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逢歌出去取粥取了一段时间。大概十几分钟吧。
有点久。兰笙觉得。
但他还是抱着小猫坐到餐桌前去,安静地等谢逢歌回来。
“是不是饿坏了。”谢逢歌开门进来,将餐盒都摆到兰笙跟前。
兰笙摇摇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谢逢歌,声音轻轻地问:“谢逢歌,你眼睛比刚刚更红了。”
谢逢歌动作一顿。
兰笙抱着水杯喝了一口,有些担忧:“你是不是一个人偷偷出去掉眼泪了?”
谢逢歌沉郁的眸子看着兰笙,没有说话,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动作。
那就是默认了。
“因为心疼我吗?”
兰笙看谢逢歌又不说话,就把小笨放到一边,从餐桌那边绕到谢逢歌这边。
他张开手,拉过谢逢歌让他面对着自己,然后整个人扑进谢逢歌怀里。
“!”扑进来的势头有些大,谢逢歌趔趄撤了半步,才将人稳稳接住。
兰笙像个恶作剧成功的小屁孩儿,立即就从谢逢歌怀里冒出头来,笑道:“昨晚你弄哭我一次,今天我弄哭你一次,那我们就算扯平了好不好?”
他没怎么安慰过人,更何况谢逢歌还是因为他哭,兰笙想着要是自己能笑一笑,可能谢逢歌心情会好点。
所以他弯着一对桃花眼冲谢逢歌笑眯眯地,都有点像在撒娇了。
青年笑起来真好看。
大概是他刚刚委屈得哭过一阵,眼圈红红的,更像桃花了。怎么会有人长出这样一双水光潋滟的眼睛。
谢逢歌抱着兰笙愣在原地。他几乎被一种任何时候都难以想见的甜蜜包围,喉头却发涩。
他又想起来小时候误入花鸟市场,看见的笼子里的那只灰扑扑的兔子了。离开后,他就再也找不见了原原本本的那只。
后来祖母请人送来了各种各样的,无一不比灰扑扑的那只干净、漂亮、可爱、昂贵。但都不是他想要的那只。
之后的很久从童年贯穿整个青春期,他没再遇见过什么想要的事物和人。
他平淡地接受一切符合他”谢氏继承人“身份的东西,游刃有余地取得长辈期盼的成绩和功劳。
岁月渐长,他显著地感觉到自己变得强大、似乎令人倾羡和景仰,人人都夸他一句有着和年龄不符的踏实稳重。
但这些对他本身而言不过按部就班,他按部就班地变得强大,按部就班地用沉默和冷淡在身边砌起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墙。
但他更像一口逐渐干涸的井。有一天人终于会走向死亡,而那正是井水干涸之际。
谢逢歌以为他会这样度过一生。
然后有一天,一滴清凉的露忽然砸下来,砸进井水里,又疾又猛,马上是第二滴第三滴,千滴万滴。
谢逢歌从没想到,一口井里竟也能掀起惊涛骇浪。那些砸下来的根本不是什么露,是一整个热烈盛夏的雨季。
汛期的雨水在润泽这片土地的时候,顺便也润泽了一口井。
他开始期盼每一场雨。盛夏长而热烈,终有结束的时候,他难免在期盼的同时更觉得落寞。
他企图留住汛期。
却又惊喜地发现,这不是汛期,是四季。
兰笙理应是四季。既不会像幼年时的兔子一样消失,也不会像仅仅一场雨一样短暂。
谢逢歌在偷偷给兰笙拍下很多照片的时候就在设想了——以后的照片他要站到兰笙身边去。
千万人中,其实他何其幸运,在并未干涸的时候,迎来一场热烈滂沱的雨。
他珍视得不行,甚至常常在追求时就已显掣肘,生怕显露一分就要吓到兰笙。
他自责于自己的不够周全,羞愧于自以为强大到无人敢欺,却还让兰笙被自己的亲人所伤害。
兰笙不是什么需要人处处保护的菟丝花,谢逢歌一向知道。但现在他自责羞愧,这与兰笙是什么样的人无关,和兰笙是不是已经不疼了也无关。
“可我不想和你扯平。”谢逢歌说。
他个子高,亲兰笙要低下头,然后轻轻将唇覆上兰笙的眉心、眼睛、眉毛、鼻子、耳朵。
不扯平就不扯平吧,兰笙心甘情愿地想。也许被谢逢歌亲亲,谢逢歌会开心一些,他自己也会开心一些。
伤心时有一个相爱的人,可以拥抱亲吻,没有比这更能安慰人的了。
兰笙恍惚又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发现了”安慰“的精髓。
后来他们挨在沙发里喝了一碗粥。
谢逢歌收拾了餐具,又回到客厅。两个大男人和一只小笨猫抱在一起偎沙发上发呆。
原计划,今晚应该是兰笙直播读信,谢逢歌居家办公的。
现在兰笙不想接触电子平台上那些许多的事情,谢逢歌只想抱着兰笙。
不过很快警i察局那边打来电话,是保镖把那闹事的三个人押送过去了,先要要另一方当事人过去再做笔录。
谢逢歌陪着兰笙一块儿过去,进去的时候正迎着闹事的三个跟厅里的警方鬼哭狼嚎。
其中张家源、何燃已是鼻青脸肿,浑身上下大伤没有,都是些狰狞的皮肉伤。另一个中年男人则蜷在警察小伙的脚边呜呜哀嚎,说什么肋骨真的断了求警察快点送自己去医院。
兰笙无疑是待人温和的,眼里总是充满善意。但此刻他冷然地经过这三个人,目光也只是像一个冷冰冰的陌生人一样掠过他们。
张家源和何燃见到兰笙愤慨不已,立即吼出声来,但立即被警察小哥和谢逢歌身后那几个保镖制住!
