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齿—— by隔岸观火
隔岸观火  发于:2024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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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哐当一声重重关上,震得天花板上落下来点细灰,刺激得沈延宵鼻子一痒,没忍住打了个大喷嚏。
“跑得倒快……”沈延宵揉了揉发红的鼻尖,抱怨道。
他起身,捋起衬衫的衣袖,去把魏黎没来得及洗的盘子给刷了。这也是他为数不多做得还算熟练的家务了。
沈延宵把盘子码好放进柜子里,透过窗户看了看外面的风景。这小区他看着眼生,毫无印象,看起来比较老旧了。
……这是哪儿来着?刚才也忘了问了。
算了,直接走吧。
沈延宵往裤兜里摸了摸,里面只有车钥匙,没有手机也没有皮夹。
直到这时沈延宵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他的随身物品都和西装外套一起扔在车里了。怪不得昨晚一直没有接到代驾的电话,他还嫌代驾来得慢,真是误会了。
沈延宵从魏黎的出租屋里离开,找了好几个人问路才找到昨天办宴会的酒店。还好距离不是很远,沈延宵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回到了停车场。
他的车还好好地停在那里,代驾来了没有钥匙也开不走。
沈延宵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座里,给电量耗尽的手机充上电,查看一遍有没有亟待处理的消息。等该回复的都回复完了,他这才准备去公司。
然而手机才刚放下,又有个电话打了进来。
谁这么不识趣,还没到上班时间就给他打电话?
沈延宵拧起眉,看向手机屏上的来电显示,心情瞬间跌到了谷底。但是不接的话,对方恐怕又要去吹枕边风告状了。
沈延宵戴上蓝牙耳机,接了电话,然后便把车从地下停车场开了出去。
“喂,延宵啊。”耳机里响起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咬字有些生硬,语气里是刻意掐出来的温柔,“今天回家吃个晚饭吧?你都好久没回家了。”
沈延宵情绪不高,淡淡地“嗯”了一声。
女人又自顾自地说了许多,沈延宵懒得应声,也充耳不闻,专心开车。
直到快到公司时,对方问了一句“你在不在听啊?”,沈延宵才又“嗯”了一声,说:“待会儿要开会,挂了。”
他挂了电话,烦躁地抬手取下蓝牙耳机,扔在一边。
【??作者有话说】
《沈同学的双面人生》x

第4章 “我请你。”(1)
最近几年来经济不景气,连带着汽车市场也在不断地萎缩,齐心汽车原本走的是中高端路线,如今也不得不考虑研发性价比更高的低端产品,以便进一步打开国内的消费市场。为此,沈延宵自从回国之后就一直大会小会不断,主要是在跟技术部门和费控部门碰头。
今天这场会和平常稍微有些不一样,因为集团总部也有人来参与,目的是为了把控他们的新产品研发进度。
这位“监督者”,就是沈延宵的哥哥——沈延馥。
沈延馥比沈延宵大了八岁,从小身上就表现出了一名优秀的经营者应有的品质。
冷静、从容、自信、谨慎、细致,在学习上也属于最拔尖的那一批人。
和沈延宵这个需要做许多安排才能在国外有个学上的学渣不同,沈延馥从小学就开始跳级,最终还没成年就已经被美国的顶尖学府录取,读完本科又升了研,研究生修了双学位,在读期间就已经在着手集团事务,不仅做出了成绩而且风评甚佳。
如果说沈延馥是众星捧月的那轮月亮,那么曾经的沈延宵就是他身边被映衬得黯淡无光的星星。
不过这几年来,沈延宵的情况稍微好转了一些。此前一直在家中一直处于边缘位置的他,终于在集团中挣得了一席之地。
现状的改变有一部分是因为沈延宵终于开始为了在家族中生存下去而努力,但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沈思行对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大儿子产生了畏惧。
沈思行老了,对集团事务渐渐力不从心,眼看着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沈延馥的身边去,他便觉得畏惧恐慌。手握权力者无不多疑,沈思行越想越觉得沈延馥可能会趁着他老去将他架空,把他倾尽了心血的齐心集团夺走。
