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被同事抄袭倒打一耙后,被裁员被污蔑,没钱租房,流落于这个大城市的年轻人。
“长明公馆一定还有一个地方我们没去过。”洛兴言说。
杨宗苦着脸道:“洛哥,我觉得我们的时间限制,不是明天天亮之前,而是今天天黑之前。我现在已经没有一点异能了,就是个废人。”
第123章 怪诞都市(二十三)
杨宗说完,就尴尬地笑笑,看了眼在场的三人,卑微地说:“虽然我的异能,也……也没什么用。但如果今天晚上这些异端都找上我们,我们估计不用天亮都得死。”
“你这不是废话吗。”
他现在的异能只剩百分之二十,枷锁都甩不动。
洛兴言没有继续理他,而是目光看向叶笙和宁微尘。
叶笙垂下眸,伸出手,从桌子中央,把那张照片拿了过来。
他一开始看这张照片,看的是楼中租客,夕阳下的人间。
看一群心怀鬼胎的人的喜怒哀乐。
但是这一次,叶笙发现,这张照片的构图其实就挺有意思的。
他原先在顶楼往上望的时候,奇怪为什么长明公馆上方的天空是方的。
现在借着程小七站在最外围顶楼的视角,彻底把这一片地区看清,就明白了缘由。
叶笙的手指在照片上慢慢划着。
长明公馆的东边是新划的经济圈,所以靠近东边的楼明显都要高一点,西边低一点。
它们总体上不呈圆形,而是呈正方形,矗立在周围,自上而下望,如同一个把长明公馆圈住的四四方方的盒子。东边的楼建的很多、很厚,稍长一截,一层层防护绿网笼罩,在照片的视角里,像是盒子的盖子。
跟它对应的,长明公馆这栋歪楼。
房东怕它倒了,建造的时候,东边用水泥厚厚的涂了一层墙,黑色的墙体延伸过天台。
叶笙没有说话,一个猜想越来越明显,让他心中涌现出一种寒意来。
叶笙拽过宁微尘的手,在他掌心写字。
【宁微尘,你看看,这张照片里,长明公馆和这些建筑像什么?】
四四方方的盒子,多出一截的盖子。
宁微尘接过照片,低头看了一会儿后,抬起头朝叶笙露出一个笑来,平静给出他答案:“棺材。”
洛兴言皱眉:“什么棺材,你们在说什么啊。”
宁微尘不等叶笙催促,就已经把照片放到桌上,展示给众人:“第一天看着长明公馆的时候,我们都只注意到它是栋歪楼。其实它的形状本来就挺奇怪,你们看看,长明公馆像不像一座斜插入大地的棺材。”
他话一出,洛兴言愣住。
杨宗和欲魔两个人彻底傻住了。
他们探头,脸都几乎快贴到照片上,经过宁微尘提醒,再看这张照片,每个人瞳孔都恐惧地瞪大,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对,就是棺材!
长明公馆的外形,就是一座四四方方灰扑扑,一半入土、一半斜立于天地的棺材!
杨宗和欲魔盯着这张照片,牙齿打架,只觉得浑身恶寒,害怕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原来我们,我们……”
宁微尘进入这个副本后,心情一直挺不错,也不吝啬于朝众人一笑,优雅含笑说:“我和哥哥之前在故事杂志社,听他们说都市怪诞的第十篇叫《棺中棺外》,也许程小七的灵感就是从这张照片里得到的。”
洛兴言神色凝重,竖瞳眯起:“《棺中棺外》会是出去的关键吗?”
