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宿没说什么,拿起羊绒围脖,大步走出了房间。
林载川刚走进酒吧正门,就看到信宿从楼梯口向他走了过来,这人不知道喝了多少,脸颊泛着些红,脚底下走路也轻飘飘的。
林载川单手揽住他的腰,蹙眉低声问:“喝醉了吗?”
信宿歪头想了想,懒懒笑了一声:“半瓶红酒,还好吧。”
信宿的酒量其实不太好,但仅表现在肉体上——浑身软绵绵没什么力气,脸红、耳朵也发红,但他的意识是非常清醒的,再醉也醉不到脑子里去。
不过被夜风一吹,那醉意就变成了浓重困意,信宿刚被他放到车上,就垂下了眼睛,开始犯困了。
林载川俯下身,帮他扣上安全带,还没来得及起身,就感觉到信宿两只手一起抱住了他的腰,高挺鼻梁在他的脖颈间轻轻蹭着,声音含糊道:“……闻闻。”
酒吧里晚上生意兴隆,男男女女在上面蹦迪,出来的一路上都是劣质香水的味道。
林载川让他这样抱了一会儿,低声道:“回家了。”
本来他想问信宿关于“蓝烟”的事,但这人醉成这样,还是等明天醒了再说。
信宿的眼睫已经阖到了眼皮上,一簇鸦黑浓密的扇子一样。
他的手慢慢垂落下去,就这样睡着了。
次日早上,信宿醒来,开车去市局的时候,林载川才终于问了他这件事。
信宿早有准备似的,平静回答道:“算是巧合吧,刚成年的时候,我替我养父接管过他的几家公司,当时为了商业上的那些应酬,接触过很多上流社会的‘精英’,他们的兴趣爱好涉猎广泛。”
信宿给他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我听他们说起过,在市面上有一种不同于四号海洛因的新型毒品,燃烧的时候会升起蓝色的烟雾,所以叫蓝烟。这种毒品在表面上跟普通的白粉没有显著差异,但在阳光下会看得出一点浅蓝色。”
“我看到那袋毒品的时候,当时就觉得有些不对,所以才让你问一问缉毒支队的人,”信宿转头看他道,“有什么结果吗?”
林载川:“是霜降的东西。”
信宿稍微垂下眼,轻声道:“霜降。”
林载川问他:“你对这个组织了解多少?”
信宿含糊道:“不太清楚,只是以前听人说过一点。”
有些事现在还不合适让林载川知道。
信宿心里无声叹了口气。
他终于还是对林载川说了谎。
林载川一边开车,一边对他说:“霜降是浮岫市最大的制毒贩毒窝点,十几年前的规模就相当庞大,现在更不知道发展到了什么地步,我听罗支队说,上级警方为了铲除这个组织,曾经在霜降内部发展过许多卧底,但几乎都失败了。”
“在霜降的创造者周风物死后,这个组织换了一个领导人,叫宋生,但这个人行事相当隐秘谨慎,从他上位之后,霜降已经销声匿迹很多年了……时隔多年,又一次出现在警方的视野当中。”
“关于这个组织的情报,我也不是很清楚,缉毒支队跟霜降打交道多一些,据说是一个比沙蝎还要难对付的组织。”
信宿默然。
这几年,霜降的确没有什么大动静。
顿了顿,林载川又道:“罗队还说想请你吃饭。”
信宿笑了一声:“我也没做出什么贡献,吃饭就算了。而且,请我吃饭的人有一个就够了。”
他说的油腔滑调,林载川知道他只是不愿意处理这些——没有必要的人际关系。
这个话题结束,车里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
信宿不知道林载川有没有相信他的话,又或者他已经在不动声色怀疑什么,毕竟他的谎言算不上多高明,而林载川又是一个相当敏锐的人。
信宿不知道,等到一切真相大白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会走向怎样的结局。
……无论如何,他都不期待那一天到来。
这一天市局的各个部门都很忙碌——缉毒支队因为发现了霜降的最新线索,每个人都打了鸡血似的亢奋,刑侦队还在查李登义遇害的案子,只是缺少线索,迟迟没有什么进展。
晚上回家以后,林载川问他晚饭想吃什么,信宿说不在家里吃了,“载川,我有一点事要处理,出门一趟。”
听到他的话,林载川微微一怔。
信宿很少会这样没头没尾的跟他说话——他出门的时候总是会告诉林载川为什么要出去、要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信宿站在玄关,穿上外套准备出门,林载川拉住了他的手腕。
只是静静看着他,一言不发。
林载川的瞳色向来很深,万千情绪都沉在瞳孔深处,暗纹般隐约起伏。
在那一瞬间,信宿简直以为林载川知道了什么。
但林载川沉默片刻,只是轻声问他:“晚上会回来吗?”
