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齿—— by隔岸观火
隔岸观火  发于:2024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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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延宵有一副好皮囊,装得温柔体面人模人样,私下里却是烟酒都来,目空一切,交着一群狐朋狗友。
某天喝得烂醉睡倒在路边,被个阔别许久的烂好人捡了回去。
翌日沈延宵从魏黎的小破出租屋里醒来,捂着因宿醉和翻涌的感情而疼痛不已的脑袋,忍不住骂道:“你有病吧魏黎,管我干嘛?!”
魏黎推推眼镜,笑意温暖如昔:“以前我不也这样管你吗,沈同学。”
如朗月清风般的魏老师,是沈家小少爷心头上一道经久不愈的糜烂伤疤,是青春期时存在感极强的第一颗智齿——疼痛,多余。
原以为再也不会相见,这人却又不知好歹地闯回了他的人生里。
重逢后某日,沈延宵捏着魏黎的下巴,自以为很酷地放狠话:“魏黎,我现在可成年了,别以为我还会放过你!”
魏黎大惊失色:“沈同学!可是成年人打人只会比未成年判得更重啊!你要为你的未来考虑啊!”
“……”沈延宵恼了。
妈.的,烦死直男了!
狼崽深柜攻x温柔直男受,年下直掰弯。
受曾经做过攻的老师,故事主线在攻高中毕业五年后,开局即重逢。
【预收】
沉稳持重隐忍攻x明媚张扬妖孽受CP1403870
阴郁疯批攻x傲娇笨蛋受CP1303212

“宵哥宵哥——再来一杯呗?”
宴会开到中途,宾客们意兴盎然。过二十三岁生日的寿星贺子鑫脚步不稳地握着酒瓶凑过来,想把沈延宵手中的酒杯添满。
沈延宵今晚喝了不少,已经醉了,酒精如同火苗似的舔舐着他的血管,令他又热又躁。
今天是贺子鑫的生日,恰好齐心汽车的合作方也在今晚约了沈延宵见面。他是在结束这场重要的会议之后才匆匆赶来的,身上穿的还是长袖白衬衫,只是原本规规矩矩扣好的领口和袖口的衣扣都解开了,领带也收了起来,显得松弛不少。
“不喝了。”沈延宵用捏着酒杯的手挡了一下贺子鑫倒酒的动作。
看到沈延宵微微蹙起的眉心,贺子鑫被酒精麻痹的大脑这才稍微清醒了一点,明白过来他宵哥现在不高兴了,于是缩了缩脖子,嘀咕道:“……那就不喝吧。”
可惜今天他发小带来的女人却是不太识趣。她端着酒杯肩膀一撞便把贺子鑫挤开来到了沈延宵身边,有意无意地用自己白皙柔软的胳膊去贴沈延宵的手臂,掐着一口娇柔软糯的嗓音劝道:“再喝一杯吧宵哥,我敬您啊。”
即便隔着一层衣物,沈延宵也能感觉到对方刻意的小动作,隐约传来的皮肤触感让他越发觉得不快。本来忙了一晚上就没怎么吃东西,入口的一大半都是烧胃的烈酒,这人不怀好意的身体触碰令他更加感到生理不适。
胃里的酒像在倒涌似的,差一点就要挤出沈延宵的喉咙,但他硬生生将反胃感堵了回去。
今晚的会议并不顺利,沈延宵受了不少的气,碍于体面却只能全部忍下。可此刻经由这女人一搓火,沈延宵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情绪已经有了要爆发出来的趋势。
“你听不懂人话?“沈延宵不太客气地挥开女人的手,即便已经尽量收了些力道,但酒杯还是从对方手中脱落,摔碎了一地。
女人的惊叫声和玻璃碎裂的脆响在同一时刻响起,瞬间让本来还算热闹的场子冷却下来。附近男男女女的目光全都向这动静的源头投去,四周霎时间寂静无声。
“走了。”沈延宵丝毫没有把朋友生日趴搞砸的愧疚感,直接拎起搭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准备离开。
贺子鑫见那女人还傻站在那里一副被吓到还没回神的样子,连忙捉住她胳膊把人拉开了。
“宵哥说要走了你没听到啊,别挡道!”
沈延宵面色阴沉,一言不发地从阔步离开。
等那道高挑的背影消失在了宴会厅门外,贺子鑫才垮起脸,有点泄气地一屁股坐在了沈延宵刚刚坐过的椅子上,毫不客气地指着那女人的鼻子道:“你说你,你没事招惹宵哥干嘛?!”
