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
三小姐换了个姿势。
她不再刻意维持双手按膝的乖巧姿势,而是很自然且熟练地翘了个二郎腿,上半身一歪靠到梳妆台旁,单手托腮。
此时,虽然她仍是小女童的外形,但语气和举止都已经完全是成年人的模样了,【还有呢?】
沈莳道:“其二,村里发生诡异凶案的时间,发生在三小姐您性格大变之后,且二者相隔不远。”
这是二小姐的证词。
她说幺妹的变化大约出现在将近两年前。
而不止一个人曾经说过,村中的第一桩诡异惨案——小寡妇在自家床上被割喉取血的案子,则发生在约莫一年半前。
从时间上来说,二者呈因果递进关系。
当然,沈莳还有其他的证据,只是不太方便现在就当着三小姐本鬼的面透露出来。
【唔。】
三小姐听完,仍然只回了一个听不出是肯定还是否定意味的单音节。
她朝灯光的方向偏了偏头,露出了半张含笑的俏脸,【那第三个理由呢?】
“其三,真正的三小姐,也就是被杀和被分尸的那个——案发时,应该正呆在衣柜里。”
沈莳说道:“您想问的,其实是衣柜里的‘三小姐’的死因,对吧?”
他握紧吴景澜的手,双眼直视梳妆台旁的小女孩儿。
“正因为您不是真正被杀的那个‘三小姐’,所以才不知谁是凶手,也不知她在死前到底经历了什么,更找不全她散失的遗骸,才需要我们替您找出答案,我说得对吗?”
——————
如果这不是个真能闹鬼的变格本,沈莳还真不敢下这般胡来的推理。
可他和吴景澜两人结合多方证词,思来想去,最后只能认为这才是最合理的解释。
女佣王姨在半年前偶然进入三小姐的房间,眼见姑娘不在,就擅自开了她的衣柜门。结果她在柜子里看到了一个木偶般的三小姐,直接吓了个魂飞魄散,慌慌张张跑出去想叫人,却被人从背后一推,滚下楼梯摔了个脑浆迸裂。
而王姨说,把她推下楼的,正是三小姐。
虽然女佣因摔伤而显得浑浑噩噩,脑子不太清醒的样子,但沈莳和吴景澜反而认为,越是这样的“人”,才更有可能在凭直觉和本能对答时对他们说出实话。
也就是从这里开始,沈莳便不由感到奇怪,为什么木偶一样无心无魂的三小姐,会突然出现在王姨身后,将她推下楼去呢?
若说三小姐是像贞子爬出电视机一样从衣柜里爬出来,再一路追着女佣下毒手的倒也罢了,可根据王姨的描述,她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挨了一下子的。
这很难不让人怀疑衣柜里的木偶人与推人下楼的小孩儿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这种在常识上让人总觉得很难接受的怀疑,直到沈莳想通了密室诡计之后,才彻底得到了肯定。
是的,这个案子里就是有两个“三小姐”,一个是被不知名的邪祟取而代之的本尊,在另一方活动时只能一动不动地呆在衣柜里,一个是顶着三小姐皮囊的妖孽,常常在村中游荡,伺机寻觅合适的狩猎目标。
毕竟即便村里诡异凶案闹得再凶,也没有人会怀疑凶手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六七岁的稚气小女孩不是?
只可惜,即便是能顶替别人身份的妖物,也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
比如,在她装作天真无邪的模样四处溜达,她的“本体”却遭人杀害的时候,她就全然毫无所觉,以至于连凶手是谁都找不到,更不说解开祠堂密室的真相了。
虽然两人对玄学一窍不通,但就目前的线索来推测,沈莳和吴景澜都猜,这位“三小姐”其实在意的根本不是小姑娘是怎么死的,而应该是本体丢失的头颅究竟去了哪里。
毕竟他们实在看不出这位杀人如麻的妖孽对本体有任何特殊感情,以至于必须找出凶手替她报仇不可。
反倒是她不惜将整个村子连带郦家大宅都弄成了死地,将所有关系者变成地缚灵,囚禁在时间与空间的回环里,还不断地抓误闯废宅的路人当“侦探”,归根究底,最终目的不过是找到“三小姐”丢失的脑袋罢了。
沈莳只能认为,对这个妖孽而言,本体的头颅有某种特殊意义,特殊到她非得找回来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进入解谜环节,这个副本终于到尾声啦!
