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哥谭法外律师—— by红枣排骨鸽子汤
红枣排骨鸽子汤  发于: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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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手上带着一个纸质手镯。
棍叟成了他的俗缘。
时隔多年,默多克抖着手用力推开夜枭地下基地的大门,震起的灰尘让他眼边有泪。过去他对手和会的这套规矩嗤之以鼻,来自天主教的信仰根本让他没法接受弑亲的结局——这怎么会变好呢?为什么杀死自己唯一的牵挂会让他成为更伟大的战士?但是老人握住他的手,用亲手为他锻造的刀,在孩童的嚎啕大哭下亲手捅进了那颗衰老的心脏。
“不许哭!马特!不许哭!”他训斥马特的声音逐渐衰弱,最后慢慢变得温柔,“你注定要有伟大的成就,孩子。”
炸弹滴答作响,默多克迈入基地的脚步惊醒了靠在那儿抽烟的男人,熟悉的心跳声在瞬间加速,佩蒂特近乎崩溃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
“你应该走了!”男人厉声说,默多克不知道这是不是佩蒂特的天赋,他总是擅长让自己听起来很可怜,“你应该,炸弹——离开这儿!”
男人的声音里有某种破碎的东西,他大约是瞪大了眼睛,呼吸声大的像破旧了风箱,过了好一会他才愚蠢地意识到默多克手上的利刃,终于明白了盲人此行的目的。
“哦,”他说,“你不是来救我的,你是来这儿杀我。”
亡灵汇集,无数鬼影呼啸着自天上降下,炸弹传来细微的运作声,佩蒂特启动了炸弹,他合上眼,亡灵朝盲人涌来。
倘若尼诺·佩蒂特真正豁出去使用他的魔法,默多克并不觉得他是个所谓的三流魔法师。只是他的能力有太多的限制,那双动人心魄的蓝眼睛才是力量的源泉,亡灵只是那双瞳孔延伸出去的视野罢了。目之所及之处才是魔法启动前提,这个由魔法师本人亲口告诉爱人的弱点,在这时候成了本人的催命符。
灯灭了。
黑暗中亡灵的微光层层叠叠,数量众多在此刻成了最大的缺点,默多克感受鬼魂拂过皮肤的微风,他藏在洞穴的一角,呼吸和心跳都通过冥想降至最低,连血液的流速也慢下来。他手上的刀刃成了他肢体的一部分,盲杖捏在他汗津津的掌心,随着他呼吸的频率一起一伏。
佩蒂特在暗中同他盘旋。
“你还记不记得我的那些案子?”检察官问道。
默多克没有说话。
“我记得一清二楚,夜枭过去告诉我,他说我的记忆力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其实不是,默多克,那也是诅咒,”他缓步绕着洞穴转圈,“我什么都忘不掉,我还记得凡妮莎死在浴缸时手臂上的疤痕,理查德破碎的尸体被装在铺满金箔纸的礼盒里,夜枭过去给我的拥抱。我记得来到纽约后,被我关进监狱的强(奸犯,受害者的哭泣,那个被寄养家庭虐待的孩子——天啊,那些声音每天都在我耳边重复,我根本没法做到视而不见。”
他停在了离默多克一臂之遥的地方,盲人握紧了盲杖,肌肉紧绷如同捕猎前的雄狮,被他盯住的猎物却浑然不觉,还在自顾自平静地讲话。
