯子上屋顶打扫积雪的。
连日雪雨连绵,屋顶上积了厚厚一层雪,去年的雪灾让所有人都记忆犹新,一点儿也不敢大意,扫屋顶的雪扫得可勤了,就怕一个不小心,大雪再把自家的屋顶给压塌了。
樊伉的驴车一进城,就引来好奇的目光。
自从陛下亲征,但凡是四只蹄子的畜牲差不多都被征去用来驮大军用的粮秣,两条腿的活人大街上还能瞅见几个,四条腿的牲口就很少见了,突然在大街上见到这么一头养得油光水滑的驴子,大家都在猜测樊伉又是哪户权贵家的仆役家臣。
樊伉和无名穿得都挺朴素的,素色的布料隔着远了看上去就跟普通的麻布差不多,两人又都挤在车前赶驴子,谁也没朝小郎君上头去想。
樊伉摸了摸驴背,说:“咱家的驴伙食太好了,是不是太招摇了。”
毕竟在大部分都处在饥饿状态下的时候,他们家的两只四只蹄子的动物估计都比一般人吃得好。
无名“嗤”了一声,说:“这个世上多的是比郎君奢侈浪费的人,想太多了。”
那些齐鲁大阀们,哪个不是富得流油,极尽奢靡。
郎君至多也不过是在衣食住行上面精细了些,但远远达不到奢侈浪费的地步。
樊伉一听也觉得有道理。
驴子每天要干很多活,拉磨、拖货、出门全靠它,每天吃得多一点也是很正常的事。
至于大黑——
它的饮食差不多都是自理的,无名兄三不五时地带着它出去,每次都不会空手回来,有时候大黑自己吃不完,还会多带一些猎物回来给府里加餐,是全府上下公认的打猎小能手,谁敢说它是吃白饭的,管他男女,看无名兄不抽死他。
路过书屋的时候,樊伉让驴车下,进去瞅了一眼。
书屋的生意最近清淡了许多,城里头的大将军小将军们空了一大半,全都出去跟匈奴干架了,剩下留守的人里头,买得起的基本家里都有了一本《汉皇传》当传家宝,其他的基本都是些穷哈哈的庶民,每天光是为了填饱肚子就已经耗费了所有的力气,哪有钱去买高大上的《汉皇传》。
阿琅听到樊伉来了,本来在后头盘理帐册的,急急忙忙地出来,看着樊伉一脸委屈:“郎君,你可算来了。”
樊伉被他一身的怨气吓了一跳。
“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不能吧,好歹他们家现在也是皇亲国戚,再说这间书屋可是在汉皇那儿报备了的,应该没有谁那么没眼色,来书屋里找碴吧。
阿琅说:“什么时候可以回郎君身边伺侯啊?”
樊伉满脸惊讶:“打理书屋当管事的不好么?”
“打理书屋当然也好,可是更想念跟在郎君身边,乘光他们也不知道有没有好好照顾郎君。”
樊伉满头黑线:“我有手有脚的,你操那么多心做什么。”
他又不是那种吃饭穿衣都要人伺候的巨婴,他还打算等过两年等乘光他们大些了,□□□□也放在外面做事。
反正如果是他,与其天天跟前跟后伺侯别饮食起居,他当然会更愿意留在铺子里当个二掌柜。
伺侯人有什么出息啊。
“好好干,等大军回来我们就会有更多的书卖,赚了钱你也能攒下一点家底,到时候给你娶一个小娘,多生几个淘气小子,日子可不和美?”
阿琅看着他:“我就想跟在郎君身边。”
“好吧好吧,可是现在还没有能替代你的人,再过些时候如果有合适的人,你再回来吧。”樊伉有些伤脑筋,身边人手不够,做什么事都束手束脚的。
看来给自己培养各式人才也是件刻不容缓的事。
当然,外面其实也有大把的能识文断字可以做帐房幕僚的人,但樊伉有那么多的秘密,外头的人他不敢用啊!
