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by妾在山阳
妾在山阳  发于:2023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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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七一下子愣住。
叶笙完全不想和他眼神对视,他现在唯一的目的就是杀了程小七,离开这里。一想到宁微尘现在还被困在公馆里,叶笙就恨不得毁了这里的一切。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程小七转过头,脸色苍白,愣愣地看着逐渐消失的人。他满是书卷气的眉眼间,浮现出浓浓的难过和茫然来。而女人依旧含笑地看着他,细纹密布的眼角,是泛着光的温柔。
他伸出手,抓住的只有云烟。
第二声枪响。叶笙射穿玻璃,杀死了司机,趁着程小七因为母亲的死去而失神的这几秒钟,叶笙直接纵身一条,从玻璃窗进去,把司机的尸体丢到旁边。面色冷漠,自己坐上了驾驶座。他再度掌控方向盘,油门踩到底,破开暴雨!
破开路障,朝仓库冲去!
程小七盯着自己空空荡荡的指间,终于反应过来了。他一下子站起身来,面色阴沉,往叶笙走去。
程小七是A+级的异端,虽然同样是A+,但程小七在怪诞都市的力量绝对比鬼母要强大。叶笙哪怕吸收入所有鬼母的灵异值,射出的子弹都未必能杀死程小七。何况,他这一路早就耗费了不少灵异值了。为了能百分之一百的击杀程小七他必须得给自己创造出一个绝佳的机会。
就像在淮安大学地下室,对付那些童话角色的方法,用结局终止故事,程小七的结局,其实他是知道的。
——一百年前,故事杂志社正式关门那日,藏书仓库起了场大火。
这辆公交车疾风带雨,破开黑雾,冲向仓库。
程小七面如厉鬼。就在他的手要抓破叶笙的脑袋时,车身忽然剧烈震动,哐当两声,公交车撞上仓库,不知道是哪个地方摩擦起火,滋滋,黑色的浓烟滚滚冒出。程小七豁然回头,眼看随着公交车的倾倒,他放在位置的纸箱子也随着狂风哗啦啦,信封和稿子飞到窗外。
“不……”
程小七瞳孔紧缩,都顾不上叶笙了,他抓住车窗,任由碎玻璃划破手掌,跳了出去。带着火星的稿子飞到仓库里,仓库里本来就全是藏书,这一刻更是星火燎原,顷刻间火海成线成片。
“不!”
程小七咬紧牙关,追着那些信,冲进了仓库。
《怪诞都市》的结局他坐上13路公交车离开淮城,在车上遇到了一个女人,这本来就是死亡的预兆。都不需要等到一百岁了,他提前好多好多年,见到了那个素未蒙面又无比熟悉的母亲。
……程小七是在火海被活生生烧死的。
叶笙自驾驶座跳下。
他落地的一刻,后面的车身彻底爆炸,巨大的轰鸣声和滚滚白烟卷动他的衬衫衣角。
叶笙调动着全身的血液,来凝聚这最后一发子弹,眼神刻骨的冷。
他从到淮城开始就一直活在故事大王的阴影中。那个癫狂的、幼稚的、活在童年里的、非黑即白的故事大王。当程小七还是个人时,没人能发现他心里的阴暗面,因为他没能力改善这一切,他孤僻阴郁,不受人待见。
所以《都市夜行者》的故事,好似只是个可悲可怜的小孩的自我安慰。
但当他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那一切就变了。
他为了复原自己小时候看到的鬼故事,肆无忌惮在城市里用鲜血造就怪诞。
他承了别人的恩情、善恶观极端,于是擅作主张帮段诗和苏建德实现“愿望”,把段诗永久困在情人湖、用苏建德血肉筑做人墙。
他为纪念自己的人生,创造怪诞都市,在这里没人能活着离开春城。
诡谲,疯狂,喜怒无常。
