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by妾在山阳
妾在山阳  发于:2023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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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微尘淡淡道:“你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放过你怎么样?”
故事大王脸色隐忍:“你要问什么?”
宁微尘:“你们要复苏的,是不是就是灾难。”
故事大王牙关战栗,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宁微尘露出了一个很淡的笑。
“看来我猜对了。”
他的笑意转瞬即逝,伸出手,眼里一片凉薄。
空气中一点一滴的冰蓝色的水汽凝结,掐住故事大王的脖子。
在时间停滞的空间里,物质的运动停止,就代表它们不再进行任何熵运动。绝对静止带来绝对零度,零下两百七十三摄氏度里,故事大王感觉自己被烧焦的表面,再度尝试了一种酷刑。
时间是人给出的定义,它永远是相对的。当以这里的静止为坐标系,旁边就是地狱般疯魔的世界,每一个日常不起眼的物质里都有无数粒子在因为引力而高速运动。现如今被静止所“相对”,它们快出残影,扭曲、恐怖,仿佛要吞噬一切。
故事大王重重喘气,像是怨毒的诅咒:“你是叛徒……你是世界的叛徒……”
宁微尘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
“真不愧是都市怪诞之主。”他似笑非笑说:“是不是每个人类,都是隐藏的理想主义者。”
“你猜你这救世主的戏码,有几个人愿意陪你演?”
宁微尘眼神渐冷。
“据我所知,传教士对于‘救赎’有自己独特的见解,祂认为人可以超越世俗壁垒活在信仰中。至于第五版主,祂恨不得人类彻彻底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要知道在祂眼里,人类可是地球的癌细胞。”
故事大王重重喘着气,他咬紧牙关,他生前是人,能力全部寄托在【故事】上。对于宁微尘这种先天的、属于神明禁区的力量,毫无抵抗之力。
他哑声道:“你一直在等我出来……”
但凡宁微尘用过一丝异能,他都会发现端倪,发现不对劲,绝无可能这么冒失地脱离“场”进入这个故事,以真面目示人。
只能说,宁微尘一直都在等他进故事里。
他没反驳宁微尘的话。
故事大王是理想主义者但他也不蠢,论坛其余人的想法,他不用去猜都知道没那么简单。耶利米尔哪有这么团结?如果真的团结,就不可能至今为止没有一个版主清楚其余任何一个版主真面目。
但是那又如何,每个人在复活【灾难】这件事上都能获得新的力量。。
他的力量来自于人类情感。都市夜行者的故事会传遍世界,大火焚烧城市千万的人口,用火用血书写这永恒的悲剧。不过这是无关紧要的事,并不重要。没有一场变革不流血。
故事大王说:“我见过你这张脸,在通缉令里。”他的眼神怨毒,声音像毒蛇的信子嘶哑:“通缉令是你自己放出来的?你是为了引我们上门?杀了我们,对你有什么好处。”
“不,视频刚出来的时候,其实只通缉了一个人。”
宁微尘俯身,眼里是毁灭性的黑雾,漠然道:“如果没有那张通缉令,我们也不会在淮城见面的。”毕竟他一开始,是真的没打算和而叶笙继续扯上关系。
故事大王因为窒息而脸色铁青,又因为极度的寒冷而战栗。
他跪坐在地上,一只手拿着笔,藏在自己黑色的袖子里,与宁微尘交流的过程中,其实一直都在尝试写字。
颤抖地歪歪扭扭写下,第一个单词。
post……
故事大王道:“你以为你真的能杀了我吗?”
他发出古怪讽刺的笑声来,濒死关头,眼里的恐惧逐渐静了下来。
故事大王说。
“你进我的故事杀我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没猜错的话,Khronos,你现在以人的身躯,动一次异能就会失控、力量溃散。而在我的故事里有我的规则。最本源的规则,是第三天的黎明。”
“你杀了我,你也出不去了。黎明到来之时,你就会成为春城的人。”
scri……
“我们做个交易吧,既然你也知道了你想要的答案,我们今天放过彼此怎么样。”
ptum……
宁微尘:“你想怎样。”
故事大王说:“你先放开我。”
宁微尘垂眸看着他。
故事大王道:“放开我,把这里的禁锢解除,我就能让你出去。”
宁微尘道:“将禁锢解除,你反手害我怎么办?”
