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偏头擦了擦眼角,又和没事人一般故作坚强地笑道:“你别慌,我刚刚问过看守了,他们说走私也要视情节轻重判刑的。就算真出了事,不也还有那个英国人顶着吗?你又没在公司挂过名,办事也谨慎,想来那英国佬也拿不出证据来诬告你。”
她将手抚在肚子上,终于露出了进警署后第一个真切的笑容。“就算你真入了狱,我和宝宝也会一直等着你的。”
她说着说着,就连自己都分不清肚子里是不是真的有个孩子了。她热泪盈眶地对赵丰年道:“其实我昨日就查出来了,特意回家一趟也是想跟你说这事的,结果还没来得及开口,咱俩就闹了场别扭。眼下你又遇到这状况,其实这孩子是不该留的。可这是咱俩第一个孩子,我实在是舍不得。”
“我现在还没敢让爸妈知道,若是他们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的。这些年他们对我颇有怨怼,为的不也是子嗣的事?如今这个孩子既然来了,那就算是老太太阻拦,我也定会生下他的。哪怕是要了我的命,我也要给你和赵家一个交代。”
丁香出神地看着赵丰年,仿佛真的看见自己怀中抱着一个面容肖似他的小孩。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再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更明白这或许就是她与赵丰年在此生的最后一面了。
此刻她也分不清自己是在骗赵丰年还是在骗她自己了。她走上前去,伸手从围栏后头抓过赵丰年的手,抚在自己平坦的肚子上。
“你也是,就算是为了咱们的孩子,你也要振作些,千万保重好身子。你放心,爸妈有我照顾,我们都在外头等你。”
赵丰年的手僵硬地垂在丁香的小腹上,看着她真情流露的眼神,竟说不出自己此番恐怕凶多吉少的噩耗。他机械地点了点头,应下了丁香对他的嘱托。
果不其然,在丁香走后没多久,沈沧便来了。他说给他一炷香的时间思考,若是供出背后指使之人,或许还能留他一命。
赵丰年曲了曲手指,回想着刚刚在这个弧度下传来的阵阵起伏。他在心中默默倒数着,终于在听到远处传来脚步声后,用包裹中的餐刀了结了自己。
作者有话说
明天再交代一下沈沧是什么时候怀疑曹锦和的吧(ì _ í)今天写不动啦
好消息:这周的榜单我得更两万字,我真是完蛋了哈哈哈哈哈!
第74章 前情提要
沈沧给了警员些钱,让他帮忙安葬了赵丰年的尸身。这具身体死得很不雅观,不算锋利的餐刀直直穿透咽喉,看得出死者生前是下了必死的决心的。
他一早便知赵丰年是个自尊自大,不太安分的人,不过这种力争上游的心气放工作中倒也并非是件坏事。
而沈沧这人同样有这个毛病,他太过狂妄,甚至不惧“养虎为患”。郭海彪叛变后,傅君佩也多次敲打他,让他留意身边之人。他略加收敛,招了个老实本分的汪缘觉从头培养,也放心地把最私隐的事都交给他办。
可若因为郭海彪的背叛就畏首畏尾的,那他也不是沈沧了。他这人最钟意冒险,就喜欢把一些可疑之人架到一个更高的层级,给他们权力和机会全然暴露出野心,也显露出马脚来。