这就是程小七。
这就是故事大王。
叶笙的瞳孔里慢慢渗出血色,鲜红如同最瑰丽的玛瑙。
他觉得浑身的感官都在被一股莫须有的力量碾压,血液如岩浆沸腾,这一刻,他内心的戾气和杀意到达前所未有的巅峰。
杀了他,宁微尘才能获救。
叶笙的灵魂在扭曲的疼痛,但是他的表情却是无比冷漠的。他拿着枪,站在雨中,神情彻彻底底溶于黑夜,甚至没人能从他苍白暴戾的脸上读出多余的情绪。
射出这一枪,将耗费弹匣里所有的灵异值。杀死程小七,等于摧毁了整个怪诞都市。这样春城的诅咒也失效了。
叶笙的唇角溢出鲜血,眼里的红凝聚在一点,他感觉涌入枪口的不止是漫天浩瀚的灵异值,更有他的鲜血和灵魂。本来就伤痕累累的身躯,在经过短暂治疗后,又一次被他逼到极限。
烈火冲天,叶笙看着那个往火海中走的背影。
他扣下扳机。
射出了最后的、唯一一发子弹。
赤红子弹穿过弹道,摩擦出的星火扭曲了风雨,它出现在空中的一刻,好似照亮整片夜空。
赤橙的A+级子弹,卷挟着腥风血雨,在被风吹的满天飞的书稿来信中,破开一切火光浓烟,射穿了程小七的胸膛。刺啦,子弹如躯体的声音无比清晰。
在死亡的最后关头,程小七好像察觉到了什么,步伐愣住。
可是很快,程小七低头,摸下了自己被子弹贯穿的胸膛,没什么反应,继续缓慢地走进了火海中。他往前走,去捡拾他的书信。
轰。大火越来越烈。将他的背影吞噬。
叶笙的手在战栗,浑身都在忍不住发抖,可是他强撑着站稳了身体。大脑炸裂般疼痛,好似有人在用锤子疯狂搅动他的意识,如今连呼吸都成了撕心裂肺的折磨。他抬起手臂,擦了下唇角的血,依旧是面无表情。
食指随意摁了下枪口,叶笙抬起头来,看着春城的这片天空。
程小七死了,怪诞都市该结束了。
现在明明是半夜,可是天际好似在放明。
雨慢慢消了。这个世界的血腥,如同错误的颜色笔,在被涂改液一点一点修复。叶笙能察觉到土地在变软,变得像泥沙。
他睫毛颤抖,低下头。
……这是要出去了?
脱离这片深渊,看到真正的光。
叶笙只顾着注意地上的流沙。他如今痛得厉害,感官失衡,耳膜像是打鼓般,雨声都震耳欲聋。所以听到从仓库里传出的脚步声时,叶笙还没反应过来。
不过他毕竟是在阴山长大,越痛越清醒。
这一刻任何词汇都无法形容他此刻的心情。叶笙觉得那雨水好似渗入了他的皮肤,他体会到了刻骨的阴寒冰冷。
哒、哒、哒。那是从火海走出的脚步声。
他以为故事结束的火海,原来并没有结束。
叶笙缓慢、迟钝地抬起头来,对上了一双满是血腥和疯魔的眼睛。那是程小七的眼又不是程小七的眼。
那种强烈的血腥气,是泼天大雨也无法冲刷的。
他从火海中走一遭,如今皮肤血肉一片焦黑。
故事大王。
——为什么故事大王会在程小七体内?!
成为“神”的“讲故事的人”,早就忘去了最早的初衷,他习惯于掌握一切,习惯于命令一切,习惯于用绝对苛刻的条件去惩罚恶人。于是浑身上下的血气浓郁刺鼻。
叶笙根本不知道,为什么故事大王会出现在这里,但是他现在脑海里想的居然是,诅咒结束了,故事大王在他这里,希望宁微尘他们可以出去吧。
叶笙咽下喉间的腥甜,低头,神色冷酷,把玩着手里的枪,仿佛他根本不是早就把筹码用完的赌徒,而是依旧手握好牌游刃有余的玩家。
没人能看出他的恐惧或者慌乱。
故事大王却一眼看出他是个亡命之徒,道:“我很欣赏你,如果你在长明公馆留下,或许我还可以跟你聊聊天,但是我现在不想聊了。”
他的眼神阴郁又恐怖:“你毁了我两个故事。”故事大王的声音破碎沙哑。
他的嗓子被烟熏坏了,说话就跟毒蛇吐信子一样。
“你毁了我两个故事,你怎么可以活着离开。”
他话音一落,手里出现一只笔来,那只一直被他握在手里的笔。
那只从阴山列车就开始写下无数ps,落下无数附言的血腥之笔。
如今锋利的笔尖对上了叶笙的喉咙。故事大王举起手的瞬间,叶笙就感觉喉间一股极度剧烈的痛传来!
