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贴贴后却被扌…by倦天涯
倦天涯  发于: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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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撩受X白切黑攻】
兰笙是华大金融系出了名的混子学生,正经课不上天天蹭剧组、话剧团,还开直播学别人满口骚话和粉丝撩得一套一套的。
这派作风和同为金融系的学神谢逢歌简直是两个极端。对方清冷、矜贵,专业课满分还能拿奖无数,是华大出了名的禁欲校草。
起初,兰笙接近谢逢歌只是想和他做朋友,求他帮个忙。
为了当好朋友,兰笙装成个乖乖崽,和谢逢歌一起吃饭、同组做作业、还深更半夜蹭谢逢歌家里睡觉。
然后他——
长期饭票get√
学霸带飞get√
啊……还有了个夜不归宿可以睡的床,醒来就能摸腹肌,手感超好get√
好友:完蛋,你被钓了。
兰笙:?绝不可能,我俩超直^v^
兰笙绝壁不相信自己和谢逢歌有谁不是直男!
继续在好兄弟面前乖巧正经疯狂试探,转头又在直播间继续骚得飞起。
直到他突然发现:靠……究竟谁来告诉他在直播间天天对着骚的榜一大哥为什么会是谢逢歌???
SOS!乖崽人设不保!!啊不……小雏菊要不保了哦买嘎QAQ
所以兰笙还是决定试探一下谢逢歌是直是弯。
他开始邀请谢逢歌一起洗澡、故意喝他喝过的杯子、甚至一起看钙片,认真观察谢逢歌的一切反应。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兰笙放心了。
很好!谢逢歌直的,可以继续做兄弟!
就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兄弟看自己眼神越来越不对劲了。
某天夜里,谢逢歌不慎打翻兰笙煮的醒酒茶,昔日高岭之花满身醉意地拉过兰笙的手。墨色眼瞳沉醉痴迷,透出一股浓浓的危险占有欲。
男声沉稳却近乎乞求道:“不接那个吻戏了好不好?”
兰笙(菊花一紧版):你看我敢说一个不么……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业界精英 甜文 校园 轻松
主角:兰笙,谢逢歌 ┃ 配角:下本《邪神未婚夫有无限人格》,《地狱美人总是被迫修罗撤求收藏 ┃ 其它:完结文《玄学小漂亮掉入无限世界》
一句话简介:可恶!清白不保了呜呜
立意: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剧场的灯光直直打在舞台上,在漆黑的环境里瞬间指明一道雪亮的光路。
冷白灯光下,一把锃亮的手i枪抵在“赫蒙洛夫”的脑门上。握i枪的手指白皙匀称,骨节分明仿若玉质。
兰笙勾唇,他在这场戏中扮演持i枪杀手,此刻,正垂眸望着皮质软沙发上的年轻商人,眼神充满了虚伪的悲悯和怜爱,同时又冷漠高傲,仿佛看着即将被自己碾死的蚂蚁,显然已经完全入戏。
寂静的舞台中央,音乐都戛然而止,只剩下打在两位演员身上的一道昼白灯光。
咔、哒——
大拇指轻扣保险的声响清晰可闻,而后场馆音箱中传出一道极具质感的台词:“那么,亲爱的赫蒙洛夫,或许你需要以此伟大艺术品作为向我支付的酬金才对。”
持木仓者的睫毛有些长,垂眸下来时,便在冷白的脸颊上打下一片细小的阴影,更加衬得杀手心机深沉冷酷。
