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哎,在那么多女人里,你有没有印象特别深刻,体验特别好的?”
“总会有的嘛。”
“说来听听。”
“想不起来了。”
“鬼才信你,快说!就现在此刻,马上能想起的人。”
“嗯……初恋吧,唔……还有你吧,你也算。”
“哈哈哈!你还真会瞎说逗人开心。”摩尔笑得开怀倒没把后半句当真,捋了捋额前的头发,高高推起,又问,“你的初恋是谁?什么时候?有多难忘?”
“这就不好说了吧?”
“有什么关系,我又不认识。”
“嗯。”
“说嘛。”摩尔远远推了她手臂一下。
“唔……其实认识哦。算认识吧。”
“我认识?开玩笑,你的朋友我一个都不认识……”摩尔想了想,“啊,难道是大松?”
“不是,想哪去了”霍绯箴抿嘴犹豫了一下,“……是维娜姐。”
“啊?真的假的,她可是你师父诶!”
“真的……”
话匣子轻易就打开了,小小几瓶啤酒倒是很耐喝,这个屋子里好像从来没这样欢声笑语过。
就在这个周末的深夜,夏天才刚开始不久,两个女人穿着小背心,各占据沙发的一边,喝着冰啤酒畅所欲言,时而笑得东倒西歪。
也许,有点像闺蜜?霍绯箴不太清楚,她没有闺蜜,她与女人之间只有普通朋友、情人或床伴的关系,从没试过这样单纯又没有保留地谈天说地。
第17章 维娜姐与咖喱饭
认识维娜姐时,霍绯箴才17岁。那时她刚和外校的人狠狠打了一架,赢了,但自己也头破血流。当然她弟弟大松更惨一点,挨了好几闷棍,蹲在地上痛得站不起来。
抹一把脸上的血,就看到了维娜姐。一个长得挺好看的姐姐,从店铺二楼的复古木框窗探出头来,好心地叫他们赶紧跑,不然,待会对方再叫人过来就麻烦了。
“我弟伤了还走不动。”
“你是女生?”
“嗯。”
“抱歉,你打架太凶了,一时没看出来。要不先来我店里避避吧,也包扎一下。待会有人来上班了,再叫人送你们去医院。”
旁边那正准备营业的酒吧就是维娜姐的。
后来对方果然又叫了帮手过来,他们在维娜姐的店里安然躲了过去。然后维娜姐派人送了他们去医院,还给垫了医药费。
虽然那时才17岁,但霍绯箴没让她妈知道打架受伤的事。反正起因也很无聊,就是学校有个高一的跟外校的争风吃醋起了争执。自己没争出个高低,还拿大松的名字去吓唬人。
结果对方根本没把大松放在眼里,还纠集了几个人找上门来耀武扬威。不找惹事的人,就盯着大松来找茬,一点道理都不讲。
为了还垫付的医药费,姐弟俩到店里做兼职。一来二去时间长了,维娜姐就干脆让他们当学徒,教他们关于调酒的一切。顺便,也参与调解酒吧街里常见的打架斗殴。
反正姐弟俩都挺会打架,大松是力气大,霍绯箴是练过几年咏春——其实也没练多好。她小时候经常被欺负,妈妈没空理她,小学五年级时,她偷偷拿了零花钱去找“公园大神”拜师。
“什么叫公园大神?”摩尔打岔问道。
“就是天天在公园锻炼的那些神秘的大爷大妈。”
摩尔笑得倒在一边:“哎,你也太可爱了吧!拿零花钱跟公园大神学咏春,难道不是街道宣传的防诈案例吗?”
这种事情说出来确实很扯,但却是真的。那时她才多少岁?又因为弱小多吃了多少亏?满脑子都是想变强的念头。
反正也算她走运,那个“公园大神”不至于骗小孩,没收学费还很用心教她。几年下来学了个杂七杂八的看着像咏春的东西,实战竟然很实用。
说回17岁,一年之后,维娜姐结婚了,店从一家开到三家。又再过了一年,19岁的霍绯箴成了维娜姐的婚外情人。
年少的霍绯箴对世界充满愤怒和失望,可这些愤懑的能量,又统统被她压抑在言谈礼貌的表象之下。还有她长相,那时够年轻也够臭屁,不笑的时候煞气十足,笑的时候又像带了悲观的戏谑。
总之这些反差都很对维娜姐胃口,性别也很让人放心,当然更重要的是,她听话、做事靠谱有冲劲。
所以,除了调酒,维娜姐还教了她很多东西。大到店铺经营、圆滑处世,小到怎样笑得更温和、交谈的技巧、洞悉人心,还有怎么寻欢作乐……
这段混杂着师徒情分的情人关系,是在维娜姐第二次结婚的时候结束的。
“你陪我的时间够长了,去找属于你的幸福吧。”
“你不爱我了?维娜姐。”
“当然爱啊,所以才要放你走。”
“为什么?”