他不得不后退一步,逃出了长明公馆,破开了怪诞都市,精疲力竭之际,没想到要面对的居然是怪诞之主。故事大王的力量存在于故事里。他如今寄生于程小七,能力或许只有A+,但也不是叶笙如今可以对抗的。浩瀚恐怖的威压铺天盖地,对于他来说,反抗犹如蚍蜉撼树。
故事大王拿笔在空中轻轻地写了一个词。
post。
这一笔一划的英文字母,也鲜血淋漓地出现在叶笙喉咙上,如刀割破喉咙,却并没有直接割断血管,割着短短的皮层,让他体会被凌迟的痛苦。
故事大王怨毒地说:“你死后,我会把你写成我最优秀的故事的。”
叶笙捂住自己的喉咙,看着他,哑声道:“你做梦。”
故事大王表情古怪,冷笑一声。他居高临下,一双眼睛在寂灭中涌出无数杀意。他知道叶笙不是蚂蚁,因为这个没有任何异能的人摧毁了他的计划!摧毁了他的故事!
故事大王仰起脖子,骨骼轻微作响,他低声说:“春城快要毁灭了,你不想成为我笔下的角色,那么你就留下来陪这个世界吧。”
突然间,一股巨大的吸力,从下往上,缠住叶笙的脚。叶笙愣住,他体内翻涌,喉间涌出一口血来。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的血液里好像有花的芬芳,诡异又沁人心脾,熏得人醉。
他低头,看到流沙缠住他的脚,而他纹丝不动,他的双腿好像变得不像自己的。
它们变得像两根木头,在泥沙里生根……生根……
春城的种子在他体内发芽了!
故事大王怪异地看着他,眼里是杀戮是讽刺是悲哀是嘲弄。故事大王说:“留下来吧,作为春城的一部分,在这里生根发……”
“芽”字还没落下,突然间,一股极寒极冷的气息自后方蔓延。故事大王的话停在口中,他愣住,错愕地回过头去,随后瞳孔瞪大,看着那束光。
那仿佛超越光速的箭矢,破空而来。
它通身是银色的,周围却浮现着一层淡淡的血光。
这枚箭矢过来的刹那,草木凋零,虫兽作古。万事万物摧枯拉朽,空气中每一粒元素都在动荡,世界被分离出各种物质。而此时每种物质都以一种极度怪异的姿态,在进行着逆自然的运动,变成“之前的状态”。故事大王望着这道把世界照得纯白的光,他身上被烧焦的皮肤,都被吹开,露出崭新的、完整的皮肤来。但是紧接着,他的半边身躯开始粉末化,细碎化。
故事大王意识到这是什么,眦目欲裂。
——时间。这是一只射向他的光阴箭!
被它射中,他必死无疑。
故事大王被逼到绝境,咬牙切齿,握着笔眼珠瞪出:“我不会、那么轻易就死的,这是……我的故事里啊。”他拿起手里的笔,无数文字绕在它笔尖,那无数的喜怒哀乐汇成浩瀚的力量,帮他抵挡住了光阴箭最致命的一击。
可是他依旧受了深深的影响。身躯虽然没有灰飞烟灭,但变成了一个虚无的小孩的幻影。而笔下的文字,也将这个马上就要倒塌的故事世界改头换貌。
叶笙抬头,这只箭化为流星散落。缠着他的泥沙消失,埋在他体内的春城的种子也消失。根须作废,叶笙可以自由活动了,但是他眼睛被光所灼伤。他闭上了眼,身体突然变得无比轻,轻轻飘飘的,好像自己变成一团沙,被吹散了。
在这一片纯白的光中,叶笙好像听到了一个小男孩的声音。
稚嫩清脆,满怀纯真。
“今天学了一篇课文叫《窃读记》,才知道原来我这样的行为被叫做窃读哇。不过,要是可以的话,我想在书店呆一辈子。”
“如果人能一辈子活在故事里就好了。翻开一本书,就能收获一个新的朋友。”
“可是书店老板说,人是不可能永远活在故事里的,他说我早晚会长大。”
剧烈刺目的白光过后,叶笙感觉自己慢慢地又有了重量。他睁开眼,看到了让他熟悉的,恍如隔世的一幕。
他看到了清平镇。
他来到了清平镇的街上。那个梦里缥缈虚幻的清平镇,真实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低矮古旧的平房,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两边是各种摆摊叫卖的糖葫芦、棉花糖。前方传来一阵颠勺翻锅的炒菜声,烟火味香飘十里。
叶笙的思维转动很快,他之前在把玩枪的时候,就发现了里面还剩下一丝残留在匣壁上的灵异值。
