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么跳跃且丰富的心理路程后,奕警官只是吸了一口气,浅浅地呼出来,反应不大。可见,他能够顺利从警校毕业,并且获得一份不错的工作,强硬的心理素质一定功不可没!
为了不被兔子察觉一丝一毫的异样,奕炀只用余光观察那对毛耳朵,主视线却落在乐言含着笑意的眼睛上。
他沉默了大概半分钟,乐言就抬着下巴,陪了他半分钟,笑容也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褪下了脸。
乐言其实有点心慌,因为他不知道奕炀现在要干什么……
他巴巴地看着,不敢忤逆。
压塌的那只耳朵抖了一下,立起来了,乐言毫无察觉。就算是人类,如果不抬手去摸,光凭感觉也很难发现,耳朵其实一直守在脑袋的两侧……
乐言悬着的那只脚方才落地,另一只脚就腾空了。不,是两只脚一起腾空。
奕炀钳着他的胳膊,提起来,把兔子从门口往回带,放在客厅连接卧室的那个走廊。
忽略门不计,这里是三面光秃秃的墙。
“别动。”
奕炀这句话含着警告的味道,表情也说一不二,冷冷冰冰的。
兔子在状况外,被从门口拎过来就满脑子疑问。这种被“拎”的感觉让他想起还是兔子的时候,科学家们移动他就是用‘拎’,拎得后脖颈!
乐言不开心,就要动,挪了一步,“我要回家。”
“等等再回,你先站着不准动。”
乐言不由自主听他的话,真的一动不敢动,视线悄悄地转,最后定在奕炀霸道又不讲理的脸上。
他正在思考着什么,蹙着眉,手插在腰上,活像一堵墙挡在乐言面前。他途中回头看了一眼半开的卧室门,想进去拿东西,却迟迟不动。
乐言觉得,他好像在守着自己。
为什么要守?
“奕炀,我要回去睡觉了!睡觉!”乐言再次提醒他。
没有缚鸡之力的兔子,即便家就在对面一个过道之隔,还是被警察胁迫了,方方面面地胁迫!
“你不困,来我房间坐一会儿?”奕炀不是询问,是通知。他拉着乐言进去,然后反手关上了卧室门。
两人面面相觑,就这么沉默无声对视了半分多钟。
三十多秒啊,一下一下数也要数很久!乐言迫于他给的压力,最坏的打算就是:奕炀有深藏不露的异食癖。
他想吃人!
兔子脊背发麻,耳朵刺痒抬手想挠。奕警官忽然咳嗽一声,吓得兔子又把手缩回袖子里。下意识逃避,低下脑袋看脚踩的白拖鞋,心越来恐慌。
奕炀今天真的很反常,这种强制行为乐言在刑法里读到过,于是认认真真地给奕警官科普。
因为他不看对方,所以更像说给脚下的地板听:“刑法第238条,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这属于非法拘禁,犯法的。”
“你觉得我现在是在非法拘禁你?”
“嗯。”乐言还是没抬头,一对毛耳朵往后挪,成了飞机耳。他在紧张。
“没有。我又不是不让你回去。”奕炀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这样的行为是错的,他每次和乐言说话都会下意识看一眼那对短耳朵,看它们回去了没有。
“你已经把我关在房间里了,说明没有要放出去的打算……”乐言试图给奕炀这样的反常找一个合理的理由。他没怎么细想,还真被找到了!
于是恍然大悟道:“你说不许亲别人,我认错,和你道歉,以后再也不亲了,行吗?我现在特别想回去睡觉,我很困。”
“你不困。”
哼!乐言又生气了。奕炀今天不仅反常还很霸道,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一只兔子,竟然还能信誓旦旦地表现出来。
“想喝水吗?”奕炀见他还在流汗,以为他特别热,但是又不放心他一个人待着,乐言紧张就会捂耳朵,他不能让乐言知道自己的兔耳朵出来了,所以谨慎地拉着他的一只胳膊,把人带去客厅,接杯水塞到他手里。
过去十几分钟了,这双小耳朵还是没有要回去的迹象。
那封手写信里明明说几分钟就能回去……
这十几分钟已经是奕炀厚着脸皮留人的极限了。不过转念又想,都到这份上了,能拖就再拖会儿。沈叔叔信里说兔子易受惊,严重了会危及生命,实验体更是脆弱得不可估量。保险起见,乐言的人身秘密就交给他自己保守吧。
他等乐言乖巧喝了水,胡乱找了个借口,说:“我有点无聊,你陪我聊会儿天,可以吗?”