宁微尘现在完全就是叶笙意思的传达者。
他偏头笑着看向叶笙。
叶笙在看怪诞都市的开篇《春城》。《春城》是这个故事的开端。
那个因为火海救人、被污蔑退学的男孩,在亲眼目睹父亲坠楼死去后,抱着所剩不多的行礼,紧张期待地来到这座大城市。
开篇的第一句是,【有句诗说暖风熏得游人醉,我觉得淮城就挺符合这句话的。】
小学课本里的诗,他记到了现在。
其实故事大王一开始对长大后的世界就是充满好奇的。
他想去看真实的世界,是不是和课本里写的一样。会不会有万年牢,槐花饭,羚羊,白杨,会不会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善良热心的老师。
但是好像命运对他一直都很坎坷。
那个奇思妙想的男孩,一点一点长大,笔下的文字也越来越压抑。
小时候,他会在日记里用很多感叹词,天真烂漫,夸张地许愿,【长大后,我想成为故事大王】。
到后面,他蹲在地上,擦去脸上的泪和血在《夜航船》空白处写下了《都市夜行者》。他创造出一个英雄,让英雄来给他报仇,又悲观地让英雄死在火中、为正义殉道。
再之后,他孤身一人,来到这座“春城”。
从《春城》写到《棺中棺外》。
这个系列里,淮城却并没有圆他小时候的梦。
大概是和故事大王交手太久了。叶笙从下阴山列车的第一刻起,就无时无刻不活在第七版主的阴影里。他都不需要去看没有遗稿的《棺中棺外》,光是听这个名字,他也能猜到,故事大王离开这里时的心情。
叶笙放下这张纸,拿起了杨宗从房东那里偷来的,备用钥匙。
一把一把数过去。101,102,103,104。201,202,203,204。301,302,303,304。401,402,403,404。
501,502。
一共十八把。
一楼的所有房间,都大大方方开着门。101是房东的卧室,102是个厨房,103是个水房,104是个杂物间。房东的卧室,杨宗昨天进去过。
二楼的话,他们去过程小七以前住的203,没有任何发现。
三楼的房间,第一晚洛兴言也去探过了。
四楼是他们住的地方。
五楼,叶笙推开过对面的杂物间,里面堆得满满当当什么都不剩。
天台他跟着小武上去过。
长明公馆已经被他们翻了个遍,空出的房间都朴素至极,只有一张床一张桌。
毕竟就40平米的地方,找一个人能有多难找。
但现在看着这张照片后,叶笙想到了很多被他遗漏的东西。
一开始,他就是在公交车尽头的火葬场站,捡到了长明公馆的出租宣传单。那个时候,他心想这栋公寓是得多租不出去才能宣传到火葬场那边。但是来到这里,叶笙发现其实长明公馆并不缺租客。房东一天到晚骂他们,口头禅就是“爱住不住”。
所以为什么要在殡葬站宣传。
王小胖说,现在的人,工作一辈子,连一块墓地都买不起。
地狱房东里写到房东有一把神秘钥匙,怎么都不肯离手。而如今,她的钥匙被杨宗偷了,可是房东像是没发现一样?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把钥匙不是她视如命根的钥匙。
长明公馆的晚上,房东不许他们吵闹,可是她明明起夜频繁,不像是怕被吵醒的人。不让他们发出动静,更像是怕犯某种忌讳,她一天到晚都守在一楼,死都不肯离开。
地狱房东,地狱房东。
A+级异端,地狱房东。
【人为财死,人死为财。】
房东的最大特点是贪婪,她无所不用其极。
她既然能在长明公馆不到四十平方米的地方盖四层楼出租给活人。
——那么,为什么在完全住不下人的地下,不把空间出租给死人?
叶笙瞬间抬起头来。
那张让人看了就头皮发麻的照片被丢在桌上,压着一张纸。叶笙一只手摁住照片,随手取过一只圆珠笔,而后沿着长明公馆跟大地接连的地方,往下画线,把这个斜插入大地的半截棺材,在纸上复原。
而在棺材埋于地下的下半截里面,他又画了一个棺材。
叶笙下颌线紧绷,视线冰冷。
《棺中棺外》,原来,长明公馆既是棺中棺,又是棺外棺。
“我靠我靠我靠!”
看着叶笙画出的画,杨宗震惊地已经只会说“我靠”了。
欲魔也是颤抖地说:“所以,这不足四十平米的地方房东不仅在上面盖了楼,还在下面也盖了楼放棺材?!我们一直和一群死人住同一栋楼?!天啊,这些租客怎么住得下去。怪不得,我说一楼怎么那么冷,这里怎么那么窒息!”
叶笙丢掉笔,眼神浮浮沉沉。长明公馆的底下墓地,就是最后的关键。
洛兴言也反应过来,但他想到刚刚叶笙数钥匙的动作,开口道:“这里没有打开地下室的钥匙对吗?”
