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 by柏君
柏君  发于:2024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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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应。
他摘了外套,检查摆在角落的水碗和猫粮,发现和监控里看到的情况一样,麦麦一天都没有出来吃饭喝水。
麦麦是程凛一年前在草丛里捡到的猫。
捡到时猫快死了,巴掌大小,眼睛被黏住睁不开,毛湿漉漉贴在身上。
但闻到程凛的气味,还是虚弱地叫了两下,跌跌冲冲往他手心撞。
程凛把猫揣着去了医院。医生做完检查,收治前专门打预防针:“费用单子列出来了,先说明,有一定几率救不回来,你确定要治么?”
除非这只田园猫有什么特殊意义,否则这么高昂的医疗费,够买几只品种猫了,根本不值得。
“治。”程凛干脆地把巨款付了。
去前台刷卡,接待的工作人员热心说:“之前养过猫吗?到时候可以问小梅要准备些什么,她最有经验。”
“哦,好的。”程凛愣了愣,应下来。其实他根本没下定决心要养猫,只是恰好捡到了,总不能见死不救。
再说,万一真的没治好呢?
正逢年末,项目赶进度,程凛中间隔了两天没去看猫,医院的电话先打了过来:“有空来看看小猫吗?它恢复的很不错,过两天可以准备出院了。”
程凛挂了电话赶过去。刚跨进隔离室,猫就好像有感应,立刻站了起来。
程凛戴着手套,穿着隔离服疏离地抱了抱它,又看它狼吞虎咽吃了顿饭。护士赞说,看到主人来,这下连胃口都好了。
临走时,猫好像感应到了,又开始“喵”起来。
“不想你走,在挽留你。”护士笑起来,“好聪明的小猫。”
程凛并不相信猫真认出了他,但还是开玩笑一样,对着踩在毯子上的猫说:“我后天来接你,你再呆一会。”
小猫盯着他看,大概是听懂了,又乖乖趴了回去。这一刻,程凛终于下定决心要好好养它。
因为是最常见的田园猫,通体橘色纹路,像连成片的金色小麦,程凛给它取名叫麦麦。这一天也光荣地成为了麦麦的生日。
与麦麦共同生活的一年里,程凛所担心的事情都没有发生。麦麦从巴掌大长到了面盆大,却不像其他橘猫,一直都瘦瘦的,只有脸和眼睛圆滚滚。智商奇高又很听话,被教过不许上冰箱顶就不再上,不许去阳台就从来不踏门槛,不能乱抓家具就只抓那两块巨大的猫抓板。
唯独很爱撒娇,话痨又粘人,只要程凛在家,必定要走哪里跟哪里。程凛工作要趴膝盖,睡觉要一起钻被窝,要求程凛像揣热水袋那样揣着它。
饲养员洗个澡,它也要坐在玻璃门外面耐心等待。
它像听得懂程凛说的每一句话,还会煞有介事喵喵地回应。
仔细洗了手,程凛推开卧室门:“麦麦?”
这个月,麦麦无端出现了嗜睡的症状,胃口也大不如以往。
程凛嘴上没说,直接又带着去了几次宠物医院。
经过两次全身检查,医生再三保证麦麦是只健康的猫,至于这些变化,大约是换季的原因。
“身体很好,指标也都很正常,就是还是瘦了点。爱睡觉可能是天气变冷的关系。”医生道,“你说家里一直开着地暖,咱们人一暖和就昏昏欲睡,别说猫了,是吧?”彼时麦麦换了个姿势,拿猫爪抵住了程凛的胸口,继续无忧无虑地睡觉。
程凛勉强能接受这个说辞,但现实的情况还是让他倍感忧虑。
明明昨天过一岁生日时,猫还挺有精神,把他准备的三文鱼蛋糕也都吃光了。
临睡甚至有点兴奋,踩着枕头对着程凛的耳朵喵个没完没了,被程凛按下来命令“睡觉!”才安分。
卧室没开灯,客厅的光线掉在床尾,至床头渐次变暗。
冬天的被子厚,麦麦仍旧习惯整只猫藏在被子里,还喜欢咬程凛的睡衣领口,像没度过口欲期的小孩。
“麦麦。”程凛喊。
麦麦发现自己变成了人类。
他并不惊讶,因为他早就知道自己拥有变成人类的能力,这只是一个成真的过程。
他低头认真研究自己的身体,手长脚长,十分满意。他终于变得和程凛一样。
想到此,他尝试开口:“程凛。”果然张嘴说的也不再是“喵喵喵”,是程凛能够理解的人类语言。
程凛听到他的呼唤,从门外走进来,惊喜地看他:“麦麦,你变成人啦。”
“对呀。”麦麦高兴地扑上去,和做猫时一样,“我也可以照顾你了!”
