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稍后,温子远寒意不减,冷冰冰地答道,“不论是四大家,还是你,只要会让我哥继续深陷这场漩涡的人,哪怕是什么都不知情的牛以庸,我都杀。”
想到这里,耶律录捏了捏眉心,干瘪瘪地回答元彻道:“不,比打仗还累。”
元彻不解:“……啥玩意儿?”
沈之屿看着耶律录,似乎捕捉到了一丝端倪。
“陛下。”耶律录右手抵胸,单膝跪下,“盈儿的事情已经查清楚了,除了狼牙印,和咽喉处的勒痕,其他地方再无伤口,连简单的擦伤或者抓伤也没有。”
元彻正色道:“也就是说,凶手是看准了她,一击毙命。”
“没错。”
元彻感觉其中的疑点太多了。
首先,为什么要用绳子?
杀一个人的方式很多,弓,剑,毒,对于一个杀手来讲,这才是最常用的东西,而绳子,不仅麻烦,相比前者,还会花费很长的时间。
当然,有一种情况下,绳子会被选做凶器,那就是凶手非常讨厌死者,并且非常享受杀死她、看她在自己手中费力挣扎,却无济于事,最终一点一点走向死亡的过程。
其次,盈儿为什么会被一击毙命?
她只是一位十岁的小姑娘,在沈之屿买下她之前,一直跟在亲生爹娘身边,她会犯下什么事情,让别人这样憎恨?
“属下在盈儿的指甲里找到了绳子的残余物,应在是小姑娘在挣扎时不小心落进去的。”耶律录道,“经查访,编织这绳子的线,出自九鸢楼。”
元彻:“九鸳楼?那是什么地方?”
“青\\楼。”沈之屿之终于在这时候开口了,他喝了一口茶,简单直接道,“九鸳楼是京城最大的青楼,而他能开这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背后的掌柜姓杨。”
四大家之首也姓杨!
这绝对不是巧合!
“还愣着干什么!”元彻拍桌而起,朗声道,“耶律录,带上三百人,去将这栋九什么楼给朕围住!再去让掌柜把近一年的账薄拿出来,朕要看看,是谁买过这些线!”
耶律录:“是!”
说干就干,正当这师兄弟俩兴致冲冲准备出去的时候,沈之屿忽然叫住他们:“等等!”
元彻立马回过头:“怎么了?”
“这样鲁莽地过去只会打草惊蛇,四大家最擅长推出一位替死鬼来断尾求生,然后卷走所有的证据,你无从下手。”手里的茶盏晃动不停,沈之屿盯着杯中水面,眸子里流光一闪,霎那间,他好似已经刺穿了这面上平静,来到暗潮涌动的杯底,一把握住了还在暗处洋洋得意的凶手的咽喉。
元彻问道:“那该如何?”
“九鸳楼日落开张,日出收张。”沈之屿道,“今日酉时,我们遮掩身份自己去,拿到名册即可,四大家好不容易露出一条尾巴,可别轻易让他缩回去。”
“有道理!”元彻恍然大悟,高兴得拍了一下沈之屿的肩膀,滚烫的茶水差一点就撒出来,元彻又连忙伸手抓稳茶杯,挠头笑道就这样办!
沈之屿:“……”
元彻做了亏心事,脚底生烟,滑溜地泡了,耶律录也欲抬脚跟上,刚迈出一步,肩膀就被沈之屿拍了拍。
耶律录回头时正好和沈之屿对上视线,他下意识地觉得浑身不适,总觉得对方虹膜中有些妖异,但细细看去,与普通人别无二致。
“大人还有什么吩咐吗?”耶律录退后一步,拉开距离。
沈之屿狭长微挑的眼睛透露着几分不太真的笑意,毫无征兆地问道:“子远有时候,是不是让人很头疼的?”