人是他的发小霍麟带来的,看在霍麟的份上,贺子鑫才尽量克制了自己的用词,没有直接喷脏。
“我也没做什么啊……”女人神情委屈地辩解道,“就是敬酒而已,谁能想到他会发这么大火……”
贺子鑫翻她一眼:“你做没做不该做的事你自己心里清楚!”
妈的,都那么用力把他挤开了,还跟这儿狡辩呢!
“老霍,赶紧的,把她给我弄走!”贺子鑫转头朝霍麟道。霍麟是他发小,这女人就是霍麟带来的。
“成成成,我马上送她出去!”
霍麟也是被刚才沈延宵的突然发作吓得一头冷汗。刚刚他在和别人一起喝酒吹水,并没注意到自己带来的心肝宝贝揣着心眼子干了什么事,还以为是沈延宵心情不好拿他的女人当出气筒呢。
齐心集团创始人的小公子是他惹不起的人,霍麟自认倒霉,只好把女友先送了出去,让她在车上等着。
霍麟回来时,贺子鑫已经在张罗着让大家继续该吃吃该喝喝。他一把把发小拉过来,低声问:“沈延宵到底啥情况啊,脾气这么臭,还跟女人动手动脚的!你不是说他人挺好的吗?”
沈延宵是齐心集团创始人沈思行的小儿子,这几年渐渐开始接触家族企业的业务,上个月才从国外回来,直接空降为集团汽车业务在大中华地区的总裁,美其名曰“锻炼”。
贺子鑫和沈延宵是在初中时认识的,关系一直不错,在学校里几乎是如影随形,直到高三毕业后沈延宵去国外读大学,两人之间的联系才稍微淡了些。但五年的时间并没有消磨掉贺子鑫对沈延宵的情谊,他现在依然很向着沈延宵,哪怕对方差点搞砸了他的生日宴还任性地中途走掉。
而霍麟虽然是贺子鑫的发小,但因为学生时代就读的学校不同,所以和沈延宵交集甚少。而且那时沈延宵还是沈家的边缘人,和其大哥沈延馥相比完全没有存在感,霍麟根本不屑与他来往,碰了面也顶多敷衍地打个招呼而已。
贺子鑫看得出来霍麟不想和沈延宵来往,便也不怎么和霍麟讲沈延宵的事。然而如今风水轮流转,沈延宵得了父亲的青眼在集团内有了一席之地,曾经对他爱答不理的霍麟现在也得舔着脸想办法接近他。
贺子鑫是个“宵哥吹”,在他嘴里沈延宵就没有不好的地方。此前霍麟不过问了一句,贺子鑫就滔滔不绝地说了半天沈延宵有多好,霍麟听得将信将疑,因为他还从别人口中听过一些别的关于沈延宵的传言,和贺子鑫的形容大相径庭。
今晚在宴会上接触到沈延宵后,霍麟对这个人的困惑更深了。沈延宵既不是媒体营造出来的“温润如玉贵公子”,也不是贺子鑫口中“哪哪都好的宵哥”,一点也不和善,说是“核善”还差不多,仿佛一颗随时会爆炸的人形炸弹。
“宵哥平常不这样的,可能今天工作不顺吧。”贺子鑫很自然地为沈延宵的臭脾气说话,“而且他确实跟女的有点不对付,一直都这样,没办法的事。”
霍麟撇了下嘴。
对于奉行大男子主义的他而言,沈延宵对他女人动粗就等同于不给他脸,他心里其实挺不爽的。
霍麟在发小面前说话也没什么顾忌,他咂了下嘴,说道:“对女人这么粗暴,怪不得一直单身!我说,他这么不待见女人,该不会是阳痿吧?”
“卧槽,你别瞎说!”
贺子鑫赶紧把霍麟的嘴捂了,生怕他瞎说的话被周围其他人听见。而后,贺子鑫把声音压得更低:“……他可不痿。”
“啊?”
“高中那会儿去暑假游学的时候我跟他住一块儿,见过。“
“啧,那他为啥不喜欢女的?同性恋?”
“谁知道他,反正我以前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还被骂过。”贺子鑫摊手,“也不知道是不是喜欢男的,反正在国内的时候我没见他谈过男的,这几年在国外就不知道了。”
“要真是母胎solo的话那可牛逼了!”霍麟忍不住感叹道,“谁敢信,咱这圈子里居然还能有处男!”
