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停在清平镇前方。叶笙下车后,司机头也不回地脚踩油门跑了。
叶笙的思路很简单。只有傻子才会在毫无准备的时候进去那个恐怖的怪诞都市,之前在旧体艺馆,叶笙就体会了一把故事里“规则”的可怕。
这里是故事大王的世界,别说他现在只有一枚A+级子弹了,就算是有S级的子弹也没用。
谁知道城市里有多少A级异端,谁知道它们会不会永无止境的再生,谁知道故事大王的规则是什么。
想从这个空间里出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故事里杀掉故事大王。
这么看来,他当初执着地去探寻故事大王的故事,倒是赌对了。
如果他对故事大王一无所知,来这里,只有死路一条。迎接他的是规则之下,无休无止的高阶异端,是永远出不去的血色地狱。
这是一百年前的清平镇。白墙黑瓦,青石路,叫买的糖葫芦声传遍小巷,大早上的餐馆就开始营业了。他旁边有几个小孩子背着书包,啃着包子,你推我往去上学。
叶笙走在这里,往书店走,一步一步,好似穿过时光的水纹,来到了曾经。
白天这个世界非常正常。
叶笙走到书店门前,看向书店的老板,面无表情问道:“老板你好,我是小七妈妈的朋友。我找小七,你知道小七现在住在那里吗?”
第103章 怪诞都市(三)
小嘴讲故事在说《都市夜行者》时,提过故事大王的名字,就叫小七。叶笙之前在医院和苏婉落聊天,也知道了故事大王小时候的一些事:故事大王的爸爸是个酒鬼赌徒,妈妈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了。
白天这个世界是不允许有鲜血出现的,所以叶笙唇角、脸上、衬衣下摆的血迹都被春风吹得一干二净,但他依旧看起来不好相处。少年身形高挑,皮肤苍白,衬得一双琉璃眼眸冷漠到极致。冷冷视下时,让人觉得一把寒刀抵在喉咙口,锋芒刺骨。比起“小七妈妈的朋友”,更像是“小七妈妈的仇人”。
要不是叶笙长得好看,不像个坏人,老板早就报警了。
老板穿着件老年汗衫,瘦得跟竹竿一样,看到他,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掉下来,他手忙脚乱扶住往下掉的眼镜,“你找谁?!”
叶笙言简意赅:“小七。”
老板唏嘘:“你找小七啊,哦,小七不在这里。”
叶笙:“他不在这里,那他在哪里?”
老板道:“小七进城打工去了。”
叶笙半垂下眼睫,遮掩住戾气:“你知道他城里的住址吗?”
老板思索了会儿:“他给我寄过一次信,信上有他的住址,我找找啊。”
叶笙沉默片刻,道:“小七他留在你这里的箱子还在吗?”
老板惊讶:“这事你都知道啊。哦,我想起来了,我好像把信就丢在那个箱子里了。”
老板起身,往书店楼上走。叶笙选择在下面等他,时光书店旁边就是间饭店,大早上各种颠勺声、吵闹声,伴随油烟味一路飘来。清晨微凉的光落在书柜上,风中好像有灰尘浮动。叶笙转过头,在春天似有若无的花香中,看着这座一百年前静谧清冷的书店。
老板动作利索,很快抱着一个小纸盒子下来。“程小七说他把东西存在我这里,以后会过来取,你要是去找他的话,顺便把东西也给他送过去吧。”
叶笙摇头:“不用,他的东西,他自己会来取的。”
纸盒子不大不小,就跟苏婉落说的一样,装得都是一些信件,日记,照片,光盘磁带之类的文字影像。里面除去信件是妈妈一年一次寄过来的生日祝福,其他都是一个女孩子搬家时寄错的。翻到底部,还有女孩寄来的不少玩具:弹珠,毽子,卡纸,木偶人。
叶笙拿起一张照片看了下。
女孩长得很可爱。照片有点旧了,大概是她五六岁的时候拍的。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子,背景是乡间田野,女孩抱着树,朝镜头笑得看不见眼。
叶笙把这张照片放进去。
他过目不忘,匆匆看一眼散开的日记本,就差不多知道了上面的内容。他觉得,这个女孩应该和故事大王很有共同话题。
因为她的日记也是瞎写的,上半段写日记:写自己在乡下养的大黄狗,写自己去山上采野蕨菜的经历,写自己摔田里了好痛。