话音刚落,耶律录一哆嗦,哑口无言了片刻,全靠着战场上的定力才没有显露紧张,笑说:“没有的事,温大人平日里乐乐呵呵的,全大楚就数他把日子过得最开心。”
沈之屿的回答好像接下去了他这句话,又好像暗示了别的味道:“确实,他这种性子都是家里惯出来的,有什么不礼貌的地方,还望多担待。”
“这是当然。”耶律录总感觉面前站的是一面照妖镜,不敢再和沈之屿多说话,随便找了个借口踩着元彻的脚印走了。
安静的午后,回暖的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丞相府内只剩下沈之屿一个人。
没事可干,睡觉更不可能睡着,沈之屿干脆带上帷帽,在大街上散步。
盈儿是谁杀的,魏喜现在在谁手上,他心里多多少少有点数。
但,有数有什么用呢,他没有证据,别人要矢口否认,他也没办法。
京城是个有趣的地方。
这里鱼龙混杂,既是天子脚下,有名扬天下的东西集市,百年店铺弥久不衰,哪怕经历了黄巾贼乱,也能在短短数月之内恢复繁华。
也有许多下苦力讨生活的后街背巷,走进去,繁华之景再也看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许多颈带汗巾的苦力人,他们的肩膀也没有多么结实,却一箱接着一箱地扛起了比肩膀厚重许多的货箱。
沈之屿一路看过去,将这些各色各样的人映入脑海,那一刻,他好像成了隔绝于世的倾听者,所有人心里话都传入了他的耳朵,有为今日多争了五个铜板的喜悦,也有因为没抢到心爱花灯而赌气不悦的大小姐。
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出了城门,站在京郊外,再走一会儿就是李亥住的那间院子了。
来都来了,去看看吧,沈之屿想,毕竟面子上的功夫还是得做。
李亥刚放出给杨伯仲回信的信鸽,转过身,就看见沈之屿站在院外,盯着院子里开得正盛的花出神。
他心里咯噔一下这花是那小婢女种下的!
作者有话说:
下章预告:轻微女装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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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淡声道:“殿下似乎瘦了些。”
李亥呼吸顿时急促起来,又忽然觉得自己像是一只被炮\筒吓得咯咯飞毛的母鸡,担心太过了。
无非是一些花花草草而已, 有什么好怕的?
难不成沈之屿还有和花草说话的本事,让这贱东西给他告密?
但过于敏感是他自小的毛病, 改不了, 自小长在深宫中的环境和经历塑造了现在的他, 除了“皇子”这个称号外, 他再也没有多的,既没有得宠的母妃,可以给他撑腰的母族, 更没有自己的谋臣势力。
并且,皇城里的皇亲贵戚是真的多啊, 皇兄们各个都是鲜衣怒马的少年郎, 琴棋书画骑射六艺,随便拧一件出来都将他踩在脚下。
他没有依靠, 不得不学会谨小慎微,察言观色。
比如现在,他不管沈之屿这句话有没有其它意思,在他的眼里, 沈之屿就是在试探他。
瘦了些是想问自己有没有每天按时好好做功课?还是想问,这几日没有小婢女送饭, 饿瘦了呢?
他是不是已经怀疑上自己了?
李亥的脑袋飞速旋转着,决定恶人先告状。
他跑去沈之屿面前,扑通一声跪下, 抓住沈之屿的衣摆, 在眨眼间挤出眼泪, 哽咽道:“我,我知道大人的苦楚,蛮夷人猖獗肆虐,若大人实在为难,可以不必管我,我不会怪大人。”
沈之屿沉吟片刻,很想甩袖就走,最后,还是忍住了不适,弯腰将他扶了起来:“殿下不可妄自菲薄。”
“那大人就是还在乎本宫了!”李亥一喜,双手攀住沈之屿的胳膊,“你的小婢女已经多日不来给本宫送饭,本宫还以为你……”
他故意不将话说完,就是留着让沈之屿自己猜。
沈之屿每次都会被他抓得胳膊疼,很不舒服,好似自己是被这孩子抓在手中的一个玩具,小孩心思难测,喜怒无常,不知对方什么时候会一个不开心,就要伸手将他的眼睛扣下来。
“不过还好,本宫从小就会自己做饭。”李亥强行带着沈之屿往屋内走,将他摁在椅子上,亲自拿来碗筷,去小厨房盛了一碗骨头汤,“大人来得正好,来试试本宫的手艺。”
沈之屿在看到那肉汤的第一眼,胃里就泛起了恶心。
上一世,元彻势力太强大,鬼戎军遍布京城每一个角落,最后那两年,沈之屿根本不敢找其他人来伺候李亥,洗衣吃饭只能自力更生,但沈之屿做出来的吃食,狗都不搭理,李亥当时冲他笑了笑,说让他来。
李亥做饭确实有些本事,他不用像沈之屿那样担心该如何和元彻周旋,有足够的时间将心思放在吃食上,每天变着花儿的做饭。
但,也正是那些饭菜里,掺合了他亲手放下的毒,造就了沈之屿的悲剧。
沈之屿浑身发冷他不是怕死,死亡只有一瞬间,他是怕李亥给他的这一碗热汤,害怕这些东西让他在冰冷的天牢里因为腹疼不住干呕吐血的日子。
就好似有一万只虫子在体内啃噬着。
“大人?”李亥见他脸色肉眼可见地惨白下去,难免疑惑。
沈之屿从回忆中抽离,看见眼前十六岁的李亥,周围的景色是他自己的院子,寒战总算稍稍抑制住,答道:“臣近日身体不适。”
“那真可惜。”李亥原本期待的目光落了下去,继而又道,“大人好不容易来一趟,本宫什么都招待不了。”
沈之屿默默地推远了那一碗汤:“殿下,你现在没必要将心思放在这些东西上。”
“可本宫只会这些。”李亥双手紧握,他站着,垂眼看着坐在椅子上的沈之屿,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从没有拉近过,苦笑一声,发自内心道,“大人,本宫有时候会想,本宫既没有那蛮夷人的力量,也没有其他蠢蠢欲动的皇叔们的能力,您为何,偏偏选择了本宫呢?”