“你改变了我。”佩蒂特的声音竟然带了一丝隐隐的笑意。
这让默多克决定耐心多等一瞬间,同情在他心底的杀意里闯出一条血路——其实佩蒂特并不适合当个检察官,他这时突兀地想着,佩蒂特压根就不适合政治。这个来自哥谭的男人什么都想要,什么都想救,他做不出任何决断,徒有聪明的大脑。哪怕他的理智已经告诉了他,默多克对他心怀歹意,但他跪在男人淹死在浴缸的尸体前,还是毫不犹豫地把头埋进了怪物的怀抱。
“当我决定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哪怕我还是照样能听见那些声音,但我感到……轻松了,亲爱的,”佩蒂特喃喃道,“我知道这样有什么不对,可我欺骗了我自己,告诉我自己起码你也因我改变,直到——”
他停顿了很久,然后轻轻地吐出一口气,“佩珀死了。”
刀光划破空间,默多克刚刚攀在岩壁上同阴影融为一体,这时候他带着盲杖上的利刃刺往佩蒂特的喉咙。那柄日本名刀的残片发出嗜血的尖叫,检察官抬眸的一瞬间,他瞧见的是亡灵的微光映在刀锋之上,在空中划过的弧度美得像少女的腰肢。
利刃刺破布料后的皮肤,盲杖把他整个人都钉在地上,佩蒂特何止没有认真对待他,他压根就是甘愿赴死。伤口让他因为疼痛小声抽泣,但他的手还是覆上了默多克紧握盲杖的双手上,鲜血从他们的指缝渗出,融为一体。
“你现在杀死我,然后去往韦恩庄园,”他说,“那儿的地下有一艘飞船,你割下我的头带过去,用我的瞳孔验证,那艘飞船能把你带去犯罪辛迪加的——”
“闭嘴!”默多克厉声喝道。
他浑身发抖,剧烈的情绪冲刷他的全身,他咬住牙的力度足以让他的牙医离职——他应该杀死佩蒂特!他应该这么做!他千里迢迢从宇宙之中来到哥谭的地底就是为了抽掉自己的最后一根软肋。
默多克想起棍叟告诉他的故事,关于日本出征的死士是如何亲手杀掉自己的妻子,他们捡走路边的孤儿,逼迫孤儿杀死最重要的朋友。但利刃刺破那颗跳动的心脏时,从胸口喷出的血液会像力量的源泉——从此他们什么也不怕了。
他早就应该这么做。
在法庭上头一次碰见尼诺·佩蒂特时,在佩蒂特把他父亲的金腰带转交给他时,在某一个夜晚,地狱厨房的帮派蠢蠢欲动,因为犀牛人的死亡渴望发动一场战争。而那天佩蒂特得了严重的流感,他躺在床上,散发出药物和汗水难闻的气息,衣服湿哒哒的,床单也湿哒哒的,男人皮肤滚烫,呼吸都带着温度。
默多克提着药物从窗户那儿翻进来,带着一阵寒风和手里的热汤。
他踏过佩蒂特的地板,检察官因为高烧懒得骂他不换拖鞋的举动,于是他躺在佩蒂特的另一侧,伸手摸上他潮湿的皮肤。
“我要吐了。”佩蒂特有气无力。
“别吐在我身上。”默多克答道。
他等待佩蒂特张口吃了药,喝光了热汤,男人躺在床上,含糊不清地提醒,“我出了很多汗。”
“我隔着一栋楼都能闻见。”默多克皱了皱鼻子。
佩蒂特幸灾乐祸地笑了,伴随着一阵咳嗽,默多克从检察官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阅读,他随意地翻阅着书页,耳朵仔细聆听几个街区外俄罗斯人的动静。
他们炸了他的仓库。该死。
