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你—— by一节藕
一节藕  发于: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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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说爱我了。”林寐笑起来,眸子里能溺毙掉陶楂,陶楂只看了眼,就慌忙又低下头,
他害羞起来,露在外面的脖子和锁骨都跟着红了。
“我才没说。”陶楂不承认。
“昨晚说的。”林寐提醒他。
“没说没说我没说,”陶楂梗着脖子否认,脖子上咬痕漂亮,衣服没穿好,松松垮垮的。他的否认实在是没有任何说服力。
陶楂自己也知道,他往嘴里塞了块牛肉,“我想喝咖啡。”
林寐托着腮,“喝了会睡不着。”
陶楂的腮帮子被牛肉塞满了,他指控着林寐,“反正你也不会让我睡啊,喝不喝咖啡不都是一样的吗?”
少年总算是知道林寐一直以来都在装好人了。
林寐手指在脸上点了点,柔和地笑起来,“说得也是,咖啡还能让你更兴奋一点。”
吃完饭休息一会儿,外面门铃响了,林寐在写作业,陶楂抢着去开门,林寐提醒他穿好衣服,他把自己裹得紧紧的,取了外卖。
他以为是咖啡,可拿在手里,轻飘飘的,陶楂抖了抖袋子,什么东西?哐哐啷啷的。
他一边往客厅走,一边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看。
超薄,草莓味,特大,螺纹,玻尿酸……
陶楂石化在了原地。
应该都是林寐用的。
会不会是买给自己的?
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
丢了算了。
可丢了到时候林寐问自己该怎么办?
丢了也还能再买啊。
陶楂拎着袋子,走到林寐面前,他把袋子轻轻放在了茶几上,盘腿坐在了沙发上。
“我在想一件事情。”少年呐呐开口。他漂亮得厉害,以前婴儿肥多,可爱多一点,高三的苦熬让他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下巴变尖了些,逐渐在朝“一个大人”靠拢了。
林寐以为他要说什么很严肃的话题,他将电脑拿走,嗯了一声,“你说。”
陶楂头垂下来,有气无力,“我现在能回家吗?”
林寐眼神微顿,接着瞥见了茶几上刚取到的外卖,他语气变轻,“别怕。”
这简直是直接戳到了陶楂的痛点,陶楂的目光骤然变得坚定,“我没有。”
说完,陶楂一僵,他在说什么?
陶楂气得从沙发翻到地上,他pg痛,好像还没合拢一样,尤其是一听见林寐的声音改变声线,他就觉得后面那种干燥感消失了。
林寐把他从地上捞起来抱在腿上坐着,不带任何情绪色彩地吻着他,“你要是怕,那就明天再说,房间可以续。”
还是没得谈。陶楂心想。
“你不喜欢吗?”林寐捏着陶楂的手指,轻声问道。
这种软化了的语气让陶楂硬气不起来了,他磕巴着,“也…也没有。”
“那是为什么?”林寐仰脸看着陶楂,正好可以看见陶楂下巴上的咬痕,陶楂头发乱糟糟的,无措可怜的模样……休息到明天,林寐觉得自己已经是非常客气。
陶楂无力地把脑袋砸在林寐的肩膀上,沮丧道:“感觉很不好意思,很丢脸。”
林寐手指轻轻拍着陶楂的脊背,“这只是情侣可以做的事情的一部分,不要太放大它。告诉我,你还想继续吗?不想的话,明天我们回家。”
陶楂一时间给不出答案,林寐却没继续说话,对方沉默着。陶楂明显是非给个答案不可了。
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垂在林寐两侧的小腿,故作轻松地摇了摇,艰难地开口,“可……可以继续。”
