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 by柏君
柏君  发于:2024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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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麦第一次一个人坐电梯,学着程凛的样子走进去,紧张地按楼层。
箱壁如镜,麦麦开始研究自己的长相,十分希望能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
“请问你们还招聘猫吗?”刚出电梯门就闻到猫的气味了,麦麦沿着一路走到玄关门口,礼貌地问。
经营这家猫咖的是对年轻夫妻。女的听见先下意识问:“啊?什么猫?性格好么?”
“性格蛮好的。”麦麦站得笔直,回答,“刚刚一岁多。”
女老板见他竟然是认真的,反而有些担忧:“是你不要的猫吗?”
麦麦否认:“不是,这个猫就是想找个地方上班。晚上会回自己家的。”他掏出自己的智能手机,因为共用账号,手机相册和程凛的云同步着,里面有很多他做猫时候的照片。
他挑了一张自己比较满意的给两人看。
女老板姑且捧场,说:“诶,是只可爱的小橘猫呀。”
麦麦听了露出笑容。
男老板在旁边看着,又打量这个年轻男生。近两年虽然也有猫来“上班”的先例,但无一例外都是品种比较高贵、血统较为纯净的赛级猫咪,是作为展示,吸引顾客购买配种的后代的。
他道:“你这猫不就是只中华田园猫么?我们不收的。”
麦麦问:“中华田园猫不行吗?”
男老板当他顶嘴,莫名道:“橘猫,大街上应有尽有,我随便捡一只不行?你搞笑不搞笑。”
麦麦被下了逐客令,走在橘猫应有尽有的大街上,有些迷惘。
他虽然也知道自己是橘猫,但对自己的品种和受欢迎程度并不了解。程凛一直以来的态度令他备受鼓舞,也让他被充分蒙蔽。
现如今遭遇现实冲击,难免受挫。
麦麦又在小街漫无目的地走了会,果真在草丛看见两只橘猫,和自己长得大差不差。他不禁心事重重。这个外面的世界和电视剧的世界很像,但电视剧不会关注草丛里的猫,他因此判断错误了形势。
这时手机接到电话,来电人是“程凛”。
麦麦接了,都没来得及“喂”,对面说:“你人呢!一个人出门去哪里了?”
麦麦回答:“我正在外面找工作呢。”
“你想急死谁?”程凛道,“找什么工作?你也不怕自己被人卖了?你要是不带手机我都不知道你去哪了!”
麦麦听出程凛的语气罕见的焦急,遂安慰:“我会回去吃晚饭的。”
“在哪里?”程凛干脆道,“位置微信分享给我,立刻马上。再走两步当心挨揍。”
二十分钟后,一辆摩托车从对街出现,自看到他后马上打了个弯。
车子忍耐地寻到合理的地方潦草停住。骑士利落地跨下车,一边摘头盔,一边从对街走过来。
麦麦老实本分地站在原地。即便看不清样子,也知道那是程凛。
他不断回想猫咖男老板说的话。所言非虚。
最近程凛总是因为他生气。他怕他生气生得多了,真的去街上再找一只,把麦麦给替换了。反正橘猫应有尽有,麦麦也没什么特别的。
程凛大步走近,将头盔彻底摘下,露出被汗濡湿的黑发,眼神像盯住猎物。
麦麦嘴里的“别揍我”还没说出口,就被人紧紧抱住了。

“你变成人就是为了上班的?”程凛说,“你觉悟真高。”
“可是大家都上班,你也上班。我恐怕也得有自己的事业。”麦麦很想阐述自己那套通过发展事业提高吸引力,从而让主人重新喜欢上自己的理论。
“我上班,所以你不用上班。”程凛脱了自己的外套给他穿上,道,“玩就是你的事业。”
他们两个面对面站着,侧边草丛恰好有野猫的动静。
麦麦警惕起来,挪了挪位置,好让程凛看不见。
虽然流浪在外面的猫也很可怜,但是他不想有分享自己主人的可能,更不想因为橘猫应有尽有而被替代。想至此也有些羞愧。
程凛背着麦麦的行囊,把人带到自己车前。
“知道带包不知道多穿两件衣服?”程凛问,“你这包放了什么?还挺重。”
“我怕自己出远门饿了,带了三个罐头。”麦麦答。是以前最爱吃的罐头,现在程凛不让吃。没来得及消耗的那些则垒成塔了放在柜子里。
他一直惦记着,很难忘却。
程凛噎了噎,往他脑袋上扣头盔,戴好了向上一推面镜,又问:“要出门为什么不告诉我?”
