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多亏了贝特西端水,每个人都给了差不多的一小段时间,让他们过了嘴瘾。
当然,贝特西拿不准斐洛司喜不喜欢这种事情,所以没敢询问他。
“就是说,就是说……”阿莫斯知道斐洛司是个不喜欢废话的实干派,只扭捏了一下就带着一丝迫不及待的急切问道,“团体赛和个人赛这样的训练,在哪里可以玩到呢?”
斐洛司还以为什么事情呢!
《魔法荣耀》和《绝地求生》的规则都不是多难,斐洛司之所以开这个直播,就没想过藏着掖着。
“很快就会上线了。”他的手指在空气中轻轻一点,一栋雄伟壮观的大楼在空气中浮现出来。
【兰斯维利城中心体育馆】
这串大字,在场的谁都不陌生,毕竟以基建狂魔著称的兰斯维利有一栋建了三个月还没建好的大楼,这个八卦让不少人都好奇这栋大楼有什么神奇的地方。
“体育馆……”众人念叨着这栋大楼的名字,眼神中带着一丝的迷茫。
为什么不叫《魔法荣耀》馆或者《绝地求生》馆呢?明明这个命名方式才更符合斐洛司的命名特色。
斐洛司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所有比赛都是竞技。”
在这个世界,跑步、跨栏、跳高……这些比赛项目都变得没什么意义,因此游戏竞技成为竞技的全部也很正常吧?
《魔法荣耀》、《绝地求生》、《魔法少年——》,目前竞技项目只有这三种,但足够他们沉迷好一阵子了。
《魔法荣耀》和《绝地求生》看起来很容易复刻,但斐洛司也不怕他们复刻。
同样的游戏,他只收100金币的门票,但在兰斯维利玩没有生命威胁,进去无论死多少次,出来的时候都是好好的,甚至还能在绝境中突破。
其他人做出来的游戏能做到吗?!
斐洛司一开始没有拿出《魔法荣耀》和《绝地求生》这样的大杀招,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游戏和现实的机制。
如果不能复活,游戏将毫无体验!
但目前只有斐洛司掌握了完美的复活术,一直复活玩家,他是什么苦命打工人啊!
斐洛司喜欢的玩游戏,不是无休止扔复活术!
于是他先是推出了《魔法少年——》,吸引其他城市的游客来游戏圣地游玩的同时,暗戳戳地在背地里收集足够多的魔力结晶。
再用这些魔力结晶让每个玩家在进入游戏的同时多了一个由魔力结晶组成的替命娃娃。
游戏中的死亡,不是真的死亡,而是替命娃娃的死亡,因此还有痛感调整机制,从50-100%,再低就不行了。
场地、魔兽、宝箱、道具、随机诅咒、空气墙,这些东西都很简单,但生命只有一次,和重开就有无数次,哪个选择好?
因此斐洛司根本不怕别人仿造。
仿造不了。
因为他们没有那么能用来一次性使用的魔力结晶。
魔力,魔力,说白了还是魔力!
斐洛司的魔力结晶来源不止《魔法少年——》,还有兰斯维利城。
在建设兰斯维利城的时候,这座城市本身就是一个魔法阵。
只要在这个城市里使用魔法,地底的核心仓库就会源源不断地产出魔力。
魔法世界没有能量守恒的概念,只有游离的魔力和驯化后能被使用的魔力。
10点的魔力用来释放火球术,火焰燃烧凝聚出100点的魔力,最后火焰烧灭,魔力却不会凭空消失,而是会逸散到空气中去,经过一段时间后成为游离的魔力增加城市魔力。
但游离的魔力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
斐洛司很懂可持续发展,一边想办法让众人多用魔法,一边让城市魔法阵运转起来,100点的魔力,一边归到空气中,一半被城市吸收变成魔力结晶。
《魔法少年——》给斐洛司带来了数不尽的魔力结晶,让他可以在兽潮来临是挥霍一把,承担起所有人技能释放所需要的魔力。
亏了吗?
斐洛司大赚特赚!
从某种角度来说,魔法是公平的,斐洛司人那么多个服务器一起搓技能,是因为他舍弃掉了“释放”功能。
玩家们替他完成了“释放”,10点的魔力再一次十倍百倍地化作魔力增强了兰斯维利的魔力浓度和地下仓库的魔力结晶数量。
也是因为丰收节这三天的疯狂为他肝魔力结晶,《魔法荣耀》和《绝地求生》才能完整地上线。
然后滚雪球似的为他带来更多的魔力结晶。
沉浸在活动中的游客们或许没注意到,曾经荒芜破败的兰斯维利,魔力浓度已经比某些大城市还高了!