程凛温柔地抚摸他的脑袋,说:“麦麦。”
接着,他被倦意击中,跌入更深一层的梦境。
程凛旋开床头柜的暖色台灯。
不知为何,他觉得今天的被子隆起的高度比以往有些多了,像有个巨大的发面馒头藏在里面。
他慢慢掀开被子:“你还在睡觉吗?”
台灯的灯光钻进去,让程凛最先看到纯黑色的、带着发旋的头顶心。
麦麦变色了。
程凛把鹅绒被盖了回去。
他直起身体,深呼吸了两下以保持冷静,又环视四周,确认自己在自己的屋子、自己的卧室。
人?是人么?
邻居跑错楼号了?
不可能。不谈密码锁的安全性,即便真有陌生人顺利从防盗门进屋,监控会记录下来,他的手机还会立刻收到进门提示。
爬窗进来的?
更不可能,因为害怕麦麦会翻窗,程凛给家里的窗户全都安装了纱窗,日常也都落锁,从外面根本无法顺利打开。更何况这不是一楼。
程凛开始疑心是自己看错了。
他后退两步,摸索着安静移开衣柜门,反手从里面掏出收藏的金属棒球棍。
紧接着向前一步,猛地将鹅绒被整个掀开。
果然是个人。
侧躺着,紧合着眼睡觉。
没穿衣服,光溜溜的。
程凛不断用眼神搜寻麦麦的踪影,一边握紧了棒球棍,喝道:“醒醒!”
麦麦从梦境中挣扎出来。是个好梦。
迷迷糊糊里,他觉得有点冷,想翻身滚回被窝,听见程凛的声音:“不许动!”
麦麦猛睁开眼,以为自己闯祸惹程凛生气,手忙脚乱一骨碌坐起来。
从未有过的宽阔视野。
低头,就看见没有毛发覆盖,更加修长的手脚。
原来不是梦,自己真的顺利变成人了。
麦麦端详自己的手臂、双腿,他又试着开口说话:“程凛。”很清楚的普通话,脆生生的。
程凛握着棒球棍的手微微发抖:“你是谁?”
天降裸男不谈,自己的猫也不翼而飞了。
对,猫。猫究竟去哪了?
程凛扭头喊:“麦麦,麦麦……!”
床上的麦麦听他这么大声呼唤自己,说:“我就在这里啊!”一边碾着被子靠过去,“你看,我现在也是人了!”
“不许动!”程凛倒退一步,提起棒球棍对准麦麦。
麦麦停下来。程凛的眼神如见陌生之物,大有凶恶之意,盯得他有点害怕:“怎么啦。”怎么和梦里的两模两样。
程凛愣了愣,将自己的棒球棍暂时放下了。
他看到了这人的右手手腕系了一根红绳——上面有个纯金打的平安锁,是他昨天亲自挂在麦麦脖子上的,作为一周岁的生日礼物。

第2章 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二)
“……这段时间我一直想,要是能快点变成人就好了。”麦麦盘腿坐在沙发上,被迫穿了身程凛的衣服,兴高采烈分享变人感言。
感言中夹杂几处过往的生活细节,的确一一吻合,连程凛穿什么颜色的内裤都知道,事关屋主的隐私。
“既然你能变成人。”程凛耐着性子听完了,说,“那你现在重新变回去吧。”
人型麦麦安静了三秒,为难道:“好像不行,我不知道怎么变。”
“那我怎么相信你是麦麦。”程凛说,“我的猫才一岁,你看上去像十几二十岁,而且你为什么会说话?”