麦麦抿着嘴没说。
他的头发、下半张脸都被严实地藏在头盔里,只能看见一双圆滚滚的眼睛,正盯着程凛看。
程凛这次罕见地没再追问。他又“啪”一下把麦麦的面镜扣好,气消了。
夜晚,麦麦刷完牙,在程凛的监督下上交了自己的智能手机,随后准备上床睡觉。
程凛却没走,倚着卧室的门框说:“我们……再聊聊?”
麦麦点头说“好的”,程凛就走进房间,轻轻坐到了他的床沿。
真到这一步,程凛不知如何较为恰当地开展谈心谈话。
今天麦麦单独出门,也让他被迫把一直避免细想的事情摆上了台面——
尽管他说了玩也是事业,但既然现在麦麦成了人,还暂时变不回猫,那么与社会接轨,接触外面的世界,就确有必要。
麦麦合该领略更多风景,结交更多朋友,增长更多见识……
那还能是一只仅属于程凛的猫么?
想至此,程凛心里怪怪的,感到莫名的沧桑与酸楚。
他神情的阴晴不定太明显,令麦麦紧张地再次保证道:“我不会再随便出去找工作了。”
“你的……身份问题,给我点时间,我一定办出来。不然你真想找工作,也找不到比较好的。”程凛说,“但比起工作,你想不想去……上学什么的?”
“学什么呢?”麦麦问。
程凛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你明明才一岁,怎么长得和个高中生似的?现在让你去参加高考也不行,你没接受过义务教育。”
麦麦惭愧:“我平时太好吃懒做了。”
“那倒也没有。”程凛受不了自家猫妄自菲薄,摸了摸麦麦的脑袋,“你已经足够优秀了,换谁都不能相信……猫、猫能自己出去找工作呢。”
麦麦忍不住寻找掌心,眯起眼蹭了蹭。
今天程凛不仅抱了他,还又摸他的脑袋了。
真是令猫感到喜悦。
程凛的手僵了僵,放下了。
他岔开话题:“一个人在家也挺无聊的吧,明天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征询了麦麦的意见后,程凛第二天请了假,带他去看电影。
这算是麦麦和主人第一次去除了宠物医院、小区花园以外的地方玩耍,心情激动。
之所以选择看电影,是因为这很像大家一起看电视。
抵达商厦最高层的电影院,程凛站在机器前兑换纸票,扭头就看到麦麦坐在小圆桌边,正在聚精会神地看柜台卖的爆米花。
恰好有一锅新鲜出炉,空气中飘散着焦糖的香甜气味。
程凛说:“想吃爆米花?”
麦麦矜持,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朴实地点了点那柜台下面的广告牌问:“这个是不是爆米花套餐六十八元的意思?”
“对,一份大份的爆米花,还有两杯可乐。”程凛说,“旁边写了,这个是情侣……这个是双人套餐。给你买。”
麦麦小心翼翼说:“我们的钱够买吗?”
电视上无论什么频道都极少涉猎纯粹的计算问题,因此他无知也情有可原。
麦麦不知道,自己每日的餐标竟是六十八的两倍。
程凛没忍住嘴贱:“买不起,我把你卖了就买得起了。”
麦麦信了:“那就不要了。”
程凛挑起他手腕上的红绳:“你知道你这个坠子多少钱么?”
“不知道。”麦麦继续紧张道,“很贵吗?”
算了。程凛说:“不贵,但你别随便扔了。”
麦麦小心摸了摸他千足金的、沉甸甸的平安锁,说:“我不会扔的,这是你给我的。”
程凛在服务员令人深思的微笑中点了情侣套餐,除了两杯可乐一桶爆米花,还拿到一只迷你小熊挂件。
然而猫落座了还在思考钱这个问题。他抱着爆米花桶,扭头问:“程凛,你上班可以挣多少钱啊?”
机会来了。程凛诚实地说了个非常不错的数字。
他挺了挺背,开始期待猫对此会有什么反应。
麦麦思考了下,没概念啊,和六十八比较差多少?他问:“是你赚得多还是端木泽赚得多呢?”
“端木泽谁?”
“端木泽是瑞泽集团的总裁。他是千亿富豪,每天都用直升机上班。”
“又是哪部电视剧的?”