故事大王道:“我不会这样的。因为这是我生前最后一篇故事,我很喜欢它。长明公馆记录了我所有活过、存在过的证明,虽然它充满黑暗和苦痛,但人生不就因为痛苦而显得真实吗。把你困在这里,等于也毁了这整个故事。我不会这样的。”
【我即……】
宁微尘嗤笑:“看不出来,你那么爱惜你的故事。”
故事大王:“对啊,我因故事而生。”
他低头,藏在袖中的手,由一开始的紧张到发抖,变到最后,成了充满戾气和憎恶的一瞥。
最后一笔落下。故事大王松开手,商量的、友好交易的语气瞬间变了。
故事大王古怪一笑,眼神阴郁冰冷。
“……我因故事而生啊。”
“进入我的故事,就别想出去了吧。”
宁微尘脸上的笑意止住。
故事大王看着他的表情,没忍住嘴角都咧到耳后根,大笑出声。
“需要再次提醒你一下吗?这是我的故事啊。”
这是他的故事啊。他虽然展现真身,没了“场”的保护,无法逃离时间的禁锢。但他的故事里,还有一个“他”。
那个被他写入故事的、阴郁孤僻的故事家。
那个过去曾经的自己。
【post scriptum:
我即我。】
他没有多余的力量,再创造出类似首篇春城毁灭性的规则,但是在这里,简单的脱身他还是可以做到的。只要他去取代故事里的自己,离开这里,然后东躲西藏,熬到第三天黎明就好了。
黎明到来,所有外乡人都会被同化!为了困住宁微尘,毁掉一个故事又怎么样呢!
故事大王眼里是绝对的疯魔之色,他嘶哑说:“你决定杀我的时候,就该做好被我反杀的准备。”
这是异端帝国,人人心照不宣的规则。
故事大王的身体开始慢慢虚化,就像被用橡皮擦缓缓擦掉一样,凭空消失在空中。
【我即我】
他将在程小七体内暂时存活。
宁微尘看着他离开,也没有什么表示,低头,半蹲下身去,修长冰冷的手指摸上那歪歪扭扭的字迹。
这个空间的时间开始慢慢恢复正常,绝对零度逐渐回温。内外两个空间都处在极度混乱里,物质紊乱,秩序崩塌。
宁微尘垂下眼眸,仿佛是自言自语,轻嘲道:“你真以为,我很喜欢跟人说废话吗。”
他站起身来,掌心忽然出现了一道淡蓝色的水纹。如果叶笙在就会发现,宁微尘的控水异能,其实比海妖本身还要恐怖。淡蓝色的水在他掌心变成一个最简单的弓,宁微尘将另一只手的食指放入口中,咬破皮肤。他的指腹沾上鲜血,一双桃花眼冰冷的紫雾氤氲,整个人似神似魔,强大危险。指腹搭上弓弦,一根血做的箭就出现在了上方。
宁微尘神情冷漠,在这逼仄的地下室,扬起头,朝着故事大王消失的方向,射出了这一箭。
既然要变做程小七。
那就变得更彻底吧。
【谨以此篇,献给我那短暂、破碎却又泛着光的童年。】
所以程小七是怎么长成故事大王的?