你连本宫亲手做的一口汤都不肯喝,还谈什么扶持?
太假了。
所以本宫怀疑你,是理所当然,是你自找的!
往回走的路上,沈之屿还是没有忍住,撑着树干干呕起来,盈儿的死让他吃不下饭,今天只喝了药和一些茶水,除了一些水,他什么都呕不出来。
“小喜,有水吗……”
下意识问出这句话,沈之屿一愣,后才想起来,魏喜也生死未卜,还等着自己去救他。
沈之屿只好自己撑着直起背来,忽然,他看见手边不远处,有一个水袋子。
他捡了起来,打开闻了闻,很干净新鲜。
京郊山丘的树枝繁茂,每逢夏季,还要派人来修建枝丫,不然会挡住车马的脚步。
沈之屿没有元彻那么好的视力,但他知道,这是被人故意放在这里的,并且是刚刚放下。
兀颜隐匿在树杆后面,撑着下巴。
他跟了丞相大人一路,从沈之屿离开丞相府,去找李亥,直到现在。
陛下为什么非要悄悄跟着?兀颜想不出其中的缘由,只好乖乖奉命。
九鸢楼。
在太阳落下山的同一时刻,九鸢楼外的红色灯笼自下而上亮起,将这栋三层高的楼阁建筑映衬得绚烂,气氛极好,它的装横极为讲究,左右对称,着色恰好,既不会暗淡,也不会过于招摇,远远看起,颇为风雅,可一旦靠近
“公子,急什么呀,现在离歇下还早着呢,奴家亲手酿了一坛好酒,快进来尝尝~”
“公子,您已经三日没来看奴家了~”
“……”
一群面妆精致的莺莺燕燕站在楼外招揽客人,红橙黄绿青蓝紫全色都有,她们身上的香粉隔着两条街都能闻见,过路的男子稍有迟钝,就会被姑娘们抓住,挽着手臂,娇\呻着哄进楼内一夜缠绵。
元彻换了一身中原公子哥的常服,本意是想要低调一点,却因为身上北境人的特征过于明显适得其反。
他眉眼深邃,随便一站个子就比周兆高出一个头,宽肩窄腰的优势被腰封完全勾勒,肩颈曲线收放有致,浑厚硬朗,束袖袖口露出的手背哪怕没有用力也能看见分明的青筋,叫人不禁遐想那掌心的力量。
新来的或许还会怕,但稍微待久一点的老人养厚了脸皮,就爱这一口,一位紫衣女子瞧见元彻,连忙挤了过去,涂有红色蔻丹的手不住环上元彻的肩膀,眼睛里秋波暗送:“公子今日一个人吗……”
正当她想要把脸也贴上去的时候,元彻伸出一根手指,挡住了她的动作。
紫衣女子僵在半空中,眨了眨眼:“公子?”
“不必。”元彻客气道,“我自带了。”
“啊?”