还是自己培养的心腹用起来比较放心。
之前樊伉还想着,若是家里阿琅他们得用,过几年就想办法除了他们的贱籍,后来一想还是算了。
就算除了贱籍,他们也交不起税,没有爵位,每年光是徭役就足以让他们家破人亡。
这个时候的汉朝,服徭役可不是后世的修修水利宫殿做苦力什么的,几乎都是兵役,好点的在本郡县服吏卒,只要地方上没有叛乱什么的,还能捡回一条命,若是运气不好,抽到屯戍之役,去边境防戍,就现在汉朝这狼烟四起的状态,去了八成就回不来了。
现在阿琅他们的赋税都是樊伉在交,因为樊伉有爵位,还是除了彻侯之外最高的第十九等关内侯,就算边关起战事,抽调兵役,万不得已也不会抽到他家的男丁。
所以说在汉朝,做庶民其实并不一定就比做贵族家的仆役好。
除了做贵族,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
其实便是贵族,也不是就意味着能高枕无忧,从此一路荣华富贵,真掉起脑袋的时候,贵族的身份也不顶用。
总而言之,这就是个操蛋的年代。
驴车在长安城里又行进了一个多时辰,方才到达临武侯府。
临武侯府还是老样子,并没有因为男主人出征而显出与平时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大家都老老实实地做着自己的事,波澜不惊。
樊伉猜测大约是因为战争太过频繁,大家都已经习惯到麻木了。
吕媭见到他的时候还是很开心的,对着他又搂又捏的,要不是樊伉拼死拒绝,他估计吕媭还能更过份一点。
“阿母,我都十二岁了。”他含蓄地提醒吕媭,他已经长大了,是个小男子汉了,所以别拿小时候的那一套对待他。
吕媭笑道:“哎呀,伉儿都十二岁了,差不多都可以成亲了,阿母得好好给你物色一个好小娘。”
“……”樊伉满头黑线。
十二岁就结婚?
坑爹呢!
十二岁发育都不全,这么早结婚残害儿童啊!
而且他很怀疑吕媭口中所说的好小娘的标准,其中肯定不包括樊伉的喜好这一块。
再说他也不喜欢小娘,他喜欢男的啊!
高高瘦瘦有腱子肉的男的!
虽然重活一世,壳子缩水了,但他确信自己的性向并没有改变,依然是性别男,爱好男。
吕媭还在对着樊伉的脸上下其手,将他圆圆的脸拧成各种奇怪搞笑的样子。
樊伉翻起一双死鱼眼,口齿不清地道:“阿母,能进去了不?冷啊!”
吕媭这才松开爪子,招呼他进府,又吩咐下人赶紧生火做饭。
一时坐定,吕媭一扫方才的搞笑画风,十分严肃。
“这么大雪天,你要来长安也不先让人捎句话过来,我好打发人过去接你,现在外面都不太平,就你和无名两个人,万一路上出了点事怎么办?”
樊伉对他阿母变脸跟变戏法似的性格早已经适应,非常淡定地道:“我做了件事,要进宫向姨母赔罪。”
吕媭很是怀疑地看着他:“你一个小孩子做了什么事,还非得这么郑重其事地向你姨母赔罪。”
“救了一个姨母十分痛恨的人。”樊伉实话实说。
“哦,就这点小事?”吕媭不以为然地道:“你姨母身为一国之母,胸襟宽广,轻易不会与你计较的。你救的谁?”
“就是当初铁匠铺炸毁的时候,季布拎出来的那个少年。”樊伉一丝也没有隐瞒,非常老实地回答道。
“……”吕媭果断道,“明日我随你一起进宫罢,刚巧前日得了一盒上好的明珠,一并送与你姨母吧。”
所谓明珠,就是指珍珠。
现代养殖业发达,珍珠都可以人工养殖了,基本白菜价,但是现在的珍珠还是非常珍贵的珠宝,尤其关中地区干旱少雨,珍珠产量最大的海南岛还不属于大汉的领土,市面上的珍珠基本都是齐鲁一带的渔民下海打捞的,可想而知有多珍贵。
看来为了樊伉,吕媭这回还真的是要大出血。
樊伉心里略感动,说:“阿母你对我真好,不过我自己也给姨母准备了赔礼。”
樊伉的书屋日进斗金,完全就是一只下金蛋的鸡,吕媭知道樊伉有钱,倒是不怀疑他,只说:“那是你的心意,阿母也许久未曾进宫看望阿姊,给她备点薄礼也是应当的,哪有走亲戚空手上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