叶笙没有任何伤春悲秋的心,从这句话里,他看到的只有一个人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后。是如何忘记初衷,变成疯子的。
怪诞都市到处都是隐喻,到处都是讽刺。
他讽刺春城是座吃人的城市,一个人来到这里,三天就会被同化,变得麻木不仁,将汗水鲜血眼泪全留在这片土壤;
他讽刺各色各样的邻居。
讽刺《臃肿》的欺软怕硬,好吃懒做;讽刺《人头气球》的虚荣拜金,毒瘾性瘾;讽刺《负尸蟾蜍》的暴力无脑,杀人丢尸;讽刺《绝望妻子》的懦弱无能,以夫为天;讽刺王小胖的利欲熏心,剽窃上位;讽刺房东的贪婪缺德,造就这栋棺材楼。
小武或许是他唯一一个,还有点好感的人,可是看到过去的自己,他也平静地在心里给他做出审判。他觉小武在梦游,在逃避一切。或许是自嘲,因为曾经的他也是这么捂住耳朵闭上眼睛多到床底下,好像一切丑陋都不存在。
《他人之眼,他人之舌》讽刺这个世界,人人都是阴暗的偷窥者,人人都是丑恶的造谣者。
《棺中棺外》讽刺世界的本质就是棺材,一个个大棺材,套着一个个小棺材。
在春城温柔哀伤的风里,藏着那个少年,最压抑又极端的宣泄。
这就是《怪诞都市》的本质,那铺天盖地的嘴,铺天盖地的眼,铺天盖地新新建立的楼房。
是故事大王眼中的世界。
叶笙走出长明公馆,抬眼看到这个世界,发现那些嘴巴到这一晚,都活了过来。它们长在建筑物上,一张一起,露出森白的牙齿。几乎是叶笙出现在怪诞都市的第一瞬间,这座城市就沸腾了。
他从地下墓地的棺材林跑出,进入了另一片棺材林。
但是叶笙已经没有时间了,他看着一辆13路公交车在月色下跌跌撞撞往郊外跑去。
唯一庆幸的是,这里毗邻长明公馆,没有太多高阶异端在这边。叶笙随手拿起枪,一枚C级子弹射穿一个异端的脑袋后,把他的尸体从驾驶座丢出。然后一踩油门,直接追上那辆公交车。
他的后面无数异端追了上来,他的前面也有异端前仆后继闯过来,叶笙单手打方向盘,手里的枪伸出窗外,砰砰砰,刺耳的枪声,惊醒整个城市。
这座喋血的怪诞都市,旁边建筑物上无数红唇标志,微笑着看着他,随后它们张嘴,伸出一条又一条的长舌来。这些肉舌如同巨蛇,横在天空上方,重重往下拍打,拍打马路裂开,世界动荡。
叶笙深呼口气,将油门踩到底,艰难地冲破所有障碍,跟上那辆公交车。
情急之中,叶笙不知道摁到了什么按钮。
跟外面血腥疯魔的世界完全不一样,车里传出一道温柔含笑的女声来。轻缓舒适的音乐作为伴奏,叶笙瞳孔微瞪,他精神紧绷地听着电台里的话。像是末日降临之时,人们在救济所,听到的人类广播。
【听众朋友们晚上好,现在是淮城时间八点整,欢迎大家来到《小嘴讲故事》,我是你们的好朋友小嘴。】
【真的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小嘴讲故事》的成功开播,离不开所有淮城市民的支持,小嘴也在这里衷心谢谢大家,当然,还要感谢故事杂志社对我们的大力支持。】
女主持人的声音亲切又温婉,带着温和笑意。
叶笙在这里听到这熟悉的开场白,竟然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这段时间,我们收到了好多听众朋友的热切投稿,今天是电台开启的第一天,在阅读大家的投稿前,小嘴先抛砖引玉,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吧。一段发生在十多年前的对话,对话的主人公,是我们故事杂志社的社长。哈哈,对,没错,这个故事是社长跟小嘴说的。】
小嘴说。
【主角是一个刚生下孩子就查出了癌症的母亲。】
【这位可怜的母亲跟社长是旧识,她是社长曾经去支教的学生,成绩极好,却因为家庭原因,不得不辍学。再次见到时,她早就失去了学生时代的灵气,在工厂做着最麻木繁琐的工作。】
【查出绝症的第一天,这位哀伤至极的母亲,写了封信给自己曾经的老师,她问社长。】
【老师,我查出了癌症,只剩一个月的生命。但我的孩子刚刚出生,他的父亲脾气不好,我所有的遗产加起来不超过五百块钱。最后一个月,我能给他留下什么呢?】
【这个问题过于哀伤,社长也无能为力,不过他在刚刚兴起的网络上找到了答案。】
【答案说,留下一个完整的你,留下一个完整的母亲。(1)】
叶笙愣住。外面是各种嘶吼、呻吟,怪物前仆后继撞上他的车身,鲜血,溅洒车窗。
这么一个疯魔喋血的世界里,这个电台好像是世界最后的微光。
不过对于叶笙来说,这却是最后的最关键的线索。
——我能给他留下什么呢?