林寐却捏着他的肩膀,使他离开了自己,陶楂的脸又是一整个红透,看着林寐的目光到处躲。
“我问的问题是想不想,不是可不可以,“林寐一字一句,语气温和,目光紧紧锁住陶楂,似乎可以看穿陶楂的一切,“重新回答。”他说。
陶楂非作答不可,无处可躲,声音抖着出现了哭腔,“想,想,想。”

陶楂认为自己是被蛊惑的。
还不止一次被蛊惑,被亲着说好乖的时候,陶楂心内自然而然产生了一种被比自己厉害的人认可和肯定的成就感,他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
于是眼睛都不眨,一脚踩进林寐的天罗地网里。
被哄着坐在上面是这样。
被哄着往落地窗上趴也是这样。
陶楂觉得这几天的经历完全足够自己回去了写一本《xx回忆录》出来,里边的内容应该可以填充得很是丰富多彩。
酒店续了两天,因为彼此都需要休息。
休息的时间用来看书和学习,林寐给陶楂带了高数和思修的课本。陶楂在高数和思修之间选择了后者,他觉得现在正是阅览此书的时刻。
林寐最好也读一读。陶楂咬牙切齿地想。
客厅里一点声音都没有了,陶楂一开始还一个字一个字哑着嗓子读,到后面声音完全消失了,林寐看向他时,他脑袋一点一点的,太困了,身子一歪就半躺在了那张单人沙发里。
少年裹着酒店新换的浴袍,最开始的两天很在意自己的装束,一点都不能露,捆得紧紧的,小声骂谁偷看谁眼睛烂掉。
现在无所谓了,随便系一个松垮的蝴蝶结,有时候随便动一下,领子就顺着肩膀和手臂滑下来,陶楂就只红了红脸,强装淡定地把衣服拉起来。
陶楂还是习惯性地隐瞒最真实的想法和感受,好的或者坏的。不过比以前好多了。
虽然不管隐藏与否,林寐大概都能摸准他的心思。可是能猜到是一回事,陶楂的表现又是另一回事。
陶楂现在沉沉睡过去了,在单人沙发里像猫咪一样蜷缩着,浴袍松散开一小半,两条细长修长的小腿前后错开,踝骨一圈是林寐咬出的齿痕,镣铐似的。
室外已经是午后,熔金般的日光漫卷着整座城市,毫无顾忌地穿透落地窗,落在少年的身上,他露在外面的肌肤发着光。
鹦鹉巷那样贫瘠到会倒吸养分的土地,居然能长出陶楂这样漂亮蓬勃的植物。
林寐仅仅只是看着,也感到满足和幸福。
退房后,陶楂在家放肆地睡了三天三夜。向莹和陶大行一度以为他病了,但陶楂又能每天吃三顿,一顿两碗,半夜起床吃夜宵,想来……问题应该不大吧。
向莹还好,确定陶楂身体无恙后便随他去了。
反倒是一无所知的陶大行忧心得不行,他整日催着陶楂去做检查,没事就跑到陶楂的房间摸他的额头和脸蛋,再给他查个体温。
陶楂休息好了的那天,在餐桌边上坐着大口朵颐,陶大行见他气色好得不像话才松了口气,“这两天舒服点儿没有?”
“嗯,嗯嗯,”陶楂点了两下头,“我等会去找林寐。”
“是要多出去玩一玩,之前复习那么辛苦,再过一个月大学又得开学了,趁这个月,好好玩玩。”陶大行很喜欢林寐那孩子,学习棒,气质好,品格高......优点简直是说都说不完。
向莹坐在陶楂对面,她洗了手,剥了颗荔枝递给陶楂,陶楂接了没吃,犹豫着说:“我准备过两天和林寐一起出去旅游,去西边的城市。”
向莹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反倒是陶大行一口就答应了,“好啊!年轻就是要多出去玩嘛,就你跟林寐?”
陶楂觉得陶大行有点可怜,但也还是得继续说下去,“目前…只有我跟他。”
陶大行摸了摸脑袋,觉得有点不对,但又不知道具体哪里不对,他只能干巴巴地说:“要不要再找几个伴儿?两个人会不会不太安全……”
向莹实在是忍不住了,她笑着说:“喳喳在跟林寐那孩子谈恋爱!你怎么还看不出来!”
