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三个怨种前夫by妤芋
妤芋  发于: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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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摆摆手,“不要紧,都是些小毛病了。”
我看他还是很担心的样子,给他看了看我的病历本,“什么骨质疏松、风湿之类的,就是些常见的老年病。”
奚子缘没被我宽慰到,更惴惴不安了,“可是哥去年身体没有一点儿问题啊,什么征兆都没有……”
“老了嘛。很正常。”
中午,奚子缘特地加上了道骨头汤,说是补钙,他还煲了番茄土豆牛腩,炒了一盘油麦菜,一桌饭菜可健康了。我点的全家桶和披萨放在中间,总感觉格格不入。
奚子缘看了看满满当当的炸鸡,又看了看我,欲言又止,我扭过头,假装没瞧见他对我吃垃圾食品满脸的纠结之色。管他的,我昨晚全身风湿,可难受了。我今天就要释放心中的野兽,狂炫五对香辣鸡翅,再来俩奥尔良烤翅!
“以后要半个月才能有两天假期了。”奚子缘沮丧地垂着脑袋。
我同情地看向这个可怜的社畜,安慰他,“半个月很快的,一眨眼就到了!”
奚子缘不停搅碗里的饭,他小心地看我一眼,又飞快地转移视线,“我还是每天回来住吧,”他小声说,“虽然晚上见不到哥,但是早上还能和哥打招呼。”
“不行。”我想也没想,一口否定了他的打算,奚子缘工作的警视厅距离这个偏远的老社区有俩小时的车程,他要是回来住,就意味着他每天最早凌晨2点才能到家,第二天6点又得赶飞船,“你想啥呢,我六点可起不来床,你这个时间点绝对见不到我。”
奚子缘大失所望,他目前脾气见长,早没了最初见面时对我的唯命是从,他咬着筷子嘟囔,“哥真讨厌。”
“诶?就由于我六点起不来床吗?”
“嗯。”他点头。
好吧,就算小缘讨厌我,我也没办法六点起床。这就是我身为懒鬼的觉悟!我故作伤心,“既然这样,那好吧,你就讨厌我吧。”
奚子缘不说话了。他把脸埋进碗里,假装自己忙着吃饭。踌躇了好一会儿,他才磨磨蹭蹭地放下碗,不好意思地搅着手指,“没有讨厌哥,”他小声地说,“是假假地讨厌。”
我忍不住地笑,果然还是奚子缘逗起来最有意思。
吃完饭,我跟着奚子缘去他家,帮他收拾行李。
奚子缘的屋子布局和我的大相径庭,不过他是一个人住,室内面积小些,院子要大点儿。他没有保留梧桐树,全种上了细密的黑麦草,方正的草坪碧绿整齐,修剪得像一块发绿霉的蛋糕。
其实也没啥好收的,奚子缘以前住他单位的宿舍里,什么东西都有,只是要拿些衣服过去。我帮他叠外套和裤子,他自个儿收贴身衣物。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在收纳上有分类强迫症,相同的东西要根据大小、深浅排列,放进一个颜色的袋子里;功能一致的几个袋子则要保持同一色系。颜色之间也有讲究,譬如上衣是红色系,下衣是蓝色系,那么腰中间的穿戴,如腰带、内裤一类的就是紫色系(红+蓝=紫)……
我看着奚子缘勤勤恳恳地分类,如同一只整理粮仓的松鼠。想起我衣柜里洗干净后就胡乱堆一起的衣服,和他比起来,简直跟垃圾堆没区别。
我正感慨着,奚子缘已经关上了最后一个收纳袋的。他跪坐在地上,直直地望向我,我看向他。和我四目相对一瞬,他又低头,躲开我的眼睛。
“怎么了,小缘?”我察觉到他有什么难隐之言,开口追问。
他抬起头,难为情地抿了抿嘴,“我想问哥一个问题,但是会很冒犯,”他不自觉地绷直了腰,“可现在不问,我担心以后没有机会问哥了。”
他这么说,我倒是好奇了,“你直接问。”
奚子缘顿了顿,他撇过脸,视线游移,略显不安。我看他还犹豫,立马添了句,“你问,不用再铺垫了。”
他深吸一口气,“冻冬哥,最喜欢的那个人……”奚子缘双手紧紧用力地扣在一起,“过得怎么样呢?哥还会和他见面吗?”