“多经历不同的人和事,就知道了。”
那一年,霍绯箴23岁,刚在花式调酒大师赛拿下她的第一个名次:赛区第六名。
然后她就离开了维娜姐的店,去了别的城市,去不同的酒吧工作,有时不一定是酒吧,小餐馆也有。一年换一个城市,确实增长了不少见识,好的坏的都有。
而这期间,她换过的女友更多,只是最长也维系不过3个月。不知道为什么,见不得光的情人关系尚可以维持三四年之久,正式的恋爱关系反而无以为继。
至于没有固定女友的日子,她也不会很闲,时常会在陌生女人的床上醒来。当然,那都是在经营酡晓之前的事了。
走走停停十年就过去了,见过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她慢慢明白了维娜姐的用心。也许就像小鸟终将离巢,她也只有离开维娜姐,才能摆脱她的影响,构建出更完整的自我。
“哎,那你现在还爱维娜姐吗?”
天快亮的时候,话题又被转了回来,摩尔困得眼睛都耷拉了一半,侧身枕在沙发背上这样问道。
“爱的。”
“你还挺长情嘛。”
“已经不是那种爱啦,更像亲人那种。”
“只要是长久地被爱着,”摩尔幽幽浅笑,“以什么样的形式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一刻,霍绯箴没来由地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好寂寞!孤身一人,侧着头垂着眼靠在沙发上。期待着有朝一日有个专心爱她的人来到。可期待却一再落空,热情也渐渐沉入幽暗的湖底。
她凝视摩尔半闭的双眼,仰头喝掉一口啤酒,旋即又为自己那傲慢的同情感到羞愧。都还没了解她多少,就如此独断地觉得对方寂寞,说到底也是自己寂寞罢了。
茶几上放着四五个空啤酒瓶,霍绯箴并没有把方才的想法说出来,只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都困成这样了,别想那些复杂的问题啦。去睡觉吧。”
“啤酒还没喝完呢。”
把酒瓶从摩尔手里拿走看了看,没剩多少,仰头一口就全部清掉。
“好啦,喝完了,乖乖睡觉去吧,睡醒我做午饭你吃。”
竟不觉放轻了语气。
摩尔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将近两点,起来发现霍绯箴正在厨房。腰上围着围裙,手起刀落熟练地切着洋葱。
“你很早就起来了吗?”
“没多早,比你早半个小时。”
“好饿,中午吃什么?”
“简单点,咖喱饭。”
“闻着好香。”
“你能吃辣吗?”
“一点点。”
“好。快去洗漱,很快就能吃了。”
家里有个会做餐的室友就是不一样。说是简单咖喱饭,饭是做成半球形扣上的,撒上几粒黑芝麻,配西兰花小番茄摆盘。此外还配了蛤蜊清汤,盛在连颜色也搭配过的碗里。
好不容易等到大厨也坐下来,摩尔才终于拿起勺子尝了一大口:“好吃。什么好日子?弄得这么正式。”
“不正式啊,都是买的预制品,随便对付一个简餐。”然后她也吃了一口,觉得咖喱的味道稍微水了点,不是很满意。
摩尔可没那么挑剔,用勺子指了指那对半切开,还错开叠放的小番茄:“这也叫随便对付?还煮了蛤蜊汤。”
“随手摆一摆而已,我平常自己吃也是这样的。”
“还挺讲究。你做过厨房?。”
“嗯,在做意大利餐的店待过一段时间。居酒屋也待过,天天在炸鸡块烤白果切萝卜丝。”
“寿司呢?也会做?”
“那个入门时间太长了,学不来。勉勉强强杀了半年鱼,后来换了。”
“真好,听起来好有意思。”
其实工作嘛,时间长了也每天都差不多。
霍绯箴也问摩尔:
“那你呢?平常工作都做些什么?”