这群不务正业的二世祖们就没有玩得不花的,有的人换女朋友甚至比买顶奢品牌运动鞋还勤快,母胎solo简直就像濒危动物一样稀有。
贺子鑫干笑两声,又提醒霍麟:“这些话你可别当着宵哥的面说啊。还有,以后有他在的场子不要不打招呼随便带这种不会看眼色的女人过来!”
霍麟“唔”了一声,也不知道到底听进去了没有。
沈延宵大步流星地离开了酒店,到了停车场正要掏车钥匙的时候才意识到今晚他不能开车,于是又临时喊了常用的代驾过来,随手把西装扔进车里。
地下车库闷得很,沈延宵只靠在车门上等了不到一分钟就待不住了,便先从里面出去,过了马路去酒店对面的江岸边吹风。
初秋的澜城夜晚渐凉,江风微冷,但对于浑身燥热的沈延宵来说刚刚好。
他靠在路灯杆子上,百无聊赖地看江上行驶过的一艘艘轮船,忽然觉得这夜晚的江景似曾相识,仿佛什么时候和某个人一起看过。
什么时候呢……
沈延宵用麻木的大脑努力想了几秒钟,没想起来,遂放弃。
反正对他来说,遗忘是一件好事。
大约是因为夜晚的江岸太过安静,困意冒了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沈延宵疲惫地蹲下来,把脑袋抵在路灯上,在昏黄灯光的包裹之下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代驾怎么这么慢,还不给他打电话……
沈延宵迷迷糊糊地想着,全然忘了他把手机塞在西装衣兜中一起扔到了车里,没带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沈延宵忽然听到耳边有人叫他,用的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称呼。
“沈同学、沈同学?”
有些耳熟的声音,这是谁来着?
沈延宵努力地想要撑开眼皮,但是还是没能睁开眼。
不知哪个多管闲事的家伙将他背到了背上,鼻腔里钻入一股清甜的橘子香,很淡。
沈延宵最终在这股令人安心的味道中彻底睡死了过去。
【??作者有话说】
开文了家人们!!(敲锣打鼓)
首日更两章,更新时间是每周四五六七一晚上九点!会随榜加更!(鞠躬)
这篇是日常感情流,没啥正经剧情啦:3
祝各位假日快乐!!

迈入三十岁大关的第一个年头,魏黎就像水逆了似的,遭遇了诸多不顺。
工作了快四年的学校三个月前新调来了一位老师,姓彭,据说是一位后台很硬的老师。
魏黎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让这位彭老师看不顺眼了,对方总是有意无意地针对他,还时不时仗着自己的资历给他穿小鞋。
不过魏黎是个乐观到有点没心没肺的人,只要学校没赶他走,他也没打算主动走,穿小鞋而已,忍忍就好。而且他现在正在带高三毕业班,要是这个时候走人了,对学生们的影响会很大,不到迫不得已,魏黎不会做这么不负责任的事。
相比之下,还是生活上的问题更令人烦恼,也更加迫在眉睫。
魏黎从调来澜城一中教书后就一直住的出租房马上就要住不了了。他现在住的是个四十平不到的一居室,房东自改的房子。虽然外部比较老旧,但住着还算舒适,去澜城一中骑自行车单程只要十分钟左右,上班非常方便,周边配备的设施也十分齐全,最重要的是房东人很好,这样一个位置绝佳的小套房每个月居然只收他一千块的房租,还是水电网费物业费全包,在魏黎看来简直就像是做慈善了。这还是魏黎四年前从狗贩子手里救下房东当成儿子养的狗时才结下的善缘。
但再过一个多月,房东在外地工作的侄女就要到澜城来上班了,公司恰好也在这个房子附近,所以房东就打算把房子给侄女住,月初房东已经提前告知了魏黎这件事,给他预留了一点时间换新住处。然而魏黎抽工作之外的时间看了半个月的房子,不是价格不合适就是位置不合适,到现在也没找到完全合心意的。
今天也是十分忙碌的一天。中午魏黎趁着午休时间去和中介看了房子,晚上在学校吃过晚饭,改了一会儿作业又去带了个晚自习,结束后有好学的学生过来问问题,他也一一解答了,等出了校门口,已经过了十点。
晚上过得太过充实,食堂没油水的饭菜根本顶不到这个时候,魏黎饿得前胸贴后背,还是忍不住在回家路上去便利店里买了份宵夜。
这个时间的便利店里没什么人,魏黎在空座上坐下,便看外面的江景边吃关东煮。直到江岸边出现一个有点眼熟的人影,魏黎咀嚼的动作忽然就停住了。
那是……沈延宵?
