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阁家是个大平层,一打开门,就看见一条被毛丰厚的古牧,头上扎了个啾啾,露出一蓝一黑的鸳鸯眼,憨憨地坐着,从卧室门口就那么凭空移了过来。
祝余正懵懂,就见梁榭两下把靴子蹬掉,大声地指责它,“梁发财!起来,又要压坏了!”
发财被他轰得站起来,祝余才看到下面的扫地机器人。
声称“很爱运动”的梁榭即刻懒懒地倒在发财背上,两只脚都翘起来,“快把我运到榻榻上去。”然后虚弱又焦急地说,“快点,只有30秒了,我不到榻榻上就会枯萎,快跑发财!”
……
怎么突然只有30秒就要枯萎了?
发财显然已经对这个把戏熟得不能再熟,当即载着他朝软榻飞奔而去,祝余一进来,“30秒就会枯萎”的梁榭又复活了,颠颠跑过来牵着祝余在家里到处跑。
发财又吐着舌头毛绒玩具一样跟在他们后面,他们家的大平层比一般的面积还大许多,客厅全是落地窗,采光视野和景观都极佳,可能因为有小孩子,风格要柔软可爱一些。
祝余根本来不及多看,就被梁榭牵走了,家里来了客人让他觉得兴奋,他炫耀似的展示自己的零食储备,全是他买的——是个两扇非常夸张的储物格,几乎是一整面墙,分门别类整整齐齐,这里大半的零食梁阁都带给他吃过,但祝余还是觉得十分震撼。
当时他妈给梁榭塞糖,祝余就想梁榭的零食那么好吃,肯定是要嫌弃这些称重糖果的。
梁榭低着头从兜里捡出一颗奶糖,撕开吃进嘴里,左边的腮帮子鼓起来,牙语不清地夸赞,“这个奶糖是很好吃的,你妈妈很不错。”
他又想了想,谨慎地把兜里的奶糖全拿出来放祝余手心,“我每天只可以吃两颗糖,小哥哥你先帮我收着藏起来,我哥哥问,你就说你吃掉了好吗?”
祝余正要笑,抬头就看见梁阁斜倚着门框,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们。
梁榭浑然不知,人小鬼大地懒在祝余怀里和他告小状,“你知道我哥哥多凶吗?我之前吃了他一颗棒棒糖,他好凶,他那么看着我,要我吐出来。”他眼睛都变得沮丧无光,“他天天拿好多我的零食,我都不生气的,他一点也不爱我,我也不要爱他了,梁阁是大魔鬼王。”
祝余谴责地望过去,梁阁竟然倚着门笑了。
唐棠和梁译元是下午四点多回来的,当时祝余正在梁阁房里陪梁榭戳羊毛毡,梁阁卧室很男孩子气,电脑,篮球,天体模型,以及摆了一整面墙的乐高,还有许多奖状和奖杯。
他跟着梁阁他们一起出来,拘谨而腼腆的笑,“叔叔阿姨新年好。”
唐棠刚换好鞋,转身看见他就笑了,颇有些惊喜,“班长来玩啊,梁阁还从没叫人来玩过呢。”
这是祝余第一次见到梁阁的爸爸。
梁译元长得非常年轻英挺,他和梁阁轮廓看起来很相似,线条冷峻干净,他大衣里穿着西装,有种上位者惯态的威严,拿着把黑伞站在玄关一动不动地审视祝余。
祝余都被他看得心虚起来,背后几乎要渗汗,他才说,“嗯,你好。”
梁榭突然想起什么,“啊!妈妈相册在哪里?”
没过多久梁榭就抱来一本相册,他趴在沙发上,祝余梁阁围在旁边,他翻开相册,指着一张照片,唇角上翘,“这个就是我哥哥!”
祝余探过头,定神一看,虽然神情未变,却完全看不出梁阁现在的模样,只让人觉得——多么忧国忧民的小胖子啊。
梁阁小时候不说话,他妈对他又爱又愧疚,每次喂饭都生怕他受委屈没吃饱,一个劲地塞,梁阁胖得十分情有可原。
祝余一笑,唐棠也饶有兴致地凑过来了,“看这个,我自己给他拍了一组他和十二生肖的照片呢,特别麻烦。”
除龙之外,其他动物都是真的,地点也不同,看得出确实费了心思,但从神情上来,梁阁十分不领情。他看着小胖子梁阁面无表情地抱着鸡,抱着兔子,抱着羊……竟然还有真蛇和老虎,虽然老虎是只幼崽,祝余还是诧异,“老虎怎么抱到的?”
唐棠陷入回忆,“不记得了,那个时候是不是可以抱来着?这是俄罗斯?反正抱了。”
她再继续翻下去,夹层里掉出张有些年头的老照片,是个非常年轻俊美的男人,穿着军装,剑眉星目身姿挺拔,抱着琵琶端坐在台上,已见铮铮风骨。
梁阁第一次见这张照片,霍然看向唐棠,“我爸会弹琵琶?”
