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
伍洛汀紧张到了极点,根本顾不得会不会有OOC的可能,条件反射地开启了“大象笔记”的录像功能,然后断喝一声:
“等等!你别过来!”
刚才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分分明明——陆秀是从东馆的楼梯下来的!很可能正好来自命案现场!
根据伍洛汀前两回剧本杀的经验,凶手为了掩盖自己犯罪的事实,可以采取一切手段。
这手段包括且不限于杀掉灭口的人证,不管对方是NPC还是玩家,一样可以下手。
若陆秀真是凶手的话,自己正正好撞上他从东馆出来,简直是直观得不能更直观的人证了——若是让他近身,自己还焉有活路!?
陆秀被伍洛汀吼得一愣,脚下一顿,先是面露错愕,然后浑身一激灵,用力摆手兼摇头,来了个否认三连。
“不不不!我不是!我没有!真不是我!”
他语无伦次地解释:
“我、我只是看到了而已!对、对!人不是我杀的!我只是看到了!”
伍洛汀哆嗦着问:“你、你看到了什么?”
“哦对!”
陆秀这才发现自己忘了说重点,“我看到,汪二朋他、他死了!”
说着,他朝东馆的楼梯一指:
“就在上面!我是说真的!汪二朋的尸体就在上面!”
他无事可做,只得把人工智能小兰叫出来打发时间。
“唉,我现在有点理解穷极无聊到跟Siri聊天的人的心情了。”
沈莳朝墙壁靠了靠,空出一点空间,示意小兰坐下。
闪烁着蓝光的高大人形按照主人的意愿坐了下来。
沈莳注意到,明明小兰只是一个没有实体的发光虚影,但他坐下来以后,依然不动声色地将两条大长腿收起,在如此狭窄的空间里愣是坐得端端正正,连他的一片衣角都没有蹭到。
——真有趣。
沈莳心想。
虽然只是一个人工智能,但小兰在一些小细节上出人意料地有“人味儿”,若是祂套上个真人皮肤,沈莳甚至怀疑自己没法将祂和活人区分开来。
“对了小兰,我问你个事儿。”
沈莳对自己的人工智能说道:
“你说,戚知锦去取绳梯,来回一趟要多长时间?”
【条件不足。】
小兰说道:
【您问的是行走还是奔跑的耗时?】
沈莳问:“能都说说吗?”
【可以。】
小兰回答:
【以男性的体力和奔跑速度推测,穿过地道和迷宫大约要五分钟,通过一楼的走廊和打开感应门需要两分钟,再花二十秒经过大堂,用三分钟时间上到六楼,最后重复一遍打开感应门和穿过走廊的两分钟……】
沈莳已经快速心算出了答案:
“大约需要十二分钟多一点,对吧?”
【是的。】
小兰回答:
【理论上说,大约是十二到十三分钟左右。】
“然后取个梯子,大概也需要个三五分钟吧?”
沈莳想了想:
“就算戚知锦很有良心,这么折腾一趟下来,基本上没有个三十分钟怕是回不来了。”
【应该是这样。】
小兰顿了顿,又补充道:
【如果〖7号先生〗步行的话,耗时推测会在四十分钟以上。】
沈莳眯了眯眼,目光中有一闪而过的光芒。
不过他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很自然地别开目光,脑袋往后靠了靠,后脑抵在了冰凉光滑的井壁上。
“结果,这老长一段时间,我只能平白浪费掉了。”
沈莳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这段时间里,外头有没有发生什么事……”
说话的功夫,他忽然听到井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明显朝自己的方向而来。
沈莳精神一振,跳起身,同时示意自己的人工智能暂时消失。
脚步声停在了天井旁边,随后,戚知锦的脑袋从井口探出。
“呼、呼呼……”
戚知锦跑得满脸是汗,一边喘气,一边对沈莳说道:
“我、我回来了!沈哥,梯、梯子……拿到了!”
“这么快?”