魏黎从记忆中翻出这个名字来。
魏黎从研究生毕业后正式进入教师的行列,第一个工作的学校是一所封闭式管理的私立高中,一入职就被扔了一只烫手山芋。他被分配去没人愿意带的高三九班当班主任,而造成这个班级被全校老师避如蛇蝎的罪魁祸首,就是沈延宵。
益言中学在私立中学里也算不上顶尖,学生多为普通小康家庭,身为齐心集团小少爷的沈延宵却不知为何会出现在这个学校。此人是个混世魔头,甫一进校就把学校的校规校纪违反了个遍,可因为他的特殊身份,学校里没有老师敢得罪他,管也不好管,只能装作没看见,放任他翻天覆地。
魏黎起初也对沈延宵的种种放肆行为感到头疼,但后来接触之下发现,其实沈延宵本性并不坏。
沈延宵高中的最后一年,也正是魏黎工作的第一年。不知道沈延宵还记不记得他,反正魏黎对那一年的印象很深刻。
偶尔在新闻里看到沈延宵的名字时,他也会回忆起那一年里发生的种种。毕竟后来,魏黎再也没有遇到过像沈延宵一样如此棘手的学生。
这只烫手山芋,实在是让人想忘记都难。
魏黎透过便利店的玻璃观察了一下沈延宵,发现对方好像是喝醉了,不仅面红耳赤,还一直靠着路灯杆子,可能是快要站不住了。
可不能让人就在江岸边躺了啊!万一被自行车碾了或者被偷了东西就不好了,太危险!
魏黎是个操心命,他不可能对曾经的学生弃之不顾,于是几口干完了剩下的关东煮,立刻出了便利店朝着沈延宵那边去了。
不过过个马路的功夫,沈延宵已经蹲在路灯旁边睡着了,眉头皱着,也不知睡过去之前在为什么事情烦心。
“沈同学、沈同学?”魏黎忘了改口,还是喊以前喊惯了的称呼。
他连叫好几声,沈延宵也没有醒,无奈只好把人先背回了自己的出租房里。
不得不说,一个一米八的长手长脚大高个背起来还是挺累人的,要不是魏黎才吃过东西加上房子就在附近,那可就够呛了。
魏黎艰难地把人搬进了屋子里,放倒在了小沙发上,打了盆热水给沈延宵简单擦拭了一下脸和胳膊,见人还是没有要醒来的迹象,就自己洗漱去了。
冰箱里的食材还够,明天早上可以多做一份早餐。
第二天清晨,沈延宵在哗啦哗啦的流水声中醒来了。每次喝完酒之后他的睡眠质量就会变得奇差,这次也毫不意外地开始头痛,太阳穴处突突直跳,有种脑袋快要裂开的感觉。
妈的,怎么昨晚好像听到了魏黎的声音,烦死!
沈延宵心里骂骂咧咧的,一手捂着脑袋,一手撑着身体艰难地坐了起来,顺着流水声传来的方向看了过去。入眼是个面积很狭小的开放式厨房,还有……一个戴着眼镜的清俊男人。对方正在低着头认真清洗一棵绿油油的生菜。
搞什么?
昨晚的声音不是梦??
沈延宵不由地瞪大了双眼。
“……魏黎?!”沈延宵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你怎么会在这里?!”
“啊?”魏黎抬起头来看向他,无辜地说,“这里是我家啊。”
沈延宵飞快地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正身处一个狭小的套房里,面积似乎还没有他家里的卫生间大,不过收拾得很整齐,东西摆放得满满当当——窗台上养着几盆多肉,书桌后的墙壁上贴着好几张学生毕业大合照,桌上则摊着几张还没有批完的试卷,很有生活的气息。
印象中五年前魏黎住的地方不长这样,甚至比这里还要狭小破旧,在沈延宵看来和贫民窟没什么区别。
看来,魏黎这几年来的生活是有所改善的,但改善得不多。
沈延宵正想着,那头魏黎已经开始做简易三明治了,一边往吐司里叠食材一边和沈延宵解释道:“沈同学,昨天晚上我正好也在江边,看到你靠着路灯昏过去了,怕你有什么危险,就顺便把你带回来了。”
沈延宵抬起脸来,深棕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魏黎的侧脸。看着这家伙若无其事陈述事情经过的模样,沈延宵莫名地感到火大。
五年的时间过去,他好不容易才把这个爱多管闲事的家伙给忘了,魏黎却又一次因为爱管闲事而闯入了他的生活。
说实话,他真的一点都不想再跟直男扯上关系了,只会令他烦躁。
反正总有一天要和女人恋爱结婚的,那就不要来惹他啊?最好从他的视野里完全消失!