下半段就开始天马行空写故事了。小孩子看动画片总是会有一种很奇妙的代入感。那段时间她刚好看了部动画片讲一群树上的精灵,于是故事里她摇身一变,成了树上最好看的精灵,她还给自己取名叫“天使仙子”。幼稚到可笑,可透过文字,那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好似活了过来。
叶笙把照片放回去,没有说话。不知道后面故事大王有没有继续和她联系,拥有这样一个热爱生活,活泼善良,心思细腻的笔友,或许能让程小七的童年变得不那么孤独。
老板说:“找到了。”他从一堆信件中,拿出一封故事大王寄给来的信,“程小七提前写信跟我说,三天后他又会从淮城给我寄来一箱东西,要我把它和这个纸箱子放一起。”
信上写着收件人地址,也写着寄件人地址。
叶笙念出了那行字:“嘉和路134号长明公馆。”他愣住,想到自己在火葬场停车牌旁边捡起的那张宣传单。
宣传单上面也写着的是嘉和路。
老板说:“你要是找到他,帮我跟他说,东西再放下去就要发霉了,。”
叶笙点点头。
他对老板又说道:“老板,能不能手机借我打个电话。”
老板古怪地看他一眼,同意了。
叶笙用手机拨通了宣传单上的电话。
房东是个老奶奶。
那边很吵,老人的声音也不清晰,叶笙问她具体地址。知道是要来租房的,老人终于有了点耐心停下骂战,但她就是不肯说租房具体名字,含含糊糊道:“你坐车到嘉和路来就能看到了,到了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你。”
叶笙:“行。”
和书店老板告别后,叶笙还是坐上了去城里的车。
这里没有直达的公交大巴,需要坐黑车。司机开到一半坐地起价,不给钱就把他丢半路。都已经到故事大王的怪诞之都了,叶笙也没跟人客气,他拿枪抵着司机脑袋,逼着他往前。
司机:“……”
一路开到淮城城市区中心。
黑车司机哭爹喊娘,屁滚尿流离开。
叶笙站在淮城市区中心,抬起头,看着摩天大陆上清晰分明的LED灯。
春和日丽的早上,行人车辆来来往往。一百年前嘉和商圈还没形成,嘉和路只是一条再普通不过的街道。叶笙手机在这里没有一点信号,根本用不了,无法导航只能去问路人。结果随便一找就是个热情好客的本地人。知道他是要去嘉和路租房后,本地大叔大惊失色:“嘉和路,你不会是要去租长明公馆吧。”
叶笙:“长明公馆有什么问题吗。”
本地大叔看他的眼神顿时变得无比奇怪,而后叹气说:“嘉和路那一片拆迁过你知道吗。”
叶笙:“……不知道。”
大叔道:“政府打算在那边修路建公园建医院,两年前就传出风声说要拆迁了,很多人搬走离开,长明公馆是嘉和路唯一一处没拆迁的楼。”
叶笙:“房东不肯拆?”
“屁!”大叔脸上露出极其轻蔑地笑来:“那老太婆爱财如命,做梦都想着拆呢,这是她自作自受遭的报应,你知道老太婆为了从政府那里坑钱,做了什么事吗。”
叶笙诚实地摇头。
大叔满眼厌恶,不屑一顾:“她那栋祖传的房子,占地总面积不过40平方米。听到要拆迁的消息后,老太婆硬是在那40平米的平房上又加盖了四层,盖成了一栋楼就为了动迁时狠狠宰政府一笔。”
“四层啊,她那老屋根本就承受不住那个重量,盖楼到后面,整栋楼都歪了。开发商多年和钉子户打交道,一看这歪楼就知道了她打的什么注意,不肯付上亿的拆迁款,顺便把她违章盖楼的事告了。老太婆拆迁款一分没得到还被罚了钱,快要气死了。”
“但歪楼不能白建啊,于是她琢磨琢磨,给楼倾倒的一侧涂上层水泥加固,让它看起来不那么摇摇欲坠,又挂上个‘长明公馆’的牌子,就开始出租。”
“嘉和那一片近些年发展不错,她这栋楼比之周围便宜很多,这年头来淮城打工的人,不怕吃苦就怕穷,居然也给她租出去不少。要我说啊年轻人,这赚钱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快乐,那么好的年纪没必要缩在那个棺材房里。”
棺材房,指的就是那种只有一张床,人开门直接上床的房子。
叶笙说:“40平方米的话,还好。”
大叔冷笑一声:“不,就这40平方米,她还画了一个十字!10平方米一间房出租!”
