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当他们气息交错,唇舌缠绵时,叶笙大脑停止各种高强度的思考,放松下来。
天地间,好像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宁微尘并没有吻得很深,浅尝即止的一吻后,他抬起头,勾住叶笙的下巴,眼眸似有若无的银紫幽光,低声一笑,温和戏谑道。
“我有时候都在想,你是不是故意的宝贝。”
他的手探入叶笙衬衫衣摆,摸到了那道伤口。没有去直接触碰,而是在周围的皮肤上抚摸。指尖漫不经心的挑逗,激起叶笙后背一阵过电般的刺激。
“你故意对吗?想试探出我失控的样子。”宁微尘淡淡问。
叶笙没有说话。
宁微尘也不需要他回答。手掌贴着腰窝,在那块皮肤上流连,随后手指熟稔地顺着腰线一路往上。
他好像熟悉他的每一个敏感点。又吻了下叶笙的嘴,宁微尘笑了起来,眼里一片寒意,声音又轻又柔:“好过分啊宝贝,你想看我失控,其实我也很想看你失控呢。”
他眼神阴桀,牙齿咬住叶笙的唇。叶笙轻喘一声,苍白脆弱的脖颈渗出细汗,他终于从刚刚那种放空的状态中回神,握住宁微尘在自己身上作乱的手。
“别发疯。”
他的声音很轻,带着自己都陌生的情绪。
宁微尘听到他声音的一刻,稍微顿了下,薄唇勾起,讽刺道:“什么叫发疯?我们不是前男友吗。睡过那么多次,这才哪到哪儿呢。”
叶笙愣住:“你想在这里跟我上床?”
宁微尘:“真聪明啊哥哥,这都猜到了。”
叶笙:“……”
妈的。叶笙已经不想再去实验自己到底能对宁微尘纵容到什么地步了。
他抬起腿,用膝盖狠狠撞上宁微尘,脸色一片寒霜。
宁微尘也眼神沉下来,干脆利落地抓住他的两只手,同时一只腿抵入他双腿间,危险十足的压迫感弥漫整片空间。两人的呼吸都有些重。叶笙暴戾抬头,对上宁微尘同样没有情绪的晦暗眼眸。
“其实比起我的血液,和我做爱,能恢复得更快。”宁微尘:“你不想养好身体,快点出这栋楼吗。”
他神情疏离冷淡,眼里的紫光漂亮至极,像来自深海的蛊惑。
叶笙说:“不想。”
宁微尘微笑,冷漠道:“你的伤口在扩散,你感觉到了吗。以你现在的状态,在这里最多活两天。”
叶笙唇抿成一条直线。
一走进长明公馆候,他就感觉到了。他喉咙、腹部、身上的伤口都是因为胎女和鬼母造成的,一个A级异端,一个A+级异端,来到这灵异值浓郁至极的怪诞中心,伤势直接被催化加深。
不过叶笙本来就不怕痛,甚至宁微尘说的“最多活两天”也威胁不了他。对于叶笙来说,每一次命都是赌出来的。当一个人习惯了绝处逢生,对什么情况都能平静接受。无非两种结果,死或活。
他现在沉默,只是因为看到宁微尘的“失控”。那双从来轻佻暧昧的眼眸,现在清寒彻骨,所散发出的危险、暴虐、狂躁、冷漠和侵略性,都是叶笙从未见过的。
叶笙在广播大楼,接受第一个吻时,脑海里就在想一个问题。现在随着时间的加深,这个问题在他脑海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频繁。
他讨厌别人的靠近,讨厌别人对自己的欲望。这是源自灵魂深处的警惕戒备,成为他生存的本能。可宁微尘一直是个意外。
刚才的事,换做是任何一个人,可能还没靠近,他就已经开枪了。
他和宁微尘之间,到底算什么?