“还不老实!”警察小哥已经嫉恶如仇了,网上那段直播剪辑他刚看过,还有一些“恶意谣言”,初出茅庐他正是一身正气的时候,这两人真是让他领教了什么叫做人性的恶。
警察小哥利索地将手铐打他俩手上,不耐烦地往里推搡了两下:“先进去待着吧!等队长回来再给你们上上课。”
兰笙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等警察小哥转过身来,他礼貌地伸出手:“你好,我是兰笙,请问是跟您做笔录吗?”
警察小哥因着对受害者的同情,和兰笙的态度就大不相同,他和兰笙握了手,把他往一旁的房间带:“没事,不用紧张,就是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你这是属于正当防卫,待会儿签完字就能回去了啊放心。”
“嗯。”兰笙淡淡应道。
正要踏进房门,身后传来更加悲惨的哀嚎。
“嗷骨头……骨头都断了!不孝子啊嗷呜呜呜……要死了要死了,被自己亲儿子打死了……亏得你小时候我还抱你举老高呜呜呜嗷……送你你上下学你个没良心的嗷疼疼疼死了……我对你娘俩好你个龟儿子是一点不记啊啊啊呜呜……”
中年男人的声音干哑难听,混着浓痰一样的嗬嗬作响,像个破锣对着积满灰的破鼓风机在轰轰地敲打着。
他的身体蜷缩扭曲,手脚胡乱在地上扫来扫去,寻死觅活地看不出半点人样,五官更是因为躯体上的痛苦全部挤在一起了。
兰笙因为他的哀嚎顿住脚步,余光瞥见他扭曲的身形,之后他就将眼皮垂得更低了,像是用眼睛做了一次叹息。
“刚刚我踢到了他的肋骨,可能断了,警官,可以先送他去医院吗?等身体康复了在继续裁判可以吗?”青年平静地询问。
如果不是先前看过那段网上迅速传播的视频,警察小哥完全不会想到这两个天差地别的两个人,居然是父子关系。
这赌i博、借i贷、嫖i娼的爹,祖坟上冒青烟养出这么个出息儿子,怎么到头来还要这样拉儿子下水的?
警察小哥摇摇头,招呼另一位警官安排叫救护车。
“原则上都是可以先诊治后查案的,他身上案子多,以后调查起来还要一段时间。我先带你做笔录。”
兰笙进入房间后,谢逢歌一直守在门外。
他刚刚其实有点意外,因为如果换做是他自己,并不能做到那样大度,会为一个一而再再而三,甚至联合外人一起伤害自己的父亲求情。
……是求情吧,虽然青年眼中是一片死寂的悲哀。
谢逢歌不得不承认的是,刚刚兰笙落到地上那中年男子身上的眼神中,却是让他察觉出了一丝悲伤。
兰笙是在和某种他曾经渴求的东西告别了。
那东西曾是谢逢歌年幼时也同样渴求过的。
是父爱。
这次兰笙并没有掉眼泪,但谢逢歌心里却泛起更加浓郁的疼惜。
基于兰笙父亲种种伤害兰笙的行径,谢逢歌几乎已经对他感到深深的厌恶了。但即便如此,当他察觉到兰笙的悲伤时,还是指派了两个人跟去医院。
虽然那人活着也并不能为兰笙带来任何幸福,但如果因为这件事出了什么危机的状况,难免会让他心软的男朋友在作为一个儿子的心上感到不安。这是让谢逢歌最担忧的。
他在问讯室的门口烦闷地等待兰笙,问询结束,兰笙一从门里面出来,谢逢歌就忍不住拥抱了兰笙。
警察小哥领着兰笙在文件上签了字,又简单安慰了两句,谢逢歌就带着兰笙回家了。
车上,兰笙一言不发,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谢逢歌专心开车,没有刻意去打扰他。
直到两人到了家里,谢逢歌躬身取兰笙的室内拖鞋,兰笙这才崩不住了似的,身体重重摇晃了两下,而后被谢逢歌猛地护进怀里。
“兰笙?”谢逢歌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
兰笙索性不再硬撑,顺势将脑袋埋进谢逢歌颈窝里,缓了很久才说:“其实他最早的时候不这样。”
“……最早?”