直到这时,沈思行才想起了被自己忽视了多年的小儿子沈延宵。
于是五年前,原本被认定“烂泥扶不上墙”的沈延宵被沈思行送到国外念书,进入集团之初也得到了沈思行的诸多偏重。集团内部但凡是稍微有点眼力见的人都看出来了沈思行心意的转变,渐渐分成了两派,一派是从集团创立之初就一直跟着沈思行的老人们,一派是认同沈延馥的能力与理念的新生力量。
沈延宵这几年在集团内没少经历勾心斗角,他本就不是喜欢玩这套的人,不过是为了不再失去手中的一切才戴上假面陪着他们表演。他有些累了,因此在前往子公司锻炼和留在集团之间选择了前者,一个人回了国。
子公司内没有所有的派别之分,因为无论是沈思行一派还是沈延馥一派,他们都惹不起。沈延宵空降到子公司做一把手,一个月下来感觉还算不错。
最重要的是他终于不用再和沈延馥天天见面了。
然而,昨天沈延馥不知道忽然抽什么风,说要一起参加今天的会议,弄得沈延宵的心情一直很差。
大约是因为有集团总部的二把手在场——尽管沈延馥只是视频参会,会议室内的氛围都比平常凝重了很多。会议还未正式开始,可大家都很安静,一声不吭。
而沈延宵更是只在会议开始之初看了屏幕上的沈延馥一眼,便再也不多给一丁点眼神。
最终这场会议在格外严肃的氛围之中结束了,所幸产品研发在进度上没什么问题,目前为止的过程也比较顺利,因此沈延馥没有多说什么。
散会后,沈延宵扣上自己的笔电准备回办公室休息一会儿,顺口吩咐身边的助理去帮他买点止痛药。昨天喝的酒后劲太足,他的脑袋从早上疼到现在,感觉像在被人用针扎。
结果沈延宵才刚进办公室,还没坐下,就接到了沈延馥的电话。
“……沈总。”沈延宵几乎咬牙切齿,“请问您还有什么事要吩咐吗?”
他们一家子三个姓沈的都在集团内身居要职,为了做区分平常下属对他们的称呼都是不同的。沈思行是“沈董”,沈延馥是“沈总”,年纪最轻的沈延宵是“小沈总”。
沈延宵不喜欢沈延馥,从小就不喜欢,大多数时候不会喊哥,只喊“喂”,想阴阳沈延馥几句的时候或者在工作场合,才喊“沈总”。
“沈延宵,你心情不好?”清清冷冷的男声从听筒里传来,“是不是因为Niya又找你了?”
“说不好,让我生气的事可多了。”沈延宵笑了,“但是你别打电话给我的话我现在至少能好好睡一会儿。”
“国内现在是工作时间。”
“我头疼。”
“……”
沈延馥忽然陷入了沉默,沈延宵也懒得猜他在想什么,只说了一句“我能处理好自己的工作和情绪,不需要你担心”,就将电话挂断了。
等助理买了止痛药回来,沈延宵就着水吞了一颗,然后就去休息室里一觉睡到了午饭时间。
头痛基本上缓解了,沈延宵待在办公室里加班到六点多,才不情不愿地开车去了天堂岛。
天堂岛是澜城有名的传统富人区,住房以别墅为主,位置稍偏,距离商业圈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沈思行在那边有一套带花园的三层小洋房,现在是他和Niya的住处。
这套房子从被沈思行买下到现在,已经换过七八个女主人了。Niya是第七个还是第八个,沈延宵记不住,也不在乎。
他很不喜欢和自己的小妈吃饭,但不知道是沈思行给她们定了kpi还是她们自己想和他套近乎,他的每一任小妈都十分热衷于跟他联系。从前沈延宵还叛逆得完全不搭理,但现在沈思行盯他盯得比以前紧,这些女人又喜欢告状,沈延宵就只好时不时地抽空去敷衍一下她们,省得沈思行老是搬出父亲的架子训他,听得他耳朵生茧。
最近沈思行的旧疾犯了,去医院住了几天之后又不愿意待了,搬回了家里休养。今晚回家,沈延宵还得跟他见面,于是半路上又去买了一堆慰问品。
好巧不巧,从公司去往天堂岛的路上正好会经过澜城一中附近,必经之路和学校就只隔着一条街。沈延宵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车已经快到澜城一中跟前儿了。
现在是六点四十分,如果魏黎不需要带晚自习的话,应该已经下班了,来一趟也是白搭。
沈延宵扯了下嘴角,在心里嘲讽自己。
他继续往前开,打算从学校前面的路口绕回自己原本的行驶路线上去。
这个点不住宿的学生会到街两边的店里吃晚饭,过马路的人很多,沈延宵开得很慢,小心翼翼。
就在他的车如同乌龟爬一般经过校门口的时候,沈延宵轻度近视的双眼居然无比精准地瞬间从一堆穿校服的学生中锁定了某人的身影。
校门口有个煎饼果子摊,生意很好,魏黎正在那里排队。
沈延宵把车停在摊边,降下窗户,喊了他一声:“喂。”
魏黎没意识到是在喊他,镜片后的双眼还紧紧盯着摊主摊鸡蛋面饼的动作,十分投入,认真到沈延宵以为他想偷师自己去摆摊。
沈延宵只好敲了敲没完全降下去的车玻璃,吸引对方的注意。
“魏黎。”
魏黎这才迷茫地转过头来,看到沈延宵的脸之后又露出恍然的神色:“沈同学!”