对。他其实一直就在想这个问题。
叶笙后背靠着墙,衣衫凌乱,眼神被吻出一点水汽,雾失楼台般朦胧脆弱,带着一丝他自己都察觉不到的疯狂。
叶笙哑声说:“宁微尘,你失控了,也需要我的血是吗?”
宁微尘面无表情,冷冷俯视着他。
不知道为什么,叶笙现在又有了一种想笑的感觉。
这大概是他操蛋人生里,第二次有这种冲动吧。
第一次是在阴山列车到站时,那一晚的情况和现在也蛮像的,他都是精疲力竭,面对步步紧逼的宁微尘。那时候心想,这人真是个阴晴不定的疯子;现在想,算了,一起失控吧。
叶笙想笑,于是也真的笑了出来。毫无血色的唇角勾起,喉间发出一声笑,眼眸里的冰川冰雪消融,露出冰面下波澜壮阔的星阑。
他很少笑,于是真的笑起来时,给人一种眩晕般的惊艳感。
宁微尘也愣住了。
叶笙直起身子来。
他伸出手,手指冷白如玉,勾住宁微尘的衬衣领口,把他拉过来。叶笙凑过去,双唇贴住了宁微尘的唇。跟宁微尘充满技巧的调情不同,叶笙的吻技非常青涩。但是好在宁微尘并不难搞,可以说是对他完全不设防。甚至快速反应过来,搂住叶笙的腰,耐心十足地调整他的节奏。
叶笙喉咙口腔处的伤口加重后,又渗开鲜血来。这个吻在腥甜的鲜血间纠缠。呼吸炙热,像碰撞坠落的流星。叶笙半垂眼睛,睫毛似振翅欲飞的蝶。这个由他主动的吻,依旧没能给他一个完整清晰的答案,来诠释他和宁微尘之间的关系。不过……到底还是有什么不一样了。
宁微尘帮他治疗伤口,他帮宁微尘缓解失控。两赢。
叶笙只主动了一步,后面就有点后悔了。
吻得太深了,他吃痛地皱了下眉。
宁微尘眼中的异色缓缓褪去,低下头,呼吸滚烫,洒在叶笙脸上。
叶笙摁住他的肩膀把他推开,轻轻喘气,用手背擦了下嘴巴。从鬼迷心窍的状态回神,彻底清醒。
叶笙避开他的视线,沉默片刻,冷静说:“我们或许可以互帮互助。”
宁微尘漫不经心,重复他的话:“互帮互助?”
叶笙:“嗯。”
宁微尘似笑非笑:“哪种程度的互帮互助?”
叶笙:“……”
宁微尘知道他现在对于很多情事都是一片空白,所以也没继续追问什么,刚刚叶笙主动的那个吻,让他现在的大脑也有点混乱,沉默地看着叶笙从身边离开。
叶笙现在身体不再疼痛后,疲倦和困意潮水般涌上来。他垂下眼睫,从床头柜上抽了张纸,随意擦了下两只手上的血。在擦拭手背手指的过程中,叶笙开口了:“宁微尘,我现在开始有点相信,或许我们以前真的是情侣。”不然他不会一直破例破例再破例。
宁微尘眼神冷静看着他。
叶笙把纸张丢进垃圾桶,说:“但我现在真的很累,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他是真的很累,一天一夜高强度的思考、奔波、对抗,叶笙觉得自己沾枕就能睡。
他也没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点亲昵的意味,叶笙随意捋了下额前的头发,只打算解开衬衣的上两颗扣子。
宁微尘在他后面淡淡开口:“衣服脱掉。”
叶笙有点错愕。
宁微尘说:“穿着衣服,你的伤好不了。”
“……”叶笙忍住别扭,开始解开衣服纽扣。
脱下衬衫的时候,他知道宁微尘一直在后面看着。
昏黄的灯光照在少年肩膀上。抽出一只手时,衬衫滑落,露出裸露的半边后背。少年低下头,腰杆清瘦,气质如剑锋冷,肩上红色的蝴蝶,如火燃烧。
叶笙只脱了上衣,他伤得重的也就只有上半身。房东虽然抠门,但是对于东西的整洁还是很在意的。怕杯子床单发霉,时不时洗一下。
至少叶笙躺下的时候,闻到的是和周围环境完全不同的,洗衣粉的清香。