沈莳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怀表上的时间。
九点五十三分,比他和小兰推断的耗时半小时要快了两分钟。
如此看来,这孩子实诚得紧,当真是杠足了劲儿一路跑过来的。
想到此处,沈莳不由有些感动,他放软了声线,郑重道谢:
“知锦,真是太谢谢你了。”
戚知锦想开口回答,但跑岔的气还没顺过来,说话说不利索,于是只匆匆摆了摆手,示意对方不必客气。
接着,他干脆就坐在了天井边缘,打开挎包,从里面掏出了绳梯,把一端拴在活叶机关的轴承上,另一端抛到了井下。
绳梯的长度比井壁的高度要略短三十公分,不过对沈莳而言,已经足够了。
他攀着好不容易得来的救命的梯子,艰难地往上爬。
绳梯很轻很软,手脚难以着力,对于从来没用过这玩意儿的门外汉而言,简直难用到爆炸。
不过沈莳现在根本没得选择,只能一步两蹭三摇晃地往上爬,只觉得自己笨拙得活像马戏团里的狗熊。
三米的井壁,沈莳足足折腾了五分钟。
等他好不容易爬出去的时候,已经什么感想都没有了。
他直接一翻身,大字型仰面躺平在地上,身心俱疲,连说话的力气都挤不出来。
——让一个四体不勤的文科宅演动作戏,泯灭人性啊!
沈莳盯着空茫茫的屋顶,对这个所谓的剧本杀系统产生了深刻的怀疑。
“沈哥。”
看沈莳躺平了就一动不动的样子,戚知锦凑过来,推推他的肩膀,担心地问:“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沈莳虚弱地摇了摇头,深深呼吸了两次,翻身坐起:
“没事。”
他低头看了看表,马上就要到十点了。
“你的任务,不要紧吗?”
沈莳向戚知锦道歉:
“浪费了你那么多时间,真是很抱歉。”
戚知锦抿了抿唇,露出一个羞涩的浅笑:
“没关系,反正我本来就不太擅长推理游戏。”
他摸摸鼻子,又轻轻摇了摇头。
“其实我来参加节目就是凑数的,根本就不可能会赢啦!”
说着,戚知锦左右看了看,凑近沈莳,轻声说道:
“沈哥,你还不知道吧?”
沈莳:“哦?”
戚知锦把声音压得更低了:
“我听我们经纪人说,节目组是提前布置了‘台本’的……应该赢的人,自然就会赢……”
话说到这份上就够了,沈莳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本来他一直奇怪为什么节目组会故意安排一个让他掉进坑里的指示,现在看来,估计是为了困住他,给“应该赢的人”争取充分的时间呢。
毕竟,今天晚上的关卡,可是要计时的。
“行吧,既然如此,那也没办法了。”
沈莳站起身,拍了拍蹭上灰尘的袍角,转头看向戚知锦:
“礼尚往来,我干脆先帮你做任务好了。”
他笑着指了指自己:
“别看我摔了坑,不过其实我还挺擅长推理解谜的!”
戚知锦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可以吗?”
沈莳微笑颔首。
戚知锦连忙低头,慌慌张张地从包里翻出信封,“让我看看接下来的任务哈……”
趁着戚知锦查阅地图的功夫,沈莳则回到天井边,把垂挂的绳梯收起,卷成一卷放进了自己的挎包里。这样就算万一等会儿他们之中的谁再摔一次坑,起码也能省去找梯子的功夫了。
看得出来,戚知锦取梯子的时候一定很匆忙。
因为沈莳在卷绳梯的时候注意到,绳上粘着不少没摘干净的花草叶片,中央还别着一枚小夹子,正是固定花篮用的燕尾夹。
“沈哥,任务提示我要在‘雪白的房间东面寻找一颗星星’……”
戚知锦原地转了一个圈,回头茫然地看向沈莳:
“哪边是东……”
他的话还没说完,两声尖锐的蜂鸣几乎是同时响了起来。
沈莳和戚知锦对视一眼,随后一同拿起自己胸前的怀表,翻到了背面。
小屏幕上,只有一行字:
【发生紧急事件,请参赛者即刻返回前馆六楼。】
12月26日,晚上十点三十分。
收到管家发来的召集令,参赛者们都回到了前馆六楼,也就是众人房间所在的楼层。
六楼的楼梯间的一角摆放了两张沙发和一张茶几,众人就聚集在那儿,脸色都不大好看。
因为他们刚刚就站在楼梯间的窗户前,眼睁睁地看着唯一连接山庄和停车场的吊桥起火,在风雪中被烧成了一个火球。
这意味着,现在所有人都被困在了这栋建筑物里。
暴风雪山庄模式,终于完美成真。
参赛者们出去的时候是七个人,回来时就只剩五个了。
“你说汪二朋死了?”