一楼陷入一言难述的静寂,陶楂低下了头,白瓷勺子挨着碗搅,他声音低低地说:“妈妈早就看出来了,就你不知道。”
陶大行的嘴大张着,他以为自己听错了,猛然起身在外面走了几分钟,外面正热,他满头大汗地回来,恍然大悟一样,“难怪我说鹦鹉巷那么多小孩,林寐怎么就只对你好,原来问题出在这上头。”
向莹花了半个小时给陶大行解释为什么之前瞒着他,陶大行接受良好,他为人老实忠厚,妻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儿子说什么也是什么。
他沉默着从旧钱夹里哗啦啦数了十张一百的塞到陶楂手里,“谈恋爱要花钱,就算林寐有钱,你不能都花人家的,腰杆直不起来容易受委屈。”
陶大行自己当初怎么对向莹的,他自然就希望陶楂也跟他一样的去对待另一半。即使陶楂和林寐之间还没有任何法律义务。
过了半晌,陶大行又把那十张一百从陶楂手里抽走,“我给你微信转,微信能转更多。出去旅游很花钱,奶奶给你的你可以攒着买喜欢的东西,该给你的我跟你妈妈还是得给你。”
陶楂出去见到林寐后,漫步在街边,随手接到了一片树叶,“我爸爸知道了我们的事情,他没生气,他让我跟你说,有时间可以去家里吃饭。”
他想,陶大行和向莹之所以都没露出反对的意思,应该是因为林寐本人很优秀吧。
如果他是跟孟自在那样的人呢,两人一定会坚决反对的。
明明就是很穷,却还单纯得不得了,难怪生不出林寐那么精明的孩子。
林寐抬手捻走了陶楂头发上的一片叶子,他爱穿浅色,夏天更甚,纯白的T恤和浅蓝色牛仔裤,越简单越能显得他身形优越。
和在床上相比完全是两副模样,仅仅只靠看,定会被他温和好接近的外表所蒙蔽。
陶楂古怪地看了眼林寐,其实林寐也不是那么十全十美的,比如——他是个变态啊。自己就不是。
“我要不要带什么礼物过去吃饭?”林寐问道。
陶楂踢着脚下的石子,“又不是提亲,以前又不是没去过。”
“那等提亲时再说。”林寐手指握住陶楂的后颈子,凑近细细看了看,“没了。”
陶楂身体僵硬着,脸如同火燎烤着般开始变得滚热,“什么、什么没了?”
“吻痕。”林寐回答得淡定,一点也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没等陶楂挣扎,林寐一把把他拽到了怀里。
鹦鹉巷附近尽是曲曲绕绕的窄巷子,有的巷子甚至只能允许一人通过,走不了几步路就已到尽头,过不了人类似的甬道都被用来堆放附近居民各自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过经常被收破烂的偷拿一些去买。
陶楂被拉进去,视野被立在墙壁上的建筑垃圾挡了个七七八八。
林寐拽下陶楂的衣领,低头在他锁骨上啃了个不深不浅的印子,他摸着陶楂的脸,“你读高三的时候,我觉得时间很慢,我希望时间能快一点过去。”
“现在终于等到了你毕业,很快,你就要出现在我的大学里,成为我的学弟。我如愿了,可仍是感到不满足,我又希望与你产生更密不可分的关系。”林寐眼底浓重的占有欲简直吓坏人,陶楂贴着墙,一动不动。
“我想,我还希望你变成我的小狗、小猫,把你养在我的房子里,到了饭点我会喂你吃饭,到睡觉的时间,你可以睡在我给你准备的漂亮的笼子里。你完完全全只属于我一个人。”
陶楂握着拳头,“你才是小狗小猫。”
笑意在林寐眼里散开,男生点了下头,“好啊,那我做你的小狗,小猫。”
“我才不要。”陶楂又感到舒适了起来。
林寐用自己的唇蹭着陶楂的唇,“今晚去我家?”
“买了新的……”
陶楂的头顶蹭一下就冒出了一团火苗,他腿顿时也跟着发软,“过…过几天再说吧,我、我那个,同学聚会,都在等我。”他咽着口水,林寐听得清楚。
请求被驳回,林寐就只好亲他了。
陶楂眼角泛起泪光,在照进来的几缕阳光底下像莹莹发亮的碎钻石,他好几次都怀疑林寐跟自己谈恋爱是不是就是想搞自己,可如果真是这样,那林寐为其花费的精力和代价也太大了。
林寐应该是太喜欢自己了,这种亲法,哪怕到最后把自己生吞下肚,好像也不是很奇怪,陶楂在脑子里稀里糊涂地想道。
如果太喜欢就拼命搞他的话,其……其实也不用太喜欢的。
和林寐出去玩的下场就是回家后又迷迷糊糊睡了一天一夜,到翌日下午,陈向阳和班里其他同学给陶楂狂打电话。
“唔——”陶楂把手机握在手里,还能听见来电铃声,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接通。
他接了,陈向阳在那边嘶吼,“赶紧的啊!六点六点!你还在睡呢!”