宁微尘关上了窗。
叶笙真的如自己所料,沾枕即睡。他的警惕心在宁微尘身边,会不由自主降下来,脑袋陷入松软的枕头,长明公馆的夜晚非常安静,城市的繁华喧闹声远去,叶笙闭上眼,进入浅度睡眠。
长明公馆的外面确实安静。
但里面可不是。
楼下的女人拼了命地拔长脖子,披头散发一直往上扭动,脸上挂着怪异的笑,试图把头探到顶楼房里来。可是察觉到一股恐怖的威压后,立马又跟弹簧一样缩了回去。
宁微尘关上窗的一瞬间。
一二三四楼,所有怪异的声响,血色的身影,都被隔绝在顶楼之外。
因为房东的抠门小气,长明公馆每晚十一点准时熄灯。
这栋歪斜的筒子楼,东面是一堵用来固定的高墙,剩下来的西北南三面,贯穿着一条环状走廊。一层四户人家,共用一个公共卫生间。卫生间在走廊末尾,路况狭窄,洗漱用的盆、桶,全部堆在前面,拥挤得让人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二楼201住着一对情侣,女人就是白天推开窗跟众人说话的卷发女郎。她男朋友是个初中毕业的混混马仔,在外晃荡收保护费,每天很晚回家。
三楼301是一对中年夫妻,两人都是农村进城打工的农民。女人经营着一个早餐车,日日夜夜起早贪黑,操持家务。男人游手好闲,在家什么也不做,除了吃就是睡。他们的儿子上刚小学,为了让儿子能安心读书,夫妻俩同时还租下了302,晚上妻子一般和孩子睡在一起。
隔壁303住的是一个上班的年轻人,前段时间刚被公司裁员。
后面加进来的几人,杨宗杨白两兄弟住401,欲魔和他的小情人住402。欲魔跟班一间房,洛兴言一间房。住进长明公馆后,众人都自以为寻到了庇护所,放下心来。
旁边是林立的高楼,把整座公寓包围。
长明公馆晚上熄灯后,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杨宗脱鞋子上床,躺入舒适的被子里,身体放松,一天的疲惫都化为懒洋洋的睡意。
杨白睡在他旁边,犹豫很久还是开口:“哥,你说这里真的安全吗?”
杨宗:“红毛说这里安全,总不会骗我们。他是我们当中实力最强的,除了信他也没有别的办法。”
他实在是不想去外面的城市被鬼追杀了。昨天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就先听到了一阵哭声,走过去,就在路灯脚下看到了一个蹲着哭泣的女孩,背影纤细,用皮筋扎着马尾。初来乍到,兄弟二人心惊胆战,试着喊了下她。结果女孩转过身来,正面还是一个马尾辫。
兄弟俩吓得差点头发竖起。
他们是异能者,肯定是见过鬼的,但是那个白裙子的女鬼实在是太怪异了。她没有手没有脚,白裙染血,正反面一个样,也不发出声响,就是阴森森朝他们靠近。
杨宗恶寒地摸了摸手臂说:“太他妈邪门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我们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又要怎么出去。”
昨天他们冒着雨在大街小巷上奔跑,一路上见了无数异端。猫脸老太,连体人,无头尸体,大头娃娃,反正整个城市就是一个血色的怪诞世界。要是没遇到洛兴言,可能他们早就被开货车的无头尸追着碾死了。
杨白长叹一口气:“我也不知道啊,幸好这座公馆看起来都是正常人。”
杨宗也跟着叹息:“唉,希望明天睡醒会有出去的线索吧。睡吧。”
“好。”