这点灵异值,连一个F级异端都杀不死,但足够杀死一个凡人了。或者说,杀死一个小孩……
叶笙闭眼又睁开,脸色苍白,忍着剧痛往前走。
他沿着青石板路往里面。
一九九几年的春日。墙很薄,依稀能听到校园里朗朗的读书声。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
这是一段,有关窃读的岁月。

第130章 怪诞都市(三十)
【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身上已经汗涔涔的,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叶笙又一次走进了时光书店的大门。他握着枪,衬衫上全是血,每走一步都会落下一个血色脚印。
然而踏入这扇门,声音全然被吞噬。他觉得身边的环境无比诡异。每样东西都笼罩在一片纯白的光里。
叶笙按下心惊,无视身上的伤痕,凭借记忆,往书架第三排的角落里走去。这一次,他没有在熟悉的角落里看到那个蹲在地上偷偷“窃读”的小男孩。他看到了书店的“老板”。
老板在举手,做什么动作。
雾蒙蒙的白光让他看不清老板的脸。老板扶下了老花眼镜,听到脚步声后,转过头来。
叶笙以为老板看不到他。
没想到,老板下一秒朝他露出一个笑来。他伸出手,热络道:“欸,小叶来了啊。”
叶笙猛地停下脚步,杏眼剔透冰冷,浑身戒备起来。
“老板”好像察觉不到这种杀意般,他用一种非常熟悉亲切的语气说道:“小叶,听说你这次考高考考的很好啊,以后要去淮安大学读书了,淮城那可是大城市啊,你外婆在天之灵肯定也会为你感到骄傲的。咱们阴山好不容易出一个高材生。”
高考……淮城……
老板从光中走出来,矮瘦,戴眼镜,脸上总是挂着乐呵呵的笑意,是叶笙的高中班主任。旁边的光褪去,露出了真实面貌。原来班主任刚刚在擦黑板,而叶笙也不在时光书店,他身处高中的教室里。
叶笙现在精疲力竭,他嗓子又开始痛得厉害,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甚至在这里,他神智时清时浑,在班主任拉着他过去坐下休息时都没能反应过来。
“你怎么浑身上下都湿透了,淋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啊,一点都不懂得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来来来,你先坐下,我给你倒杯热水。”
叶笙想说外面下没下雨你不知道吗?但是当他坐在座位上,转过头往外看时,他发现周围竟然变成了一片白雾。甚至为了贴合语境,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雨。雨水冲开白雾,露出的不是清平镇街道,而是他的高中。阴山唯一一所由国家资助建立起的高中。老旧生锈的篮球场,冷硬漆黑的水泥操场。冷风呜呜咽咽吹过晦暗天地,把对面教学楼破碎的窗狂吹得相互碰撞,发出剧烈响声。
环境的变换诡异又离奇,可叶笙生不起一丝警惕。他坐在角落里,跟之前的十几年一样,一个人安静看着窗外。
班主任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叶笙垂眸,接过水杯,热水的温度烫得他指尖发麻。
班主任:“高考分数出来后,校长给你打电话了你没接。我给你打电话,你也没接。班上同学和招生办的电话,你都没接。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吗?”
叶笙依旧不说话。
班主任一点也不意外他的沉默,继续叹息道:“你志愿真的确定了吗,就选淮安大学?其实以你的成绩,冲一冲京城那边的高校是完全可以的,学费的事,跟教育局说清楚家里情况肯定也不是什么问题。小叶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
叶笙摸着杯子,轻声道:“没什么好考虑的。”
班主任说:“为什么?”