管家不知第几次向陆秀确定他的所见,“你真的看到汪二朋死了?”
“是的!”
陆秀脸色苍白,神经质地咬着自己的嘴唇,“他的尸体就在东馆三楼,你们要是不相信的话,自己去看看不就行了!”
“我们会去看的。”
沈莳拍了拍陆秀的胳膊,示意他不要焦躁。
“倒是张宜……”
他的目光在众人身上转了一圈,“张宜到现在还没回来呢。”
在场的其余六人闻言,表情都变得更难看了。
——果然。
虽然每个人都在竭力掩饰,但当他们听到“张宜”这个名字的时候,眼瞳中都闪过了动摇。
那是因为,他们和自己一样是剧本杀的玩家,而且显而易见的,在众人各自的剧本里,“张宜”这个人物,皆占据了十分重要的戏份。
“走吧,继续等下去也不是办法。”
沈莳建议道:
“我们先去看看汪二朋的情况,再顺便找找张宜在哪里好了。”
六人皆无异议。
于是3号冯杉杉、4号沈嗣、5号伍洛汀、6号陆秀、7号戚知锦,以及管家,六个人一同下了楼,往汪二朋的陈尸地——东馆三楼的最后一个房间而去。
然而就在众人从前馆的楼梯出来,朝左一转,往东馆行去的时候,走在人群最末的冯杉杉忽然开口喊住了其他人。
“等等!”
这个身材高大的青年此刻显得极度局促不安,垂在身侧的双手无意识地搓揉着自己的长袍衣摆,“你们……呃,我是说,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众人停下脚步,屏息聆听。
令人窒息的沉默大约持续了二十秒。
终于,戚知锦小心翼翼地开了口:“好像……是滴水声?”
“是从这里传来的。”
冯杉杉朝他身侧的一扇门一指,视线不自觉地垂下,脸颊和耳朵因紧张泛上红晕,一句话说得支离破碎:
“我、我说,要不,咱们、呃,咱们进去看看?”
沈莳深深地看了冯杉杉一眼。
然后他什么也没有说,转身直接朝冯杉杉指出的那扇门走去。
沈莳下午在宅子里四处“踩点”时就进过这扇门,所以他知道,门后是一个温泉浴池。
浴池分内外两层,进门就是一扇描金屏风,外间铺着厚厚的硅藻泥地毯,左右两条通道,分别通向男女更衣室,浴室正中则竖了一道磨砂墙,将内外两个空间隔开,只在正中央留了一个入口,墙后则是一个长约五米,宽约三米的浴池。
磨砂墙的入口旁有一排挂钩,应该是给客人们挂毛巾用的,此时挂钩上挂了一只单肩包和一条牛仔裤,下方的地毯上还搁着一对皮鞋、一双袜子。
众人对视了一眼,心中都产生了某种不太吉利的猜测。
水滴声是从磨砂墙后传来的。
沈莳等人几步跨过柔软厚实的硅藻泥地毯,来到磨砂墙中央的入口处,一眼就看到了浴池中那骇人的情景。
张宜仰面倒在浴池里,长长的白袍在水中四散开来,仿佛女性柔软的裙摆,数十朵假花漂浮在死者身周,放温泉水的龙头没有关牢,正以两秒一滴的速度,一滴一滴地往下滴着水。
整个画面显得如此可怖可惧,而又莫名搀杂着一种诡异的美感。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这是他第一次面对一具真实的尸体,饶是心志如何坚定,也难免在这一刻感到了震撼与动摇。
“米莱斯的《奥菲利亚》……”
他低声嘟哝,“又是在模仿世界名画。”
“沈哥……”
站在沈莳身边的戚知锦只能听到只言片语,颤抖着开口问他:
“你说什、什么名画?”