兰笙恰到好处地偏了偏头,配合着寂静的灯光,刚好使自己脸一边显现在光亮处另一边隐匿在阴暗中。
而光影交织的地带,他的鼻梁挺拔一直延申到山根,愈发显得他眉眼深邃了,而在有光的那一侧眼眸中,又看得见一层尤其明亮若星的物质。
是个极俊的年轻人。那怕是男生,用精致到无可挑剔来形容也不为过。
在舞台灯光没有照射到的地方,昏暗观众席间,一位年青的观众微微敛眸,墨色瞳孔如明镜般印出舞台上兰笙的影子。
虽然明知道是威胁的表演,但当他看见兰笙逐渐向“赫蒙洛夫”走近,眉心处还是透出几分不喜,几不可察。
不过他脸上戴了一层黑色口罩,遮住了眉眼以下的所有表情。
唯独小臂随意搭在坐席扶手上,白色衬衣袖口被整洁卷起,露出冷白腕骨,其上青筋薄薄附着,透出青年男人特有的刚劲气。
而另一手骨节分明的手指,则在这截腕骨上暗暗摩挲。
与其说他是在对这段“逐渐靠近”的戏码感到不耐,更不如说他是对和兰笙演对手戏的那人感到不喜,连目光都带了几分凌厉的审视。
虽然样貌年青,但已然彰显了几分上位者危险沉着的气质。
这是他鲜少在人前透露出来的气质。这次着实是为这段近乎亲近的表演感到不喜。
本场名为《伟大艺术家》,是华大校话剧团联合文学社、摄影社等众多文艺社团出品的原创话剧,元旦要以影视形式参加今年大学生“大眼睛剧场”原创比赛的。获奖作品将获得全国巡演机会。
这次的表演依旧是演习,故而剧场里人不多。足以容乃三百人的剧场,堪堪只坐了一半。其中大部分还都是为兰笙来的。
这瞬间,观众都被舞台上的那个持木仓配角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舞台上的青年杀手实在太过夺目,以至于轻轻巧巧一个压保险的动作,也扣人心弦,观众们的心脏都跟着狂跳起来。
就连演对手戏的同行也看兰笙的这副模样看得呆了,反应硬生生慢了半拍。
“当然,”主角赫蒙洛夫迟钝笨拙地站起来,台词也被兰笙的气场震慑得有些露怯,“杀手先生,我并不介意将此作为报酬赠送给您。这是我们事先商量好的事情。”
杀手肉眼可见地松弛下来,逐渐喜形于色,见沙发上的商人乖乖起身去保险柜中取画,他意识到自己的威胁起了作用,旋即得意洋洋地坐到了沙发上。
一套演绎行云流水,哪怕是神态细微处也毫不露破绽。
“画在这里,您请验查。”赫蒙洛夫手上端着一副画框送到杀手手里。
兰笙轻搓手指,光是接画时向赫蒙洛夫撇来的那一眼,就将杀手的傲慢和自大演绎得淋漓尽致。
他放松警惕地接过画框,殊不知赫蒙洛夫竟是从画框背后摸出了一把手木仓!
砰——!
终于迎来赫蒙洛夫白切黑的大高潮。
木仓声响起的瞬间,兰笙蓦然睁大了眼睛,就连瞳孔都不可思议地震颤起来。
藏在口中许久的血包被即时咬破,鲜红的血水于是顺着他漂亮的脖颈蜿蜒而下,逐渐与胸口的血窟窿融于一处。
舞台灯也“唰——!”地一声全部集中在兰笙身上!
台下一阵唏嘘,而后沉默,呆滞。
兰笙的身体倒进沙发中微微痉挛着,双手还倔强地抓着画框,那双睫毛下覆盖着的漂亮的眼睛,则是死死盯着眼前的商人。
最终,他向后仰倒,死在了商人的木仓下。
这样的死法绝对称不上雅观,但因为演员过于出众的五官,即便是如此狰狞的演绎竟然丝毫也没有破坏美感。
甚至于,当血液汩汩涌出,演员身上流露出来的破碎感还强烈冲击着台下观众的感官。
杀手死亡的瞬间,原本打在兰笙身上的光瞬间寂灭,转而另一道光打在主角赫蒙洛夫身上。
观众再也无法从漆黑的环境中看清兰笙的模样,用尽全力,也只是影影绰绰看见一个模糊影子。
“啊?死了?他是我全场最喜欢的演员啊靠!他死了??”
“不是吧,长这么帅还演得这么好我还以为他是最后赢家,怎么还死了啊??”
“这主角完全接不上戏啊,靠……杀手死了谁还想看啊?看主角这破演技??”