叶笙:“……”不得不说,这房东还挺是个人才的。
找到嘉和路,他一眼就看到了长明公馆,这么一栋破破落落样貌古怪的楼,在街巷尾格外引人注目。旁边是各种正在施工的高楼大厦,庞然大物将它包围。长明公馆整体是歪的,跟斜插在地上一样。倾泻一侧用水泥加固了厚厚的一层,看起来不那么危险,加固的时候,水泥墙贴着顶楼边缘还往外延伸了差不多一米。远看起来,形状有点奇怪。
嘉和路拆迁过后,高楼大厦都还在新建。
绿色的安全防护网束缚住钢筋水泥,走进去,道路纵横交错,窄得只能供自行车穿行。昨晚下了一场雨,城市排水系统不好,现在黑色的水都积在深巷的洼地,恶臭难闻。走路时,不光得小心地上坑坑洼洼的污水,还得小心头上的障碍物。因为一不小心就要碰到满是水垢的塑料水管和工地建造临时牵的电缆线。
逼仄、阴暗、窒息。
长明公馆在这片“钢筋丛林”的最中央。这是一个你抬起头,都看不到天空的地方。
把他带到里面,这个中年男人就露出真面目了。路很窄,只能一个一个过。他主动让叶笙走在前方,自己跟在后面,眼神凶恶,表情古怪,咧嘴嘿嘿一笑。
“小兄弟,你一个人来淮城家里给了多少钱啊……”
结果还没碰到肩膀,叶笙已经头也不回地抬起手,掰断了他的手腕。
中年男人发出一声惨叫。
叶笙回过头,毫不犹豫,一枪射穿了他脑袋。
“……”
中年男人瞪大眼睛,倒在地上,堵死了这条路。
叶笙脸上没有一点表情,把枪收好,皮肤因为失血过多显得有点苍白。
纵是再明媚的春天,也只有微薄的光照到这里。
踩过中年男人的尸体,叶笙中途因为黑车司机耽误了一些时间,来到长明公馆前时,天都已经快要黑了。
还没走近,叶笙先听到一道趾高气昂的声音。
房东:“有钱租没钱滚,租金五百,不包水电,爱租不租。”
一个男人气急败坏:“都说了我们现在没钱,先欠着,你就不能先通融一下吗。别说五百块了,以后我给你五十万都没问题!”
“哦哟,我早就看透你们这群穷鬼了,就会吹牛皮,欠钱不还比谁都在行!把我当傻子是吧!没门!”房东老太是个精神矍铄的老人,身材瘦弱矮小,头发打着卷,穿着白背心和长裤,说话的时候中气十足,整张脸的脸皮都在扯动。
站在她面前的青年正是欲魔的跟班。异能者在现代社会横着走,就没缺过钱,也没受过这种委屈。
跟班怒气一下子冲下来,他指着自己的上衣:“老太婆,瞪大眼你的狗眼好好看看。我这件衣服市场价就是五千块钱,你觉得我会缺这五百块钱吗。”
房东怒不可遏,脸色扭曲,拿鸡毛掸子重重打了下他的肩膀:“叫谁老太婆呢!”
“我说的就是你!”
杨宗看不下去了,他觉得欲魔和欲魔身边的人都像是有大病。
杨宗摁住跟班的肩膀:“行了行了。”
他站出来做那个和事佬,干脆利落地把自己耳朵上的银色耳钉取了下来,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挤眉弄眼:“大妈您看。真银子、纯手工,童叟无欺。这玩意儿我花了几千块钱,就让我们几个兄弟进去住一晚吧。”
房东见到那两颗银钉,眼珠子快要瞪出来。但是她视线扫了这群看起来就很有钱的肥羊,强压喜色,硬是抱着鸡毛掸子不放行:“晚了,没素质的外地人,滚滚滚,老娘不做你们的生意。”
她话一落,从二楼的窗户上弹出一个头来。“我听了啥?外地人?”是个打扮得挺漂亮时尚的女人,头发卷成大波浪,刚洗完头上面一排卷发夹,穿着白色吊带,唇涂得鲜红。她眉开眼笑,招手:“稀罕事啊,老太婆,咱们公馆来人了,居然还是外地人的。外地人你就让他们住进来吧,我好久没见过新面孔了。”
她把身子往下探,穿着吊带,春光乍泄也不在乎,风情万种地抛媚眼。
房东才和她刚因为白天洗澡的问题吵过,仇人见面眼红。顿时拿着鸡毛掸子指着她:“让你说话了吗。一天天的洗洗洗,我水费不要钱啊,这个月住完后你就赶紧和你那傻仔男朋友卷铺盖走。”
卷发女人“切”了声。
这时三楼的窗户也打开了,一个中年妇女端着盆子出来晾衣服。她指节粗大,脸盘幽黑,一脸阴郁刻薄像。听到下面的对话,中年妇女拧衣服时,翻个白眼,特意把手往前伸,衣服的水拧到了卷发女人的头上。
冷水劈头盖脸砸在头顶。
“啊!”卷发女人骤然发出尖叫,她气得拔高声音:“土包子,你没长眼睛啊!”
