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现代耽美]——BY:他的耳坠
他的耳坠  发于: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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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他们去吧,反正我最近剪视频剪够了。”丁厌体会到了挣钱不易,那些不畏惧人言籍籍、坚守本心的大网红和明星们,都有一颗钻石心脏吧……不,也可能是因为挣得太多了。
  但他确实一颗易碎的玻璃心,多少钱都买不来,所以急需自我疗愈。
  “我们去旅游好不好?”他对楚瀛说。
  “好,你想去哪里?”
  丁厌顿时满血复活,开电脑找景点做旅游攻略去了。
  ***
  这次旅行是为弥补夏天的遗憾,但丁厌并未选择热带岛屿或温暖如春的地区,而是拉着楚瀛直飞巴黎,下飞机换乘火车,去了诺曼底大区的北部,在海边遥望英吉利海峡和对岸的英国。
  这个季节来海边的人少,天空是雾蒙蒙的青灰,蓝色海面衔接着金黄沙滩,悬崖上生长着翠绿的冬青树。
  丁厌裹着围巾,在风里被吹红了脸,他得意地说:“这种人不多还风景好的地方,是你想来的吧?”
  楚瀛不给他留面子,道:“虽然很感谢你考虑我的感受,但这个地方我小时候每年夏天都来,没什么新鲜感。”
  丁厌用膝盖踹他,“你怎么给脸不要脸?”
  楚瀛:“我破罐破摔了,毕竟你经常说我不要脸。”
  丁厌不再接茬,他最近想通了,口角之争没意义,输了就输了吧!
  但输了总会想赢回来,没办法,他就是又菜又爱犯倔。到了温暖的酒店,他从行李箱拿出一套特殊的衣裳换上。那不能算衣服,因为一片布都没有,只是一些金属细链子合成的织物,串连的银珠披拂成帘,形似流苏,堪堪地遮挡住胸前。
  下腹是一条同材质的闪亮鱼尾,挂在腰上有些沉,“非人类感”十足。
  然而事实证明贴身穿戴的饰物还是选质地柔软的好,到了床上,那些链条在他全身硌出红印,难看到他想哭死,哀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过如此。
  楚瀛乐得欣赏他自我挣扎的凄楚模样,不过欣赏完了,仍然温柔地吻过那些交错纵横的淡红痕迹,手臂被碾出的褶纹微微凸起,皮肤带着略高于体温的热度。
  丁厌一鼓作气把自己扒光了,缩进被窝,还好是什么都不穿舒服呀,不然怎么对得起这么贵的床。
  楚瀛说小时候自己每年都来,并不是假话,第二天对方就带他去了一间位于乡间的小别墅,尖尖的屋顶、红色的墙,还有一座美丽的小花园。
  丁厌:“原来有钱真的能天涯海角、遍地为家……”
  “这是我母亲留下的遗产之一,我二哥不要,让给我了。”楚瀛道,“所以,你的确可以把这里当成家,想来就来。”
  房子请了当地人负责看管和打理,一通电话便召来了一对白发苍苍的白人老夫妻,给他们送来钥匙,和一篮子从自家农场采摘的新鲜果蔬。
  房子年代久远,灰尘重,还没有暖气,只能烧壁炉。丁厌在炉边铺了一张崭新的毯子,趴在抱枕上追剧。
  可是剧实在不好看,所以他抛弃了平板,调转方向,重新扔下抱枕,趴着看坐在沙发里看书的楚瀛。
  楚瀛热爱看书,那些书丁厌看不懂,所以他没想过与人分享阅读心得。趴累了,他仰躺着倒下去,三个抱枕叠出的高度,足够使他的头倒悬在枕边,在颠倒视野的内,继续注视着不远处的人。
  颠倒的世界很新奇,丁厌从中窥探出一丁点微末的异常——楚瀛并不是很专心,每阅读两分钟,就会朝窗户投去四分之三的视线。
  丁厌观察了片刻,问:“你在看什么?”
  “那扇窗前,以前有一张书桌。”楚瀛望着那里,“每天下午,我妈妈都会在那里工作,她不想我出去乱跑,所以会找一本书给我,让我坐在这儿看,等她工作结束了,就来和我讨论书里的故事。”
  丁厌的裤管宽松,小腿勾着前后晃荡,布料下滑露出一截小腿肚,“那张桌子现在搬去哪里了?”
  “忘记了。”楚瀛收回目光回到书上,翻过一页,“人的生活就是这样,你认为一成不变、索然无味,其实有些人和物,何时走出了你的生命,你不会知道。”
  丁厌低低笑着,“你这话说的,仿佛你活了好几十年了。可是你才不到30岁,与其缅怀往事,不如走入未来。”
  “未来?”楚瀛对这个字眼持无所谓的态度,问,“那你的未来里有什么?”