杨宗提心吊胆一天,马上打着呼噜,陷入睡眠。
杨白觉醒的异能很大程度是在视听方面的,虽然达不到透视的程度,但是他能在黑暗中清晰感知到一些东西。比如说他闭上眼后,老觉得房间里有什么东西在看着他。
那几道阴冷麻木的目光将他惊醒,杨白喘着睁开眼,却只能在黑暗中模糊看到光秃秃的天花板。
杨白气息不稳,身体颤栗,他怀疑这是自己的幻觉,又强迫自己重新闭上眼。可是稍微有了点睡意,那种被人盯着的感觉再次强烈袭来,密不透风,铺天盖地。他觉得自己床边站满了“人”,天花板上也趴着“人”,一张张脸,都在窥视他。
杨白颤抖地抓住被子,一下子睁开眼,又是一无所获。
房间里还有人?不对啊,鬼魂之类的都是F级异端,他们不可能看不见。
杨白害怕地去碰了下杨宗的手臂,颤声说:“哥,哥,你有没有……”
只是杨白的话还没说完,咚咚咚,一道声音从窗外传来。有人在敲他们的窗,或者说,比起敲窗,更像是撞击。
401的窗帘早就坏了,拉不到一块,露出一条三指宽的缝隙。
杨白往那边望去,看到窗帘的缝隙间有一张女人的脸试图挤进来。赫然是白天跟他们打招呼的那个女人!她鲜艳的红唇到晚上更明显了,皮肤苍白古怪。脖子被无限拉长,细得跟风筝线一样。波浪卷发猎猎飞扬,像个飘浮的气球。
如今这个人头气球,在轻轻地撞他们的窗户。
察觉到杨白的恐惧,女人漆黑的眼珠转动,超他露出一个怪异的笑来。
杨白吓得肝胆俱裂,想要大声尖叫,但后面完全失去了意识。
杨宗睡梦间,迷迷糊糊感觉有人从他身上踩过,下床,往窗边走。
脚步声响起,他以为是弟弟忘了关窗。
今天晚上不止是401不太平。
欲魔选择跟小情人住一块,本来就是为了发泄自己的生理欲望。他摸着女人柔软的腰肢,心想:算了,还是女人睡的舒服,没必须拿命去尝鲜。
抛开脑海中有的没的,两人一阵翻云覆雨后,欲魔舒服了,推开女人,自己成大字型倒在床上。十平方米的房间放下的床也小,女人只能蜷缩在一个很小的角落。她抱住自己的身体,神情恐惧悔恨。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那么贪心,用身体捞点钱就应该走的。为什么要把主意打到生物药剂上,跟着别人进危险地。
现在她恨不得时时刻刻抱着欲魔大腿,她不想死,她不想死。
女人哭了一场,半夜将睡欲睡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传来一道声音。
“美女,你睡了没啊?”
是白天那个男人。
男人说:“长明公馆这边晚上蚊虫多,你们刚搬过来。我怕你们住不惯,送点花露水和蚊烟香给你们,你给我开一下门咯。”
他声音坦然,乐呵呵的,完全就是副善良淳朴的中年大叔样子。
春夏晚上,蚊虫确实很多,至少女人细皮嫩肉,胳膊大腿被咬了无数个包。又痛又痒,她根本睡不着。
……这公馆里应该都是正常人吧。
女人抱紧双臂,拿出手机打光,穿好衣服,小心翼翼地下床,打算去开门。
她不知道的是。她认为憨厚乐观的老实人,如今站在她门外,整张脸都贴着门,使劲把眼珠子往猫眼里面塞。中年男人白天肥胖的身形,到晚上更臃肿了,像是溺水后,浸了三天水的尸体。眼下发青,眼窝凹陷,一副纵欲过度的样子,眼珠子充满血红的狂热。
洛兴言今晚根本就没在404睡觉,S级执行官本来对睡眠的需求就不高,时间紧迫。公馆灯一灭,他就出门打算去调查一下二楼那个一直没露面的年轻人。如果这是怪诞都市最危险的地方,那同样意味着、这是故事的发生地。故事大王会不会就在这栋楼里,他又是哪位租客?