看来这下意识的叫法是怎么都改不过来了,沈延宵放弃了纠正。
魏黎问:“你怎么会来一中门口啊?“
“路过。”沈延宵朝着煎饼果子摊的方向抬了抬下巴,“我请你吧。”
“那多不好意思啊。”魏黎虽然热衷于省钱,但是也有一点自己的小原则,“让学生请客,不合适。”
心里那股烦躁感又涌了上来,但沈延宵克制住了。
虽说沈延宵并不喜欢在齐心集团内的工作,但不得不说这几年来他的确得到了一些锻炼,至少情绪是比十几岁的时候稳定多了。
“我都毕业五年了魏老师,你就别惦记你那一套了。今天你给我做了早餐,就算是那个的回礼。”沈延宵挑起眉,“再给你一次机会,我请你,你接不接受?”
魏黎犹豫了几秒钟,最终还是没有拒绝沈延宵的好意:“那好吧。”
沈延宵便打算下车了。
“哦对了沈同学。”此时,魏黎忽然又开口了。
沈延宵以为他还有什么话想跟自己说,内心不禁小雀跃了一下。
结果魏黎推了推眼镜,提醒他道:“这个时间附近会有交警来值班的,你快点去把车停好,不然会被抓的。”
沈延宵:“……”
靠,浪费感情。
【??作者有话说】
沈同学的手有自己的想法w

魏黎真是个乌鸦嘴,说完之后还没过十秒,交警就来了。
沈延宵老老实实交了罚款,把车开到附近的停车位去停好了。却没想回来的时候,给他开罚单的交警居然还跟魏黎聊上了。
那交警看上去也就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按照沈延宵的眼光来评判,还算有几分“姿色”——窄腰阔肩,个子挺高,反光马甲下是标志着公安身份的藏蓝色制服,衣摆规整地扎在裤腰里,整个人看上去很笔挺。
学校附近另一个路口也有交警值勤,是平平无奇的路人颜值,怎么魏黎偏偏就跟长得帅的这个聊?
沈延宵很介意,但是知道自己没有介意的立场,内心OS无数,但是面色平静如水。他假装从容地走近正在交谈中的两人,听清了他们的对话。
交警说:“魏老师,刚才我又在路口那边逮到你们班上那两个骑电动车不爱戴头盔的了,你可得再好好训训他们。学校附近车多,太危险。”
魏黎连忙点头:“好的好的,实在是对不住您啊何警官!您辛苦了!我肯定得训他们。”
嘁,原来只是聊班上的臭小鬼们啊……没劲。
沈延宵在心里嘀咕着,完全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让魏黎腆着脸给警察道歉的“臭小鬼”。
接着交警又道:“魏老师,你今晚又带晚自习吗?怎么这个点了还在学校啊。”
魏黎苦笑道:“没办法啊,他们高三了,考试越来越多,卷子批不完。”
交警点头:“语文卷子是比其他科目难批一点,作文看起来挺费劲的吧?”
魏黎叹气:“是啊……特别是我们班上有几个小孩儿字还难认,鬼画符似的,不仅费眼睛还费脑。”
沈延宵:?
怎么还唠起魏黎的事来了?这么自然而然??这交警是不用工作了吗???
沈延宵立刻上前,拉住魏黎的胳膊,硬是插进两人的对话之中。
“魏黎,你还没告诉我你要吃哪种的。”
煎饼果子里面夹的东西可以选,有烤肠鸡柳里脊肉,还有什么都有的大全套。
交警不意外他们两个认识,毕竟刚才抓沈延宵违规停车的时候对方就正在和魏黎说话。交警当他们是朋友,便识趣地说:“你们聊,我工作去了。”
魏黎点点头,说了声“走好”,才回答沈延宵道:“那我要里脊的吧。”
沈延宵问:“那烤肠和鸡柳你不吃吗?”