原本安静的舞台下响起不满的议论声,观众们一边低声吐槽,一边极力观察阴暗中“死去”的兰笙。
几乎完美的下颌线条,因为仰头的角度被完美呈现出来,流畅的颈部线条仿若优雅的白天鹅。在场的许多观众都是冲着兰笙来的,自然是忍不住掏出手机咔咔拍照。
兰笙:谢邀,死了都不放过。你们是真爱我的。
剧场一隅,戴口罩的青年久久沉默,他眼皮垂睨,显出几分冷淡的凉薄。男人盯着自己胸前挂着的相机,最终没有留下舞台上兰笙“死亡”的剪影。
美则美矣,却不是他所想见的。
这场戏无论看兰笙演多少遍,他都抑制不住胸口翻涌的情绪。
在舞台上杀手倒下的瞬间,他几乎以为兰笙真要死去,别说拍照,他甚至想不起来要呼吸,恨不能冲上台将那把软下去的腰安稳捞起,至少不能让他“死”得这样惨烈。
但他毕竟知道兰笙不过在演戏,所以做到最多的是垂下自己的眼眸,只看兰笙天鹅般的脖颈以下,而不去看他剧烈颤动的瞳孔。
直到这一幕结束,场内灯光全部暗了,青年起身离场。
唯利是图的商人,在异国展览中买下本国在战争中丢失的艺术品送回国家博物馆,爱国美名红极一时,转头,又联合杀手独占家中仆役的传世画作,企图天价卖出,却反被杀手威胁,高.潮反杀。
后续结局如何,谢逢歌就是不看也能猜到。无非是赫蒙洛夫名利双收达到讽刺目的,或者赫蒙洛夫被黑吃黑,实现教育目的。
他是为兰笙而来,既然后续没有兰笙的戏份,也就了无兴趣。
舞台后方。
兰笙一边用湿纸巾清理脸上血迹,一边揉着酸疼的脖子,和导演老师吐槽:“老黄,下次能不能派我演个死法轻松点的,难道我就不能躺着死吗?”
这是兰笙在黄老手底下的第八场“死戏”。
上次是被人毒死,上上次是被人活活掐死。
黄老是个非常严谨的导演老师,在华大表演系颇具威望,蓄着一点花白胡子,戴眼镜,带着点儒派的学者气质。
不过华大整个表演系的人加起来,也没他这样敢在黄老跟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
“你演技好,死人最不好演,死相奇特的更不好演,当然找你演。再说,我说兰笙,这杀手的角色是你先找我来讨的啊。”
兰笙一笑,话题也就一转,问:“今天这场,赫蒙洛夫演员还满意吗?”
黄老摇头,“不行,不好看。高.潮反转硬是被他演垮了!这怎么行?”
黄老越说越激动,脸上由愁转气,花白胡须下的脖子都红了。
“马上三个月后元旦票选,人隔壁清大的,戏都拍过几轮了,我们这边主演都没找到!还拿什么和人家比!”
兰笙抬眸看黄老一眼,旋即又漫不经心继续对镜卸妆。
卸掉一半的妆容在他脸上,竟然也显出七八分明灭难辨的吸引力。
他和台上那位也搭了几场戏,气质上确实还差点意思,演技在同辈里也算不上出众,但已经是迄今为止能找到的最接近赫蒙洛夫的人选了。
“前期贵气的也找了不少,又没有典雅味儿,这回专门找了身上有点书卷气的,气场又不厉了。那怎么办呢?演员我给您找来也不下十个了,您当初不还说他最合适么。”
“嘁……矮子里面拔高个儿。”老黄自嘲。
旋即他忽想起来什么似的,问兰笙:“我说你小子,金融系的课也没去上过几回,班上同学能认得全吗?你过后帮我找个人,正好是你班上的。”
此刻脸上的妆容已然全部卸下,兰笙一笑,更是灿烂夺目。
他懒懒散散往软椅上一靠,“认得全就奇了,您要我找谁?”
问及正事,兰笙的目光就沉稳了许多,给人以全然可以信赖的可靠感。
黄老难得哈哈低笑,活像个老顽童,从自己的布衣马甲兜里取出张照片。
他捻着胡须道:“你们专业的谢逢歌。长得帅,身材也好,你帮我找来演这个戏。”
兰笙不是表演系科班出身,他本专业是华大王牌的金融,大一机缘巧合入了华大校园话剧团,这才把重心转移到了表演上。
等他想转专业的时候,学校政策已经落定,专业只能在大一下学期初能转,兰笙错过了那个时间,也就一直在金融系老实呆着了。
索性他记性不错脑子聪明,若不计较什么优秀的专业成绩,期末考试临时抱佛脚地苦熬两周,也能不挂科。
但金融系的课,他属实是没认真上过几节,认得全班上同学就奇了。
接过照片,兰笙还疑心谢逢歌又是他班里哪位神人,竟让老黄这样主动地指名道姓点出来。
素白指尖捏着照片,墨色眼瞳淡淡垂下一瞥视线落在照片上,刚才面上的狐疑瞬间破碎,下一秒兰笙就忍俊不禁地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照片摊开在桌上,他食指点了点其中稍显模糊的侧颜。
只见照片中人一手举着单反,估计也是在拍什么,刚刚好压了半张脸。
而那被单反压住的下半张脸,还另外被一层深黑色的口罩遮挡。使人更无法看清面容。
人像前杂乱横着的几丛枝桠,明晃晃暗示了这张照片的偷拍来源。
兰笙食指压了压唇,这才勉强收敛了几分。
但还是乐道:“老黄,你也搞偷拍啊?”