“洛哥!”可是洛兴言一出404,就被人缠上了。
是隔壁403的青年。
青年半夜拉肚子,又不敢一个人单独去上厕所,想拉个伴。他站在洛兴言门前,刚打算敲门呢,结果门就开了。青年喜出望外:“洛哥,你要去哪里,你也要去上厕所吗。”
洛兴言咬着牙签,看着这个欲魔的小跟班。
他执行任务的时候不喜欢带拖油瓶,于是皮笑肉不笑说:“我去找老太婆讨价还价。”
青年脸色发白,还是强忍害怕讨好他:“洛哥,我跟你一起吧。”
洛兴言没有东西咬,很不爽,随便他跟着。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失去了对灵异值的所有感知,不知道这是不是故事大王的规则之一。跟班拿出手机来照明,从四楼下三楼时,他们在楼道口看到了一个坐着的黑影。“我靠!”跟班吓得差点把手机丢掉。洛兴言磨着牙签,挑眉,看着那个坐在楼梯口写作业的男孩,好像是那对夫妻的儿子。
“小屁孩,你在这里做什么?”洛兴言失去了对异端的判断能力,自然对谁都不会放松警惕。
小孩子没理他,他抱着自己的书包,垫在腿上,弯身低着脑袋,用铅笔在田字本上规规矩矩写字。
跟班颤抖:“洛洛洛、洛哥,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
洛兴言:“回去个屁。”
洛兴言走过去,居高临下问:“你一个人在这里?”
小男孩坐的地方,刚好有路灯微弱光线从窗户照进来,给他照明。洛兴言挡住了光,小男孩看不清了,终于从作业本里抬起头来,脸色麻木地盯着他。
洛兴言再问:“你为什么作业不在房间里写,要在这里写。”
男孩闷声说:“到了十一点房东就要熄灯。”
洛兴言:“你作业很多吗,现在都还没写完。”
男孩摇头:“他们太吵了,我写不下去。”
“他们?”
“我爸妈。我爸一直骂我妈,我妈一直哭。好吵。”
洛兴言低头看着男孩的田字本,他说:“你是在抄字吗?”
可是他看到上面的内容后,脸色瞬间变了。
男孩的田字本上不是一笔一划的方正字。是一只只的眼睛。
一个田字格,他用铅笔以中位线为轴,向上一条弧线,向下一条弧线,最后在中间画上黑色的眼珠子,填满整个方格。
一整张纸,密密麻麻全是这样简笔画的眼睛,乍一眼只让人浑身发寒、头皮战栗。
男孩把自己的本子合上,放进书包里,警惕地看着洛兴言。
洛兴言冷声说:“你为什么画这个。”
男孩的眼珠子清澈,没有任何杂物:“你没看见吗,这里到处都是眼睛。”
洛兴言维持冷静,问他:“眼睛在哪里?”