“很无聊的,不是填表就是收资料,还有一堆堆杂事,还要应付领导应付同事。”
“听起来好无趣噢。”
“忙起来烦得脑袋都要炸,闲起来又闲得发慌……”
摩尔边吃着美味的咖喱饭边吐槽工作上不合理的事,并不是什么有趣的谈资。平时她很少会跟旁人如此抱怨工作,毕竟谁都不想听牢骚。
抬眼看到霍绯箴喝了一口蛤蜊汤正看着她笑。
“你笑什么?”
“虽然抱怨着,但其实你并不打算换工作吧?”
“嗯。这份工作基本符合我的要求:稳定、工资不算低、加班少、离家近。可以比较轻松地养活自己。”
“你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嘛。”
“这叫有自知之明。”
刚工作那会儿,也不是没萌生放弃一切去做音乐相关工作的想法。但后来她想明白了,周末找个小酒吧驻唱更适合自己。当工作和爱好分开,她就无需讨好别人,想怎么唱就怎么唱。
饭吃了一半,霍绯箴看了一眼时间,却忽然急起来:“糟糕,差点忘了!维娜姐下午的飞机回去,说了去送她的。”
嘴里说着要迟到了,匆匆忙忙换了衣服。
“饭呢?还吃吗?”摩尔问。
“吃的吃的。”
又坐下来迅速把盘子里的饭全扒拉到嘴里。汤喝了一半维娜姐的电话就来了,问她在哪。霍绯箴扯了个谎说刚出门,挂了电话把余下的汤喝完就起身。
摩尔指指脖子说:“印子好抢眼,要挡一下吗?”
“哦,要的要的。”说着又拿件有领子的衬衣套上,扣到顶部只剩一个纽扣,“哎呀,有点热。”
“扣那么高好傻。”摩尔还趁机嘲笑她。
明明赶时间,还不忘把垃圾和昨晚的啤酒瓶装好,准备提出去扔。
“要麻烦你刷碗了。我送完她就直接去店里了。饭和咖喱都还有,晚餐热一下应该也够。不想吃的话就放着,我晚上回来再处理。”
着急归着急,对家务事还是磨叽的。
“行了,快去吧,家里交给我。”
临出门霍绯箴还说:“窗帘我明天再装,工具箱放在玄关小心别绊到了。”
“行了行了。”
折腾一轮人终于出门了,看着关上的大门,摩尔心想:怎么突然就熟络了?好像别人说的家人。
第18章 鸡排乌冬与弗里达
依然是错开的作息,在家基本不会见到对方,但两人的交集还是多了一点。
比如说,在星期一的晚上,冰箱里有一块芒果慕斯蛋糕,是给摩尔留的。留蛋糕的人没在家,只留了言说是技术学校的学生送的,挺好吃。
又比如说,在星期四的晚上,霍绯箴回来时发现,晾在阳台的衣服已经叠好放在床上了。收衣服的人已经睡了,只留了言说地方不够先帮她收了。
再下一次在家里碰面,也是一个星期六的午后。
摩尔这个周末没有安排,在家睡到自然醒。出了客厅就看到霍绯箴刚洗完澡从浴室出来。穿着黑色的背心短裤,半长不短的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全被捋到脑后,倒像个大背头,沐浴后残留的湿气在夏日里显得清爽。
“刚回来?”摩尔问。
“嗯。”
“下次晚上不回来说一声,把门锁了安全点。”
“好的,下次注意。”忽然又想起什么,“咦,你昨晚等我门了?”
不然怎么会睡到这么晚才起床。
“没有。”
怎么会有这种错觉呢?只是看了个电影看晚了而已。
“午饭吃了吗?”
“外面吃过了。”
“哦,好,那我自己弄点吃的。”
摩尔寻思着煮碗面还是吃面包,她有点想吃热的东西。
倒是霍绯箴跟过来身边说:“我来弄?冰箱还有两块鸡排。”
自己不吃还要给室友做饭就很奇怪。
打开冰箱,发现储存的食材是越来越多了,曾经空空荡荡的冰箱现在都快满了。
“不用了,煮个面没多难。你一晚上没回来还是歇着吧。”
总觉得这对话的走向有点怪怪的。
倒是霍绯箴先笑起来:“你是不是想哪去了?昨天我妈过来了,陪她住一晚酒店。她有自己的新家庭,很少会自己过来看我。”
嗯?猜错了?