“可是我困了,能不能下次再聊?”乐言其实最不愿意和他聊天,他们每一次对话的体验都不算好。
“那你坐着,我给你找电影看。”奕炀走了几步,回头问:“你喜欢大屏幕还是小屏幕?”
“喜欢小一点的屏幕。”乐言回答完,接着自己的意思准备问:为什么这个点要看电影,不困吗?明天不上班吗?可快要说出口的时候,他忽然意识到这种话也许会特别伤人。
如果奕炀没朋友,现在想要人陪着,是孤独的表现。奕炀这样性格的人,如果不是特别需要陪伴,内心空虚,是不会用这么恶劣的手段请求别人陪他聊天看电影的!
兔子越想越多,突然觉得自己刚才有点过分。人类通常在孤独的时候,心灵是最脆弱,最敏感的,特别容易抑郁,而晚上正是抑郁的高峰期!
乐言陡然咬牙决定,今天就算再不愿意,他也要陪奕炀聊天看电影!不过,这种头脑一热的善意很快就被兔子收了回去。
奕炀很坏,拉他看了两部长电影,夜很深了也不准回去。
乐言困得睁不开眼,从沙发上慢慢地歪倒,奕炀警官眼疾手快地用另一只手接住,小心避开了毛耳朵,小心放在沙发上。
这双小耳朵怎么还不收回去?
奕炀无奈叹气,没有一点办法。
他关了平板去卧室拿毯子给乐言盖,前后也就三、四分钟,回来乐言就醒了,兔子的耳朵也不见了。
奕炀咽下口水,像完成了什么重大使命,如释重负松了口气。他明天有事,大概6:00要起床,现在4:30,也就是说,他即便快速睡下,也不满两个小时。也还好,终于把那双兔耳朵熬走了……
“醒了?”
“嗯。”乐言没睡好,嗓子有点沙。
奕炀把毯子放在沙发上,望着揉眼睛的兔子,说:“你这个行为也不对。”
“什么不对?”乐言好奇。
“你和我不算熟,本就不应该在我家里逗留这么长时间,更何况是毫无防备地睡觉,万一别人想做坏事,你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知道吗?”
兔子明明没有起床气,却被他三言两语气得睡意全无,控诉道:“明明是你,是你不准我回去!”
“我是例外。”奕炀说:“我的意思是要有防备之心。以后如果有别人强迫你不愿意做的事,你要懂得拒绝。就像今天这样,你想回去睡觉,但是对方不让,并且强留在你家里,甚至还给你倒水喝,这个时候你就必须提高警惕了,如果有机会那就直接报警,小心驶得万年船,知道了吗?”
“知道!”乐言摸出手机,快速摁了110。奕炀伸手过来,没收了他的手机,捏在手里,“发现自己可能置身于危险,就不能当着别人的面拨110,要是对方歹毒一些,你就没命了。”
“奕炀,你很讨厌!”
这是乐言认识他以来,第一次特别的生气。捡起沙发上的渔夫帽抖了抖盖在脑袋上,又抢回自己的手机,“你在耍我,我已经看出来了!”
“行了,现在还早,我送你回去睡觉。”
“不要你送,我家就在对面,不用送!”乐言瞪了他一眼,觉得只是凶一点说话还不够解恨,又补了一句:“你是我见过最坏的人。奕炀,你可能是个好警察,但一定不是一个好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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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炀:恩将仇报的兔子。
兔子回家补觉,睡前特意说:如果你们能够送点海星,明天太太会继续更新哦。
第15章 孤独的产物
把人哄回去,奕警官没回房间补觉,他关了客厅的灯,倒在沙发上养神,头枕着胳膊,太阳穴胀得一阵一阵地疼。
感觉脑子里挤满了东西,放松不下来。他扯了硌手的抱枕,塞在头底下,闭眼不由想起那对粉白的毛绒耳朵。
兔子变人?