杨宗喆升完职后依旧尸位素餐,女人才是他第一要紧的差事。只是送了几个头牌过去,沈沧便很快摸清了这人的底细,也迅速排除了他的嫌疑。就这么摸排了隆燊内部大部分高管后,沈沧心中也有数了。
赵丰年升任襄理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像是被霜打了的茄子一般蔫,满屋子的眼线也没谁给沈沧带来什么有价值的情报,反倒一个个被赵老太太赶了出来,好在还有个管事邱妈留了下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年后,沈沧终于从邱妈那儿得到了赵丰年有异动的消息。赵丰年似是有什么大事已经胜利在望了一般,在外头喝得一塌糊涂,一路高歌回家后也认不清人,竟把邱妈当成了赵母,还大放厥词道他要打倒沈沧,日后还要把沈攸纳入房里,彻底当上沈家的主人。
沈沧听后竟觉得有趣极了,他处处配合,任由赵丰年卷款,也任由他做手脚陷害汪缘觉,甚至算到了赵丰年最后会让杨宗喆背锅。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就看着赵丰年拿隆燊的钱有模有样地做起了生意,甚至还在暗中相助,让赵丰年一时间风头无两,野心迅速膨胀。
这种玩法很危险,但也实在刺激。知道沈沧在这么做的也只有汪缘觉一人。靠着汪缘觉的谨慎和沈沧的谋略,他们就这么收放自如地控制着赵丰年这只风筝,甚至将他越放越高,直至此次登高跌重,赔了性命。
而在沈沧的成功检举下,海关总署也与他达成交易,共同瓜分了赵丰年这批价值极高的货物。不过虽然收效甚好,但这些年里沈沧一直在逗弄赵丰年给自己做嫁衣,说实话也有些玩厌了。比起背叛,被当了这么多年蠢人才叫他郁闷。
他松松筋骨,决定回去和曹锦和好好玩一局飞镖。他喜欢看曹锦和面上装得镇定自若,实则坐在靶心前,后背全湿的窝囊样。
沈沧刚从警署走出去,警员便一个箭步抢在司机之前给他开了门。伸手拉车门时,警员的袖子也不免缩短了些,露出了手腕上缠着的几圈红线,而红线下挂着的是两个祥云状的长命锁。沈沧一眼便认出这是他与沈攸儿时带过的,而沈攸的那枚长命锁上面,甚至还荒唐地写着个“泱”字。
姆妈,你还真是……沈沧嗤笑一声,对着那两个小金锁露出鄙夷的目光,把警员吓了一跳。他赶紧抖了抖衣袖,将那惹眼的黄金盖住,然后点头哈腰地将这尊大佛恭敬地送走了。
曹锦和是能忍,可这不代表她就能忍下所有常人所不能忍之事。例如祠堂里王宥慈牌位前永远暗着的长明灯,抑或是万国公墓里自郭海彪死后便无人拜祭,却永远光洁的沈泓的衣冠冢。
再或是她在沈沧的刺激下偷塞给沈满棠的那张全家福。
当芦荟拿着那张照片来汇报时,沈沧只说了句:“放回去吧,以后让你儿子盯紧小少爷,别让他有机会和曹锦和独处。”
“是,二爷。”芦荟暗中将照片原样放回了沈满棠床头的相框背后,又私下里同金朝交代了这事。
“姆妈,是谁让你叮嘱我看着小少爷的?”金朝灵光一闪,追问道。
芦荟想了想,觉得此事也没什么可对儿子隐瞒的。“是二爷交代的,你务必要做好。”
姆妈竟是直接听命于沈沧的。金朝大惊,继续追问道:“除了这事呢,二爷之前还有什么与小少爷有关的吩咐?我也一并记下。”