佩蒂特在半梦半醒间被他的动作惊到,大约是高烧让人格外脆弱,平时检察官绝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举动。他伸出一只滚烫的手,拽住了默多克的衣角,温度从衣角烫进了他的皮肤。
“留下来?”病人恳求。
于是盲人陷在柔软的床铺中,忍受着身边人散发的气味,他的思绪慢慢沉浸在书本之中,王尔德的诗集里写着——“甜心,倘若我不是来自普通的泥土,我不会把我的过错归咎于你。”
此刻佩蒂特躺在他的身下,鲜血散发出比记忆里更难闻的气味,他的肩膀处的血肉暴露在空气中,脖颈被默多克牢牢掐住。恐慌在一瞬间占领了默多克的脑海——他要失去佩蒂特了!默多克惊恐地意识到,佩蒂特不想留下来,而他根本不知道怎样让能让男人留下来——
“哦,我差点忘记了——对,我把你的灵魂还给你,”佩蒂特虚弱地说,炸弹仍嘀嗒作响,“你最好快点,亲爱的,现在离开还来得及。”
他的灵魂空缺的那一块归位。
从此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来确认这世上有人依然爱他了。
默多克拔出盲杖,佩蒂特因为他的动作猛烈挣扎了一下,像是垂死的鱼。随后他张口呼吸,平静地等待盲人把利刃刺进自己的喉间——
“哐当——”
那是利刃脱手而出的声音。
默多克随手把盲杖丢在黑暗的洞穴某处,佩蒂特猛得扭头,他的嘴张开又合上。这让默多克有些想笑,倘若他能看见,他猜想这时候佩蒂特的蓝眼睛一定蹬得极大,可能他还会咬牙切齿,用那双漂亮的眼睛一眼一眼剜他。
“你疯了?”佩蒂特质问他。
默多克只是疲惫地站起来,他的确很累了,好几天都没休息好,他可不是什么外星人。佩蒂特旁边的台阶上是个很舒服的位置,那儿没什么血,能让他在世界爆炸前好好睡上一觉。
“你错了,”他说,微笑着摸了摸佩蒂特狼狈的脸,“我的确为你改变了。”
——宝石。
一颗濒临破碎的宝石伴随爆炸的白光丢进来,炸弹和拥有空间力量的宝石同时消失不见,踏入洞穴的男人穿着长长的风衣,叼着英国的丝卡香烟。
“康斯坦丁——”佩蒂特脱口而出。
冲入洞穴的男人重重抹了把汗,毫不留情地给了瘫软在地上的两人一人一脚,“我就知道是那个老混蛋。”
另一个世界的尼诺·佩蒂特沉痛地问道:“我瞧上去就这么像英国人吗?”
洞穴摇晃着,尼诺咒骂一声,和默多克一道拖起身上挂着血洞的检察官,向外奔去。
检察官,或是前任检察官,听证会已经彻底错过,他的工作肯定是没了,佩蒂特被两人架在身上,一块碎石落下,不偏不倚地冲着他的脑袋砸去。让他不禁想到上帝是否恨他,默多克咬着牙替他挡下了那块石头——这回他们丧失了整个队伍体力最好的人,只能靠着两位魔法师的羸弱躯体,硬生生在洞穴坍塌之前闯出了早高峰时期的韦恩塔。
“劳驾,”尼诺擦了一把脸上的灰尘,他冲着人群吩咐,“你们谁能拿点绷带过来?
默多克昏迷在他们脚下,尼诺从口袋里掏了掏,掏出最后一根香烟,丢给了还在恍惚的佩蒂特。
“炸弹?”佩蒂特低下头点燃香烟,他缓缓吐出一口气,这会阳光正好,天空有海鸥飞来飞去,窥伺上班族的早餐三明治。
“呃,我随便丢去了一个没有生命的宇宙,”尼诺和他失败的戒烟计划一起瘫坐在长椅上,“别和我提环保的事,我刚刚拯救了一个宇宙,虽然这个宇宙不一定值得,但我觉得那个金头发的蜘蛛女侠一定值得——那颗宝石是康斯坦丁给你的?”