经过一夜,他还是不能完全消化信里的内容。
如果是乐言自己和他说,我是一只兔子,奕炀一定会觉得这位小同志是个中二少年,或者有妄想症。但如果是沈卿博士说,性质就不一样了。
几个小时前,也就是奕炀挂断奶奶的电话后,他想起洗衣机里的衣服还没拿出来。就是那件警服,在晾晒的时候滑出了一封信。
皮制信封日常很少见,而且保护得好,看着就不一般。
在他兜里,却不是属于他的东西……
这件外套白天只有乐言穿过,奕炀理所当然是他的,于是想有空把信还回去。打开不是故意要看,而是检查有没有被洗衣机破坏。
打开一个对折,奕炀手就顿住了。保持捏的姿势,视线落在信封的第一个对折,上面赫然写着奕炀的名字。
也就是说,这封信原本就是给他看的。奕炀惊讶的点在于,沈博士怎么敢笃定他会拿到,并读完信……
是巧合,还是运气使然?
有一点博士做的特别好,他说乐言需要与人类世界磨合,这个过程充满了不可预料,他不敢保证乐言到底能不能磨合成功顺利活下来。
但乐言是个听话的孩子,如果手里拿着一封需要送出去的信,会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坚毅,更有勇气克服困难,即便最后觉得活不下去了,也会先把信送出去,再考虑生死。
信如果落不到奕炀手上,就是一封永远送不出去的信。博士希望它能是乐言活下去的信念,愿他自由,愿他平凡。
当然,如果奕炀看到了信,可以的话,希望奕炀能陪乐言说说话。乐言是孤独的产物,如果不被当作实验体,很可能会是人类中的异类,没有人能真正理解他,他也只把人类‘琢磨’了个基础。这个基础在变化莫测的人心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博士最后一句说:不用特意照顾,我知道你有很强的处理麻烦和化解危机的应变能力,只需要在他解决不好问题的时候提供暗暗的帮助就好。不过,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个体,兔子变成了人,这种荒诞之事并不是人人都能接受,你有知晓邻居是兔子的权利,要是不能接受,叔叔请求你,不知道,不打扰,一切照旧如初。乐言最终是死是活,尽人事,听天命。
奕炀深深叹了一口气,脑子里还是那对小耳朵,“实验体,R133……”他小声地呢喃,在这一瞬间似乎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实验室爆炸半个月后才能上山,周作伟博士又为什么冒着生命危险也要登山,深入至少500米。
那个地方藏了一个了不得的实验体,他们或许知道这只兔子没有死,那被瞒过去的半个月,他们已经上过不止一次银戈山了,次次无功而返,才想求救求助警察。
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也不敢冒险挖开那个地下实验室吧……
奕炀以为自己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儿,时间飞速,房间里的闹钟突然响了。他起身去关,换好一身制服去局里,走廊路过乐言紧闭的房门,他顿住了脚步。
昨天没来得及和这只兔子要联系方式。
这只小兔子,大概不喜欢他了。
但是没有办法,奕警官做不到一切如初,也做不到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只能听天命。
兔子没有错,错的是研究出R133的科学家。
乐言熬了一夜,早上8:30起来准时吃早餐。他的早餐是一根甜玉米,还有一杯温热的牛奶。忘了是从哪里看到的,说喝牛奶会变聪明,乐言需要自己变得聪明。
奕炀比他聪明,奕炀会欺负他。
上次考虑到工作的问题,老师给他的钱大概不需要他工作,可如果一个人不工作,那么他生活在社会,看上去会显得格格不入,会受歧义,会引人瞎想……
或许是兔子的缘故,乐言格外的敏感。踏出房门真的特别难,难在如何下决心。他在吃完早餐,戴上自己的帽子,去了附近一家银行。
银行的外有一排自动取款机,白T牛仔裤,皮肤特别白的少年等没人了,小心翼翼把卡插进去看余额。
“年份加生日,20-03-14”输密码时,他两个数字两个数字地往外蹦,跳出存款金额后,他一只手撑着台面,另一只手点着屏幕上的数字,“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他小声地数,停在最后一个数字上总结道:“ 三百一十五万人民币……”
好多的钱啊。
乐言把卡取走,揣在兜里。
这些钱如果只用来买菜,那么一辈子都花不完了,但如果娶老婆,买车,买房,或者做别的大事,很快就会被花光造尽……
这是人类成长路程的必经路,费钱也要走……这么算下来,乐言觉得自己现在需要一份稳定收入的工作。
这件事不能光只放在计划里,要即刻执行。
他决定去江北动物园工作,动物园的招聘需要相应的证书,相关考试乐言翻阅过,学习对他来说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
最难的还是实际操作…
兔子有点害怕体形大的肉食性动物,这属于遗传,基因里带的。
思考得入神,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两下,响了。乐言去掏手机,动作手忙脚乱。他来了人类社会大半月,还没有人给他打过电话。
是串陌生的号码,乐言滑开屏幕,接通了,有新鲜有好奇,闷声不吭等对面说话。
“出门带帽子了吗?”对面问。
兔子‘嗯’了一声,确实带了,不过刚才在看存款的时候嫌热就摘了,电话里的人一提醒,乐言又重新把帽子戴上。
他还控制不住耳朵,只有在情绪非常稳定的时候才没所顾及。这段时间情绪估计都不会太稳定,等银戈山的事落下帷幕了,才会好些吧。
对面开口说话的时候,乐言已经把声音认出来了。他疑惑,为什么奕炀会特意问他带没带帽子?