他问完,我却懵了,“最喜欢的人?”我茫然地反问他,“你说的是谁啊?”
奚子缘回答,“我侧写的大概形象是:有碧蓝色的眼睛,金色的卷发,肤色偏白偏暖色,身高在一米八三到一米八九之间的alpha男性。他的年龄比哥小五岁左右,性格单纯开朗,人际关系简单,大概率出身单亲家庭,由母亲抚养长大,喜欢园艺、编织,有良好的居家性。”
他这么一描述,我恍然大悟。
“我靠,”我完全没想到,奚子缘对塞尔瑟的侧写会准确到这个地步,我可从没和他提过。伊芙绝不可能透露我的情报。我惊讶于奚子缘的侧写能力,“真是厉害啊,小缘。”
奚子缘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局促的笑。
赞叹完,我点头承认,“确实有这么个人存在,”我还是不解,“但最喜欢的人这种说法是怎么回事?谁告诉你的吗?”
“没有谁这么说,是我的猜测。”奚子缘又垂下了脑袋,“哥最喜欢的不是他吗?”
我不明白他怎么会这么想,我更疑惑了,“为什么这么认为?”
“他很漂亮吧。”奚子缘说。
“很漂亮。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了。”我颔首。
“……因为我和他相似,哥才注意到我的吧?”他轻轻地说,“哥说对我是一见钟情。第一次见面,我恰好就染了金色的头发……”
“也没错。”这一点,我无法反驳。我注意到奚子缘,确实与他和塞尔瑟相似的外表密不可分,一直以来,我也承认,我对奚子缘就是见色起意,“他的外貌对我有很大的影响。毕竟他是个难得的美少年。”
我说完,奚子缘的脸都快埋进胸里了,他整个人都陷入了自闭。我大概猜到了他到底误会了什么。真是没想到,我一把年纪了,还要向我的前夫解释年轻时的事。
“但是小缘,我怎么可能因为相似而爱上另一个人呢?你和他的相似,只是我注意到你的原因。就跟喜欢蓝色的人,见到好看的蓝色会多留意两眼一个道理。”我哭笑不得地走到他身边,赏了他一个脑瓜崩,
奚子缘吃痛地捂住额头,接着询问,“他现在还好吗?哥和他还有联系吗?”
我笑着叹气,“小缘,我不清楚你究竟把我和他之间侧写成什么样的关系了,得出了‘最喜欢’的结论。”
“事实上,我不知道他在哪儿,过着怎样的生活。我和他相互帮助过,除此之外,再没了别的关系。我偶尔会想起他,像我想起每一个爱我但已远去的朋友。对于他,我从来没有所谓的念念不忘。我和他彼此得偿所愿,我们之间没有遗憾。”
奚子缘安静地听着。我说完了,问他是怎么发现的,“这是什么侦查能力吗?”我兴致勃勃的。
他的目光闪烁着,游离着,“不是什么侦查能力……”他的情绪低迷,“是我总觉得,哥——哥在透过我的眼睛在看别人。”
居然是这样吗?
他这么一说,我反而若有所思。我很确信,我从来没有吃代餐的行为和想法。我坐到奚子缘身旁,双手拍住他的肩膀,在他惊诧的注视下,喊他别动。
奚子缘本来就不敢和人对视,我这下直愣愣地盯住他,他的卷发都快被我吓得竖起来了。他满脸通红,眼珠子转溜,险些飞出眼眶。
“你让我想想,我以前盯着你的时候都在思考什么,”我说着,盯住他漂亮的蓝眼睛,回忆过去每次凝视这双眼睛时,我的所思所想。
这么一回忆,我发现奚子缘貌似还真没说错。
“我透过你的眼睛,的确在凝视别人,”我松开手,缓缓回答,“但那个人不是他。”
奚子缘呆呆地看着我,“那、那是谁呢?”