信宿微微一笑,过去在他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我尽量。不用等我,早点睡,明天早上睁开眼就会看到我的。”
那可能过了几秒钟,林载川放开了他的手。
信宿离开后,林载川在玄关站了许久,直到干将过来,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身体,嘴里“呜呜”叫了两声,林载川才走到厨房,给它倒满了狗粮。
林载川走进卧室,推开阳台的门,从落地窗向外看去。
一辆奔驰汽车从车库倒出,驶出了小区。
夜晚,华灯初上、车水马龙。
一家大型娱乐会所外面停放了很多车辆。
这是霜降的“据点”之一,但不常用——因为这个地方的场地很大,集体行动分外惹眼,只有需要把组织的成员都集中一个地方的时候,才会用到这个据点。
除了宋生以外,霜降里但凡有头有脸的人物、在组织里发展了十多年的集团“元老”,今天全部到场。
金碧辉煌的大堂里演绎了何为“鱼龙混杂”:有人穿的衣冠楚楚、西装革履,有人穿着其貌不扬的普通工作服,还有披着一件破旧的军大衣就坐到会议桌上的。
这次集会的发起人还没有到场,大堂里四处都是乱糟糟闲聊的声音。
“阎王搞这么大的阵仗,把咱们兄弟都叫到一块,这又是打算唱哪一出?”
“他还是第一次这么兴师动众吧?”
“难不成打算跟宋生彻底翻脸了?”
这句话一出,有几个人的脸色骤然变了变,有些坐不住了,“哈,该不会是鸿门宴吧?”
一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问道:“宋老板今天来吗?”
“应该不来,不然这个时候早就有消息了。”
作为霜降的最高领导者,宋生这个人的行踪比宣重还要神秘,行事谨慎,几乎不会出现在任何人的视野范围内,霜降里很多人只在他刚上位的时候跟他见过一两面,甚至有的人连宋生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十多米长的会议桌,左右自然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人——站在阎王那边的一派,还有拥护宋生的一派。
阎王跟宋生不和,这几年不断尔虞我诈,这在霜降不是什么秘密。
当年周风物死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阎王会继承他的位置,坐上霜降集团的第一把交椅,周风物从小就是把他当做“继承人”来培养的,但那时候只有十七岁的瘦弱少年,即便在组织里的名号如雷贯耳,还是有很多人不服。
宋生就是在这个时候半路杀出来的,在阎王带人处理周风物遗体离开霜降的那天,领着一批人迅速夺权,阎王回来的时候,霜降已经变了天——所有人都以为那天霜降内部会血流成河,毕竟以阎王那极端傲慢自负的性格,绝对容不得有人在他的头上撒野。
但阎王只是神情厌恶又疲倦地看着那些如临大敌的“叛徒”,一句话没说,神情冷漠一个人回了房间。
也是那个时候他们才意识到,阎王对霜降这个组织本身其实没有任何兴趣,无论领导者是周风物、还是宋生,对他来说好像都没有区别。
但他毕竟在这个组织里生存八年,即便宋生是霜降名义上的一把手,还有很多人站在阎王的那一边。
巨大落地钟的指针显示九点整。
信宿推开门,抬步走了进来。
他穿着一件黑色风衣,裹着一身冷气、面若寒霜,眉眼锋利,周身气场冰冷到了极致——尽管他在霜降里从来没有什么好脸色,但见到阎王这样的表情,整个大厅还是静了静。
有个男人站起来,给他拉开了一张椅子,低声道:“阎王,您来了。”
信宿没说话,冷冷扫视过大堂里的每一个人,抬脚踹翻了椅子,砸在地板上,“咣当”一声巨响。
这一声让不少人都吓了一跳,坐在长桌左侧的男人冷哼了一声,不阴不阳道:“这又是在外面受了什么刺激,一见面就这么大的阵仗,不知道给谁看。”
信宿抬眼冷冷盯着他,“如果你的舌头不想要了,我不介意让人帮你割下来喂狗,管不住那张嘴,就早点自己缝上,多舌的东西命都不长。”
被信宿当众这么骂了一通,男人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但到底没敢再说什么。
——平日里阎王对他们这种挑衅基本都是嗤之以鼻,压根不会理会,今天不知道吃了什么炸药,进门就无差别输出。
一个老人心平气和道:“阎王,这么兴师动众把我们都叫过来,是为了什么事?”