“你怎么知道?”佩蒂特诧异地瞧了尼诺一眼。
“直觉,”尼诺仰起头,享受哥谭的阳光,“我只是信任他——哪怕这个地方的钢铁侠是个无恶不作的资本家,美国队长叛变去了九头蛇,蝙蝠侠……没有蝙蝠侠,他的兄弟是个符合哥谭刻板印象的神经病——康斯坦丁就是康斯坦丁。”
“那颗宝石……”佩蒂特苦笑,他接过一位惊恐上班族递过来的绷带,“这颗宝石差点导致了世界毁灭。
“得了吧,”尼诺冲另一个自己翻了个白眼,“没有这颗宝石夜枭也会这么干,他耍了你,利用了所有人。”
“或许。”
烟头在指尖燃烧,尼诺眯着眼,“而那个老混蛋不会这么干,大部分人很难相信,但康斯坦丁真的有一颗心,他最擅长的就是试图去弥补过去由他自己造成的损伤——这么说吧,他这辈子不是在制造烂事,就是在给自己收拾烂事的路上。”
“我……他头一次见到我后没把我带离哥谭,”佩蒂特轻声道,“但那都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他们沉默地抽了一会烟,谁也没想起来把昏倒在地上的默多克扶起来,佩蒂特神色复杂地瞧着默多克,“我想你应该没替我去听证会。”
尼诺毫不心虚,“我一点也不抱歉,你压根不适合当检察官,你的政治前途迟早得完蛋,现在正好,重新考虑一下职业生涯吧。”
佩蒂特瞪着他,讽刺道,“好吧,整个犯罪辛迪加都知道我叛变了。”
“没错,”尼诺补充,“并且他们不会相信这一切都是夜枭在操纵,起码目前不会。”
“大概我的同事,前同事都会以为我畏罪潜逃了,”佩蒂特感慨,“现在哪怕我转行当律师也没什么好果子吃。”
“放过纽约吧,这座城市有一位丧尽天良的律师就够了。”尼诺懒洋洋地指了指地上的默多克。
“……或许你已经知道了我得罪托尼·斯塔克的事实。”
“感谢你的前车之鉴,倘若有一天我的老板变成那样,我一定提前跳槽去莱克斯集团。”
“……你刚刚就该让我和那颗炸弹一起去无人的宇宙爆炸。”佩蒂特自暴自弃。
尼诺冷笑着戳戳他,“别,别用我的脸摆出那副表情,你把我扯进来的——起码有一件事比我预想的要好点。”
佩蒂特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默多克。
“你认真的?”
“当然,”尼诺按灭烟头,“我过去猜想平行宇宙的马特会是怎样,我以为他会是个神父!”
“默多克是一名操纵司法的杀人犯。”
“好吧,神父不能做(爱。”
佩蒂特无言地瞪了他好一阵,而尼诺严肃以对,仿佛失去性生活是这个宇宙最最悲惨的事。默多克昏迷的身体横在他们脚边的地上,试图毁灭这个宇宙的凶手和拯救了这个宇宙的英雄正在对视,佩蒂特肩膀上的血洞还在缓缓流血——一分钟后,他和尼诺为着荒诞不经的幽默场景哈哈大笑。
“我的确做成了一些事。”佩蒂特自言自语道。
“当然,”尼诺也点头肯定,“顺便说一句,神父可以做(爱,你知道的,天主教神父在和漂亮男孩这方面有悠久的文化传统。”
“天啊,别说了,你可一会要横跨两个宇宙……”佩蒂特的笑容渐渐消失,他想起消失的宝石颇有些尴尬,“我,我再想想办法。”
“——你真的以为我会不做任何准备就和你来到这摊狗屎里?”
尼诺站起来,他装模作样地理理衣服,明明是同样的面孔,他要显得比佩蒂特轻松愉悦地多,“要知道,总有人会不计代价,不顾后果地跨越宇宙来找我——”
连佩蒂特也心生羡慕,他带着淡淡的酸意,“你的马特?”
“我的债主,”尼诺语气平静,仿佛心如死灰,“你知道我为了救你还有多少工作没做吗?介于我是韦恩和斯塔克的法律顾问,约等于这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超英法律事务都由我处理——”
他打了个响指,魔法的痕迹在空中一闪而过。
远处的海面上,魔法画出出的光圈逐渐成型,佩蒂特远远瞧见了一个黑色的脑袋探出来。另一个默多克有他熟悉的脸,却没有他熟悉的笑容,光圈很快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是在他们的面前,马特·默多克从里面走出来,身后有穿着红斗篷的男人在半空中起起伏伏,夜魔侠的脚步惊飞了一只打盹的海鸥。
“当然是他,”尼诺冲佩蒂特挤挤眼,“不然还能有谁?”