“是我自己。”我答道。
我看着他一副傻了吧唧的样子,笑出了声。我边笑,边摇头,不再对奚子缘做过多的解释。
第一次凝视奚子缘的蓝眼睛时,我看见了他的美丽,也看见了他的无助。那份皮囊之下的无助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它和我的倒影融为一体。
我总会想,当年塞尔瑟见到的我,是不是也和我那时见到的奚子缘一模一样?二十多岁的我和二十多岁的奚子缘,是不是都在无意识地求救着,向偌大的宇宙发射着‘帮帮我!’的声波?

六十九岁的夏天,我开始学着自己做缸腌菜。
以往这种麻烦的东西,都是裴可之在做。我俩分开之后也是如此,每年他会多做几坛,分给我。但今年他打算去极东之地的群星,估计年底才能见到他了。
极东之地既偏僻,又不稳定,位于整个星系的太阳死角,是风暴潮的频发中心,每年就只有五天适合时空跳跃。我年轻时去执过外勤,为了保护检修信号塔的工人。那地方连我都不想去第二次。
可能我是真的老了,裴可之这种哪儿有危险往哪儿钻的作风,真的很让我担心。昨天得知他已经踏上行程,黑洞穿梭期间又联系不上,我辗转反侧,一晚上没睡。
好在裴可之顺利落地,赶在我忧心忡忡,要申请救援前,他打消了我的顾虑,‘我和科考队一起来的,很安全的。’
好吧,好吧。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我也只能相信他。
信号时好时坏,我这边看不到他的现况,一片黑屏,但他能接收到我的视频。裴可之的声音夹着滋滋的电流声。我把终端对向桌子上依次摆好的泡菜坛子、白酒、大蒜、花椒、小米辣还有芹菜。他嗯了声,说东西够了,便开始远程指导我做老盐水,“烧开的水,要放凉了再倒进去。”
他盯着我往坛子里撒盐,裴可之这种又会吃又会做的美食家,向来不屑记什么配料比,量多量少全靠感觉。他感觉我撒够了,立马喊停,我迅速收手。
“放红萝卜皮进去。”他说。
“只用萝卜皮吗?不放萝卜?”
“对,”裴可之回答,“要厚一点,小心切到手指。”
我按照他的话把所有东西都塞进坛子里,就算是大功告成了。也没有很难嘛!我沾沾自喜。裴可之嘱咐我在坛沿添一层水,“搁在避光通风的地方,搁七天左右。”
“到时候就能泡菜了?”我最关心这个问题。
“差不多可以,但是在那之前,还得把老盐水收个尾,腌出来的菜才好吃。”他答道。
“怎么收尾啊?”
我听见裴可之的笑音,尽管见不到他,但我也能想象到他微笑的样子,“是秘方哦,到时候再告诉你。”他说。
“好吧,”我把坛子放到阴凉的储物室里,“你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子。”
“对啊,”裴可之说,他的语气温和,“所以你夏天想吃泡菜了就会想起我,秋天想吃柿叶饭团了也会想起我。”
我这么一想,他说的还真没错,每年秋天我都挺想他的——想他做的饭,“那我冬天和春天绝对不会想起你。”
“没关系,有两个季节想起我就很好。”
“我学会做泡菜了,以后夏天也不会想起你。”
“所以我打算藏私。不告诉你真正的秘方。”裴可之轻描淡写地告知我他的阴谋诡计。
“啊!怎么这样!”我大惊失色,差点忘锁储物室的门。我转动钥匙,半信半疑地反问他,“你真的不告诉我吗?”