信宿从口袋里拿出了什么东西,“啪”的一声扔到了桌子上。
在场的所有人都非常清楚那是什么东西。
“蓝烟”。
说话那老人惊疑不定看着那袋毒品,语气犹疑道:“这是什么意思?”
“巧了,我也想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信宿冷笑了一声,“为什么我会在桃源村里见到这个东西。”
他的话音落下,整个大厅都“嗡”一声响,显然他们都知道信宿这句话意味着什么。
信宿走到会议桌的正前方:“在座各位应该都非常清楚,除了霜降,蓝烟在市场上没有任何生产渠道。而据我所知,我们没有一条生产线是经过桃源村的——所以,蓝烟为什么会大批量出现在桃源村那种地方,是谁背着整个霜降的眼线,擅自把货送过去的。”
“是不是有人需要给我一个解释?”
他们都明白了阎王为什么这么动怒。
——偷了霜降的货擅自拿出去卖,这是在挑衅整个组织的运行制度,如果霜降的每个人都这么做,那这个组织不用警察出手,从内部就腐烂透了。
吃里扒外,是组织里的大忌。
一时间,大堂里的所有人神色各异,而有一个人的脸色异常苍白。
“这件事在我这里拦下了,宋生还不知情。”信宿语气淡淡道,“桃源村的货是谁送出去的——现在在我面前承认,或者等宋生查出来,让他亲自来处理。”
宋生的手段比起阎王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甚至更加冷酷残忍,落到阎王手里,可能还有一线生机,再不济能留个全尸,但落在宋生的手里……只有求死不能的下场。
他说完许久,都没有一个人出声。
整个大厅诡异的安静。
信宿极为讽刺地嗤笑一声,“怎么,不想承认是吗,不会真的以为自己手眼通天,能在那么多双眼皮底下瞒天过海。”
“——只不过看在共事那么多年的份上,没有彻查罢了。”
信宿的视线慢慢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声音轻而静,但却带着某种近乎恐怖的压迫感,“想好了吗?现在自己承认,还是等我调查出来,让你承认?”
信宿这绝对不是在恐吓他们,以前没有深入调查这件事,只是因为时机还没到,不适合在霜降树敌太多,否则他未必能压住那些人走投无路狗急跳墙的反噬。
霜降用来储存毒品、原材料的仓库里里外外都是电子眼摄像头,从里面带走什么东西,即便做的再隐蔽、再天衣无缝,也经不起一帧一帧的调查。
只要愿意花费足够的人力和时间,总是能查出来的。
大厅仍然一室安静。
信宿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两下,像是有些不耐烦了,对旁边的人道:“通知宋生过来,他底下的人惹出来的事,让他自己看着办——在这件事调查清楚之前,所有人不准踏出这间房子半步,否则我就当你自寻死路了。”
眼见着那人就要拿出手机给宋生打电话,终于,一个男人咬了咬牙出声道,“等等,阎王。”
他头上满是冷汗,喉结接连滚动了几下,艰难开口道:“是我……是我弄过去的货。”
从警方盯上桃源村开始,他就一直提心吊胆,唯恐阎王发现了什么——
然而那不好的预感还是成了真。
即便他已经把桃源村里所有的东西都毁尸灭迹,阎王竟然还是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了一包蓝烟!