麦麦朗声道:“泽少爷的……”
程凛捂住他的嘴,看着他说:“电视剧都是艺术加工的产物,有非常多夸张成分,你不能没有分辨力全部相信。”
麦麦点点头。
“真实世界里,最有钱的不是端木泽,是个姓贝的光头。”程凛继续道,“还有个姓马的,但都不是中国人。”
“好的。”麦麦郑重道,“程凛,那你买得起直升飞机吗?”
买得起,但非要直升飞机干什么?
“买不起,太贵了。”程凛没好气道,“你去跟端木泽过吧。”
“我想跟你过。”麦麦说,“买不起就算了。”
看电影的时候麦麦把焦糖味的爆米花吃完了,把可乐也喝完了。吃饱喝足,他模仿前排的女生,把脑袋靠在程凛的肩上。程凛略有僵硬,但最终没有拒绝。
看完电影后,商厦出门左拐便是个郊野公园。公园人少风景好,满足程凛对麦麦第一次出门放风的环境要求。他实际并不想让猫去人很多的密闭场所,所以看电影定的场次也是早上最早的那班。
幸好猫也争气,只表现出了旺盛的好奇心,倒是没什么不适应之处。
程凛想,麦麦或许比他想象得勇敢坚强多了。毕竟还敢一个人说出门就出门,说找工作就找工作。这是猫么?这是老虎成精吧。
成精的麦麦又盯着不远处做棉花糖的小卖部看,于是程凛只能又给他买了一个。
麦麦很认真地看老板将长长的木签放在机器里转动,白色如棉絮的糖丝随之不断聚拢,越变越大。
他真心实意称赞:“哇——太厉害了——”
好在他外表也算年轻,不至于显得像智力有问题。
老板被给予了相当高的情绪价值,默不作声,做了个巨大的棉花糖云团递出来:“给。”
麦麦举着,先问:“程凛你吃吗?”
程凛说不吃,他便专心致志啃起来。一啃起来就不看路,程凛认为极为危险,遂拉他到旁边的长椅坐下。
今天天气极好,阳光照在身上驱散了大部分寒冷,甚至有些暖洋洋。
近处的树枝上挂满了红灯笼,象征人民群众要欢度即将到来的春节。
长椅对着湖,湖边有几个一看便是退休了的爷爷奶奶,正在排队拍照留念。
麦麦想起什么,笨拙地从口袋掏出手机,开口道:“上次我发现,相册里有好多我的照片呢。”
他将自己的手机给程凛看。
这台手机原本是程凛的备用机,和另一台主机的信息资料都基本同步。里面除了少量的工作截图以外,还有个专门的相册叫“麦麦”,存放了各式各样的、猫正在做任何事的照片。
吃饭的麦麦、睡觉的麦麦、晒太阳的麦麦、坐在沙发看电视的麦麦。
还有很多特写。
麦麦走上来闻摄像头的鼻子、麦麦爪子上的肉垫、麦麦圆滚滚的眼睛。
程凛嘱咐说:“都存着,别把这些照片删了。”
“我不会删掉的。”麦麦保证,一边翻到了相册的最开始。
图上一只还没手掌大的幼猫半眯着眼睛,精神状态很差的样子,正在被人用奶瓶喂奶。
麦麦说:“你看,那时候的我好丑啊。”
“这些你还记得吗?”
“只能模糊记得一点。”麦麦认真道,“去年冬天非常冷,我都快冻死了。你把我从草丛捡出来,还搓我呢。”
程凛神情柔和下来:“这都记得。”
麦麦关掉了手机,问:“为什么一直拍我的照片呢?”