陈向阳旁边好像很多人,吵闹得很,还有炸耳的电音,陶楂把手机拿远了些,“我马上过来。”
“草,怎么这么能睡?高考那劲儿还没缓过来?”陈向阳自言自语,又对着陶楂喊,“你慢点儿,还有几个没来呢,我就催催,你路上注意安全。”
都毕业了,陈向阳却做习惯了班长,还是爱操心。
在床上眯眼缓了几分钟,陶楂一脚把被子蹬开,伸腿踩到地板上。
他飞快取了衣服换上,在洗手间哐哐啷啷一顿捣腾,把自己从睡眼惺忪的懒汉形象又收拾成了精神面貌气质俱佳的俊秀少年一枚。
他随便抓起在学校经常背的书包甩到肩上,和正买菜回来的向莹迎面撞上,向莹看见他要出门,“不在家吃饭?去找林寐?”
“不是,是同学聚会,”陶楂匆匆忙忙地换鞋,“我可能会回来得很晚,不要等我。”
他说完后,风风火火地朝外跑。向莹一脸的无奈,大概是苦兮兮的高中终于告一段落,她觉得自己儿子毕业后真的开心了许多。
不过其中,应该也有林寐的功劳吧。
陶楂通过侍应生的指引,推开包厢门时,里面吵成一片,如果不是看见陈向阳赤脚站在沙发上指挥着“战斗”,他会以为自己误入了什么土匪庆功大会。不过也确实是庆功。
这次高考,他们班的成绩一骑绝尘,除了个别自己放弃录取选择复读以及更加看重专业的择校还有总在吊车尾的宁鑫,其余都上了一本。算是整个年级中战绩最辉煌的,也是他们班历史上最辉煌的一次。
“啊啊啊啊啊啊陶楂来啦!!!!学霸受我一拜!!!”纪念捧着一只酒杯直接滑到陶楂面前单膝跪下,“考试前我趁你不在,连续拜了你的课桌一个月,最终拿下一本,堪称奇迹!”
陶楂没太懂,真要伸手去接纪念手里的酒杯。
纪念却把手一缩,站了起来,指着陶楂,“话说,你脖子上……”
什么?陶楂不知道是什么,先捂住脖子。
班里来了几个同学按住了他,用力掰他的手臂。
“看看嘛看看嘛。”
“是不是林寐咬的?”
“好家伙,我们刷题刷得痛不欲生,结果你们搞地下恋情,气煞我也!”
陶楂书包被丢到一边,他被四脚朝天抬到了沙发上,浑身都泛红。他恨他们,难怪听见自己说来不了,他们就是推迟聚会也要等他一起。
亏他当时在酒店还为此感动了几分钟,今天困得不行也立马赶了来,结果就是为了整他!
“只是草莓而已!”陶楂急得叫喊,怕被他们大大咧咧扒出更多的东西,比如其他地方的牙印,他急了,“你们就是嫉妒我!”
肯定是嫉妒,他那么厉害,S大呢,那么厉害的林寐喜欢他喜欢得要死。
纪念和陈向阳合力将陶楂拯救出来,两人做作地转圈检查陶楂,“真是的,别把我们的国之栋梁给整坏了,坏了可都赔不起。”
何小英在一旁托着腮,“陶楂,你脸好红。”
所有人看向陶楂的脸。
“……”
高考刚结束不久,往日同学情还热乎着,谁也没去想以后会如何,也不敢想,想到分道扬镳后便天南地北的大家便难过。
聊的乐的无非还是以前的趣事儿,谁跟谁打架有人悄悄拉偏架,被说拉偏架的男生脸都烧得紫红,哎哎哎地站起来试图打断。
又说谁谁悄悄在走廊里亲嘴,嘬得啵啵响。
纪念还丢出一个炸弹,“我在垃圾桶里捡到过有人给陶楂写的情书!”
“哦哦哦噢噢噢噢!”
马藏文:“你为什么要翻垃圾桶?”
“尼玛的这是重点吗?”纪念拍桌而起,她一甩头发,手举起来,手掌面朝自己,好似举了本书一般,“我现在还记得一些内容,我给大家念念。”
她抑扬顿挫地朗诵着,“陶楂,你的名字真特别,能起这么特别又好听的名字,你父母一定很爱你吧。”
“你,看起来完全是在爱里长大的样子呢,吸引我靠近,吸引我沉沦。”
“我很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我们可以考同一所大学吗?”
“但是你很独立,我觉得我可能会打扰你,想想便罢了,只想你青云直上,实现你的理想!”