【嘿嘿嘿,有趣,真有趣。】
小姑娘抬手捂嘴,嘻嘻笑了几声,然后双手一摊,做出了一个俏皮的耸肩姿势,【接着说吧,我很想听听你是怎么想的。】
沈莳和吴景澜相互对视。
吴景澜朝沈莳微微点头,示意他继续。
于是沈莳也就不客气地说了下去。
“郦家正房夫人的头七当天中午,具体时间应该是在午餐后,您和平常一样变成三小姐的样子出了门,而真正的三小姐则自己一个人静悄悄地待在了衣柜里。”
沈莳说道:
“您在经过郦家大小姐的房门前时,脚步声惊动了她,于是她吩咐随身丫鬟追出去瞧瞧,其实也是相当于变相支开了婉儿。”
【哦?】
逆光而坐的小女孩终于发出了一声意义不明的单音节,不知怎么的,听起来居然有几分危险的意味。
“觑着丫鬟去追‘你’的机会,大小姐去了‘你’的房间,她要确定一件事。”
既然二小姐和大太太都察觉出了三小姐有问题,那么与三小姐住得最近的大小姐,应该也多多少少察觉出了蹊跷,差别只是程度到底有多深而已。
大约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趁着丫鬟去追“三小姐”的功夫,大小姐潜入阁楼,在那儿找到了衣柜里一动不动的幺妹,终于清楚地知道了一个事实——她的妹妹早就不是她的妹妹了。
沈莳不太敢肯定大小姐到底是怎么想的。
但可以确定一点,在看见衣柜里的幺妹的那刻,大小姐就把村中发生的诡异命案、自家娘亲的死,以及近年发生的所有怪事全都联系到了一起,终于明白,她那看似乖巧可爱的妹妹,才是一切悲剧的元凶……
丫鬟婉儿没追上三小姐,折返回去时,正好看到大小姐从阁楼里出来的一幕。
当时她告诉吴景澜,那之后,大小姐一副心神不宁、失魂落魄的模样,想必正是因为亲眼目睹了幺妹的躯体,冲击过大,身心在遭受巨大的刺激之下,难以掩盖情绪之故。
那之后,婉儿一直和她的主人呆在一起,直到大小姐借故将她差遣去厨房为止。
“真正的犯案时间就在丫鬟婉儿离开大小姐的那三个小时里……不,其实可以再缩短一些,应该是中午一点到两点这一个小时。”
沈莳继续说道。
是的,杀害三小姐的真凶,正是她的长姐。
其实若是能想通被害人的真实身份,以及她当时身处的实际位置,就很容易推理出谁是凶手。
沈莳推测,大小姐会狠心对妹妹下毒手,其实是出于想要结束这一切的念头,或许也可能是为了保护剩余的家人们。
——她不能让一个害死了村里十多口人,甚至包括自己母亲的怪物顶着妹妹的皮囊,在郦家继续生活下去。
虽然大小姐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千金弱女子,但被害人只是六七岁的幼童,而且形如木偶,不哭不叫、一动不动,哪怕是个娇弱的年轻女子,要将人置于死地也是丝毫不成问题的……
【原来如此。】
听沈莳说到这里,灯前的小女孩竟然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如此看来……倒是我小看〖她〗了。】
——————
“这么说,您也同意我的猜想咯?”