第02章
“这算什么偷拍?刚好拍那一树枝桠恰巧入了我的景而已。真人我远远看过两次,其实照片还看不出来什么,看到真人你就知道了,赫蒙洛夫非他不可!”
黄老信誓旦旦,丝毫没理会兰笙的揶揄玩笑,显然早就习惯了这小辈的调侃。
化妆镜前,兰笙微微勾着唇角。
因为样貌出众,他从小到大没少被人偷拍过。
这些拍照的人一般都是对他有好感的女生,入行后也包括一些小粉丝。
多年的“被偷拍”经验让兰笙对镜头十分敏感。
他也经常在公开网络平台上看到自己的他拍照片,作为一个有心进入娱乐圈发展的人,兰笙不但对此毫不反感,反倒对如何抓镜头很有研究。
可以说,他所有能让人拍到的照片,多少都有一点设计的成分在,比如某个抬眸、某个弯唇,甚至一个动态的抬步。
这一点无可指摘,全凭职业演员的信念感。作为演员,他是知道自己哪种模样最上镜的。
但是对于手上的这张……
兰笙不得不怀疑,这是老黄随手一拍就能拍到的?
化妆间暖色灯光下,兰笙细细打量着照片上的人。
从腕骨、指节,甚至到因仰角而微微显露方寸的喉结,每一个细节都透露出微妙的性感。
然而他周身黑白简洁的穿搭,乃至眼尾显露出来的一丝表情,也都透着股疏离劲,竟从中看出几分高不可攀的贵气。
简直不像随手一拍。
即便是兰笙也不敢保证,如果是自己被老黄随手一拍,是不是能把周身的气质都拍进去?
气质这东西本身就讲究一种氛围感,但照片里的这人好像自带氛围灯一样,根本不需要环境或者滤镜营造,单拎出来就是一身清冷贵气的感觉。
大概是照片里的人皮肤过于白的缘故,这种贵公子的模样里还带几分沉静书卷气。
《伟大艺术家》中“赫蒙洛夫”一角,剧本中描述其为善与恶的两个极端。
老黄从开始就要求演员不仅要外表高挑帅气,气质上更需要同时具备文质彬彬的温润细致、心思深沉的冷静腹黑。
“……”这不就是赫蒙洛夫本夫吗?
兰笙脑内立即蹿过一股密密麻麻的电流,汗毛竖了一瞬。
“能尽早确认下来还是好,我们也早点拍摄,后期还要修一修也要时间的。顶多再拖一个月,再往后可就不行了。”
黄老语气略显焦灼。
“嗯嗯是。”
兰笙意识到自己刚刚有点呆,立即正了正色,还在认真打量照片上的人。
觉得的确眼熟,但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他努力想从照片里辨出一点这位同学的模样,但兰笙盯着照片盯了半天……
半晌,他啧了声:“老黄,你这拍照角度,选得不行啊。”
“?”上一秒还拒不承认偷拍的黄老:“偷拍还要怎么选角度?你小子别太为难我。”
兰笙:“。”
兰笙又继续盯着手里的模糊侧颜照……默了两秒,他蹙眉嘀咕了句:“看着有点眼熟。”
黄老忽然投来一副看傻小子的怜爱目光,顿了顿才拍拍兰笙肩膀,“眼熟就对了,同班同学,眼熟才正常。”
兰笙:“……”总觉得老黄这眼神不太礼貌。
但兰笙还是觉得这张照片里叫谢逢歌的不太对劲。
老黄戏痴他是知道的,导戏严格暂且不提,选角也严苛到人神共愤。
两个月前,他选妃一样地,好歹是找了十个差不多意思的放老黄跟前挑,老黄挑完,戏也排了几场,但到今天还在说矮子里面拔高个儿。
此前,兰笙完全不会想到,老黄会让他去找毫无表演经验的金融系同班同学来演赫蒙洛夫,连他自己都没想到过自己的同班同学里还有“赫蒙洛夫”这种神人。
他完全明白选角如果遇到合适的,专业度和表演经验都不是问题。当下娱乐圈大火的几个演员,也有好几位都并非科班出生。兰笙先前找到那些学生演员,也不全是表演系的。
这张照片上的人,只看身材和气质,完全出类拔萃无可挑剔。
但兰笙还是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他记性很好,枯燥的金融知识都能在看过一遍后记住然后通过华大严苛的期末考,更别说真像“赫蒙洛夫”那样的一个人了。
是了,就是这里不对劲。
如果这个谢逢歌真有老黄说得这么优越,兰笙不可能对谢逢歌仅仅停留在“眼熟”这一层。
“老黄,你确定他是叫谢逢歌?是我金融系的同班同学……吧?”
