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房间她丈夫打着酣,呼呼大睡。
穿过肮脏逼仄的小巷,离开施工地,是日益繁华的大都市,可那些灯红酒绿,挥金如土的生活与他无关。他的日常就是每天挤在充满让人反胃的味道的公交车中,在两个半小时的通勤里,透过窗麻木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座城市太大了,每个人都跟蚂蚁一样生活着。
忙得昏天暗地、浑浑噩噩,既没有目标也没有方向。
淮城的绿化做得不错,一到春天,花香四溢,催得人昏昏欲睡。
现在不是高峰期,坐上公交车还有余座。
叶笙闻着空气里的花香,就有点不舒服。
宁微尘这种大少爷估计对于这一程路毫无代入感,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公交车上贴着的横幅,随口问了一个旁边的女生:“请问,这上面是广告吗。”
“不不不。这这是《小嘴说故事》的宣传标语。”女孩子脸颊通红,眼神闪躲有点不敢看他,道:“最近这个城市都是它的预热,公交车上,宣传屏上,街道上,你处处都能看到这个图案。”
那是一个微启的血色红唇图案,单独放到LED屏幕上时,不会很突兀,但当这张嘴唇,铺天盖地出现在生活中各个角落中,只给人一种荒诞恐怖的感觉。
坐了两个小时下公交车。
公交站牌上,也贴满了那张血红的嘴巴。
叶笙拿出手机打字。
【洛兴言说他昨天看到302的小孩在田字本上画满了眼睛,现在淮城到处都是嘴巴,这两者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宁微尘似笑非笑看着他。
叶笙现在每次有什么发现,都得低头先用手机打出来,再展示给自己。少年身形颀长,挺拔如雪松,低头打字的时候,黑发垂落,遮住晦暗冰冷的眼神,远看着又沉静又乖巧。
宁微尘想了想,道:“你要是一直这么乖,我都不舍得出去了。”
叶笙:“……”
他打了个【滚】字。
但是文字的妙处就是,他骂得毫无气势,反而像打情骂俏。
叶笙打完后怀疑了一下人生,很快就把这个字删了。
宁微尘笑了出来:“开个玩笑。”虽然他的眼神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在去故事杂志社的路上,宁微尘抬眸,审视看着这个一百年前还在发展中的城市,突然清晰平静道:“哥哥,还记得《小嘴说故事》结尾的那段话吗。我们都已经体会过了后半段,什么是听故事的人,讲故事的人,故事里的人。”
“现在这个世界,可能是为了向我们展示,另外一句话。故事帮我们封存喜怒,记录岁月。”
“一个电台预热宣传,不可能做到这种无孔不入的地步。”
“这个世界里所有具象化的眼睛、嘴唇,或许都是故事大王某种感情的投射。”
第112章 怪诞都市(十二)
故事杂志社已经濒临倒闭,人都走得差不多,去前台那里报出程小七的名字时,前台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程小七?他,他上个星期就被开了啊。”
宁微尘:“因为裁员吗?”
前台不敢对视眼前这两位顶级帅哥,红着脸摇头说:“不,裁员是三天前才开始的事。程小七是因为抄袭被开除的。”
叶笙愣住,抄袭?故事大王抄袭?
前台叹息一声:“说起程小七啊,程小七在我们这里还挺出名的。”
“程小七初中都没毕业就出来工作,本来是在仓库当搬运工的,工作了大概五六年,有一次社长去仓库,无意间看到他在那蹲着看书,看他那么喜欢文字,就让他进杂志社当了编辑。不过我听编辑部的人说,大家都不太喜欢他。”
“确实不喜欢啊。”一个穿着裙子,打扮时尚的女人走了过来,她涂着鲜艳的口红,厌恶道:“你是没跟他共过事,我怀疑他一个月洗一次澡,隔得老远都能闻到那股发酸发臭的味道,恶心死了,搞得我上班的心情都没了。”
她旁边的短发女人笑得东倒西歪,推了下她手臂:“夸张了啊,不至于一个月洗一次,但他一个月换一件衣服是真的。”
一个男编辑跳出来道:“程小七刚进公司的时候我套过他的话。听说他一出生,他妈就不要他了,他爸醉酒后从楼梯上摔死了。这叫什么,天煞孤星啊克父克母。”
他旁边的人恍然大悟:“我就说怎么咱们杂志社前些年好好的,今年就要倒闭了,原来是招了这个煞星。”
“哈哈哈哈哈哈。”
“你们够了啊!”