抛开奕炀不是交警这件事,就算他是,戴不戴帽子是骑车的人该考虑的问题,乐言不会骑!
“专心看路,要过红绿灯现在就可以走了,再等一会儿你就来不及了。”
乐言听他的话,小跑过了斑马线,然后停在马路对面张望:“你在哪里看着我?”妍姗艇
“在车里,碰巧路过,”奕炀自己也觉得突兀,所以多余补充了一句:“室外温度高,戴帽子确实可以遮住太阳,但长时间待在外面你容易中暑。”
“嗯,我马上就回去了。”乐言往马路上看,但车太多了,他并不知道奕炀会在哪一辆里面。
奕炀好像有精神分裂,昨天想方设法地欺负他,今天又装模作样地关心他。人类好难懂。
不过,被人关心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
心里会发热,心情也会变得舒畅,或许这种感觉不叫舒畅,兔子还不能找到精准的词来形容。
对这方面他有一点生疏,表现紧张的方式就是把手机从左边耳朵挪到右边耳朵,“奕炀,你怎么知道我的号码?”
“你那天做笔录,自己填的。”
“哦。”乐言点头,没有要挂断,也有不想的成分。他第一次在电话里听到人的声音,觉得神奇。
乐言说:“昨天的话,不对,是今天四点半,我对你说的那些话都是气话,奕炀,你是好警察,也是好邻居。”
“没事,我没放心上。”奕炀说:“我今天大概5:30下班,如果你还去三农菜市场买菜的话,我在那等你一起回家。”
“你是害怕我再跟踪那个女孩吗?”兔子微微皱眉,替自己捏了一把汗。
被警察盯上了,这应该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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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奕炀真是又好又坏,反复无常。
(这是补昨天加更,晚上的照常更新哦)
五点半准点下班,奕警官买了一份香酥鸭,直接去三月桥三农菜市场接人。
他来得有点早,突然就想进菜市场看看兔子每天都想去逛的地方到底有哪里吸引人。
“点点点,点走大黑痣,点不了吃亏,点不了上当,点了脸蛋漂亮亮。”
这声音走进菜市场就能听到。老旧的扩音喇叭,配上菜市场昏暗的环境和花里胡哨的招牌,有八九十年代那味儿了。
奕炀没往里走多远,眼尖地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
渔夫帽和一件淡蓝的休闲外套,他上回说江北昼夜温差大,下午出门最好穿件外套,这只小兔子听进去了。
就是只听进去一半,穿的是牛仔短裤,到膝盖下来一点,太短了。
兔子的腿不长毛,匀称细长,要不看整体,单看那双腿,还以为是个小姑娘。
不知道警察过来的乐言,已经默默做足了心理准备,他喊住了这位点痣的大叔。
怕耽误别人时间,直接说明来意,他点点自己的鼻梁,说:“我可以在这里种一颗痣吗?”
喇叭里的小广告声音太大,点痣大叔没怎么听清他的诉求,但看他指的位置,职业习惯地找了半天,疑惑道:“你鼻子上没有痣啊?”
“对,没有,但我想要一颗!”