中年妇女尖酸讽刺:“浇花呢。”
卷发女人重重关上窗户,怒气冲冲回房间。
不一会儿,中年妇女的丈夫出来来,挤在窗口,也看热闹:“哟,来新租客了?”
中年妇女吓了一跳,马上收了刚刚那副尖酸刻薄的样子了,变得无比温柔也无比卑微,挤出笑容,诚惶诚恐说:“老公,我晾衣服呢,你怎么过来了。”
“我就看看。”她丈夫是个大肚便便的人,油光满面光着膀子,探出脑袋后,眼睛跟着欲魔身边的小情人一下子就挪不开眼了。
“哎嘿!还来了个靓女啊!”
中年妇女看到这一幕,脸色扭曲,差点就想把盆砸下去毁了那狐狸精的脸。
丈夫假惺惺出声:“房东啊,我看天都快黑了,他们没地方住,你就通融一下呗。”
房东对这对夫妻也没什么好脸色:“通你个头啊,死一边去,你们再不把这个月房租补上,我把你早餐车给烧了!”
“哇死老太婆你掉钱眼里了啊。”
中年妇女咒骂一声,也重重关上了窗。
这个时候,欲魔旁边的小情人站出来,她脸色发白地取下了自己的手链耳环和项链,哭着哀求说:“这……这些够不够啊,让我们进去吧奶奶,我们真的没地方可去了。”
房东恶狠狠夺过两人的东西。确定这几人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后,才不情不愿放行说:“进去吧,不过我只给你们两间房。”
杨宗喜出望外:“好好好。”
房东扬了扬下巴,转溜着眼珠子,看着他们后方,突然说:“他也是你们的一员吗。多一个人得加钱。”
众人回过头,就看到了从暗处走出的叶笙。
杨宗之前在嘉和商场和叶笙有过一面之缘,瞪大了眼:“叶笙?你怎么在这里!”
叶笙也没想到,在这里会遇到外面世界的人。
欲魔看到叶笙,眼里满是惊艳。一边可惜为什么这人是个男的,一边问杨宗:“你认识啊?”
杨宗一头雾水,不知道怎么说。
叶笙冷漠道:“不认识。”
欲魔盯着叶笙盯久了,突然打通了任督二脉,觉得性别其实也可以不用卡太死,他可以试试新世界。虽然他有点怵叶笙,叶笙给他的感觉真的就是“试试就逝世”。
但是叶笙现在虚弱脆弱的样子,又给了他勇气。
欲魔:“没事,这不就认识了吗。”
叶笙在阴山长大,连对别人注视他的视线都觉得不舒服和排斥,更别说这种明目张胆的眼神了。
他讨厌任何人过分地关注他。
这不是简单的恼羞成怒,而是真实真切的杀意和暴戾。
他垂下眸,压抑住心里的恶意。
……这个城市好像把他骨子里的一些东西也激发了出来。
欲魔眼神一直停在叶笙脸上,热情说:“要不要加入我们,今晚我们可以挤一间房。”
“他肯定是不能和你一间房的啊。”
熟悉的声音从旁边凉飕飕传来。
欲魔:“啥?”
几人抬起头,就看到前不久还给他们指明道路,说“想活命就到长明公馆”的洛兴言姗姗来迟。
他身上带着的棒棒糖已经吃光了。
这里买不到吃的,找不到啃的东西,洛兴言只能郁闷地啃牙签。
洛兴言叼着牙签一脸苦逼:“人家有婚约在身,傻逼。”
欲魔:“婚约?”