沈延宵按在沙发坐垫上的五指骤然抓紧了布料,关节处的皮肤紧绷到泛白。
“你有病吧魏黎?!你管我干嘛?”
这几年来他忙着扮演众人眼中值得寄以厚望的沈家二少爷,已经很久没有说话这么难听过,可一见到魏黎,就立刻破功了。
魏黎脾气好,倒也不生气:“你毕竟曾经是我的学生啊。”
“现在已经不是了!”
“啊……其实就算你不是我的任何人,我看到你醉倒在路边也会帮忙的。”
沈延宵咬牙:“……我不需要。”
“帮都帮了。”魏黎唇边露出柔和的笑意来,并不把沈延宵的抵触放在心上,“早饭好了沈同学,你要吃吗?”
魏黎把塞好料的简易三明治用保鲜膜包裹起来切成两半,递给沙发上的沈延宵。
昨晚的宴会沈延宵几乎没怎么吃东西,算下来已经空腹十几个小时了,睡醒之后饥饿感愈发强烈。他用直勾勾的盯着魏黎手中的三明治,鼻子敏锐地嗅到滑蛋诱人的香味,忍不住吞了下口水。
但他是个很有定力的人,把脸一别,冷淡地说:“不吃。”
沈延宵起身,准备走。
魏黎却用了一个令人难以拒绝的句式:“我做都做了。”
“你就吃一口吧沈同学,不然我一个人吃不完好浪费。”
沈延宵的脚步顿住了。
他是个很有定力的人,一般不会随便向人低头,除非忍不住。
“……那就吃一口。”
魏黎穷,浪费不起。好吧,就当是日行一善了。
沈延宵立刻在心中给自己找了无数个理由。
然而他才刚刚说服自己,安静的出租房里就响起了“咕”的一声。
……靠。
沈延宵尴尬得想死。
魏黎开心地笑起来:“那你多吃一点哦。”然后又去冰箱里给他拿了杯酸奶。
【??作者有话说】
沈同学特别擅长自我攻略x

第3章 故人(3)
对于一个饿到前胸贴后背的人来说,吃掉一块三明治也不过是一分钟的事而已。沈延宵很快就把魏黎给他的那一份吃个精光,把吸管插进酸奶杯里。
两分钟,早餐吃完了。
沈延宵吸溜着草莓味的酸奶,一双深棕色的眸子紧紧盯着魏黎不放。
小餐桌对面的人才把三明治吃了一小半,那叫一个细嚼慢咽,像进食中的猫咪。
他居然会把魏黎和猫联想到一起,这个联想本身就已经令沈延宵感到很不爽。
想要改变一个人在自己心中的印象,就该多发现他的坏处。
怀着挑刺的想法,沈延宵开始用严格的目光审视起如今的魏黎来——发型,还是五年前的发型,忠实的三七分拥护者;皮肤好像变得更白了,大约是因为常年坐在学校里不太见光,看着滑溜溜的,一丝皱纹都没有,完全不像个三十岁的男人,可能是养生的功劳;眼镜换了一副,原来戴的黑框的,走在学校里不像老师反倒像个不穿校服的学生,现在换成了银边的,看着成熟不少;衣品,烂,和以前一样穿得像个程序员,土气。
沈延宵在心里吐槽:为什么直男都喜欢穿这种土了吧唧的格子衫?!
魏黎注意到沈延宵盯着自己,也没觉得不自在,反正他经常被班上学生几十双眼睛盯着看,早就习惯了,非常坦荡。
他完全不会往奇怪的方向想,很单纯地问:“沈同学,你盯着我看干嘛?我嘴上沾到沙拉酱了吗?”
沈同学……他都毕业多少年了,还喊同学呢??
沈延宵不快道:“换个称呼。”
魏黎想了想,试探着喊道:“……沈少爷?”
沈延宵的脸又黑了一分。
魏黎恍然:“沈总!”
沈延宵嘴角一抽:“叫名字。”
魏黎“噢”了一声,嘀咕道:“叫名字感觉跟点名似的。”然后就接着吃自己的了。
魏黎不怕被盯,沈延宵干脆就堂而皇之地继续盯着他看。等魏黎终于解决完三明治慢条斯理地开始喝酸奶之后,他没话找话地冷不丁开口了:“你工作这么多年难道一点钱都没存下来吗?怎么还住这种地方吃这样的东西?”