他知道这件事绝对瞒不住了,一旦阎王要查,就绝对瞒不住,与其落到宋生手里,还不如在阎王面前承认,说不定还能有一条活路。
看到坐在长桌另外一侧的那个男人,信宿轻挑了下眉,抬步慢慢走了过去,一只手轻轻放在他的头上。
“要我说,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霜降带给你的财富,下辈子也足够了。”
信宿俯身轻轻道:“可是你这辈子,恐怕是花不完了。”
“………”放在他脑袋上的仿佛不是一只手,而是五根尖锐的毒针,那男人浑身冷汗涔涔,身体僵硬一动不敢动,声音发着抖,“我以后,再也不会了,当初就是一时鬼迷心窍,想钱想疯了。”
他语不成调道,“阎王,求你再、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保证再也不干这种事了,保证再也不做了,放过我这一次,你让我做什么、做牛做马都行!”
闻言信宿轻笑了声,嗓音低柔,“可惜了,我身边最不缺忠心的狗。”
听到信宿这么说,那男人神情灰败,面色迅速惨白如死灰。
信宿垂眼:“这样吧,我给你指一条路。”
男人浑身一个激灵,反应激动道:“您、您说!”
下一瞬间,所有人都听到“噗”的一声,那是刀锋割过皮肉、撬断骨头的悚人声响。
男人仍然坐在椅子上,一把短刀从他的脖颈右侧插了进去,直接贯穿而过,锋利刀尖从左侧捅了出来。
除了滴滴答答的血液自刀尖落地的声音,整个大堂里没有声响。
所有人噤若寒蝉。
“黄泉路。”
信宿微微俯下身,在他耳边带着笑意轻轻道,“给你一个好死,你应该对我感恩戴德吧。”
男人的身体不停抽搐起来,瞳孔放大到了极致,喉咙里发出恐怖至极的“喝喝”声响。
房间里的所有人都看着这一幕,面色死一样的白。
即便很多人手里都握着人命,他们早就是亡命徒,可此时仍然感觉到从骨头缝里渗透出来的恐惧。
信宿轻轻向外一推,尸体轰隆一声倒地,他看也没看一眼,嫌恶似的用纸巾擦了擦手,抬起眼,一字一顿:“一只蟑螂出现在阳光下的时候,角落里的蟑螂已经多到塞不下了。”
“这些年,还有谁在外面擅自‘自立门户’、吃里扒外的。”
“现在承认,我可以既往不咎,这件事到此为止,不会传进宋生的耳朵里。”
“否则。”
“我可以保证你们的下场比他惨烈百倍。”
信宿说完这些话,很多人立刻反应过来,这不仅仅是承不承认有“二心”的问题,而是“站队”的问题——
今天在信宿的面前坦白,明天即便是活着,也永远有一个把柄落在阎王手里,他们不得不站在阎王的那一边。
那就是在跟宋生作对。
整个会议桌上一时没有一个人说话,安静的针落可闻。
信宿手腕一转,把刀从男人的脖颈里抽了出来。
大动脉的血豁然向上喷了出来,溅了信宿一身。
温热的血液吸附在风衣上,完全浸透了信宿的衣服,甚至有一些溅到了他冷白的脸上,又沿着脖颈滴落下来,留下一道血痕。
信宿只是面无表情地直起身,五官妖异到令人震撼的冰冷。
在周风物死后,信宿这些年已经不再做什么惊骇世俗的举动。
以至于很多人都忘了他是那个让人恐惧到肝胆俱裂的阎王,一时间胆寒到鸦雀无声。
信宿像是厌倦了跟他们在这里浪费时间,冷淡道:“看起来,你们都更想让宋生来处理不听话的狗。”
“我当然没有任何意见。”
刀尖在信宿手里转了一圈,他扫了一眼剩下的人,转身向外走出大厅,淡淡命令:“地上的东西处理掉。”
“等等,阎王!”
有人在背后叫住了他。
阎王虽然喜怒无常、又暴虐成性,但还从来没有食言过。
这件事被宋生知道,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有好下场。
但既然阎王说了可以放他们一马,那么这个时候投奔阎王,可能还有一线生机。
说话那男人磕巴道:“我、我在容城,有一个地方。”
“但,但不多,这么多年,加起来也就不到两百万。”
信宿淡淡看了他一眼,“这两百万,打到霜降的账户上。”
男人浑身一软,差点直接瘫坐到椅子上,劫后余生的喘着粗气:“我回去就、不,我现在就打过去!”