魏黎说:“我吃啊,但我一般只买一种馅儿的,大全套比较贵。”
“那我请你吃大全套。”沈延宵说完,正好魏黎排的队也到了,他没等魏黎答应,便自作主张地帮魏黎买了个大全套煎饼果子,还带一个茶叶蛋一杯草莓味的酸奶。
这种小摊没有堂食的座位,魏黎站在路边吃晚饭,细嚼慢咽,沈延宵就在旁边看着他吃,很有耐心。
魏黎吃了小半煎饼果子之后转头看向沈延宵,问:“沈同学,你不是路过吗?不用等我吃完了,你有事要办的话就赶紧去吧。”
“我是有事要办,但我不太想去。”沈延宵说,“你吃,我等着。”
魏黎没细问,又花了十分钟才把沈延宵给他买的东西吃完,吃得一丁点都不剩。
沈延宵自己还饿着,工作整整一个下午到现在一口饭没吃,只喝了两杯咖啡,但看着魏黎吃饱之后满足的神情,心底里比自己吃饱肚子还要畅快。
“我顺道送你回家?”沈延宵问。
“不用不用!”魏黎忙道,“我骑自行车回去,就当锻炼了。明天早上上班还得把车再骑过来。”
魏黎像被工作锁死在学校的地缚灵,几乎每天都在学校和出租屋之间两点一线地来去,他怕自己久坐身体出毛病,就指着骑自行车这点运动来锻炼了。
“那行吧。”沈延宵也没有强求。他并不想表现得过于殷勤,以免让魏黎觉得他奇怪。
魏黎迟早要结婚的,他只能做魏黎人生里的过客,不宜牵涉过深。
其实沈延宵心里明白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不要再和魏黎见面,他今早从魏黎的出租屋里离开时也的确是这样想的,但是双手不听脑子的使唤,方向盘一打,他人就到了澜城一中的门口了,玄乎得很。
可能他的手就是有自己的想法吧。
沈延宵在校门口这边磨蹭了一会儿,时间已经七点了,天彻底暗了下来,晚饭时间也该过了。
Niya的催促电话果然打了过来:“延宵,你怎么还不到?饭菜都已经准备好了。我不急,沈先生也该急了。”
Niya是沈思行从美国带回来的女人,美籍华裔,会说中文,但有时候用词会比较生硬。她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和沈思行纠缠在一起,等沈思行和上一任离了婚,就立刻去跟他扯了证,今年五月底毕业后就搬到了天堂岛的花园洋房里来。
现在Niya二十二岁,比沈延宵这个名义上的小儿子还小一岁。
沈延宵觉得好笑,却也懒得再说什么,其实他还有过不到二十岁的小妈,那已经是前几年的事了。他和沈延馥的年纪都在长,但他们的小妈永远年轻。
总归沈思行已经老了,怎么也不可能再弄个小孩儿出来让他们家本就错综复杂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而沈延宵也已经是个成年人,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不会再像小时候一样受坏女人的欺凌。
沈延宵是不会管这些年轻女人叫妈的,从来只叫名字。他的母亲只有一个人,早已经长埋地下。
“路上出了点小车祸,所以耽搁了。”沈延宵随口扯了个谎敷衍对方,“Niya,你和我爸先吃吧,不用等我了,我还得再晚一点。”
“车祸?”Niya很夸张地惊呼一声,“延宵,你没事吧?!”
“没事,我这不正接电话呢么。”沈延宵被她的声音刺得皱起眉,“我活蹦乱跳的,一点事都没有。”
他又敷衍了几句,就将电话挂断了。
魏黎丢完垃圾回来,把沈延宵和Niya的对话听了大半,好奇地问:“你在和谁打电话啊?女朋友吗?”