“对,”裴可之说,他把他的计划说得头头是道的,“不仅如此,我还要故意告诉你错误的秘方,这样你就会吃到难吃的泡菜。”
我呵呵一笑,威胁他,“难吃的话,下次咱们见面,我就让你把我泡的一缸菜都吃完,”说完,我想了想,又险恶地补充道,“我还不给你饭和粥,让你就吃泡菜,咸死你!”
裴可之的轻笑声传来,他感冒了,嗓子有点儿哑,“我发明了新的菜,适合冬天吃。”他说,“夏天没有了,还有冬天。”
我颇为稀奇。按道理说,上次见面后,他就一直奔波在路上,怎么做到一边荒野求生,一边琢磨新菜式的,“你不是在外面跑着的吗?”
“就是在外面,在现成的材料都有限的情况下,才能琢磨出特别的新菜啊。”裴可之答道。
我闻言,肃然起敬。我挺佩服裴可之的,尤其是在情趣这方面。养植物花草也好,琢磨吃食点心也罢,或者动手做点儿小玩意也是,不论在什么环境下,他总能找到合适的方式去享受生活。
“我冬天回来给你做。你肯定会喜欢。”裴可之笑着对我说。
接着,我们俩闲聊了几句近况,我给裴可之看了看院子里的兰草,去年秋天种下的草现在长到我的小腿了。几乎每一株兰草都发了新芽,一根根茎从根部衍生,茎上挂着小小的草苗。我移植了好多到花盆中。长得好的,就送给了我的朋友们,长得一般的,就放在屋内养着。
“我给你留了一盆,”我带他到书房里看,我放到了书柜上面。这可是我特意留给裴可之的,绿得最纯粹,长势也最好,放在白色的瓷罐里,挺拔有神。我夸张地向他形容,“你要是冬天来,它都能垂到地上,变成兰草瀑布了。”
裴可之很上道,相当给面子地赞扬了我的园艺能力,“真是了不起,”他说,“不仅把院子打理得这么好,还学会移植了。”
我听了他好几筐夸赞,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了,才心满意足地挂断了通讯。
等老盐水腌制得七天以来,我物色好了仔姜,豇豆,贡菜,还有青笋。
我就爱吃这种脆的泡菜。趁牙口还不错,我准备大吃特吃,争取把下辈子的额度都在这辈子吃完。
夏天热起来,人就容易没胃口,考虑到这一点,我订了足量的菜,打算腌好了分一些给小缘、莫亚蒂、姚乐菜,还有三道。他们五个是我认识的夏天不吃饭,全靠喝水活着的仙人。能活到现在还真不容易。
晚上奚子缘回来了,他的两天假期被压缩成了一天半。
他的脸色苍白,神情恍惚游离,眼下挂着浓浓的黑眼圈,走路都踮着脚尖,连走带飘。要不是我盯着他,他能把茶壶的热水倒自个儿手上。活脱脱是被工作拳打脚踢,折磨成为了社畜鬼。
我看着他的样子,不免关心,“怎么了这是?”