“英国画家米莱斯在1852年画的著名油画,描绘了莎士比亚著名话剧《哈姆雷特》里的女主角奥菲利亚溺水身亡的场景。画面中,女孩穿着雪白的衣裙仰面躺在河水里,面容安宁,身边落满鲜花……就像张宜现在这样。”
短暂的震惊过后,沈莳迅速调整情绪,让自己看起来足够冷静和理智,“《奥菲利亚》这张画,钟楼山庄里就有,如果我没记错,应该就挂在宴会厅里,咱们等会儿可以一起去看看。”
说到这里,沈莳顿了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用所有人都能清楚听到的音量说道:
“不过,张宜他可不是溺死的。”
“啊呀,原来如此!”
戚知锦忽然跳了起来,朝众人脚下一指:
“他、他是被电死的!”
顺着戚知锦的指点,其他人终于注意到,一条浅灰色的电线一端插在浴室外间墙角一个不起眼的插座上,另一端伸进池水里。
浸在水中的电线末端铜丝暴露,明显是人为的陷阱。
“卧槽,太阴毒了!”
陆秀啐了一口,气得直跺脚:
“这电线颜色跟地毯那么像,趁着张宜没注意的时候戳进水里,一下子就能把人给电死了吧!”
“是的。”
沈莳走到墙角,拔掉电线的插头,回头对众人说道:
“这样一来,凶手甚至不用下水。”
他将湿漉漉的电线从水里拽了出来。
电线沾了水,在硅藻泥的地毯上甩出一道长而逶迤的水渍。
“我懂了!”
戚知锦睁大双眼,瞪着地毯上的水迹,大声叫道:
“因为这里铺了地毯,如果凶手下水杀人,就算脱掉裤子鞋袜,上来时也一定会留下脚印的,对吧!”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
“不管是脚印还是鞋印,只要现场对比一下,应该不难找出凶手是谁,所以他若是打算杀死浴池里的张宜,只能使用一个不用进入浴池的方法。”
众人面面相觑,都觉得沈莳的分析甚是在理。
这浴池说大不大,但说小也绝不小。
张宜的陈尸地点在水池的最深处,而现在池水的深度不过刚刚到人的小腿肚的位置,这水深肯定不够让尸体整个漂浮起来。
换而言之,张宜不是死后才飘到现在的位置,而应该是直接倒在那儿的。
若是凶手想要接近张宜,就必须进入水池,想要完全不沾水,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而且不管是在地毯上留下足以暴露身份的足迹,还是衣服裤子上的水痕,都会给凶手带来巨大的麻烦。
哪怕凶手是脱光了带着大毛巾下水的,可但凡有过泡澡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到处都是吸水材料的环境里,想要滴水不留也是很困难的。
更何况,处理用过的大毛巾本身就是一件巨大的麻烦,若是擦身时不小心蹭掉一两根头发,基本上就原地GG了。
“不过,还是不要太武断。”
沈莳想了想,建议道:
“我们把张宜的尸体弄上来,检查一下有没有其他什么痕迹吧。”
当场给死者验尸,是剧本杀里的基本操作。
然而在剧本杀里只需要一句带过,在高度仿真的现实世界里执行起来却艰难无比。
既然是沈莳提议的,那么他自然得自己下去,而为人厚道的戚知锦也主动开口说要帮忙,两人脱掉鞋袜,卷起裤脚,将长袍下摆挽起扎在腰上,颤巍巍地下了水。
浴池有自动恒温系统,水温保持在37℃,沈莳两脚浸在水中,倒也不觉得冷。
只不过,当沈莳硬着头皮来到张宜身边,真正伸手去触碰一具尸体的时候,他还是感到一股寒意从脚跟直贯头顶,不由硬生生打了个冷颤。
——冷静点,不要慌!
沈莳在心中对自己说:这只是一场剧本杀而已!
“我抬他脚,你抬他肩膀。”
沈莳对戚知锦吩咐道:
“一二三,起!”
两人借住池水的浮力,抱着张宜被热水泡软了的尸体,艰难地挪到池边。
果然如他预料的那样,两人带着尸体爬上岸时,已然半身是水,在硅藻泥的地毯上留下大片大片的水渍。
“我去给你们拿两套浴袍来!”
管家说着,匆忙转身,朝男更衣室跑去。
这时戚知锦注意到,张宜的袍子前襟口袋里似乎放了什么东西,他伸手一掏,摸出了一个黑色的信封。
“沈哥你看!”