沈莳心里紧张,但面上仍笑嘻嘻的,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反问那不知究竟是什么东西的妖孽。
但“三小姐”千年的妖怪,自然不可能被他轻易套出话来。
她只是笑了笑,语气一敛,命令道:【继续。】
“好。”
沈莳也不含糊,接着说道:
“杀死了亲妹妹之后,大小姐当然不可能把尸体留在阁楼里。”
大小姐之所以要杀掉幺妹,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不想让那不知是什么玩意儿的妖怪继续冒用她妹妹的身份在家里生活下去,所以她不会将尸体藏起来。
可若果直接将遗体留在阁楼里,那么不仅可能会与婉儿早上追人的经历相冲突,而且唯一与幺妹同处一个楼层的大小姐也会显得过于可疑。
于是大小姐便决定将尸体弄到别处去——那必须是一个过不了多久就会被人发现,又不会让人立刻联想到她的地方。
保姆秦嬷嬷告诉沈莳和吴景澜,因两位小姐年纪都不小了,不方便与外男碰面,所以平日里哪怕是离开房间散心,也只是去专门划给家里女眷的相当于“内院”的西侧院而已。
对于一个因已定亲而要顾及名声,平日很少到处走动的千金小姐来说,在杀了人后极度恐惧和惊栗的混乱情绪下,通常只能想到自己熟悉的地方作为弃尸地点。
既要在那个点儿人少、安静,不容易被旁人撞见,又不能距离太远,还要保证遗体在一定时间后被人寻到,在不能离开郦家大宅的情况下,大小姐能想到的估计也就只有自己偶尔会去散心的西侧院了。
同时,宅子一楼西侧翼走廊有通向西侧院的偏门,大小姐即便不走大宅的正门,也可以带着幺妹的遗体悄悄进入西侧院。
三小姐年纪尚小,身形也是偏向矮小纤细类的,体重绝对不超过二十公斤,年轻姑娘不管用抱的还是用背的,总能带着她的遗体走上一段路的。
“当然,关于这部分的推理,可能有另一种情况。”
沈莳顿了顿,补充道:
“因为当时的三小姐已是一具无知无觉的空躯壳了,活着还是死了其实没有任何差别,所以大小姐也有可能是直接带着还活着的幺妹去到西侧院,到了地方以后再动手的。”
根据四姨娘的证词,她说自己在午后两点左右曾倚窗往外看,正好看到大小姐一个人匆匆穿过西侧院,不知干什么去了。
因为四姨娘看到的只有大小姐一个人,所以可以肯定,那时大小姐九成已将幺妹的尸体遗弃在了偏院的某个角落里了。
再结合丫鬟被大小姐支开的时间来看,可以得出结论,大小姐杀害亲妹妹并弃尸的时间,约莫应该在下午一点到两点这一个小时之内。
听完沈莳的陈述,梳妆台前的小女孩缓缓地点了点头。
但随即她又反问道:【嗯,就算真是如此,但她有必要杀了人以后再干那些事吗?】
“确实没必要。”
沈莳煞有介事地回答:“所以,杀人的虽是她,但分尸的却并不是。”
——————
大小姐将三小姐——不管小姑娘当时是死的还是活的——带到西侧院之后,就寻了一处隐秘的角落,然后将人丢在了那里。
但这时,有人看到了她的所作所为。
【是谁?】
听到这里,桌前的小女孩儿忍不住追问道。
她的身体微微前倾,语气中带上了毫不掩饰的急迫。
沈莳也没有故意要吊人胃口的意思,直接给出了答案:
“那人就是经常在后院劈柴的帮佣小厮陈狗儿。”
【陈狗儿?】
小姑娘微微提高了音调,语气中充满了怀疑,【他一个粗使帮佣,怎么敢随便到女眷活动的西侧院去?】
虽然郦家大宅使用的是维多利亚式的建筑风格,但因主家仍是封建地主那套思维方式,顾忌着所谓的男女大防,所以被单独分割出来的西侧院本身不与后院相连。
若在后院活动的小厮们想进西侧院,就得进大宅的正门,再从一楼西侧翼的偏门处进入,离开时也要走同样的路线。
对于陈狗儿这么一个身份低微的粗使小厮来说,这般来去是十分显眼的,保不准路上就会被谁注意到。
一旦被旁人发现他竟然擅闯主宅,甚至大胆到敢潜入女眷们活动的西侧院,朝管家告上一状,那后果会十分严重,当场打折腿赶出村都算是主家仁义了。
批了三小姐皮囊的妖孽在这幢大宅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自然不可能不清楚这点。
她不赞成地摇了摇头,【陈狗儿平常尚且没胆量闯入西侧院,又怎会如此凑巧,偏偏就在那节骨眼上进去了
“不,您误会了,陈狗儿当时还没进院子。”
沈莳顿了顿,又稍微纠正了一下自己的说法:“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不是在西侧院里看到大小姐做了些什么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姑娘听得迷糊了,语气甚是不悦,【难道他还能开了天眼隔墙窥物吗?】
“确实可以这么说。”
没想到沈莳却点了点头:
“某种意义上,陈狗儿的确是隔着墙看到那一切的。”
赶在女孩儿更加不爽之前,沈莳又立刻补充:
“我知道,西侧院与后院之间隔了一道围墙,那围墙是砖石码成的,虽然现在塌了一段,但当年肯定还是很结实的,应该不至于有大到能让外男随意窥视的缝隙才对。”
看小姑娘没有打断,沈莳才接着说道:
“但围墙边上种了一棵很高大的银杏树,对吗?”