杨宗傻了眼:“婚约?!!”他没记错的话,叶笙现在还是个大学生吧,现在大学生玩得那么野的吗?年纪轻轻就步入了婚姻的坟墓。
叶笙淡淡收回视线,一句话都不想讲。他跟鬼母交涉,本来就体力耗尽。又失血过多,精神疲惫,现在只想留点精力去对付故事大王,而不是这群傻逼。
杨白首先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问洛兴言:“你不是说你要先去城市里逛逛看看情况的吗,怎么出现在这里。”
洛兴言翻个白眼道:“因为城市里我呆不下去了。”
夜幕将至,城市里的人都在异化。现在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宁愿躲在这灵异值全城巅峰的地方,也不想去外面以寡敌众,面对百万、千万的异端。
欲魔贼心不死,非常郁闷:“他有婚约?未婚妻还是未婚夫?谁啊?”
“我啊。”
一道优雅含笑的嗓音打破欲魔的疑问。
叶笙听到那声音,愣了下,紧绷了一路的精神居然奇迹般放松了下来。
宁微尘沿着叶笙原先走过的路,走向众人。
众人错愕看着这个从黑暗中走出的青年。看他长相气质都独一无二,身形高挑,唇噙笑意。在这个混乱、肮脏、拥挤的地方,真的给人一种蓬荜生辉的感觉。
宁微尘对于任何人,都可以是一个看起来轻佻散漫的富家公子,唯独叶笙能听出他语气里的寒意。
他展颜一笑,对他们说。
“我和我的未婚妻住一间房,就不劳各位安排了。”
第105章 怪诞都市(五)
“一间房五百,六间房三千,看你们人多我给你们打个九折。这些金的银的,谁知道是不是假货,就勉强算个一千块吧,剩下的一千七你们谁来交。”
房东的家就在公寓一楼的楼梯口。把他们领进去后,掏出一个算盘噼里啪啦打了半天。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一直有意无意瞟着洛兴言挂在脖子上的细链,就差把暗示写脸上。
洛兴言拿出放在嘴里磨牙的牙签,翻个白眼:“大妈,我这玩意儿铁的,不值钱。你宰错人了,你坑蒙拐骗那么多年,还看不出这里谁最有钱吗?”
房东被戳到痛脚:“你说谁坑蒙拐骗呢!”
洛兴言比了个“stop”的手势:“我们先谈钱的事。”
房东:“谈钱你倒是给钱啊!”
其余人面面相觑。在场谁最有钱,大家心里都有数。宁微尘的扮相一看就是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光手上的一块腕表价格都直逼八位数。众人开始琢磨洛兴言宁微尘叶笙三人的身份。现代社会的一些富豪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女,往往会重金聘请一些异能者当保镖。
所以,洛兴言其实是保镖?而后面走来的这两人是他的保护对象?
宁微尘一点都不想在这里多呆,从手里拿出一张银行卡来。银行卡是百年前的旧卡,边缘处血迹未干,他的手指修长冷白,衬得那鲜红更明显。
宁微尘:“卡里应该有几万块钱,我和我未婚妻单独住顶楼,谢谢。”
房东看到那张银行卡,瞬间瞪大了眼,心花怒放。她搞不懂别的东西价格,但这张“X商行”的银行卡她熟悉啊!在淮城就是有钱人的象征啊,开户都要好几万!
“好好好。”房东顿时笑得合不拢嘴,“给给给,这是顶楼的钥匙。”
宁微尘接过钥匙,也不管一群目瞪口呆的人,握着叶笙的手腕就往顶楼走。叶笙没什么表示,眼睫垂下,抿唇沉默地跟上宁微尘。
一群人错愕:所以这俩还真是情侣啊?
叶笙刚才一直不说话,是因为他在分析打量周围环境、懒得搭理傻逼。
不过他身体受了伤,脸色苍白、气息虚弱,落在众人眼里,就是色厉内荏,用冷漠掩饰害怕胆怯。现在见他那么“乖”地跟上宁微尘,众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果然是未婚夫撑腰,人都放松了。
叶笙一天一夜没休息过,眉眼都笼罩上疲惫之色。他知道这栋长明公馆肯定处处古怪,不过有洛兴言这个S级执行官在,异端第一晚也不会先找上他。
他现在只想好好休息一下。
长明公馆取名字叫“长明”,实际上一点都不明亮,房东为了省电费,楼道灯都选最便宜的。没有电梯,只能走去顶楼。墙壁斑驳脱落,一大块一大块粉末堆积在墙角,昏暗的灯光照在漆黑的台阶上,空气中满是陈腐的味道。
顶楼只有两间房,分散在楼梯左右两侧。
左边被房东拿来当杂物间放东西,他们能住的,其实只有右边。公馆总面积只有40平方米,这房间自然不会大。进去后,只有一张床,一个柜子,一张书桌。被子和床垫都还没铺,宁微尘刚打开灯,叶笙就已经先自觉地去开柜子,拿被子了。
宁微尘倚靠着墙,看着他背影,随后淡淡道:“你的伤怎么样?”