另一个马特在他们面前站定,急迫的步伐在发觉倒地的默多克时停住。
“你一定要用这种方式来发泄对我们三年婚姻生活的不满吗?”马特推推墨镜,他假装惊恐道,“我对忘记把烘干机里的制服拿出来这件事万分抱歉,请别把我送进地狱,亲爱的魔法师——”
“滚蛋,马特,”尼诺大笑出声,他用力搂住马特的肩膀,“我真想念我们的宇宙。”
他们交换了一个甜蜜的吻,在光圈渐渐消失前,尼诺连忙转身对着佩蒂特说道:“嘿,我知道你并不需要我的人生意见——但我得告诉你我的故事。”
他笑了笑,“我想过放弃很多次,很多次,我十四岁的时候意识到我这辈子就是个软蛋了,我甚至没有对害死凡妮莎的凶手动手的勇气——但康斯坦丁声称他瞧见了我的未来,我倘若活到二十七岁,一切都有可能发生——那只是十三年,佩蒂特。”
那只是十三年。
佩蒂特想。
他在光圈消失后独自坐在长椅上,终于发觉的良心让他不情愿地把刚刚试图谋杀他的凶手扶起,默多克的头枕在他的膝盖上,他思索着未来的道路——或许他可以去找康斯坦丁,从魔法的一侧窥探这个世界可能的出路。或许他可以答应莱克斯·卢瑟的邀请,继续用法律的天平给世界带来最后的底线,他当不了一位很好的检察官,或许他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从大都会开始。
枕在他膝头的脑袋动了动,默多克的嘴角带着微笑。
“嘿,亲爱的,”他说,“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打算继续走下去,默多克。”
盲人摩挲着佩蒂特的手,“那很好,那很好,”他无意识重复着,不舍得放开他们都遍布血污的掌心。
佩蒂特默默地把手抽出来,盲人脸上的表情有一瞬间的破碎,默多克苦涩地笑着,带着一丝绝望,但并没有阻止他的动作。
“这一次我要失去你了吗?”他平静地问道,“你不会回来了。”
“不,”佩蒂特惊讶于自己嘴边的笑容,但他诚实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亲爱的,你从现在开始才算拥有我。”
作者有话说:
好的!!还有一个后日谈番外在下一章,来自我的朋友!就是那个经常被错认成我,被多次催稿的闺蜜啦!!现在这篇文,从去年写到今年终于完结了!感谢你们的陪伴,去年对我来说是很艰难的一年,经历了因为高强度工作带来了心绞痛,办公室斗争导致不得不裸辞离开,精神状态极度差劲——很多都是这篇文的写作陪伴我熬过来的。这里再次感谢陪我写文的朋友和给我留言的你们,你们支撑我走过了这一年。 现在我马上就要出去旅游啦,打算去云南住一段时间,然后开启我独立执业的律师新生活,新文正在存稿中,大家有缘再见,希望你们看的开心。 *感谢在2023-03-02 00:32:47~2023-03-08 23:28:5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小巫女、虚择、酒娘圆子 10瓶;拂晓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是一个秋天,胡乱嚎过的风特殊关照着东海岸的城市,无论是哥谭还是纽约,无论是布鲁德海文还是罗德岛。
零星几个的行人走在街上都来去匆匆,就好像是有空气中有普通人看不见的偷头发的贼。因为这风,就像是人类的欲望,似乎没有止境。
“操他的上帝,这个大风,我都不信蝙蝠们能不被吹死。”一个下晚班的哥谭人啐了一口。
——可是蝙蝠侠和罗宾正好在他啐过这口时落在了他途径的大楼楼顶。
持双棍的蝙蝠侠和已经长高的罗宾收好了钩爪,熟练地打开天台的小门,顺着逃生通道到了一个楼层,推开逃生门,在走廊里迅速地走过到了那一头,掏出一把电子钥匙扫开了安全门。
用时不过四十秒。
可是他们并非潜入无人的公寓去搜寻线索,房子的主人正在客厅里发一些下班之余的疯——他穿着紫红色的镶着印度丝绣花边的睡袍,高举着酒杯,在客厅跟着莎拉·拉尔森的歌声跳舞。
见到蝙蝠侠和罗宾的他虽然吓了一跳(因为他正在跟唱“**** up my nights,yeah,all of my nights,yeah”!),但是也没惊叫,只是杯子里的酒晃洒了一些,红色的一道,沥沥拉拉,牺牲在了客厅的毛绒地毯上。
“哦,上帝啊!”他拍了拍胸口,超故意地翻了白眼,“所以我这是白天去韦恩工业打工,晚上还要给蝙蝠洞加班。嗯?”