刚才Niya那一声惊呼声音大到手机都漏音了,所以魏黎才知道和沈延宵打电话的是个女人。
沈延宵就不爱和人说谈恋爱的事,他没和女人谈过,这辈子都不会谈。直到现在他都会在深夜里梦到苏玉茹温柔到瘆人的假笑,那双手拥抱着他父亲的时候有多么轻柔,掐在他身上时就有多痛。
最严重的时候,沈延宵两条胳膊上几乎遍布被掐出来的青紫痕迹,他怕老师和同学问起,不敢去学校,一到穿短袖的季节就逃课,跑到自己的秘密基地里藏起来。最后没有换来任何人的关心,只得到了老师的告状和哥哥的斥责。
对女人的恐惧从那个时候起就刻在了心底,烂到家的童年让他成为一个无可救药的烂人。
苏玉茹毁了他的人生。
但沈延宵从没有对任何人诉说过内心的恐惧,而是选择用尖刺把自己武装起来,像一只时刻处于防御状态的刺猬。
“不是女朋友。”沈延宵的语气忽然冷淡下来,“跟你无关,别问。”
魏黎点点头:“好吧。”就真的没有再追问了。
虽然让魏黎别问的是沈延宵自己,但魏黎真的不问了,他却觉得心里有点空落。
如果是以前……他还是魏黎学生的时候,魏黎肯定会问个明白的。但现在,魏黎已经有别的崽子需要操心了,高中一个班那么多人,够魏黎忙的了,大概也没什么精力去问他的事。
行吧,那你就去管那两个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死小孩吧!
沈延宵赌气似的在心里说了这么一句,嘴上只简单说了声:“走了。”
【??作者有话说】
沈同学的童年会在后面慢慢揭开,总之他是因为童年阴影才恐女变弯的。

等沈延宵不慌不忙地抵达天堂岛时,已经快要八点了。
一楼客厅的灯还亮着,透过落地窗,沈延宵看到Niya一个人在沙发上坐着,手里端着一只高脚杯,老头子不在。
可能是生气他迟到,不乐意等就上楼去了。
沈延宵心道这死老头还真是年纪越大脾气越臭。
他心中毫无愧疚之意,毕竟比起让沈思行发发火,那还是沈思行对他不管不顾十几年比较过分。
都是这老头子该的。
沈延宵推门进去,随口问道:“晚饭还有我的份吗?”
Niya没有放下高脚杯,脸色也不太好看:“有,你去找保姆给你热热吧。”
“行。”沈延宵也懒得和她多说话,立刻转去厨房了,“孟婶儿、我饿了——”
Niya听着沈延宵叫保姆的语气如此亲昵,越发觉得可气,扯着唇角露出一个冷笑来,重重地把高脚杯搁回茶几上,还剩小半的紫红色液体晃荡着,飞溅了几滴出来。
那动静沈延宵听得一清二楚,他面上笑容不减,脚步轻快地进了厨房。
孟红芬正在水槽前边忙活着,沈延宵进来时也没听到外面的动静,直到对方的呼喊声在厨房外响起,她才匆忙地关了水龙头,把湿漉漉的双手蹭在围裙上仔细地擦干了,朝着许久未见的沈延宵迎了上去。
“少爷!可终于等到您了!”孟红芬笑着,打开冰箱,“您先去餐厅稍等一会儿,我马上给您把饭热好。”
“没事儿,我就在这里吧。”沈延宵关上厨房门,抱起胳膊靠在墙边,“我跟Niya又没什么好说的。”
孟红芬告诉他:“沈先生在楼上书房里。”
沈延宵耸了耸肩:“我跟老头子更没什么好说的。”
他本来就不想来这里,是Niya非要他回来的。不负责任的爹和不熟的小妈,他哪个都不想见。
沈延宵就是故意的。故意迟到,故意要气沈思行和他的女人,他讨厌的人越不开心他就越开心。反正沈思行也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就跟他较真,顶多也就骂几句。
他都听Niya的话回家来了,已经够给面子。
“哦、好……”听沈延宵这样说,孟红芬也就不再多话,给他热饭去了。
沈延宵抱起胳膊,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草坪发呆。
孟红芬是在他读初中时来到沈家工作的。
那个时候沈延宵一个人住在市内的高档小区大平层里,沈思行另有住处,也不想管他,父子俩一年到头能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沈延馥在国外读大学,天高皇帝远,更管不了他,只负责给他打每个月的生活费和零花钱,沈延宵的生活起居则另外安排了保姆和司机来照顾。
孟红芬就是被沈延馥聘来的住家保姆,一个老实温顺又勤快的女人,心也善,尽管沈延宵那时只是沈家的边缘人,没人会在意他过得好不好,但孟红芬还是对他照顾得很细心。