男编辑轻蔑道:“我是真的觉得,老板让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过来当编辑,脑子有点进水。程小七字都认不全吧。”
女编辑说:“不是我歧视啊。我是真的觉得小时候没爹没妈的人,性格一定有缺陷。有个句叫什么来着的,哦哦,原生家庭不幸福。童年不幸是很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她旁边的人点头:“对,我很同情他,但我真的不想和这种人做朋友,也不想和他做同事。”
男编辑不屑撇嘴:“我看同情都没必要,这不活该的吗。一个赌鬼父亲养出一个小偷儿子。要我说你们女生就是太善良太会共情了,程小七这种人不值得。”
“事实证明,一个人的素质和财富某种意义上是呈正比的。这不是我的偏见。”
他们说说笑笑好一会儿,对于那个初中毕业,家庭不幸的前同事。
发表每个观点前,都要自认高素养地来一句“我不是歧视”,结果字里行间都是歧视和偏见。
很快,他们的聊天很快就停了下来,一个个腆着脸,去攀结宁微尘和叶笙。
男编辑视线落在宁微尘腕上的手表上,移都移不开,他陪笑道:“哎呀,两位帅哥,你们找程小七干什么啊,程小七看起来不像是会认识你们的样子啊。”
宁微尘露出一个礼貌疏离的笑来:“我们找他有点事,想知道他现在住哪?”
男编辑说:“哦哦,他啊,他现在住在长明公馆。不过程小七上个月工资没领到,身上一分钱没有,付不起房租可能早就卷铺盖滚回老家了吧。”
宁微尘道:“可以跟我讲讲程小七抄袭的事吗?”
男编辑:“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他旁边的人眼神放光,插嘴道:“帅哥,你这块手表哪里买的。”
宁微尘笑道:“不太清楚。”
那位男编辑却很激动:“这表应该不便宜吧,我一个姑姑在苏黎世旅游的时候,给我拍过类似的,说这种表要七位数。”
另一位男编辑不爽地挤开他:“别丢人现眼了!你工作一辈子,可能都买不下人家手表的一颗机芯螺丝!”“我……我就问问不行吗。”刚刚对程小七各种清高批判的人,现在涨红了脸。
旁边的几位工作人员也都围了过来,非常热情淳朴,眉开眼笑。
“帅哥,我知道程小七抄袭的事,我来跟你们说吧。”
一位女编辑主动说。
“市里最近新推出了一个新电台节目叫《小嘴讲故事》,电台打算和我们杂志社一起搞了个征文活动,面向全市征稿一些离奇故事,价格都开到了千字一百块钱。社长说,这一次活动,我们编辑也可以投。大家都积极踊跃地参与。”
“不过知道程小七要投稿的时候,我们都当笑话看的。他这人连字都写的歪歪扭扭,哪里可能写出什么好故事。”
“对。”男编辑挤眉弄眼,洋洋得意说:“程小七还想瞒着我们偷偷投呢,结果被我发现了。笑死我了,丢脸丢大发了吧。”
“其实程小七那人贼没意思,一天到晚不是在发呆就是神游天外,想看他恼羞成怒都看不出来。”
“他居然还怕我们偷看!他好意思写怎么就不好意思让人看呢!”
“是啊,他不让我们看,结果第二天公司就贴了通报批评。程小七这个贼偷了别人的稿来投哈哈哈哈,亏他还在报社工作,最基本的职业素养都没有。”
“偷的小胖的稿吧,好像是。”
“没错,小胖和他住一栋楼,倒大霉被程小七偷稿。幸亏小胖提前把《怪诞都市》的全文私下投给了部长,否则真是有理说不清!”
叶笙听到这里,伸出手拽了下宁微尘的衣服。
宁微尘偏头看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偏头对众人笑道:“能给我们看一下《怪诞都市》吗?”