谢逢歌并不知道兰笙的父亲最早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他曾经暗中了解过一些兰笙的家庭情况,只知道兰笙十三岁的时候母亲病逝了,后来就一直跟着父亲生活。
他父亲起先几年还想过再婚,但是没人能忍受他——酗酒、好赌、不务正业。
他靠着一副好模样和一张花言巧语的嘴把人哄进了家门,但是没有哪一任女友能受得了他的,没多久就闹分手。
后来他索性就不再找女人了,成天在外边鬼混,赌赢了钱就一顿挥霍,花光了再去赌,输了就被人扒光衣服揍一顿丢出来,下次再去,总有又赢的时候。
小学初中的兰笙住在破落的筒子楼里,几乎吃楼上楼下邻居的百家饭长大的,也免不了受到一些“债主”的围堵。
那些人才不管钱多钱少,总是堵到了人就一通威逼,闯进家里搜刮一番,奖学金被搜走已是常事,有时候他们连第二天的饭钱都不给兰笙留。
更别说家电了,自从母亲死后,家里的家电立马就被“债主们”搬空了,唯一剩下一台90年代的大屁股电视,人家嫌破烂又重死,踢了两脚就丢地上了。
之后高中,兰笙考上了市里面最好的重点中学,又是重点班,受老师和校领导的关注,他就搬去了学校宿舍,没有再回去过筒子楼。
——以上都是谢逢歌先前托人打听出来的消息,并不全面。
他只知道兰笙的童年和青少年,并不像寻常家庭那样幸福美满,因为这个破碎的家,兰笙吃了不少苦。
但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将那些苦难挂在嘴边过,甚至三缄其口,却又长成了如今善良、正直、友爱的大人的模样。
不,不是长成了这样,是兰笙一直都这样。
兰笙一直都是一个善良、正直、友爱的人。
谢逢歌安抚性地拍拍兰笙,心中既自豪又难受。
“你可以和我说说吗?”谢逢歌想知道兰笙更多。
兰笙重新直起身子,轻轻吐了一口气,牵着谢逢歌的手往客厅那边走。
对于谢逢歌,他没什么好掩饰的。
兰笙说:“可以啊,如果你有时间的话。但是先说好,我说这些,只是出于分享我的经历,不是为了让你伤心,更不是为了博取同情。谢逢歌,你得跟我做这个约法三章,我就说了?”
“嗯,只倾听,不伤心,不同情。我只是想听听。”
兰笙在沙发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窝谢逢歌身上,他很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仅仅几秒,就将自己从那种沉重的心情里抽离出来,于是像是讲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起了自己的生活。
他最早有记忆的时候,是五岁。
具体是哪个时间顺序兰笙记不清了。
但他确实从小就有关于父亲喝酒的记忆,但是没有到酗酒的地步。
那时候兰笙还在读幼儿园,父亲在厂里上班,每天会接送兰笙上下学,虽然每次他都因为工作来得很晚。
兰笙记得,那时候幼儿园里有一台电视机,每天到了四点半,老师就把小朋友带去电视机前排排坐,一边给孩子们看奥特曼的碟片,一边等家长来接孩子们回家。
兰笙总是最后一个被接走的,因而他看奥特曼的时间最多,对剧情最熟悉,第二天总是可以给小朋友讲很多很多的后续,这让他在幼儿园的人缘非常不错,所有人都想和他做好朋友。
那时候家里没电视,兰笙很享受在幼儿园看奥特曼的时光。不过后来家里买了电视,但兰笙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幼儿园毕业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奥特曼了。
所以如果现在有人问他奥特曼都讲了些什么,他也只剩下“奥特曼打怪兽”的模糊印象,以及一个“我最喜欢赛罗奥特曼”!