两百万买一条命,没有人不愿意。
看到阎王竟然真的放了他一马,又有两个人承认了他在霜降之外还有“私活”,一五一十的交代了全部地点。
信宿等了片刻,没有其他人了。
“在霜降那么多年,绝对不止他们三个人做了这些事。但你们不愿意承认,我当然不会勉强。”
信宿轻声道:“早点准备让人给你们收尸吧。”
说完,几个人跟着信宿一起离开。
“妈的!——”
这时,身后人群忽然爆出一声怒骂,一个面相凶煞的男人掏枪对准信宿的背影,一刻没犹豫砰砰两枪扣下扳机!
他以前得罪过阎王很多次,现在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只要阎王死了、这件事就永远不可能传到宋生的耳朵里,只要阎王永远留在这里……!
这几乎是猝不及防的惊变,离信宿最近的那个男人神情刹那间巨变,失声道:“信宿!!”
他几乎是纵身跃起,把信宿扑到在地,“噗”的一声响,子弹穿过皮肤的声音无比清晰。
有一枪打歪了,另一枪打在男人的后腰上,又贯穿而出,擦着信宿的风衣边缘落到地面,带出一串血痕。
信宿单手支撑起来,骤然转过身——
看清楚眼前人的脸,信宿瞳孔微微放大,手脚瞬间完全冰凉。
然而他说出的话冷漠而冷静,声音甚至没有一丝颤抖,他一字一字道:“准备凝血剂,让裴迹马上开车过来。”
开枪的那个人已经被信宿的人控制住,被七手八脚按在地上。
很快有人拿来了凝血剂,信宿把那些粉末洒在男人腰间不断冒血的伤口上,整个过程都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看其他人一眼。
没过十分钟,姓裴的医生开车赶了过来,看了眼男人的伤口,又看了眼信宿,道:“把人送到车上,要尽快送回到那边缝合伤口。”
几个人把受伤的男人抬了出去,信宿起身,走到开枪的那个人眼前。
他轻声道:“既然你想活着,那我就让你活着。放心,我不会让你断了最后一口气的。”
男人神情陡然巨变。
信宿走出大堂,头也不回离开会所。
信宿上了车,车厢里蔓延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除了伤者和医生,没有别人。
他怔怔的看着躺在担架上的男人,脸上竟然露出了某种空白又无措的神情,声音轻微发着抖:“陈叔,不要睡,再坚持一下,我们很快就回家了。”
他闭了闭眼睛,紧紧用力握着男人的手,“陈叔叔……”
陈叔慢慢睁开眼,语气欣慰地说:“还好,你没事……”
一大口鲜血从他的嘴里吐了出来,男人竟然咧开嘴笑了一下,断断续续说:“不然,我都不知道……”
“咳、咳咳,不知道、怎么跟老秦交代了……”
第一百六十四章
信宿握着他的手,喉结滚动了两下,他的声音很低,说给陈叔、也像是说给自己听,“……不要说这种话,一定不会有事的。”
陈叔跟在信宿身边很久了——在秦齐的身份没有暴露的时候,他是秦齐培养在霜降帮助传递消息的线人。
大型犯罪组织里的卧底大概分成两种,一种是像宋庭兰、江裴遗这样,由警察培养的精英,受过长期专业的卧底训练,像一根锋利长钉直接插入敌人内脏。
还有一种就是从犯罪组织内部发展起来的“眼线”,负责帮助联络、双向传递信息。
陈叔就是后者。
曾经秦齐在卧底在霜降,将他发展成了警方的一条暗线。
在秦齐“牺牲”后,陈叔就一直跟在信宿的身边,在阎王的羽翼尚且没有丰满、霜降内部很多人想把他除之而后快的时候,他救过信宿很多次的性命,出生入死。
——那是信宿在这个危机四伏的龙潭虎穴里,为数不多的可以信任的人。
他的年纪比秦齐还要大一些,信宿平时在人后叫他陈叔。
陈叔的情况很不好,因为疼痛和失血逐渐失去了意识,眼皮越来越重,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信宿稍微垂下头,一颗水珠从他的眼眶滚落下来,沿着下巴落到地面。
这么多年,他从一无所有走到现在,信宿以为他没有什么不能接受、没有什么不可以失去的。
可有些痛楚大概是不能“习惯”的。
裴迹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道:“我看了他的情况,子弹没留在体内,那位置应该伤不到内脏,回去做好止血、清创,防止伤口感染,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你也别太担心了。”
“老陈,再坚持一下。”
信宿小心捧着陈叔的脑袋,让他枕在腿上,冰冷指尖擦掉他的唇边的血迹,一言不发。
裴迹问:“怎么闹到这种地步?”