【留下你的文字,留下你的声音,留下你的影像。】
【你可以给他写下一百封信,在他每年生日的时候寄过去,告诉他有个母亲一直在很遥远的地方期待他的长大。每一个长大的十字路口,都有人在按时的等他。】
【留下你的文字,跟他说你的童年,说你小时候的事。你以前住在哪里。外公外婆是怎么样的,兄弟姐妹又是怎样的。
描述你以前过什么糗事,犯过什么傻。
你甚至可以给他看你小时候的日记,让他知道,原来妈妈是这样一个人。
原来妈妈也那么活泼好动,会爬山上树;原来妈妈养过一只狗,曾经也笨头笨脑栽进过田里。】
【跟他说你的故事,说你曾面临的烦恼,说在学校的心事。跟他说你的学业,你的婚姻,你的工作。你的哭,你的笑,你的泪,你的煎熬,你的蜕变。你这漫长的一生,都可以温柔又耐心地讲述给你的孩子。告诉他什么是生离,什么是死别,告诉他人生的遗憾,也告诉他人生的圆满。】
【你还可以告诉他怎样去爱人,告诉他怎样被爱。告诉他你生下他时的心情,你离去时的想法。终有一天,你的孩子会读懂生和死,读懂他的母亲,同时也读懂他自己。】
【慢慢地,他在成长的过程会发现,那个素未蒙面的母亲,原来在脑海中那么完整。】
【遗忘才是死亡的开始,你看,所有人都在遗忘,唯独他在与你相识。】
【一百封信,一百年,对他来说,每一年关于你的形象都在越来越完整。他把你从虚无中拼凑,终有一天,他走到时间尽头看到真实的你,发现竟然能和想象中重叠。】
主持人笑起来,温柔的声音给这一夜的血色渡上微光。
她轻轻缓缓说。
【所以,给他留下你的故事吧。】

【亲爱的小七:
周岁快乐,虽然你现在什么都不懂,但妈妈还是想写这封信。一想到你趴在地上,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疑惑地对着这张纸发呆的样子。
妈妈就忍不住想笑。
你知道吗,淮城的三月总是在下雨,可是妈妈生下你的那天却是个难得的晴天。
医院里的花都开了,桃花、杏花、樱花、迎春花、玉兰花,满城都是馥郁的花香。
多么奇妙,阴雨绵绵的淮城,却因为你的到来,变成了一座春城!
看来这个世界很喜欢你呀,妈妈希望,你也喜欢这个世界。
生日快乐,我亲爱的。
你的到来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
【亲爱的小七:
五岁生日快乐。
妈妈一直想给你寄一些东西,但是出于某些原因,无奈放弃了。
小七现在开始上幼儿园了吗?在学校里有交到新的朋友吗?老师怎么样,严不严格?在幼儿园有没有按时吃饭,有没有按时睡觉,有没有乖乖听话啊。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程小七,不、要、挑、食!】
【亲爱的小七:
十三岁生日快乐。十三岁啊,真是一个奇妙的年龄,好像什么都还懵懵懂懂,又好像什么都在初初发芽。小七有好好学习吗?有特别的兴趣爱好吗?妈妈在你这个年龄段,很喜欢写故事,那时候觉得天天上学放学无聊透了,于是我在故事里给自己安了双翅膀、渴望飞出去。不过真的长大飞出了教室外,又特别羡慕窗里面的人。
所以小七,好好学习,人只有真正在失去童年时才懂得什么是童年。】
【亲爱的小七:
十六岁生日快乐。不知道我的小七是不是也成了那种一个人会望着窗外发呆的,又敏感又骄傲的少年。】
【亲爱的小七:
三十五岁生日快乐,一转眼你就到而立之年了。事业,家庭,子女,一座座巨山压下来,你是不是也开始忙成一团乱麻。妈妈的婚姻处理的很糟糕,或许给不出什么建议,但人生就是关关难过关关过。如果这是你选择的妻子,在承担起为人丈夫的责任的同时,小七,请无论何时相信她。】
【亲爱的小七:
八十岁生日快乐,身体还好吗?牙口还好吗?终于啊,我的小七也要开始想葬礼和死亡的问题了。】
【亲爱的小七:
一百岁生日快乐。距离我们的上一次见面已经有一百年之久了啊,不知道再次见面,你会不会认出我。
这封信,想写很多,但落笔,又好像无从写起。
小七,虽然我没参与你的人生,可在写这些信的时候,我仿佛真的在看着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婴儿,在一年一年踏着时光的阶梯朝我走来。从第一声啼哭开始,到牙牙学语,背着书包上学。到青春期的肆意张扬,十字路口的毕业迷茫,到工作到结婚。到后来有了自己的家庭、为儿女愁白了头。到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身边人一个个逝去。
终于,你也来到了生命的终点。来这里,见妈妈。
小七,生日快乐。
希望你是真的喜欢这个世界。】
13路公交车很空,除了司机外就只有他和旁边的一个女人。
外面的世界一片血色模糊,摩登都市里,血色红唇的logo活了过来,变成一张张鲜红蠕动的嘴,它们伸出巨舌,将这个世界拍打的翻天覆地。这个城市的建筑物很高,如今在月色下,漆黑林立,像一座座拔地而起的棺材。
淮城到晚上下雨了。
细细密密的雨带着鲜血淌过玻璃车窗。
程小七抱着箱子,看着外面,青年脸上瘦得出奇,颧骨和下颌线都无比分明。
他旁边的女人似乎精神不太好,一上车,就开始靠着座位睡觉。终于公交车过一个洼地,剧烈的颠簸了一下,女人醒了。
她痛苦地揉了下太阳穴,然后出声问道:“我可以问一下?现在到那一站了?”