叶笙:“因为去哪都一样,我最后都会回阴山。”
班主任诧异地看着他:“回到阴山?你还想回到阴山来,小叶你怎么想的啊。”
叶笙低头看着自己的指尖。阴山的贫穷落后体现在方方面面,这里没有垃圾箱,没有焚烧厂,所有的垃圾都被就地用火烧毁。久而久之,空气中永远都是那股塑料烧焦的味道,与这种味道相匹配的,还有腐朽的木桌,发潮的粉笔。
和它的罪恶一起,在雨天无限发酵蔓延。
班主任劝说:“小叶啊。你这个年纪,就该去外面的世界闯荡,回阴山干什么。唉,老师在这里任教好多年了,老师劝你别回来。”
叶笙控制不住自己,低声说:“不,我觉得,我挺适合这里的。”
他出生时,那种恨不得撕毁这个世界的仇恨、戾气,一点没有消失。只是因为年岁渐长,慢慢被他压了下去而已。他觉得自己很适合阴山。
因为阴山是个和外面的世界完全脱轨的地方。
这里山连着山,路绕着路,没有高铁没有公交没有飞机,交通艰险。十年如一日的黄土路。它落后,封闭,治安混乱,罪恶横生。但是它……无比安静。
叶笙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这么一遭。他对活下去没有任何欲望,人生的轨迹全靠“照抄”旁人。生于阴山,死于阴山,对他来说是最平静的一条路。
班主任久久地凝视他,最后叹息:“唉,小叶,你是个不忘本的好孩子啊。”
叶笙听到“好孩子”三个字,就知道他误会了,但他也不想去解释什么。他其实一直都读不懂自己。如果把“外婆要自己做个好人”这种虚假、自欺欺人的标签摘除,重新审视自己走来一路,做出的每个决定。叶笙好像触摸到了自己灵魂深处的什么东西。
那种东西叫“使命”,扎根潜意识的“使命”,仿佛他以前该是个军官,服从命令服从使命是第一要义。尽管他的使命是他自己给自己下达的。
这些年来他总觉得自己天生是个恶人,在竭尽所能压抑本能。
可是到现在,叶笙又品出了一层不一样的味道。
原来不是他的“善”在对抗他的恶。一直以来,都是他的“使命”在拉扯着他,不要走向疯狂。
叶笙低下头,长睫遮住冷厉的眸光,心里不无讽刺地想:原来,我一开始是个好人啊。
……那么为什么,出生睁眼的第一刻,会有对世界那么强烈的恨意。
他看着缓缓上升的热气,强迫自己去回忆自己的小时候。
最开始低烧不断,病魔缠身的几年,他只记得痛苦和恨意,却忘了另一种情绪。
每个婴儿,第一个学会的动作都是哭,因为哭出来代表心肺的健康。一个新生儿落地后不哭,在医生护士眼中是极其危险的事。可叶笙出生就没哭过,甚至没张开过嘴,所以阴山没有人认为他会活下来。他也这么认为。人人都以为他生而无泪。可他却记得,那些为疼痛辗转反侧的童年,恨意肆虐的夜晚,每次睁眼,他的眼角总会一片潮湿。
……原来,藏在恨和暴戾下方,还有连他自己忽视过去的难过。
叶笙安静地不说话。雨水洗刷窗户,他的神情在黑雨天叫人读不透。
班主任说:“等下教育局应该也会给你打电话,小叶你到时候记得接一下,教育局应该会问一些你家里的情况。还有,我听说你妈妈就是改嫁到淮城去的是吗。那你到了淮城可以先去联系她啊,不然你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在大城市也不好过。小叶,你在听我说话吗?”
高考分数出来的那天,叶笙收到了很多个电话。同学的,校长的,教育局的,各个大学招生办的,但他唯一接通的,只有他妈妈黄女士的。叶笙觉得自己离坐上那列列车已经很远的,但是听着班主任的话,这一切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小叶?”班主任又喊了他一声。
叶笙隔着热气,抬眼望向他。
他眉眼依旧是那种生人勿进的冷漠,可是孤僻厌世的气质,现在被另一种情绪替代。
“小叶,你在听我说话吗?你要是不喜欢外面的世界,回阴山来也挺好的。至少阴山都是你熟悉的人,老师也会一直在这里。不过大学毕竟是人生最独特的阶段,小叶有想好大学要怎么过吗?”
大学怎么过?按照他的计划,按部就班、一步不错的过。
没有脱轨,没有误差。
这是当初他心里的答案……
对面是满脸笑容的高中班主任。
熟悉的环境,舒服的温度,热气腾腾的温水,对于叶笙来说,好像雨夜的救赎一样。这里的每一件事都让他放松戒备。班主任一直在围绕他择校的问题聊天,并没有催促他喝水。可是叶笙觉得自己的嗓子越来越渴,身体也越来越冷,急需一杯温水温暖胃部。
他低下头,缓缓地拿起纸杯。
班主任见他不回答,说:“小叶你先喝杯水暖暖身体吧。舒服点了,我们再来聊聊大学的事。”
水纹荡漾,热气上涌,涌进叶笙的眼中。他越来越渴,身体精疲力竭,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动作。先前射出那枚A+级子弹杀死程小七,已经让叶笙的身体内在破损得一塌糊涂。他知道这里处处都是诡异,可他眼里只有这杯水。
耳边是班主任的轻声细语,“高一的时候,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这小孩怪可怜的……”
叶笙拿起那杯水,眼神逐渐被热气冲的涣散麻木,他的唇一点一点碰上杯子的边缘,稍微仰头,可热水碰到唇瓣的瞬间。
叶笙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炙热!