奚子缘趴在桌子上,将下半张脸埋进臂弯,他露出蓝色的眼睛,巴巴地望着我,“有十天没有睡觉了。”他说,“黑狗——那个十五年前销声匿迹的连环杀手,又出现了。”
黑狗首次被发现,是在二十年前,D2036年夏天的傍晚,由一个居民报警,抱怨他的邻居已经一个月不打理草坪了,任由花园杂草丛生,影响整个社区的绿化。
治安局对这种投诉司空见惯,当即安排三个治安员上门进行口头教育。然而,到了门口,敲了快十分钟的门,屋内都没有任何反应。就在其他两人开完罚单,贴在门口,准备离开时,随行的老治安员敏锐地察觉到不对的地方。他先让同事申请了搜捕令,随后便一脚踹开门。
‘嘭——’的一声,大门轰然倒塌。事实证明,老治安员的感觉是对的。
这间屋子的地下室堆满了人类的骸骨,骸骨被剔得一干二净,光滑得如同石头。男女老少,不分性别,应有尽有。凶手似乎没有目标人群,他只是袭击人类,任何他看到的人类。屋主一家五口也在其中,受害者一共131人。凶手不知所踪。
这个案件当时撼动整个了刑侦科。原因无它,仅是凶手的反侦查能力过于强悍。所有去调查的科员,都铩羽而归。凶手像个孤魂野鬼,避开了所有监控与安保系统,屋内甚至没有指纹留下,可以说是连活着的线索都没留下。
唯二的特别之处,只有一楼墙壁上放置的巨大十字架,正对着餐桌,以及二楼阁楼处贴满了誊写诗歌的白纸。也是从那时起,凶手被命名为‘野鬼’。无法抓住的在野的鬼。
由于线索不足,野鬼成为了悬案。直到五年后,D2041年,奚子缘入职,又在两屋子里发现了同样的情况:堆积人骨的地下室,对着餐桌的十字架,贴满诗章的阁楼。
这次有了新的发现,在第三间屋里,凶手走得太过匆忙,留下了些许生活痕迹。更好的是,转角的监控拍下了凶手的背影,一个披着黑色外套,身材纤细的alpha男性。
当时的首席侧写师对凶手的侧写结果是,‘alpha男性,身材纤长,身高在176到182之间,手指修长,没有指甲盖,肤色偏白偏青色,是某种宗教的狂信徒,有受虐和施虐的倾向,存在精神分裂之类的精神疾病。非常聪明,精通化学,杀人的动机是为了献祭,他相信杀死人是在拯救人。’
说完了,侧写师扔开资料,瞥了一眼角落里记笔记的新人们,‘菜鸟们,有没有什么要问的?’
新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敢说话。奚子缘坐在最后一排,盯着屏幕上的信息,‘不是献祭。’他小声地说。
会议室忽然安静了下去,所有人都看向角落里神情畏缩的奚子缘。突然被注视,奚子缘受到了惊吓,差点儿弹跳起来。那时他还很年轻,连说话磕绊的毛病都才纠正不久。侧写师来了兴趣,要奚子缘多说说。
奚子缘不安地搅着手指,他的目光与侧写师交汇一瞬,又惊慌地移开,移到墙壁上。他看上去胆小又羞涩,根本不似刑侦科的一员,‘他出身在一个狂信徒家庭,但他不信奉任何宗教。’
侧写师用激光笔圈了圈屏幕上与宗教相关的线索,‘那怎么解释这些?’
‘十字架是为了做餐前祷告,他相信这种虔诚的行为能净化心灵,让他的口腔能更好地品味食物。’奚子缘回答。
‘阁楼的诗章和这些呢?’
‘我不太清楚,长官……’奚子缘有些犹豫,他低下头,望着脚尖,这个半蜷的动作让他稍稍获得安全感,‘但我感觉这些摆件是习惯所致,他或许只是在复刻原生家庭的样子。’
侧写师没有评价,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奚子缘想了想,跳过繁杂的分析,他直接向侧写师说出自己的结论,‘他的家庭很严格,只要行为出错就会鞭打他。他有很多次濒临死亡的体验……有快感,他从疼痛和死亡中获得了快感。他想要赋予别人这种快乐,又想要自己体验,所以受虐和施虐的倾向同时出现在他的身上。’
侧写师敲击着桌子,思考片刻,又问奚子缘,‘你前面说他杀人不是献祭,你认为是为了什么?’
‘为了吃掉他们。’奚子缘答道。
侧写师凝视着奚子缘,等奚子缘说完,他笑了起来,‘有意思。’他翘起腿,双手交叉,握住膝盖,姿势随意,他用探究的眼神凝视奚子缘,好像要看透面前的新人。
这是有史以来,奚子缘最难受的经历,在当时的首席侧写师面前,奚子缘无所适从,他感觉自己从内到外都被扒得精光。
‘你的侧写方式是代入他?你在模拟自己是凶手?’侧写师问,但他并不需要奚子缘的答案,他意味深长地注视着奚子缘,‘还是说,你在假设自己是凶手?你在找你和凶手的共性?’