芦荟摇摇头道:“二爷只有在很早以前特别叮嘱过我,叫我别让小少爷和老太太过多接触,他们见面时说了什么也要一五一十地向他汇报。不过其实老太太身体虚弱,每回见面也说不了几句话。后来你来了,小少爷也更喜欢你陪着他,二爷也就没再提过这回事了。”
金朝怔怔地点了点头,把沈沧这个他认为最难搞的沈家人从芦荟的凶手名单中删除。一大劲敌的嫌疑能被彻底排除,也令他轻松不少。
不过哪怕这些年里,曹锦和或多或少地露出了马脚,沈沧也依旧隐忍不发,甚至陪她玩起了游戏。他总是故意同丁香说着曹锦和病情恶化后的下一步症状,再疑神疑鬼地给她做一番检查,然后就能看着她听话地拔牙拔头发,把自己折腾成不人不鬼的模样。
他从不为自己的恶趣味感到不齿。曹锦和前半生无理由地苛待他,而他不过是将这罪恶原数奉还在她的后半生罢了。并且看着曹锦和在他面前自以为忍辱负重,伪装得很好,其实错漏百出的模样,确实让他爽得头皮发麻。
再者言,他那便宜儿子需要一个爱他的吉祥物祖母存在,而他一个做爸爸的,自然不能连儿子的这点小心愿都不满足。
虽然留着她也是种冒险,但沈沧自信,曹锦和不过是瓮中之鳖,根本没那个能耐翻出他的手掌心。
翌日一大早,沈沧就被傅君佩房内的闹铃无情吵醒,他烦躁地捶了捶床垫,无奈地坐起了身。
傅君佩前不久刚赶时髦剪了个短发,如今日日都要花上比以往多一倍的时间,让女佣用烫发器来帮她打理。沈沧对此怨念很大,这意味着他每日需要更早离开东厢楼才能避开下人。
“搞得跟偷情似的。”沈沧不情不愿地打着领带,明显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本来就是偷情。”傅君佩看他毛躁得连领带都打不好,只能上手重新帮他系。
沈沧一想到沈满棠拿着江彩蝶的海报,要傅君佩也剪个短发的事,他就来气:“你就为了那浑小子一句话,连养了这么多年的长发都剪了,也不跟我说一声。现代女人都什么审美,就流行这锅盖头?”
傅君佩变了脸色,直接把领带解了扔他脸上:“我剪个头发还要你批准才行是吗?嫌丑你去找别人,别窝在我这儿委屈巴巴地偷情。”
死小子,看我等会怎么收拾你。沈沧在心中恨不得把沈满棠劈两半了,嘴上却还不得不哄着这小子的妈。
“我没说你剪这个发型难看。你就是光头都比别人好看,真的。”他没脸没皮地捧着傅君佩的脸追着亲,“我哪有资格干涉你打扮啊,倒是你,也不多关心关心我。儿子的袖子就短了那么点儿,你就叫人来给他裁衣,我这条领带都用了三年了也不见你再送条新的。”
傅君佩冷脸推着他,把人轰出门了才低头笑出了声。沈沧这些年和沈满棠是愈发得像了,只要她生气了,他们俩就会这么耍无赖似的贴着她求和,搞得她次次破功,再也板不起脸来。
明明不是亲父子,但在哄人的手段上却狡猾得如出一辙。
沈满棠还睡得迷糊呢,就被人从被窝里捞起来打了顿屁股。他头晕目眩地站在床上缓了会儿神,才问金朝道:“元宝,你干嘛打我。”
无辜受牵连的金朝差点没被他气死。
他没好气道:“二爷打的。”
沈满棠还没清醒过来。他虽然搞不懂沈沧为何无缘无故打自己,但又觉得这么神经的操作也就只有放在沈沧身上才能说得通。他大大地打了个哈欠,又迷迷瞪瞪地钻到了金朝怀里。
“你又凑过来干嘛?”金朝用力推了推身上这只粘性极强的八爪鱼,却没有推动分毫,“你不是说不想和我一起睡了吗?”