信宿用力捏了一下眉心,语气疲惫道:“市局调查到了一个在外面接私活的内鬼,我本来想借着这个机会,名正言顺找到那些背着霜降向外发展交易网的人,方便后面一起连根清除。”
信宿低着头喃喃说:“是我的错,我把他们逼的太急了。”
裴迹没说什么——从来没有人能够做到信宿这一步,他对信宿的任何一个决策都没有资格的评价。
裴迹把车开回私人诊所门口,打开后车门,“帮个忙搭把手。”
二人抬着担架,把陈叔送进手术室。
裴迹是霜降内部的专用医师,他这里的医疗设备比中心医院还要先进,本人的医学水平也是国内顶尖——他是信宿的养父张同济推荐过来的人,拿钱办事,留学回来以后在信宿手下工作有四年了。
裴迹换了一身无菌服进了手术室,信宿坐在外面的椅子上,目光落在虚空中某一点,他的眼里什么情绪都没有,近乎荒凉的空洞。
过了快两个小时,裴迹才从手术室里走出来,神情疲惫:“输了两袋血浆,命是保住了,伤口已经处理缝合,但有一点感染迹象,已经打了抗生素,明天早上要是能退烧的话,应该就没事了。”
他瞥了信宿一眼,话音顿了顿:“阎王,你回去换身衣服吧,你这……走在大街上要被人报警抓起来了。不用担心,老陈这边有什么消息,我第一时间通知你。”
信宿穿着一身黑衣,从外面倒是看不出什么,只是他身上一股浓郁到刺鼻的血腥味,不用走到他的身边就能闻见。
信宿不能在这个地方久留,裴迹说陈叔没有性命危险,他去手术室里看望一眼,陪了他片刻,独自开车回到了霜降基地。
这时已经将近十二点,很多人已经从会所回来了,他们对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明显心有余悸,信宿走进来的时候,这些人看着阎王的眼神带着无法掩饰的忌惮。
信宿看也没看他们一眼,径直回到他的房间。
他把风衣脱在房间门外,里面穿着的白色衬衫上都是大片大片的血迹。
信宿脱了衣服走进浴室,冰冷刺骨的水流哗啦一声迎头落下,他闭上眼睛,皮肤上的血液被冲刷成淡红,沿着他的躯体滚落到地面上。
浴室的空间已经非常大了,然而鼻腔里仍然充斥着挥之不去的血腥味,浓郁到几乎令人作呕,信宿的脸色在冷水的冲刷下呈现出一种毫无人气的惨白,青色血管都隐约可见。
直到流到出水口的水流从红色转成透明的白,信宿抬起手关了水阀,踉跄走到洗手台上,身体伏在冰冷坚硬的台面上,撕心裂肺干呕起来。
“呕、”
他闭上眼睛,脑海中浮起大片大片的鲜红血色,流向四肢百骸,瞳孔都染了一分红意。
“咳、咳咳……”
信宿手指抓着冰冷台面,手臂泛起青筋,整个人都控制不住的发颤。
他看起来太瘦了,背后的一双蝴蝶骨凸起的形状几乎尖锐。
信宿晚上本来就没有吃东西,几乎就是在干呕,吐到最后,连苦水都吐不出来,胃部剧烈痉挛着,泛起难以控制的恶心。
闭上眼睛,他看到很多浓稠的血,手上、身上、地板上,四面八方,到处都是血。
“呕——”
信宿猛然弯下腰,喉间一阵剧痛,吐出来的酸涩胃液掺了几缕血丝,连带鼻腔一线都刺痛起来。
“咳咳……!”
他已经完全站不住,脱力跪到地上,膝盖骨“砰”一声闷响,他浑身轻微发抖,无意识抬起手擦掉唇边的水迹,瞳孔几乎是涣散的。
有人听到声音,壮着胆子在外面敲了敲门:“阎王,您没事吧?”
信宿眼前天旋地转,耳边回荡着轻微的耳鸣声,根本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那人没得到回应,担心他在里面出了什么事,打开门走了进来,浴室的门从外推开了一条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