女孩儿立刻明白了,【你是说,陈狗儿他爬到了树上——!?】
“对,那不是他第一次那么做了。”
沈莳颔首,“陈狗儿爱慕大小姐,经常偷偷爬到银杏树上,从树上偷看他心爱的姑娘。”
从吴景澜于陈狗儿的交谈中不难看出,那个看似呆板木讷的青年,打心眼里倾慕于大小姐。
可他自知身份低微,相貌平庸,不敢有非分之想,只常常爬到西侧院围墙旁的银杏树上,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悄悄地窥视自己心中爱慕的少女。
这点从他连哪一筐金元宝是大小姐亲手折的都知道就能看出来——毕竟保姆秦嬷嬷说过,二位小姐不见外男,连葬仪用品都是躲在西侧院里折的。
在查问各位地缚灵时,吴景澜在大小姐的房间里抢出了她白天时穿过的丧服,发现衣摆上有干掉的泥巴和苔藓,还沾了一片银杏叶子,证明姑娘曾经去过能沾到泥巴和青苔的地方,且就在银杏树附近。
而吴景澜还捡到了从小厮陈狗儿头上掉下来的一片银杏叶。
同样的物证,代表两人曾经出现在同一个地点,而围墙旁那个枯萎的大树,其实就是【非定向剧透】里展示给他们看的郁郁葱葱的银杏树,也正是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物间最大的联系。
很显然,那一日小厮陈狗儿也像平常那样,觑着四下无人之时悄悄上了树,朝西侧院张望,期盼着能瞅一眼自己心爱的姑娘。
而他确实看到了。
但他看到的不止是大小姐,还有大小姐企图藏起来的,三小姐的尸体。
“我想陈狗儿那时一定非常吃惊吧,毕竟他仰慕的姑娘竟然杀死了自己的亲妹妹。”
沈莳说道:
“我不知陈狗儿当时是直接在大小姐跟前现身,还是一直很怂地躲在树上,直到大小姐离开了之后才跳下树去检查三小姐的遗体……”
他顿了顿:
“反正最终的结果还是一样的——他认为三小姐的尸体不能就那么留在西侧院里,并决定帮大小姐料理好杀人后的手尾。”
【为什么?】
听到这里,桌前的小姑娘再度开口打断了沈莳的叙述。
【把尸体留在西侧院里有什么问题吗?陈狗儿为何非得将尸体弄走,还要搞成那个样子不可?】
她一心急,没注意到自己的措辞其实已经相当于无意间承认了她和她口中的“尸体”根本不是同一个“人”的事实。
“我想,或许是三小姐的尸体上,留下了某个能指证大小姐就是凶手的线索。”
梳妆台前的小女孩儿眯了眯眼睛,【什么意思?】
“我只是指出其中一种可能性。”
沈莳伸出了双手:“比如,三小姐是被掐死的。”
根据沈莳从各种刑侦剧政法剧里学到的知识,当凶手对受害人有绝对的体格压制,或是对方丧失反抗能力的时候,若凶手手里没有武器,那么他或者她最常采用的杀人手法便是扼颈。
大小姐和三小姐这对姐妹就完美符合上述情况。
三小姐毕竟只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且处于一动不动的活死人状态,大小姐又是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杀人不大可能采用刀刺石砸这种会见血的方法,所以沈莳认为,她八成是掐住了幺妹的脖子,将人给掐死了。
“扼颈就会在死者的脖子上留下扼痕。”
沈莳亮出自己的左手,“从扼痕里能看出凶手的手是大是小,手指有多长等等细节。当凶手限定在这个家里的时候,有了这条重要的线索,凶手很容易被锁定。”
小女孩儿低低地“啊”了一声。
她好似这才明白了什么。
大小姐打小娇养,一双柔荑想必是纤细秀气的,光是指印的大小一下子就能筛掉郦家大宅里一多半的人,剩下的“嫌犯”即便逐一盘问也不会多费劲儿。
尽管那年头的警察不太靠谱,但毕竟郦员外大动干戈从城里请了警官和兵士过来,但凡里面有一两个确实有点儿真材实料的,就能从扼痕的尺寸锁定凶手的范围。
何况,看大小姐杀人后的反应就知道她的心理素质绝对不是经得起盘查的,只要被人怀疑上,分分钟自己就先崩溃了。
“另外,我还有个猜测……”
沈莳顿了顿,又强调道:“当然,这仅仅只是猜测而已,我没有证据。”
【说。】
青稚的童音用一种“本宫恕你无罪”的语气命令道。
“大小姐那会儿不是刚刚订婚吗?虽然只是嫁入军阀家当姨太太……但按照当时‘赶时髦’的风气,我想,大小姐会不会戴了订婚戒指?”
