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爱人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月昼
月昼  发于:2023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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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两个上了一只粉白相间的热气球,林雾秋走到最里面,回头问我:“你之前来过吗?”
  “没有,这是第一次。”我回答。
  这次没有说谎,我身体不太好,一般不愿意风吹日晒地折腾自己,山上气温这么低,来一趟回去不感冒我都要谢天谢地了。
  我走到林雾秋身边,和他一起望向远处。
  热气球缓缓上升的同时,一轮红色的太阳也从云层中跳跃着升起。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热烈的红,像一团火,不,就是一团火,烧红整片天空和云彩。
  很奇怪,我的皮肤是冷的,但血液在沸腾叫嚣。
  “好美。”耳畔林雾秋轻声赞叹。
  在绝对的自然的力量面前,人类是没有分歧的。除了美,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此刻的辉煌盛景。
  我时常怀疑人类降生于冰冷长夜,否则为什么会向往燃尽一切的炽热,比如火,比如太阳,再比如奋不顾身的爱情。
  在2500米的高空,我难得思考了一次爱情。
  后来太阳升起,热气球仍然飘在云端。整个飞行时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有人专门拍照,于是我花10磅买了一张和林雾秋的合照。
  照片里我们两个脑袋挨着脑袋,他微微笑着,表情沉静腼腆,我勾着他的肩比耶,笑出八颗牙齿。
  照片一共洗了两张,当着林雾秋的面,我把我的那张认真地放进钱夹,一展开就能看到的位置。
  林雾秋看见了,眼神里浮现一抹复杂,但没说什么。
  热气球的飞行轨迹无法精确控制,和我们一起起飞的其他伙伴都降落在不同的地方,然后被大巴车接回营地。据说下午还有别的活动,但我昨天答应好今天送林雾秋回去,只好和布里斯托尔遗憾道别。
  “明年我们来看开幕式烟花表演。”我对林雾秋说。
  他微微一笑:“嗯,好。”
  ——明年,明年我还不知道在哪。我连自己能不能安稳活过明天都不敢保证。
  但这种小小的约定和承诺是必要的,它代表着“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期待与你共赴美好的未来”。
  回去路上林雾秋提出他来开车,我没有拒绝。
  玩了一天我也累了,一坐进车里就开始犯困。林雾秋一向细心,关掉音乐,把空调调小,说:“累了就睡一会儿吧。”
  “嗯……”我对他笑笑,“谢谢学长。”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我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忽然听到林雾秋轻声问:“你这几年……为什么一次都没有回去过?”
  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倒不如问问有什么理由值得我回去。
  “四年。我记得很清楚,你离开的前一天还在电话里说,周末想去美术馆看展,问我去不去。”
  回忆起遥远的往事,林雾秋笑了笑,“小骗子。”
  说实话我不太记得自己说过这句话,倒是隐约记得那天收拾行李时接到林雾秋的电话,和他聊了二十多分钟。
  对于我来说,林雾秋只是一个不讨厌的人,算不上有多特别,所以也没有必要单独通知他我要离开。
  “直到周五听禹川提起,我才知道你已经走了。”林雾秋接着说,“他说你几乎什么都没有带,当时我还以为你很快会回来,后来才知道,你是真的不要了。”
  林雾秋声音平静,像缓缓流淌的温水,让人听不出他是怪罪的意思还是仅仅表达遗憾。
  我在半睡半醒中回忆和他之间发生过的事,好像都很普通,无非是寥寥可数的见面、乏善可陈的对话,并没有什么值得怀念,更不值得让人记到现在。
  难道是因为我这张脸……?
  一个离谱的想法从我脑海中冒出来,转念一想,又好像很合理。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是睡着还是醒着,林雾秋好像说了什么,又好像没说。
  两个多小时后到达机场,我缓缓转醒,睁眼看见天色渐暗,道路尽头有一大片玫瑰色的晚霞。
  今天一起看了日出,又一起看了日落,如果是一对情侣的话,想必会是非常浪漫和值得纪念的回忆。
  林雾秋仿佛和我想到一起,转头看向我,目光中流露出温柔。
  经过一整天的朝夕相处,他已经没有前天刚见面时那种似有若无的拘谨和生疏。四年时光听起来漫长,仿佛横亘在两人中间无法逾越的鸿沟,实则不过薄薄一条浅溪,用一夜独处就就可以轻易越过。
  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假装还是四年前的我。
  “到了吗?”我懒懒打了个哈欠,问林雾秋。
  “到了。”他说,“下车吧。”
  我们两个买了八点多的机票,回到苏黎世十点半,马路上安安静静。这让我不禁想起还在国内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十二点之前回过家,常常半夜回去碰见从书房或卧室出来的宋禹川,遭受他无端冷漠的审视。
  而自从到了苏黎世,我想要半夜放个电影,都要小心翼翼地把音量调到最小,担心隔壁邻居阿姨投诉我。
  我的车停在机场,理所应当是我送林雾秋回酒店。他看起来有些抱歉,说今天麻烦了我太多。
  “怎么会,我也玩得很开心。”我说。
  林雾秋松了一口气,不太确定地问:“真的吗?”