“没问题,没问题。”
众人心里丝毫不把他们当外人,上赶着讨好这位富家公子。
很快他们拿出一个文件夹过来,说:“除了程小七偷的那一篇《棺中棺外》没被收录进来外,小胖的稿都齐全了。”
宁微尘翻了下文稿,就把它们递给了叶笙,《怪诞都市》收录了一共八篇文章。
《春城》
《人头气球》
《臃肿》
《负尸》
《我在你床下》
《踮脚走路的人》
《人体含水量百分百》
《地狱房东》
叶笙一看到目录的就知道,这些故事应该都是程小七住在长明公馆时,依照形形色色的邻里来写的,每个故事对应一个租客。
宁微尘忽然淡淡道:“哥哥,你先看一下《春城》,我觉得情况好像比我们想象的要糟糕。”
叶笙把文件翻到最前面,看着启篇那用钢笔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写出的故事,越读脸色越冷。
《春城》
【有句诗说暖风熏得游人醉,我觉得淮城的春天就很符合这句话。
一到春三月,百花齐放。桃花、杏花、樱花、迎春花、玉兰花,姹紫嫣红,争奇斗艳,点缀城市的各个角落。
花的香味融合在风里,沁人心脾,好像能洗干净人的一切疲惫和伤痕。
细密的花粉吸入鼻腔,沿着咽喉管进入身体,有点痒,有点疼,像是春天的种子在体内埋根。
我那时初到淮城,还不知道。
原来在这座春城,一个人从埋下种子到发芽,只需要三天。】
看完这段话,叶笙的脸色瞬间变得极其难看。他之前只觉得城市的白天诡异,现在闻着空气中那股馥郁温和的花香,肺腑翻涌,一阵反胃。
那些花粉,它们就是寄生虫,随着和煦的春风穿过口鼻管道,寄生在外乡人里,三天破土而生!
三天,其实他们从今这个世界开始,就已经有了倒计时!
宁微尘道:“看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故事大王以《春城》作为怪诞都市的开篇,使整个世界变成一个慢性毒气室,每分每秒都是死亡倒计时。
宁微尘对杂志社的人道:“可以把这些故事给我们复印一份吗。”
杂志社的一群男男女女都是势利眼,先敬罗裳后敬人,上赶着陪笑说。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他们打量着两人,神情满是亢奋,就跟刚刚一起背后议论程小七一样。
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喋喋不休。
“两位是来淮城旅游的吗?”
“好年轻啊,还在读大学吗。”
“你们哪里人啊?”
一张张说话的嘴,红口白牙,张开合上张开合上,扑面而来像是要“吃人”。
叶笙看着四面八方凑过来的人,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很怪异的想法。
宁微尘唇角噙笑,熟练地摆脱众人,带着叶笙离开。
城市里,风吹落路旁的玉兰花,粉白的花瓣,漫过大街小巷,一片春意盎然。
第一天在公交车上就觉得诡异的白天,现在向他们露出了真面目。晚上的淮城是疯魔血色的怪诞之都,白天的淮城是杀人无形的温柔地狱。
叶笙现在呼吸都觉得难受,他在手机上打字。
【我去过清平镇,故事大王没有回家,他被公司辞退、又交不起房租。你说他会住在哪里。】
宁微尘说:“等洛兴言吧。”
沿着原路回去,叶笙回望市中心,那LED屏幕上血红的嘴唇。
如果这个世界暗藏着故事大王的悲喜。
那么铺天盖地的嘴巴,是不是就是当时他所见的世界。被人冤枉、被人诬陷,活在挖苦讽刺里,小时候被流言蜚语毁掉学业,长大后被流言蜚语毁掉事业。
一天的通勤五个小时,回公馆时已经是黄昏。淮城的小学生每天下午四点钟放假,回去的路上,遇到了302房间的小男孩。叶笙本来是用手机打字跟宁微尘交流的,但是看着那个小男孩,他手指切动,换成search拍了一张照片。
【分类版块:故事大王】
【鬼怪名称:302的男孩】
【鬼怪等级:A级】
【概述:嘘,你永远不要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怪诞都市》第五篇。
【有段时间我晚上经常加班,十二点回家时,会在楼梯间看到一个坐地上写作业的男孩,是楼上那对夫妻的孩子,听说是个自闭症患者。我对他很有好感,因为他和我小时候很像。房东晚上不准租客发出声音,于是我只能用纸和笔跟他交流。
相处久了,男孩会跟我抱怨一些生活上的事。
“我这两天总是睡不好。”男孩用笔写道。“我觉得我房间里有人。”
“半夜的时候,老听到窗外有人喊我的名字。”
“明明关好的柜子,莫名其妙就偷偷开一条缝。”
“而且当我躺在床上时,天花板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眼睛。我好害怕。”
“我需要躲到床底下才会觉得安全。”
“可是床底下好冷啊。”男孩写到这里,一双乌溜溜地眼睛看着我,有点诡异和怨恨。
他说:“哥哥,你的房间为什么那么冷呢。”】
叶笙:“……”
不得不说,住在这栋长明公馆里的人很难精神正常。
你不光要小心上厕所时门外有个阴晴不定的房东,还得小心,晚上熄灯睡觉床底下会不会爬出一个人来。
【嘘,不要吵醒一个装睡的人。】
晚上的A级异端,白天只是一个普通的自闭儿童,他腿和胳膊瘦得跟竹竿一样,抱着一个破破烂烂的书包,一个人闷头往里面走。
叶笙想去和他接触一下。
因为这个小男孩是七个怪诞里,唯一一个和故事大王有过交集的人。
宁微尘在他耳边轻声说:“我观察过他,这个小孩很排斥陌生人,但他应该很乐意跟你交流。”
叶笙疑惑地看他一眼,用眼神疑问“为什么?”