叶笙:“还行,不会死。”
叶笙做事利索,很快把床被铺好。
五楼对于长明公馆来说是顶楼,可是在嘉和这一片钢筋森林里,什么也不是。他从窗户边往外看,看不到城市的一丝繁华,就连天空都望不到。
月亮和星空被巨大的建筑物挡住了。
长明公馆像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在城市飞速发展中,它停滞、沉默、越来越拥挤,容纳无数底层人的悲喜。
叶笙收回视线,打算在休息前,先说出自己对这里的全部发现。
“长明公馆现在一共住着四户人家。一楼住着房东。二楼住着一对情侣和一个年轻男人。三楼住着一对夫妻,他们可能还有一个孩子。”
“按照危险程度,房东应该是最高的。”
“这座城市白天很正常,但到晚上,所有人都会变成异端。我觉得房东很古怪,她肯定也是异端,但是她不像城中其他人一样毫无理智,充满原始性的残暴和嗜血。她对钱的欲望大过了对外乡人血肉的渴望,房东会对我们出手,应该在我们退租时。”
叶笙犹豫了会儿说。
“这可能是怪诞都市里高等级异端的特性。他们每一个都有自己的思想和欲望,不会像外面那些怪物一样完全失去理智。”
“已经是晚上了,我们没有听到一点奇怪动静。大概率这一栋楼……所有人都是高等级异端。”
所有人,平均等级,A。听起来,他们完全没有活着出去的可能。
长明公馆的位置很奇怪。它歪歪扭扭斜插大地,诞生自拆迁时的贪婪和算计。
它生长于城市,又游离于城市,跟在这里生活的所有人一样格格不入。
它被施工地包围,又被拉满绿色防护网的高楼包围,隔绝了繁华,也隔绝了外面的人。
高级异端不会一到晚上失去理智,见人就咬。
但这也意味着,你根本不知道,白天的他们是人是鬼。
宁微尘道:“说完了吗?”
叶笙知道他要问什么:“出去后我跟你解释鬼母的事。”
宁微尘真的被他气笑了,戏谑说:“嗯对,我在乎这个。”不过他很快收敛情绪,站直身体,微微笑起来,红唇一扯,笑容甚至可以称得上温柔甜蜜,点头说:“好啊,我等着你的解释。”
如果安德鲁在这里,就会发现宁微尘已经在情绪失控的临界线边缘了。
他往前走。
“不过现在,我先帮你检查一下身体。”
第106章 都市怪诞(六)
叶笙还站在狭窄单间那扇唯一的窗户旁边,听到宁微尘的话,一下子抬起头来。
他的神情在夜色下模糊不明,失血过多,脸色苍白,眉间的冷酷和戾气染上脆弱的霜,可眼神依旧清凌凌。叶笙站在窗边,杏眸纠缠着一种他自己都读不懂的复杂。
城市的晚风吹过工地碎落的石子,吹进阴暗狭窄拉满违规电线的小巷,呜呜咽咽,像是有人在外面哭。
宁微尘朝他一笑,桃花眼潋滟动人心魄,走过来,温柔地牵住叶笙的手:“宝贝,一直带伤对身体不好啊。”
叶笙后退,想抽开手。可是宁微尘力度很大,捏住他腕骨,寒意仿佛冷如骨髓。
宁微尘温柔地眨了下眼,俯下身来,声音柔情似水:“之前我说错了,哥哥,对付你,趁人之危也没什么不好。”
叶笙:“……”
叶笙想骂脏话。
宁微尘蜻蜓点水般吻住了他的唇。另一只手搭在他腰上,掀起衣角,修长的手指挑逗一般抚摸上了他的腰。
叶笙退无可退,只能被迫接受他的逼近。
这间旧公馆老旧破烂,蛛网横结,天花板青苔霉斑丛生。月亮照不到的地方,昏暗的光摇摇摆摆。他的视线被宁微尘高挑的身形遮档,呼吸间全是那熟悉的冷香。唇瓣相贴,牙齿被撬开,接吻能让人快速进入动情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