“要一颗啊?”大叔连忙摆手,“不行不行,我这里只管点,不管种,这事儿你估计得去美容医院问问,那里项目比我这里齐全。”
“美容医院?”乐言沉默了好几秒,这地方连名字都带着医院,那就是很严肃的地方,他不想去,追问道:“您这里真的不可以吗?”他指着自己的鼻梁,“我只要很小的一颗,能有辨识度就行。”
“年轻人,你这不是和我开玩笑吗?”大叔还是摇头,“我也不敢糊弄你,要真给你种了一颗,毁容了的话,我赔不起啊。”
“不会毁容,会有辨识度。”乐言认真地在指着自己的鼻梁,“您就在这里,种一颗小小的,不会毁容,真的。”
“你已经长得很俊了,不需要点一颗痣来获得辨识度,这颗痣啊,对你来说是多余的,明白吗?”
乐言还是坚持己见,准备再次争取的时候,奕炀突然出现,捏着兔子的后脖颈,“你在干嘛呢?”
由于刚才一直在讨论鼻梁上的痣,大叔下意识就往奕炀鼻梁上看,还真让他看到一颗。一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当是兄弟俩,笑道:“痣这个东西,在每个人的脸上,展现出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就拿下巴上的痣吧,对有的人来说是美人痣,但是有的人就是媒婆痣了。”
“哦,”乐言分不清美人痣和媒婆痣的区别,还是装懂地点头,说了谢谢准备走。
他并不想让奕炀知道他也想要一颗痣,这样会很没面子。
像跟屁虫,学人精。
这些词都是不好的形容词。
奕炀问:“你想点痣?”
乐言还没回答,热情大叔说:“他是想种,就在这儿。”大叔指一指鼻梁,“但我还是想说一句老实话,痣不能乱点,也不能乱种,会影响面相的。”
奕炀听了大叔的话,了然了,把兔子带出了菜市场。
“你的菜买完了吗?”
“嗯。”乐言把手上的环保菜篮拎起来,“我买了一条鱼,想学着做。”
鱼好吃是好吃,就是刺特别多,乐言在自己吃的时候,每一块都要小心翼翼的,一不小心就是自杀了。
那天晚上奕炀请他吃鱼,会主动帮他挑鱼刺,这个举动特别应该被夸奖。如果这次奕炀也愿意为自己挑鱼刺的话,乐言会很乐意邀请他一起吃晚饭。
奕炀接走他的菜篮,大概看了看。信里说豆类会让兔子消化不良,洋葱韭菜类会让兔子贫血。乐言虽然已经变成了人,但不能碰的食物还是要特别注意,后果不可预料。
这一看还真让奕炀看到了黄豆芽,他捡起来问:“这是你拿来煮鱼用的?”
“嗯,食谱上有豆芽的用量。”乐言想了一会儿,说:“但我并不喜欢吃豆芽,只是拿它来调味道。”
“这是配菜,换成别的也可以。调味是你买的葱,姜,蒜和花椒。”
奕炀不知道怎么提醒他不能吃豆芽,于是有一点使坏地说:“有些菜会有农药残留,一吃就死,我们局里就接到过几起这样的案子。保险起见,你下次买的什么菜都先让我帮你看看,我是警察,经验很丰富。”
“真的吗?”乐言严肃地皱眉,焦虑道:“我以前买的那些都没有仔细看过。”
在兔子心里,他已经在死与活的边缘疯狂试探了。
奕炀安慰说:“你现在没死就证明以前的都没问题,不过以后都要注意了。不要觉得麻烦,我们是邻居,互帮互助是应该的。”
“奕炀,谢谢你。”
乐言好几次想要回自己的菜篮,但是奕警官很热心,一路都没有要还给他的意思。
想到这里,乐言又开始愧疚了,他真的很不应该凶奕炀,他在心里默默发誓,以后即便是再生气,也不准凶奕炀,不能恩将仇报。
走到车前,奕炀才想起来问他怎么忽然想去种一颗痣。 他把菜篮放到后备厢,上车时乐言已经自己系好安全带了。
兔子听到问题,低着脑袋整理压住的外套,不肯承认道:“我只是随口问一问。”
“我听到了辨识度,”奕炀侧脸过来,仔细地打量他,“你不需要,现在这样就很好。”
乐言摇头,“我已经仔细看过了,好像每个人的脸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一颗,而我什么都没有。”
奕炀不能理解他的想法,“你觉得有痣很好看?”