叶笙点头。
以长明公馆的占地面积和摇摇欲坠的外形,真的没人想过,它还能有地下空间,而且一楼里里外外,都没有一扇多余的门,这旁边都是平坦的水泥地,也不可能凿出一个隐秘的通道来。
“钥匙房东随身带着,很难取到。”宁微尘和叶笙某种意义上算是心有灵犀,笑着道:“如果地下墓地的事暴露,长明公馆就再也租不出去了。房东随身带着钥匙,门估计也被她随时看着。地下室的门,应该就在她住的房间。在101。”
杨宗一下子激动起来,他眼中充血,兴奋到极点:“所以我们去101从房东那里得到钥匙,打开门,我们就能出去了是吗。”
叶笙看了眼杨宗,心里冷酷地想,不,你打开那扇门,面对的才是最终BOSS。
宁微尘没说话,视线一直就落在叶笙身上,带着笑,像是怎么也看不够。
洛兴言说:“走吧,看看能不能白天就从房东那里把钥匙偷出来。”
他心里也知道推开那扇门,才是最大的危险,但他不想接二连三打击杨宗。
杨宗红眼发光说:“我去,我可以用隐匿从老太婆那里把钥匙——”但是他钥匙二字刚说完,想到什么,话音就卡在喉咙里,说不下去了。
他的异能现在已经几近于无了。
春城的第三天,所有人都犹如废人!
“哈!”欲魔突然张大嘴,把手探进嘴巴里,从最里面拔出一颗鲜血淋淋的金牙来。
他精神崩溃,其实也早就疯了。
欲魔朝众人露出一个满是血的笑,眼中全是恐惧的眼泪,他含糊说:“老太婆不是爱财吗,我里面的牙齿都是金子做的,我把金牙齿给她,看看能不能跟她换钥匙。我就想出去……我就想出去啊,让我离开,让我离开这里啊。”
说到后面,欲魔竟然是崩溃地哭了出来。或许是花粉作祟,也或许是进入这里发生的每件事,都让人绝望。
他浑身都在颤声,声音带着濒死的哀嚎。
《怪诞都市》让人感到害怕的,从来都不仅仅是异端。而是这方方面面都让人压抑、绝望的整个世界。
他们是真真实实,活在棺材里。
洛兴言道:“那串钥匙,关乎着整栋楼的生意还可能让她惹上官司,钱打动不了她。先去找房东吧。”
房东每天查完电表水表后,就要去厨房给自己搞东西吃。
她长满斑点的手握着锅柄。锅里面煮着大块大块的红烧肉。热水腾腾冒烟,那上了糖色后的肉,殷红如血,格外诱人。
“房东,我们来找你商量件事。”
洛兴言大摇大摆推开厨房的门。
“你要死啊!”
房东正有点着迷地盯着红烧肉呢,眼神垂涎,像是饿了很久的恶鬼,猛地被喊名字。一下子怒目圆瞪,恶狠狠地看向来人。
杨宗看到她脸上未散的饥饿感和贪欲,浑身毛骨悚然,锅里的红烧肉,这一刻好像变成了他们。
洛兴言说:“我要跟你商量钱的事,在这里不方便,进你屋里面去说吧。”
房东从来不允许他们在一楼逗留,但如果谈钱的话会例外,就像第一天晚上刚入住的时候。
房东关掉火,放下铲子,警惕地看他们。
“谈什么?你们打算退房了?”但她还是把人带进了101。
房东走在前面,众人的视线都落在了她腰间那不断摇晃的钥匙上,紧贴着裤腰带,几乎是被缝在了衣服上。钥匙随着她走路的声音,发出碰撞。她满头银发,有点佝偻,骨瘦如柴。
他们都来过101,这个古怪的老太婆,不仅对别人抠对自己也抠,里面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
房东转过头,说:“要谈什么,说吧。”
欲魔阴恻恻盯着她,走进这个房间的一瞬间,他脑子的一根弦好像就断了。
满脑子只有,杀了这个老太婆,他就能出去了。
杀了这个老太婆,他就能出去了。
洛兴言刚要开口。
欲魔已经快他一步,疾步如风,他的异能本来就跟体能相关,哪怕到了第三天,活活掐死一个老太婆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欲魔喘着粗气,嘴里还满是鲜血,他眼神癫狂:“老太婆,去死吧你!”