“想的想的,我每晚都想抱抱你。”沈满棠脑袋瓜不灵清,实话一句接一句地往外蹦。他紧紧搂着金朝不肯撒手,下一秒就又睡死过去。
好久没睡得这么暖烘烘了,沈满棠餍足地笑着,还以为自己是在梦里。
这下轮到金朝不自在了。他不是没察觉到沈满棠最近有多古怪,恨不得离他十万八千里远。他越是想要靠近他,哄哄他,他就越是抗拒。
一开始金朝还被这不受控制的局面闹得心急火燎的,只想要把沈满棠捆起来大骂一顿,可偏生沈满棠脸上总挂着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好像自己欺负他了似的,害得金朝一句重话都说不出口。
不过自从沈满棠不再贴着黏着他后,金朝也就没再做过那种荒唐的梦了。因而沈满棠冷了他几天后,他就完全适应了这种相处模式,也不再逼问沈满棠到底怎么了,反而把沈满棠弄得心里更加委屈了。
果然,元宝也觉得还是离他远些的好。越是这么想,沈满棠就越是钻牛角尖,每晚躺在床的边角上顾影自怜。
金朝当然想不到,前段时间还在和他耍赖要糖吃的小孩,今天就早熟到对他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因此此刻的他更担心的是自己会不会一闭眼就又梦见那些不干不净的画面。他探头瞧了眼时钟,还有一小时便该起了,于是干脆选择挺尸到天明。
而此刻在地球的另一端,加拿大哈利法克斯市,一个身着黑色风衣的男人正站在一片漆黑的墓园里,祭奠他名义上的父亲,和他死去的爱人。
作者有话说
好多事都在这一章交代完啦,我终于要写到我开文以来最想写的部分了哈哈哈哈哈(发出反派的邪笑)
沈满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居然又搂上金朝了。
原来不是做梦呢。他赶忙把手脚撤了回来,悄咪咪地往后挪,想要趁金朝醒来前假装无事发生。
已经假寐了一小时的金朝稍一伸手,就把这个潜逃中的“罪犯”提溜住了。
“醒了?”他没话找话道。
沈满棠尴尬地“嘿嘿”一笑:“醒了醒了。”然后继续试图拉开他与金朝之间的距离。
“今天我陪你去画画。”金朝躺了一小时,也反省了一通自己最近是不是因为忙外头的事,太过疏忽沈满棠了,才让他清醒的时候对自己避之不及。
“啊?你今天有空了吗?”沈满棠很惊喜,却又小心翼翼地怕自己给金朝添麻烦,“你要是忙的话就算了,其实你来也就是坐着看我画画,还耽误你做糖果。”
因为金朝从来不跟他说自己打工时都在做什么,所以沈满棠只能自己脑补。他想金朝一定是在热气腾腾的大锅炉上汗流浃背地搅糖浆,又或者是折一天糖纸折到腰酸背痛、手指抽筋。总之金朝的工作一定很辛苦,挣来的钱还都用来给他买东西了,所以他就更不应该这么不懂事地时时刻刻缠着金朝了。
“今天没事,”金朝拍了拍沈满棠的脑袋,安抚道,“我去看看你有没有进步。”
“有的,顾爷爷还夸我悟性高呢!”沈满棠抓紧机会邀功,还用脑袋在金朝掌心间蹭了蹭。
“那画馆的同学和先生里有没有人欺负你?”金朝又开始怀疑沈满棠是不是被欺负了才性情大变。
“没有呢,大家都很喜欢我。”沈满棠捂嘴偷笑道,“顾爷爷的孙子小麻子跟我一样大,他不会画画,就在边上陪我聊天。每次顾爷爷来了我就赶紧闭嘴,就剩他一个人叽叽喳喳的,顾爷爷就把他揍了。”
“小滑头。”金朝扯了扯他的脸蛋,又教育道,“你跟人家关系再好也不能给人起绰号,知道吗?这样不礼貌。”金朝觉得情况逆转了,又开始担心起在家作威作福的沈满棠会不会没他看着就欺负人了。
“我没给他起绰号,他就叫顾麻子!”沈满棠急了,生怕金朝误会。
……行,顾老确实有个性,给孙子起名都这么别致。