那是一家三口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兰笙说给爸爸妈妈的。因为家离幼儿园有点远,兰笙一路上都在给爸爸喋喋不休地讲今天在学校里看的奥特曼。回家了爸爸就和妈妈讲,妈妈就笑眯眯地问:“那我们笙笙最喜欢哪个奥特曼呀?”
那天刚好打怪兽的是赛罗,兰笙正在兴头上呢,不假思索地就扬起肉嘟嘟的小脸,嘴巴里香喷喷的大米饭还嚼啊嚼的:“赛罗!我最喜欢赛罗奥特曼啦!”
大人们都被他逗得哈哈大小,兰笙还觉得是爸爸妈妈也喜欢今天这个赛罗的故事,又忍不住讲了好多。
那时候妈妈也在厂里打工,但是她下班的任务是快快去菜市场挑收摊时候的特价菜,然后动作麻利地准备好一家三口的晚饭。
孩子还在长身体,她会特意在小铁碗埋一个剥了壳的鸡蛋。她知道丈夫不抽烟但就爱和点啤酒,也会在路过超市的时候捎带两瓶啤酒。
如果是夏天,她还会提前把酒瓶用桶浸到楼下的井里去,过一会儿再打上来,就是冰冰凉凉的。
那时候的父亲,喝酒但不酗酒,是一个有责任心、顶天立地的人。
五岁的兰笙对于“顶天立地”这个词的最初印象就是,某天夜里爸爸妈妈带他去很远的街上看热闹,街上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一不留神就要被挤走了。
但是爸爸会一下把他抱起来!举到肩膀上,让兰笙抱着爸爸的脖子骑大马!
“啊喂!那么多小朋友,就只有我举高高欸!我爸爸最厉害啦!”五岁的兰笙抱着爸爸的脖子兴奋得小脸都红了。
妈妈扶着爸爸的一只胳膊,笑得也很开心,一家三口这样才没有被人潮冲散。
那一年兰笙生日,这是他记忆里的第一个生日。爸爸到幼儿园接他的时候说今天妈妈买了蛋糕,回去可以吃蛋糕。
即将六岁的兰笙都没吃过蛋糕,一路上都再好奇地追问爸爸蛋糕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呀?
爸爸描述了一路,兰笙被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一到家,他就迫不及待地哒哒跑着进屋找妈妈。
“祝我们笙笙生日快乐哦!长大了可要做一个和爸爸一样,正直、善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哦!”妈妈在教年幼的孩子如何吹灭六只蜡烛。
她眼睛幸福地隔着烛光与亲爱的丈夫对视,觉得这是他人生最美妙的时刻。她坚定地相信是自己嫁对了人。
蛋糕是草莓味的,不是很大,但是足够一家三口作为晚餐了。
不过兰笙吃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翼翼,他怕吃太快就没有了,所以他要慢慢品尝蛋糕的味道。
他小小的手指一点一点地蘸着甜甜的奶油送进嘴里,雪白的奶油上还摸了一层晶莹的草莓果酱,唯二的两颗完整的草莓,一个被妈妈喂到他的嘴里,另一个被爸爸喂到妈妈嘴里。
但是兰笙还是很慢很慢地小口吃着一个本就不怎么大的果实。
爸爸问怎么吃得这么慢,兰笙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他觉得草莓蛋糕太好吃了,有点舍不得那么快就吃完。
“这孩子……”一向温柔的妈妈嗔怪了句。
爸爸叹气拍了拍兰笙的小脑袋:“快吃吧,吃完了下次再给你买。”
兰笙点点脑袋,乖乖地加快速度,吃完了盘子里的那块蛋糕。
其实他没指望以后可以再吃到,草莓蛋糕这么好吃的东西,一定要花很多钱才可以买到,爸爸妈妈赚钱很辛苦的。
但是他都没想到,后来马上就是妈妈的生日了!爸爸又买了和上次一模一样的草莓蛋糕!
那天就像过年一样,他手舞足蹈地给妈妈唱了生日歌,第二次唱生日歌,比第一次唱的时候熟练得多!还被爸爸妈妈夸又长大了!