程小七说:“到淮安大学站了。”
女人:“好的,谢谢。”
她又焦急地看了眼公车车上的时钟,秀气的柳眉皱起。似乎马上要面临一件麻烦事,女人有些不安地咬了下指甲。这并不是一个符合她年龄的动作,或许她自己也发现,尴尬地一笑,放下手,重新规规矩矩坐好。她长得很好看,却并没有得到适合的保养,眼角的细纹和眼下的法令纹都有点深,穿着件黄色的裙子。
她有些忐忑地看着前方,醒过来就再难入睡。
女人偏过头,主动开口:“你在哪一站下车。”
程小七将箱子抱得很紧,低声说:“终点站。你呢?”
女人眉眼弯弯:“好巧,我也一样。你也是去城郊吗?”
程小七:“嗯。”
女人目光一直盯着程小七的脸看,她忽然开口道:“你可以抬起头来一下吗?”
程小七疑惑地抬头看她,有些不明所以。
女人却笑起来:“我进城打工好些年了,这一趟是回去见我的孩子,他应该和你差不多大,我就想看看你,看看这个年龄的男生长什么样,抱歉,我现在,有点紧张。”
程小七摇头:“没关系。”
女人似乎是真的很紧张,她抬起手又想要咬指甲了,只是这个动作不该由一个成熟稳重的大人来做。
她道:“那个,我……我可以冒昧的问你一下吗,你这个年龄段的男生都喜欢什么,我一直不知道该送他什么。为这件事我苦恼很久了。”
程小七也开始感到局促了,他没什么和人打交道的经验,而且推荐礼物这种事,不适合他。
女人:“不要紧张,你就说说你喜欢什么吧?”
程小七摇头道:“我没什么喜欢的。”
女人疑惑:“你还在上学吗。”
程小七涩声道:“没有,我初中没读完就出来工作了。”每次在被问及学历时他获得的永远都是心照不宣的冷落。但是这个女人没有,她依旧用那种温柔又亲和的目光看着他,甚至带了点笑意:“这么早就出来工作赚钱养活自己了啊。那么懂事,你爸妈一定为你骄傲吧。。”
程小七说:“没有,我爸妈很早就去世了。”
女人面露难堪:“抱歉。”
程小七摇头:“没事。”她似乎是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主动转移话题,看着程小七箱子抱着的书信,惊讶道:“这些书稿都是你自己写的吗?”
程小七:“嗯,我以前在杂志社工作。”
女人眼中的惊讶更甚了:“杂志社?天啊,你太棒了吧,我记得杂志社都只招大学生。可以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吗,我猜一定很精彩。”
程小七彻底愣住了。
女人眼中噙着笑意:“初中毕业还能进杂志社工作,你本身一定很优秀吧。”
程小七摇头,涩声说:“没有。”
女人道:“你是初中一毕业就来淮城吗。”
大概是这辆车太空旷,外面的雨又太嘈杂。程小七抱着箱子的手紧张到发白,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离开淮城的前夜,居然没忍住袒露心扉,说起了那些陈年往事。他摇头说:“没有,我初中都被读完,我被学校开除了。”
女人震惊:“天啊,为什么?”