“我每天听你说,看电视也学呀。”麦麦一板一眼认真回答,“昨天我就感觉自己快要变成人了,我不是还和你说的吗?你不想听,让我快点睡觉。”
“我怎么听得懂你在说什么。你喵个半天,我以为你说三文鱼好吃。”程凛道。
麦麦沉默了。昨夜临睡前,一岁的他四只脚踏在程凛的胸口上,喋喋不休表达自己即将为人的激动心情。
“我们的大小就一样了。”他说,“这下你如果要死了,我可以救你。”
程凛拍拍他的屁股:“您能先下去吗?”于是麦麦下去了,趴在旁边继续聒噪。
程凛看着猫,用手搓了搓猫脑袋,随后用掌心抚顺麦麦的背脊毛,很满意的样子。
麦麦很舒服,像引擎不断发出轰鸣声。过了会开始拿脑袋拱程凛的脖子。
“别玩了。”程凛把他按下去,亲了一下,“结束,睡觉。”
麦麦回顾那场景:“可是你亲我了。”
“怎么了?我也没少亲过。”程凛道,“不愿意可以拒绝。”
“我愿意啊。”麦麦答。
程凛斜倚着沙发看眼前人。
麦麦变成人后比他稍微矮一些,容貌很年轻,像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孩,眼睛倒还是圆滚滚的,写满不谙世事的、天真的愚蠢。
面孔没见过,眉眼搭配却无比熟悉,让程凛确信如果麦麦真的会变成人,大概也就长成这个模样。
问题是麦麦凭什么变成人,它应该是只小猫咪。
“你到底怎么证明自己是麦麦?”程凛威胁道,“不如我现在把你扔给警察调查,这样什么就都清楚了。”
“……啊,我是要坐牢吗?”麦麦紧张问。
这是他看电视学来的,几部剧里反派最后的下场都是被警察逮捕,法院判决,银手铐一闪,进去了。
“对。”程凛点头,“起码关十年。”
“那你会来看我吗?”
“不会。”
他看了眼麦麦露出的表情,又说:“骗你的。”
麦麦捏着自己的手指,发觉程凛对他的态度有了变化。
——但自己初初为人,这变化或也该是正常的,只是和梦中的景象相差甚远。
麦麦为难道:“我该怎么证明自己是麦麦呢?”
怎么证明?程凛真不知道遇上这档子事该问谁。现在去网上问“养的猫变成人了怎么办”,别人恐怕也只会当他是个有臆想症的疯子。
他宁愿是有人私闯民宅,或者是入室抢劫,也好过自己的猫变成了人。更荒谬是,他已经快相信了。
莫非他真有臆想症?
如果从精神病人的视角出发——那么麦麦就一定还是麦麦,只是他本人的精神状况有问题,所以把猫臆想成了人类。
程凛深沉地抹了把脸:“麦麦。”
“我在呀。”麦麦像耐心的、有问必答的天猫精灵,“怎么啦?”
“过来,我摸摸。”
麦麦眼前一亮,立刻手撑着沙发靠过去。
身旁的沙发向下陷了陷,那重量不能是只小猫。即便四目相对,眼里也看清是个人类,程凛还是咬着牙用手碰到了麦麦的下巴。
指腹光滑的触感告诉他,这不是猫咪的毛发,是人类的肌肤。
程凛像被电了一下,快速收回手。
麦麦好不容易得赦靠近,顺势要坐下来。他就喜欢挨着程凛。
“……离我远一点。”程凛艰难地用手臂挡开了,自己往右挪了挪,“都是男人,保持距离。”
麦麦有点尴尬。这尴尬和之前没跳上猫爬架,被程凛嘲笑的尴尬不一样。他转移话题道:“我渴了。”
程凛没抬眼,随意一指地板上的自动循环饮水机,请他自便。
麦麦倒并不认为有何不妥,自然地站了起来。
但一想到对方将以现在的姿态趴在地上舔水喝,程凛还是拽住了他,带着一路到厨房,从角落找出只闲置的白色马克杯。
麦麦眼巴巴看茶吧上那只猫咪花纹的杯子:“我想用那个。”
“那是我的,你给我用这个。”程凛拒绝了他,“既然变成人了,就按照人的生活习惯过。”
所以接下来麦麦不仅体验了用马克杯喝水,吃人类食物,还有自己冲澡。
之前他的自我形象管理很到位,一直干干净净、香喷喷的。只有夏天因为玩具掉到沙发底,进去滚了圈灰,程凛被迫给他洗过一次。
顾忌猫可能怕水,又怕猫着凉,程凛自己光着膀子,忙上忙下累出一身汗。
麦麦被水浇得毛瘪了,眼睛更显得圆,像只橙色海豹。他前爪扒着塑料面盆的边沿,定定看着程凛:“喵。”
“马上好。”程凛拿指腹抹了抹他的脸,见他信任的眼神,没忍住笑了。
麦麦误以为程凛又要带他洗澡,些许期待。
然虽然和他一同进了浴室,程凛只教他认了哪个是沐浴露,哪个是洗发精,接着开好水,试好水温,扔他一捧衣服就出去了。
还有就是,他竟然不能和程凛一起睡觉了。
麦麦为自己争取,问:“为什么?”