“你的很好看。”乐言拉长安全带,凑脸过去,停在他面前“奕炀,你这颗痣特别好看,”他不敢用手去碰,只用拇指虚虚地遮住那颗痣,说:“但好像没有这颗痣,你也好看。”
被一只兔子夸了,还凑得这么近夸的,奕警官老脸一红,突然觉得不好意思,欲盖弥彰地咳了咳,说:“男的怎么能用好看来形容,一般都是帅,或者英俊。”
“那你很帅,很英俊。”
奕炀捂脸,憋不住想笑,“夸人的时候可以离得远一点,不要凑到人家面前,这会显得很刻意,就好像有什么事要求人家一样。不是夸,是奉承。”
“啊?”乐言把脑袋慢慢地缩了回去,“这你都能看出来吗?我以为我没有那么明显。”
奕炀意外:“你……要求我什么?”
“我今天煮鱼,想邀请你来我家吃饭,我请你吃饭,你帮我挑鱼刺,可以吗?”
“把我当你的保姆?”
保姆是什么?这两个词汇瞬间触及了乐言的知识盲区,但他不会在这个时候问奕炀。他宁愿自己猜。
保姆应该是一个比较口语化的词汇,不明白意思会显得很奇怪。
兔子大脑快速分析,奕炀的那句话是问句,语气轻松,就好像在问‘把我当你的朋友?’所以即便不知道什么意思,乐言也能猜出个大概来。
“可以吗?当保姆?”乐言真诚地问。
“你想挨打。”
乐言垂头,悄悄叹气。
看来是猜错了,‘保姆’不是一个好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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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言开心:我有一个好邻居,真的!
作者:笨蛋!
保姆:以帮人从事家务劳动或照看小孩为职业的妇女。
“从事家务劳动?”乐言嗫嚅,默念一遍,新知识入脑后的恍然大悟很快被另一个疑问取代。
只能妇女?
保姆是家政类的职业,工资不低,1万~3万元不等,最关键的是有上升的空间。乐言对这个工作挺感兴趣,于是执拗地打下一行字:只有妇女才能当保姆吗?
百度给出的答案极其模棱两可:需要细心的人,而细心的人中女士居多,所以保姆女性居多。
那其实,即便是男的也可以,只要足够细心。乐言突然豁然开朗,能供他选择并且适合他的职业又多了一个。
“手机离眼睛远一点。”
奕炀开着车,抽空提醒他一句。说完两条眉挤到一处,窗外同时响起一声喇叭。
左侧私家车违规变道,挡在了他们的前面。
乐言因为这一脚刹车,身子被安全带勒了一下,但他在窃喜没什么感觉,揣好手机从兜里摸出一颗椰子糖,撕了外壳往嘴里塞,抬脸时,正好撞见奕炀皱起的眉。
兔子用舌头小心把椰子糖从左半边挪到右半边,然后含着不敢动了。
奕炀现在好凶,并且无迹可寻。
是因为刚才‘保姆’两个字,还是他把手机拿得太近?如果是前者,奕炀真小气,如果是后者,奕炀真会多管闲事!
他捏着碎糖纸找不到地方扔,一边找垃圾桶,一边思忖怎么哄这个变幻莫测的奕警官。
“即便你不帮我挑鱼刺,我也可以邀请你来我家吃晚饭。”乐言说。
“嗯。”奕炀脸上的表情已经恢复正常了,他从后视镜里看人,等车子上了立交桥,一路畅通无阻,他才问:“你上午去银行做什么?”
乐言有点不愿意说,如果说看卡里的余额,奕炀一定会问存款有多少。这应该是人类的隐私,即便是警察也无权知晓。
碍于奕炀厉害,观察人的时候总是很细节,兔子侧脸望着窗外,巧妙地躲开对方的视线。
奕炀不在乎,接着问:“你是不是没钱花了?”
“我有的。”乐言又将脸转回来,狐疑地盯着他的脸。奕炀在专心开车,所以不管兔子怎么努力都只能看见半边脸。
他合理怀疑今天奕炀窥探他的行动轨迹了,上午那通电话应该不是巧合!
奕炀:“你现在处于没工作的状态。”
乐言嚼碎嘴里的椰子糖,每一下都用了力,小声嘟囔道:“连没工作这种事都能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