  “真的。”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
  林雾秋微微垂眼避开我的目光,说:“还是很谢谢你。”
  路上或许是受静谧的环境影响,我和林雾秋都没有再说话,等到了酒店,我正要下车和他道别,道路另一边缓缓驶来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我们不远处。
  侍者迎上去帮忙拉开车门,副驾驶座上下来一个人,肩宽腿长,穿着一身得体的黑色西装。
  宋禹川。


第5章
  宋禹川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两秒,然后淡淡移向林雾秋。
  他经常是这样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好像笑一下能要他的命。
  林雾秋没有过去找他的意思,宋禹川更不可能主动过来,于是气氛突然变得很奇怪,我们三个外加一个酒店门童,一时都停顿在原地。
  最后林雾秋打破沉默,对我温声说:“那我先回去了,今天谢谢你。”
  “嗯,好。”我主动拥抱了他一下,“再见。”
  夜里有些冷,林雾秋身上却是暖的,我没有抱很久,毕竟人家有家室,太亲昵总归不好。
  即便如此,宋禹川的目光还是像划破空气的冷风,从背后森森地吹向我。我放开林雾秋,说:“快回去吧,晚安。”
  林雾秋对我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晚安。”
  我坐进驾驶座,缓缓发动汽车,后视镜里依然能看到宋禹川的身影。
  酒店古老的庭灯散发着柔和的暖黄色光线,他站在灯下,目光晦暗不明,像是在看我,又像是在看别处。直到林雾秋走到他身边,他才收回目光,两人一前一后回到酒店,身影消失在门后。
  难道因为此前一直是朋友吗……我在宋禹川和林雾秋身上看不到爱人的样子,这让我觉得很没意思。
  我宁愿宋禹川爱一个人爱得要死,含着怕化了捧着怕摔了,不许别人看更不许别人碰,那样会让我更感兴趣,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高兴点到即止,人依然是理智的。
  谁想看他理智。
  无聊。
  我打了个哈欠,收回目光专心开自己的车。
  第二天早上,我感冒了。
  准确来说从夜里开始发烧,我不愿意动弹,拉起被子蒙住脑袋继续睡,第二天迷迷糊糊听到电话铃声,我凭借本能摸到手机按下接听,里面传出一道清冷而温和的声音:“小祁,你起床了吗?”
  好耳熟……我烧得糊涂,想了好几秒才想到声音的主人是谁,是那位被展厅老板爱得要死、含着怕化了捧着怕摔了、不许看更不许碰的宝贝,时教授。
  他是我导师的朋友的学生,所以我勉强能套近乎叫一声学长,也多亏了他,我才能用可以忽略不计的租金租用他的展厅。
  “时教授……”我浑浑噩噩地开口,发现自己声音哑得厉害,“有事吗?”
  那边犹豫了一下,不确定地问:“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我……咳咳……”
  我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生病了,脑袋晕乎乎的,整个呼吸道像被什么东西堵住,身上盖着被子也觉得冷,后背出了一层薄汗。
  时教授的声音里多了几分担心:“小祁?”