宁微尘莞尔:“你现在说不了话,他会很自然把你当同类。”
男孩的名字叫小武。傍晚时分,不光小武回来了,长明公馆的大部分租客都回来了。
穿过狭窄的黑巷,还没走近,就是各种吵架声。
中年男人出去找工作没成功,在外当孙子受了一肚子气,回来后把气全撒给了妻子,大老远就听到他骂女人“贱货”“婊子”“狗娘养的”。女人在旁边任打任骂,也不反抗,一直哭,哭得人耳朵抽痛。
二楼的女郎在给自己的脖子涂上颈霜,她的男朋友今天回来的早,问她:“你又惹那个老太婆了?”
女郎笑嘻嘻:“对啊,反正下个月就搬走了,我一定要走之前好好膈应一回这个老不死的。”
青年往下探头,道:“你说这老不死的一天到晚守在一楼干什么呢。”
女郎不屑说:“怕我们偷东西呗。”
青年忽然想到什么,一下子拽过女人的手臂,力气大得好像要把她的手掰断,唾沫星子直接喷在女人脸上:“他妈的,说到这个,我老早就想问你了,老子整天在外卖命,你没给老子在家偷人吧,你和楼上那软脚虾什么关系。”
女郎非常委屈,娇滴滴说:“没关系,我和他能有什么关系啊。哎呀,你把人家手都捏痛啦。”
这里隔音效果太差了,往上走,每户人家的交流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叶笙给宁微尘打字。
【你去跟房东交流问问程小七的事,我和这个男孩聊天。】
宁微尘问道:“为什么你总是不喜欢和我一起行动。”
叶笙打字。
【只剩两天了,时间不够。】
宁微尘没什么情绪看着他,浅浅笑了,点头说:“哦,原来是这样吗。”
小武没有回家,他麻木地抱着自己的书包,无视吵骂声尖锐刺耳的父母,一个人去了顶楼,长明公馆的楼顶是个倾斜的天台,而且旁边没有护栏,非常危险。那堵防止倾斜的东墙,在边缘高出来一截、也宽了一截,像扇门。
叶笙跟上来时。
小武从书包里拿出了自己的田字本和铅笔,坐在楼顶正中央画画,时不时看一眼天空。
身后响起脚步声,小武瞬间精神紧绷,像幼兽般警惕地回头。
叶笙就没主动和小孩交流过,也不打算让自己表现得亲和,他神色冷淡,走过去,捡起地上从文具袋中滚出的一支黑笔,顺便扯过一张纸,用文字跟他交流。
【你在这里干什么?】
小武乌溜溜的眼睛看了他好一会儿,发现他和自己一样不能说话后,身体慢慢放松下来。但他还是没理叶笙,继续用铅笔在本质上画画,还是两条弧线一个圆,最简单的那种眼睛。
叶笙又写了一行字。
【你在画你房间里的那些眼睛吗?】
小武愣住,他似乎有些疑惑不解。
他拿笔写道。
【不是。】
叶笙,【那这些是什么?】看来白天的小武既没有晚上的记忆,也没有晚上的能力。
小武没说话。
“啊啊啊啊!”楼下忽然传来一声尖叫,是欲魔带来的那个人女人,柳倩倩。
叶笙和小武一起下去时,就看到柳倩倩哭得梨花带雨,跌坐在厕所前面,手指颤抖指着厕所里面,惊恐说:“厕、厕所里面有摄像头!”淮城的花香能治愈一切伤痕,柳倩倩额头上的破口已经好了。她明显是躺了一天,刚打算进去洗澡,又看到什么极其恐怖的东西,被吓出来。
叶笙进浴室,看到了一个摄像头。像瘤一样卡在墙缝里,布满血丝。弹珠大小,仿人类眼球,还能自由转动。
小武安静地看着这一切,抱着自己的话本,什么也没说。