“没时间解释了,尼诺,帮个忙。”年轻的蝙蝠侠说着解下了面罩,甩了甩略长的头发,他冰蓝色的眼睛写满了布鲁斯不在的疲惫,“如果不是真的走投无路我也不会带着达米安来打扰你。”
“行吧,”尼诺勉为其难地咕哝道,“我原谅你了,理查德!唯一要求,我不会和你们出门的!我丈夫就要回来了!谁也不能阻止我和他睡觉!”
迪克听了没有说什么,只是笑了笑。
而罗宾呢?作为罗宾的达米安忍住恶心,只是从万能腰带里拿出一个证物袋——证物袋里只有一枚精巧的梳子,看起来昂贵而又精致,毕竟那枚梳子上镶嵌的海蓝宝看起来应该是真的。
尼诺从挂在客厅熨烫机前的西装口袋里翻出手套戴上才拿出这枚梳子坐在了餐座旁,打开了吸顶灯观察着梳子:“茶壶里的可可应该还是热的,自便,但是不要用印着墨镜德牧那个,那是我老公的(达米安:“TT.”)——是需要我来找这枚梳子的主人是吗?趁着她还喘着气?还是趁着还没上天堂啊?”
“并不是。”迪克他打开水龙头,接着一捧水洗了洗脸,而后摇了摇头甩去水珠就当是擦脸,“恰恰相反,这枚梳子属于一个我们都认识的人,或者说我们都认为我们认识的人,而今,她被证实是阿卡姆清道夫。”
尼诺嘴角抽动了一下,似乎是想龇牙咧嘴,但是忍住了;他最终动了动指尖,擦掉了迪克甩下的水珠:“……这么重要。”
父亲追查了她很多年,我不能让她脱逃——就在父亲不在地球的这几天。”达米安小声说。
尼诺“啧”了一声:“你们哥俩在卖关子?行了,让我自己见识见识。”
说完,尼诺用食指沾了迪克手掌上的水迹,在桌子上画了一个如尼文的阵法——那个阵法并没有蒸发,而是闪烁着点点银光——他耐心地从梳子上解下来几根残留的深棕色毛发,放躺在阵法上。
点点金光熄灭了。
水写的如尼文消失了。
转而,头发躺着的那片桌面上渗出了黄黑色的烟雾……那种烟雾非是人间的朦胧缭绕,而是,纯粹的污浊,密不透光。与其说是烟雾,不如说是腾起的幽冥。
尼诺叫了起来,大惊失色,他直接用一个火魔法烧了整个桌面。
“拿走!拿走!”他顾不上整理桌面上一片狼藉的黑焦,把梳子扔给达米安,闭上眼睛直到他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了他的眼镜。
达米安十分不满:“听着,佩蒂特,这只是露萨……”
“不许说那个名字!不要提它的名字!”尼诺打断道,“不要在魔法师的房子里提它们的名字。”
“它们的?”迪克问。
“难道你还会想用‘她’来称呼它们吗?”尼诺反问。
迪克没有说话,只是把嘴抿得紧紧的。
露萨·布洛意,一位哥谭人周知的女士——或者说,曾经大家认为她是一位女士。
大概是尼诺上学的那几年,布洛意女士从阿拉斯加来,持有文学硕士和历史学博士学位的她年纪轻轻便应聘成为了哥谭大学的讲师。
这本来是平平无奇的外地人到哥谭的故事。就连哥谭大学图书馆的管理员都认为她只是一个毕业以后着急找工作的年轻学者,然后她会在合同结束以后光速离开哥谭。
可是她没有。
她就像是一棵被移植过来的树,扎根大地,开枝散叶,就这样在哥谭这片弃地生活了十几年。