摩尔想了想,也噗地笑了:“真没有要你交代去处的意思。是不是我刚刚像酸溜溜的,很容易引起误会?”
“嗯。有点……”
“哎呀,我也觉得自己像质问出轨丈夫的女人。”
说着两个人都笑起来。
“可不是么,吓我一跳。我那些前任生气前也是这样的。”
“你还是个惯犯哦。”摩尔故意白她一眼。
“别这么说嘛,都是误会。”
“也行吧。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她回去了啊,说大好周末不占用我的约会时间。”
“哈哈,阿姨还挺通情达理的。”
“通个鬼,我现在可是没有约会对象的人,她在嘲笑我。”
“你没有约会对象吗?”
“没有啊,上回聊天不是跟你说过了嘛。“
“这段时间没找新的?”
“很遗憾,没有哦。你呢?”
“我也是一个没人约的周末。”
好吧,横竖是闲着没事的一个周末,难得两人都待家里了。
霍绯箴摊摊手继续刚刚的问题:“怎样?想吃面条还是鸡排?给你做。”
“你的前任们知道你这么热衷做饭吗?”
“反正闲着嘛。”
既然都这么说了。
“鸡排面。”
色香味俱全的一人份鸡排乌冬面,很迅速就做好了。
冰箱里有半打啤酒,这批是摩尔买的。所以想喝的话要问问物主:
“我可以喝冰箱里的啤酒吗?”
“可以,给我拿一罐。”
霍绯箴拿了两罐,给摩尔递了一罐,边递边单手勾开了拉环,不愧是调酒师,流畅得很。然后自己走到飘窗边蜷起一条腿坐下,边喝啤酒边看着楼下的街道。
好一个夏日明亮的午后,安静、惬意。
吃过午饭,摩尔坐在饭桌边无所事事,喝着啤酒,打量她的室友:
穿着背心,逆光坐在飘窗边,日光透过玻璃落在她身上,侧脸、肩膀、手臂,都蒙了一层光亮。头发半湿不干的,还保持着捋到后面的状态,露出饱满的额头。
窗框把人和光线都框着,好像一幅画——真想画下来!这次不是铅笔的速写,而是充满色彩的油画。
“你的五官还挺……”摩尔托着腮说,“挺古典的,轮廓清晰,眉毛浓厚,额头饱满……嗯,有点弗里达的意思。”
霍绯箴略带惊讶地转过头来,几乎没有人会这样当面评价她的长相。她很清楚自己的脸并不符合主流审美,也许刚刚的评价算不上称赞。
“弗里达是什么?”
“墨西哥的一个女画家,作品里有大量自画像。”
“很久以前的人吗?”
“二十世纪的画家,一生磨难,与痛苦常伴,却成就斐然,非常具有传奇色彩。”
“一生磨难,我就长得这么苦大仇深?”
“也不全是这个意思,只是外貌上有点像。”摩尔拿了啤酒罐走到窗边,顺着窗外明亮的光线,居高临下打量霍绯箴的脸。
细看之下其实长得并不凶,只是嘴角有点下弯罢了。睫毛偏长,眼型深陷线条分明,甚至还带了点桃花。
“你的眼睛很漂亮,很深,叫人看不透。”
这句是真的明显的称赞了吧,类似的话好像似曾相识?虽然不知道摩尔忽然说这话的意图,但霍绯箴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疑惑,只笑盈盈地迎向对方,也不说话。
摩尔又问:
“你是混血吗?”
“不清楚,我没见过我爸,也不知道是谁。”
“听起来不像个愉快的故事……”
“没什么,不影响,我妈也搞不清楚。”霍绯箴对自己的身世轻描淡写。
摩尔把喝了两口的啤酒放在飘窗台上,往屋里的大柜子走去。
“我想画个肖像,你当模特吧?”
“你还会画画?”
“一点点。我妈讨厌画画的人,偶尔她会来,我就把画材都收起来。”
摩尔没说她妈妈为什么讨厌画画,但不妨霍绯箴大胆猜测那是跟她爸有关。很多故事都大同小异,也不需要太好奇。
说话间,摩尔从柜子后拖了一张一米高的画布出来。
“好久没画了,正好还有一个大的空画布。”
“画这么大?!”