一个秋天,只用了一个秋天,就诞生了这样的奇迹!
“1、100金币?!”阿莫斯的眼睛亮得惊人,“只要100金币就能玩了吗?!”
斐洛司点头:“对,每人一百。”
一场游戏的维护成本大概在5金币左右,虽然会消耗魔力结晶,但他们比赛中总要使用魔法吧!赚回来的魔力结晶只多不少。
5金币,大概是前期的成本投入平摊下来的成本。
目前的魔兽多得杀不完,赶一些进去就可以了。等兽潮结束后,数据也收集的差不多了,能多次使用的以假乱真的魔力魔兽就能上线了。
资本家斐洛司把付费打工包装了一下,变成游戏他们还美滋滋地开心得不行,不得不说……是有那么两把刷子的。
斐洛司补充:“不过得明天才能上线。”
兴冲冲地将金币都准备好了的几人顿时像被泼了一兜冷水,蔫巴巴地垂下了脑袋。
“谁来打昏我,我想直接明天早上再醒过来。”有人大喊。
“好耶!有人不想参加晚上的烧烤大会了!又少了一个抢吃的!打晕他!”
“!!!”那人求饶,“别别别!烧烤大会烧烤大会!我这就来了!”
今晚,注定一晚场十分热闹的不眠夜。
斐洛司也没睡,点了两大盆小龙虾被约书亚拉着谈心去了。
约书亚大概是被今天的运动会刺激到了,咕咚咕咚地喝酒。
“你要选什么契约兽?”
“咕咚咕咚……”
“1v1?”
“咕咚咕咚……”
“3v3?”
“咕咚咕咚……”
“5v5?”
这次,约书亚不喝酒了,他一偏头过去吃掉了斐洛司刚剥好的虾。
斐洛司:“……”
斐洛司:“那是我的小龙虾。”
“咕咚咕咚……”
斐洛司:“……别装醉。”
斐洛司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剥小龙虾。
约书亚此时抬眼看他。
约书亚是很典型的施法者长相,五官没有过于浓烈的攻击性,但透着一股疏离的淡漠。
但此刻的他因为喝了两瓶酒,微醺的眼里泛着一抹水光,眼尾有不明显的红,一点点的颜色让那份疏离消融成如水的温柔,微卷的长发从他的额头滑落,发尾轻轻地垂在鼻尖,点出了一点微痒的迷离。
他的动作很优雅,带着从小养出的矜贵和涵养,哪怕喝的是啤酒,也是那样的从容,没有丝毫刻板印象里的颓废。
“领主大人,能帮我再剥一只吗?”
他大约是真的有点醉了。
斐洛司疑惑地拿过啤酒空瓶,闻了闻的确是啤酒而不是高浓郁的白酒没错。
他看着配料表标注的“酒精含量:5%”有点茫然。
他再次看了一下约书亚的等级,是lv.299没错啊。
约书亚一下就被逗笑了,低低的笑声带着沙哑的磁性。
“我只是……有点高兴。”约书亚说,“一点点,嗯。”
或许是小龙虾的味道太香了,又或许是啤酒对于从未喝过酒的人来说也是很醉人的东西,约书亚的话变得有点多。
“我有时候会在想,我醒来的意义是什么。”
约书亚的清雅的眉眼总是带着一抹浅浅的忧郁,很淡,却很难忽视。
蓝绿色的眼睛似乎是为了盛着哀伤诞生的,笑唇也似乎是为了掩盖悲苦才逐渐刻上去的。
但现在,他的笑容里多了几分的真切,蓝绿色的眼睛也多了几分盎然的欢愉。
他久久地注视着斐洛司,轻的像是呢喃了一声:“大概是为了遇见你吧。”
斐洛司愣了一下。
接着,身体的某处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炙烤了一下,很烫,很短暂。
他的火系魔法抗性很高,照理来说应该是没有感觉的才是。
他疑惑地看了一下血条,没有变化,属性面板也没有变化。
但不知为何,灼热的感觉还在持续着。
约书亚有些醉了,但他的视力依旧很好,见到斐洛司的脸上的疑惑茫然,以及耳根处的一抹颜色,心情又愉悦了好几分。
约书亚鬼使神差的说:“领主,说不定,我还挺喜欢你的。”
斐洛司回过神,大大方方地接受了他的夸赞:“嗯。”不是他自恋,但兰斯维利喜欢他的人的确很多,每次他出门都会有无数的鲜花朝他伸来,有些胆子小的,就偷偷地在他走过的路上放上鲜花。
因此“领主,我喜欢你”对他来说只是一句很寻常的赞美。
这下换约书亚愣住了,他张了张,想要解释,斐洛司已经再次开口了:“这一碗是我的。”他将多的那一碗划到了自己的领地,然后将另一碗给约书亚。