奚子缘不吭声,觉察到周围或好奇或异样的眼光,他更紧张了,额头都冒出了汗。首席侧写师无意为难奚子缘,他点到为止,‘小鬼,这可是很危险的。’
说罢,他领回话头,和其他老科员一起,重新对犯人进行了评估和侧写。这一次,孤僻自闭的奚子缘从新人的最后一排调到了第一排。
可惜那时,奚子缘到底没什么话语权,无法参与抓捕野鬼这种重刑案。
同其他新人一起,他被指派到别的低级别的凶案中,做辅助分析师。他只知道当年抓捕野鬼的计划出现了重大纰漏,伤亡惨重。为了保护人质,那个能把人看透的首席侧写师殉职。
唯一的收获便是目击到了野鬼真正的样子,他不是穿着黑色大衣,而是披着一张由数块黑狗皮缝制而成的皮草,他用这张皮包裹全身,皮下是赤裸的身体,皮肤黑黝,五官粗旷,如一头野兽。从此,凶手的绰号从‘野鬼’,变成了‘黑狗’。
十五年过去,黑狗销声匿迹,奚子缘从科员变成了调查科员,又从调查科员成为了侧写师,再从侧写师升职为了首席侧写师。
如今,说话不再磕磕巴巴的他担任了刑侦科科长。无数穷凶极恶的连环罪犯落网在他手中。谁也没想到,当年新人堆里最柔弱、最胆怯,别人高声说话都会被吓到的奚子缘会走到这个位置。
奚子缘絮絮叨叨地和我说着,说上个月收集到的黑狗的踪迹,二十多年来逍遥法外的生活没有让黑狗骄傲,冲昏他的头脑,反倒叫他愈发谨慎小心了。
“他就是狗。他有特别的嗅觉与味觉感知。”奚子缘大概不知道,谈到黑狗,他的蓝眼睛发着光,和以往他谈起任何罪犯都不相同,“这一次,我会抓住他,将他绳之以法。”
他如此说到,语气笃定,态度坚决。
我望见他亮晶晶的眼睛。头一次,我从奚子缘身上感知到一股蓬勃的生气。这股生气来自人的内核,带着强烈的信念感和能够使人臻于圆满的力量。我又惊又喜。不论小缘为什么执着于这个名为‘黑狗’的犯人,我都感到开心,为他感到开心。
曾经伊芙评价奚子缘感知敏锐,但缺乏立场和态度。这一次,说不定他能获得伊芙完全的肯定。
我和小缘聊到晚上十一点。他的精神活跃,无奈身体太困倦,嘴里还含着话,嘟囔着嘟囔着就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我端着热水走过来,他已经熟睡。我不忍心再喊醒他,便把他搬去了客房,给他盖好被子。
我留了一盏夜灯,暖黄色的灯光下,奚子缘的脸颊红扑扑的。我轻轻帮他调高枕头,他的眼睛颤动,眯出一条缝,似乎清醒了片刻。
我小声地问奚子缘,“现在你是怎样的感受呢?”