“这有什么为什么。”程凛顿了顿,难得坦率,“因为觉得你很可爱。”
“可是我变成人以后,你就不拍了。”麦麦说。
相册的更新停留在了一月的某一天。这一天也是麦麦变成人的前一天。照片上麦麦抱着自己最喜欢玩具小熊,在程凛的床上安心睡觉。
程凛看了他一眼。麦麦神情很平静,好像也没什么埋怨、生气或者相反的撒娇之意。
但他还是犹豫两秒,举起手机:“我给你拍两张。”
麦麦嘴唇沾了一圈糖絮,看起来毛绒绒的。他高兴地舔了舔自己的嘴,挺直背,看向程凛。
一阵风吹过,头顶那片被挡住的阳光畅快地洒落而下。
程凛越过手机,看向麦麦。
阳光穿过,光照得他瞳孔颜色更浅,像凝结的琥珀。
程凛又想,真奇怪。
明明原本是小麦色的,现在皮肤却那么白,头发也是咖色的,还有些微的蜷缩。
像丘比特的雕塑像,不可名状的天使。
麦麦没看镜头,全心全意地看着程凛。
程凛一和他对视,忽然间大脑空白,唯独剩下一个清晰的意识。
麦麦喜欢他。
但这种情感实在太纯净、太纯粹了。不属于爱情、友情、亲情任何情感的一类。不因为他长相如何,有没有钱,性格又怎么样。
只因程凛是程凛。
他受之有愧。
程凛心跳得很快,内心涌上股奇怪的、说不上来的感觉,甚至不敢和麦麦对视,也按不下快门。
“好了吗?”麦麦分析程凛的动作语言,前倾身体,期待地看他手里的机器,“让我看看吧!”
程凛嗫嚅了下:“我没拍。”
麦麦愣了愣,道:“是你说要拍的。”
“好吧。”过了几秒,他又自顾自站起来,一边说,“那就不拍了吧。”

第10章 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十)
第二天程凛到了园区发现,原本办公室联结休息室的门被锁上了。他不在这天,袁佳明负责加油,金梨和园区的志愿者把流浪猫捉到了房间里。
“今天出入都走后门啊。”金梨再三嘱咐,“想看猫的去前门,透过玻璃看看就行了,别吓到人家。好不容易抓齐的,不能给放跑了。”
程凛问:“一共几只?”
袁佳明走过来答:“也就四只,一只母猫,三只公猫,幸好都绝育了。志愿者说它们相互都认识,应该不会打架。”
他一边挠手,一边奇怪道:“我怎么手背已经有点痒了,我去吃两粒过敏药。”
明天就放假,一堆人闲着没事,跟逛什么似的逛到前门,连成排站在玻璃外看里面的猫。
原本休息室里的懒人沙发、小圆桌等等的物品都被收拾着搬到了办公室的角落,现如今空旷的房间里到处铺了防水垫,上面摆放了一系列猫咪用品。
被临时圈养的四只田园猫花色各不相同,母的是三花,公的两只是橘猫,一只是狸花。
袁佳明戴了个口罩,隔着玻璃拿手逗猫。他指着慢慢靠近的三花猫说:“多么文静的小女孩。这不得给它们三个迷死?”
程凛骤然警觉。也不知道麦麦看三花是不是看美女。
袁佳明又看那两只橘猫,拿手肘怼程凛:“哎,麦麦同款。”
“不一样。”程凛道,“这只脚上有白手套,那只是橘白。”
“不都是橘猫么,再养一只。”袁佳明撺掇道,“园区里的流浪猫,志愿者能让领养的就都让领走了。这四只算是钉子户,因为年纪大了。”
“嗯。麦麦如果是那种比较友好的小猫,你多养一只也挺好的。”金梨也赞同说,“这样白天两只猫还能作伴。不然一直孤零零在家等你也挺可怜的。”
程凛:“再说吧。”
傍晚袁佳明请客,公司召开年度总结大会。
也没什么好总结的。实际就这么几个人,无非都是程凛或袁佳明的同学朋友。程袁二人作为原本社交圈中最胸无大志的两位二代,父母们趁着东风积累了些家底,但行业如今早就走到了夕阳陌路,没什么事业好给儿子继承的。
对于他们能念完书就折腾点不怎么费钱的小事业,有兴趣爱好,不挥霍无度,天天通过上班保持健康作息已经极为满意,真是没有比这更好的退休生活了。
往年几人总会在过年或春假时结伴出去旅行,然而程凛已经连续两年以“家里有猫跑不开”为理由缺席。大家看他很不顺眼,一晚上盯着他灌酒。
“等等——”程凛招架不住,拦着杯子举起手机,“我先打个电话。”
“打个屁的电话——”众人说,“甲方爸爸们都过年放假了——”
“给家里。”程凛道,“说声晚点回去。”
谁都没听说过程凛家里多了个人。金梨大吼:“找老婆了不和我们说一声?!”
袁佳明大吼:“秀恩爱的吧!还故意说给我们听!”吼完反应过来,“不对,不是老婆!他家里有个小表弟!寒假来借宿的!”