“你现在占地太大了,睡不下。我已经收拾好了,你睡到隔壁房间去。”程凛没有说真正的原因,怕猫理解不了——
都两个男人了,难不成还抱一起睡?
“我不要。”麦麦开始有点焦急,认为变大不是件好事了。至少他从前一直都是和程凛一起睡觉的。
但程凛已然身心俱疲,很希望这场闹剧在明早梦醒后能戛然而止,所以没有给他更多的时间。
到点就把房门关上了。

“你认不认识什么做法事的大师?”程凛问。
“啊?”袁佳明原本瘫着,悚得瞬间支起身子,“什么意思?哪种法事?”
两人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一起在这个创业园区成立了工作室。
四年过去,主创团队也就扩展到了六个人。平日项目多就忙些,反之就闲,余下的时间就各自用来探索兴趣爱好。
程凛斟酌措辞,最后道:“你先替我看看。”
他掏出手机,打开监控软件,颇为严肃:“你诚实地告诉我,自己看见了什么?”
能看见什么?袁佳明很敏感地凑上去,定睛一看,大叫一声。
“有人啊!”他急道,“你家怎么有人啊,一、一男的,在看电视!”
既然监控摄像头能拍出来,袁佳明也能看见,可见并非是他精神失常,麦麦的确变成了人。
这个结果让程凛平静些许。毕竟差别是究竟他疯了还是世界疯了,现在结论是后者,他深感欣慰。
程凛把手机转了个向,说:“怕什么,是我表弟。”
“哦册那。”袁佳明松口气,感觉自己有点脆弱了,“你措辞那么微妙凝重,我以为自己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了。没听说过你有表弟啊,放寒假来的?”
“对,他过来住段时间。”程凛一边眼睛不眨地撒谎,一边看监控的实时画面。
之前怕猫独自在家出事,程凛在客厅安装了个监控,有事没事就登录了看看麦麦在做什么。
麦麦的兴趣爱好很单一,习惯在客厅活动。主人不在家,就会自己用脚踩遥控器看电视,期间顺便完成吃饭、喝水、跑酷和玩玩具。
程凛当他寂寞听个声响,没想到人家真是天天在上网课。
如今变成人的麦麦和当猫时差不多,还是喜欢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看电视。
程凛很怕他冷了,不仅给开了全屋地暖,还在沙发上放了条毛绒毯。
现在体积变大了,不能整个钻进去,麦麦就把那条毯子抱在怀里。
乖是挺乖的。
“你前面说的法事和你表弟有关系?”袁佳明触类旁通,“哦,要找个大师算算成绩怎么样?”
程凛只能顺坡下驴:“是,现在我觉得不用那么复杂,改天给他买个护身符就行了。”
“那是的,富贵在天,不要强求。”话题远离了魑魅魍魉的领域,袁佳明松弛下来,有一搭没一搭,“诶,你家麦麦呢?”
袁佳明非常喜欢猫,但猫毛过敏,所以只能没事挨个关心关心朋友家里的猫咪都怎么样,讨几张照片看看,砸吧砸吧味道,聊以慰藉精神世界。
他知道程凛这家伙有时嘴巴挺硬,实际是最宝贝猫的。
做派跟溺爱孩子一样,缺乏底线思维。
尤其在得知此人还专门给猫打纯金的平安锁后,袁佳明很想嘲笑两句,只是没敢。
程凛懒得颠覆友人对整个世界的认知,就说:“屋里睡觉呢。”
“好粘你哟。”袁佳明是真羡慕,“要是我也能养猫就就好了。”
粘我啊。
程凛是个很独的人,父母常年旅居国外,早习惯什么都自己打理的生活。
犹豫养猫也是因为有顾虑,他不想为其他生命负责。
一开始麦麦实在太粘人,又没安全感,毛线团大小,走哪跟哪,恨不能沾在程凛的脚后跟上。
程凛怕自己转身就把猫给踩了,只能把它塞在家居服的口袋里。
猫大了,大到掉出来了,渐渐成为程凛离不开它。
昨夜把麦麦关在门外后,程凛躺上床,睡意全无。
客厅的灯关了,屋外无光也无声,让他很想出去看看麦麦到底有没有一个人好好睡觉。
他坐起身拧开台灯,看到床头柜上有根金色的毛。他捡起来小心搓了两下,分不清真假。
其实回顾养猫史,程凛很少违逆麦麦的心愿。多得是他嘴巴上数落几句,跟在后面收拾完也就过去了。
可是麦麦怎么变成人了。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一旦和社会沾边,事情就开始复杂了起来。
为一只猫负责和为一个人负责,是彻底不同的概念。
程凛决定先不细想这么复杂的问题,逃避着硬阖上了眼睛。他也许久没有一个人睡过觉,长时间的习惯陡然被打破了。这一晚颇感怪异。
怀里没揣会呼吸的热水袋,心里也跟着空落落的。
麦麦这一晚怎么过的呢?