兰笙就像个金融系的编外人员,除了期末周去那边无情备考,对金融系就只剩个“卷”的印象,此刻搜肠刮肚,实在是不知道还有个叫“谢逢歌”的。
黄老再次流露出怜爱目光:“……我确定。”
兰笙默了两秒,心道总不能是老黄隔着杂景看花了眼吧?
“……”也不是没可能。
老黄以前就一时情绪上头看走眼过,把人找来后大失所望,还是兰笙请出去吃饭安抚了半天才顺过气来。
鉴于老黄有此先例,兰笙暂时对照片上这个“赫蒙洛夫绝佳人选”存疑。他现在有点怀疑老黄拍照的时候用了柔光镜片,自带滤镜而不知了。
更何况照片上这人还戴了口罩,更蒙蔽老黄了。
思索间,兰笙向黄老投去一副怜爱的目光。
黄老:“?不是,你小子别太……”
在黄老脸红之前,兰笙立马乖得不行,一秒钟之内把脑袋摇成拨浪鼓:“嗯嗯嗯我绝对没有质疑您的意思。”
黄老:“……”
兰笙:“晚上我刚好要去金融课签到,到时候我打听打听,有消息立马跟您汇报!”
“嗯嗯,把照片带上!别找错人了!”
兰笙把照片往兜里一揣,临走还不忘朝老黄保证,“我办事您放心。”
说话时,他语调中带着点懒散的笑意,这种懒倦装乖的口吻尤其讨长辈喜欢,但在兰笙口中,又坠出点少年意气。
出了话剧院,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四十。
兰笙正要去赶11、12节的国际金融课。
这节课的教授是个死板的美国佬,非常喜欢上课点到,新学期才刚开始,兰笙还不想因为迟到而被这位教授记住。
华大园区太大,十分钟,从话剧院到金融系教学楼,兰笙得跑着去。
“……”还不一定赶得上。
果然,八点十分预备铃响,克劳德教授在教室里望了一圈,准备开始他第一节课的点名。
这位美国老教授的威名远扬,没有学生敢惹他,不敢在这节课迟到,更别说旷课之类的恶劣行径了。
克劳德教授点名的时候,坐在最前排的路时遥简直额头冒汗。
[靠……我的爹,你怎么还没来啊???]
[不是跟你千叮咛万嘱咐了克劳德的课千万不能旷吗!!!]
[你快点来啊!他开始点名了!]
一连串消息发给兰笙,犹如石沉大海。
路时遥:“……”
他这室友当得,又当爹又当妈,熊孩子还不听话。
说好的克劳德教授第一节课绝对不旷,这祖宗估计是又临时改变主意去校外跑剧组了。
被克劳德记上绝对倒霉,路时遥想实在不行,这节课他夹着嗓子给兰笙冒个泡,蒙混一下?
……或者撒谎说兰笙病了,下节课补假条也行。
[你最好别给我们大明星找借口哈,小心死得更难看]
一条微信消息突然闯入,路时遥一回头,就看倒数第二排那两个男生冲他嬉皮笑脸,比了个“咔嚓”的手势。
路时遥反手回复了个:[傻逼]
那两个傻逼前室友,向来就和他还有兰笙不对付,现在搁着等着呢。
路时遥气得冒火,扭回头的时候不小心对上谢逢歌。
谢逢歌就坐在那两人后排,因为教室是阶梯式排布,也不知道是被什么吸引,他看前排时眼皮半垂下来,透出几分薄凉的气质,墨色眼瞳此刻正漫了层淡淡的冷。
路时遥被那道始终淡淡的目光一冰,当即心虚缩回了视线。
[靠……好吓人呜呜呜他好像在记录暗鲨名单一样!]
[来不来给个准话,不来兄弟我给你编请假了]
[我这可是冒死为兄弟撒谎!!]