唐棠看着别处,不太自然地说,“我又没说他不会。”
所以那句“我在台下看他,就觉得这辈子都是他”,说的是他爸,不是他大伯?
呵。
祝余原本看完照片就要走,被唐棠以外面下雨很冷为由强留下来住一晚再走。
晚饭是梁译元做的,六菜一汤很丰盛,饭桌上氛围很好,祝余也没有觉得局促,直到唐棠兴致勃勃地问他们,“我今天打扮得漂不漂亮?”
祝余愕然地看见梁阁不疾不徐地说,“漂亮,口红颜色和衣服很搭。”
梁榭也灵慧又踊跃,“衣服很好看,我最喜欢妈妈这件衣服!”
梁译元也说,“发型也好,衬脸型。”
祝余第一次在家庭饭桌上遇见这种问题和这样整齐划一的吹捧。
他坐在那,像个没做作业的小学生,唐棠的视线望过来,梁译元也似有似无地看了一眼,他乖巧地笑着,“阿姨的脖子又白又细,配这条项链真好看。”
洗完澡后梁阁去水吧拿水,他爸正端着咖啡出来,两人迎面对上,他爸忽然低声问,“是他吗?”
梁阁怔了两秒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沉着地“嗯”了一声。
梁译元抬起头,威严而深不见底的眼睛锐利地注视着他,好似一场交锋,良久,梁译元说,“进去吧。”
梁阁却问,“怎么样?”
梁译元抿了口咖啡,要和他错身而过,“你喜欢就行。”
梁阁把他拦住,和他视线相撞,“夸两句。”
梁译元差点让他这波反客为主气乐了,“挺好看的,也聪明。”
梁阁说,“谢谢。”
梁译元扇了他后脑勺一下。
祝余很早就觉得梁阁一定是那种非常有爱的家庭里长大的,他一定拥有很多爱,所以才敢那样热烈地去爱其他人,毫无顾忌也不怕受伤,真挚而赤忱。
祝余这样过一天,也觉得新奇温暖又可爱。
梁阁敲门进客房时,祝余穿着梁阁初中时的睡衣,坐在客房的床上,感慨又歆羨地笑着,“你们家真好,我好喜欢你们家。”
梁阁无意识地说,“那你赶紧嫁过来啊。”
说完又,“不是,你慢慢嫁。”
又侧过脸去,咳了一声,脸上有惶乱的薄红,“不是,你慢慢想。”
第六十八章 两眼
开学报道那天又下了雨,今年立春时间来得早,细雨里春寒更显料峭。
祝余撑着伞在人群里来来回回跑了几趟办公楼,第三趟抱出来一大摞安全手册,又厚又重,他没想到会这么多,没叫人来帮忙。他两手托着这垛没人会看的厚册子,偏着脖子夹住伞,局促地走进雨幕。
没有夹稳,刚走几步伞就开始左右滚动,他狼狈地立在雨里,正权衡着是要扔了伞还是扔了安全手册,伞就被人从肩上抽了出来,撑在了头顶,他如释重负地抬起眼,“简希?”
他一时间甚至不确定是不是简希,因为简希头发留长了,不再是男生那样清爽的短发,但也没有很长,刚过耳际,却是十足的少女的发型,身高气质加持,是个高挑白皙的大美人。
简希撑着伞,大方问他,“怎么样?”
“你好漂亮。”
简希笑了,“谢谢。”
“你怎么把头发留长了?”
简希举着伞和他一起回教学楼,雨错落地敲着伞面,简希说,“短发容易误会。”
误会什么?误会她是男生吗?
一个寒假没见,班上本就热络,到处窜来窜去联络感情,简希进来时不知谁先惊讶了一声,全班的注意马上被引过去了。
班上着实闹腾了一阵,祝余回座位时撞落了钟清宁的书,弯腰捡起来,“对不起。”
钟清宁好半晌才怔怔回过神,脸色稍许苍白,“没事的。”
这学期项曼青回来了,她生下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儿,十班大半都是高一原班的,兴奋又热情,上课时止不住地问东问西。
“你们别问我了,我来问问你们,一轮复习都开始了,语文学得怎么样?”她眼神在教室绕了一圈,精准落到后排靠窗,“梁阁。”
祝余无端一耸,而后听见身后梁阁抵开椅子站起身的动静,他低下头,一点点平复下遽然而至的紊乱心绪。
项曼青站在讲台上,寒暄又调侃,“一学期没见,人看着又精神不少啊,更帅了。”
梁阁说“谢谢”。
“别谢了,‘身登青云梯’前一句是什么?”