  “有我想要的一切!”丁厌的脑容量无法支撑他思考深奥的哲学命题,他提议,“我们来看电影吧?大西洋太美了!我想看关于大海的题材。”
  楚瀛应景地给他放了一部《碧海蓝天》。
  看到结尾,丁厌居然罕见地深受感动、湿了眼眶。
  然后一整晚都被淹没在影片带来的感受中。
  夜晚躺在咯吱作响的古董床上,他四肢紧紧缠绕着旁侧的人,他多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床被褥或一捆绳子,把楚瀛严密地裹进身体里。
  “你贴得这么近,我没法睡觉。”
  “不行,我怕我睡醒了,你就变成海豚游走了。”
  “你多虑了,我和电影男主角不像,我没有穷尽毕生也要追逐的理想。”
  “孤独就是你的理想。”丁厌说完,诧异自己还能脱口而出这么文艺的句子,但不太应景,他感到无地自容,埋头在楚瀛颈肩乱蹭,“我不管啦,就这样……我就要这么睡……”
  但抱得那么紧,怎么可能睡得着,于是两人只能在床上滚来滚去,不知疲倦。
  过度放纵会使作息昼夜颠倒,尽管每天黎明才能在倦怠中睡去,丁厌却不想纠正或脱离这样醉生梦死的状态。
  那部电影唤醒了他内心的恐慌,他热爱现在的生活,傍晚起床站在阳台上俯瞰这座宁谧安静的小镇,他变得开始向往一成不变和乏味。
  好希望永远留在这里,生活静止在这一刻就好,什么都不要发生。
  可惜万事万物终归有尽头,十二月初,丁厌因姐姐打来的电话中断了无忧无虑的假期。
  丁茵餐厅的筹备进入收尾阶段,预计圣诞节开业,想请他回去帮帮忙。
  收拾行李的那天,丁厌找不到自己的耳机了,他在卧室里翻箱倒柜,找遍了每个角落,最终耳机没找到,倒是意外获得了一本纸页泛黄的日记。
  它落满了尘埃,被遗弃在柜子和地板间的缝隙里,他用沾了水的毛巾擦干净封皮,翻开的瞬间依然被扑面而来的粉尘霉灰呛得咳嗽。
  第一页是用铅笔歪歪扭扭写着的两个汉字,字迹一看就属于还在学写字的小孩,控制不了笔锋和力道,“楚瀛”两个字的偏旁部首严重分家,却又写得极其认真,一笔一画完整齐全。
  我看一看,他会生气吗?
  丁厌转动脑筋,说不准自己偷看了会酿成何种后果。但以年份而论,恐怕连楚瀛自己都忘了还写过这么一本日记吧?
  他在还给楚瀛和先偷看一眼之间自我博弈,但没能抵抗住好奇心,翻开了第二页。
  这不是一本寻常意义上的日记。可能得到它时,楚瀛的年纪还小,中文不够好,写得最标准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每一页记录的段落句子更像启蒙教育阶段的孩童学习造句。比如:
  1.今天,吃了苹guǒ,味道坏。
  2.哥哥dǎ我的头
  3.今天是礼拜六,天气qíng lǎng
  4.看书是累的,想玩
  从这个时期起,就能看出是个执拗的小孩了,即使只是写给自己看的日记,也绝对不用英文蒙混。
  读到“有cì在花园,chuō我,疼”的时候,丁厌嘴角上扬,想象出一个表情冷淡的小男孩在楼下的花园里被花藤或荆棘扎到手的画面。
  由于每篇内容不多,还只写了半本,丁厌十来分钟就翻阅完毕。
  那些写不出的名词,楚瀛都用简笔画代替了。
  有一页是“想吃,妈妈做的↓”,然后下方空白处画了一个圆圆的馅饼,中间有五角星的形状。
  旁边是一个哭鼻子的小人儿。
  啊,真可怜啊……想吃想的都哭了,不知道最后吃到没有。
  哈哈哈,笨蛋,为什么不直接跟你妈妈说呢?
  丁厌用手机拍下这一页,并把日记本塞进了行李箱最底层。


第61章 首饰盒22
  餐厅开业在即, 丁茵白天忙着招人培训,晚上还要留在后厨,和林睿讨论菜单和试吃新菜品。
  她着急让丁厌回来帮忙, 是这些天每晚为了试菜而加餐,体重猛增了5斤, 她可不能再这么吃下去了, 只能求助于随吃不胖、还有丰富探店经验的弟弟。
  丁厌得了这份美差, 天天有不重样的佳肴美酒换着品尝,快乐不必言说。
  但他也没闲着, 度假时拍了很多视频,这些素材剪好了都是他的存货, 每天都能发新作品。
  他消失了一月有余, 再冒头, 评论区的吃瓜路人和黑粉都已不见, 只剩下铁杆粉丝们;纷纷赶来评论“失踪人口回归的第一件事就是撒狗粮[泣不成声]”“哥夫又带你去天堂浪漫了吗[看]”“我能不能变成你们的挂件跟着去”“下次带我吧”
  虽然热度降下来了,但丁厌其实更喜欢这种不温不火的氛围,愉快地保持每日8点准时更新。
  丁茵为新店开张正加班加点地给新员工做培训,丁厌一并留下参加,因为姐姐说可以给他发领班的薪水,有他这么个漂亮的人点菜上菜, 是吸引顾客的活招牌。
  然而在指导餐饮服务这件事上,最专业的人是楚瀛, 毕竟只有他是真的在餐厅里端过盘子。
  丁厌吃着切得薄薄的腌火腿肉, 问:“你只是体验生活, 为什么要干两年呢?”