“难得有模特嘛,空着也是空着。”
她又弯腰从柜子里拖出一袋脏兮兮的油画颜料,还有一袋看起来更脏的画具和调色板。
霍绯箴抽空查了一下那个叫弗里达的画家的简介。本来被说长相古典还有点沾沾自喜,然而看了弗里达的简介和作品后——就高兴不起来了。
“她长小胡子诶!还连眉毛。”
“又不是说你长胡子。哎,过来搭把手。”
摩尔要把桌椅挪到一边去,霍绯箴搓了搓自己眉心——也没有连眉毛啊——然后放下手机去帮她。
折腾了好一阵,客厅腾出了一片作画的空间。
“你真要画我?”
“不乐意?”
“也不是……”
趁摩尔还在刮着调色盘上的旧颜料,霍绯箴又打开手机再细看弗里达的作品——那直透画外的痛苦和抗争,连她这种外行都能感受到。
“你要画这种吗?”
“太高级了,画不出这种来。我只是辅修过油画而已。”
“哦……”
霍绯箴对美术一窍不通,反正她是看不出弗里达的作品哪里高级。她只是感觉到明晃晃的痛苦,以及一些说不上来的奇怪感受。
“那我要做些什么?”
“坐在窗边就行。”
摩尔穿上围裙,给她调整了一下坐姿和脸的朝向。
“不能动吗?”
“尽量不要动,动了也要回到这个姿势来。一个小时休息10分钟,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但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也是真的辛苦。
寥寥几笔起了个大型,摩尔发现需要把这大背头的发型给固定下来。于是她拿了定型水挤到手上就往霍绯箴头上抹。
“我到底哪里像那个弗里达哦?”
“脸。”
“像她的画还是人啊?”
“画。”
“我就知道。她人比画好看……”
“她画的是自画像啊。”
“是是是,那跟古典有什么关系啊?”
“哦,那是另外一个层面的东西。”
抹好定型水,摩尔又端详了一下,又再顺了顺,觉得差不多了。
“也不是突发奇想,那天我睁眼看到你,就有联想到她。”
“哪天?”
摩尔顿了顿,没回答她的问题,回到画架前拿起画笔:“脸转过去一下。”
霍绯箴把脸摆回刚刚的角度笑而不语。还能有哪天?她睁眼看到她的时候,不就只有两回而已。
这天下午的光线很好,敞开了窗户照进来,呈现微妙而丰富的色彩关系,每一块明暗冷暖都有调性。
空调并没有开,渐热的气温让皮肤渗出一层薄汗。油画颜料和调色油的气味滞留在空气中,摩尔沉浸在她的绘画里。而她画的模特则支了个手机看电影,沉浸在一个热带的故事里。
电影看完一部了。霍绯箴转头去看摩尔,头发随意盘起,凝神戳着画布,呈现出与以往不一样的状态。
还真是个具有艺术性的人啊。唱歌的时候风情万种,像要把心事说与你听又像自说自话。而画画时却似关闭了所有无谓的通道,只全然投入到眼前的事物上。
“别看过来。”
“好……好……”霍绯箴又把脸转回去,“看看你都不行吗?”
“不行。”
“你不画我眼睛吗?”之前谁还说好看来着。
摩尔又反复比对了人和画,才又说道:“那你再看过来。”
目光又滑回来——那深刻的眼睛是有点诱人。
“还是看过来吧,我画。”
然后霍绯箴笑了:“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画画的?”
“很小的时候,我爸是美院的老师。哎,管理一下表情,别笑。”
“好好好。”霍绯箴强行收了笑,“那你妈妈特别讨厌画画的人是因为……”
“我爸老是和他的模特或学生不清不楚。”
“那你讨厌他吗?”
“我讨厌他的行为,但我能理解他那么折腾的原因。”
“那原因是?”
“他需要剧烈的情绪来支持创作。所以他总是上瘾般地重复‘渴求-失去、希望-绝望’这些大喜大悲的体验。平淡温和的家庭生活好是好,但过于满足会让他的作品流于平庸,这是他难以接受的。”
“非要剧烈的情绪才能创作吗?”
“也许不一定。但我觉得卓绝的作品是需要的。就像弗里达,她有天赋,但仅有天赋是不够的。成就她的是那些几乎把她压倒的痛苦,以及永不停歇的爱恨情仇。”
“那你呢?”霍绯箴维持着逆光看向她的姿势,问,“你用什么创作?”