沈满棠感觉自己好像没法和金朝冷战下去了,今天只是抱着金朝醒来,他就高兴得不得了,况且金朝还主动拍了拍他的头,摸了摸他的脸,好像也并不排斥和他接触啊。
又不是非得要亲亲才是喜欢,搂搂抱抱难道就不是喜欢了吗?沈满棠悟了,开始变本加厉地黏着金朝,恨不得挂在他身上。
“脚上的疤好痒,走不了路了,你背我下楼吧。”沈满棠恬不知耻地拿陈年旧疤诓骗人,心安理得地享受着金朝长高后带来的好处。
其实他也窜高挺多了的,但还是落金朝半截。不过为了能享受这种脚不沾地的待遇,他还是决定大发慈悲地让让金朝。
“宝贝怎么了啊,是脚受伤了吗?”芦荟看见金朝背着沈满棠下来,便赶紧迎上前去查看沈满棠的双腿。
“没事没事。”一到平地,沈满棠就从金朝背上跳了下来,还在原地多蹦了几下,用小皮鞋的清脆声响来证明自己的身体十分健康,只是矫情病犯了。
“芦姐姐,二叔在吗?”沈满棠记忆回笼,终于想起沈沧这个便宜爹大清早扰人清梦的恶劣行为了,此刻只想给自己讨个说话回来。
“二爷很早就出门去银行了。”芦荟揽着沈满棠的肩,把他带到餐桌前,“不过今日是秋分,二爷特意叮嘱厨房做了羊肉炖汤,让小少爷你喝了祛祛体湿。”
便宜爹虽然脑子经常抽风,但心还是好的。沈满棠撇撇嘴,勉强原谅了他。
“那他晚上还回来吃吗?”沈满棠拖着脸,还是有些生气。沈沧明明前几日还说要带他去骑马的,结果现在又不见人影了。
“这个二爷没说呢。”芦荟看他气鼓鼓得可爱,点了点他的鼻尖道,“小少爷你晚上想吃什么?芦姐姐让厨房备上,等你画完回来就能吃上了。”
沈满棠狠狠摇头拒绝道:“他要是不回来的话我也不吃了,骗人精。”
话虽这么说,但沈沧叮嘱做的羊肉汤他倒是喝得一滴不剩,就连勺子都舔干净了。
芦荟赶紧打电话到银行,把小少爷的话转述给日理万机的沈行长听。
“好的好的,打扰二爷了。”芦荟挂上电话,又来复命道,“宝贝,二爷说他今天会尽快忙完的,让你下午在画馆等他来接你。”
“真哒?”沈满棠高兴得又舔了一碗汤。沈沧还一次都没来过他的画馆,平日里也从不过问他的学业,一点都没个爸爸样。他也想像别人家孩子一样,上下学有家长来接,休息日有父母带出去玩。
可惜沈沧这些年实在太忙了,就算忙里偷闲,也只会把时间用来陪他姆妈。他就是个小拖油瓶,爹不疼娘不爱的,沈沧才哄着他心甘情愿喊了“爸爸”不久,就不再凡事都紧着他来了。
不过看在沈沧在收购什么银行的档口上还愿意拨冗来接他的份上,他就勉强原谅他吧。
沈满棠得意得尾巴都要摇起来了,一股子兴奋劲没处使,只能把头埋金朝怀里乱蹭发泄。
“小猪拱地。”打小就在猪圈给猪喂食的金朝除此之外找不到更合适的形容词了。
沈满棠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他怀疑金朝就算陪他看再多次爱情电影,也写不来“罗曼蒂克”这四个大字。更何况现在电影里的男女主角都只会呆呆地执手相看,最多来个温情的拥抱,像亲吻这种大尺度的画面是无法登上银幕的。而这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亲昵镜头,自然也无法对金朝起到任何启蒙作用,哪比得上沈满棠小小年纪便亲眼目睹沈沧和傅君佩干柴烈火来得刺激。
沈满棠大胆地想到,不然哪天带金朝这个傻子去姆妈门外听听墙角吧。
在梦里逾矩到早该被警署以猥亵罪抓起来的金朝,都不知道自己在沈满棠心里还是个心无杂念的圣洁童子形象。
有金朝在,沈满棠就顾不上小麻子了,只知道元宝长元宝短地唤着,把人麻子都给气跑了。
“完了,麻子哭了。”沈满棠搁下画笔,担忧地挠挠头,“他这是怎么了啊?我等会画完不就能陪他玩了吗?他怎么自己一个人先跑了?”