“我在火海中救了一个人,他们却污蔑火是我放的。”
“天啊……”女人难过地说不出话来了。
程小七从小就开始写故事,却还是第一次跟人讲述自己的故事。他觉得自己好像在破茧成蝶,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很轻浮很飘浮的状态。
“他们污蔑火是我放的,老师颠倒黑白,把我开除了。我回到家,我父亲喝了很多的酒,拿着酒瓶想要打我,却失足从阳台摔了下去,摔死了。我一个人来到淮城,一开始在杂志社的仓库工作,工作了好些年,后面结识社长,社长把我调去了做编辑,但是我的同事都不欢迎我,”
他说起了他的工作,说起了他的同事,说起这些年在大城市打滚摸爬的岁月。他做过很多工种,体会过很多人生,居住在暗无天日的棺材楼,被人排挤、嘲笑、歧视,走过很多路,吃了很多苦,最后兜兜转转居然回到了最初的梦想上。因为一个电台征稿,拿起笔成为了故事大王。
程小七说到这里没忍住出神起来,他说:“我小时候,在日记本上写我长大想成为故事大王,所以后面我的笔名也是故事大王。”
女人转哀为笑:“真好啊,可以给我看看你写的稿子吗。”程小七没有阻拦,把一篇攥在手里《棺中棺外》给了女人。
程小七平静说:“但是因为这个笔名,我被开除了。跟我住同一栋楼的同事偷了我的稿,他冒充我,然后污蔑我,没有人相信我。他们都以为我是个抄袭者,于是我的工作没了。”
女人再度惊讶:“天啊。”
程小七道:“所以我现在要回家了。”
女人咬了下唇,欲言又止,最后她选择低头,去看这篇稿子。看到最后一句“故事也没存在的必要”时。女人眉眼浮现一层难过,她道:“其实,你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出很精彩的故事,你知道吗?”
程小七愣住,难得自嘲道:“悲惨世界吗?”
女人摇摇头,她说:“不,活着的意义就是体验各种不同的人生,你的故事已经比很多人都要精彩了。看着你的文字,我好像真实地体会过你当时的心情,也看到了当时的你。”
程小七:“这并没有什么用。”
女人:“怎么会没用呢,我真希望我的孩子也能留下文字告诉我他的故事。让我在缺席他成长的这些年,能了解真实的他。”
程小七沉默地看着她。
这个女人也微笑凝望他,看着看着,她眼眸好似浮现了一层泪光。
外面的狂风暴雨,如同命运的交响曲。
她的鼻尖有一颗痣,笑起来时,眼角的纹路会很深,就跟小时候趴在树上对着相机做的表情一样。
她紧张时会忍不住咬指甲,难过时会忍不住眼泪。
她的家境贫寒却有个快乐的童年,她的婚姻不幸却总从不怨天尤人。她吃过的苦不比他少,可岁月赋予她大人的成熟沧桑,依旧不改她的温柔善良。从发丝到眼神,从动作到神情。这一刻,就连她渗入皱纹的泪水都那么真实。
该怎么去定义一个活人死人呢。有的人明明长眠十几年,却真实的,好像一直在他身边。
原来时间的尽头不是死,而是遗忘。
程小七没有再说话。这一刻他好像坐上了诺亚方舟,他沿着岁月的河流,见到了那个完整的、熟悉的、陌生人。所以,外面就算是洪水滔天也没什么关系了。
突然一声爆破声从外面传来,程小七往外看,就见从洪水泛滥巨舌乱舞的钢铁森林,疾驰而出一辆车来。那辆黑色的车处处都是刮痕,上面溅起无数血液,而此时,车窗落下,他看到在驾驶座坐着的一个青年。血雨顺过他苍白的下颌线,滴答、落到衬衫上,青年眉眼冰冷诡艳,一双杏眼饱含戾气,里面的光色好似要刺破整片天地。他举起一把枪来,枪口径直对着他。或许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握枪了,融于黑夜犹如死神,取人性命。
程小七眼里流露出淡淡的轻蔑来。他没有躲闪,因为他知道这枚子弹杀不死他。
但是他显然低估了叶笙。
叶笙的目标本来也不是他,他开枪,杀了坐在程小七旁边的女人。
女人依旧维持着错愕惊讶的表情,紧接着,一枚子弹径直穿破了她的眉心。没有鲜血溅出,没有血肉模糊,她的身体分崩离析,好似一场梦被吹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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