有女生抱在一起呐喊“好酸好酸”“受不了了”。
已经毕了业,在座基本都已经不太在乎自己出过的糗,被拿来当笑谈也完全无所谓。大家笑成一团。
一张大圆桌,坐在角落里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蓦地起身,他很高很瘦,皮肤有些黑,在班里担任数学委员,他腼腆一笑,端起面前的饮料,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下,眼神看着陶楂一饮而尽,接着道:“那情书是我高一写的,抱歉,当时我爷爷去世,我去交作业的时候情绪崩溃,躲在楼梯间哭。陶楂当时路过,给我递了水和纸巾,陪我坐了很久,我当时很感动,所以以为那种感情是喜欢,其实不是,希望大家不要误会。”
“哎呀哎呀哎呀!”
“陶楂就是这样,好善良的,会误会也很正常啦。”
“我之前来例假,他还给我递过外套。”
“草,你们看陶楂的表情,他好像完全不记得!”
陶楂是真的不记得他们说的那些事情,但在这种事情上撒谎也很没有必要,那就算自己做过好了。
原来不止是在林寐和爸爸妈妈眼里,自己在大家眼里,也是很好很好很值得喜欢的人。
他青春期那些敏感的失落,像高耸的围墙,慢慢出现了细细的裂缝,时刻都有坍塌的迹象。
只是,大家喜欢的都是看起来很好的他吧。
他们如果见过自己真实的样子,肯定就会改变想法了。
璀璨的灯光在面前的小酒杯上投射出五颜六色的光斑,陶楂手指握紧又松开。
他可以为别人的夸奖和认可感到骄傲与欣喜,但没必要因为自己不符合他人的想象而感到愧疚和难堪。
林寐是这么和他说的。这样是对自己最好的。
陶楂不会喝酒,却偷喝了几杯酒精度挺高的青梅酒,他酒品意外的好,喝醉了就趴在桌子上安安静静地数花生米。
时间有些晚了,慢慢开始有人说要回家。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
走出去的同学基本都是红着一双眼睛,控制不住情绪的甚至是边走边抹着眼泪嗷嗷哭着离开。
人走了大半,陈向阳和马藏文还有何小英三人开始准备把喝醉了的往出租车上送。
身旁有柔软靠上来,陶楂被拥进一个充满甜香味的怀抱,纪念抱住他,“陶楂,我走了哦,拜拜。”
陶楂喝了酒反应迟钝,他只来得及看见纪念的背影。
少年突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不是为了纪念。
陈向阳喘着大气,他撸起袖子,朝陶楂走起,他回头跟何小英说:“最后一个了,解决掉他,我们也该撤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在搞什么杀人灭口的剧情。
陶楂却灵活地躲开了陈向阳伸过来的手,“谢、谢谢,我男、男朋友说来接我哦。”他大着舌头,努力让几人听清自己有男朋友来接。
何小英明知故问,“林寐吗?”
“嗯!”陶楂脸酡红,用力点头。
也不是他想很用力,只是脑袋往下一点,好重好重,撑不起来,直往下掉。
陈向阳见陶楂把手机倒着拿,他一把夺过陶楂的手机,怼着陶楂的脸解锁了手机,接着从微信里面翻出林寐,一个电话就打了过去。
“喂。”声音很柔和。
陈向阳面对林寐这样的学霸,不禁把皮绷紧,“你好,我是陶楂的班长,他喝醉了,不让我们送,说男朋友会来接。”
对面沉吟了几秒钟,“把地址发给我吧,我马上过来。”
挂断电话,陈向阳让何小英和马藏文先走,他在这里把人看着。
两人依依不舍地做了别,拿了书包离开。陈向阳往沙发上一趟,真是舍不得啊。他逐渐有了睡意。
林寐跟着手机上给的地址找到包厢时,陶楂还在认真地数着花生米,男生一眼就看见了陶楂,不过包厢里饭桌旁也就只剩下他了。背影看起来孤零零的。
“走了。”林寐手臂上挂着陶楂的书包,他扶着陶楂的腰把人带了起来。
陶楂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发现有人想带走自己,瞬间想要挣扎,在看见林寐的脸时,他一愣,“你怎么在这里?”