奚子缘的脸上露出笑容,朦胧的困意里,他的眉眼弯弯的,像个正沉溺在美梦中分不清幻想与现实的孩子。他呓语般地呢喃,“哥……我很高兴,很满足。”
和上次的答案一样。但有什么东西已经在发生改变,我很清楚地明白。
说完,奚子缘合上眼,呼呼睡去。我推开纸拉门,看向院子上的天空,今晚月色澄澈,星星闪亮,看来明天又是晴朗的一日。

唤醒奚子缘的,不是梦想,也不是闹钟,而是嘴里残存的泡姜味。
姜冻冬的泡菜做得很成功,如今天气炎热,奚子缘全靠着头送来的一坛泡菜和稀饭度日。
奚子缘费劲地睁开眼皮,一片模糊。视觉尚未恢复,但他大致摸清了处境——他被悬吊在半空,红色的绳紧缚着他的身体,他整个人被折了起来,手能摸到脚。
这种捆绑手法,奚子缘很熟悉。曾经在某次公开表演里,他也捆绑过别人,手法更复杂,更煽情。
距离地面大概有十米的高度,也不对,可能更高——十五米左右,奚子缘头晕脑胀,他被注射了过量的致幻药剂,四肢酸痛无力,如一头放干净了血,即将下锅的猪。
“好久不见,奚警官。”
这时,头顶的大灯骤然亮起,奚子缘眼前一白,生理性的泪溢了出来。
“我们上次见面还是在一周前,”alpha脱下帽子,放在胸前,他仰起脸,彬彬有礼地询问奚子缘,“不知道您是否记得?”
奚子缘当然记得,上周他和伊芙搭档,为的就是一击必杀,抓住黑狗。没成想棋差一步,敌人在内部。监督管派出的新型办案督查机器人,暂停了他们的抓捕行动,原因是并未从黑狗身上检测到犯罪意图。
所有行动人员的枪械受限无法发射子弹,伊芙当场气笑了。几秒中的混乱里,黑狗成功潜逃。
“真是非常难忘的经历。我头一次如此接近死亡。”黑狗赞叹道。他说话带了种诡异的腔调,仿佛舞台剧上的言行夸张的演员。
奚子缘垂下头,默不作声。
和奚子缘那个混乱无序的家庭完全相反,黑狗出身于一个极端整洁有序的家庭。
他的父母世代皆是严于律己的洁教教徒。洁教这个教派,讲究绝对的洁净,认为只有保持身体的纯净,灵魂才得以完整。
为此他们有着严苛的教律,譬如夫妻必须是教徒,且在出生就指定;譬如夫妻行房期间,要求丈夫不可实质性地进入妻子的身体,只能将精液注入妻子阴道。洁教教徒仇视一切肮脏,连肌肤上的痣都会视为污渍,必须要剜掉。
洁教徒在着装上讲究赤裸,要求教徒披一层透明的薄纱或者纯动物的皮毛,在这之下,不可身着一缕他物。纯洁的身体,是他们信仰的象征。这也是为什么首次目击黑狗时,他仅披一件狗皮缝制的外袍。
奚子缘眯着眼,不断调整。身下的人从模糊的色块逐渐细化成一个穿着白衬衫与深灰色西装马甲的alpha,他的穿着考究极了,奚子缘注意到他领口处系着十字交叉的领结,领结的中心还有一颗黑曜石点缀。
十五年过去,奚子缘从新人变成了刑侦科科长,黑狗也从披着兽皮的人类变成了人模人样的野兽。
基于黑狗的成长背景,奚子缘推测,黑狗杀人的动机是一个极端洁教徒对肮脏的憎恨。跟洁癖症患者兽性大发时,想要把所有拉完屎不洗手的人杀掉一样,黑狗将他人视作清除世间的污点,杀人则是在净化世界。
‘人的身体太肮脏的,已经无法通过剜除血肉来消解罪孽,只有彻底的毁灭才能清洁世界。’这是奚子缘侧写的他的想法。
至于黑狗吃人的根本缘由,前首席侧写师认为这也是他净化的一环,通过吃人,‘不洁之躯’纳入他的‘圣洁之体’里,才算是完成最后一步。
但奚子缘有别的见解,他在模拟黑狗进行侧写时,感知到的不仅是净化,还有性欲。对于黑狗而言,性是不被允许,连抚摸也被认为是不洁,会遭到鞭打。加之异于常人的嗅觉,他的性欲被偏移成了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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