“吃小龙虾的乐趣在于自己剥壳自己吃。”他特意在“自己”上面加重了音。
斐洛司不护食,也幸好他不护食,要不然约书亚这会可能就不在了。
约书亚没有说话,只是用那双宝石般漂亮的眼睛雾蒙蒙地看着斐洛司。
斐洛司忍了忍,摘掉一次性手套去提他将落下来的碎发别到脑后去。
从兰斯维利城市规划得整整齐齐就能看出来,斐洛司是有一定强迫症的。
约书亚不觉得难受,但斐洛司盯着他被发尾挠着的鼻尖总觉得心里痒痒的。
约书亚:“……”虽然他并没有故意的意思,但说实话,他的领主大人在某些方面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没开玩笑,是认真的。
学校运动会结束后,约翰怀着忐忑地期待等待着周一的到来。
不过在周一到来前,首先是周六和周日。
运动会的那天晚上,兰斯维利热闹了一整夜,但这座人人将精力药剂当水喝的城市,通宵闹腾似乎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外面灯火通明,热闹非凡,约翰以为自己肯定会睡不着,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门一关,窗帘一拉,外面的喧嚣吵闹一点也传不进来。
大床很软,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睡这么舒服的床。
秋末的温度已经低到了个位数,尤其是晚上几天前他们还在漏风的房子里被冻得瑟瑟发抖,将一切勉强能用来保暖的东西都往自己的身上堆。
而几天后的现在,他们住在不漏风,不漏雨没有打洞,干净整洁的房子里,身下的大床上铺着柔软的毯子,身上也盖着厚厚的棉被。
约翰很喜欢专卖店里的地毯,不少人在心里暗暗将以后能买上一张那样的毯子作为人生目标。
但他们到了兰斯维利才发现,毯子也是分很多种的。
有铺在沙发上的毯子,有铺在地上的毯子,有人盖的毯子,还有专门用来铺在床上躺的毯子。
约翰一行人简直要挑花了眼。
花色那么多的毯子里,有便宜的,也有贵的。
约翰咬咬牙,挑了一条最近很火的小火龙毯子。
红色和奶黄色的配色明亮又温暖,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暖和极了。
ip联名的东西都很贵,这条毯子也不例外,普通的毯子只要10铜币一条,很厚实,特价区甚至有2铜币一条的瑕疵款。
虽然说是瑕疵款,但约翰看不出有任何的瑕疵。
这条小火龙毯子,是最普通的毯子,没有任何的属性加成,只是因为它的图案是一只打滚的小火龙,所以卖上了99铜币的高价。
理智和节约的本能告诉约翰不要买,2铜币的红色毛毯也很好看很暖和。
但经过内心激烈的斗争,他还是买了。
安妮的契约兽就是一直小火龙,它总是小小地一只跟在安妮的身边,乖巧又安静地给安妮带来陪伴。
还会很努力地提升自己的战斗力为安妮赢下比赛。
安妮很爱它,两人是最好的朋友。
但因为贫穷,她舍不得更没有多余的钱去购买卡包,即便有了十连抽的资格,也会将抽到的好资源拿去卖钱而不是给小火龙。
现在有了钱,约翰想给安妮一个更好的生活,小火龙毛毯会有的,卡包也会有的!
安妮是约翰唯一的妹妹,他小的时候,大姐还在家的时候,大姐对他很好,最疼他最爱他,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给他。
他有一次,因为盯着别的玩具看了很久,大姐就花了很长的时间为他用木头雕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出来。
他们家没有铁具,大姐只能用磨尖的石头一点点地将木头砸出痕迹,一点一点,十分消耗耐心和眼力。
其实那不是多有趣的东西,只是一只小鸟摆件,但只是一只小鸟摆件,他们家也买不起。
穷,就是原罪。
赚到第一个银币的时候,约翰就试图打听过大姐的消息,但他一个最底层的平民,又有什么人脉去认识有钱的奴隶主呢?