不过那天兰笙还是在晚上做噩梦了,因为那天的幼儿园碟片放的是奥特曼全部都被怪兽抓起来了,好多小朋友都吓哭了。兰笙比较后知后觉,到了睡觉的时候就开始梦魇。
筒子楼空间拥挤狭小,他和爸爸妈妈三个人挤在一张床上,他睡在靠墙的最里面,爸爸睡中间,隔开了妈妈。
兰笙一做噩梦,就开始乱动,脑门靠在墙上咚地磕了一个响的。这个碰撞几乎让他从噩梦中惊醒,但是他听到爸爸翻身赶紧把他抱紧了怀里,一边心疼地轻声哄着他,一边给他揉揉头。
兰笙意识到爸爸在保护自己,心里瞬间踏实了,眼睛也没睁开,但是他闻着爸爸怀抱的味道,重新做了一个香甜踏实的梦。
小孩是特别有灵性的动物,后来只要他一觉得没有安全感,就会在睡觉时故意轻轻磕碰一下脑袋,然后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被爸爸抱在怀里哄着睡觉了,也不怕羞羞脸的。
后来父母靠着在厂里的工资攒下了一点钱,终于可以为家里添置一点大件的东西。
其中一件就是一个大屁股电视!兰笙印象很深,买电视的时候,爸爸妈妈叫了好几个邻居一起帮忙搬。
那个时候的家电还没有现在这么高级,只是这样的一个大屁股电视,牵上线搜好台,就能引来好多邻居一起围观。
那天,妈妈做了一桌好菜招待帮忙的邻居,晚上大家挤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看电视里彩色的明星。
有个明星长得明眸皓齿的,又干净又漂亮,演的是一个有钱的大老板,每天的衣服都很高级。
邻居家的阿姨看了直说这男明星和兰笙长得可真像!“以后我们小笙笙也是要当大明星的哩!以后当了大明星会不会忘了你王婶婶呐?”
那时候的兰笙在大人跟前还有些腼腆,被一群叔叔婶婶这样围着又是看又是捏,被逗得脸红得不行。
饶是这样,他也还是没什么底气地保证:“要是以后我当了大明星,和这个哥哥一样有钱,我要把爸爸妈妈和叔叔婶婶都接到那个大房子里去住,我们每天都可以吃好吃的。”
那时候的兰笙还不知道怎么做才能当上大明星,但他那时候就已经想了,虽然现在还不知道要怎么做,但是他会努力的。
努力读书考大学,努力当个大明星。
以后每次一家人在一起看电视,兰笙都要皱眉问一遍:“妈妈,我以后真的可以当大明星吗?”
对于未知的美丽事物,小孩子总是怀揣着一份天真的想象,有时候又因为迷茫而没什么底气。
妈妈都会笑着夸兰笙,说他长得这么好看,在学校里每次都能拿到小红花,以后一定会上电视的。
爸爸每次都会附和:“对对对!多亏了妈妈的漂亮基因啊!笙笙以后上了电视可一定要多给妈妈买漂亮衣服嘞。”
爸爸妈妈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兰笙觉得自己因此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但是有件事都怪他。
他那时候太小了,发了烧,什么都记不清。
每次回忆到这件事,兰笙总是一副很痛苦的神色,以前他没在别人跟前展露过这个模样,但这件事一直是他心口的一道疤。
每一次回忆,都是他自己用刀重新剜进心脏,但是他却不能终止这一几近自残的回忆。
因为每一次回忆,都是一次警醒。即便很多年过去了,父亲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他曾经愤懑地指责过他,但后来当他重新想起来这件事。
兰笙只觉得从此以后他最应该指责的,其实是自己。
“其实我一开始,没有记起来过这件事。我只记得那是一年级的暑假,天特别热,我没出去玩,只是在家里做作业,我想快点把作业写完,就能早点去妈妈厂子里帮忙剪线头。”
兰笙的气息有些不稳,似乎在极力压抑着什么,但因为他想继续把所有的事情都和谢逢歌讲下去,他没有停下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很热。我好像从来都没那么热过,都觉得喘不过气来。”
“……兰笙。”谢逢歌忍不住出声打断,他感受到兰笙的紧张和痛苦。
但是兰笙却推开他揽着自己的手臂,摇头:“让我说完吧。”
那天他中暑高烧。
妈妈下班回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地板上说不出话来了,脸色惨白。
他的样子把妈妈吓坏了,昏沉中他滚烫的脑子里只留下匆忙慌乱的记忆。