紫衣女子抬头一看,方才人多,她没瞧仔细,现在才发现这位公子哥身旁还坐了一位女子。
这位女子所散发的气质和九鸢楼的氛围很不一样,大家都是觥筹交错及时行乐,唯独她端端正正地坐着,下半张脸被一张白色面纱遮挡,只露出一双眼睛,眼睑上有一颗朱砂痣,点缀着仙鹤的浅蓝色裙衫一尘不染,严严实实地包裹住身体的每一个部位。
除了身形比寻常女子略大……整个人跟天上谪仙似的。
紫衣女子歪着脑袋,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元彻,心想正妻是定然不会陪着丈夫来这烟花之地,更何况元彻这年纪,娶没娶妻都不一定,多半是家里的妾室或者通房丫头,笑嘻嘻道:“这有什么,奴家和姐姐一起侍奉公子呀。”
元彻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可不行。”元彻一把搂过浅蓝色群衫女子的腰,隔着面纱轻轻挑起后者的下巴,笑得像位风流浪子,“本公子最近正宠着她呢,万一回去闹脾气了,可就不好办了。”
元彻从衣兜里掏出一锭银子放在紫衣女子手中:“今儿个不是快活的,去给本公子开间房,再叫你们这里的管事来,就说,要做生意。”
除去烟花之事,九鸢楼也是京城最大的针线铺子。
许多进贡的上等珍稀丝线先经一趟皇城,随后便流入这里,再由精挑细选上来的秀娘缝秀,制成一件件独一无二的裙衫,很是受世家大小姐们的欢迎。
但因为进过皇城,沾了个“御”字,它并不能像集市铺子那样大声喝卖,更不是有钱就能买,得有门道才行,商贾们也故意借着这个由头故弄玄虚,抬高价位。
紫衣女子愣愣地接过银子,点点头,再羡慕地看了眼元彻怀中的那个人,提起裙子走了。
紫衣女子刚走远,元彻后背就被猛地一掐,怀中人撑着他重新坐直。
“元公子还真是一心一意。”
“必须的啊,全天下最一心一意的就是在下。”元彻疼得扭曲的表情,“不过大人,看不出来你还……”
“怎么?”
“没没没。”
穿着浅蓝色裙衫的根本不是什么女子,而是沈之屿。
元彻笑道:“别不高兴嘛,你想想,要是你和我两位男子来这里,定然会有许多姑娘围上来,”他用下巴指了指对面,原本清幽敦厚的古琴琵琶与一群男人酒后的胡言乱语声交织在一起,极为混乱,“那我们还怎么查案?只能牺牲一下大人您,瞧见没,刚刚我和那姑娘说了自带后她就不继续凑上来了,一举两得嘛。”
沈之屿一哂:“那陛下为什么不委屈自己?”
“嚯!”元彻脱口就道,“我无所谓啊,不过你胃口这么重的吗?”
沈之屿:“……”
元彻见沈之屿表面上看上去风轻云淡,实则早就坐立不安,指腹不断在茶杯上摩擦着,贱兮兮地挑眉道:“嘶,大人,你怎么啦?不习惯吗?不对呀,像您这样的人应该是这里的熟客吧,不说其他,至少在音律方面也该有几位知心女子吧。”
沈之屿还没来得及回话,元彻又自己拍拍手:“啊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
“这里全是胭脂俗粉。”元彻道,“哪儿入得了您的眼,与其找她们寻欢作乐,不如在家里揽镜自赏。”
“……”
沈之屿没给予评价,有几位酒肉客从他们身边走过,他连忙压低声音以免被人听出来。
稍后,一把抓过元彻的衣领,贴近耳朵轻咬字句道:“陛下未免想得太简单了,既然我们能轻易查到编织凶器的丝线来自九鸢楼,那么幕后凶手也一定知道,这御用物不适人人都能买的,恰好这时候又有人来谈生意,你觉得,他们会不会起疑心?”
元彻面上再无嬉笑之意,暗地里啧了一声。
紫衣女子带着老鸨回来了。
老鸨一见元彻就两眼放光,翘着兰花指的手将手帕甩得刷啦作响:“哎哟喂,一群没眼力劲儿的东西,怎么能把贵客独自凉在这儿,这儿多吵啊,还不将公子请去楼上雅间,那边那几个,过来!”