柳倩倩哭着说:“我想擦头发,我没带毛巾。看到水管上挂着一块很久没用的布,就想拿来用用。结果扯毛巾的时候一部分卡在墙里,我一用力带下一大片墙皮,就、就看到了这个东西。”
这么一颗像眼珠子的摄像头,乍一眼确实很恐怖。
柳倩倩的叫声惊动了下面的所有人,房东气急败坏:“吵什么吵,你是不是把我的水管弄坏了。”
叶笙转头,把手里的眼珠子拿出来,摊开在手心给她看。
房东的所有声音瞬间戛然而止,跟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她的眼神甚至有点闪躲。
倒是卷发女郎见到这玩意,脸色猛地扭曲。
她快步走过去,细长的手臂拿起那个摄像头,对着房东骂到:“老太婆这玩意儿是不是你的!我就说,怎么每次我一洗澡你就知道,你哪可能一天到晚守在水表前啊,敢情是在浴室安了监控啊,大家来评评理,评评理她做的这事缺不缺德,恶不恶心!”
“大家快来看啊!”
房东这次理亏,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可她被卷发女郎寸步不让的态度惹恼了,也火了,上前一把将摄像头抢了过来:“叫叫叫!叫什么叫,这东西我建房的时候就装了,哪晓得后面忘了拆,谁想看你洗澡啊不要脸!”
女郎说:“到底谁不要脸啊房东,我们每个月勤勤恳恳交房租,你就是这么对我们的。”她越说脸色越难看:“在厕所装了摄像头,谁知道房间里有没有装。”
听到最后一句话就连后面跟上来的那对夫妻,也脸色变了,变得极其恐怖。
“我们的房子里你也装了摄像头?”
“你在监视我们?”
混混青年赤红着眼上前一步。
“老太婆你要是赶在我们房间里装摄像头,我一定宰了你!”
房东彻底炸了:“我在你房间装摄像头干什么混混仔,走走走,去你房间里面搜!搜个彻底!要是翻出一个摄像头,老娘把房租的钱全赔给你!要是翻不出,你给老娘赔钱!”
混混青年愣了愣,撇撇嘴,松了口气。能让铁公鸡房东说出这种话,估计是真没装了。
卷发女郎脸色稍微好转了点,说:“那你也总得给我们一个交代吧。”
洛兴言一行人回来的时候。
就看到房东臭着脸,在一群租客的监督下,拿着锤子斧头,挨个把每层楼厕所里的摄像头挖出来。
洛兴言:“……”
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春夏晚上蚊子多,旁边路灯上绕着不少飞蛾,清冷的光照在歪楼里面。
矮个子精瘦的老太太一脸愤懑地踩在椅子上,仰头,拿锤子哐哐砸厕所的墙。
旁边是抱胸看戏的卷发女郎。小孩,几个外乡人,光着膀子的青年和一对貌合神离的夫妻。一群人拥拥挤挤站在歪楼前,衣着不是背心就是吊带,跟荒诞的建筑一起,组成一幅荒诞的闹剧。
房东取完一楼的最后一个摄像头,愤愤不平摔地上:“现在行了吧!滚滚滚,都滚回去!别在我门前站着!”
女郎很不爽:“老不死的,你搞清楚,你这是偷窥,你这是犯法的,我告警察你就完了!”
房东拿着鸡毛掸子,怼他:“你去告啊!你和你男朋友,一个婊子加小偷,一个混混加杀人犯,你去告啊!”
女郎被戳到痛脚,一下子气得脸色扭曲:“你说谁是婊子呢!”
混混青年被掀老底也吓得不行,忙拦住情侣,安慰她说:“别理这个疯婆子了,走走走,我们回去。”
房东转头看着那一家三口,也很不爽:“都死远点!”