金朝这才认识到自己教育的一大失败。他居然让沈满棠这么一只花蝴蝶变得只知道围着自己打转。
“你刚刚只顾着和我说话,都不搭理麻子。麻子让你给他手上画只手表,你也不管他。这是不行的知不知道?你得多交朋友。”
金朝这话说得自己也挺心虚的,从他开始接管沈满棠以来,他就只知道给他灌输与狐朋狗友交往的弊端。男生找沈满棠玩耍,他就嫌他们粗鲁聒噪,生怕自家小白菜被带坏;女生给沈满棠送礼,他又嫌她们早熟奔放,担心自家小白菜被拐跑……总之审来审去,没一个和沈满棠玩得来的人能入得了他的眼。
尤其是那不着调的常遇青,他更是严防死守,把他的形象描得和炭一般黑。
“那我下次送只真手表向麻子赔罪吧。”沈满棠自我反省了一下,也觉得对不起麻子。可他好久都没和元宝这么亲热了,便只想和他时时刻刻腻歪着,实在是很难顾得上别人的感受。
“嗯,等他回来后你好好和他赔罪。麻子性子单纯内敛,还跟你同龄,你可以和他多多来往。我之后不一定还能来陪你,有他在你也不会太孤单。”金朝虽然刚在心中反思过自己对沈满棠交友的过度干涉,但还是不自觉地对麻子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估。
沈满棠点点头应下了。麻子是很好,他也很喜欢他,可他还是更希望有金朝陪着他。
不过金朝赚钱太辛苦了,他不能这样自私,更何况金朝挣得钱估摸着十有八九都用在他身上了。他瞧瞧自己的书包,又晃晃自己的皮鞋,再看看自己的画笔,觉得自己真是个败家子。
“我以后也会挣钱给你花的。”他信誓旦旦地向金朝承诺道。
金朝也不知道这人的思维是怎么跳跃成这样的,但还是欣慰地揉了揉他的耳朵:“好,你好好学习,我等你养我。”
沈满棠心中默默计算着,一个学生一个月就要交十五大洋的学费,而顾怀绅的画馆里最起码有三十人,也就是一个月能挣四百五十大洋。他好好学画,以后努力一点,也教这么多学生,一年就能挣……呃,算不出来了,总之肯定够养活元宝了。元宝不挑吃不挑穿的,可比他好养活太多了。等他以后能挣了钱,元宝也就可以不那么累了,更重要的是,他就能有更多时间陪他了。
天色渐暗时,两个刚刚闹了别扭的小朋友就已在不知不觉中和好了。麻子牵着沈满棠的手,恋恋不舍地送他出门:“小满,你哥哥下次还来吗?”麻子有些嫉妒沈满棠和金朝之间的感情,这一下午他在旁边就连想插句话都难,可把他憋屈坏了。但他又不敢让看上去就很严肃的金朝听到他的不满,便只好凑到沈满棠耳边小声地问他。
没想到沈满棠下一秒就“出卖”了他,转头大声地问金朝道:“宝宝哥你下次还来吗?”