元彻这边烦心事还没完,那边眼皮猛地一跳。
果不其然,老鸨的下一句话就是:“快过来!来好好地陪陪这位公子,有什么拿手活儿都使出来!”然后她又转过又来教育元彻,完全无视坐在元彻身边的沈之屿,“公子啊,守着一人哪儿有乐趣,咱们楼里的姑娘随便挑一个放出去都是数一数二的,你试试就知道了。”
沈之屿努力憋着笑。
元彻嘴角都要抽筋了。
他刚想要故意重施,借沈之屿来婉拒,沈之屿就将就着现成的姿势伏在他身上耳语:“别拒绝,这些都是他们的眼线,老板娘不敢让你单独一人。”
“那该怎么办。”
“先收着,我有办法。”
他俩的动作亲昵,就像是沈之屿在闹脾气,元彻忙着哄人,老鸨没有在意。
元彻只能咬牙同意,搂着沈之屿站起来:“都跟着走吧。”
走上二楼后,楼下嘈杂的声音顷刻消失不见,就连胭脂水粉的味道也一并淡去,待上了三楼,恍如来到另外一个地方,跟在元彻身后的人轻手轻脚的,几乎不发出一点声音。
只有老鸨还在舔着嘴唠唠叨叨,时不时地探出脑袋想看一眼沈之屿,看看这人儿到底长什么模样,奈何元彻护得死死的,一点机会也不给,元彻的长相偏凶,没有表情的时候让人不敢靠近,老鸨试了两次,便再也不敢了。
进入雅间的上一刻,透过走廊的窗户,元彻捕捉到窗外树干和屋檐处站着人,看来耶律录已经带着人埋伏好了。
只待账本一出,他们就会行动。
“公子就在这儿稍等片刻,妈妈我去叫我们家大人来给你介绍介绍才得的新货。”
几位姑娘绕去元彻身边坐下,老鸨则退出带过门
异变突现!
雅间不算大,人又多,在没人注意的角落,沈之屿拿起一旁滚烫的茶水泼在了自己身上,他什么也没有多说,捂着被烫红的手背坐去元彻大腿上,面朝元彻的胸口埋头在他肩膀,轻轻地蹭了蹭他的颈窝,难受地哽咽了一声。
所有人都吓坏了。
元彻:“!!!”
“愣着作甚,就现在!”
元彻被贴在耳蜗的呢喃拉回神,抬脚踹飞面前的木桌,木桌砸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巨响。
“大胆!是谁干的!?”
帝王之怒极为震慑,哪怕在没有亮明身份情况下,也遮掩不住锋芒,四周连忙跪了下去,低下头瑟瑟发抖不敢说话,更没有人敢在这时候辨别茶水究竟是如何泼在沈之屿身上的。
老鸨赶回来尖着嗓:“天呐这是什么了?!”
元彻没理她,兀自抱着沈之屿站了起来,绕过屏风,走到一旁的榻边轻轻放下。
“三声之内。”元彻沉声道,“都滚出去。”
元彻的样子好似下一刻就能抽出一把刀来架在地下这群人脖子上,老鸨惜命,一边赔礼道歉,一边把人赶了出去,同时扭头叫人去取烫伤药膏来。
老鸨:“公子息怒!这些都是新来的,干活笨手笨脚,冲撞了你家小娘子,妈妈我待会儿就狠狠责罚她们!快先抹点药吧,留下疤就不好了!”
元彻目光一直停在沈之屿的手背,头也不回的接过药膏,细细涂抹。
“你也滚。”
老鸨连忙滚。
屋内只剩下他们两人。
莫约大半炷香之后,老鸨才缩头缩脑地带着方才提到的“上面的大人”回来。
是一位脑满肥肠、铜臭味极重的商人。
想必是已经听说了方才的闹剧,商人看着被掀翻的木桌并没有感到意外,笑着冲元彻道:“公子可真爱惜美人,在咱们这里很少能见到这样的好儿郎了。”
元彻瞥了他一眼:“你还挺自豪?”
商人尴尬地笑了两声,招呼小厮端来酒水和新的桌椅,饭菜摆满了整张桌面,不少碟子还需要重起来:“公子请坐,这顿我请了,我们边吃边谈。”
元彻拉开木凳坐下。
而就在元彻为了计划强行按捺脾气的下一刻,商人眼珠一转,看见了一旁的沈之屿,瞬间被这清冷出尘气质吸引,他目光一亮,作死道:“公子是北境人吧,嗳,实不相瞒,咱们中原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这生意桌上都是需要美人陪酒的,这样价钱才好商量,您既然赶走了先前的姑娘。”他搓搓手,嘿嘿笑一声,“就只好让你家这位来了。”
话音刚落,沈之屿抬眼看去,目光如锋。
元彻声音在顷刻冷到了极点:“你再说一遍?”
作者有话说:
沈之屿:?