他拆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了一张塑料卡片,“是张宜的任务提示!”
戚知锦将卡片递给了沈莳。
沈莳接过卡片一看,只见上面印着四行诗:
【浴室烟雾缭绕,寒冬亦如暖春。】
【池水波光荡漾,不知隐藏多少秘密?】
【低头细细寻觅,或有意外惊喜。】
【繁星归于本位,开启崭新篇章。】
卡片上的字迹与沈莳自己那份别无二致,实在看不出有何特殊之处。
众人并未在张宜身上发现其他可疑的伤口。
既然没有外伤,他们也只能认定张太子爷是死于触电,发现尸体的温泉浴室则是第一现场了。
另外,挂在浴室里的挎包、裤子和鞋袜也被确认是张宜本人的东西。
挎包里只有一份地图和一枚怀表。
沈莳很是细心,还特意将张宜那份地图翻了一遍,确认没有被做过手脚才作罢。
众人将张宜的尸体安置在浴室的角落里,再盖上毛巾,便匆匆赶往东馆三楼。
“我说过了!”
陆秀跑得气喘吁吁,仍不忘对其他人说道:
“汪二朋的死亡现场也、也很诡异!咳咳!”
他咳嗽两声:
“我说不出那是在模仿什么,但他的尸体弄得奇奇怪怪的,比张宜那儿恐怖多了!”
根据陆秀所言,当时他正在东馆顶楼的水塔上做任务,突然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他连忙从水塔上探头去看,便看到正下方的三楼处,有什么东西破窗而出,落到了雪地上。
听他这么一说,伍洛汀立刻抢白道:
“你既然看到凶手把雕像扔下去,难道就没看到他站在窗前吗?”
说着,伍洛汀还拍了拍自己的挎包——里面搁着他捡到的沾血的自由女神铜像。
“卧槽你讲点道理!”
陆秀炸毛了:
“我当时人在东馆楼顶的水塔上哎,跟汪二朋的命案现场几乎垂直,怎么可能看到窗户里的人影!”
可惜伍洛汀对陆秀的怀疑已然根深蒂固,对方的这套说辞根本无法说服他。
“照你这么说,那会儿我就在你正对面的温室里,应该能看到你才对,可我压根儿就没看到水塔上有人!”
他瞥了伍洛汀一眼,目光中满满都是怀疑:
“而且你是汪二朋现场的第一发现人,本身就很可疑啊!”
陆秀一步蹿到伍洛汀面前,拦住他的去路,神色很是难看,很有点要撸袖子和对方干一场的架势:
“我说你这就是污蔑了!我听到动静跑去三楼看看,难道不是很正常吗?”
说着他朝旁边的冯杉杉一比划:
“再说了,按照你的说法,只要是发现尸体就可疑的话,那么刚才是冯杉杉首先注意到张宜陈尸的浴室,那是不是意味着人是他杀的呀?”
冯杉杉万万没有想到,两人的争吵会把火烧到自己头上,顿时急了。
但他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辩解,陆秀已经反将了伍洛汀一军:
“还有,你当时在温室里也是你自己说的,我在水塔上可没看到温室有人啊!”
眼看着两人就要吵起来,其他人连忙打岔,说你们别吵了,咱们先看看现场再说。
几句话的功夫,六人穿过东馆三楼长长的走廊,来到了最末一个房间门前。
房门洞开,众人一眼便瞧见了房中的景象,全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张宜触电死在浴池里,毕竟死相并不狰狞,还为了模仿《奥菲利亚》撒了满池假花,乍看上去还能跟死亡美学扯上点关系。
然而到了汪二朋这里,却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感。
汪二朋的尸体躺在靠窗的墙上,双目圆睁,嘴巴张开作嘶喊状,半边脸上全是血。
而他的双手双脚大张开来,两只手腕被锁链缠住,分别拴在沙发和桌子脚上。
除此之外,汪二朋的胸口还插着一把匕首,肚子上则放了一只大鹰,血迹晕透了尸体的长袍。
死者身后的窗户破了一个洞,冷风夹着飞雪灌入房间,几乎将原本就不大的暖气卷得半点不剩,血水和雪水混合在一起,室内的每一寸地方都是湿哒哒、黏糊糊的。
可怜沈莳一个沉迷文学创作的宅男,平日里别说死人,连只活鸡都没杀过,猝然看到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躺在眼前,他得承认,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晕血一般感到双腿发软。
为免在其他人面前出糗,沈莳伸出手,不着痕迹地扶住门框。
好在眩晕的时间只持续了几秒钟。
沈莳暗中用力掐了掐自己的胳膊,稳住心神,再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记住现场的细节。
这时,冯杉杉从背后推了推沈莳的肩膀,“怎么样,你能看出这又是在模仿什么吗?”