贵族少爷小姐他倒是认识不少,但在他们的眼中,他什么也不是。
那么高贵的少爷小姐,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奴隶去丢面子替他打听呢?
一个奴隶罢了,死了丢了,都无所谓,再买就是了。
但……她不是那个奴隶,她是他的大姐啊!
约翰一家睡了个好觉,或者说所有人都睡了一个好觉。
或许是专卖店的地毯给了他们刺激,一向将节约刻到骨子里的他们竟然很痛快地花了钱买了非瑕疵打折区的毛毯。
当然,约翰买的小火龙毛毯还是独一份。
约翰将它交给了安妮,顶着众小孩羡慕的目光,安妮开心得简直要疯了,晚上一家三口睡觉的时候,她也要蜷缩着身体躺在小火龙图案上。
第二天早上醒来,大伙虽然还没逛完兰斯维利,但谁也舍不得再去逛了。
兰斯维利太过繁华,东西又太多,到处都飘着香气,他们一不留神,钱包可能就空了——不是被小偷偷的,而是他们回过神时,钱已经递出去了。
“妈妈,我们早上可以吃蛋糕了吗?”安妮舔了舔,满脸期待地问。
她嘴里说的蛋糕,是昨天有人为了庆祝胜利——虽然不是她赢了,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大方地买东西分给所有在场的人。
而且这么做的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很多个。
安妮人小,送东西的哥哥姐姐们似乎都特别宠爱小孩子,给她和约翰塞了好多好多,最后一家三口回来的时候,手里的东西都多得要拿不动了!
温度低,不担心东西坏,节约的贝西将东西分出了七天的量,他们的胃小,接下来的七天都不用花钱再买东西吃了!
安妮感激着这些从天而降像天使一样的哥哥姐姐们,但被香味萦绕折磨了一个晚上,她昨天晚上做梦都把自己的胳膊当食物咬了。
贝西和约翰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舍不得咬被子毯子,这种下意识的习惯动作即便是睡觉的时候也不敢忘记,和“珍贵”的被子比起来,自己的身体不值钱多了!
“妈妈,好香啊,我好饿……”安妮摸着自己瘪瘪的肚子,口水一个劲地往外涌,像一个小喷泉。
“马上就好,马上就好。”
保鲜箱的租赁费是一天1-5铜币,越大的越贵。如果想购买的话,那就更贵了,最便宜的也要2金币,毕竟是炼金产品。
贝西没钱买,更舍不得租,毕竟她从未想过自己家的食物有一天竟然会多到需要用到保鲜箱来装!
约翰在外面一个箱子,他亲眼看着别人要拿去丢的,还没丢进垃圾桶,很干净,和新的差不多。
被他要过来装东西了。
昨天被赠送的食物就放在里面,盖子一打开,原本只是一缕一缕往外钻的香气立刻就像是火山爆发似的往外喷涌,香得人头晕目眩。
约翰经常在专卖店里闻着艾雅和西里尔的外卖,耐受性渐渐地被锻炼了出来。
倒不是艾雅和西里尔抠门不分他吃,而是两人都有些护食。
每次点外卖的时候,都会帮约翰点一份。
但以他们这个等级的饭量来说,就算是啃了十头牛也不会撑死的!
于是等回过神来时,外卖已经被吃完了。
在兰斯维利,到处都是美食店铺,吃完了再买就是了。
但在康罗罗不是这样的啊!吃完了就是吃完了,没有了呀!