路时遥低头打字的时候,克劳德点名至:“张家源。”
左边的傻逼前室友举了手:“到。”
克劳德:“何燃。”
右边也举手:“到。”
听清楚这两个名字,后排,谢逢歌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
克劳德又点了两个名字,终于顿了一下,才点道:“兰笙?”
[!]路时遥浑身一抖。
教室里一片寂静。
两秒后,克劳德重复了一遍英文名:“Anderson?”
路时遥心虚举爪,蹩脚的英文还没来得及组织一肚子谎话,教室门口就恍一腿踏进来一个人。
“在这儿!老师。”
兰笙一路跑来,身上出了些薄汗。
他一手抓在门框边沿,撑着手臂微微喘了口气才抬眼,看到讲台上的美国教授,接着换了口流利的美式英文:“I’am sorry,Mr.Claude.”
语气抱歉,眼神真诚,抬眸时眼睫上还覆了层走廊外的黄色暖光,显得异常柔和。
看得一向苛刻的克劳德都微微一怔。
兰笙瞥见点名册,又用那一口英文流利地装乖:“亲爱的克劳德先生,我猜测我或许没有迟到吧?”
没有人能拒绝真诚的眼神,更何况背地里实则是个颜控的克劳德教授。
兰笙此刻的微喘也做不得假,看样子也不是故意迟到的。
更何况现在才打了预备铃而已,Anderson本来也没有迟到。
克劳德肉眼可见地放松了标准,朝门口的学生大方耸肩:“当然没有,你来得正及时。亲爱的Anderson,请找到你的位置入座。”
后排的位置都挤满了,兰笙只能凑到前排路时遥旁边。
路时遥松了一口气:“急死我了,发一堆消息都不回,我连你今晚该生什么病都给你想好了。”
兰笙喘着气解释:“剧团排练,八点才结束。”
说着,他往下咽了下喉结,脸上有些灼热,鼻尖上还沁着些薄汗。
他一面抽出纸巾擦汗,转头又朝路时遥解释:“跑来的,没看到消息。”
“哦哦。”路时遥看兰笙手掌抚在桌角喘气,爹瘾又上来了。
“哦没带水啊?”路时遥大手一挥,老神在在,“喝我的。”
兰笙转过脸,眉头微皱:“……啧。”
“不喝算了。”
又是自荐水瓶失败的一天,呵呵。
作为好兄弟,路时遥并不是很懂兰笙的脑回路。
谁家好兄弟还介意这个啊?
篮球场上那些人,中场休息的时候哪个不是乱拿矿泉水喝的?
虽然现在他俩对外宣称是天下第一好,但还没有一起喝过同一瓶矿泉水,路时遥暂且觉得这段父子情还不算完整。
路时遥拧开款泉水自己咕咚咕咚灌了猛一大口,“哈,舒服!”
说着,他就要偷看兰笙被水馋住的反应,视线下瞥,却见兰笙从贴身的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
“?”什么照片还得放左边心口的位置啊?
路时遥感到十分好奇,探过头试图看清上面的人像。
兰笙淡定地瞥了路时遥一眼:“你干嘛?”
路时遥:“看看是哪个小蹄子勾走了我儿的魂。”
兰笙摊开照片给他看:“是谢逢歌。”
路时遥:“啊……啊?”
兰笙一本正经,心思纯良,完全没意识到路时遥的思想已经弯成了蚊香,只忙着状似无意地四下逡巡,看起来就是在找人。
路时遥追问:“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这时候,克劳德威严的声音提高了两度:“谢逢歌?请你站起来,我想认识你一下。在系内外,你被许多老师夸赞。”
兰笙没顾得上路时遥,闻声也心下一动。
立马循着克劳德老师的目光望去。
——找到了。
站起来的那个是最后一排靠窗那个人。
身高腿长无可挑剔,肩背平直,眉目漆黑,加上他一身干净整洁的白色衬衣,光站着就是一副端方雅正的君子仪态。
兰笙微眯了下眼,注意到他衣袖下露出的一截腕骨,上面一粒小痣,使得原本清冷禁欲的气质莫名添了几分性感。
唯一不好的点是,谢逢歌脸上戴了口罩,完全遮盖住眉眼以下的面容。
不知是感应到了这份打量的目光还是什么,谢逢歌站起身后,同一时间也垂眸看向第一排兰笙的位置。
猛然间目光相撞,兰笙不但没有避让,反而理直气壮地朝他弯了弯眼睛。
就跟他朝老黄笑起来的表情一样,装乖讨好但绝不掺杂任何目的性,很容易就让人心里蓦地软下来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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