沈莳点了点头。
他确实看出来了。
“是雅各布?约丹斯的《普罗米修斯》。”
“盗火的普罗米修斯”实在太出名,沈莳也省去了科普的功夫。
希腊神话里,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火种,宙斯震怒,遂将他用铁链捆缚在高加索山上,每日受鹫鹰啄食之苦。
当然钟楼山庄里不可能找出真正的鹰,不过东馆三楼的楼梯间布置成了猎户小屋的风格,墙壁上挂了一些植绒的仿真动物标本,其中就有一只假鹰。
沈莳指了指汪二朋的尸体,转头问陆秀:
“你先前来看的时候,他就已经这样了?”
“没错!没错!”
陆秀点头如捣蒜,一叠声道:
“我只是开门看了一眼,根本没进屋!真的,我没有碰他,我发誓,我连一步都没踏进房间!”
沈莳微一颔首,对另外五人说道:
“既然如此,那我们现在就一起进去检查汪二朋的遗体吧。”
“致命伤在这里。”
沈莳小心翼翼地拨开汪二朋被血黏住的额发,一条长长的伤口从他的额角一直延伸到太阳穴,“他是先被人用硬物敲死,再摆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
众人都默默地盯着沈莳看。
终于,戚知锦忍不住开口问他:
“沈哥,你怎么知道的?”
沈莳勾了勾唇,说出了大实话,“因为,我喜欢看侦探小说啊。”
他指了指死者额头上的伤口,向众人解释道:
“人死了以后,心脏停止泵血,血液就不再流动,因此生前所受的伤,出血量会比死后所受的伤大得多。”
说着,他指向汪二朋胸前的刀伤,“你看,这刀子插得那么深,居然只出了这么点儿血,所以我猜,应该是凶手在汪二朋死后布置现场时才刺进去的。”
“原来是看侦探小说学会的知识吗?”
沈莳听到站在他身后的冯杉杉用轻到近乎耳语的声音嘟哝:
“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冯杉杉并没有说完,不过沈莳觉得自己能猜到他想说什么。
随后,众人又在汪二朋的身上找到了他的地图、怀表和装了任务卡片的信封。
按照卡片上的提示,东馆三楼最末端的这处房间是汪二朋第二个任务地点,前一处在他们刚才经过的楼梯间。
这意味着,如果被害人没有到处乱跑的话,那么汪二朋今晚的活动范围大约都在东馆三楼这一片区域内。
“好了,现在咱们该看的证据都看完了。”
伍洛汀觉得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最为□□,说话时腰板笔挺,格外理直气壮:
“现在,是时候搜一搜,看看大家身上和房间里都有什么了。”
他朝众人一摊手,“毕竟,有些事情,该公开的,还是坦诚一些比较好。”
2月26日,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
沈莳等人回到前馆六楼,开始搜查包括死者在内的每一个人的房间。
众人房间的钥匙,以及时钟山庄所有开放区域的钥匙都被统一保存在管家那儿。换而言之,即便是房间的主人,想要出入自己的房间,也得请管家替他开门。
“管家先生,你确定从来没把钥匙借给我们之中的任何人吗?”
在管家打开601号房,也就是死掉的太子爷张宜的房间的房门时,伍洛汀向他提出了这个疑问。
管家用力点了一下头:
“是的,我从来没把钥匙借出去过。”
他摇晃了一下手中哗啦作响的钥匙串——山庄使用的都是大号的门锁,配套的钥匙每一枚都有手指长,用结实的钢丝链条连成一大串,除非将链条剪断,否则根本无法单独取下。
“这么一大串呢!”
管家强调道。
“是吗?”
伍洛汀深深地看了管家一眼,那眼神意味深长,显是还有未竟之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