房东老太突然被人掐住脖子,骤然发出一声尖叫,她震惊愤怒后、是惊慌是恐惧。
但是一个壮汉根本就不会给她一个瘦弱老太太反应的时间,欲魔的手臂青筋暴跳,就这么几秒间,便活生生把房东给掐死了。房东的脸色变得青紫涨红,后面两手一撒,彻底没了气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欲魔神经质地笑起来。他伸出手,去从房东的腰带上拿钥匙。满脑子都是要出去了要出去了。
洛兴言被猪队友气得磨牙,说:“快走。”
“走?”杨宗不明所以:“为什么要走啊洛哥,我们要出去了啊。”
洛兴言没说话,转头就离开。
欲魔还在表情疯狂咧着嘴去接钥匙。全然没注意到,一只苍老的手忽然森森搭在了他的肩上。欲魔察觉不对,抬起头,惊恐的就发现,刚刚被他用手活生生掐死的房东,瞬息之间竟然醒了过来。
而且完全就不是白天那种尖酸刻薄的样子。房东的眼睛血丝裂开,一张脸泛着青色,犹如地狱恶鬼,森冷盯着他。
下一秒,房东苍老的手,像捏碎气球一样,捏爆了他的头颅。
“啊啊啊啊啊——”
101传来欲魔撕心裂肺的尖叫,紧随其后是房东蹲在地上,大快朵颐的咀嚼声。
在白天杀死长明公馆的人会面临什么呢?面临它们死后直接变成异端的局面。
好在现在是白天,房东把欲魔吃干净后,很快就恢复了理智。阳光一点一点抹去鲜血残影,房东扭动身体,脖子上的掐痕散得一干二净。
每一个外乡人失踪后,世界原住民的记忆也好像会被改变似的,抹去他们全部存在的痕迹。
房东醒过来,完全没记忆,被掐死前干什么事,她现在就干什么事。
房东说:“谈什么啊?快点说,别浪费我时间,你们打算退房了?”
杨宗血液冰冷,僵直站在101门前。
宁微尘望着这一幕,却是微微一笑,他作为一个给钱给的最多的贵公子,在房东这里的说话权可以说是排行第一了。
“我们想和你说一件事。”
宁微尘说。
“我们公馆之中,好像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偷窥者?!”
房东脸色大变,恨恨不休:“好啊,我就知道这群穷鬼没一个好东西。不要脸,居然敢在我的房子里搞这些,真不要脸。”
宁微尘拿出那串钥匙,笑说:“二楼捡到的,应该是偷窥者从你房中偷来的。”
宁微尘为了取信于房东,展颜一笑解释说:“我们早上下来的时候,发现203的房门开着,进去后看到这把钥匙落在地上,一开始以为是进了贼,直到在墙壁上看了一个摄像头。我才明白,我们之中,应该是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203有个摄像头?!”房东本来就气得语无伦次,看到那串钥匙,听完这句话,更是瞳孔缩成一个点。房东气炸了。
她犹如被侵犯领地的野兽,胸腔剧烈起伏,眼神恐怖狰狞,重重夺过钥匙,从牙缝里崩出字眼。
“贱人!贱人!这个阴沟里的死老鼠,死杂种,我一定要找到他弄死他!”
对于房东来说,她才是最害怕出租房里出现一个偷窥者的人。因为她也有秘密。而且她的秘密一旦曝光,她的宝贝歪楼就会跟着毁于一旦。
叶笙在听到宁微尘说“偷窥者”的时候,就隐约知道了他接下来干什么。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不光是宁微尘对他更加了解,他对宁微尘也是越发熟悉。
而杨宗傻了眼,宁微尘颠倒黑白说公馆里有个偷窥者可钥匙明明就是他偷的啊。大佬不会是要把他供出来讨老太婆欢心吧?不,不要。杨宗吓得脸都白了,试图求饶:“哥……”
洛兴言已经受够上一个猪队友了,他怕杨宗坏事,直接拎着他的领子就把他揪到旁边来。
“闭嘴!不该你说话的时候就闭嘴!”
杨宗苦兮兮闭嘴。
宁微尘说:“203被人翻了个遍。”
房东抬步就往二楼走。
203的房门还没有关。
她怒气冲冲地一脚踢翻旁边的花盆,进去看到柜子上方那颗眼珠摄像头后。
房东尖叫一声,脸色出奇地扭曲!