沈延宵最初对孟红芬也是抱有戒心的。一是因为她是沈延馥聘来的人,他不喜欢沈延馥,所以连带着也不喜欢孟红芬,而且孟红芬还是女人,苏玉茹带给他的心理阴影还没有散去。二是因为沈延宵看到过一些新闻,说有的保姆会趁雇主不在家的时候虐待孩子。沈延宵很怕自己也会成为新闻里的那些被虐待的孩子,所以非常警惕,处处提防着孟红芬。
但好在孟红芬的的确确是个好人,沈延宵所担心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渐渐地放下对这个中年女人的防备,开始叫她“孟婶”。
十三岁的沈延宵未到变声期,声音很软,喊人都是甜甜的。沈延宵把孟红芬哄得很开心,于是孟红芬便对他更好。
沈延宵从她这里体会到了已经缺失许久的可贵的母爱。
后来沈延宵被沈延馥扔到全封闭的住宿制高中里,不再需要住家保姆每天照顾了,沈思行看她在沈家干了三年,也算可靠,就让她去了天堂岛,改为照顾沈思行的女人。
孟红芬自从来到天堂岛之后,已经照顾过五任女主人,Niya是第五任,但并不是沈思行的第五任妻子,而是第八任。
前面的女人现在怎么样了孟红芬不清楚,但先后住过天堂岛这座洋房的五个女人心眼子都挺多的,个个都是明摆着冲着沈思行的钱来的,且都抱着想生下沈思行的孩子、让孩子分走沈家家产甚至继承齐心集团的雄心壮志,然而最后都是一年、顶多两年,就被沈思行踹了。
孟红芬作为一个生长在农村的朴实女人,完全不明白这位沈先生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只觉得沈先生的两个儿子都很可怜,父亲这样频繁地换妻子,不就等于频繁地给儿子换妈吗?两位少爷的亲生母亲已经去世了,怎么可能接受得了沈先生这样做?
也难怪小少爷对沈先生一点也不亲近了。
孟红芬一边想着一边给沈延宵热饭,今晚因为Niya说沈延宵要回来,所以她准备的菜有一大半都是沈延宵爱吃的。她挑出几道沈延宵最喜欢的,一一热过。
就在晚饭快要热好的时候,孟红芬忽然听见沈延宵问她:“孟婶,要不你跟我走吧?不需要住家,做钟点工就可以,一周只需要过来收拾三趟,工资还是按住家保姆拿。”
孟红芬愣了一下。
沈家给她的工资在家政行业里算是很优渥的了,拿一样的钱但是能够少干活,没人会不愿意。但小少爷为什么会忽然这样说呢?
“能照顾您我当然是愿意的呀。”孟红芬有些犹豫,“但是夫人这边……”
沈延宵说:“我另外给她找个保姆就行了。”
他知道Niya任性又麻烦,孟红芬人又太老实,肯定得挨欺负,他看不得孟红芬受委屈。
孟红芬这才面露喜色:“那就谢谢您了!”
沈延宵摆了摆手:“客气了。”
饭热好了,沈延宵也没出去,就在厨房里解决了一顿。出去的时候Niya还在喝酒,酒瓶子空了快一半,喝得面颊微红,显然是醉了。
沈延宵这时仔细一看那酒瓶子,发现这好像是沈思行高价拍回来珍藏了好几年的红酒,一下乐了。
难道老头子窝在书房里不是因为生他迟到的气,而是因为自己珍藏的酒被Niya擅自开了?
那也太好笑了。
沈延宵觉得完全有可能是这样,否则Niya这个粘人精此刻也不会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喝闷酒了,该去哄着老头子开心才是。
沈延宵想想就觉得乐得不行,立刻上楼去触老头儿的霉头。
他站在书房门口敲了敲门:“爸。”
“进来。”沈思行沉闷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
沈延宵开门进去,看到沈思行正站在小阳台前看风景,脸色不是很好。
沈思行今年冬天就该到六十岁了,头发白了小半,年轻时为了集团的发展太过拼命留下一堆病根,到这个年纪了身体也不大好了,大病小病时不时光顾。但他是个不服老的人,看自己的白发不顺眼,就染回了黑色。沈延宵一看他这乌黑的头发,就知道老头子一定是最近才去补了色。
“你还知道来啊?”沈思行冷哼一声,“我还当你根本不想看到我这个当爸的。”
这会儿又知道自己是当爸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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