不过这个开枝散叶不是说她结婚了、生孩子了、在哥谭连坟地都买好了,是说,她丝毫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她出的书都感谢哥谭这座城市,她在哥谭电视台做了青少年节目,她买了富人区里一栋带院子的别墅,她成了哥谭社交场所里常见的一位女士。就好像,哥谭是寂静岭,而她是个纯粹的稚子,行走在哥谭的夜与昼时,她只看到一座古老而宁静的城市,而从未觉得一走一过的是披着人皮的怪物。
人们说她看起来像是玛莎,无论是蓝色的眼睛还是棕色的卷发。她好像永远不会离开哥谭。亲爱的布洛意女士只差嫁给布鲁斯或者其他某个哥谭巨子。
而布洛意女士说什么呢?
“为什么你要假设女人一定要结婚?而且,请叫我布洛意博士。”
她就是这样。
“真不敢相信,她竟然是阿卡姆清道夫。”尼诺说着,用魔法整理了桌面。
“但是实际上,她就是,或者说她和她的双胞胎妹妹中起码一个是。”迪克说完,长出了一口气,“她是故意被人发现的。她是故意的。”
“怎么说?”尼诺问。
回答他的是达米安:“前天你在纽约的时候,哥谭警方巡夜的时候遇见了她,她站在哥谭湾,一只手拎着笑点的头(“笑点?”尼诺震惊;“没错,是笑点,不可能是别人。”迪克肯定道。),另一只手提着一把唐人街厨子会用的剔骨刀……人证物证具在,痕检没有另外的可能,她也不否认。”
“不否认?那为什么还要找?哦……双胞胎?我没听说过她有姐妹。”
“……因为她们共用一个身份。鉴于阿卡姆清道夫这个身份过于敏感,哥谭警方还有我们都没透露消息——至于你,不要和维姬瓦尔透露一个字。”达米安死盯着尼诺说。
尼诺只能举起双手,以示投降:“相信我,这种事说了,就连维姬都会觉得晦气,想去参加什么驱魔仪式的。”
哥谭清道夫,一开始的时候,可以说是哥谭的英雄,一度人气颇高。
她出现在蝙蝠侠失踪的一段时间,和蝙蝠侠不同,她不是那种会把罪犯暴打一顿扔进警局的人。
那是真正传统意义上的“替天行道”。
一开始只是——巷子里上吊于门把手上的抢劫犯、哥谭港集装箱里开膛破肚的药贩子、跪在教堂十字架前身缠铁蒺藜并烧死的恋(童癖……都很像自杀,但是又都不是。
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人做的。
直到有巡夜的警察终于看到了,再接着清道夫有意识地留下了个人标志。
再接着,哥谭的居民起了清道夫这个外号——原因嘛,大概是有一次,清道夫在黑门,一间、一间又一间……
在最初的几年,人们对哥谭清道夫感激涕零、顶礼膜拜,甚至将清道夫奉若神明,并且对反对清道夫的蝙蝠侠和戈登发起攻击——就像是一开始那样,媒体攻击、官方围剿……还有在街上突然砸到脚下的燃(烧瓶。
直到,很突然地,哥谭人发现,清道夫也不是喜欢替天行道,一些生活中习以为常、无关紧要的小毛病,也会招惹上清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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