这种炙热不是来自于唇边,而是来自于他后背肩膀处!
那只犹如胎记的红色蝴蝶,如今像是火一样烧着他的皮肤。
叶笙瞬间恢复理智,他咬紧牙关,抬眼看向对面的人,想也不想,把手里的杯子扔了过去,而后快速地拿出了枪。热水浇了“班主任”一头,水迹沿着班主任的额头滑下,腐蚀他的皮肤,把他整个人腐蚀掉。
叶笙强撑着站起来,想要离开这里,但是他刚走一步,脚就踢到了桌角,倒在地上,手腕被擦出血。射出那枚A+级子弹的副作用,是让他灵魂都战栗的痛。
肩膀上的红蝶滚烫,热意一路沿着他的脖颈往上爬。
叶笙的眼前一片血色。
他不知道这是哪里。
那支银色的箭射向故事大王的瞬间。
故事大王动用了手里的笔,把他带到了这里……他以为是故事大王的过去,没想到,还有他自己的过去。如果他喝下那杯水,或许永永远远要死在这里了。
汗水渗入眼里,叶笙摁着地面,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可他的大脑剧烈的抽痛,每一根脑神经都在紧绷,肩膀上的热意烧到脑海的瞬间。
滚烫灼热。
他脑海中蓦然、掠过一个疯狂又血腥的画面。
他看到了满天的红蝶往上飞。
刹那间,紧绷的弦断裂。
砰,是玻璃仪器破溅空中的声音!他听到震耳欲聋的警报声,听到脚步声,枪械声,怒斥声!无数高尖科技织成的蓝光里,一具一具尸体上长出白色的虫子,它们密集拥挤,最后破茧成蝶,如潮水般朝他涌来,将他吞噬。
蝴蝶的翅膀绚烂至极,尾端好似有金色流星。
红蝶如海,把他淹没。
那种犹如坠海的窒息感里,他又好像看到了一个人。在金碧辉煌的赌场大厅,娱乐至死的国度里。摆在他面前是如山的筹码,那人坐在对面,支着下巴,唇噙笑意的望着他。所有衣冠楚楚的来宾都尴尬不言、屏住呼吸,心惊胆战以为他们会动手、会一言不合毁掉这里。唯独叶笙知道,他收到邀请的邀请函里,是一行暧昧至极的话。“好久不见,我的首席。”
这些画面破碎不成章,毫无逻辑,叶笙现在痛得失去理智,也没精力去分析。他咬紧牙,血和汗混在一起,几乎是踉跄着,从这间教室里走了出去。
他挣脱了针对自己的幻境。
手指颤抖推开这扇门的瞬间,他惊醒般,回到了时光书店内。
故事大王被那支箭射中,其实本来也没什么力量了。所以困不住他多久。
这一次,耳边传来正确的炒菜声、叫卖声,香味扑鼻。书店内人来人往,尘埃在金光中浮动。叶笙忍住痛,在书店内四顾,找到了正在拆书的老板后,眼神一凝,快步跑过去。
“老板!”他的声音急切又快速。
“我找程小七,你知道程小七在哪里吗?”
书店老板旁边还蹲着一个人,或许是他的孩子。这个男孩一看就是富养长大的,白白胖胖。如今正在痛苦不堪地拆书,嫌弃道:“怎么又是《夜航船》啊。”书店老板正想张嘴训斥他,听到叶笙的问话,抬起头看到这个陌生客人,瞬间愣住了。
叶笙:“老板,我找程小七,程小七在哪里。”
老板看着他的眼神,被问懵了,一头雾水说:“程小七?他,他在学校啊,现在是上课的时候啊。”
叶笙:“谢谢。”他说完,就往外跑。
后面老板傻了眼:“这……”
这个年代,学校的保安室还不是那么严格。叶笙进学校的时候,叮铃铃,刚好上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声响起,学生们鱼贯而出。他对程小七的班级座位都不清楚。可是结合那些日记,那些文字,他第一时间知道了程小七会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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