平时隐藏得不错的护食属性在康罗罗展现得淋漓尽致。
约翰很够忍耐,但是安妮和贝西就不行了。
“妈妈,妈妈,妈妈——”安妮的声音中已经带上的含混的水声。
“吃吧吃吧吃吧。”贝西已经放弃了昨天的食物规划,给自己和两个孩子随意地拿了一个袋子,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兰斯维利的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是新奇而神奇的。
尤其是十根手指头和十根脚指头加起来都数不过来的食物。
安妮的运气不错,她说想吃蛋糕,就真的拿到了一份纸杯蛋糕。
一盒六个,一共是三种口味。
纸杯蛋糕很小,只有她的巴掌大,可爱的壳子是粉白色的,上面还印着漂亮的小花,少女心爆棚。
顶上有奶油小花的装饰,还有一颗被切成兔子形状的小草莓。
安妮喜欢极了,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它,想要多看一会,但饥饿的肚子已经容不得她多想,张开嘴巴一口就咬了下去。
她的嘴巴小,但饿久了的人抢食能力十分恐怖,于是她用力地一口就咬了进去。
“呜呜呜,好甜好好吃呜呜呜……”
最先让味蕾和口腔苏醒过来的是柔软绵密的奶油,香甜的奶油由着无比轻盈的绵密感,被口腔里的温度一烫,便慢慢地融化了。
草莓虽然只有四分之一粒的分量,但存在感却不低。
草莓本就是一种香味浓郁的水果,魔法世界的草莓更是香甜。
九分甜一分酸以及十二分的香,给蛋糕带去了层次感的同时还激发了蛋糕双倍的香甜。
蛋糕本体很柔软,像云朵一样的口感,吃起来轻飘飘的,香得让人眼睛发直,甜蜜的幸福感直直冲上大脑,让她眩晕地觉得,就算现在立刻死掉也会笑着去死了。
——除了外面这层看起来很好看的东西咬其实太过费劲!
约翰刚从炸鱼骨的酥脆冲击中回过神,就看到妹妹张开大嘴一口将蛋糕吃下去,他大惊失色地去抠妹妹的嗓子:“不是这么吃的!不是这么吃的!”
纸杯蛋糕,约翰见艾雅吃过,她是忠实的甜点爱好者,似乎还在每个蛋糕店都充了不少钱。
纸杯蛋糕也是她的最爱之一,约翰还听她抱怨过,为什么不能把纸杯蛋糕的纸弄成不沾的,每次要用勺子去刮纸上残留的蛋糕就麻烦死了!
约翰抠得快,这还只是第二个纸杯蛋糕,他交给安妮正确的吃法后,安妮心疼地看着纸杯:“为什么就不能做成可以吃的纸呢?”
她还不太清楚“纸”是什么东西,只是约翰这么说,她也就这么叫了。
约翰沉默了一下,然后点头:“是啊,这个纸杯这么香,怎么就不能吃呢!”
掌握了正确吃法的安妮开始珍惜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蛋糕,将蛋糕吃完后,她又开始用牙齿一点点地刮着上面残留的一点蛋糕屑。
纸杯上面的蛋糕屑很少,但对她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了!
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的安妮一点点地啃着,弯弯的眼睛里满溢着幸福的甜味。
六个小蛋糕,安妮吃了两个,将剩下的四个分别分给哥哥和妈妈。
约翰和贝西也将自己的那份分了一些给她。
约翰抽到的早餐是炸鱼骨。
虽然是鱼骨头,但裹上面粉腌入味下入油锅里炸透炸酥后,别提有多香了!再撒上不同口味的撒粉,就是味道十分独特的鱼骨薯片。
“咔咔咔、咔咔咔——”
约翰的这包是番茄口味的,酸酸甜甜的味道很解腻,鱼骨被仔细地腌制过,没有一点的腥味,只有鱼的香。
鱼骨并不是完完全全的鱼骨,骨刺和骨刺之间有一层薄薄的鱼肉,鱼肉也被炸得酥酥的,而且而鱼骨扎实的脆不同,鱼肉的酥是带着一点空,鱼肉纤维之间被炸出了空气感,两种酥在牙齿将带来很奇妙的双重享受。
贝西的那份则是紫米饼。
看着没有鱼骨和纸杯蛋糕那样富有冲击力,但碳水+碳水的组合是饿过的人绝对无法抵抗的神器!
外表看着只是一个很朴素的大饼,但一口咬下去,松软的外皮是奶香味的,薄薄的一层兜住了满满的馅料。
紫米加了黄油,被煮得黏腻软糯,还会拉丝,一口咬下去,扎实的口感简直让人满足得眯起眼。
沉甸甸的饱腹感给胃和身体带来了最纯粹的幸福。
一家三口吃得停不下来。
他们的“胃很小”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自我催眠。
实际上,他们的胃被撑得很大。
食物很少,但水、杂草和树皮在春天、秋天以及大部分的夏天是不缺的。
水没有能量,但能让肚子“饱”起来。
杂草和树皮提供的能量不多,但随处可见,他们能挖回来煮了吃。
虽然提供的能量不多,但只要吃得足够多,总是能活下去的!