沈之屿(拿着点燃的炸弹):谁是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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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贾的惯用伎俩, 沈之屿心道。
这句话,真正因为色\\心作祟看上了“姑娘”的分量有多少,难以探究, 但绝不是完全因为色\\心这商人借此在给元彻示威。
元彻一看就知是北境人,如今北境掌权, 中原人难免要退避三分, 但绝没有欺负到了头顶不还手的说法九鸢楼是他们的地盘, 元彻一来就拒绝了们他的姑娘, 还大发脾气踹桌子踢椅子,撒足了野,若不给个下马威, 待会儿岂不要让他翻了天?
呵,拿他没办法, 拿他身边这位还没办法吗?
“公子息怒。”商人故作憨态, 皮笑肉不笑,“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元彻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把这大腹便便的商人拖去喂狼,指骨被捏得“咔嚓”作响,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将藏在袖口的短刺拔了出来。
打破这场僵局的是沈之屿。
从元彻身边起身的同时, 沈之屿悄声一按,将元彻的短刺摁了回去, 顺手拿起桌上精致的小酒壶,去到商人身边,镇定地倒了一杯酒, 微微俯身, 垂眸双手递出。
把小娘子被迫无奈的举止演绎得惟妙惟肖。
商人以为自己在这场博弈中赢了, 哈哈大笑,没有接杯,而是直接伸手抓住了沈之屿的手腕,托来自己跟前,将就着沈之屿举杯的姿势一饮而尽。
元彻的头皮一下子就炸开了!
不仅仅是出于这油腻的动作,还有如此近距离之下,商人会不会发现沈之屿的身份!?
沈之屿的长相虽然在男子中偏阴柔,但和女气完全不沾边,不然也不需要用面纱来遮住下半张脸!
就在元彻盘算如若商人有任何奇怪反应,就以最快的速度立马让他人头落地时,商人却只是喝完了酒,酒肉饭囊地感概道:“好酒!”
稍后,他拿过另一只酒盏,亲手倒上一盏,递给沈之屿:“姑娘也请,鄙人姓王,敢问姑娘姓名?”
元彻:“……”
“王”姓是四大家之一,虽没钓出一个姓“杨”的,倒也能凑合,
提起的心稍稍放下,元彻暗自咂摸一声,心想是不是太瘦了,以至于手腕处捏着都和姑娘一样纤细。
得想办法让丞相大人长点肉啊。
沈之屿没回答,接过酒盏,以袖掩面喝下。
商人有些纳闷。
沈之屿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摇摇头。
商人惊讶道:“难道姑娘……”
“是个哑巴。”元彻开口打断对话,他早就不耐烦了,长臂一伸将沈之屿拖了回来,“本公子就喜欢安静一点的,老王,酒也喝了,你到底做不做生意?”
说着元彻还往沈之屿面前挡了挡,将一位被人碰了心爱之物的纨绔子弟演绎得淋漓尽致。
商人被“老王”二字叫得青筋跳了跳,但瞧这样子不像是演戏,也因此进一步放下了戒心,拱手道:“公子,您要的东西呢,是需要有引劵的,不知可有带在身上。”
沈之屿提早备好了这些,元彻从衣襟里先拿出了一封信,再掏出两条两指厚的金条,“啪”地一下按在信上,亮闪闪的金条一下就吸住了商人的目光。
光是这个金条就够买好几匹布了!
只有贵养的少爷才会对物价如此没分寸。
现在,他已经丝毫不怀疑,元彻就是一位挥霍千金只为剥美人一笑的傻逼!
商人眼冒绿光,检查引劵无误后,叩手敲了敲桌。
四位小厮抬着比自己还要高的箱子入内,放在空处,默声离开。
元彻嘴角露出满意的笑,轻轻地拍了拍沈之屿的后腰,宠溺道:“去选,看上哪一种就告诉我,咱们买回去。”
“这姑娘遇见公子你可真有福气啊。”商人收了金条,拿起筷子夹了口菜放在嘴里,脸上浮现出酒后的红,“这些东西,官位稍微差一点的官老爷们,只会在逢年过节或儿女嫁娶时来买上一两件,啧,买就买吧,有生意咱们都做,又非要讨价还价的,一会觉得不值这个价,一会儿又嫌我们秀娘工期太长,穷酸货,这是什么?宫里的娘娘们可都是穿着些!这不是让大伙儿都不开心吗?!”
这是看元彻有钱,为待会儿涨价铺垫。
元彻接招接得漂亮:“是啊,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庸脂俗粉太多,好不容易遇见一个天仙似的,当然得阔气点,银子算什么?”
“就是!”商人一拍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