摩尔停了笔看她,目不转睛地。
好一阵才又动笔:“我选择平庸。”
意思是,她没有想表达的东西,只是用画技来堆砌一幅画而已。
窗边的人不紧不慢地说道:“可是哦。从我这边看过去,你现在就像在诱惑人。”
言下之意是:不平庸,你心里有东西。
画画的人也不紧不慢地看她一眼:“你也是。”
说过了这不知是恭维还是调情的话,两人都没再说话。屋里炎热的空气充盈着调色油的化学气味,显得黏糊糊的。
“所以,”过了很久霍绯箴才说,“我能期待将看到一幅精彩的作品吗?”
“不期待就不会失望。”
到傍晚该去上班时,霍绯箴脖子都有点梗了。然而也没看出画了个啥出来,倒是那两张速写画得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画的,寥寥几笔就把神态特征都勾勒出来了。
据估计油画得个把月才能完成。她出门时,摩尔还对着照片专心往画布上涂涂抹抹。
至于为什么拍了照片还要模特本人坐在那里累得要死?根据艺术家的说法,说是照片的色彩是死的,眼睛看到的是活的。
霍绯箴是看不出什么死死活活,她只又回头看了坐在画架前的人一眼——再过三个小时,她又会以另外一副打扮出现在店里。
当摩尔以驻唱歌手的打扮出现在店里时,霍绯箴已经工作了三个小时了。
白予绛还在台上弹唱着,摩尔来到吧台前的空位坐下等候。霍绯箴便跟她说话:
“你说的那个墨西哥画家,弗里达,我了解了一些她的生平。”
“觉得怎么样?”
“她真是一个迷人的女人。”
“是的。”
“苦难折磨了她,却也造就了她。”
“也许苦难也算一种天赋。”
“那可不是人人消受得起呢。”说着霍绯箴放上一小杯琥珀色的酒,配套的小碟子上只放了一片柠檬和一小撮盐,“龙舌兰,给你的。”
“哪位客人送的?”
“我。”
“原因?”
“弗里达·卡罗。”
龙舌兰,墨西哥不可不提的特产;弗里达,印在墨西哥纸币上的女人。都来自同样的文化根源。
摩尔在店里酒水总是不缺,有时是客人送的,有时是霍绯箴随手给她一杯。而且通常会像现在这样,带点相应的理由。
龙舌兰怎么喝?少许盐放在虎口,舔掉,喝酒,最后咬一口柠檬,电影里的爷们是这样喝的。但摩尔没有选择这种喝法,她只是笑着捻起柠檬片,沾了盐放到嘴里,随即一饮而尽。
“到我唱了。”
霍绯箴点头给她一个“请”的职业微笑,然后把桌面的杯碟收下去,干净利落。
摩尔上台,吧台前同样的位置就换成了白予绛。今天她可以晚点回学校,所以打算多待上一会再走。同样的,霍绯箴给她做了一杯莫吉托,这次又加了不同的水果口味:覆盆子。
白予绛喜欢这些花样繁多的水果口味,酸酸甜甜的莫吉托喝起来,就像加了酒的汽水。
有个男客人跟白予绛搭话,赞扬她歌唱得好。那也是个熟客,有事没事来喝一杯消磨时间,是个爱跟陌生人聊人生的大叔。总是穿得像个艺术家,但实际上是做采购的。
店里大部分客人都在安静地听摩尔唱歌。每周都一样,只要轮到她唱,客人们常会不自觉地被她的歌声吸引,暂停聊天倾听。而打听她驻唱的时段的客人也每周都有。
操作台上还摆着刚刚装龙舌兰的小杯子,杯沿蹭了一点口红印。霍绯箴把拇指摁上去,抹开。蓦地想起,多年前尝过的,那嘴唇的柔软度——这一瞬间的记忆竟如此清晰。
她抬眼瞧去小舞台,那抹了鲜艳口红的双唇就在麦克风前,盈润张翕。
“摩尔姐唱得真好。”白予绛有点沮丧地看着台上,“什么时候我才能像她一样。”
旁边的男客人说:“你也唱得很好。”
白予绛摇头:“听众的表现很明显啦。”
“不必羡慕他人,你们各有各的特色。她对歌曲和情感的把握很成熟,这是她吸引人的地方。可你也有她没有的东西:清澈。还没沾染社会浑浊的青春活力是珍贵的,不要急着摆脱稚气,珍惜这段时间的特点。”那客人又开始聊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