金朝看着麻子瞬间吓得煞白的小脸,笑出了声:“以后应该不常来了,还得麻烦麻子你多陪陪小满。”
麻子忙不迭地点头道:“不麻烦不麻烦。”这安排正合他意。
“小满。”一道清冷的男声从不远处传来。
沈满棠顺着声音看去,就见他二叔坐在驾驶座上,摇下车窗对他招了招手。
“哇,小满,今天是你爸爸来接你吗?”麻子艳羡地看着那辆锃亮的高级轿车,还有玻璃窗后那对样貌极为出挑的夫妇,“还有你姆妈也来了。”
沈满棠故意没有否认,和麻子挥手告别后便牵着金朝快步向汽车奔去。
帅气的爸,美丽的妈,疼他的兄长和有爱的家,小孩子的虚荣心在这一刻直达巅峰。
作者有话说
收拾收拾下一章该有请神秘男出场了
第76章 星星眼
沈满棠转着曹锦和送他的铜质地球仪,照着便签的指示找到了大西洋。他指着那一块海域,对金朝道:“原来爸爸的船是在这里沉的。”
他又照着便签,找到了沈泓的埋身之处。“大西洋沿岸,加拿大哈利法克斯市。离我们好远啊,不知道我以后有没有机会给我爸爸还有祖父上坟。”
沈满棠用手丈量着地球仪上中华民国和加拿大之间的距离,又感慨道:“难怪小姑这么久才回家一次,原来北亚美利加洲离我们这么远呢。”
他对这个提前一个月送来的十一岁生日礼物爱不释手。祖母虽然病了许久了,但她提前那么多年预备好的礼物却每次都能送到他心坎上。前段时间他随沈沧去隆燊银行时就对大堂里那颗巨大的地球仪充满兴趣,可惜沈沧不让他搬回家里。这么想来,祖母一定是跟他心有灵犀,才会预料到十一岁的他正缺一颗可以把玩的地球仪。
不过沈满棠拿到地球仪后可不会老老实实只看曹锦和给他圈定的范围,他转了转球面,又寻觅道:“英格兰,三叔在的英格兰在哪呢?”
“找到了!”他睁大眼睛,感慨道,“居然只有这么点大。”
他又找了找沈沧留学过的日本,接着感慨道:“日本也好小啊。为什么这些小国家也能欺负我们呀?”
“国家实力看的不仅是国土面积,还有军事、经济、科技实力等等。我们国家虽然地大物博,但在其他方面却落后了许多。正因如此,吾辈才需更加刻苦努力,才能挽救国家于危难之际。”
金朝死的那年恰好是十年后,国家境况比当下更为不堪。他不指望沈满棠这么小年纪就领悟他们肩上的使命,但他已经下定决心,若是此次能够安然救下母亲,那他便将与陶园昌、程大器之辈一同投身救国大业。
他虽无法预知这个国家更长远的未来,但这提前走过的十年里能给他的指示,也足够多了。
“元宝,你觉悟真高,你比二叔还厉害。”沈满棠崇拜地看着他,两眼间闪烁着星光。他想要亲亲金朝的脸颊,但最后还是克制地改为了拥抱。
“没有,二爷这些年帮扶了很多小型企业,为他们放宽了贷款条件,是真的在以薄利促进民族产业发展,很辛苦的。”前世侦探给他的资料并没有细致到隆燊每年的经营状况,因而他对沈沧的这些做法并不知情。
或许是沈沧这人狂妄偏执的形象太过深入人心,又或是因为他前期其实也在军火上敛过不义之财,所以金朝竟一时很难相信,他竟真是一个深谙民族大义的商人。
“二叔这么厉害?”沈满棠又露出憧憬欣喜的目光,只不过他的话头最后还是落回到了金朝身上,“那你以后一定会比他更厉害的!”
金朝低头,就见沈满棠正笑脸盈盈地用他那双亮晶晶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爱慕、仰望、崇拜、臣服,他竟从这么纯粹的眼神里解读出这么多层的含义。
或许是他曲解了,又或许是他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总之他被一股力量蛊惑着,情不自禁地亲上了那双眼。
他很清楚自己现在面对的不是梦里那个情动的沈满棠,而是一个永远用目光追随着他,让他坚定信念,给他力量的知己。这份多年如一日、坚定不移的理解,或许是连母亲都难以做到的。因此他的吻不含杂念,只是想用最热忱的动作来感激这份拥护。
在这条难走的道路上,永远会有一个人在他身后闪烁着目光,坚贞赤诚地支持着他。
沈满棠腿都抖起来了,却还要强装着镇定。虽然情况可能有点不对,元宝亲他时的眼神坚定的像个士兵,但他还是激动地想要上街去和每个人击掌拥抱,然后再跑个十里地发泄自己过载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