“前一句?”梁阁皱眉,以他的语文水平,说前一句问后一句还有可能顺着答出来,但倒推前一句就为难了,他有些懆急,不确定地低声说,“什么ji?”
祝余后背悄悄挨到他课桌,项曼青的目光就扫过来,“祝余。”
祝余只好又坐直了。
只有霍青山不怕死地拿着本书,摇着椅子后仰,用“腹语”不停地,“阁儿,手撕椒麻鸡,手撕椒麻鸡……”
梁阁抬起眼,“手撕椒麻鸡。”
哄堂大笑,项曼青都笑了。
祝余也跟着笑,又马上刹住。自从在梁阁家过夜之后,那种脱缰般的失控感愈演愈烈,他有时听到别人叫梁阁的名字,心都会下意识抽紧,心神立刻被牵引过去。
他分不清自己这到底是冷静克制还是胆小懦弱,又或许这两者本就是一个意思。
但他掩饰得不错,除了简希还没人发现,至少梁阁还没有。
四月有noi的省选,梁阁频繁要去机房,课上得比上学期更加断续。课间也偶尔会有其他信竞生来找梁阁,三五个聚在走廊,讨论几句后发出笑声,他们经常会膜梁阁。
“lg,暴力的神!”
其中有个女生,也是信竞生,和梁阁似乎很有话题,她有时说些什么,梁阁会点头附和。
祝余不知道以前梁阁在附中有多众星捧月,但从上学期元旦晚会后,他感觉现在鹿鸣也差不离了,那个高一学弟到现在都被称为“高一弹吉他的那个男的”,但梁阁是“梁阁还会弹琵琶!”
霍青山说他出尽风头,“是不是情书收了一麻袋?”
有时他们站在走廊说话,祝余会从习题里抬起头,状似无意地投去一瞥。
学校明明那么多竞赛生,这些搞noi的,怎么就格外地碍眼?
祝余这学期也变得更忙,上任还只半年的文学社社长准备出国,祝余因此被迫升迁,原社长和辜剑都很属意他,临危任命赶鸭子上架让他做社长。
祝余忙不过来,推脱了几次也没个结果,剑哥让他和另一个女生先一起做副社长,社长暂时空着,但他还是忙碌了许多,频繁要去文学社,十分苦累。
学生会的活动室也在办公楼,夏岚这学期正式升了主席,开学典礼上做了就任演讲,班上都开始大大方方喊她“主席”,很有些与有荣焉。
因为地点和路线一致,他不时会和夏岚同行,他们寒假就一起参加了新概念的复赛,熟络许多。他知道夏岚有个关系很好的男朋友,也即将出国留学,两个人的感情变得风雨飘摇。
可见出国真的害人。
他和夏岚同行时的话题大多围绕阅读写作,祝余上高中后身边多是纯粹的理科生,和夏岚这样沐浴在春光里走一遭,整个人仿佛都浪漫文艺起来。
白日渐长,碧云低堕,春天的鹿鸣是最漂亮的,草木蔓发,满目葱茏,三月的早樱开满校园。上完第八节 课,他们没去吃饭,去了趟超市,踩着碎石路相偕往办公楼去。
夏岚今天情绪非常低,眼下有青黑的倦色,失意又落寞。春天的风喧嚣扰人,树上的花三三两两地坠下来,落在夏岚头上。
祝余出声提醒她,“你头上有朵花。”
夏岚抬手去抚,几次都没能碰到。
祝余帮她摘下来,展开手心递给她。
夏岚问,“给我干什么?”
祝余笑着说,“它一定喜欢你,才落到你身上。”
夏岚捏起他手心的花瓣,抬起眼看他,“那你喜欢我吗?”
祝余滞了稍瞬,含混地说,“大家都很喜欢你。”
夏岚仍然看着他,“那你呢?”
祝余低声说,“我和大家一样喜欢你。”
这个迂回的拒绝让夏岚爽朗地笑起来。
她当然未必是真的喜欢他,或许在递花时有一瞬间的心动,但仅仅是一瞬间,倒不如说是她失恋后的移情作祟。
撇开其他不谈,单从外貌来说,作为移情对象祝余相当合适,他气质柔儒,虽然还是瘦,但已然是挺拔的少年身形,五官的稚气淡下去,清俊逼人。
她不是真喜欢他,自然也不觉得难堪,笑完后反而一身轻松,烦恼一扫而空,兴致勃勃地和他说起纳博科夫的《斩首之邀》,“我喜欢那段‘囚犯夜间最好不要做与自己的处境、地位不相称的梦……’”
祝余看着她明艳的侧脸,按理他应当要喜欢这种女孩的,独立漂亮聪明,而且有共同语言,但他此时脑子里想的分明是梁阁把“郭沫若”都说成“郭若沫”时笨拙的样子。