她个子矮小,找来椅子,佝偻着腰踩在上面,眼睛充血,像是从人脸上挖眼珠一样,把那颗摄像头活活挖了出来。
《他人之眼,他人之舌》中就写到过,这叫eyes,是一种早就落后于市场的摄像头,它除了便宜外没任何优点。
eyes传输的距离有限,还需要用线缆连接显示器。平心而论,用eyes做隐藏监控是一件很蠢的事,因为它会有很长一截裸露的线,很容易被发现。
但是在长明公馆,再没有比eyes更适合这里的监控器了。
毕竟长明公馆的电线都是乱拉的。
天花板上是黑色的霉斑,潮湿的青苔,和时不时掉落的墙块。屋中间电灯泡边上的电线都理不清,到墙柜上方,更是一匝又一匝的线,像细密紧缠的黑蛇,分不出走向也分不出头尾。
“不要脸!不要脸!”房东拽着那条线,本想顺藤摸瓜地找出那个该死的偷窥者。但是很快,她就败给了歪楼里错综复杂的线路。
房东要气死了。
宁微尘环顾了下四周,微笑说:“他在程小七房间里安了监控器,应该很了解值钱的东西放在哪里。床、柜子,箱子都被翻了一遍。看来他是早有预谋啊,程小七刚退租,东西都没来得及清理,他就过来了。”
房东说:“居然真的有个偷窥者!我一定要找出这个杀千刀的老鼠!我一定要找出他!”房东低头看着自己的钥匙,想到什么,脸色更扭曲了:“他是怎么从我房间里偷走钥匙的!这个杂种是不是也在我的房间里安了监控器!不!”
她跳下椅子,几乎要把那颗眼珠抓裂,弯着腰,火急火燎下了楼。
等房东下楼后,杨宗终于可以说话,他快要哭了:“大大大佬,你这是在做什么?”
吓死他了,他差点以为自己就要被卖了。
洛兴言却很快明白了关键点:“你想引起长明公馆租客内讧?”
说道内讧两个字,洛兴言想到什么,愣住了。
他想起了自己昨晚回来看到的画面:
房东拿着锤子,臭着脸不情不愿取出厕所的摄像头。旁边是一群神情各异,抱胸仰头看戏的租客。天黑了后,长明公馆的租客一般都会自觉回房的,懒得在一楼看老太婆那张死人脸。
可是昨天,他们难得的在楼下呆了很长一段时间。
因为吵架。
对,因为吵架。
宁微尘漫不经心说。
“在怪诞都市里,比起规则,更重要的是情节。”
洛兴言不再说话了。
一直以来,他们都将怪诞都市当做一个S级危险地来闯关。
对他们来说,这里的租客白天怎样根本无所谓,他们只关注晚上。
毕竟只有在晚上,租客们才会变成极其恐怖的异端、拥有诡谲荒诞的能力。
人头气球的蛊惑、缠绕;臃肿的吞噬、血盆大口;负尸的替命、毒泡泡;小男孩的梦游、笔画眼睛;绝望妻子的哭泣、声音攻击和王小胖的换皮,用书吃人。
每一个都让人毛骨悚然。
租客们存在的唯一意义,好像就是晚上变成异端杀死他们。
但真的是这样吗?
他们在嘉和商场毫无反抗地被扯入这个空间,如果故事大王的能力真那么变态,可以随随便便把人扯入一个空间,再创造出一堆A级A+级异端追杀他们的话,那它也不用避开非自然局,躲在暗处了。
故事大王的能力来自于故事。
对于第七版主来说,情节永远凌驾于规则之上。
或者说,故事情节才是世界的本源规则。
“情节?可这是十篇都市鬼故事啊。”洛兴言说:“之前旧体艺馆的地下室,我们是知道童话故事全貌才能利用结局对付他们。但是在这里,长明公馆的七个租客都没有结尾。难道答案在《棺中棺外》这里?我们要去故事杂志社问一下第十篇写了什么?”