程凛拨了电话,示意他们安静点。
酒精已经有点上脸了,醺得他语气反而意外温柔,“喂,麦……”
他改口:“麦当劳吃不吃啊?给你点。我晚点回来,现在在外面吃饭。”
早吃完晚饭的麦麦答:“好的,知道了。”他接完电话,决定一边等待程凛说的麦当劳,一边继续上真正的网课,用以补足他之前所存在的明显知识短板。
麦麦叹气。汉字需要认全不提,一点数学都不会果真也是不行的,生活是难以为继的,可惜电视节目不怎么教人两元一次方程。
麦当劳始终没有来。手机显示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
麦麦困了。平常这个点程凛早催他进房间睡觉了。
他开始回顾自己一天都学了些什么知识,一边耐心地想程凛究竟什么时候会回来。
——虽然第一次出去面试以失败告终,但麦麦倒也没完全灰心丧气。
他现在手头最重要两件事,分别指向不同的发展路线。第一件事是每天都尝试变回猫,这个暂时未有明显进展;第二件事是学习知识,提升综合素养,以期用人类的形态得到合法合规的工作岗位。
不过,两件事最终都指向同样一个目的。
至于为什么程凛现在不拍他的照片了,麦麦决定暂时不去细想。
门铃响了。
麦麦挺紧张。因为程凛三番五次警告过他了,门铃响就当没听见,不许随便开门。
但外面有个男人大喊:“程凛他弟在吗?快来帮忙接接人——”
猫小心贴近门,透过猫眼一看,程凛垂着脑袋,生死不明。他赶紧手忙脚乱把门打开了。
袁佳明和另一个美工一人一边架着被灌醉的程凛,前者大喜:“来,交给你了!”
麦麦着急:“程凛怎么了?”
“就喝多了,喝酒。”袁佳明还记得这位表弟似乎并不聪明,额外解释道,“没什么事,睡一觉就好了。”
麦麦爽快:“好!”就把程凛半抗在了肩上,随后与二人道别,关了门。
他现在心里很有动力,脚步很坚实,觉得自己变成人很明智了。毕竟这个任务以他猫咪的形态可是办不了的。
如果他没有变成人,今晚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麦麦把程凛往床上一放。程凛还留有一丝神智,自己把身子主动摊平了。然而酒精的滋味仍旧不好受,他头晕,脸很热,嘴巴也干。
房间的灯光太炫目。程凛抬起只胳膊遮住眼睛,指使道:“麦麦,给我倒杯水。”
麦麦接旨,跑着去厨房拿杯子,过了会接了杯满满的矿泉水回来。
程凛勉强支起来喝了点,不慎打翻些许在脸上。他咳嗽了两声,麦麦就又去拿了毛巾给他擦脸,哼哧哼哧,像拿抹布抹地板。
真是好猫啊,还给擦脸。程凛不再折腾了,开始尝试入睡。
麦麦原本以为自己是要拯救程凛的,最后只端了杯水。
他基因中捕猎的那部分被唤醒了,分析得出现在的主人是攻击性彻底瓦解的、任人摆布的,于是很快从另一头爬上床。
麦麦凑到程凛身边,拿鼻子贴着程凛的下巴,小心嗅了嗅,又嗅了嗅,说:“程凛,你好臭啊。”
程凛下巴一凉,半边身子被压住,压得呼吸只出不进。他呻吟了下,那只挡在眼睛上的胳膊也随着挥了挥:“……离我远点……”
麦麦不喜欢这样的指令。他躲开挥舞的手,说:“我今天学数学了。”程凛没回复。
“麦当劳还没来。”
程凛彻底睡着了。
麦麦贴着程凛躺了会,想象自己现在的体积很小。
时至今日,能够重新躺在这张床上,能够闻到被窝里程凛的气味——虽然还有很浓的酒味,他还是因此感到安心和喜爱。
过了会麦麦翻过身趴着,捏程凛的手指玩,又试着拿牙齿轻轻咬了两下指尖。
他很想留在旁边,但知道自己不能留,所以没有再纠结很久,悄悄爬下床回自己房间了。
麦麦想,关于分房睡,程凛最初给的理由是,一张床两个人睡不下。
但自从他上次意外以人型睡过后发现,床还是很宽敞的,睡两个人绰绰有余。
是因为程凛不想和人形的他接触太近,所以他们不能一起睡觉。
麦麦现在还是希望自己可以一觉醒来变回一只猫,拥有四肢着地的稳妥触感,然后他白天就四处蹦跶上下,看电视,饿了吃点猫粮,渴了舔点水。
程凛会每天下班回家第一句话喊:“麦麦。”他就竖起尾巴,马不停蹄地奔过去,随后被洗完手的程凛捞起来,亲亲额头。而不是现在这样。

第11章 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十一)
“程凛,你醒了吗?”耳边传来试探的询问。紧接着一只手隔着被子,轻轻拍了拍他的胸膛。
都这么问了,程凛想,那就不怪他没醒了。他闭着眼睛不给反应,想看看猫接下来会作何反应。
麦麦虔诚地跪在床榻旁,心中充满忧虑。都十点了啊,周三,不用上班吗?