那时候家里住得偏僻,妈妈抱着他跑了很多路。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一个宾馆的空调房里。那时候妈妈已经浑身疲倦了,看到兰笙醒来终于露出一个松了一口气的笑容。
后来不知道怎么就传出来风言风语,有人看见妈妈带着孩子和别的男人开宾馆,街坊邻里开始流传出一些不雅的流言。
都是些捕风捉影的揣测,却在这几里地的高矮庭院里被人传得绘声绘色,好像真有那么回事一样。
那个男人兰笙有印象,他和妈妈是一个厂子里干活的,为人亲厚老实。他在宾馆空调房里醒来的时候,也看见了那个叔叔。
那些风言风语传到爸爸耳朵里,爸爸就问兰笙是不是当时在宾馆里看到了一个叔叔。
兰笙并不知道他点头意味着什么,但他点头了。
那个叔叔确实对他很好,每次他去妈妈厂子里剪线头玩儿,那个叔叔总是给他一些零食。
在还年幼的孩子眼里,那个叔叔并不是一个坏人。
兰笙因为这个叔叔的亲厚,心里还比较喜欢他。
但自从那天他点了头,他发现一切都变了。
即便他还年幼,但流言蜚语多了,他逐渐领会到了父母之间存在芥蒂的原因。那个筒子楼里,温情传递得快,恶语传得更快。
所有人都说妈妈是个不检点的女人,在外面和野男人乱来。不论妈妈怎么解释,人家只说她已经和厂子里那个男的开房了,铁证如山。
爸爸开始酗酒,回家回得越来越晚。
人心是最禁不住揣摩的东西,后来有一天,父亲把厂子里一个阿姨带回来,说要和妈妈离婚。
那天,兰笙木讷地看着妈妈哭着离家出走,他想拉住妈妈,哭着喊着不要让妈妈走,但是他像被一个没有影子的鬼按住了一样,既哭不出声,又跑不动腿。
他明明可以知道一切。知道妈妈是给他喂了藿香正气水还不见他好,就着急上火地抱着他跑去医院。
他明明可以知道,是妈妈带他半路回来的时候,遇见了那个好人叔叔,家里没装空调,带去附近的宾馆开个空调房,能让孩子舒服点。
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出于一个母亲的急切,她明明什么都没做,只因为被别人看见她抱着孩子和一个不是丈夫的人进了宾馆,于是被残忍地扣上一顶天大的“出轨”、“不贞”的帽子。
兰笙明明可以记得一切,他明明可以有一万次机会帮助母亲辩解。
可是他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记得。他唯一看见那个叔叔陪同母亲出现在宾馆里,而他在父亲质询的目光下点了头。
甚至在街坊流言蜚语的撺掇里,他作为一个孩子,天真又残忍地问他的妈妈,事情真的是他们说得那样吗?你真的不要我和爸爸了吗?
那时候,妈妈抱着他在怀里崩溃大哭的模样,已经足以让兰笙后悔一辈子。
后来是老家的爷爷得了重病,爸爸作为独子只能辞工回去照料。一去就是六个月。
筒子楼里的人,大多和乡下的老人也有牵连,父母的“丑事”早就被十里八乡传得沸沸扬扬。
有人家女儿爱慕父亲相貌的,就让家里帮忙说亲来了。
回乡前,爸爸带回来那个同厂里的女人是为了气妈妈,回乡后,他的耳朵和脑子,时刻回荡着丑恶的议论,每一分每一秒都提醒着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正在被践踏。
更有甚者,指出兰笙也许并非他亲生,大概就是外边的野种。
六个月后祖父病逝。妈妈带着兰笙回去奔丧,一片沉痛的悲哭中,妈妈被奶奶哭号着赶出家门。
离了吧。离了吧。
众人苦口婆心地劝导着。
那年夏天的雨下得很大,乌云黑沉沉地压下来,兰笙觉得他仿佛又回到了中暑的时候,可这次他怎么也没晕过去,哗哗地掉着眼泪,把爷爷的棺材送上了山。
关于离婚的事情,妈妈从来没松过口,但是不断地有人上门来给爸爸介绍新的老婆。
妈妈是外地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她进厂打工才认识的男友,因为恩爱才结婚的丈夫,现在因为那些流言蜚语,对她已经冷了心。
酗酒、家暴、夜不归宿。
她的心也彻底冷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差出乳腺癌的那天,兰笙猜测那天应该是妈妈去医院检查出来了病症。
那年兰笙九岁,他背着书包回家,路上还忧心忡忡地希望今晚父亲不要回来,又想到妈妈煮的香喷喷的放了虾米的面条,又对筒子楼里那个拥挤破烂的家,升起一股温暖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