小男孩抱着书包,从地上站了起来,他穿着白色的校服。胸前印有“光明小学”四个红色大字,仰头一脸奇怪地回答洛兴言的话:“地上、地下,到处都是啊,你没看到吗。你让开,我要回去了。”
小男孩说完,从他旁边挤过,就要回家。
洛兴言试图抓住他,但是他刚伸出手时,突然发现一个奇怪的点,瞳孔一缩,马上停下了动作。
男孩走路是一瘸一拐的,他的右腿好像崴了,用左腿拖着它前进,姿势特别奇怪。
但是洛兴言之前见这个小男孩时,他的两条腿完好无损。长明公馆的每一位租客都不简单,按理来说,不存在假冒的事。
综合他麻木的表情,和没有聚焦点的眼睛,洛兴言确定了,这个男孩在梦游。
人在梦游时会做一些很奇怪的行为,往往是人压抑痛苦经历的象征性重现。
你不能去刺激一个梦游的人……
洛兴言收回了手,沉默地看着小男孩下楼梯回家。
跟班颤声说:“洛哥,要不我们回去吧。”
洛兴言把牙签塞回嘴里,凉飕飕地说:“不,我越想越气。我一定要找老太婆讨要个公道。”
跟班欲哭无泪:“可可可可是洛哥,那几万块钱,也不是你给她的啊。”
洛兴言:“放屁!坑少爷的钱就是坑我的钱!”
跟班:“……”你可真是忠心耿耿的保镖啊。
来到三楼,出楼梯右手边是301,左手边是302。
这一层楼住了一家三口,比四楼还要杂乱,女人天天煮饭炒菜,这个年代这种贫民住的地方没有油烟机,木质的窗户都被做饭的油烟熏黑,油腻腻的一层污垢堆在上面。
长明公馆外,唯一一盏8米高的路灯刚好能分点余光到这一层楼。他们清晰看见,摆在围栏上的花盆,挂在头顶的衣服,贴在墙上的泛黄报纸,和堆积在过道的各种垃圾。
跟班大气不敢出,洛兴言也不敢惹那一家人,他小心翼翼地经过302。
一家子里丈夫单独住在301,妻子和孩子住在302,经过302窗边时,他听到了小男孩放下书包拉动桌椅的声音,还有女人断断续续的哭声,肝肠寸断,哀怨至极。
“洛哥……”跟班忽然狠狠扯了下他的袖子,恐惧地用眼神示意地上。
洛兴言低头看到,从302门缝里,有一点一点的黑色液体渗出来……像是女人从身体内哭出的眼泪。
“走!”洛兴言直觉不能被这东西碰到,冷着脸快步离开。
来到303房前,这里是长明公馆的背面,没有一点光。厕所也在这一面,于是总有股怪异的臭味传来。洛兴言想调查这个年轻人,却发现303的门是开着的。
303的租客晚上出去了?!
他正疑惑人去哪里了,突然耳边传来声音。
“你们找我吗?”只见303的租客拿着手电筒从厕所里面走出来,幽幽开口。租客是个胖子,穿着件宽大的黑色T恤,脸上戴着一副度数很高的眼镜,镜片大概有啤酒瓶盖厚。
他半夜出去上厕所,穿着睡裤脱鞋,头发乱糟糟。身上有股臭味,不知道厕所带出来的,还是他身上本来就有这么一股味道。
跟班已经对整栋楼的人都ptsd了,害怕地躲在洛兴言后面。
洛兴言挑眉看着眼前这个胖子,把牙签从嘴里拿出来,说:“嗯,找你,我们被蚊子咬得睡不着,想找你借点花露水。”
胖子打了个哈欠,说:“哦,进来吧。”
他没有开灯,进去后,用打火机在桌上点了支蜡烛。
洛兴言疑惑道:“房东住在101,你住在303。一个在正面一个在背面,你就算晚上开灯,房东也不会知道的啊。”
胖子说:“你太小瞧她了,这个老太婆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看电表水表。”
洛兴言:“……”
胖子指了指走廊顶部,那里有一团密密麻麻的电线,一匝缠着一匝,错综复杂。
“喏,看到没。这些电线都是房东私拉,偷的工地的电。”
洛兴言:“……”
跟班:“……”长明公馆这位房东真是无时无刻不在刷新他们的认知。
跟班不由自主道:“那这也太危险了吧,乱接电线,如果稍微不注意漏电引起火灾,整栋楼都要遭殃。”
胖子不以为意说:“没钱啊,没钱只能住这里了。想那么多干什么,走路上还可能被车撞死了呢。人生处处都是意外,五百块钱一个月,知足吧。”
其实住在这里,就已经完全向生活妥协了。
胖子去找花露水的时候。洛兴言看到了他摆在桌上的东西,眼神一凝,他快步走进,翻开凌乱的书籍,发现上面零零散散摆了好几本《幻想世界》,桌上有几封未拆开的信,上面都写着【故事杂志社收】。一封信被拆开,里面是一个人的投稿。在科技不发达的一百年前,向杂志社投稿用的是手写邮寄。
胖子在故事杂志社工作?