而且沈延宵记得之前魏黎明明爱吃中式早餐,他每天早上慢慢悠悠从宿舍下来去食堂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魏黎在吃面或者油条豆浆,什么时候还吃起自制三明治来了?
沈延宵快速地把眼前的魏黎和五年前的魏黎身上的每一点都在脑子里做了个比照,就像在玩找不同似的。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只是下意识地这样做了。
魏黎握着酸奶杯解释:“我其实也是最近才开始尝试做这种简单的三明治,同个办公室的女同事推荐的,说这叫‘白人饭’,主打一个简单省事。我觉得也蛮好的,油烟少,很方便。”
他顺便打开便携饭盒向沈延宵展示了一下刚才一起备好的午餐,里面是一份蔬菜沙拉加两块午餐肉。
沈延宵:“……”
“你怎么不吃学校食堂?不用你自己动手做,更方便吧。”沈延宵嫌弃地看着饭盒里根本称不上是“饭”的东西。
这玩意儿他在国外读书的时候都不爱吃,还专门请了会做中餐的保姆。
魏黎把饭盒盖上,长叹了一口气:“唉——本来到去年为止我都是吃食堂的,但是学校忽然引进了外面的商家进食堂,现在食堂的饭菜变得很贵,三餐都去吃一天下来得花四十多了。我一节课课时费才二十呢。”
魏黎也是运气不好。四年前面上澜城一中带编教师岗的时候正逢学校扩招,学生宿舍没了给外地老师住宿的地方,他就只好自己在外面租房。今年又赶上学校后勤集团搞改革,提高了食堂窗口的租金,原来负责饭菜的外包饮食团队接受不了价格选择不续租,窗口空下来后,新商家就陆陆续续地入驻了,然而吃的花样是多了,可价格也比之前足足翻了一倍。魏黎为了省钱,就只好自己准备一日三餐,只有晚自习当天的下午会在食堂里吃一顿。
“……才二十?”沈延宵对高中老师的收入情况并不了解,满脸的不敢相信,“你们快跟高中生一样辛苦了吧,怎么才赚这么点?”
魏黎认命似的苦笑道:“我们教育民工是这样的,赚点钱不容易。”
“教育民工”是他们这些工作量和收入不成正比的高中教师用来自嘲的称呼。
沈延宵哪怕是最落魄的时候也不会觉得一天吃四十多块钱很贵。成年之前,虽然沈思行不怎么管他,但他哥会给他零花钱,初中的时候每个月能有个小一万,到了高中沈延馥刻意缩减了他各方面的费用,即便如此每个月也至少给他三四千做零花。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魏黎的省钱观他自然是理解不了。
“干嘛这么亏待自己,本来就赚的不多了,不如都花给自己好好享受啊,还省什么省。”沈延宵皱起眉。
“我要结婚啊。”魏黎推了推眼镜,“我都三十了,得赶紧把首付的钱存到买房子,现在没个房子想结婚很难的。”
沈延宵:“……”早知道不说了。
他又盯了魏黎一会儿,眼神有些复杂,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你很想结婚吗?”
“我爸妈等着抱孙子呢。”魏黎回答。
那还好,只是魏黎爸妈想他结婚,不是魏黎自己想结婚。沈延宵在心底里松了一口气,而后又忽然反应过来:我为什么要担心魏黎想不想结婚??关我屁事啊!!
魏黎见沈延宵的表情变了又变,奇怪道:“沈同学,你还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
“……不准叫我沈同学。”沈延宵再次纠正,然后顿了顿,才接着问,“那你有对象了吗?”
魏黎道:“没啊。我太忙了,没空谈恋爱。”
沈延宵假装平静:“哦,这样啊。”
这时,魏黎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急忙站起身来:“有点晚了,我该去学校了!”
他平常都是吃完了直接出门,今天和沈延宵多聊了几句,就有些耽误了。而且很不巧的是今天早上还有他的早自习,七点半一到教导主任和年级组长就会准点出现在走廊里巡视,看学生有没有读书老师有没有到岗。虽然查学生才是主要,但如果老师被抓到迟到或者摸鱼,也是会被批评的。魏黎想参加学校这个学期的评优,一点也马虎不得。
现在是七点二十,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先走了啊沈同学!你要是走的话直接帮我把门带上就好,别的不用管!”魏黎撂下这么一句话,把饭盒装进手提袋里,提起包,风一样地冲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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