“不,故事杂志社也没人知道棺中棺外写了什么。”叶笙忽然淡淡开口。
《棺中棺外》的内容,他和宁微尘那天早就问过了。
宁微尘愣住,笑容灿烂:“宝贝,你终于能说话了。”
叶笙没理他,冷漠至极道:“一个故事排除情节外,其次重要的是人物。”
他语气没有任何起伏,因为嗓子刚恢复,又轻又慢,冷淡像是始终不起波澜的死水。
叶笙关掉手机,一双冰冷的杏眼望向窗外那一片四四方方的天空,低声说:“怪诞都市是一个系列。程小七用七篇章节,把公馆的每个租客都写了一遍。每个租客都是主角。我们一开始方向就错了,白天的他们,远比晚上的他们更值得关注。”
杨宗彻底傻掉了,他看着叶笙,磕磕巴巴地道:“可白天……所以我们要了解租客们的生平过往,再逐个击破?但来不及了啊,现在就只剩半天了。”
叶笙不是个喜欢回答别人问题的人,但是这几天他当哑巴快要当疯了。
叶笙解释:“了解他们的生平过往没有用。”
这里的每个人都是纯纯粹粹的恶人,从一出生就注定了贪婪姿势懦弱残暴的一面。知道他们的生平过往没用,知道他们的欲望本身才有用。
杨宗快哭了:“所以……什么叫白天的他们更值得关注?”
洛兴言一点就通,出声道:“这就解释了,我们编造出一个偷窥者,他们互相猜忌然后内讧的可行性。”
长明公馆的租客在晚上成为异端会在规则作用下,对于血肉的垂涎压过本身的欲望。可根据人物第二重要的原则,如果他们在白天因为生活中的一件事一直吵到晚上,就能拖延他们变异端的时间,让他们一直是“角色”本身。
这个逻辑渐渐清晰,洛兴言却又摇了下头,他说。
“我觉得长明公馆的租客,没那么容易内讧。”
长明公馆的租客每天都在吵架,早就已经撕破脸皮。
可租客们的本性都是冷漠而自私的,真的会有人因为长明公馆出了一个偷窥者就吵起来,吵一晚上吗?
他们确实很讨厌偷窥,但大不了在房间检查一遍,再锁紧门窗就行了。
房东一定会喋喋不休缠着这群人不放,但是她没化为地狱房东前,对这群租客的约束力根本不够。
租客们顶多和她对骂两句,就掉头回房间。
剩下房东一个人在原地,气得跺脚骂娘。
她纠缠无果,也只能赶紧回房间死守着自己的“地狱之门”,在床上捏着钥匙继续疑神疑鬼,恨的牙痒痒,盘算明天把这群人扫地出门。
这是最可能的走向。
洛兴言开始构思一个可能:“我们可不可以创造出一个让他们吵架的理由。”
杨宗说:“什么理由,栽赃嫁祸吗。”
叶笙否定了他的想法。
“没用的。”
“我们是外乡人,我们从来都不是故事里的主角。我们创造‘争端’引不起任何争端,这一次房东那么生气,信以为真,是因为203确实有一个摄像头。”
叶笙抬头看着这个城市,看着它灰扑扑的天空,看着它节节生长的高楼,看着它在时代动荡里饱吸鲜血日渐繁华。
《棺中棺外》
他于一座棺材中,看着外面一座棺材。
都市怪诞的每一篇都很重要,但他现在却一直还不懂什么叫《他人之眼,他人之舌》。
他人之舌,是铺天盖地的红唇标志,是办公室那些层出不穷的戏谑挖苦,是最后的偷窃污蔑。
是把程小七压垮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么,他人之眼呢?
他人之眼仅仅指的是长明公馆被房东装在厕所里的摄像头吗。
怪诞都市第九篇的内容里,“我”说这里有一个偷窥者。
【小武疑惑说:那真的不是鬼吗。
我开玩笑说:不是鬼,是我们这栋楼里,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小武脸色发白说,那怎么办。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安慰他说:偷窥者不偷看小孩子,你长大后搬出这里就好了。
小武愣住,点了下头。
他开始坐下来和我聊天。
他迷茫地说:我想快点长大,我一点都不喜欢这里,班上的同学知道我住在长明公馆后,说我住在棺材房里。可棺材不是死人住的地方吗,为什么活人住的地方要叫棺材房?
我没有说话。
他抱着自己的书包,闷不做声。后来我经常看到小武一个跑到天台上去画画,他在田字本上画满眼睛,然后用圆规把他们戳得稀巴烂。小武经常看天空,我猜他在幻象自己现在有双翅膀就好了,能飞出这里,像鸟儿一样自由自在。
有一天,小武突然古怪又神经兮兮地跟我说:我找到我们这栋楼的偷窥者了,但我还需要验证一下。】
洛兴言那晚和梦游的小武对话。
——“你为什么画这个。”
——“你没看见吗,这里到处都是眼睛。”
叶笙脑海中的线索一点一点补全,他眼神慢慢变得冷漠,眸光如寒霜洌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