妇女被丈夫打的鼻青脸肿,到现在都还在哭。而她丈夫眼神一直落在别的女人脸上,色眯眯移都移不开。
小武在旁边,低头数蚂蚁。
王小胖回来后,看到地上的一堆摄像头,吓了一跳:“这这这是咋回事啊。”房东见谁怼谁:“死开!”
几位租客上楼,不一会儿又闹了起来,青年怒骂道。
“软脚虾,你看什么看呢,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还有你!臭婊子,别对着谁都发骚!”
长明公馆的每天似乎都是这样渡过的。
永无止境的吵闹,哭啼,咒骂。
王小胖西装革履,抱着自己的简历,习以为常叹息一声,也上楼了。
第114章 怪诞都市(十四)
小武在被爸爸妈妈拉着上楼前,在本子上写了一句话,举起来给叶笙看。
小武说,【你们身上好香。】
他脸颊凹陷,所以显得一双眼睛大的出奇。如今那双充满孩童干净清澈的眼睛看着他们,有一种说不出的恶意和诡异。小武把这句话写完后,就收好本子,乖乖上楼了。
——你们身上好香。
春城的花粉被他们吸入体内,不光是埋下种子也是埋下祸根。他们现在就像是被撒上香料的羔羊,散发诱人的香味,引得无数豺狼觊觎。
叶笙面无表情看着小武离开的影子,心想,看来今晚公寓的所有人都别想睡了。
“去103吧。”洛兴言的脸色也不是很好看。
几个人来到103后。
欲魔率先开口,他献宝似的捧出一堆东西来,牙签、棒棒糖甚至还有巧克力,讨好道:“洛哥,我白天调查的时候路过一家零食店,想到你喜欢嘴里咬个东西,专门给你买了一些吃的,这样你以后也不用天天削牙签了。”
洛兴言看着那些零食,竖瞳冷冷看着欲魔,像看一个死人,问道:“你吃了这座城市里的东西?”
欲魔傻了眼:“啊?怎么了吗。”
欲魔的跟班说:“就吃了一个棉花糖。”
洛兴言:“棉花糖甜吗?”
欲魔点头:“很甜,这是我吃过的最甜最腻的棉花糖了,闻着还有股特别的香。”
洛兴言:“像不像花香?”
欲魔认真想了想,察觉到一丝后怕,声音颤抖:“对,就是花香。”
洛兴言讽刺说:“不要吃这座城市的任何东西,它连空气都有毒,你吃它的食物和水,只会让自己更早进棺材。”
欲魔吓得面色苍白:“空气有毒?!”
洛兴言去危险地的经验比他们丰富多了,他把绕在手上的枷锁放下来。
“淮城空气里的花粉全是寄生虫,我们必须赶紧出去。”
“这些花粉已经埋在我们体内了,你们可以试着动用一下自己的异能,有什么感觉。”
他说完这句话后,在场每个有异能的人都试了下,最后所有人无一例外地脸色难看起来。
他们这一行人,没有谁是毫无经验的新手。欲魔来自异能者三大工会的Jack工会,自己本来就是B级异能者,异能关于体能。
他的速度、跳跃、肌肉敏捷度都很高,一跳估计可以跳到公馆顶部。
但是现在欲魔试着捏了下拳,就像是抓住不着力点一样,肌肉松弛,完全找不到平时力量充沛的感觉。他脸色阴沉。
“我的异能……我的异能好像被压了。”
杨宗是C级异能者,异能是隐匿。这也是他为什么敢一个人带着弟弟就到处历练的原因,遇到不对劲的情况,他就能隐匿自己的气息、偷偷溜走。
所以杨宗很喜欢跟陌生人组队。因为他的技能天生适合出卖队友,让替死鬼给自己探路。结果现在,他的隐匿被压制,发挥不出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洛兴言开口说:“从进这个世界开始,我的铁链就在变重。”
对于【枷锁】来说,铁链是和灵魂相结合的武器。
洛兴言的异能,本来就有个【力量】。铁链一点一点变重,意味着,他的异能在这个世界里被侵蚀。
“它的重量并不是均匀增加的,第一天的时候重量变化不明显。但是我今天走在外面,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它变沉一分。”洛兴言冷漠说:“明晚天亮之前,我们必须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