若大小姐果真戴了戒指,那么三小姐颈部的扼痕就不光会有手印,还会有戒指的压迹。
如此板上钉钉的证据,有心人只要稍作调查,大小姐根本不可能逃凶。
【居然是这样……】
小女孩微微垂下头,似是在回忆当年的细节,【你说得没错,她那时戴了一只戒指……就在左手的无名指上。】
沈莳和吴景澜相互对视,轻轻点了点头。
看来,他们猜对了。
“这样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沈莳继续说道:
“小厮陈狗儿想要保护心爱的女子,就必须想方设法帮她脱罪,于是他选择了用‘分尸’的手法消除三小姐脖子上的掐痕,这是其一。”
【嗯,有理。】
小女孩儿微微颔首。
在那个尸检手段还远称不上先进的年代,把颈部砍断,头颈分离,再加上头部丢失,扼痕也就不完整甚至全毁掉了。
【那么,其二呢?】
她追问道。
沈莳回答:“其二,是陈狗儿想令案子看起来与大小姐完全无关,于是他要误导凶案发生的时间,给大小姐制造不在场证明,并弄出一个极诡异且难以解释的密室,将三小姐的死推到一些超自然因素……嗯,或者应该说,是‘鬼魅作祟’上面去。”
【嘿嘿、呵呵呵……】
梳妆台前的小姑娘像是听到了什么很有趣的事情一样,忽然单手捂嘴,笑个不停。
【哈哈、哈哈哈哈!!】
她越笑越大声,很快就不再维持她那本就摇摇欲坠的淑女形象,最后干脆前仰后合,差点儿没从椅子上翻下来。
沈莳不知自己的话哪一句戳到了她的笑点,但也不敢催她,只得默默地等着。
半晌,小女孩儿才终于停了下来。
【没想到,我居然也有替别人背黑锅的一天。】
她如此评价道。
沈莳和吴景澜立刻就懂了。
这位不知名的妖孽等于承认了先前村里那些案子确实是她做的,只除了三小姐的那一桩。
但即便只有一桩,这位顶着三小姐皮囊的妖孽却不情愿了。
——呵,果真很有剧本杀的味道。
沈莳在心中吐槽。
毕竟剧本杀里有一个套路,连环杀手恶事做尽、杀人如麻,但偏偏不是本案的真凶,于是他就成了无辜的背锅者,合该侦探还他一个清白。
【好了,说说吧,陈狗儿是怎么做的。】
小姑娘接着问道。
——————
“关于密室的提示,就在陈狗儿的分尸手法上。”
沈莳说道。
小姑娘没听懂:【什么意思?】
“就是为什么要把三小姐的遗体分割成那个样子。”
沈莳笑了笑:“她的手脚被很细致地砍成了一块一块的,每一块都很小,但躯干只被切成了三大块,这是不是很奇怪?”