“……”
林寐被他身上的酒气和香水味道熏得蹙眉,酒气还好,香水味是怎么沾上的?林寐贴着陶楂的脖子嗅了嗅,“你班长给我打的电话,说你不让他们送,让男朋友来接。”
陶楂“哦”了一声。
快要被扶出门口,陶楂突然伸手抓住门框,回头看着杯盘狼藉、空无一人的饭桌,他哭丧着脸,“林寐,我觉得我好像错过了很多很美好的东西。”
他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力气,不肯走。
林寐矮下身,脾气极好的模样,“嗯,跟我说说,我听着。”
“我不是指学习,我是说,”陶楂眼神被酒精熏染得更加茫然,他不知道在看什么,“我在明明感受友情和青春的时候,却一直沉浸在伤害自己的世界里。”
他本来应该有很多朋友,有很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发生,但那些都与当时的他擦肩而过了。
“我觉得太可惜了。”可时间无法回溯。
林寐把陶楂扶正,低头看着他的眼睛,“我跟你说过,不要去否定自己做过的任何选择,被否定的也是自己,”
“过去不是为了让你惩罚自己,它是为了告诉你,以后在遇到同样的事情时,你该如何做。”林寐把陶楂扣在门框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
林寐在陶楂面前矮下身,陶楂趴在他背上,“我知道了。”
饭店的走廊里,吸顶灯温暖昏黄,林寐背着他一步一步稳稳地走着,陶楂手指摸着林寐的耳朵,“我觉得我长大了。林寐,谢谢。”
在走廊尽头转弯时,陶楂回头朝刚刚吃饭的包厢看过去,门口站着不知道何时出现的陈向阳,对方倚在门框上,朝他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陶楂眼神微微动容,想了想,扬起手臂朝陈向阳挥手示意再见。
至此,一尾鳞片闪耀的鲤鱼越过巍峨高耸的礁石,轻盈落进它期待已久的波光粼粼又广袤无垠的大海里。
陶楂意识到,他的高中时代,真正结束了。

第63章
同学聚会后过了半月,陶楂跟着林寐还有曹严华一起去了西边蓉城,在蓉城市里呆了两天,便驱车朝海拔更高的旅游景区出发。
陶楂没有驾照。于是林寐和曹严华两人轮换着开,车是曹严从家里开出来的一辆吉普,底盘比陶楂见过的所有吉普都要高,车身威武霸气。
等大学开学,他也要去学驾照的,陶楂窝在副驾驶里暗自想道。
行进了大概六个小时,陶楂睡着了又醒来,开车的人从曹严华变成林寐,身旁人呼吸的变化让林寐察觉到陶楂已经醒来,他把车速放慢,扫了眼呆呆的陶楂,手有点痒,可开着车,他只能摩挲几下方向盘。
“再有二十分钟我们到青苔山,那里可以拍照,山顶上的日落很漂亮,还能看见土拨鼠。”出发前,他跟曹严华一起做了攻略,最终选定的路线可以让他们一路玩乐。
陶楂这才来了兴趣,“土拨鼠?”
“嗯,因为挨着景区,不少游客投喂,这里的土拨鼠个头都很大,很容易发现,”林寐说道,“但是不要跟它产生接触,因为不能保证它们没有携带病菌。”
“哦。”陶楂已经举着手机放下了车窗,外面的风一时间全灌了进来,他额前刘海一下就全被吹得立了起来。
海拔已经上到了三千多米,林寐瞥了眼陶楂,“不冷吗?把外套穿上。”
陶楂看着远处群山上还是淡黄色的太阳,下面青绿草原绵延,他摇摇头,懒洋洋回答道:“不冷,好舒服。”
“坐好。”林寐淡淡道。手下方向盘打了小半圈,车从平坦的公路拐到原汁原味的当地山路,车身一阵剧烈颠簸。
“卧槽!”曹严华本来躺在后座睡觉,被这么一颠,直接摔下来,他快被摇散架,用尽一身力气才扶着副驾驶椅背爬起来。
只是窗外的风景让他忘记了自己要说的话,他跟陶楂一样打开车窗,“我靠,我们快到青苔山了!比网上图片还要漂亮!”
他盯着窗外看了好一会儿,裂开嘴角,“徐序在国外看不见,活该。”
陶楂从包里拿出相机,这是林寐在出发前买的,教他用过,陶楂熟练地使用起来。
车轮碾在凹凸不平的黄泥路上,镜头很难保持平稳不摇晃。
“上山了再拍,现在坐好,别磕到了,”林寐见陶楂歪来歪去,几次差点撞到头,见陶楂瞪着眼睛看过来,他又解释,“我不是指相机不要磕到,我是让你别磕到了。”
陶楂小声地“嘁”,林寐纵着他这些小坏毛病。
海拔高的地方天黑得早,车沿着盘山山路一直上行,陶楂肉眼看着本来在头顶的太阳慢慢接近了山峦。
日光已经被变换了颜色,出现了几缕温暖的橙。
远处成群结队的牦牛还在低头吃着草,隔远了看,它们仿佛是静止,像是被人从电脑屏幕上抠下来摁在上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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