程凛又点开软件中自动储存的昨日一整天的监控视频,潦草又快速地拖动进度条。
自客厅的大灯关闭后,监控进入了夜视模式。
一开始画面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变化,直到凌晨三点,麦麦从房间出来了。
他穿着程凛的睡衣,揉了揉眼睛,在客厅站了一会,然后拿起自己的马克杯喝了几口水。
接着,他先一屁股在曾经的猫窝坐了会,然后起身站到了程凛卧室的房门前,一动不动。
如果不知前因后果,光看这画面相当瘆人。
程凛被吓一跳,内心波涛汹涌——莫非半夜趁他睡着了,麦麦还偷偷进屋了?偷偷爬床了?同床共枕了?
他所担心的并没有出现。
麦麦像个墩子一样站了一会,又慢吞吞回到了客厅。
黑暗里,他从沙发旁边的玩具箱找出了自己最爱的小熊,然后在监控死角摸索了会,抱了坨黑漆漆的东西,重新回了自己的房间。
凌晨的故事到此为止。
看完监控,程凛不知道怎么描述心情。
因为麦麦还是很听话,所以显得他太不近人情。
可尽管他思想是进步的,观点是开明的,也实在接受不了和一个近乎陌生的男人同床共枕。
更别提按照麦麦的习惯还得抱着才能睡。一人一猫这么干自然可以,猫也不占地方,但现在麦麦人得不彻底,猫得不纯粹——
说他是人,他的内核是只单纯的小猫咪;说他是猫,他外表是个人,还是个年轻的男人,不是什么幼稚园小孩。
程凛也才二十多岁,两个没差太多的大男人搂抱着睡,这个意义就完全不同了,氛围就开始暧昧亲密了。
没必要,跟搞同性恋似的。
程凛没这方面的兴趣,也接受不了。

第4章 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四)
袁佳明起得晚没吃早饭,坐在旁边打了盘游戏说:“咱们等会早点去食堂吃饭吧,我饿了。”
程凛犹豫了半秒,借过袁佳明的手机打电话。
他的手机还是开着监控,所以可以看见麦麦听到电话铃声后,立刻从沙发上滑下来,跪到茶几前,盯着那台从没响过的固定电话研究。
脑袋晃来晃去的,赶在自动挂断前几秒把听筒举了起来,笨拙地捧到耳边。
程凛松口气:“喂。”
“你好。”对面的声音小心翼翼的,“嗯……我的主人不在家……”
“我,程凛。”
程凛看见麦麦立刻手肘撑着茶几,精神了:“程凛啊!”
“嗯。”程凛答,“你饿了没?中午别吃那个猫……别吃你原本的食物了,我给你点外卖。”
“外卖是什么?”麦麦问,“是那个吃的会送到家门口吗?”
“对。”程凛说,“我会让外卖员把吃的放家门口。如果门铃响了,你别去开门,等我给你打电话,你再打开门,把外卖从门口拿进来吃。”
“好的。”麦麦开始研究他之前并不感兴趣的座机,用手指摸上面凸起的按键。数字都认识,汉字只认得几个。
既然他可以接程凛的电话,是不是也可以同样打过去?
程凛以上帝视角看不清他的动作,只能说:“不要乱按。”
麦麦就把手收了回去,一边贴紧了听筒,期待地问:“这个是不是可以给你打电话?想你了可以打吗?”