洛兴言猛地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回头,表情裂开。
他根本不能将眼前这个弯腰驼背死气沉沉的胖子,和第七版块的怪诞之主联系在一起。但长明公馆,故事杂志社,种种蛛丝马迹都指向这个可能。
胖子拎着一瓶早就用到见底的花露水出来,对上洛兴言称得上恐怖的表情,他瞪大眼:“看我干吗?我脸上长东西了?”
洛兴言艰难道:“你在杂志社工作?”
胖子道:“对啊。”说完他很快又情绪低落下来,说:“不过我已经被开除了。杂志社办不下去,三日后就要关门大吉,组长让我们早点卷铺盖走人。”
洛兴言:“关门?”
胖子:“嗯。”
洛兴言沉默很久,问他:“像你们这种在杂志社工作的编辑,是不是都有一个笔名。”
胖子:“对啊。”
洛兴言:“那你叫什么。”
胖子愣住,捏住花露水瓶的手紧了下。沉默片刻,他扭了下脖子,走过去坦然说:“我啊,我叫故事大王。”
咔。洛兴言捏碎了手里的笔,身上瞬间散发出强大的、恐怖的力量来。脖子上的枷锁猎猎震动,一双淡金色的竖瞳就这么冷冷盯住胖子,如伺机而动的猎豹。
“!”擦擦擦,跟班被他的气势吓懵了。他目瞪口呆害怕洛兴言晚上找事。连忙凑上前,抱住洛兴言的手臂,小声道:“洛哥别冲动,别冲动,到时候房东把我们赶出去就不好了。”他可不想留宿街头,被一群怪物分尸。
胖子也被吓到了,他扶了下厚重的眼镜片,古怪地看他:“你知道我的笔名?不对啊,我前不久才投稿,被选中的文章排期都排到下半年去了。现在故事杂志社倒闭,书也没印出来,你怎么认识我的。”
洛兴言眼神阴郁。心中估算着,自己现在杀死故事大王成功的概率。身体像动物一样进入警戒状态,肌肉都紧绷着。虫子飞蛾在蜡烛旁边晃荡,夏日嗡嗡嗡响。
胖子打个哈欠,把花露水递给他道:“赶紧回去睡觉吧。明天一大清早,隔壁的女人就要开始折腾她的早餐车了,烦得要死。”
跟班凑上来当和事佬,尬笑笑道:“对啊,洛哥,我我我们回去吧。哈哈哈哈兄弟打扰了打扰了,你字写的不错啊。”
胖子嘿嘿一笑,脾气很好地应下:“还好吧,也就一般。”
跟班说到字,洛兴言才从戒备状态回神,愣住,犹如一盆冷水泼下,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字……对,故事大王的字很丑,因为他小时候并没有充分的练字条件,一根铅笔能写到底。
他之前看过故事大王的字迹,和胖子写出来的完全不一样。
胖子不是故事大王……那他到底是谁?
第109章 怪诞都市(九)
洛兴言把花露水放到一边,开口说:“我们被蚊子咬醒,睡不着。我叫洛兴言,老哥,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交个朋友聊聊天吧。”
胖子眼睛放光说道:“我叫王小胖。交朋友好啊,我王小胖最喜欢交朋友了。”
洛兴言主动提出话题:“你都能在杂志上出版自己的故事了,肯定很有文采,写的都是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