因此,平民的肚子都很大。
饥饿会让他们疯狂进食,将肚子撑得鼓鼓的,久而久之胃就被撑得很大。
“妈妈……”安妮没吃饱,但这已经是她从出生到现在吃过最好的一顿了,再吃下去神说不定也会怪她太浪费太贪吃了。
而且今天吃了太多,以后怎么办?
他们家还没有挣到钱,现在得想办法挣钱才行。
安妮虽然人小,但穷人家的孩子懂事得早,她并不是什么懵懂无知的小孩了。
在康罗罗的那段日子,她也能家里挣些钱,虽然很小,但真的非常努力,从来不喊苦,眼皮睁不开了就悄悄在自己的腿和胳膊上拧,用疼痛来让自己保持清醒。
但是来到兰斯维利之后,约翰的包月生意也没有了。
安妮很害怕自己一家会因为挣不到钱再次离开这个像天堂一样的房子。
因为昨天运动节的狂欢,所有人都度过了一个十分幸福的早上。
约翰租的这间房子一共住了五家人,这样住五天也只需要三铜币,他们家就三个人,住40平一天一铜的房子也太奢侈了!
现在这样就很好!可以移动的墙壁给他们隔出了20平米的空间,有床,有窗户,还有地方放东西,再好不过了!
“我去学校附近看看。”约翰吃好饭,又习惯性洗个澡再出门,这是他在专卖店上班后养成的习惯。
“我也去!”在康罗罗干游戏材料包月的那段时间,小孩们都将约翰当成了领头羊,一听要他出去找活干,小孩们立刻激动了起来。
“我给约翰老大打听消息!”
“我给约翰老大您提包!”
“我、我也能给约翰老大打听消息!”
“哥哥哥哥,我也能帮上忙的!”
约翰没有拒绝,让他们先去洗澡,然后将昨天新买的衣服换上。
孩子们先是瞪大了眼睛,接着高兴地欢呼一声跑去找妈妈了:“妈妈,约翰老大说带我们出去找工作!要穿新衣服!”
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在上学后被瞧不起,家家很咬牙给孩子花钱买了一身衣服。
但这身衣服买了之后就被家长们收起来了,新衣服就是得等到重要的日子才能穿的!什么是重要的日子?自然是去上学的星期一才是重要的日子!
孩子们对新衣服的渴望渴望虽然怎么也藏不住,但他们还是乖乖地忍耐着,等待星期一的大日子来临。
但现在约翰说能穿新衣服了,这怎么不让他们激动兴奋!
缺衣少食的这个年代,能吃上饭、能穿上新衣服,就已经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而今天早上,他们不仅吃了一顿好吃到下一刻死掉都会带着笑容的饱饭,接下来还要把昨天新买的衣服穿上。
天呐!这真的不是在做梦吗?!不对,一般来说,做梦是做不出这么美的梦的!
平时他们做一个吃上只有土豆的糊糊的梦,醒来都美好一会,像今天这样的梦,哪里是他们能做得出来的!因此,他们得出结论,他们不是在做梦,这一切都是真的!
蛋糕是真的,紫米饼是真的,炸鱼骨是真的,一切都是真的!
真好啊……
约翰提醒他们洗完澡再穿新衣服,也是为了能更好地融入兰斯维利。
兰斯维利对外来人口接纳的容忍度很高,即便是有流浪汉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在垃圾桶旁边翻垃圾,也不会有人驱赶,反而会提醒对方去绿色的可回收垃圾桶里找。
但这个干净的城市,大约是没有人能真正喜欢身上脏兮兮的人的。
约翰很有自知之明,他尽可能地将自己收拾干净,不仅是让别人给自己一份尊重,更是给自己一份体面。
约翰年纪小,但不意味着他是蠢货,他到现在还记得,艾雅刚来康罗罗的时候,看着脏乱差的外城嫌弃又暴躁的样子。
所以,他每天再忙碌,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河边将工作服洗干净;晚上睡得时间再少,也要一大早地去河里将自己洗干净,然后换上经过一个晚上已经半干的衣服。
衣服在贫民窟是很贵重的东西,这么重要的东西他是绝对不敢挂在外面的,万一被偷了怎么办?!
但是秋天不比夏天,挂在屋子里没有足够的风将它吹干。
约翰并不在意,早上跑着去店里的那段路,他会跑得很快很快,风会带走他身上的水汽,等到他到店里上班的时候,衣服基本上会处于一个9分干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