“……是。”
程凛闭了闭眼。倘若不看监控,单听电话,就是一个生疏的男音在说想他。
他泼冷水说:“但是没什么紧急的事就别打了,我很忙。”
麦麦没有再追问什么事算是紧急的事情:“好的。”
“不要去厨房,灶台有明火不许碰。”最后,程凛苦口婆心叮嘱,“饮水机红色的按钮是热水,当心烫。如果门铃响不要随便开门,装没听见,明白?”
袁佳明听完全程,看程凛终于挂了电话,表情挺复杂:“他是个弱智?”
自家猫被骂了,程凛不悦道:“没见过比他更聪明的。”
“那你何必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说起啊。”袁佳明道,“现在的学生什么不懂?比我们能干多了。放宽心,当心说多了嫌你烦。”
程凛被这么指责,无言以对。情况太特殊,他很难摆正自己的位置。
原本麦麦是猫,尽管也没什么辈分概念,但也算有从属关系,程凛把自己当饲养员尽心尽力,现在对面成了人,多啰嗦几句都要被旁人嘲笑。
半小时后,麦麦接到了程凛的指令电话,小心打开门从外面把外卖袋子拿进屋。
他先研究了挂在袋子外面的长条收据,只认得“饭”、“大份”之类的字眼。下面还有个数字,写了128。
麦麦没什么概念也不关心,转而迫不及待打开袋子。他已经确切闻见了,是他喜欢的气味。
程凛按照他当猫的口味点了三文鱼波奇饭,还追加了份鱼子酱。
麦麦拆了筷子,有点笨手笨脚,又想起刚刚那个电话里程凛嘱咐的:“拿餐具吃,筷子不会就用勺子。”改成了拿勺子挖饭吃。
他吃着吃着把牛油果挑出来,一边看正在播放的电视剧。
女主角秦温菀拖着行李箱,最后看了眼如赐给金丝雀的笼子一般的高级公寓。
她关上灯、阖上门,决绝地离去。
端木泽,再见了,你给我的爱扎得我遍体伤痕!
麦麦看得很认真。普通观众被规训已久,总从这里开始激动,期待后面轰轰烈烈的追妻火葬场情节。
他不知为何心里有些难过。
程凛像个变态一样盯着监控。他真想打个电话回去让麦麦别挑食。
但他让麦麦没有紧急的事情不能打电话,那他自己也不该因这种小事打回去。
上午光顾着当偷窥狂,落下一胖工作。
临近年关,下午程凛开始赶进度。
六点差七分,袁佳明出玻璃门看他:“诶,你没走?”自从养了麦麦以后,程凛总是尽量时间到了就下班回去,未完成的就到家再继续处理。
程凛抽空看了眼手机,意义不明地“唔”了声。
麦麦还是抱着毯子在看电视。
他打开设计师刚给的文件:“你们先走,我审完这个。”
“怎么了,不想回家看孩子啊。”袁佳明走时关了走廊的灯,说,“不是白天还告诉人家不许给陌生人开门么,哈哈哈。”
团队里的人陆陆续续走光,把大办公区的灯也都关了。
程凛窝在工位上,自找麻烦地叠加工作量,忽而真想起方案有个值得修改的地方,旋即打开笔记本,开始心无旁骛地修改。
再看监控已经是一小时后。
程凛打开软件,发现麦麦没有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他在玄关门口徘徊。
麦麦站定了,盯着紧闭的防盗门看了几秒,来回踱步。过了会倚回沙发,百无聊赖的样子。
约莫听到了什么声响,麦麦又飞快起身,重新跑回了玄关。
因为门没有打开,他把耳朵贴上去,鬼鬼祟祟听了会。未果,就又站了回去,继续来回踱步。
在眼巴巴等程凛回家。
程凛“蹭”从椅子弹起来。
他总习惯到点就赶紧回家,也是头一回这么勤快地看监控。
所以从不知道,自己回家前这段时间,麦麦就只剩下一件事可以做:等他。
摩托车飚回家,打开门,麦麦果然就站在门后候着。
因为已经听到声音,所以神情早一扫先前的无聊,开心道:“你回来啦!”
家里的猫才变成人一天,程凛还是相当不习惯。他勉强应了声,不知为何不敢看麦麦的眼睛,低头侧着身借过去洗手。
“你今天回来晚了。”麦麦紧紧跟着他。倒不是责备,仅为陈述。
“嗯。”程凛答,擦干手又去卧室,“加班了。”
“好辛苦啊。”麦麦说,虽然他压根不清楚程凛是干什么的,只知道对方每天都得出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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