  “我没事,我好像感冒了……”
  我不确定自己现在烧得多严重,出国之后习惯了小病自己扛,大病听天由命,一般来说只要死不了,吃点药睡几天就好了。
  时教授说了什么,我没有听清,好像是要帮我叫医生,我神志不清地说不用,也不知道他听进去没有。
  过了不知道多久,有人在外面敲门。我觉得烦,把自己团成一团窝进被子里,然而外面的人锲而不舍地敲,我怕邻居阿姨被引来,只好下床趿着拖鞋去开门。
  没想到门外不只是医生,还有时教授和林雾秋。
  我怀疑自己烧坏脑子出现了幻觉,怔怔愣了几秒,说:“学长?你怎么……”
  “早上去买咖啡,刚好听到你们打电话。”林雾秋说,“先进去让医生看看。”
  “哦……”
  我身上裹着被子,行动迟缓,尽管烧得昏昏沉沉,还是分出一丝丝意识想:幸好我刚搬来不久,还没来得及把房间弄乱……
  回到卧室我一头栽倒在床上,医生戴上听诊器帮我看病,时教授和林雾秋等在一旁。两人看起来都很担心,仿佛我得了什么不治之症。
  我把眼睛睁开一条缝,迷迷糊糊地想,就算真得了什么绝症,临走前两个大美人陪在身边,也算不虚此行。
  可惜都是别人家的。
  我还记得那个讨厌的展厅老板跟我说,别被时教授的外表骗了,他在家里像只高冷的猫,很难养。
  当时我故意说:“我就喜欢难养的。”
  然后那天,我得到了一杯焦苦的藿香正气水味咖啡。
  人在生病的时候总是容易胡思乱想,我从眼前的时教授想到藿香正气水,又想到这几年林林总总生过的病、吃过的药,还有那些混沌难眠的漫漫长夜,酒精和咖啡因,塔可夫斯基和平克弗洛伊德。
  感冒杀不死我。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遗憾。
  时教授带来的医生说德语,我听不懂,但从他用冰块给我降温还让我喝冰水这一点来看,他应该是个靠谱的医生,退不退烧两说,至少我现在比刚才清醒了。
  等医生离开,林雾秋弯腰用手背探了探我的额头,担心地说:“还是很烫。”
  “先吃药吧。”时教授叹了一口气,端来一杯温水说。
  我撑着床慢慢起身,半靠在床头,接过药片和水吞下,瓮声瓮气地说:“我没事。”
  “一定是昨天着凉了。”林雾秋皱着眉说。
  我捧着水杯无从辩驳,只好岔开话题,问时教授:“今天打电话找我有事吗?”
  “哦,”他想到什么,说:“一个国内的朋友联系我,说想要买你的作品。”
  “哪件?”
  “全部的。”
  今天第二件让我觉得自己出现幻觉的事情发生了。我承认我有那么点小名气,做的东西还不赖,但这次展出的作品有一半是我为了顺利毕业凑数做的,压根没想过能卖出去。
  我迟钝地反应了好久,不确定地问:“什么朋友?”
  “他不太想露面,所以托我帮忙问一问。”时教授回答。
  好吧,我懂了,有钱人不愿露富,匿名买艺术品也是常事,虽然我不知道我那些便宜货有什么匿名购买的必要。
  当然送上门的钱我不会拒绝,点点头说,“可以。给我留一件就好。”
  ——我想把那对耳饰留下来,送给林雾秋。
  时教授下午还有课,看着我喝了水吃了药就走了。我躺回被子里,感冒药起效后,整个人又开始变得昏昏沉沉。
  林雾秋在厨房帮我煮粥,隔着一道门,厨具碰撞的叮当声像一首催眠曲,我听着,不自觉陷入昏睡。
  这一觉睡得很沉,没有混乱的梦,也没有嘈杂的意识,像坠入一片寂静深海。可海明明应该是冰冷的,我怎么觉得热……睁开眼睛,下午的阳光从窗帘缝隙里直直地照进来,晃得我眼晕,于是我又重新闭上,翻了个身再睁开。
  人在不该睡觉的时候睡觉,醒来总会有时空错乱的混沌感。我睁着眼睛躺了很久,意识逐渐清醒,想起睡着前林雾秋还在。
  他走了吗……我慢慢从床上坐起来,脑袋还是很沉,四肢也使不上力,浑身上下到处都不舒服。正准备起身出去看看,房门吱一声推开,林雾秋的身影出现在门后。
  看见我他动作一顿,随即露出一个微笑,温声问:“好点了吗?”
  我点点头,“嗯,好多了。”
  林雾秋走过来,拿起桌上的体温计,说:“再量一下体温。”
  等待的时候,林雾秋看着我,微微皱起眉头:“我怎么觉得,你比出国前更瘦了?”
  我对他笑笑,说:“也许是我长高了。”
  “唔……”林雾秋若有所思,垂下眼帘自言自语地说:“你那时候只有十八岁。”
  我是瘦了也高了,上个月毕业展被服装的同学拉去走秀,混在一堆病怏怏的白人模特里毫不违和,区别只是人家看起来病怏怏,我真的病怏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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