  楚瀛把他们当作顾客, 扮演服务生挨着给他们倒酒, 说:“想试试看, 靠打零工攒到钱能买得起什么。”
  “谢谢。”丁茵摆正酒杯,“那你最后买了什么?”
  楚瀛放下醒酒的玻璃器皿,回到座椅上,回答:“一只花瓶。”
  姐弟俩都笑了,一旁头戴厨师高帽、片着火腿的林睿点评道:“不失为一种行为艺术。”
  丁厌讲话不太分场合,他想着林睿是姐姐的旧相识,那也算自己人,说起私事并不避讳:“姐,你这几个月常回家吗?见过我爸妈没有?”
  “我边带孩子边工作,还要处理一大堆杂事,哪有时间回去?”丁茵瞧他的脸色,一猜即中道,“怎么?你们俩露馅儿了?”
  丁厌把八月初在家和他妈吵架的经过一说,担忧道:“我妈四个月没理我了,不会是不认我了吧。”
  “哪儿能啊,我爸不认我,你妈妈也不能不认你。”丁茵思索道,“我爸妈什么都没说,应该是还不知道,二婶并没有告诉他们。她这几个月可能过得比你还煎熬。”
  “煎熬什么?”
  “做心理斗争吧,唯一的儿子走上不归路,换做是我也会难以接受。”
  丁厌:“姐,你也这么封建吗?”
  “我只是打个比方,”丁茵说,“我不介意我的孩子和什么人结婚,但他们如果误入歧途、不思悔改,我会很痛苦。在你妈妈眼里,你和男人在一起,就是歧途。你可别盼着这种观念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只能靠时间去磨,日子久了,不接受也得接受。”
  她考量着,眼睛在他们俩身上打转,“你们是决定好要……?”
  “我们要结婚!”丁厌颇有信心道。
  “好吧,祝你们俩能成功。”丁茵举起杯子,敬这对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情侣。
  餐厅关门前,丁厌把林睿叫到旁边,给他看手机相册里的照片,问他见没见过这种食物。
  “哦,这是Mince Pie吧,英国人过圣诞节时餐桌上常见的一种甜点。”林睿问,“你想吃这个?”
  丁厌压低声量道:“我不想吃,但我想做这个,你会做吗?能不能教我?”
  林睿:“这很简单,我回头把配方发给你,你家里有烤箱就能做。”
  “不不不,我不能在家里做,我不想被发现……”丁厌难为情道,“而且我特别笨,自己做不知道会失败多少次,我想你手把手地教我……”
  林睿想,这对姐弟的性格竟无半点相似之处。
  丁茵在他们那一届是鼎鼎大名的校花,不仅漂亮成绩好,还情商高会做人,从不自恃美貌横行霸道,在同性和异性间的口碑印象都极好。多年未见,此番再度重逢,她的美丽与智慧比起从前只增不减,所以林睿愿意与她合作这份事业。
  他听说丁茵有个关系好的堂弟,第一次见面还挺吃惊,居然是个留长头发的男孩;其实已经不是孩子了,但作为大人却又不够成熟。近些天的相处下来,他对丁厌的个性有了大致了解,说恃宠而骄有些严重,但的确不是一个圆滑聪慧的人。
  不过精明世故的人见多了,难得遇到个缺心眼的,倒也不讨厌。
  “好吧,不过你男朋友不会误会吧?”林睿问得比较直接。
  不是他想太多,而是他曾在国外兼职过私家烘焙课老师,教一些家庭主妇做法式甜品;“手把手教学”本来就是个很拉近距离的事,某次教一名亚裔主妇做马卡龙时,他差点挨了她丈夫的胖揍,从那以后,他就对这类事比较敏感了。
  丁厌长得秀秀气气的,还有个快1米9的男朋友,别的不说,这间餐厅是多亏了楚瀛帮忙才开起来的,他真不敢有丝毫僭越或冒得罪人的风险。
  “不会呀,他很拎得清的。” 丁厌说,“但如果他私下来问起你,你就说我是来跟你学做铜锣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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