一半是想趁人之危靠近,一半是为确认主人的状态,他凑近程凛的脸闻了闻。
细碎的鼻息呼在下巴上,很痒,然后柔软的嘴唇也跟着擦了过去。
程凛立刻撇了撇头,睁开眼睛:“干什么?”
“你醒啦。”麦麦赶紧摆直身体,装作若无其事问道,“今天你不用上班吗?”
程凛当听不出他转移话题,答:“这周都不用上班了,放假过春节。没听新闻讲?”
“哦。”麦麦高兴道,“和之前那些你在家的假日一样吗?”程凛说差不多,他就情不自禁感叹:“要是每天都放假就好了。”
程凛对此不置可否。宿醉醒后的感觉只比刚喝完酒更糟糕,想回忆昨天晚上的情节,基本想不起来。
他皱着眉坐起上半身,身上衣服还是出门那套,外套都还裹着,就这么躺下了。
此外被角大概还都给哪只猫掖死了,被子盖得极为瓷实,热得他梦里像身处炼狱,醒来浑身是汗。
程凛进浴室冲了个澡,再开始打扫卫生,先给两间屋子的床换了床上用品。
走进客卧,麦麦的床很乱。除却鹅绒被,床上还有他的玩具熊和程凛的一件衬衫。
程凛也懒得要求一只猫拥有整理床铺的习惯,别睡到地上就行。
但他看着那件衣服,想象麦麦每天睡觉时候抱着,不知为何,心里又有一种很邪恶的感觉,所以装作自然地把衬衫与拆下的被套床单一同拿走了。
麦麦眼巴巴地阻拦道:“这个我要的。”
程凛低头看他,说:“你自己看看,这衬衫都被你睡得皱巴巴的,我都不能穿了。”
麦麦闻言,表情心虚地瞄了两眼,画饼道:“我以后挣钱了再给你买一件吧。”
“不用。”程凛拒绝了,故意说,“不过你以后就不要拿我的衣服睡觉了吧。”
麦麦愣了愣,商量道:“再给我一件吧,我会不弄得那么皱的。”
然而程凛一直看着他,没答应下来。
麦麦沉默几秒,改口道:“好吧。”
麦麦越乖,程凛心里越不舒服。这不舒服不是不喜欢麦麦的意思,他喜欢,所以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想得到麦麦何种反应,更可能是厌恶他自己。
这种矛盾而令人烦躁的感觉从那天在公园给麦麦拍照未遂就有了,愈演愈烈,挠得程凛浑身不舒坦。
他原本只是把麦麦当成自己的猫,要照顾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虽然麦麦变成了个年轻男人,但也合该是一样的。
但现在,他一边因为麦麦无限的依赖和不掺杂质的信任而自得高兴,深感责任重大,一边又想打破这个太不平衡的关系,禁不住进行恶劣的试探,想知道麦麦会如何反应。
到底要干什么?
他有点不知道怎么对待麦麦,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看待麦麦的了。
程凛想不出答案,把换洗的物品都扔进洗衣机,随后给床铺上新的,也再给了麦麦一件自己的棉外套:“隔一周换一件,要哪件衣服从我衣柜拿。”
麦麦“哇”一声,像接什么宝贝一样双手捧着,明显很高兴:“好的!”
程凛想说你可真不记仇。转念一想在麦麦眼里,或也没什么仇可谈论。
家里的年味一直不怎么浓。父母自儿子成年后充分散养,这两年过年都没有回国。程凛前几年都和朋友四处旅行,去年开始中断,因为忙着奶小猫,今年猫变人了,自然也不能单独放在家——还是舍不得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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