【确实奇怪。】
小姑娘沉声反问:【但这又能说明什么?】
“这其实就是凶手布置的心理陷阱。”
沈莳继续解释:
“一般人在某个地方发现散落着的尸块的时候,都会下意识认为它们是同一时间出现在那里的。但事实上,‘祠堂密室’却是分成两次才做出来的。”
女孩儿眼中幽幽的蓝焰猝然亮了起来——那是她因吃惊而瞪圆了双眼的缘故。
“在陈狗儿决定帮大小姐善后的时候,他就想到了要把祠堂弄成一个密室。”
沈莳说道:
“他利用的,正是下午就要搬进祠堂的纸人纸马等纸扎品。”
接下来,沈莳详细地解释了陈狗儿布置密室的手法。
首先,陈狗儿将三小姐的遗体搬到某个隐秘的地方,用柴刀卸掉尸体的头部和手脚,再将躯干分割成了三大块。
接下来,陈狗儿冲洗了一下尸体上的血水,又用干布尽可能擦干,然后用防水的油纸将那三块尸块包裹了起来。
小孩子的血量比成人少,冲洗起来更容易,且吴景澜在与陈狗儿交谈时,曾亲眼目睹他熟练地用油纸包打包柴禾的样子,想必换成尺寸更小的幼儿的尸块,应该更简单才是。
正是因为要冲洗血液和尽可能擦干尸体上的水迹,所以陈狗儿才必须脱掉死者的衣服,以至于尸块被发现的时候是□□的裸身状态。
然后,打包好的躯干部位,被陈狗儿分别塞进了三个较大的纸扎品里,再由他亲手搬进祠堂。
这其实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
陈狗儿是管家信任的帮佣小厮,且当时他一定就守在那些纸扎品旁边,被管家点中帮忙根本就是理所当然的。
至于说被做过手脚的纸扎品会不会因被其他人碰到而发现异常,那就更好解决了。陈狗儿只需说一句“这些我来搬就行”,管家八成就会放心地将任务全都交给他。
大小姐行凶和弃尸是在下午两点前,而管家命令众人将葬仪用品搬进祠堂的时间是在三点半以后。中间的一个半小时,足够陈狗儿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了。
接下来,成狗儿只需要把装了尸块的纸扎品安置在靠近窗户的地方,然后静待管家锁门,将祠堂变成一个密室就行了。
——————
本来陈狗儿以为他可以用祠堂密室替大小姐完美掩饰罪案,可惜大小姐的心理承受能力实在不足以让她成为一个合格的杀人犯,当天晚上就因为杀害幺妹的愧疚或是恐惧而选择了自我了断。
或许是身份低微进不得主宅的陈狗儿不知心上人已死的事实,又或者是事情做到一半已没有了退路,又或许只是单纯的想保护大小姐生前死后的名声——总之,陈狗儿选择了将祠堂密室的计划继续进行下去。
于是,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回到祠堂处,将已切成小块的三小姐的手脚从窗户栅栏的缝隙里扔了进去。
当然,为了将尸块弄得更分散些,沈莳猜他可能使用了修葺房屋时常用到的长柄夹子之类的工具。
毕竟祠堂的四面墙壁不过只有六米长,而位于东西两面墙正中的窗户宽六十厘米,用简单的三角函数一算,理论上,只要夹子长度超过六米六,就能将手脚的尸块放到密室的任何一个位置。
在这里,陈狗儿还很细心地使用了一个绝妙的诡计来误导三小姐的遇害时间。
他在三小姐的一只断手上系上了红绳,又在另一只手里塞了一个白事馒头。
沈莳想,陈狗儿听秦嬷嬷说“那是连三位小姐都要戴的”,于是偷偷从下人房里顺了一条红绳;至于白事点
心,则是晚饭后才由厨房分派到各屋去的,只要塞进三小姐手里,任谁都会认为她是在点心蒸好以后才遇害的。
可惜他不知道秦嬷嬷把绳子系在了“三小姐”的脚上,才令看似完美无缺的“密室”露出了破绽。
最后,陈狗儿将长夹子修剪树木纸条用的长柄剪刀,剪碎藏着三块躯干的纸扎品,再隔着窗户拆掉包裹尸块的油纸包,将尸块扔到地上就行了。
“最后,陈狗儿之所以要将密室弄成后来那副样子,就是为了掩盖几个纸扎品曾经藏过尸块的事实。”
沈莳说道。
如果祠堂里只坏了三个纸人纸马,那么大家就很容易将它和三小姐的碎尸联系在一起。
但如果所有葬仪用品全都七零八落,屋里还洒满纸钱,又泼了许多鲜血,就没有人能想到凶手其实真正想掩盖的究竟是什么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把叶子藏在森林里”。
作者有话要说:好,下一更解答最后一个问题:三小姐的头到底在哪里?
沈莳的案情陈述已进入了最要紧的关头。
“那么,还有最重要的一个问题,陈狗儿将三小姐的头藏到了什么地方呢?”
他这句话一出口,坐在桌前的小女孩儿立刻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杆。
沈莳和吴景澜对视了一眼。
他们先前就猜测,三小姐在意的根本不是凶案的真相,而是小女孩儿那颗丢失了近百年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